容忍与自由文言文翻译
容忍与自由四诛意思

容忍与自由四诛意思
“容忍”和“自由”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们在不同的语
境中有着不同的含义。
首先,让我们来谈谈“容忍”。
容忍通常指的是对于他人的行为、观点或信仰的包容和接纳。
它意味着我们可以接受与自己观点
不同的观点,尊重他人的选择,不因为他人的差异而进行歧视或排斥。
容忍是一种包容和理解的态度,它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减少
冲突和分裂。
而“自由”则是指个体在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可以行使自己的权
利和做出选择的状态。
这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个人自由等等。
自由是民主社会的重要价值观之一,它赋予个人权利和责任,使其
能够追求幸福和个人发展。
如果将“容忍”和“自由”结合起来,我们可以理解为,在一
个自由的社会中,人们应该相互容忍,尊重他人的选择和权利。
这
意味着即使我们可能不同意他人的观点或行为,但我们仍然应该尊
重他们的自由,并保持开放的心态。
这种相互容忍和尊重是维护社
会和谐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实现个体自由的保障。
总的来说,容忍和自由是相辅相成的概念。
在一个自由的社会里,容忍是保障个体权利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相互容忍和尊重他人的选择,有助于建立一个包容和和谐的社会环境,同时也为个体的自由发展提供了保障。
因此,容忍与自由在社会和个体发展中都具有重要意义。
容忍与自由

第四诛的“假于鬼神时 日卜筮以疑众”和第一诛的 “执左道以乱政”的两条罪名 都可以用来摧残宗教信仰 的自由。
第二诛可以用来禁绝艺 术创作的自由,也可以用来 “杀”许多发明“奇技异器”的 科学家。
第三诛可以用来摧残思想的自由,言论的 自由,著作出版的自由。
胡适:“我到今 天还是一个无神论者, 我不信有一个有意志 的神,我也不信灵魂 不朽的说法。但我的 无神论与共产党的无 神论有一点根本的不 同。我能够容忍一切 信仰有神的宗教,也 能够容忍一切诚心信 仰宗教的人。”
容忍与自由 胡适
胡适(1891.12.17— 1962.2.24),汉族,安徽绩溪 人。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字希 疆,后改名胡适,字适之,笔名 天风、藏晖等。现代著名学者、 诗人、历史学家、文学家、哲学 家。因提倡文学改良而成为新文 化运动的领袖之一,胡适是第一 位提倡白话文、新诗的学者,致 力于推翻二千多年的文言文,与 陈独秀同为五四运动的轴心人物, 对中国近代史产生了较为深远的 影响。曾担任国立北京大学校长、 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中华民国 驻美大使等职。 胡适兴趣广泛,著述丰富,在文学、哲学、史学、考据学、教育学、 伦理学、红学等诸多领域都有深入的研究。1939年还获得诺贝尔文学 奖的提名。
韦莲司
背景简介
胡适的这篇文章最初发表于台湾出版的《自由中国》1959 年3月14日第26卷第6期.《自由中国》鼓吹自由、民主和宪政, 批评时政和国民党的专制统治,在当时思想文化界有重要影响, 并成为销量最大的政论刊物,由此引发了执政当局的不满。 1960年《自由中国》被查封停刊,主编雷震则被拘捕判刑。时 任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的胡适正在美国开会,在答美联社、 合众社记者问时表示雷震案不应由军法审判。胡适回台湾后接 见记者,认为《自由中国》为了争取言论自由而停刊也不失为 “光荣的下场”,雷震办《自由中国》已成为言论自由的象征, “我曾主张为他造铜像,不料换来的是十年坐监,这是很不公 平的!”为表示气愤,胡适说此话时还用力拍了一下桌子。胡 适此文的发表与查封相隔了一年半的时间。虽然两者之间没有 直接的因果关系,但胡适文章的立意显然是针对查封行为的时 代背景的。
容忍与自由-文言文-翻译

容忍与自由一、作家作品胡适:字适之,现代著名诗人、文史学者、思想家。
青年时代留学美国,1917年回国以后任北京大学教授,宣扬民主、科学,倡导反封建的新文化运动,率先从事白话新诗与文学史的写作,成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一位主要代表人物。
