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改背景下我国售电公司的购售电途径与经营模式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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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如何应对电力改革中的售电侧改革

供电企业如何应对电力改革中的售电侧改革

156532 企业研究论文供电企业如何应对电力改革中的售电侧改革我国在20xx年正式通过《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审核,该条例以定于在20xx年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电力改革正式拉开帷幕。

通过对新电改方案的实施,我国将针对供电主要形式和售电形式进行全面升级和改革,其中包括售电测改革等等。

而作为电力改革中最重要的改革环节,售电测改革将作为重大改革项目进行地区试点,在进行全面推广。

当由于受到我国目前手电模式的限制和干扰,导致售电测改革在试点过程中不太乐观。

一、目前我国售电测改革的现状和形势1.电价市场化改革的久拖不决目前的电价改革,在方向上虽然最终目标是完全市场化价格运行机制,但为照顾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支持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用电成本等,在电价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引入了分步过渡的思路,然后实行真正的完全市场化。

这种电价内涵对低收入群体、重点和关键行业的价内补贴性职能:一方面造成了煤电价格顶牛和煤电联动机制取消后的发电行业整体亏损问题;同时在当前的电力生态布局下,隐含价内补贴的电价过渡机制,扭曲了电价的价格形成机制,导致了电力系统承担了诸多社会功能而无法完全市场化。

另一方面,电价未能有效市场化改革,客观上牵制了售电侧输配分离和配售分离的市场化改革,强化了电网公司的垄断强势。

2.发电侧与售电侧间隔性增加了电力体制改革的复杂性电力领域是囊括了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等完整的产业生态链,先发电侧后售电侧的改革思路,客观上割裂了电力体制改革的完整性,容易造成改革的前后顶牛和利益扭曲问题。

事实上,不论是煤电顶牛还是一度出现的发电企业的整体亏损,都与当前电力改革的先后有别的分步改革有着直接的关联;而电网公司在主辅分离上先分离后拓展辅业,甚至部分省网公司采取各种可能手段投资发电项目,再度挑战相对较为成功的厂网分离,都与这种先发电侧后售电侧的分步改革相关。

3.电网公司的垄断强势急剧增加在配电环节,成立多家专业的配电公司,进行竞价配电服务。

售电公司盈利模式探讨

售电公司盈利模式探讨

售电公司盈利模式探讨新电改方案出台两个多月来,全国不少地方开始注册成立售电公司。

但是售电公司具体的盈利模式还未明确,下面小编为您整理了德州的售电公司运营模式,希望能给国内的售电公司带来启发。

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在山东、黑龙江、深圳和江苏等地已经成立了16家售电公司。

业内认为,未来将有更多的售电公司成立,来争抢售电市场这块肥肉。

据统计,若售电侧有10%的收益,则可贡献超过千亿元的利润蛋糕;若有20%的利润,则可贡献2200亿元左右的利润。

但是,第一张售电牌照将花落谁家目前尚不确定。

业内人士认为,售电牌照会以试点的方式发放,由于电力市场的特殊性,不会一下子放开这个市场,第一张售电牌照可能出现在拥有国资背景的发电集团。

各地涌现16家售电公司新电改方案提到,将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

就在新电改方案下发后不久,3月24日,深圳第一家民营售电公司--深电能就注册成立,这在当时引起市场轩然大波。

民资想要进入售电市场的愿望可见一斑。

随后,深圳市深能源售电有限公司、深圳茂源电力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民营售电公司正式开业运行。

5月21日,国家能源局山东能源监管办确认,山东省国能山东售电有限公司、山东龙飞售电有限公司日前通过工商行政部门的名称注册许可,获准成立。

另外,根据山东省工商局登记办理业务查询系统显示,“山东神华售电有限公司”、“山东省黄金售电有限公司”、“山东鲁核售电有限公司”、“山东富能售电有限公司”四家企业正在提出注册申请,还在走程序。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表示,售电企业的注册成立,是山东作为能源大省对电改积极回应的标志。

