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档案管理制度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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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镇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某镇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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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档案管理制度范文(1200字以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镇档案的管理,加强对档案的保护、利用和开放,提高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镇各级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镇档案管理遵循的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运作、确保安全。

第四条镇档案的管理责任由镇档案管理机构负责。

第二章档案的管理
第五条镇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均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确保档案资源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镇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归档标准进行整理和编目。

第七条镇档案应当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电子化档案的存储、查询和利用。

第八条镇档案不得私自销毁,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销毁。

第三章档案的保护
第九条镇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条镇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档案保护计划,包括档案存放、备份
和防火等方面的措施。

第十一条镇档案应当定期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档案的保存状态良好。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
第十二条镇档案管理部门应当提供便捷的查询和利用服务,保障公众
享有合法的档案利用权益。

第五章档案的开放
第十四条镇开放档案应当遵循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公众的
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五条镇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开放档案的规定,明确开放的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镇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的培训和检查制度,
提高相关人员的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镇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乡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0篇)

乡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0篇)

乡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0篇)乡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一、档案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合同档案管理实行网络管理体系,由公司合同管理组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2、合同管理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并负责监督指导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3、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应分别建立健全合同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体系,并确定一名专门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

二、乡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0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1第一条为加强档案信息管理,充分发挥档案信息的作用,有效保存和应用档案信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档案信息是指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技术的、商务的、综合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批件、标书、纪要、图纸、照片图片、测绘数据、视频、签证、信函、通知、报表等,包括纸质资料、电子版资料和多媒体资料等。

第三条公司规划建设管理部负责工程类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存档、应用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调度员、测绘员、施工管理员、监理工程师、招标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公司运行管理部门是档案信息资料的来源,负责相关资料的绘制、记录、编辑、修改、整理、装订、审核与报送工作。

第五条各种档案信息资料应按要求分类编码保存,要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适当的通风。

具体要求参照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办法。

第六条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应在归档的同时向生产运行相关部门及时提供。

第七条旧管网改造时,由规划建设管理部进行现场测绘,及时绘制改造后的图纸并向相关部门提供。

涉及调度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的,应同步更新。

第八条档案资料的借阅执行综合档案相关条款。

第九条档案信息需要同时向综合管理部归档的,应按要求归档。

乡档案管理制度

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乡各部门、各单位以及从事档案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统一,专人负责;(三)科学管理,安全保管;(四)依法归档,确保真实;(五)提高效率,方便利用。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一)乡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二)反映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报告、统计、规划、计划、总结等;(三)反映乡历史变迁、文化传承的各类文献、实物、资料等;(四)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重要程度等进行分类、立卷、归档;(二)档案资料应完整、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三)档案资料应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便于检索和利用;(四)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进行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霉变、虫蛀、鼠咬等;(二)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利用;(三)档案资料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水灾、盗窃等;(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开的原则;(二)档案利用者应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查阅档案;(三)档案利用者应尊重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擅自复制、篡改档案;(四)档案管理人员应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协助档案利用者查找、复制档案。

第四章档案人员管理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档案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二)熟悉档案业务,掌握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

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二)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三)提供档案咨询服务,协助档案利用者查找、复制档案;(四)参加档案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镇档案室管理制度

镇档案室管理制度

镇档案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档案室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室管理制度是档案室管理的基本准则,是档案室管理的行为规范和实施办法。

第三条档案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镇各级档案室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档案室管理工作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档案室负责人是档案室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六条档案室管理制度的修订由本镇档案馆负责人负责,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档案室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档案室管理机构第八条本镇设立档案室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档案室的档案工作。

第九条档案室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档案室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二)统一管理档案室的档案工作,规范档案管理行为;(三)指导和监督档案室管理工作。

第十条档案室管理机构的组成:(一)镇档案馆负责人;(二)档案室管理员;(三)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章档案室管理职责第十一条镇档案馆负责人的职责:(一)领导和组织档案室管理工作,负责档案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监督;(二)统筹安排档案室管理工作,加强档案工作的宣传和培训;(三)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室管理工作的情况。

