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对妇女侵害不容忽视
妇女权益维护存在问题不容忽视

妇女权益维护存在问题不容忽视引言妇女权益是当今社会议题中的一个重要议题。
虽然在过去几十年间,在全球范围内已经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例如普遍减少了性别不平等和歧视,但妇女依然面临许多挑战和不公平待遇。
本文将探讨妇女权益维护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
1. 教育和就业机会不平等教育和就业是妇女权益维护中最重要的方面之一。
虽然全球范围内妇女接受教育的机会在不断增加,但仍然存在巨大的不平等。
很多地方仍然存在妇女受限于获取教育的社会和文化障碍,这严重限制了她们的自我发展和参与社会进步的能力。
就业方面,妇女也面临着种种困难。
很多地方对女性的就业机会和薪酬存在歧视,女性往往得不到平等的机会。
此外,孕育和抚养子女也常常成为妇女就业的一大阻碍,很多女性因此失去了自己发展的机会。
2. 家庭暴力和性别暴力家庭暴力和性别暴力是妇女面临的另一个严重问题,也是妇女权益维护的重要议题。
据统计,全球范围内每三位女性就有一位曾经经历过某种形式的家庭暴力。
尽管许多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和政策来打击家庭暴力和性别暴力行为,但这个问题仍然根深蒂固。
家庭暴力和性别暴力在许多情况下得到了社会的容忍和默许。
社会普遍存在着对受害者的责备和对施暴者的纵容,这使得这些问题难以解决并有效打击。
3. 政治和决策权的缺乏妇女在政治和决策层面的参与和权益仍然面临巨大挑战。
全球范围内,女性在政治领域的代表和领导地位仍然明显不足。
妇女在制定决策和建立政策的能力和机会被严重限制,进一步加剧了妇女权益的问题。
政府和社会应该采取措施来推动更多妇女加入政治,提高她们的参与和影响力。
女性的声音和意见应该被充分听取和尊重,以确保妇女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和资源,消除妇女接受教育的障碍。
•建立平等的就业机会和薪酬体系,打破性别歧视的现象。
•加强法律法规,打击家庭暴力和性别暴力,为受害者提供支持和保护。
如何解决家庭暴力对妇女的影响

如何解决家庭暴力对妇女的影响如何解决家庭暴力对妇女的影响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一个成员对另一个成员实施身体、心理或经济上的暴力的行为。
妇女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之一,她们常常承受着身心上的创伤和伤害。
本文将探讨如何解决家庭暴力对妇女的影响,以确保她们的权益得到保护和尊重。
一、加强法律保护一种解决家庭暴力对妇女影响的重要方式是加强法律保护。
国家需出台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家庭暴力,并建立有效的执法机制,严惩家庭暴力行为。
同时,应提供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和服务,为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
二、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预防和解决家庭暴力的重要环节。
社会各界应加强家庭暴力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自觉抵制的意识。
特别是对妇女权益和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以引起社会的重视,增加社会对受害者的关心和支持。
三、设立保护机构和服务为了解决家庭暴力对妇女的影响,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门的保护机构和服务机构,为受害者提供庇护和支持。
这些机构应提供住所、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等综合性服务,确保受害者的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并帮助她们重新融入社会。
四、加强心理辅导和康复由于家庭暴力对妇女的心理创伤巨大,加强心理辅导和康复成为必要的措施。
相关机构应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帮助受害者恢复信心和自尊,走出心理困境。
此外,家庭成员也需要接受心理辅导,以帮助他们改变家庭暴力的行为。
五、培养公众参与解决家庭暴力对妇女的影响需要全社会的参与。
政府、媒体、教育机构、社区等应共同努力,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和义务教育,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关注度和责任感。
此外,提供举报渠道和匿名举报机制,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制止家庭暴力的行为。
六、改革家庭教育观念要解决家庭暴力对妇女的影响,不仅需要从法律和制度层面进行改革,也需要深入改革家庭教育观念。
尊重和平等的家庭教育观念应深入人心,父母应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素养,以身作则,给予子女正确的行为模范。
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家庭是人们寻求安全与关爱的港湾,然而,在一些家庭中,却存在着妇女和儿童遭受家庭暴力的问题。
家庭暴力不仅侵犯了受害者的权益,也对社会稳定和和谐造成了威胁。
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致力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本文将探讨家庭暴力对妇女和儿童的影响以及各国的保护措施。