胡适在我国哲学史、文学史、古典小说和古籍整理等多个领域的研究工作中,都有重要成果。
著作有《尝试集》、《白话文学史》、《中国哲学史大纲》等等。
二、写作背景《容忍与自由》一文写作的时代背景是:国民党退至台湾已经数年,台湾当局对外试图给各国一个岛内是“安定中求进步”的自由乐土的印象;对内则采取高压政策,压制“五四”以来发展的各种思想。
1958年12月,蒋介石第三次连任“总统”,《自由中国》发表题为《欣幸中的疑虑》的文章,暗责蒋介石之任“总统”属于“违宪”,这直接触怒了蒋介石。
1959年3月3日,台北地方法院借口传讯了雷震。
在此种情况下,胡适写了《容忍与自由》,初题为《政治家的风度》,后改做《自由与容忍》,最后改定为《容忍与自由》。
由此可见《容忍与自由》是作为自由知识分子的胡适对于封建专制统治的一次上谏,但更重要的是他作为自由主义知识分子领袖对同志们发出了一种规劝,指明一条“温和”的道路。
三、主旨本文选自《胡适作品集》,最主要阐述:容忍为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
原文:十七八年前,我最后一次会见了母校康耐尔大学的史学大师布尔先生(George Lincoln Burr)。
我们谈到英国史学大师阿克顿(LordActon)一生准备要著作一部“自由之史”,没有完成他就死了。
布尔先生那天谈话很多,有一句话我至今没有忘记。
他说:“我年纪越大,越感觉到容忍(tolerance)比自由还更重要。
”布尔先生死了十多年了,他这句话我越想越觉得是一句不可磨灭的格言。
我自己也有“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感想。
有时我竟觉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
我十七岁的时候(1908)曾在《竞业旬报》上发表几条“无鬼丛话”,其中有一条是痛骂小说《西游记》和《封神榜》的,我说:《王制》有之:“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
5.胡适《容忍与自由》

“我在这个世界里居然享受了四十多年的容忍与自由”
“我要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容忍”
《礼记·王制》之“四杀
《礼记·王制》记古代四种必杀之罪云:“析 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 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 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 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者,不以听。
“我在那时候抱着‘破除迷信’的热心” “动了一点正义的火气” “一个小孩子很不容忍的‘卫道’态度”
青年人长于积极进 取而欠缺冷静反思;
老年人思考时较能 客观周详。
其次,青年与老年在知识积累、认识能力上是 存在差异的。
“我在五十年前,完全没有懂得这一段……” 知识的局限造 “我当时也完全没有注意到郑玄注……” 成认识的偏差
《自由中国》鼓吹自由、民主和宪政,批评时政和国民 党的专制统治,在当时思想文化界有重要影响,并成为销量 最大的政论刊物。由此引发了执政当局的不满,1960年《自 由中国》被查封停刊,主编雷震则被拘捕判刑。
胡适此文的发表与查封相隔了一年半的时间。虽然两 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胡适文章的立意显然是针对 查封行为的时代背景的。
三、 胡适是在怎样的历史背景下提出“容忍比自由还更重 要”的论断的?他所提倡的“容忍”与他所追求的“自 由”,各自的内涵是什么?
胡适在经过对人类社会的政治、思想、宗 教等历史几十年深入研究探索总结之后,提出 “容忍比自由更重要”的论断。他所说的容忍 主要是指容忍异己的思想、信仰等,他所追求 的自由也是在首先养成能够容忍谅解别人见解 的度量的基础上的自由。
第二部分(3-12):证实自己的第一个论点:没有容忍就没 有自由。 思考:以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著称的胡适,为什 么舍近求远,迂回曲折,放下自由的直接张扬,间接地倡导 起容忍的精神了呢?