第十二条档案室管理员的职责:(一)负责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和运行工作;(二)负责档案室的档案存储、整理和编目工作;(三)负责档案查询和借阅工作;(四)负责档案室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执行。

第十三条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一)配合档案室管理员完成档案管理工作;(二)协助完成档案存储、整理和编目工作。

第四章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第十四条档案室管理制度包括:(一)档案室管理制度;(二)档案存储制度;(三)档案整理和编目制度;(四)档案借阅制度;(五)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第五章档案室管理工作的程序第十五条档案室的管理工作包括:(一)档案存储、整理和编目;(二)档案查询和借阅;(三)档案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执行。

第十六条档案存储、整理和编目的程序:(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档案进行存储、整理和编目;(二)档案存储采取防火、防水、防盗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三)对档案进行整理和编目,建立档案目录,方便档案查询和借阅。

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维护档案信息的完整性、机密性和可用性,提高档案信息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镇各部门、单位的档案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原则:(一)责任制。

明确各级部门、单位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二)制度性。

档案信息安全工作应当建立规范、健全的制度体系。

(三)全方位。

档案信息安全管理覆盖档案信息的采集、传输、存储、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

(四)风险管理。

采取适当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措施,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

(五)持续改进。

不断完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的基本目标:(一)建立完善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

(二)建立健全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和工作流程。

(三)保障档案信息的完整性、机密性和可用性。

(四)确保档案信息的合规性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统一领导由镇党委、政府牵头负责,成立档案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确定工作分工和责任。

第六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档案信息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的档案信息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档案信息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按照工作需要,可以设立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镇各部门、单位负责档案信息管理的领导,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加。

第九条镇各部门、单位应当配合档案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并确保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三章制度建设第十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二)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责任分工。

(三)档案信息安全的管理流程和工作程序。

(四)档案信息安全的保密措施和技术保障措施。

村级档案管理七项制度范本

村级档案管理七项制度范本

村级档案管理七项制度范本一、档案分类与整理制度1. 根据档案的性质、用途、管理要求等因素,将档案分为文件档案、统计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会议档案、项目档案等类别。

2. 每个类别的档案设立相应的档案分类代码,并将其标注在档案封面或盒内。

3. 档案整理时,应按照文件名、年度、发文日期等要素,进行有序排列并编制目录。

4. 每年度结束后,对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整理、盘点和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档案保管制度1. 档案室应设立专门的存储设施,包括柜子、架子、文件夹等,以便妥善保存档案。

2. 档案采取密封、封装和防潮等措施,确保档案的保存安全。

3. 档案保管人员应分类存放档案,并及时更新存储位置和目录信息。

4. 对于涉密档案,应采取更加严格的保管措施,确保机密信息不泄露。

三、档案借阅与归还制度1. 借阅档案必须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过相关负责人的批准。

2. 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如需延期,应提前申请并得到批准。

3. 档案借阅时应进行登记,并记录借阅人、借阅时间、借阅目的等信息。

4. 在档案借阅期满后,借阅人应按时归还档案,并完成归还手续。

四、档案复制与打印制度1. 档案复制和打印必须经过相关负责人的批准,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2. 档案复制和打印应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并由专人操作。

3. 在复制和打印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防止丢失或错误。

4. 复制和打印后的档案副本应及时装订、标注,并在原件上注明复制或打印的标识。

五、档案销毁与归档制度1. 档案销毁必须经过相关负责人的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 档案销毁必须填写销毁申请表,并注明档案种类、销毁原因等信息。

3. 销毁后的档案应进行记录,并填写销毁登记表,以备查阅。

4. 归档档案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包括标注档案种类、归档日期等信息,并将其存放在指定的地点。

六、档案电子化管理制度1. 档案电子化管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乡镇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乡镇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乡镇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管理的目的和重要性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是指对乡镇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档案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过程。