中央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意见下发后,各方面高度关注。

同时,黑龙江也成立了四家售电公司,还有一家黑龙江龙能售电股份有限公司仍在注册中。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神华集团董事长张玉卓公开表示,神华将探索成立电力销售公司,主要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包括新能源在内的电力产品和碳配额。

售电公司目前运作方法

售电公司目前运作方法

售电公司目前运作方法
售电公司目前的运作方法如下:
1. 电力采购:售电公司通过与发电企业或电力市场交易,购买电力资源作为销售的基础。

购买电力可以通过长期合同、竞拍或直接交易等方式进行。

2. 销售平台:售电公司会建立线上销售平台,供用户购买电力。

用户可以通过手机App、网站或电话等方式购买电力,并选择合适的用电方案。

3. 客户管理:售电公司会与用户建立合同关系,并提供相应的客户管理服务。

管理服务包括用电量监测、用电数据分析、用户咨询等,以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4. 电费结算:售电公司会根据用户的用电量和电价,计算出用户的电费,并进行结算。

结算方式可以是月度结算、季度结算或年度结算等。

5. 销售策略:售电公司会制定相应的销售策略,通过市场调研、市场推广和客户维护等手段,提高销售量和竞争力。

销售策略还包括制定电价、推出优惠活动和开展营销活动等。

6. 售后服务:售电公司提供售后服务,包括故障处理、用户投诉处理和用户意见反馈等。

售后服务的目的是提供良好的用户体验,增强用户满意度。

7. 监管合规:售电公司必须遵守电力市场监管机构的规定和政策,确保合法经营。

同时,售电公司需要满足相关的运营要求和安全规范,保障用电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新电改背景下售电企业售电业务风险管控策略

新电改背景下售电企业售电业务风险管控策略

经济管理新电改背景下售电企业售电业务风险管控策略李 娜 陕西延长石油售电有限公司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改革的实施,传统售电企业的销售模式受到了较大影响,售电侧的改革,使得售电企业直接参与到售电业务中,电力市场从而转变成为多卖家多买家的形式。

售电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竞争会越发激烈,将面临着客户流失、人才流失、市场流失及偏差考核的风险。

售电企业传统的销售风险控制中仅限于对业务本身风险的规避,已经无法满足新电改背景下的售电要求。

售电企业如何在新电改背景下对售电业务进行风险控制是目前企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本文将对其进行探究,并提出有效的风险措施。

关键词:新电改背景;售电企业;风险管控中图分类号:F426.61;F27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21-0023-02引言电力产业是国家的基础经济,对人们的生活以及社会的发展都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电力产业在改革开放前属于政府垄断型产业,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进行,电力产业也随之改革,使得电力市场具备了竞争性,所面临的售电业务风险更多,竞争力更强。

一、我国售电企业营销特点售电企业主要的市场营销目标有以下几个:要及时地了解并把握用户对电力的需求情况,在售电业务中,要尽可能地提高用户用电的质量以及服务上的质量,在此基础上将电力的销售效率提高,在用户心中树立良好的售电企业形象,保持与客户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将终端电力市场的份额扩大。

我国售电企业的业务营销特点有两个:第一,售电业务的服务性极强,我国的售电企业具备社会的基础性和公益性,从而使得售电业务在营销上具有服务性质。

售电企业需要为客户提供优质、充足且可靠的电能。

第二,售电业务的整体性极强。

售电企业在进行售电业务销售时主要通过电网来实现,电网是一个综合体,将电力使用、变电配电、路线输送、发电厂集中到一起,整个销售过程,这些部分都是同时运转的,与销售领域紧密连在一起,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售电运营管理方案

售电运营管理方案

售电运营管理方案一、前言随着电力市场的改革和电力体制的开放,售电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

售电运营管理方案对于电力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售电运营管理的整体思路、营销策略、风险控制、客户服务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为电力公司提供更加全面、系统的售电运营管理方案。

