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运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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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运行管理制度

体系运行管理制度

体系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的体系运行,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各级领导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管理层、各部门主管和员工。

第三条体系运行管理制度的任务是指导和规范企业的体系运行,明确各职责部门的权责,并为企业全员提供统一的行为准则。

第四条体系运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体系的组织架构、运行流程、责任分工、内部控制、信息管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第五条企业体系的组织架构应当合理明确、分工合理、职责到位,各级机构之间协调配合,形成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协调运作的组织体系。

第六条企业体系的运行流程应当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操作简便、高效快捷,确保业务运行畅通无阻。

第七条企业体系的责任分工应当明确明确、权责相统一、各尽其责,确保各职责部门之间协作配合。

第八条企业体系的内部控制应当全面有序、有效可行、风险可控、损失可控,确保企业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第九条企业体系的信息管理应当规范完善、及时可靠、方便查询、安全保密,确保信息使用和共享便利。

第十条企业体系的监督管理应当公正透明、监督有力、追责明晰、激励措施,确保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第二章体系运行管理制度的组织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设立体系运行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组织协调企业的体系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体系运行管理委员会应当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主管,由公司总经理兼任主任。

第十三条体系运行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审议企业体系的工作计划、运行情况和管理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体系运行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体系管理办公室,由专门负责体系管理工作,协助委员会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体系管理办公室应当建立体系管理档案,包括企业体系的组织架构、运行流程、责任分工、内部控制、信息管理和监督管理等资料。

第十六条体系管理办公室应当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议,与各职责部门沟通交流合作,促进体系工作协调顺畅。

第十七条体系管理办公室应当制定体系管理规范,明确体系管理的工作原则、目标、责任和要求,以及实施措施和监督机制。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办法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办法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办法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各问题点的整改及文件执行的监督、考核,确保质量管理休系在公司得到更好的推动、维护和持续改进,增强体系的推动,提升公司的质量管理绩效,同时也为保持并不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高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工作效率提供文件支撑。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问题的整改及跟踪检查,质量体系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推动。

2 职责2.1 体系:负责组织编制问题点整改计划,下发至各责任人,监督其执行情况。

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文件规定的进行考核。

2.2各部门:负责根据跟踪计划进行整改,按质量管理体系发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2.3总经理:负责批准《质量体系考核通知单》。

2.4财务部:负责按《质量体系考核通知单》执行扣款。

3 管理流程3.1 文件的执行3.1.1 公司正式下发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各部门负责人应对下属员工进行相应的宣传、贯彻执行,确保所涉及到的人员知道文件的发行和执行要求。

3.1.2 各部门负责人应要求所管辖人员严格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体系人员将会在工作中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文件规定执行的,按本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3.1.3 如文件规定确实很难操作时或实际情况需要时,可以申请更改文件,申请人应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由体系管理部门审核后,按规定进行更改,在未改之前仍然按现有正式发布的文件执行,如有违反均按本规定考核。

3.1.4 如文件申请更改的内容其它部门有不同意见时,经体系协调、组织讨论后仍达不到一致时,应上报总经理,按总经理规定执行,体系在三天之内按总经理的规定更改相应文件,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发布执行。

3.2问题整改3.2.1问题点的汇总问题点一般来自外部审核、内部审核、第二方客户审核、体系内部日常监督检查等。

以上各次审核或检验的问题点由体系管理部门汇总,编制成《问题点整改计划》见附件,在计划中规定问题点的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人(由责任部门负责人指定)、要求完成时间等信息后,由体系管理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批准后发布。

体系运行管理办法

体系运行管理办法

体系运行管理办法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质量、安健环、设备管理体系运行过程的管理要求和职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3 术语和定义无4 职责4.1 企管部4.1.1 负责管理体系文件的日常管理工作。

4.1.2 负责管理体系管理评审、内审的组织、实施工作。

4.1.3 负责与管理体系有关培训的组织工作。

4.2 体系主管部门4.2.1 负责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

4.2.2 负责管理体系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的组织工作。

4.2.3 负责与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目标、指标的检查和考核工作。

4.3 相关部门4.3.1 负责管理体系在本部门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

4.3.2 负责配合完成相关管理体系的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基准审核、评星审核、入阶评价工作。

4.3.3 负责组织完成与本部门有关体系运行目标、指标。

5 管理要求5.1 体系运行的策划5.1.1 各体系主管部门应根据上年度体系运行情况编制下年度体系运行工作计划,报企管部。

5.1.2 体系运行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a)体系运行的主要目标和任务;b)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和完成时间表;c)负责人、参与人员及其职责分工和相互协作关系;d)检查及考核办法。