乡镇是安全生产的基层组织单位,加强对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能够及时了解安全生产的相关情况,为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策略和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乡镇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的目的是确保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乡镇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乡镇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对于安全生产档案信息应当公开透明,便于乡镇各级相关人员以及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

2. 规范管理原则:对档案进行统一的规范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 安全保密原则: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需要严格保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防灾减灾原则:乡镇应主动采取措施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通过档案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预警和应急能力。

三、档案管理的内容和流程乡镇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1. 事故档案:包括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责任追究情况、救援和处理过程以及事故预防措施等信息。

2. 安全责任人档案:包括乡镇内安全责任人的任免情况、履职情况等信息。

3. 安全生产措施档案:包括乡镇内各类企事业单位采取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设施的安装情况以及维护保养记录等信息。

4. 安全培训档案:包括乡镇内各类培训活动的计划、实施情况、参训人员名单和培训成绩等信息。

5. 安全生产监督档案:包括乡镇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记录、整改情况等信息。

档案管理的流程主要包括:1. 档案的收集和整理:乡镇安全生产部门收集相关的安全生产档案,并进行整理和分类。

2. 档案的登记和归档:对收集到的档案按照编号、日期、类别等信息进行登记,并放置在专门的档案柜中进行归档。

3. 档案的保存和维护: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2023乡镇档案管理制度_乡镇档案管理制度条例

2023乡镇档案管理制度_乡镇档案管理制度条例乡镇档案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加强和健全乡镇档案工作,规范乡镇档案管理,科学开发利用乡镇档案信息资源,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工作和农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镇档案是指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在工作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电子、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乡镇档案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乡镇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四条乡镇党委和政府应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档案工作职责,将乡镇档案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为科学发展乡镇档案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确保乡镇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乡镇应设立综合档案管理机构,主管全乡镇档案工作,集中保管并科学开发利用乡镇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

有条件的乡镇宜建立融管理档案、现行文件、图书、资料等于一体的档案信息中心。

第六条乡镇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档案工作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业务培训。

乡镇所属部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人员负责档案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乡镇综合档案管理机构及其人员应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乡镇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二)制定乡镇档案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监督、指导乡镇所属部门(包括企事业单位)及村(居)民委员会档案工作;(四)收集、整理乡镇应归档文件材料;(五)接收并集中统一管理乡镇档案,按规定移交档案;(六)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各方面利用提供服务;(七)接受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及时报送乡镇档案工作基本情况及档案事业统计综合年报。

镇档案室管理制度范文

镇档案室管理制度范文镇档案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室管理行为,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源,提高档案利用效能,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镇档案室及其所属各级档案室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室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正、公正和服务原则,坚持保护、整理、利用并传承历史档案的目的,为党和政府的决策和社会各界的科研、教学以及群众文化生活服务。

第二章档案室基本要求第四条档案室必须具备相应的场所、设备、人员和制度保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顺利运作。

第五条档案室场所应设备齐全,环境干燥、通风、安静,避免阳光直射、潮湿和异味,设置风火水电等消防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第六条档案室应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设备,包括档案柜、档案架、档案箱等,以保证档案的安全存放、整理和利用。

第七条档案室应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档案的科学管理。

第八条档案室必须制定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借阅等流程和制度。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九条档案室应定期组织收集相关部门的纸质、电子和其他形式的档案资料,并按照档案馆的规定进行统一编制和分类。

第十条档案室应制定收集档案资料的工作规程,明确收集的范围、要求和流程,确保档案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包括整理档案资料的物理结构、文件目录和档案鉴定等工作,以保证档案的有序和易于利用。

第十二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资料的检索系统,提供方便和高效的档案查询和检索服务,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与管理第十三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保管的制度和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防止档案的丢失、损坏和泄露。

第十四条档案室应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封存和盘点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阅览室,为用户提供档案的查询、浏览和复制服务,确保档案的公开和便利使用。

第十六条档案室应加强档案的鉴定、修复和整理工作,对于有特殊价值的档案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保护和修复。