二、售电运营管理的整体思路1. 市场定位:围绕着电力市场的需求和竞争状况,明确公司的市场定位,确定售电战略目标。

2. 客户群体:根据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量身定制售电产品和服务,确保满足客户需求。

3. 渠道拓展:建立多元化的销售渠道,包括线上和线下的多种渠道,增强售电市场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 产品创新:通过不断的市场调研和创新,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售电产品,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三、营销策略1. 定位策略:根据电力市场的规模和特点,确定公司的目标市场和客户群体,明确售电产品和服务的定位。

2. 价格策略:制定价格策略,合理定价,确保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性。

3. 推广策略: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手段,加强售电产品的市场宣传,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拓展客户群体。

4. 销售策略:建立专业的销售团队,加强渠道管理和客户关系维护,不断提高销售业绩。

四、风险控制1. 政策风险:密切关注电力政策和市场规则的变化,及时调整售电策略,降低政策风险。

2. 市场风险:加强市场调研和竞争分析,及时调整售电产品和价格,降低市场风险。

3. 供应风险:建立健全的电力供应链管理体系,确保供电的稳定、可靠,降低供应风险。

4. 运营风险: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运营风险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企业运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五、客户服务1. 产品服务:提供多种售电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

2. 技术服务:建立完善的技术支持体系,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3. 售后服务: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加强对客户的跟踪和维护,提高客户忠诚度。

4. 投诉处理:建立快速、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的问题,确保客户的权益。

浅谈新电改背景下售电公司的生存发展和经营策略

浅谈新电改背景下售电公司的生存发展和经营策略

浅谈新电改背景下售电公司的生存发展和经营策略随着新能源电力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售电公司作为新型市场主体,正在在电力市场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在新电改背景下,售电公司的生存发展和经营策略成为了行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就这一话题展开探讨,希望能够为诸位读者提供一些参考和思路。

1.市场机遇与挑战在新电改的背景下,售电公司面临着巨大的市场机遇和挑战。

一方面,随着电力市场的逐步放开,售电公司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实现利润最大化;竞争也日益激烈,需要售电公司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在这样的背景下,售电公司需要制定合理的发展战略,以应对市场的机遇和挑战。

2.品牌建设与市场营销在新能源电力市场改革的大背景下,售电公司需要加大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力度。

通过打造自己的品牌形象、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售电公司可以在市场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并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市场营销也需要更加灵活和多样化,符合市场需求的定制化服务可以更好的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3.风险管理与创新发展在发展过程中,售电公司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价格风险、供应风险等。

售电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通过对风险的预判和控制,降低企业发展中的不确定性。

售电公司也需要不断开拓创新,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和业务模式,使企业能够在市场竞争中保持活力和持续的发展动力。

二、售电公司的经营策略1.差异化竞争策略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售电公司需要通过差异化竞争来提升市场份额。

差异化竞争策略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更可以帮助企业在市场中树立自己的独特形象,形成自己的市场定位。

售电公司可以通过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研发高附加值的产品、建立独特的品牌形象等方式来实现差异化竞争。

2.市场拓展与多元化经营在新电改背景下,售电公司需要通过不断的市场拓展,实现企业的多元化经营。

售电公司可以与区域性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合作,获取更多的电力资源;还可以开发其他相关的业务,如能源咨询、能源管理等,实现企业利润的多元化来源。

售电公司如何运作

售电公司如何运作

售电公司如何运作一、引言随着电力市场的改革和电力体制的逐步开放,售电公司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

售电公司作为一个中介机构,承担着电力市场的供需平衡、电力交易和服务等重要职责。

本文将从售电公司的定位、运作模式以及市场前景等方面来探讨售电公司的运作机制。

二、售电公司的定位售电公司是指经国家能源局或地方政府批准登记注册,并符合售电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主要职责是通过与电力用户签订电力购售合同,为用户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的电力供应。