5.1.3 企管部应根据各体系主管部门上报体系运行工作计划,编制公司年度体系运行工作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后下发执行。

5.2 体系运行的日常管理5.2.1 体系文件管理应符合公司文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要求。

5.2.2 企管部应根据公司规定的流程和时间组织完成合规性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提交体系管理评审。

5.2.3 各体系主管部门应组织对体系运行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监视和测量应包括以下内容:a)关键工序工艺指标的控制;b)安健环风险识别和控制;c)关键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过程的控制。

IATF16949体系试运行管理规定

IATF16949体系试运行管理规定

IATF16949体系试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试运行的有效性,确保试运行期间收集信息的真实可靠,为体系的正式运行作充分准备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考核。

第三条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考核工作按实事求是、公开、公平的基本原则进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制造中心QA部为本办法的所属部门。

第五条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和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试运行考核范围和依据第七条质量管理体系试运行要求由QA部组织各部门学习质量管理体系手册及相关程序文件。

做到:(一)各部门负责人落实本部门人员的具体职责。

(二)熟知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含公司级和本部门目标)。

(三)各职能部门应明确本部门应执行的程序文件(含与本部门工作间接相关的文件),应执行哪些相关的规范、制度、规程等支持性文件,应填哪些记录。

第八条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考核范围(一)日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涉及的产品合同、设计、工艺、工装、设备、采购、物流、生产作业、检验、交付等过程的执行情况。

(二)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包括过程审核、产品审核、各种认证前的体系审核)发现的问题。

(三)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督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考核依据(一)《程序文件》;(二)《作业指导文件》;(三)其它与体系运行相关的规定。

第四章质量管理体系试运行考核工作流程第十条日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考核工作流程(一)QA部每个月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日常随机检查,对违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现象提出改善项目;(二)在日常产品形成过程中,各部门发现质量责任部门有违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的现象时,应向责任部门提出纠正并及时反馈QA部;(三)QA部针对日常存在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问题,口头或发出《质量改善通知单》,责成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四)责任部门在限期内整改或在2个工作内回复《质量改善通知单》,并制定整改计划,QA部跟踪责任部门整改项目的完成情况。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制度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制度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制度一、引言质量管理体系(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QMS)是指企业内部建立起来的一套质量管理机制,旨在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制度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论述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制度的基本要素、相关流程以及其对企业的重要性。

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制度的基本要素(一)政策和目标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明确的质量政策和目标。

企业应该制定明确的质量方针,明确质量方针由高层管理与员工共同参与制定,并且要通过内部和外部沟通渠道将其传达给所有员工。

质量目标应当具体、可衡量和可追踪,以确保其有效实施和监控。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质量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离不开明确的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首先,企业应该明确设置质量管理部门或者授权专门负责质量管理的人员。

其次,应当确立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协调和检查。

最后,企业还需要设立内部培训和沟通机制,确保所有员工对质量管理体系有明确的认知和理解,以确保质量责任的分配和落实。

(三)文件控制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需要规范的文件控制。

企业应该建立文件管理制度,包括编制、审批、发放、变更和废止等环节。

在文件编制过程中,应该明确文件的名称、编号、有效期、变更记录等信息,以确保每一份文件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此外,企业还应建立文件的存档和备份措施,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四)工作程序和作业指导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离不开明确的工作程序和作业指导。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质量要求,编制相应的工作程序和作业指导,明确工作的环节、方法和要求。

这些文件应易于理解、操作和维护,以确保工作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并提供详细的记录和报告要求。

(五)过程管理和监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制度要求企业进行过程管理和监控。

企业应该确立质量管理的关键过程,通过制定过程指标、流程图、作业指导和其他相关文件,对过程进行明确和管理。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监督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监督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文件编号X-WI-QM03-2016受控状态受控版本号B/0 质量体系运行监督管理生效日期页次 5 文件名称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加强对公司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监管,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审核监管。

第3条权责1.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审核。

2.各部门负责配合质量管理部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

3.各部门依据本部门职责和管理制度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保证审核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作程序第4条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各部门应对本部门质量工作开展自查活动。

质量管理自查的依据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及支持性文件。

第5条质量管理自查内容1.质量管理自查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质量管理制执行的有效性。