容忍与自由

《容忍与自由》一文写作的时代背景是:国民党政府退至台湾已经数年,当局所鼓吹的“反攻大陆”的迷梦在大多数人心中已经破灭。而台湾当局对外试图给各国一个岛内是“安定中求进步”的自由乐土的印象;对内则采取高压政
我细读此文,发觉胡适先生只把容忍归结为个人的修养或心态。这个意义上的容忍,大体上有两个特点。第一,“容”的对象,应当是容忍者不喜欢,不赞同,甚至从道德上感觉厌恶的人和事。比如少年胡适恶之欲其死的鬼神之论,加尔文务求斩草除根的异端邪说等等。至于包容对自己喜欢、或至少不厌恶不痛恨的东西,容易之极,算不得容忍。第二,“忍”的主体,应当是有能力压制甚至摧毁对立面的人或集团。无权无势者的忍受,逆来顺受而已。能力不足时的隐忍,等待时机而已。两者恐怕都算不得宽容。
想清楚这两点,不觉大失所望,因为胡适先生讲的容忍,岂止是人类历史上“最难得,最稀有的态度”,直是可望而不可及。普天之人,在面临自己不喜欢,不赞同,特别道德上反感、厌恶乃至痛恨的人和事,又有能力打压时,试问谁会容得下来忍得住,不去打压“邪恶”以伸张“正义”呢?孔圣人谦谦君子,一朝权力在手,不是立马就杀了少正卯吗?那至高无上的上帝,还动不动就对那些只拜偶像不拜他的人们,降下天火大加挞伐呢!容忍或宽容,作为个人的修养,要求实在太高了,不仅咱们普通人难得有那道行,不仅人世间的至圣先师做不到,就连无所不能的上帝也做不到!
容忍与自由-文言文-翻译

容忍与自由一、作家作品胡适:字适之,现代著名诗人、文史学者、思想家。
青年时代留学美国,1917年回国以后任北京大学教授,宣扬民主、科学,倡导反封建的新文化运动,率先从事白话新诗与文学史的写作,成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一位主要代表人物。
胡适在我国哲学史、文学史、古典小说和古籍整理等多个领域的研究工作中,都有重要成果。
著作有《尝试集》、《白话文学史》、《中国哲学史大纲》等等。
二、写作背景《容忍与自由》一文写作的时代背景是:国民党退至台湾已经数年,台湾当局对外试图给各国一个岛内是“安定中求进步”的自由乐土的印象;对内则采取高压政策,压制“五四”以来发展的各种思想。
1958年12月,蒋介石第三次连任“总统”,《自由中国》发表题为《欣幸中的疑虑》的文章,暗责蒋介石之任“总统”属于“违宪”,这直接触怒了蒋介石。
1959年3月3日,台北地方法院借口传讯了雷震。
在此种情况下,胡适写了《容忍与自由》,初题为《政治家的风度》,后改做《自由与容忍》,最后改定为《容忍与自由》。
由此可见《容忍与自由》是作为自由知识分子的胡适对于封建专制统治的一次上谏,但更重要的是他作为自由主义知识分子领袖对同志们发出了一种规劝,指明一条“温和”的道路。
三、主旨本文选自《胡适作品集》,最主要阐述:容忍为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
原文:十七八年前,我最后一次会见了母校康耐尔大学的史学大师布尔先生(George Lincoln Burr)。
我们谈到英国史学大师阿克顿(LordActon)一生准备要著作一部“自由之史”,没有完成他就死了。
布尔先生那天谈话很多,有一句话我至今没有忘记。
他说:“我年纪越大,越感觉到容忍(tolerance)比自由还更重要。
”布尔先生死了十多年了,他这句话我越想越觉得是一句不可磨灭的格言。
我自己也有“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感想。
有时我竟觉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
我十七岁的时候(1908)曾在《竞业旬报》上发表几条“无鬼丛话”,其中有一条是痛骂小说《西游记》和《封神榜》的,我说:《王制》有之:“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
胡适《容忍与自由》

1、胡适在“五四”时期,提倡白话文,说“文言是半死文学”,“可读而听不懂”。
一生以白话文的布道者自居,始终关注白话文的发展和命运,还特意编著了一部《白话文学史》。
记得1934年秋,胡适在北大讲课时又对白话文的优点大加颂扬,这时,有些醉心文言文的同学,听不入耳,心中厌烦,不免萌生了抵触情绪。
正当胡适讲得得意时,一位姓魏的同学,突然站起来,声色俱厉地提出抗议道:“胡先生,难道说白话文就没有丝毫的缺点吗?”胡适冲着他微笑着说:“没有的。