一、家庭暴力对妇女和儿童的影响1. 妇女受害者的身心伤害家庭暴力不仅对妇女的身体造成伤害,还给她们的心理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受害妇女往往长时间处于恐惧和压迫之中,心理上受到了极大的创伤,甚至导致抑郁、焦虑等心理疾病的发生。
2. 儿童受到的身心伤害儿童是家庭暴力的无辜受害者,他们亲眼目睹家庭成员之间的斗争,无法摆脱暴力环境带来的影响。
这对儿童的心理健康、学习和社交能力都造成了极大的阻碍,甚至对他们的未来发展产生了不可逆转的影响。
二、国际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关注和回应1. 《联合国妇女权益公约》与《儿童权利公约》联合国通过了《联合国妇女权益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了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的相关内容,并鼓励各国加强家庭暴力的预防和打击。
这些公约为各国在立法和政策制定上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性文件。
2. 建立家庭暴力救助机构为了保护受害者,各国纷纷成立了专门的家庭暴力救助机构。
这些机构提供匿名的咨询和援助服务,为受害者提供庇护所和心理辅导等帮助,力求帮助他们重建生活,并摆脱暴力的困扰。
三、中国1. 制定《反家庭暴力法》中国于2015年通过了《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和性质,并对受害者的保护措施、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该法案为中国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和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2. 关注儿童权益保护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加强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儿童权益的认识,并建立了完善的儿童保护机制。
此外,相关部门还开展了大规模的家庭暴力宣传活动,倡导社会共同参与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止。
法律选题家暴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女)与李某(男)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双方性格不合,家庭矛盾逐渐显现。
2015年,张某遭受李某的家暴,此后家暴事件频发,张某身心俱疲,不堪忍受。
2017年,张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李某的婚姻关系,并要求李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二、争议焦点1.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家暴?2. 张某能否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三、案例分析(一)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家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本案中,李某对张某实施了殴打、恐吓等行为,使张某身体、精神受到伤害,李某的行为符合家庭暴力的定义,应认定为家暴。
(二)张某能否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本案中,李某实施了家庭暴力,张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某在遭受家暴过程中,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其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张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据此,法院判决:一、准予张某与李某离婚;二、李某支付张某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5万元。
五、案例启示1. 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零容忍。
家庭暴力不仅侵害了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家庭和谐稳定。
社会各界应共同关注家庭暴力问题,坚决打击家庭暴力行为。
2. 妇女权益保护刻不容缓。
家庭暴力是妇女权益遭受侵害的重要表现形式,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力度,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家庭暴力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影响

家庭暴力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影响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出现暴力行为,包括身体、心理、经济等方面的伤害。
其中,女性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而且在全球范围内都存在。
家庭暴力的存在不仅对妇女本身造成了伤害,而且也对整个社会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本文将通过各种方面来讨论家庭暴力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影响。
对妇女身体的影响家庭暴力常常针对的是妇女。