在电力市场中,售电公司处于电力供应链的中间环节,连接发电企业和终端用户,这使得它对市场的运作起到了关键作用。

三、售电公司的运作模式1.电力交易售电公司作为电力市场的参与者,其核心业务是电力交易。

为了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售电公司需要从发电企业购买电力资源,并通过与用户签订合同的方式将电力供给到终端用户。

售电公司可以根据用户的需求和市场情况,采取不同的电力交易方式,例如长期合同、短期合同、竞价交易等。

通过购买电力资源和销售电力,售电公司可以获取差价收益。

2.电力供应管理售电公司还需要进行电力供应管理,确保电力源源不断地供应给用户。

为了保障供电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售电公司需要与供电系统进行紧密配合,充分利用各类电力调度资源,进行电力调度和供应计划的制定。

此外,售电公司还需要进行电力负荷预测和电力用量管理,以确保供需平衡。

3.客户服务售电公司作为电力市场中的中介机构,其另一个重要职责是提供客户服务。

售电公司需要与用户进行沟通,了解用户的需求,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例如,售电公司可以为用户提供电力咨询、电费结算、用电咨询等服务,以提高用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四、市场前景随着电力市场的深化改革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售电公司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

一方面,售电公司可以帮助用户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满足用户对电力质量、可靠性和稳定性的要求。

另一方面,售电公司还可以促进市场的竞争和发展,推动电力市场的繁荣和壮大。

新电改背景下我国售电公司的购售电途径与经营模式探讨

新电改背景下我国售电公司的购售电途径与经营模式探讨

新电改背景下我国售电公司的购售电途径与经营模式探讨一、本文概述随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售电市场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

售电公司作为电力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购售电途径和经营模式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生存与发展。

本文旨在探讨新电改背景下,我国售电公司如何优化购售电途径,创新经营模式,以适应电力市场的变革,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文首先对新电改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分析政策调整对售电市场的影响。

在此基础上,探讨售电公司购电途径的多元化策略,包括直接从发电企业购电、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利用可再生能源等方式,以降低成本、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同时,本文还将分析售电公司在售电方面的创新途径,如开展定制化售电服务、拓展新型用电市场等,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提升市场份额。

在经营模式方面,本文将重点研究售电公司如何结合新电改政策和市场变化,进行战略调整。

通过案例分析,总结成功售电公司的经营策略,提炼出适应新电改背景的经营模式。

本文还将探讨售电公司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挑战与应对策略,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本文旨在全面分析新电改背景下售电公司的购售电途径与经营模式,为相关企业提供决策支持和发展建议。

通过深入研究和实践经验的总结,为售电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地位提供有力支撑。

二、新电改对售电市场的影响随着新电改的深入实施,我国售电市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

新电改政策的推出,打破了原有的电力垄断格局,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为售电公司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这一变革对售电市场的影响深远而广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新电改促进了售电市场的竞争。