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保障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在进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过程中的信息安全管理。

第三条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的目的是: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和及时性,为乡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提供有效服务。

第四条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谁主管,谁负责;(三)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四)规范操作,强化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乡镇应设立档案信息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档案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乡镇档案信息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完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档案信息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三)指导、监督和检查档案信息安全工作;(四)处理档案信息安全事故;(五)组织档案信息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理。

第七条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档案信息安全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第三章档案安全管理第八条乡镇应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档案安全。

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磁等条件。

第九条乡镇应建立健全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第十条乡镇应实行档案电子化、数字化管理,提高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利用率。

第十一条乡镇应加强对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确保信息系统不被非法侵入、攻击和破坏。

第十二条乡镇应定期对档案信息进行备份,并确保备份信息的安全。

第十三条乡镇应加强对档案信息的审核、审批和登记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档案利用管理第十四条乡镇应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利用的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十五条乡镇应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供及时、准确的档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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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档案工作职责一、组织《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镇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将本镇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定期主持召开工作会议,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人、财、物等实际问题。

三、布置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任务,提出“收、管、用”要求,并组织监督、检查。

四、协调档案室与其他科室及本系统所属单位的关系。

五、组织开展本镇各村(社区)档案人员的培训工作、业务考核,落实奖惩。

档案人员岗位职责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档案工作有关标准、规范。

二、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整理规范、有效利用。

三、对所属单位和系统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具体负责本镇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归档前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归档检查验收和归档后的统一编目工作,促进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编目与检索、编辑与研究、保管以及提供利用等项业务建设。

四、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高温、防有害生物、防有害气体、防光等八防工作。

五、学习和掌握档案业务知识和专业技术,不断更新观念,积极应用档案管理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档案收集归档制度一、收集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镇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均属收集归档范围。

任何个人不得对其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据为己有。

二、归档质量要求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和年度,便于保管和利用。

文书、科技、会计、音像、电子以及专业等门类的归档文件和案卷质量符合相应标准。

三、收集归档时间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采用随时收集和集中收集等有效方法,确保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有序排列,分类存放,便于日常查找利用。

党务、行政管理文件于次年6月底以前整理归档;科技文件在科技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会计文件由会计机构整理立卷,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1年,次年3月底以前归档;音像文件在相关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电子文件实时进行逻辑归档,并对应于纸质文件的归档时间进行物理归档;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在该项活动结束或告一段落后3个月内整理归档;专业文件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时间整理归档(如无规定,则自行确定归档时间,且确定的归档时间不得超过2年)。

档案整理制度一、档案整理原则档案整理工作应坚持尊重和维护档案的本质特性,保持档案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充分尊重和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的原则。

二、档案整理环节档案整理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档案人员负责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进行归档前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归档检查验收和归档后的统一编目工作。

党务、行政管理纸质文件由办公室整理归档;会计文件由会计科整理归档;科技文件、音像文件、电子文件、重大活动形成的文件、专业文件由相关科室整理归档。

三、档案分类排列(一)文书档案采用“保管期限—年度”的分类法;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照相应的办法和标准、规范,综合运用“保管期限”、“年度”、“机构(问题)”、“工程项目”等分类方法进行分类。

(二)不同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分别排列;同一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分类方案进行排列。

四、档案整理标准文书、科技、会计、音像、电子以及专业等门类档案,必须分别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江苏省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整理归档。

专业文件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方法整理归档。

五、档案基本编目(一)案卷封面项目“全宗名称”、“类目名称”、“案卷题名”、“时间”、“保管期限”、“件、页数”、“档号”等填写齐全。

(二)案卷脊背项目“全宗号”、“目录号”、“年度”、“案卷号”等填写齐全。

(三)档案盒封面和盒脊“全宗名称”、“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起止件号(室)”、“盒号”等填写齐全。