2.公司各部门需严格按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条款的要求进行作业,并建立相关记录,定期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检查;第6条质量评审类别1.质量部定期对公司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各部门需及时整改。

2.一般审核:各部门按时间节点完成本部门内部质量记录的汇总,并将质记录提交质量部进行审核。

审核完成后由质量部对各部门质量工作完成情况作出评价,将评价结果反馈给部门主管领导,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一般审核每月进行一次。

3.定期内审:为使质量管理体系运行适宜、充分和有效,质量部定期组织开展质量内审活动。

开展内部审核可以促进质量管理体系发挥预期的作用,并将内部审核过程中识别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进行整改,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定期内审每季度开展一次。

第5条审核范围1.人力资源部:a)员工档案,包括劳动合同、简历、学历、岗位职责;b)人员培训:包括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记录;c)人员健康档案;d)员工绩效考核;2.行政部a)经营场所、库房,产权证明、租赁协议;b)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文件;c)基础设施设备管理文件及管理记录;d)档案管理、外来文件管理;医疗设备事业部:3.销售部a)年度工作计划;b)销售人员资质证明;c)销售合同;4.商务部a)收集、审核二类医疗器械供方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资质文件和销售人员授权书。

体系运行管理办法

体系运行管理办法

体系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制订的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相关的外来文件是公司进行体系管理所必须遵守的重要文件,相应的记录是体系运行符合性的重要证据之一。

第二条本办法为公司公司体系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如本公司体系发生重大调整或体系标准发生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对管理手册和考核办法及时进行修订、评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体系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与考核。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体系管理体系运行管理考核领导工作。

第五条管理者代表负责体系管理体系运行管理考核的组织与协调,指定公司内审员监督体系运行,并由公司负责组织培训。

第六条公司管理层其他成员协助管理者代表,并具体负责各专业体系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所辖范围内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并指定内审员,负责认证工作的协调和信息沟通,协助体系内部组建、完善和改进。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归口管理:(一)负责体系管理体系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与考核;(二)负责公司内部审核、管理评审、体系文件记录管理等过程的管理;(三)负责与认证机构联络和协调,按审核计划进行工作安排;(四)组织开展管理体系标准知识及内部审核员培训工作;(五)对各部门管理体系进行日常的检查、监督与协调,并监督各部门进行风险和机遇应对、纠正和改进。

第九条各部门是公司管理体系运行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认真贯彻落实公司体系管理体系文件,做好管理体系知识宣贯,保证管理体系在本部门有效运行;(二)配合归口管理部门,做好内审、外审及监督检查和管理评审工作;(三)及时向认证机构和归口管理部门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四)积极配合外审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各种不符合项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接受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的验证。

第十条各单位的管理体系运行工作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具体的管理职责遵循手册内的职责划分。

第三章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公司组织跟踪评价、培训考核,建立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评价、建档记录。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制度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制度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竞争力,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公司员工,包含管理层、部门负责人、职员等,全部员工都应自发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第三条公司应订立认真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计划,包含目标、步骤、时间布置等,并上报公司领导层进行审批。

第四条公司应组建质量管理团队,该团队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构成,负责贯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公司应开展内部培训,培养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本领,提高员工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认知和理解。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质量管理文件,包含但不限于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工作引导书等,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第七条公司领导层应定期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包含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以检查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可连续改进的本领。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目标体系,确保质量目标的订立和达成符合企业的战略和客户需求。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产品设计评审制度,确保产品设计过程中风险的识别和掌控,防止设计缺陷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进货物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生产过程掌控制度,包含工艺流程、操作规范、设备维护等,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产品质量的全都性。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对于不合格品应及时处理,采取矫正措施和防备措施,防止不合格品进入市场。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对客户投诉应及时反馈和处理,并采取措施防备仿佛问题的再次发生。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连续改进机制,通过不绝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绩效。

第四章质量管理体系评估和监督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评估,评估内容包含质量目标达成情况、管理文件的有效性、内部流程的稳定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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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运行管理规定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山东剑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体系运行管理办法编号:编制:年月日审核:年月日批准:年月日山东剑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体系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制订的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相关的外来文件是公司进行体系管理所必须遵守的重要文件,相应的记录是体系运行符合性的重要证据之一。

第二条本办法为公司公司体系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如本公司体系发生重大调整或体系标准发生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对管理手册和考核办法及时进行修订、评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体系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与考核。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体系管理体系运行管理考核领导工作。