售电侧市场的开放,使得更多企业有机会参与到电力销售中来,形成多元化的售电主体。

这不仅增强了市场的活力,也提高了电力供应的效率。

售电公司需要通过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创新经营模式等手段,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新电改对售电公司的经营模式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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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售市 等几个
、销售电价体系
[19-20]
[10-13]
、竞争机制与策略
[21-22]
、风险管理
以及用户响应分析
方面,其中国内的相关研究则是围绕传统的“输 配售”一体化的市场模式开展的。这部分研究中, 很少涉及和探讨售电侧开放环境下售电公司的服 务业务和经营模式的问题。 因此,本文将根据售电公司的基本内涵和组建 资质,研究和分析在新电改背景下售电公司的分类 及购售电途径,提出符合市场环境的售电公司服务 业务及经营模式,为开展售电侧竞争和相关服务提 供理论支持。
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2016YFB0900101)。 Project Supported by National Ke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Program (2016YFB09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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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晨等:新电改背景下我国售电公司的购售电途径与经营模式探讨
电 网 公 司
电力交易中心
配 电B类 代理公司 售电公司 售电公司
A/B/C类 售电公司
B类
发电型零售商
用户
用户
用户
大用户
C类 D类
社会型零售商 中间代理商
购售电合同能量流;
信息流;
经营管理。
Fig. 1
图 1 电力市场的购售电结构 Sale and purchase ways of power markets
1
售电公司的基本内涵及组建资质
售电公司是将电力商品由发电公司或批发市
场销售至终端用户的中间商,是电力零售市场中购 售电环节的主要承担者,为终端电力用户提供电力 业务及相关增值服务。 为了培育健康的售电主体, 《关于推进售电侧
[23] 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明确要求售电公司的资产总
3
售电公司的购售电途径
HU Chen1, DU Songhuai1, SU Juan1, TONG Guangyi2, WANG Mengzhen1
(1. College of Information and Electrical Engineering,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100083, China; 2. National Energy Administration, Xi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824, China)
KEY WORDS: electricity market; electricity retail companies; trading approach; management mode; technological challenges 摘要: 促进售电侧开放是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目 标, 加快售电公司的组建与发展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措施。 按照新电改及相关政策的思路与要求, 首先明确了售电公司 的基本内涵和组建资质; 其次, 根据售电公司的所属性质及 满足条件进行分类; 然后, 归纳了各类售电公司的购售电途 径及其特点。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具有特色的成功经验, 总结了售电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并根据各类售电公司优势, 提出适合其发展的经营模式。 最后, 结合我国电力市场的发 展情况,提出了售电公司未来将要面对的技术挑战。 关键词:电力市场;售电公司;购售电途径;经营模式;技
电力市场的运营主体主要由发电公司、电网公
额至少 2 千万元,并且需要具有匹配售电规模和业 务范围的设备、场所、技术、人员等条件,保障售 电公司的发展实力。新电改提倡多途径培育市场主 体,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社会资本等均可投资和 组建售电公司,共同参与竞争售电。
3.1 电力市场的购售电结构 司、电力交易中心、售电公司和用户等构成。这些 市场主体之间将存在复杂的购售电关系,形成图 1 所示的电力市场购售电结构。 在电力市场中,大多数购售电合同的能量流按 照“发电公司电力交易中心售电公司用户”的 总体方向流动。但是对于“拥有 DG 的 B 类售电公 司” ,若能实现多余电量上网销售,其能量流将出 现逆向。
第 40 卷 第 11 期