这种暴力有很多种形式,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以及经济暴力等。
身体暴力通常是最直接的一种伤害方式,比较常见的包括殴打、推搡、拳打脚踢等。
这些暴力行为会对妇女的身体造成伤害,有些损伤甚至是永久性的。
这不仅影响到了妇女个人的身体健康,而且也对社会卫生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对妇女心理的影响另外,家庭暴力也会对妇女的心理造成巨大的影响。
这种暴力常常伴随着威吓、恐吓、强迫、胁迫以及其他形式的精神压迫。
受害者通常会感到无助、恐惧、愤怒等等负面情绪。
这些情绪的存在可能会对妇女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比如影响到妇女的情感交往、工作和家庭生活等。
此外,有些受害者还可能会出现严重的心理疾病,甚至可能会引发自杀等极端行为。
对妇女社会地位的影响除了对妇女身体和心理的伤害,家庭暴力还会对妇女的社会地位和生活质量造成影响。
由于受害者常常身陷困境,难以逃离暴力环境,导致有些妇女失去了与外界建立联系的机会,缺乏社会资源,从而无法充分发挥个人能力和潜力。
这不仅对妇女自身造成了损失,而且也会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对妇女婚姻和家庭的影响家庭暴力还会对妇女的婚姻和家庭产生巨大的影响。
受害者常常会陷入紧张和痛苦的情绪中,对婚姻和家庭的信任和认可程度也会降低。
在这种情况下,家庭破裂、离婚、单亲家庭甚至问题家庭等社会问题会随之出现。
这不仅对受害者自身产生不良影响,而且也会对整个社会产生不利影响。
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影响最后,家庭暴力对妇女权益保护也产生了影响。
虽然各国政府和社会团体都在推动相关立法和政策,使妇女受到更好的保护,但仍然存在缺乏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的问题。
家暴法律案件观后感(3篇)

第1篇在这个充满爱与和谐的社会中,家庭是人们最为温暖的避风港。
然而,家庭暴力这一社会问题却像一颗定时炸弹,潜伏在许多家庭中,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期,我观看了一起家暴法律案件,内心深受触动,对家暴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首先,这起家暴案件让我看到了家庭暴力的残酷性。
在这起案件中,男方因为家庭琐事对女方进行了殴打,导致女方多处受伤。
这种暴力行为不仅给女方带来了肉体上的痛苦,更对她的心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家庭暴力不仅仅是夫妻之间的矛盾,更是对家庭和谐的破坏,对受害者的摧残。
其次,这起案件让我认识到了家暴问题的普遍性。
据我国有关部门统计,每年有数百万家庭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其中受害者以女性为主。
这些家庭暴力事件不仅影响了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也给社会带来了诸多问题。
这让我深感家庭暴力问题的严重性,我们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再次,这起案件让我认识到了法律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的重要作用。
在这起案件中,女方勇敢地站出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依法判决男方赔偿女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并对男方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在维护家庭和谐、保护妇女权益方面的决心和力度。
观看这起家暴法律案件,我深刻体会到了以下几点:一、家庭暴力对受害者的伤害是全方位的。
家庭暴力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肉体上的痛苦,更对他们的心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这种伤害往往难以愈合,甚至会影响受害者的一生。
二、家庭暴力是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
家庭暴力不仅关系到家庭成员的福祉,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们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三、法律是维护家庭和谐、保护妇女权益的有力武器。
我们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家庭暴力行为,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保护和救济。
四、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社会各界要关心关爱受害者,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家庭自身也要加强道德修养,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家庭暴力对妇女和儿童健康的影响及防治策略

家庭暴力对妇女和儿童健康的影响及防治策略近年来,家庭暴力对妇女和儿童健康造成了日益严重的影响。
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一个成员(通常是丈夫或者父亲)对另一个成员(通常是妻子或者子女)实施身体、性、心理或经济上的虐待行为。
这种暴力行为严重侵犯了妇女和儿童的基本权益,对他们的身心健康产生了长期而严重的负面影响。
首先,家庭暴力使妇女和儿童受到身体上的直接伤害。
暴力行为可能造成身体伤害、骨折、烧伤等,长期受虐可能导致慢性疾病的发生,甚至危及生命。
儿童身体的发育需要一个安全、平稳的环境,而家庭暴力却破坏了这个环境,给儿童的身体带来了不可逆的损伤。
