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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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相关法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及各子企业是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实施主体,按照“管业务、管风险、管内控、管合规”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业务领域或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第二章目标与原则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目标。

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涵盖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等各个环节,覆盖公司及各子企业的各类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全过程。

(二)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在兼顾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应突出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着力防范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保证内部机构、岗位及职责权限的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的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合理体现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和风险状况及所处的具体环境等方面要求,并适时调整和完善。

(五)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应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六条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职责:(一)审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二)审批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职责:(一)审议公司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二)审议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八条总经理是内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职责:(一)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二)审查公司内控缺陷认定标准;3(三)审查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控管理办法

内控管理办法

内控管理办法内控管理办法是一种企业管理方式,它是企业内部对于各项业务管理制度的配置与监督,目的是确保企业能够合法、规范、稳健、高效地运营。

内控管理办法涉及范围广泛,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

本文将从内控管理的定义、目的、原则、实施过程等方面探讨内控管理办法。

一、内控管理的定义内控管理是一种企业管理方式,它是指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通过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内部存在的潜在风险和问题,从而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内控管理不仅涉及企业核心业务,也包括安全、成本管理、法律合规等方面。

二、内控管理的目的内控管理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各项业务可以健康的进行,并能够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克服风险问题。

它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目的:1. 推动企业持续发展:通过内控管理,不断优化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流程,促进企业运行效率的提升,从而实现企业持续发展。

2. 提高管理水平:内控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制定统一的管理标准和流程,确保企业具备良好的内部控制系统和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

3. 风险控制:企业内部存在着各种潜在风险,内控管理可以帮助企业识别、评估和控制风险,做好预防和化解危机的准备。

三、内控管理的原则内控管理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内控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企业财产和信息的安全。

2. 合法性原则:内控管理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企业的合法运营。

3. 透明度原则:内控管理需要透明,通过制定明确的管理规章制度,使员工和外界能够了解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4. 效率性原则:内控管理需要确保业务流程的高效和优化,提高企业资源的利用率。

5. 统筹兼顾原则:内控管理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制定全面、适应性强的内控管理制度。

四、内控管理的实施过程实施内控管理需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1. 建立内控体系:根据企业经营范围、规模和特点,制定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内控管理方案。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BIC-03.02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集团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提高集团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集团可持续发展,同时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应范围本办法适应于奥凯煤业集团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三条术语本管理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是由集团及其各单位、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基本原则内部控制建设应当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要素进行。

并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原则制、制衡性、适应性及成本效益原则进行具体实施。

第二章实施步骤第五条集团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第六条集团须建立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并明确汇报机制;根据集团发展战略规划,按照战略目标确定集团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整体目标。

第七条集团经营管理中心下属审计组织负责内部控制规范建设推进工作,并按规定向董事长及相关领导汇报建设进度。

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包括设计、运行和评价,经营管理中心负责《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编制,且协助各职能中心、分公司负责《内部控制制度手册》的编制。

第八条董事会(董事长)负责决策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重大方针和政策,保证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在出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时,及时决策内部控制缺陷解决方案。

具体包括:1、批准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工作计划;2、批准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工作方案;3、批准集团内部控制的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4、审阅和批准集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5、批准内部控制重要、重大缺陷认定报告(含缺陷整改方案);6、批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重要文档及重大、重要报告;7、批准内部控制组织架构设计及职责方案;8、督导集团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9、批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董事长)批准的内部控制管理相关制度以及其他事项。

内部控制内控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内部控制内控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内部掌控内掌控度建设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企业内部掌控的建设和管理,规范企业内部掌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高效、安全,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方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企业内部掌控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包含内部掌控制度订立和调整、内控风险评估、内部掌控审计、内控培训等工作。

第二章内部掌控制度的建立和调整第三条制度发起任何企业内部掌控制度的建立和调整,必需经过企业法务部门的发起,并提交企业领导层审批。

第四条制度编制企业法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内部掌控制度草案,草案中应认真说明内部掌控的目标、范畴、流程和责任,涵盖公司整治、风险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

第五条内部论证和修改内部掌控制度草案完成后,应进行内部论证,征集相关部门的看法和建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调整和修改。