”那位同学更加激愤地反驳道:“肯定是有的!白话文语言不精练,打电报用字多,花钱多。
”胡适扶扶眼镜透露出沉思的目光,然后柔声细气地解释道:“不一定吧!前几天行政院------ 有位朋友给我打来电报,邀我去做行政院秘书,我不愿从政,决定不去,为这件事我复电拒绝。
复电是用白话写的,看来也很省字。
请同学们根据我这一意愿,用文言文编写一则复电,看看究竟是白话文省字,还是文言文省字?”胡教授说完这段话后,只听得课堂内“嚓、嚓”的取纸声,顿时整个教室呈现出紧张沉寂的气氛,每个同学都在开动脑筋,认真地编写电文。
十五分钟过后,胡适让同学们自动举手,报告用字数目,然后从中挑选一份用字最少的文言电稿,电文是这样写的:“才学疏浅,恐难胜任,不堪从命。
”胡适说,这份写得确实简练,仅用了12个字。
但我的白话电报却只用了5个字:“干不了,谢谢。
”胡适又解释说:“干不了”就含有才学疏浅,恐难胜任之意;“谢谢”既对友人费心介------ 绍表示感谢又暗示拒绝之意。
由此看来,语言的精练与否,不在白话与文言的差别。
客观事物是曲折复杂的,必须反复研究,才能恰当地反映,所谓研究,就是细心琢磨问题的中心所在,恰如其分地选用字词,白话文较文言文是更可省字的。
经胡先生这一精辟阐述和热情的鼓励,那些对白话文不感兴趣的同学,连笔者在内都受到了启迪和教育。
2、胡适的三嫂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叫曹声,比胡适的年龄约小十岁。
1923年夏天,三十刚出头的胡适到杭州疗养,住在烟霞洞,而曹声当时正在杭州女子师范学校读书。
能享受自由的文言文翻译

夫自由者,天地之正气,人心之所向也。
自古以来,贤哲之士,无不以求自由为志。
何为自由?自由者,无拘无束,随心所欲,任情畅怀,乐在其中矣。
孟子曰:“得其所哉!”此言自由之极境也。
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在于能自由。
自由者,非独身之自由,亦心之自由也。
身之自由,在于不受他人之束缚,心之自由,在于不受物欲之牵绊。
吾人置身于天地之间,如鱼得水,自由自在。
然而,世事纷扰,人心不古,自由之乐,竟成难得之珍。
欲求自由之乐,须先明其道。
夫自由之道,首在修身。
修身者,正心诚意,克己复礼也。
心正则意诚,意诚则事亲事君,无不敬;克己则复礼,复礼则身自正。
身正心正,方能自由。
其次,自由之道,在于治国。
治国者,以民为本,以法治国。
民者,国之根本,法治者,国之保障。
国以法治,民得自由;民得自由,国亦安宁。
再者,自由之道,在于求道。
求道者,心无旁骛,专心致志。
道者,万物之本,天地之理。
求道者,能明理辨物,自得自由。
然自由非易得,须历经磨难,方能领略其中之乐。
古之圣贤,如孔子、孟子,皆历经磨难,终成一代宗师。
孔子周游列国,历经艰辛,终得自由之道;孟子游说诸侯,阐明仁义,亦得自由之乐。
今之人,欲求自由之乐,亦须如此。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方能领略自由之真谛。
吾人当以修身为本,以治国为志,以求道为乐,方能享有自由之乐。
夫自由之乐,非一日之功,非一时之快。
自由者,如登山之巅,虽路途崎岖,但登高望远,心旷神怡。
自由之乐,如饮美酒,虽入口辛辣,但回味无穷,乐在其中。
故君子之行,当以自由为志,以自由为乐。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自由自在,任情畅怀,此乃人生之至乐也。
夫自由之乐,如春风拂面,如夏日微风,如秋月清辉,如冬雪皑皑。
四季更替,自由之乐常在。
吾人当把握时机,追求自由,享受自由之乐。
然自由非独乐己,亦乐他人。
吾人追求自由,亦当助人为乐。
使天下之人,皆得自由之乐,此乃吾人之责任也。
总之,自由之乐,人生之至宝。
吾人当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己任,追求自由,享受自由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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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忍与自由一、作家作品胡适:字适之,现代著名诗人、文史学者、思想家。