其次,家庭暴力对妇女和儿童的心理健康也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长期的身体和心理虐待会导致妇女产生自卑感、焦虑、抑郁、衰弱等心理问题,丧失对自己的信心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对儿童来说,他们可能会出现孤独、恐惧、失眠、情绪不稳定等问题,甚至出现自杀行为。
这些心理问题对妇女和儿童的人际交往、学习和工作能力产生了长期的负面影响。
再次,家庭暴力也对妇女和儿童的教育和发展造成了阻碍。
暴力行为使得家庭成员无法安心学习,这对儿童的学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而对于妇女来说,暴力可能使她们无法获得好的工作机会,无法充分发展自己的潜力。
因此,家庭暴力不仅对个人造成了伤害,也对整个家庭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阻碍。
如何有效预防和治理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已经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首先,社会应当加大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力度,提高家庭成员和社会大众对于家庭暴力的认识。
只有当社会广大民众对于家庭暴力不再容忍、明明白白地拒绝暴力行为时,家庭暴力问题才有望得到根本解决。
其次,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法律保护。
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严惩家庭暴力犯罪行为,并增加对受害者的保护力度,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支持。
同时,加强对家庭成员的法律教育,使其对家庭成员权益的保护有明确的认识。
另外,妇女和儿童应当被赋予更多的权利和机会,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
曾被传出的家暴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家庭暴力事件频发,严重危害了妇女、儿童及家庭权益。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家庭暴力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以一起曾被广泛报道的家暴法律案件为例,揭开家庭暴力的阴影,探讨我国在打击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实践。
二、案件简介2018年,河南省某市发生了一起家暴案件。
受害者小丽(化名)因忍受不了丈夫长期的家暴,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丈夫小张(化名)构成家庭暴力,并对其进行了相应的法律制裁。
三、案件经过1. 案发经过小丽与小张于2017年结婚,婚后不久,小张便开始对小丽实施家庭暴力。
起初,小丽为了家庭和谐,选择了忍受。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张的家暴行为愈发严重,不仅对小丽进行殴打,还对其父母进行威胁。
在忍受了长达一年的家暴后,小丽决定向法院寻求帮助。
2. 起诉过程2018年,小丽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小张停止家庭暴力,并赔偿其精神损失。
在庭审过程中,小丽提供了大量的证据,包括病历、照片、视频等,证明小张长期对其进行家暴。
同时,小丽的父母、邻居等也出庭作证,证实了小丽所陈述的事实。
3. 法院判决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审理了小丽的诉求,并对其丈夫小张进行了调查取证。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小张的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依法判决小张停止家庭暴力,并赔偿小丽精神损失费2万元。
四、案件启示1. 家庭暴力问题不容忽视这起家暴案件反映出家庭暴力问题的严重性。
家庭暴力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还可能导致家庭破裂,影响社会和谐。
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家庭暴力问题,积极采取措施预防和打击家庭暴力。
2. 法律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受害者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法院应依法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施暴者进行法律制裁。
3. 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司法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家庭暴力行为;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家庭暴力防治工作;家庭成员要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关爱家庭成员,共同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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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对妇女侵害不容忽视现代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新问题也层出不穷,随之而来的要求法律健全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而在这众多的问题当中,家庭暴力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那么何为家庭暴力呢?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家庭暴力常发生在家庭内部,既指肉体上的伤害即肢体暴力如殴打、体罚、行凶、残害、捆绑、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也指精神上的折磨,通常表现为以威胁、恐吓、咒骂、讽刺、凌辱人格等方式,造成对方精神上的痛苦,心理上的压抑等。