第六条审批和公布内部掌控制度草案经过内部论证后,应报企业领导层审批,并公布于全体员工。

第三章内控风险评估第七条风险识别企业法务部门应自动识别和分析企业可能面对的各类风险,包含法律风险、合规风险、经营风险等。

并依据风险大小、影响程度等指标分级分类,确定内控风险的紧要性和优先级。

第八条风险评估和掌控措施企业法务部门应订立内控风险评估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风险评估。

评估结果应依据紧要性和优先级确定相应的内控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掌控和降低。

第九条风险监控和报告企业法务部门应建立起风险监控系统,及时了解企业内控风险的动态情况,并依照相关规定定期向企业领导层和相关部门报告。

对于紧要风险的动态变动,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对和处理。

第四章内部掌控审计第十条审计计划企业法务部门应依据内部掌控制度和风险评估结果,订立年度内部掌控审计计划,并报企业领导层批准。

第十一条审计执行企业法务部门应结合内部掌控制度和风险评估,确定内部掌控审计的对象和范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计工作,包含整理资料、实地考察、数据分析等环节,并记录审计结果。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制定并落实公司的各项内控制度,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职责(一)执行董事: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二)经理层:督促公司各部门拟定、完善各项内控制度,规范相应的业务流程,全面落实和推进内部控制实施。

(三)综合管理部:1.公司内部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实施、维护和评估;2.负责组织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编制和更新;3.负责组织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和流程的制订和更新;4.负责组织公司内部控制培训;5.负责组织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协助外审单位进行内控审计;6.负责协调与内部控制监管机构的业务关系。

(三)各部门1.负责具体拟定、完善和实施与部门工作有关的内控制度,规范相应的业务流程;2.协助内控审计部完成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检查和评估。

第三条内容与要求(一)内控制度框架体系1.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由公司层级、部门层级内控制度两个层次构成。

2.公司的授权体系自上而下依次为:股东、执行董事、总经理。

3.公司制定部门职责表和岗位职责表,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和问责制度,确保每个部门和岗位在权限范围内履行职责。

4.公司在战略、营销、风控等方面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战略规划管理、业务管理、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编制业务流程图,并规范相应的审批权限。

5.公司建立相应的财务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费用管理等方面,编制相应的业务流程图并明确审批权限。

6.公司建立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招聘管理、培训管理、薪酬与绩效管理、休假管理、考勤管理等,并规范相应的审批权限。

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各项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医院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运营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管控的一系列方法和手段的总称。

第四条医院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保证医院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医院党委要在内部控制建设中发挥领导作用;院长是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首要责任人,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医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内部控制建设承担具体责任。

第六条医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执行组长,其他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医院内部控制工作实施进行全面指导、决策、部署。

第七条医院成立由财务科牵头组成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小组,财务科分管院领导任组长,财务科科长任副组长,各科室指定专人为小组成员,负责协调全院的内部控制建设日常工作。

第八条医院成立由审计科牵头组成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评价小组,负责评价全院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

第九条医院各科室是内部控制具体执行机构,应积极配合内部建设工作小组及小组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认真执行医院内部控制管理文件,落实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实施内部控制的日常落实工作。

第十条纪检监察室负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内部权力运行监控;建立重点人员、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和评估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务科负责医疗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工作,加强临床科室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的引进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防范医疗业务风险,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等。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中央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防范和降低风险,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及各级子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实现经营目标,保障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保护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企业运营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程序的过程。

第四条国资委依法指导和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负责组织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第二章内部控制目标第五条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目标,是促进企业实现决策科学、运行规范、管理高效和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企业内部控制应当达到以下具体目标:(一)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二)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利学合理的决策机制;(三)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实现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四)确保企业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五)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及对其的有效使用;(六)预防和控制各种错误和弊端,及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防范经营管理中的各种风险。

第六条企业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性原则。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与程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二)全面性原则。

企业内部控制应覆盖经营的全过程及所有部门和岗位。

(三)有效性原则。

企业的内部控制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应当切合企业实际情况;并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并发挥作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四)风险导向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能够对企业的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

第七条企业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应充分考虑控制环境,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制定控制制度与程序,.加强信息沟通和持续的监督,以保证内部控制程序持续有效的运转。