青年时代留学美国,1917年回国以后任北京大学教授,宣扬民主、科学,倡导反封建的新文化运动,率先从事白话新诗与文学史的写作,成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一位主要代表人物。
胡适在我国哲学史、文学史、古典小说和古籍整理等多个领域的研究工作中,都有重要成果。
著作有《尝试集》、《白话文学史》、《中国哲学史大纲》等等。
二、写作背景《容忍与自由》一文写作的时代背景是:国民党退至台湾已经数年,台湾当局对外试图给各国一个岛内是“安定中求进步”的自由乐土的印象;对内则采取高压政策,压制“五四”以来发展的各种思想。
1958年12月,蒋介石第三次连任“总统”,《自由中国》发表题为《欣幸中的疑虑》的文章,暗责蒋介石之任“总统”属于“违宪”,这直接触怒了蒋介石。
1959年3月3日,台北地方法院借口传讯了雷震。
在此种情况下,胡适写了《容忍与自由》,初题为《政治家的风度》,后改做《自由与容忍》,最后改定为《容忍与自由》。
由此可见《容忍与自由》是作为自由知识分子的胡适对于封建专制统治的一次上谏,但更重要的是他作为自由主义知识分子领袖对同志们发出了一种规劝,指明一条“温和”的道路。
三、主旨本文选自《胡适作品集》,最主要阐述:容忍为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
原文:十七八年前,我最后一次会见了母校康耐尔大学的史学大师布尔先生(George Lincoln Burr)。
我们谈到英国史学大师阿克顿(LordActon)一生准备要著作一部“自由之史”,没有完成他就死了。
布尔先生那天谈话很多,有一句话我至今没有忘记。
他说:“我年纪越大,越感觉到容忍(tolerance)比自由还更重要。
”布尔先生死了十多年了,他这句话我越想越觉得是一句不可磨灭的格言。
我自己也有“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感想。
有时我竟觉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
我十七岁的时候(1908)曾在《竞业旬报》上发表几条“无鬼丛话”,其中有一条是痛骂小说《西游记》和《封神榜》的,我说:《王制》有之:“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
”吾独怪夫数千年来之掌治权者,之以济世明道自期者,乃懵然不之注意,惑世诬民之学说得以大行,遂举我神州民族投诸极黑暗之世界!……解释:《王制》曾经说过假借鬼神的名义借以卜算举动妖言惑众的人要把他杀掉,我就奇怪了,数千来之所以掌权的人都希望自己成为补救时艰、阐明事理的人,虽然他们都希望自己成为这样一个人,却糊里糊涂的不注意,让那些提倡有神论的人在我国得以盛行,于是让我神州民族变成了一个黑暗的世界。
这是一个小孩子很不容忍的“卫道”态度,“我”那时已经是一个无鬼论者,所以发出那样摧除迷信的狂论,要实行《王制》的“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的一条经典。
我在那时候当然没有梦想到说这话的小孩子在十五年后(1923)会很热心的给《西游记》作两万字的考证!我在那时候当然更没有想到那个小孩子在二三十年后还时时留心搜求可以考证《封神榜》的作者的材料!我在那时候也完全没有想想《王制》那句话的历史意义。
那一段《王制》的全文是这样的: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
作淫声异服奇技异器以疑众,杀。
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
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
此四诛者,不以听。
解释:凡是断章取义曲解法律,擅自改变事物的既定名称而另搞一套,“用邪道扰乱政令的人,杀掉。
凡是制作靡靡之音、奇装异服、怪诞之技、奇异之器而蛊惑民心的人,杀掉。
行为诈伪而又顽固不化、言辞虚伪而又巧言利舌、所学陷入异端而又自以为博闻、言辞谬庚而讲得冠冕堂皇,以此蛊惑人心者,杀掉。
凡是假托鬼神、时辰日子、卜签招摇撞骗以蛊惑人心者,杀掉。
上述的四种被杀者,不再接受他们的申诉。