家庭暴力还包括性暴力,但鉴于涉及面较为广泛,这里本文不作具体阐述。
家庭暴力在婚姻法、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都有所涉及。
全国妇联2002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在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
因此,家庭暴力对妇女的侵害不得不引起社会的重视。
一提到家庭暴力,人们很自然的认为是丈夫对妻子拳打脚踢,如刘某将半截酒瓶扎入其妻腿中;陕西省汉口市西乡县高川镇张王沟村曹红平抠掉起妻吕龙翠的眼睛;泾阳县泾干镇建立村村民张百万用菜刀剁掉其妻陈蓉左手三根手指,剁断右手、左脚筋骨;安徽省利辛县居民丁佩龙在其妻子左腿注射了两管汽油;北京某商场的女职工杨某被丈夫捆绑住手脚,连续殴打15小时致死等。
以上血淋淋的另人发指的事实都说明了肢体暴力主要侵害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严重侵害了妇女的人身权利,产生了很恶劣的后果。
这种暴力的实施给妇女造成的伤害很容易被发现,可以说是“伤于表”,然而,丈夫对妻子的另一种暴力即精神冷暴力对妇女的伤害却是“伤于里”。
如从不赞美妻子,贬损妻子及其家人朋友,专做妻子不喜欢的事情,不关心妻子的烦恼和家庭中的饮食起居,不尽本应承担的义务,漠视、冷落妻子等。
这些行为都属于家庭冷暴力,侵害的客体是妇女的精神,给妇女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可以说是伤人于无形,更具杀伤力。
一.家庭暴力特别是家庭冷暴力呈上升趋势现代社会,家庭暴力已是大众传媒和社会近年来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目前,在相当一部分家庭里,暴力形式已不仅仅局限于拳脚相加,头破血流,另一种更具有伤害力的隐性家庭暴力——“精神冷暴力”正随着现代人文化水平的提高渐渐的发生、变化着,并呈逐年上升趋势。
按照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一方故意地利用力量、言辞或其他方式对他方式进行身体和精神方面的伤害或虐待,是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
可见,定义把“言辞”突出了出来,并强调是一种“违法行为”。
冷暴力又称精神暴力是指夫妻在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等暴力方式解决,而是对对方表现较为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最明显特征是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低到最低程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些家务等等。
是隐性暴力中比较常见和隐蔽的作法。
而社会上近些年对家庭暴力的调查也表明了家庭暴力出现的急剧性与广泛性,一项名为“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的研究结果显示,65.3%到65.9%的家庭会出现丈夫不理睬妻子的现象,22.3%到29.6%的家庭会出现丈夫使劲关门或摔东西的行为,有23.8%到28.9%的家庭会出现丈夫辱骂妻子的现象,还有19%到21.7%的家庭中,丈夫会威胁要打妻子。
可见,家庭冷暴力已成为当今社会很多家庭普遍存在的现象,其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
但是,社会上仍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只有武力暴力才算是暴力,而对于深层次的精神、心理上或间接的体现出来的暴力问题仍然认识不足。
有关调查表明,50%的受访者认为,限制妻子与朋友交往、长期不与妻子说话、长期拒绝与妻子过性生活、耻笑妻子的缺陷弱点等精神层面的暴力不算是家庭暴力,而只有殴打、伤害致死、虐待等身体暴力和性暴力才是家庭暴力。
但是事实胜于雄辩,冷暴力现象确实存在,对妇女精神上的伤害也确实大于肢体上的伤害且程度更深。
因为身体上的创伤可以痊愈,但心理上的创伤却是很难愈合的,饱受精神冷暴力的妇女往往存在心理阴影,严重影响她们的正常生活。
由于社会发展速度过快带来的如妇女失业率上升、家庭成员生活压力增大等原因,导致婚姻质量下降,再加上很多婚龄长的夫妻在维持夫妻关系上失去了往日足够的耐性,所以,冷暴力的发生率也就逐年上升了。
人们由夕日的大打出手、频繁争吵变得“文明”了、“静”了,取而代之的是沉默、冷落与漠不关心。
由于夫妻双方彼此交流的减少,使得很多家庭对这种惯称为“中年现象”的冷暴力没有被积极的尝试着去解读,致使很多已存在冷暴力的家庭选择继续维持,没有发生冷暴力的家庭任凭这种恶劣的现象发生。
这种“没意识到冷暴力”的观念如果继续发展下去就会使冷暴力现象无限期的恶性循环下去,必定给社会造成很恶劣的影响,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所以,制止家庭暴力刻不容缓。
二.家庭暴力的特点及后果(一). 特点家庭暴力主要发生在各家庭成员之间,具体主要包括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父母对子女和子女对父母的家庭暴力,当然还包括其他家庭成员间实施的家庭暴力。
