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督导检查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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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卫生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卫生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卫生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0.02.20•【字号】甘卫办发[2010]67号•【施行日期】2010.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卫生统计工作规范》的通知(甘卫办发[2010]67号)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卫生系统统计工作整体水平,规范统计工作,充分发挥卫生统计的信息资源共享、咨询、评价和监督作用,根据《统计法》和《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并组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厅制定了《甘肃省卫生统计工作规范(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卫生厅二0一0年二月二十日甘肃省卫生统计工作规范(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卫生系统统计工作整体水平,规范统计工作,充分发挥卫生统计的信息资源共享、咨询、评价和监督作用,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省卫生统计与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卫生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医药卫生机构分管领导负责对统计工作的具体领导和管理,把统计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规划,并预算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统计工作正常开展;各级医药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工作考评,对本单位及所辖下级单位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到位。

第四条省卫生厅负责对全省卫生系统统计工作规范化的日常考核和管理。

对统计工作存在明显问题、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限期在半年内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三章机构和人员第五条有条件的市(州)卫生局要设立综合统计机构,配备专职综合统计人员。

县级卫生局及医疗卫生单位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以统计工作为主的兼职综合统计人员,严格履行综合统计职能。

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为掌握X市恶性肿瘤发病、死亡动态和流行趋势,为癌症监测、预后提供基础数据,为制定癌症防制策略提供可靠依据。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肿瘤登记管理办法》(国卫疾控发〔X〕6号)和国家癌症中心制定的《中国肿瘤登记工作指导手册(X)》、《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X年中央补助X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疾控发〔X〕7号)及《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年自治区补助市县重大疾病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办发〔X〕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X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一)总目标建立健全符合我市社会经济水平的肿瘤随访登记报告系统,肿瘤随访登记报告工作逐步覆盖全市,以反映我市居民肿瘤发病、死亡及生存状态,提供满足我市肿瘤防治需求的信息。

(二)工作指标1.建立和完善肿瘤随访登记的组织机构,在X市所有县(区)成立肿瘤登记处,由专人负责本辖区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

2.在我市建立以人群为基础的肿瘤随访登记体系:各县、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以人群为基础的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各级肿瘤登记处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并制定所辖县(区)肿瘤登记处的数据质量考核指标:包括报告肿瘤死亡率、发病率、同期登记的全部恶性肿瘤死亡率与发病率之比(M/I)、病理组织学诊断(MV%)、诊断依据不明比例、仅有医学死亡证明书比例(DCO)、部位不明比例等。

各肿瘤登记处收集、储存、整理、统计分析和评价本辖区全人口中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资料。

加强规范化建设,各辖区登记处工作流程制度化。

3.登记资料质量逐步达到全国肿瘤登记规范要求:覆盖辖区全部人口,肿瘤发病和死亡的变化趋势稳定,水平合理;报告肿瘤死亡率不低于120/10万;诊断依据不明比例<10%,0%<仅有医学死亡证明书比例(DCO)<10%,部位不明比例<10%,0.60<同期登记的全部恶性肿瘤死亡率与发病率之比(M/I)<0.80、主要肿瘤M/I合理,66%<病理组织学诊断(MV%)<85%。

肿瘤随访登记督导通报制度

肿瘤随访登记督导通报制度

肿瘤随访登记督导通报制度
肿瘤随访登记督导通报制度是指针对肿瘤患者的随访登记工作进行督导,并通过通报的方式对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肿瘤患者的随访登记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提高肿瘤患者的随访管理水平,及时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具体的工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随访登记督导人员对随访登记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登记表的填写情况、信息的准确性等。

2. 随访登记督导人员对随访登记工作的质量进行评估,包括登记工作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等。

3. 随访登记督导人员将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包括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指导和建议,对工作中的亮点和优点进行肯定和表扬。

4. 随访登记督导人员与随访登记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解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通过这样的制度,可以有效提高肿瘤患者的随访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为肿瘤患者的康复和生存质量提供保障。