第五条管理者代表负责体系管理体系运行管理考核的组织与协调,指定公司内审员监督体系运行,并由公司负责组织培训。

第六条公司管理层其他成员协助管理者代表,并具体负责各专业体系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所辖范围内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并指定审核联络员,负责认证工作的协调和信息沟通,协助体系内部组建、完善和改进。

第八条运营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一)负责体系管理体系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与考核;(二)负责公司内部审核、管理评审、体系文件记录管理等过程的管理;(三)负责与认证机构联络和协调,按审核计划进行工作安排;(四)组织开展管理体系标准知识及内部审核员培训工作;(五)对各部门管理体系进行日常的检查、监督与协调,并监督各部门进行风险和机遇应对、纠正和改进。

第九条各部门是公司管理体系运行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认真贯彻落实公司体系管理体系文件,做好管理体系知识宣贯,保证管理体系在本部门有效运行;(二)配合归口管理部门,做好内审、外审及监督检查和管理评审工作;(三)及时向认证机构和归口管理部门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有关资料;(四)积极配合外审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各种不符合项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接受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的验证。

第十条各单位的管理体系运行工作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具体的管理职责遵循手册内的职责划分。

第三章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公司组织跟踪评价、培训考核,建立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评价、建档记录。

各部门培训教材要求用PPT格式,简约醒目、美观大方、引人入胜。

第十二条每周进行认证知识的教育培训,审核联络员、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部门负责人不参加时,需报请公司管理者代表批准,并指定1人参加,做好记录。

第四章目标、形成文件信息的管理第十三条公司目标主要以公司下发的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年度产品销售计划和产品质量标准为依据,进行制定,并分解到相关部门车间。

为确保目标的实现,必须制定具体的管理方案,管理方案中要明确控制措施、所需资源、负责人、时间要求、结果评价等。

第十四条各部门车间根据公司分解的或新制定的各项目标和有关要求,制定落实管理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根据职责范围和分工,相应部门和单位每月分别考核相应层次的各项目标完成情况。

第十五条每月由运营管理部组织审核员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不定期的抽查、监督巡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第五章内部审核第十六条内部审核每年组织至少一次。

审核方案由运营管理部体系工作小组负责编制,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

需要时,由管理者代表决定增加审核次数。

第十七条内部审核由管理者代表领导,根据年度审核方案和公司实际情况,由运营管理部体系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内部审核计划,落实参加审核人员。

第十八条根据形势需要和公司安排,可抽调部分经验丰富、工作能力较强的专业人员参加现场审核,确保审核满足计划要求。

具体按照《内部审核控制程序》规定的步骤实施审核。

第六章管理评审第十九条管理评审方式主要有:公司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工作例会,办公会议等,也可单独召开管理评审会议。

具体按照《管理评审控制程序》规定的步骤实施审核。

第二十条体系评价涉及的所有内容每年度至少应包含以下方面的信息:(一)内外部审核结果和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结果;(二)与外部供方及相关方的信息交流,包括投诉、建议及其他要求;(三)公司产品质量的符合性;(四)以往评价结果的跟踪措施、落实情况;(五)可能影响管理体系的变更,组织环境的变化;(六)体系改进的意见(如:职能调整,机构调整,人员调整,岗位调整,增加新设备、新技术,完善文件,改进产品,改进工艺等);(七)目标的实现程度。

第二十一条体系评价的材料由各部门按公司规定要求准备和提供,体系评价的改进措施由公司安排到相关部门进行具体落实。

第七章外部审核第二十二条外审时,首、末次会议各单位必须安排负责人参加,内审员和体系管理员全部参加;到各单位审核时,主要负责人陪同。

第二十三条外审开出的不符合项主要有三类:严重不符合项、一般不符合项、观察项。

要杜绝开出严重不符合项,一般不符合项不宜过多,公司规定不宜超过5个。

第八章内审员的管理第二十四条内审员的设置和培训。

(一)原则上每个专业设置一个内审员,专业少的职能部门按部门设一个,内审员。

(二)内审员的培训按照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执行。

第二十五条内审核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能够考虑不同意见或观点。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适应力强,独立工作能力强。

(三)具有一定的交流能力、表达能力、观察能力和明断能力。

(四)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两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至少具备一门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五)掌握内部审核的程序、方法和技巧。