虽然实施暴力的对象有所不同,但是实施的方式都是大致相同的:有“莽夫伤妻”也有“悍妻虐夫”有“亲母杀儿”还有“亲儿弑亲”等,这些暴力性质均属于肢体暴力,施暴手段表露无疑;还有如夫妻间寡言少语、父母不关心孩子、新婚夫妇不让老人接近孙子孙女等,这些看似很平常的现象属于易被人忽视的家庭冷暴力。
其中,属丈夫对妻子的暴力最为普遍,但无论哪一种暴力都具有家庭暴力所共有的特点:1.普遍性和严重性。
①如本文上溯所示,一项名为“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的研究结果显示,65.3%到65.9%的家庭会出现丈夫不理睬妻子的现象,22.3%到29.6%的家庭会出现丈夫使劲关门或摔东西的行为,有23.8%到28.9%的家庭会出现丈夫辱骂妻子的现象,还有19%到21.7%的家庭中,丈夫会威胁要打妻子。
②广州市妇联进行的一次调查统计显示:15.7%的被访者坦然承认自己的家庭存在暴力情况,超过20%的人认为夫妻暴力是普遍存在的,而且白领家庭暴力逐渐上升。
另外,家庭暴力已成为国际性的社会问题之一,③美国1/4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平均每7.4秒就有一个女人遭丈夫打,20%-30%的女人遭现任或前任男友的肉体虐待。
曼谷50%的妇女经常遭受丈夫的肉体摧残,秘鲁警察局70%的报案记录为丈夫打妻子,台湾20%-30%的上层家庭有暴力行为。
可见,家庭暴力已经成为我国乃至全社会的毒瘤,普遍存在于相当一部分家庭之中,如果不加以遏制而使其无限期的滋生蔓延下去,社会危害性将会更加严重。
2.反复性和持续性。
家庭暴力的发生一般呈循环的周期性,暴力发生前后共经历三个阶段:紧张、暴力和平复。
紧张阶段是思想的激化阶段,会成为发生暴力事件的导火索。
暴力阶段就是暴力的实施阶段,施暴者可以从肢体和精神等方面对受害者施暴。
平复阶段是硝烟散去后,一切恢复往日的常态。
当暴力阶段持续时间过长,或婚姻一直保持在这样的阶段时,常常是冷暴力的发生阶段,因为肢体暴力有间歇性的特点。
正因为家庭暴力具有反复的性质,使得受暴妇女无法及时避免受到伤害而选择隐忍退让,由于家庭暴力具有持续性,又使得受暴妇女长期处于暴力的压制之下,生活痛苦不堪,这都会对妇女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
3.形式多样性和合并性。
家庭暴力具有多样性且手段越来越残忍,如辱骂、殴打(包括用拳、脚、重物甚至武器)、砍手、剜眼、割鼻、割耳、烟头烫、柴油烧、灌农药、泼硫酸、关禁闭、捆绑、跪地、饿饭、赶出家门、扔进水塘等等,残忍地伤害妇女的身体器官、人格尊严甚至生命等等。
也有相当一部分妇女承受着双重家庭暴力,据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最新统计表明,在100个拨打红枫妇女热线求助的妇女中,经常遭受语言暴力的就有19人次,占总人次的16.67%;36人次同时遭受语言暴力与肢体暴力的双重伤害,还有一些人忍受着不许进屋、不许吃饭和限制人身自由等折磨。
可见,生活在肢体和精神的双重暴力下的妇女受到的伤害更深,因为,痛也是双倍的。
4. 隐蔽性和不易查证性。
由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大多是家庭成员,遭受暴力的场合大多处于共同生活的场所,暴力的发生通常也不为人所知。
又由于中国“家丑不可外扬”和“三从四德”的传统思想禁锢着妇女的思想,使得更多的妇女选择忍气吞声。
如“冷暴力”对妇女实施的是精神折磨,无明显的伤痕,因此,这种隐秘性对于证据的收集和取得是十分不利的。
对于家庭暴力的这个特点,我国还有待于出台具体的立法加以限制,以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总之,在家庭暴力这场战争中,受害最重的对象当属妻子,丈夫所实施的肢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给妻子带来的伤害应引起社会的充分关注。
(二). 直接后果经常遭受暴力的女性,不仅在肉体上留下伤痕,在心灵上更留下不可磨灭的创伤,而且给社会也会造成很严重的负面影响。
首先,经常的暴力会影响妇女的身心健康,据贵阳市医院附属医院急救中心统计,30%-54%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因受伤和各种症状看急诊。
仅2003年从5月1日到6月31日,该中心抢救的服毒患者35例,占外伤总数的10%,绝大多数系家庭暴力引起的。
肉体上的创伤可以愈合,而心灵上的创伤却不容易愈合,经常的暴力可能扭曲她们的性格,摧毁她们人生的信念和生活的信心,破坏她们与其他人的正常交往,引发心理隐疾。
典型的心理隐疾如“受虐妇女综合症”,“受虐妇女综合症”原是一个社会心理学的名词,在北美成为一个法律概念是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它在法律上被用来指长期受丈夫或男友暴力虐待的妇女表现出的一种特殊的行为模式。
这种症状常表现为惶恐不安、性格敏感、脆弱孤僻、忧郁自闭,进而对施加在身上的暴行逐渐被动接受,变得麻木不仁。
还有“癔病型失语失忆症”和精神病等精神疾病都是家庭暴力所致的严重后果。
其次,家庭暴力导致婚姻不稳定,使家庭关系破裂,离婚率上升。
据国务院《中国妇女的状况》白皮书(1995)介绍,我国的离婚率为1.54‰。
在每年解体约40万个家庭中1/4缘于家庭暴力。
夫妻间矛盾长期蓄积在心里,随时有可能引起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影响夫妻感情,动摇夫妻关系,必然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离婚率上升。
再次,由于家庭暴力使妇女失去了家庭的温暖和亲人的关怀,在长时间的压抑、悲伤、心灰意冷过后,受虐妇女在积愤难消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逃离、自杀、杀人等方式寻求解脱,产生过激行为。
但无论哪种情况发生,后果都是不堪设想的,对妇女的伤害都是可想而知的,并且会造成更严重的社会后果。
最后,家庭暴力迫使妇女选择触犯法律来保护自己,从而导致妇女犯罪率上升。
贵州省妇联权益部曾对省内一监狱作过调查,发现在被调查的女犯中,近一半的家庭存在暴力,暴力家庭中的妇女,52%的犯罪直接与家庭暴力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