学校内控制度管理办法

学校内控制度管理办法
2. 全面性原则:覆盖学校各项经济活动,确保内控制度全面覆盖。
3. 预防性原则:在风险发生前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
4. 系统性原则:建立健全内控体系,确保内控制度相互协调、相互补充。
5. 适应性原则: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内控制度。
第二章 内控制度体系
第四条 学校内控制度体系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 学校内控制度管理办法的修订,由学校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提出,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学校各项工作,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内控制度是指学校为实现管理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的防范和管控。
第三条 学校内控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法规依据原则:以内控法规为依据,确保内控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 内控制度实施
第五条 学校内控制度实施应遵循以下程序:
1. 制度制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学校内控制度。
2. 宣传培训:对内控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内控意识。
3. 制度执行:各部门、各岗位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履行职责,确保内控制度有效执行。
4. 监督检查:定期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
2. 人力资源管理内控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薪酬、绩效、离职等。
3. 教学管理内控制度: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质量、考试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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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中铁XX 局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管理,根据局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体系是指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和防范风险,保证内部控制工作有效运行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等。

第三条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内部控制体系的日常维护;(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三)内部控制体系的监督评价;(四)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改进。

所属各单位要按照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相关第四条公司各部门、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并及时反馈信息,确保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组织机构及管理管理职责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监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

(由公司内控审计监察部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具体负责)、监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实施,开展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协调审计单位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

2 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内控、第七条公司设立内控领导小组,审计、财务工作的公司领导任副组长,企业发展部、内控审计监察部、财务部、董监办、公司办、人资部、市场开发部、工程部、技开部、安质部、合同部、机电部、物资部、法律事务部、宣传部、组织部、工会办、团委、行管部、社管部、试验检测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内部控制体系的日常运行,定期听取内控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对内控体系运行中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由公司总会计师第八条公司内控领导小组下设内控评价工作组,任组长,内控审计监察部部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内控审计监察部、财务部、企业发展部等相关部门业务管理人员组成,内控评价工作组负责全公司内控体系运行的专项监督与评价工作。

主要第九条局企业发展部是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归口管理部门,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内部控制体系的日常维护管理和不断改进完善;(二)负责组织执行层面的各项管理制度、业务管理流程的评审;(三)负责组织公司层面重大、重要风险的定期评估,建立风险库和风险事件库,并编写《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四)负责组织内部控制相关知识培训;(五)负责指导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十条公司内控审计监察部是内部控制体系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实施内部控制体系评价,负责内部控制评价方案的制定;3 (二)负责开展内部控制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三)负责拟定年度内部控制体系评价方案,内部控制评价记录、实施证据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四)负责组织编写《中铁XX 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十一条公司机关各部门、第十一各分公司是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一)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的执行,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二)结合各项业务活动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的日常监督检查;(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流程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我监督与评价;(四)协助参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提供评价所需证据资料;(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缺陷确认,并按期完成整改及监督整改;(六)负责编写职责范围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十二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要确定具体的内控工作负责人,明确管理职责,开展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章日常维护第十三条内部控制体系的日常维护是从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运行两方面,不断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文件、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改进控制活动的过程。

第十四第十四条当发生下列事项时,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文件:4 (一)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从业规定、监管部门、股份公司和局要求等发生变化;(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配套指引》发生变化;、(三)公司战略调整、业务范围、组织机构、管理职责等内部环境发生调整变化;(四)内部控制监督评价以及外部监督发现存在缺陷;(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提出要求;(六)机关各部门在日常管理活动中发现问题;(七)发生内部控制重大失控事件;(八)其他。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发现需要增加新的业务流程或某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存在缺陷时,应及时提出改进完善意见和建议,并记录整理,同时提交局企业发展部重新发布。

第十六第十六条局企业发展部负责《内控手册》的修改完善,各归口部门负责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修改、增加并交企业发展部汇总,企业发展部应及时将修改完善后的内控体系文件发布实施。

监督与评价的原则、依据、第四章监督与评价的原则、依据、内容和方法第十七第十七条内部控制体系监督是指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的过程。

第十八条第十八内部控制体系评价是指从整体上对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十九条内部控制体系监督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实施,涵盖公司各项业5 务。

(二)重要性原则。

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

准确提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和存在的缺陷。

(四)风险导向性原则。

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整体或单个控制目标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监督评价的重点业务单元、重要业务领域或流程环节。