(六)了解常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知识。

(七)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二十六条内部审核员职责。

(一)指导和帮助相关单位的体系运行管理工作。

(二)按照内部审核计划安排,按时参加内审工作。

(三)遵守审核有关的要求。

(四)独立完成分工范围内的审核任务。

(五)尊重客观事实,坚持公平、公正。

(六)如实填写审核记录。

(七)按要求报告审核结果。

(八)验证相关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九)配合和支持审核组长的工作。

(十)妥善保存与审核有关的文件。

第二十七条各专业部门的内审员应对本专业所辖各单位认证工作进行积极指导,并当好领导的参谋。

第二十八条公司组织内审需要内审员时,内审员所在单位应支持公司内部审核和内审员的工作,保证内审员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审核。

第九章审核联络员的管理第二十九条体系审核联络员要负责认证工作的联系、协调、沟通、有关资料的准备和提供。

为利于工作,联络员的设置,原则上每个单位一个,管理部门每个大专业一个(由部门自己确定)。

第三十条单位的负责人、审核联络员是本单位体系有效运行的责任者,做好本单位体系的日常运行和体系运行资料的整理、保存工作,按要求做好迎接体系内审和体系外审的工作。

(一)体系联络员要保持相对的固定性,不得随意变动。

(二)确因工作需要变动时,必须经管理者代表同意,运营管理部人力资源科登记备案。

(三)为确保体系管理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新老审核联络员须在人力资源科的监督下进行工作资料的交接。

第十章考核第三十一条培训考核。

为提高认证体系审核联络员的业务水平,对体系审核联络员不定期聘请专家或到培训机构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必须进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每次给予50元的罚款,并联责单位负责人20元/人、次。

第三十二条审核联络员责权交接考核。

出现新、老体系审核联络员责权交接不当,造成本单位体系运行资料缺失,给体系运行造成影响的对当事人双方各给予50元的罚款,并联责单位主要负责人20元。

第三十三条内审考核。

认证体系的各种记录要真实反映现场实际,杜绝造假、后补、应付、凑付现象,监督检查中每发现一处造假现象,对单位责任人罚款50元;所有记录专人管理,字迹清晰、规范、签字齐全、真实,要用专用橱存放,并有可追溯性。

根据体系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所确定的不符合项,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一)出现一项一般不符合项,罚款20元。

(二)出现一项严重不符合项,罚款100元,联责责任单位行政正职50元。

(三)出现5个观察项,按一个一般不符合项考核。

(四)出现5个一般不符合项,按一个严重不符合项考核。

(五)在内部审核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各责任部门须在10个工作日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否则,考核50元。

第三十四条跟踪审核的考核。

对内审存在不符合项责任单位整改后所采取的纠正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审、验证结果的考核:(一)对观察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按一般不符合项考核。

(二)对一般不符合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按严重不符合项考核。

(三)对严重不符合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加倍考核。

第三十五条外审考核。

根据体系管理体系外部审核所提出的问题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一)出现一项严重不符合项,罚款2000元,联责责任单位负责人600元。

(二)对一般不符合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及时没有按期关闭的,按严重不符合项进行考核。

第三十六条季度检查考核。

(一)对季度检查发现的一般(不符合)性问题,书面通知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到期复查验证后,发现仍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罚款50元。

(二)对季度检查发现的严重(不符合)性问题,书面通知限期进行整改。

到期复查验证后,发现仍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罚款100元。

(三)对季度检查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对取得前两名的单位和最后两名的单位报公司研究奖惩,奖罚联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奖罚额的10%。

检查情况在公司考核例会或中层干部会上进行通报。

第三十七条首、末次会议考核。

内、外审时,对不按要求参加首次会议或末次会议的人员,罚款30元/人。

第三十八条对违背体系要求的行为,及时提醒责成责任部门改正,并将其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未开展或工作不到位时,考核30元。

第三十九条各部门必须认真接受审核员的检查与审核,不得有抵触情绪,甚至更恶劣的行为,否则,考核当事人50元,联带部门负责人20元。

第四十条每月公司召开有关质量的例会,每个部门都必须派人参加。

未及时参加者考核20元;各部门必须及时完成例会安排的每项工作,未及时完成的每项考核20元。

第四十一条每年由各个部门按公司制订的方针和目标,进行目标分解;并按月纳入月绩效考核,未完成考核20元/次。

第四十二条品控部对所有产品必须严格按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必须按产品放行规定进行放行。

若出现把关不严,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扣责任部门50元/次;出现漏检情况扣责任部门50元。

出现客户投诉和质量事故时,扣责任部门本月质量管理50分,情况严重的当月质量记零分。

出现一次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当月分数归零。

由各管理部门组织其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其发生原因和过程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向管代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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