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规范

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规范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报病程序
(1)村卫生室 每个村的乡村医生负责收集所在村的 新发肿瘤病例,及时登记在本村的《居民肿瘤病例登记 册》上,于次月的5号以前报告当地乡镇卫生院。乡村 医生提供该村居民中直接去县外就诊的那部分肿瘤病例 线索,并负责核实上级单位认为需要核实的病例,补充 和更正报告卡上的某些项目,如姓名、住址、出生日期、 死亡日期等。 (2)乡镇卫生院 每个乡镇卫生院落实一名防保科医 生兼任防癌医生,负责收集所辖乡镇各村上报的以及本 卫生院诊治的肿瘤卡片,审核、剔重后登记在《居民肿 瘤病例登记册》上,将卡片于规定时间将报告卡报送区 疾控中心。
资料交接
肿瘤登记处应与辖区各报告单位 间建立报告卡交接的签收审核制 度,每次交接时由专人对所接收 报告卡的数量和填写质量进行检 查核对,并填写交接登记表。
资料保存 各报告单位和肿瘤登记处,应妥善 保存肿瘤登记报告相关资料。报告 卡和各种报表需有序放置,便于检 索和核对。报告卡、登记簿和报表 等原始资料需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 保存。
由一名业务院长分管并协调单位内部肿瘤 登记报告工作,指定医务科(防保科)具 体负责执行,指定专人为该院的专(兼) 职肿瘤登记员,具体管理病例报告资料的 汇总、登记、审核本单位报告质量的监督 检查和上报工作。
登记员应报肿瘤登记处备案,如有 调换应即时备案通知; 发现肿瘤登记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及时反馈肿瘤登记处;
信息登记报告
报告内容 报告方法 疾病编码
报告程序
使用软件
重复报告处理
报告内容
报告病种为国际疾病分类ICD-0-3所 规定的全部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 良性肿瘤。 报告范围为登记覆盖区域内户籍人口 中经临床或病理检查确诊为肿瘤或因 肿瘤疾病死亡的病例。

肿瘤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肿瘤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城关区肿瘤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卫生厅制定《甘肃省癌症预防与控制规划纲要(2005—2010年)为做好肿瘤登记工作特制定城关区肿瘤登记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甘肃省癌症发病不断上升。

据上世纪七十年代和九十年代两次全国进行的大规模全死因调查数据显示,我省癌症发病率上升趋势居全国首位,其死亡率为138.51/10万,比全国恶性肿瘤死亡126.52/10万高出11.99/10万。

癌症已成为城乡居民的主要死亡原因,严重威胁着人民的健康与生命,并造成沉重的社会和经济负担。

二、城关区肿瘤防治专业机构建设情况。

建立了肿瘤防治管理机构,主要从事医疗、科研、肿瘤防治及信息化管理。

辖区省、市、区及民营医院建立了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开展了肿瘤诊治报告工作。

区疾控中心成立了慢病科将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在宣传教育等方面作了一些工作。

三、原则(一)政府领导全社会参与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分工合作,共同努力,开创我区癌症预防与控制的新局面。

(二)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和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癌症防治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宗旨,使癌症防治工作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要求。

(三)癌症防治与其他重大疾病防治相结合癌症防治是公共卫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从公共卫生角度认识及推动癌症防治工作,将癌症防治与其他重大疾病的防治相结合,纳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干预之中,提高疾病防治的综合效益。

因地制宜地开展癌症预防及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工作。

四、目标(一)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报告管理制度,成立肿瘤登记报告领导小组,由一名业务院长分管并协调单位内的肿瘤登记报告工作,指定有关科室负责执行、负责科室要安排专人具体管理肿瘤病例登记报告工作。

(二)加强各级医疗单位癌症登记报告知识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对癌症登记报告工作的认识,更新观念,树立肿瘤登记报告制度的思想。

2024年肿瘤随访登记工作计划1

2024年肿瘤随访登记工作计划1

2024年肿瘤随访登记工作计划2024年肿瘤随访登记工作计划应该围绕提高肿瘤病例的收集、整理、分析和随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展开。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1.提高肿瘤新发确诊及死亡病例的收集、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无漏报及错报。

2.完善肿瘤登记册的保存和数据的备份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3.加强与医院、公安、计生、民政、新农合等管理部门的协作,定期核对数据,提高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加强肿瘤病人的随访工作,提高随访率,了解病人的治疗情况和生存状况。