原文:我在五十年前,完全没有懂得这一段话的“诛”正是中国专制体制下禁止新思想、新学术、新信仰、新艺术的经典的根据。
我在那时候抱着“破除迷信”的热心,所以拥护那“四诛”之中的第四诛:“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
”我当时完全没有想到第四诛的“假于鬼神……以疑众”和第一诛的“执左道以乱政”的两条罪名都可以用来摧残宗教信仰的自由。
我当时也完全没有注意到郑玄注里用了公输般作“奇技异器”的例子,更没有注意到孔颖达《正义》里举了“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的例子来解释“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
故第二诛可以用来禁绝艺术创作的自由,也可以用来“杀”许多发明“奇技异器”的科学家。
故第三诛可以用来摧残思想的自由,言论的自由,著作出版的自由。
我在五十年前引用了《王制》第四诛,要“杀”《西游记》、《封神榜》的作者,那时候我当然没有梦想到十年之后我在北京大学教书时就有一些同样“卫道”的正人君子也想引用《王制》的第三诛,要“杀”我和我的朋友,当年我要“杀”人,后来人要“杀”我;动机是一样的:都是因为动了一点正义的火气,就失掉容忍的度量了。
我自己总觉得,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这个世界,绝大多数人信神的,居然能有这雅量,能容忍我的无神论,能容忍我这个不信神不信灵魂不灭的人,能容忍我在国内和国外自由发表我的无神论的思想,从没有人因此而用石头掷我,把我关在监狱里,或把我捆在柴堆上用火烧死。
我在这个世界里居然享受了四十多年的容忍与自由,我觉得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这个世界对我的容忍态度是可爱的,是可以感激的。
所以我觉得我应该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容忍,所以我自己不信神,但我能诚心的谅解一切信神的人,也能诚心的容忍并且敬重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
我要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容忍,因为我年纪越大,我越觉得容忍的重要意义。
若社会没有这点容忍的气度,我决不能享受四十多年的大胆怀疑的自由,公开主张无神论的自由了。
第二部分:指出“人类的习惯是喜同恶异”,提出容忍难以实行的心理根源。
在宗教自由史上,在思想自由史上,在政治自由史上,我们都可以看见容忍的态度是最难得、最稀有的态度。
人类的习惯是喜同而恶异的,总不喜欢和自己不同的信仰、思想、行为。
这就是不容忍的根源。
不容忍只是不能容忍和我自己不同的新思想和新信仰。
一个宗教团体总相信自己的宗教信仰是对的,是不会错的,所以它总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宗教信仰必定是错的,必定是异端,邪教。
一个政治团体总相信自己的政治主张是对的,是不会错的,所以它总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政治见解必定是错的,必定是敌人。
一切对异端的迫害,一切对“异己”的摧残,一切宗教自由的禁止,一切思想言论的被压迫,都由于这一点深信自己是不会错的心理。
因为深信自己是不会错的,所以不能容忍任何和自己不同的思想信仰了。
试看欧洲的宗教革新运动的历史。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和约翰·高尔文(John Calvin)等人起来革新宗教,本来是因为他们不满意于罗马旧教的种种不容忍,种种不自由。
但是新教在中欧、北欧胜利之后,新教的领袖们又都渐渐走上了不容忍的路上去,也不容许别人起来批评他们的新教条了。
高尔文在日内瓦掌握了宗教大权,居然会把一个敢独立思想、敢批评高尔文的教条的学者塞维图斯(Servetus)定了“异端邪说”的罪名,把他用铁链锁在木桩上,堆起柴来,慢慢的活烧死。
这是1553年10月23日的事。
这个殉道者塞维图斯的惨史,最值得人们的追念和反省。