3295
3.2 售电公司的购售电途径及其特点 售电公司在电力市场整体购售电结构中,将具 备紧密连接其他市场主体的职能。拥有售电资质的 A、 B、 C 共 3 类售电公司需要同时承担购电和售电 业务。在购电方面,售电公司可以与发电公司签订 合同进行双边交易,也可以在交易中心通过竞标方 式集中交易。在售电方面,用户自由选择售电公司 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各类售电公司由于组建资质各不相同,因而具 有不同的购售电途径及特点。具体分析如下: 1)A 类售电公司。在购电方面,经验丰富、 资源广泛,更容易与发电公司开展双边交易。在售 电方面,拥有大量用户基础,提供所在区域的保底 供电服务,售电量稳定可观。 2)B 类售电公司。在购电方面,可将所属发 电企业生产的电力通过内部协调后直接销售,因此 价格浮动幅度灵活,购电过程简单易行。在售电方 面, 少部分拥有 DG 的 B 类售电公司可将发电余量 上网销售。 对于具备新增配网运营权的 B 类售电公 司,可自建电网直接向用户售电,进一步扩大盈利 空间。 3)C 类售电公司。在购电方面,由于用户群 体具有相对不确定性,需要灵活把控双边交易和集 中交易的比例, 尽可能降低购电风险。 在售电方面, 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强烈,服务内容丰富,具 有较大的竞争潜力。 4)D 类中间代理商。因不具备售电资质,无 法直接参与电力交易。但是掌握市场上的电价信息 和供求信息,可以为其他 3 类售电公司或用户提供 中间代理服务,撮合各方主体顺利完成市场交易。
Tab. 1
类别 A类
表 1 售电公司分类 Classifications of electricity retail companies
性质 配电型零售商 条件与资质 符合市场准入条件;具备(输/配)电网 运营权;有零售资质。 符合市场准入条件;具备发电能力; 有零售资质;经过批准和授权可具备 新增配网运营权。 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不具备电网和 发电资产;有零售资质。 通过工商注册;具备代理服务资质。
胡晨 1,杜松怀 1,苏娟 1,童光毅 2,王梦真 1
(1.中国农业大学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北京市 海淀区 100083; 2.国家能源局,北京市 西城区 100824)
Preliminary Research of Trading Approach and Management Modes of Chinese Electricity Retail Companies Under New Electricity Market Reform
Vol. 40 No. 11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各地区相继注册和成立的 各类售电公司已经超过 800 家,但是大多尚未进入 实质性售电和竞争阶段。国内外在电力零售侧竞争 方面的学术文献主要集中在市场化改革 场构建
[14-18] [7-9] [4-6]
A 类售电公司属于配电型零售商,符合市场准 入条件,具备电网运营权,由电网公司或社会资本 投资的增量配电网运营商组建而成。该类售电公司 在其供电营业区内仅有一家,具有提供保底供电服 务及输配电服务的义务。 B 类售电公司属于发电型零售商,符合市场准 入条件,具备发电能力,经过批准和授权可以具备 新增配网运营权。该类由发电公司或者拥有分布式 电源(distributed generation,DG)的用户及微电网投 资组建而成,因其具备发电资质,可以与用户直接 建立交易关系。 C 类售电公司属于社会型零售商,符合市场准 入条件,不具备电网运营权和发电能力,由资产实 力雄厚的社会企业投资组建而成。该类售电公司数 量众多、竞争意识强烈,是售电市场最基本、最普 遍的组成部分。 D 类中间代理商通过工商注册,由资产能力暂 且不足或者尚不具备相应客观条件的企业组建而 成。建议节能服务公司、公共服务行业、高新技术 园区与经济开发区成立售电公司之前,首先承担 D 类中间代理商的角色,吸取业务经验。
发电公司 输 电 网 络 发电公司 发电公司
2
售电公司的分类
本文根据售电公司的组建来源及资质能力,将
其分为 A 类(配电型)、 B 类(发电型)和 C 类(社会型)。 此外,D 类(中间代理商)本身不具备购售电资质, 不属于售电公司的范畴,但在条件成熟后,仍可转 变成为售电公司。售电公司(包括中间代理商)的分 类如表 1 所示。
术挑战 DOI:10.13335/j.1000-3673.pst.2016.11.003
0
引言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以“打破垄断、引入竞
争”为目标的电力市场改革在英国、美国、澳大利 亚、北欧等国家或地区得到快速发展[1]。我国上一 轮电力体制改革起始于 2002 年 2 月 10 日国务院发 布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5 号)。经过 14 a 的建设和发展, 我国已基本形成了 “厂网分开、 竞价上网”的发电侧市场竞争局面[2]。然而,电力 行业的发展仍存在诸多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为 此,国务院于 2015 年 3 月 15 日颁布了《进一步深 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标 志着新一轮电力市场改革正式开始[3]。 新电改的总思路是厘清垄断环节和竞争环节, 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目前,我国已先后确定了深 圳、蒙西、宁夏、湖北、云南、贵州、安徽、山西、 广西等一批省市的电力企业作为输配电价改革或 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推动电力改革有序发展。 在新电改背景下,电网公司、发电公司和售电 公司均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对于售电公司而 言,其机遇在于,传统供电公司、发电公司以及社 会资产企业等均可申请和投资成立售电公司,开展 售电业务、附加增值服务以及社会普遍服务;其挑 战在于,售电公司作为新的市场主体,需要不断探 索和适应新的市场机制和运营模式,并独自承担由 于供给侧和需求侧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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