二、工作内容1.病例收集与上报o建立健全肿瘤病例收集网络,确保各级医疗机构及时上报肿瘤新发确诊及死亡病例。

o定期对上报的病例进行核查,发现漏报和错报及时组织进行入户调查,并按照程序进行补报和订正。

o认真填写肿瘤卡片,确保卡片完整率大于98%。

2.数据管理与分析o做好肿瘤登记册的保存和数据的备份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o定期与公安、计生、民政、新农合等管理部门的出生、死亡及人口资料核对,提高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o对收集到的肿瘤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了解肿瘤的发病、患病、诊断、生存与死亡情况,分析人群肿瘤地域及时间分布。

3.随访工作o建立健全肿瘤病人随访制度,明确随访人员、随访方式和随访时间。

o加强对随访人员的培训,提高随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o定期对随访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随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责任,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与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4.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四、时间安排根据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时间安排表,明确各项工作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和责任人,确保工作的有序推进。

总之,2024年肿瘤随访登记工作计划应该以提高肿瘤病例的收集、整理、分析和随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核心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与沟通,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持续改进和完善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持续改进和完善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持续改进和完善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6.01.08•【字号】甘卫办医政发〔2016〕4号•【施行日期】2016.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质量正文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持续改进和完善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卫办医政发〔2016〕4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肿瘤医院,省血液中心:为推动我省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省级质控中心)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不断完善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真正发挥省级质控中心在全省相关医疗专业领域的学科引领和质量监管作用,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51号)和《关于加强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工作的意见》(甘卫医政发〔2013〕56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医改及“分级诊疗”政策实施对医疗质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现就持续改进和完善省级质控中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各级组织领导(一)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和支持省级质控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督促辖区医疗机构按时完成质控中心交办的工作任务。

同时,各市州要根据辖区临床专科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快相关专业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我省医疗质控网络体系建设。

(二)各省级质控中心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中心相关重点工作的持续改进任务,认真对照本通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完善,夯实质控中心工作基础、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

(三)各省级质控中心挂靠单位要在做好本单位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省级质控中心工作开展的支持力度,在配套资金、车辆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二、完善分级质控指标体系各省级质控中心要在充分基线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本专业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并以此为依据,对全省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在“业务开展、技术水平、质量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达标单位和未达标单位名单。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督导检查的通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督导检查的通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督导检查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8.08.11•【字号】甘卫函发[2009]331号•【施行日期】2008.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督导检查的通报(甘卫函发〔2009〕331号)兰州、张掖、武威、白银市、甘南州卫生局、省肿瘤随访登记中心:为了解我省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随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关于对全省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甘卫疾控函〔2009〕19号)要求,省卫生厅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督导组,于5月18日至6月4日对兰州市、张掖甘州区、武威凉州区、景泰县、临潭县5个肿瘤登记处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

现将结果予以通报:一、肿瘤随访登记工作进展情况(一)肿瘤登记处成立、挂牌情况根据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建立甘肃省肿瘤随访登记系统的通知》(甘卫疾控函〔2008〕67号)等文件要求,建立了5个肿瘤登记处,分别设在兰州市疾控中心、张掖甘州区疾控中心、武威肿瘤医院、景泰县疾控中心和临潭县疾控中心,初步建立了我省肿瘤登记系统。

经督查,5个肿瘤登记处均已挂牌成立,并按要求配备了相应专(兼)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甘肃省肿瘤随访登记实施方案》执行。

景泰县肿瘤登记处领导小导加强管理,合理调整人员组成,并将县社保、新农合、卫生监督等部门和机构的负责人列入其中,有利提高了肿瘤登记工作的开展。

(二)肿瘤登记工作培训情况各肿瘤登记处均按要求,组织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培训。