(五)一致性原则。

采用统一可比的方法和标准,保证监督评价结果的可比性。

(六)成本效益性原则。

以适当的成本实现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价。

第二十条内部控制体系监督评价的主要依据:二十条(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和以及行业从业规定、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等;(二)《中铁XX 局内部控制手册》;(三)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四)业务管理流程及说明、控制文档、风险矩阵、风险库、缺陷跟踪报告等;(五)各项管理技术规范等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实现控制目标相第二十一条内部控制体系监督与评价的内容是:关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

第二十二并综合运第二十二条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价的总体方法是抽样法,6 用个别访谈法、调查问卷法、比较分析法、专题讨论会等方法,针对业务流程,按照业务发生频率及固有风险的高低,抽样一定比例的业务样本,对业务样本的符合性进行判断,对业务流程的有效性实施监督与评价。

第二十三条根据业务频次抽样量参考如下标准:第二十三序号1 2 3 4 5 6 业务发生频率每年一次每年一次以上至每季度一次每季度一次以上至每月一次每月一次以上至每周一次每周一次以上至每天一次每天多次抽样数量不少于1笔2笔4笔12笔20笔30笔第五章监督实施第二十四实施本系统及职责第二十四条公司各部门按照监督工作的要求,范围内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日常监督,每半年形成一次本系统内部控制工作《监督情况通报》,提交公司内控审计监察部,内控审计监察部应做好相关资料和记录的收集汇总。

第二十五第二十五条内部控制体系监督工作应关注:(一)政策影响、管理薄弱、业务复杂、高危作业等重点部门、单位和项目。

(二)战略规划、重大决策、财务预算、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海外经营、成本控制、合同管理、法律事务、项目管理、社会责任、信息化安全等高风险业务领域,不相容职权分离、反舞弊等高风险环节。

(三)重要业务流程的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措施制定及执行情况。

(四)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7 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风险评估结果等。

第六章评价实施第二十六于每第二十六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评价通常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年12 月10 日前完成对本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

第二十七条内部评价基本程序是: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第二十七工作组,收集整理监督资料,实施评价和提出初步缺陷意见,召开评价会议,缺陷认定,汇总评价结果,编写、审批《自我评价报告》等。

第二十八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在内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内部控制体系专项监督与评价工作。

第二十九条评价工作组结合监督工作情况,依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抽查内部控制运行相关资料,必要时进行现场测试或要求提供补充资料。

判断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是否有效,并按照《中铁XX 局内部控制评价基本评分标准》(附件1)进行综合评分。

评价的结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

第三十条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应当充分考虑下列因素:(一)是否针对重大、重要风险设置了合理的细化控制目标;(二)是否针对细化控制目标设置了对应的控制流程;(三)相关控制活动是否有效运行;(四)相关控制活动是否得到了持续改进;(五)实施相关控制活动的人员是否具备必需的权限和能力等。

第三十一条公司内控审计监察部于每年12 月 5 前组织召开内部控制评价会议,公司内控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议程:8 (一)听取各部门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及监督情况汇报;(二)听取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的汇报;(三)讨论确认存在的缺陷;(四)对存在的缺陷整改提出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等。

第三十二条公司内控审计监察部根据年度监督评价结果,第三十二组织编写《中铁XX 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审批后,于每年12 月10 日前上报股份公司审计部。

第三十三第三十三条内部控制评价以每年的11 月30 日为评价基准日。

第七章缺陷认定第三十四条内部控制缺陷发现以监督为主,评价发现为辅。

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缺陷,包括设计缺陷、运行缺陷。

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缺陷认定一般标准见附件2。

第三十五条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实行逐级审批确认。

一般缺陷由公司各部门在监督工作过程中确认;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由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复核讨论并提出意见,重要缺陷报公司内控领导小组研究并确认;重大缺陷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

第三十六条公司内控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已确认缺陷汇总、统计、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经分管领导批准,通报全公司。

第三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应对确认的缺陷拟定整改计划和方案,明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规定整改时限,做好整改及监督整改工作。

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公司内控审计监察部,必要时评价工作组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跟踪整改。

第八章奖罚第三十八条内控评价工作组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定期对各部门、分公司内控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进行通报。

对得分较高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扬,对较差的部门和单位提出批评,对存在的缺陷要求限期整改。

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

凡外部审计中发现重大缺陷,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负领导责任,公司将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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