宗教革新运动原来的目标是要争取“基督教的人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
何以高尔文和他的信徒们居然会把一位独立思想的新教徒用慢慢的火烧死呢?何以高尔文的门徒(后来继任高尔文为日内瓦的宗教独裁者)柏时(Beze)竟会宣言“良心的自由是魔鬼的教条”呢?基本的原因还是那一点深信我自己是“不会错的”的心理。
像高尔文那样虔诚的宗教改革家,他自己深信他的良心确是代表上帝的命令,他的口和他的笔确是代表上帝的意志,那么他的意见还会错吗?他还有错误的可能吗?在塞维图斯被烧死之后,高尔文曾受到不少人的批评。
1554年,高尔文发表一篇文字为他自己辩护,他毫不迟疑地说:“严厉惩治邪说者的权威是无可疑的,因为这就是上帝自己的说话。
……这工作是为上帝的光荣的战斗。
”上帝自己的说话,还会错吗?为上帝的光荣作战,还会错吗?这一点“我不会错”的心理,就是一切不容忍的根苗。
深信我自己的信念没有错误的可能(infallible),我的意见就是“正义”,反对我的人当然都是“邪说”了。
我的意见代表上帝的意旨,反对我的人的意见当然都是“魔鬼的教条”了。
这是宗教自由史给我们的教训: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异己”的雅量,就不会承认“异己”的宗教信仰可以享受自由。
但因为不容忍的态度是基于“我们的信念不会错”的心理习惯,所以容忍“异己”是最难得、最不容易养成的雅量。
第三部分:指出“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的态度是错误的。
在政治思想上,在社会问题的讨论上,我们同样的感觉到不容忍是常见的,而容忍总是很稀有的。
我试举一个死了的老朋友的故事作例子。
四十多年前,我们在《新青年》杂志上开始提倡白话文学的运动,我曾从美国寄信给陈独秀,我说: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
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
讨论既熟,是非自明。
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独秀在《新青年》上答我道: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于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我当时就觉得这是很武断的态度。
现在四十多年之后,我还忘不了陈独秀这一句话,我还觉得这种“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的态度是很不容忍的态度,是最容易引起别人的恶感,是最容易引起反对的。
我曾说过,我应该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容忍。
现在常常想,我们还得戒律自己:我们若想别人容忍谅解我们的见解,我们必须先养成能够容忍谅解别人的见解的度量。
至少至少我们应该戒约自己决不可“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
我们受过实验主义的训练的人,本来就不承认有“绝对之是”,更不可以“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
五、学习要点与难点1.历史上不容异己的例子从宗教自由史,思想自由史,政治自由史三方面来讲,举例子最多的是宗教迫害。
(1)思想自由。
胡适本人十七岁时发表文章,痛骂小说《西游记》和《封神榜》,要求实行《礼记·王制》上的一句话:“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
十年之后,当胡适一班人离经叛道反传统时,一些同样“卫道”的正人君子,也引用《王制》中的话,要“杀”胡适和他的朋友们。
(2)宗教自由。
西方宗教改革后,原先向罗马教庭争自由要宽容的新教徒,又反过来摧残异己。
1553年10月23曰,曰内瓦执掌宗教大权的高尔文,竟把敢于批评他的学者塞维图斯定了“异端邪说”的罪名,捆在柴堆上用火慢慢烧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