景泰县、临潭县、甘州区、兰州市对培训内容进行了测试,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临潭县肿瘤登记处组织了两次培训,辖区内医疗机构对该项工作认识到位,工作流程清晰,制定了规范合理的肿瘤登记工作制度,保证了肿瘤随访登记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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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督导检查的通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甘卫函发[2009]331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8.08.11
【实施日期】2008.08.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督导检查的通报
(甘卫函发〔2009〕331号)
兰州、张掖、武威、白银市、甘南州卫生局、省肿瘤随访登记中心:
为了解我省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随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关于对全省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甘卫疾控函〔2009〕19号)要求,省卫生厅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组成督导组,于5月18日至6月4日对兰州市、张掖甘州区、武威凉州区、景泰县、临潭县5个肿瘤登记处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

现将结果予以通报:
一、肿瘤随访登记工作进展情况
(一)肿瘤登记处成立、挂牌情况
根据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建立甘肃省肿瘤随访登记系统的通知》(甘卫疾控函〔2008〕67号)等文件要求,建立了5个肿瘤登记处,分别设在兰州市疾控中心、张掖甘州区疾控中心、武威肿瘤医院、景泰县疾控中心和临潭县疾控中心,初步建立了我省肿瘤登记系统。

经督查,5个肿瘤登记处均已挂牌成立,并按要求配备了相应专(兼)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甘肃省肿瘤随访登记实施方案》执行。

景泰县肿瘤登记处领导小导加强管理,合理调整人员组成,并将县社保、新农合、卫生监督等部门和机构的负责人列入其中,有利提高了肿瘤登记工作的开展。

(二)肿瘤登记工作培训情况
各肿瘤登记处均按要求,组织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培训。

景泰县、临潭县、甘州区、兰州市对培训内容进行了测试,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临潭县肿瘤登记处组织了两次培训,辖区内医疗机构对该项工作认识到位,工作流程清晰,制定了规范合理的肿瘤登记工作制度,保证了肿瘤随访登记的有效性。

(三)医疗机构肿瘤登记报告工作情况
总体上看,各肿瘤登记处辖区内医疗机构均开展肿瘤新发、死亡病例的登记报告工作。

景泰县肿瘤登记处统一制作了肿瘤登记工作职责,并上墙悬挂到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将肿瘤登记工作纳入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工作范围,在统计、分析疾病谱的同时将肿瘤新发、死亡信息上报肿瘤登记处。

临潭县乡卫生院在每个村确定肿瘤登记专干,将肿瘤登记工作纳入村医随访摸底传染病、预防保健宣传等工作中,每月定期召开例会,召集肿瘤专干及村医进行肿瘤登记报告。

省人民医院高度重视肿瘤登记工作,责任到人,内部管理体制健全,肿瘤登记工作稳步推进。

(四)肿瘤登记知晓率调查工作情况
肿瘤登记知晓率是医疗机构中每一位医务人员必须了解掌握的基本知识。

兰州市肿瘤登记工作之初,定期对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肿瘤登记覆盖范围、报告时限、报告病
种等知识进行了培训,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肿瘤登记相关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提高。

兰州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机构健全,培训到位、督导及时、建立和完善了肿瘤登记三级审核制度,使报卡的错误率和漏报率降到最低,肿瘤登记工作已步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本次督导检查其余4个肿瘤登记处未开展知晓率调查。

二、存在的问题
督查发现,虽然该项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但各点工作进展仍不够平衡,有些问题还比较明显,亟待解决。

(一)武威市肿瘤登记处工作处于半停顿状态,未按照要求进行,卫生行政部门、肿瘤登记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肿瘤登记工作相脱节,未将责任与任务落到实处,对辖区内覆盖的责任报告单位(医疗机构)未组织培训,辖区内医疗机构也未成立组织机构、未确定肿瘤登记员,使肿瘤登记工作处于非常被动的状态,影响了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的开展。

(二)武威市肿瘤登记医疗机构无相应的规章制度,对肿瘤随访登记工作认识不足,措施不到位,医务人员登记知识知晓率低,表卡填写不够规范。

本次抽查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在肿瘤登记工作开始之初,该医院肿瘤登记工作曾受到甘肃省卫生厅通报表扬,但因肿瘤登记管理工作弱化,使肿瘤登记工作直线下滑,主管科室相互推诿,在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漏报调查中,漏报率高达10%,远远超过了国家标准漏报率在5%以下的指标要求。

三、下一阶段工作措施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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