(四)以卷为单位的纸质文书档案采用“全宗号—案卷目录号—案卷号—件、页(张)号”的结构编制档号;以件为单位的纸质文书档案采用“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的结构编制档号;科技档案采用“类别号—项目号—案卷号—件、页(张)号”的结构编制档号。

会计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材料等按照相关规定编制档号。

(五)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填写齐全完整、规范;机读目录符合《文书档案著录细则与机读目录数据交换格式》等的规定。

档案保管制度一、严格执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工作基本原则。

二、档案人员应科学管理档案,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三、档案库房和档案柜架适宜档案的安全保管保护,配备“八防”设备并按照规定正确维护和使用。

四、按照规范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排列入柜。

档案柜架排放整齐,编制《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和其他指引标记。

五、节假日和重大事件发生等前后必须对档案库房进行防火、防盗和防有害生物等“八防”安全检查并作好各项检查记录;坚持每周4次以上的库房温度、湿度测记,并对不在14℃—24℃温度、45%—60%相对湿度范围的库房温湿度进行调控;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努力做到一尘不染。

六、档案库房内严禁堆放非档案物品。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一、根据本镇工作的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地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

二、成立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的档案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镇档案鉴定销毁工作。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档案人员按照职责参加鉴定销毁工作并对会计档案、科技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鉴定档案的价值要根据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和《归档与不归档范围表》等规定进行。

四、档案鉴定工作采用由鉴定人员对案卷逐卷逐件分析、研究的方法进行,写出鉴定销毁工作报告,提出存毁意见,交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五、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六、销毁档案应有二人以上人员在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注明销毁时间、地点和方法。

及时对档案鉴定销毁工作进行总结。

档案统计移交制度一、建立档案、资料的各种统计台帐,及时准确记载和统计室藏档案、资料情况,做到统计数据准确、真实,帐实相符。

二、档案统计台帐的类型:室藏档案总量统计、档案分类(门类、载体、保管期限)统计、基础设施统计、档案人员统计、室藏资料统计、提供利用档案统计、检索工具统计等。

三、按照要求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档案工作报表。

四、根据《档案法》的规定,按照市、区档案局、馆的统一安排,向区档案馆移交规定范围并符合案卷质量标准的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档案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

遇有“帐实不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档案利用制度一、凡查阅档案者,都应当如实填写包括查阅目的等项目在内的《档案利用登记表》。

二、本镇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按以下规定办理:(一)查阅一般的档案,需经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同意;(二)查阅党组会议记录、行政领导办公会议记录、有关控制数字等需要保密的档案,还必须经过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或单位主要领导批准,经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其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查阅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以及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四、档案的利用一般于工作时间内在阅览室进行。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借出利用档案时,必须经过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同意。

档案借阅时间不得超过5天,确实需要继续利用的,应当重新办理借阅手续。

五、查(借)阅档案人员,不得擅自摘抄、复印、照相、翻拍档案或借给他人;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不得在档案上圈点、勾划、作记号,更不得撕毁档案;不得有其他有可能造成档案损毁的行为。

违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档案人员要主动热情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对归还的档案必须进行卷数、页数等项目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同时,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重大活动档案登记收集制度为确保重大活动中形成的档案的齐全完整,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登记范围:凡在上级机关主要领导视察、检查、指导本镇工作活动,本机关举办的重大的活动,新闻媒体有关本镇的重要报道,涉及本镇的重大灾情和事故,以及其它重要事件中形成的各种纸质的、音像的、电子的文件和实物,均属重大活动档案收集登记归档范围。

二、实施登记:负责重大活动档案登记工作的人员应当做好收集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对《重大活动登记簿》中活动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等项目全面准确地进行登记,并设置卷夹,将收到的文件分类临时存放,方便日常利用。

三、及时归档:档案室应对重大活动档案的形成过程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重大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确定人员将本次活动形成的全部文件按相关标准整理归档,由档案室对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其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资料收集制度一、凡档案室收藏的、为本镇各方面工作参考的需要而收集或编写的公开或内部出版物和档案复制品。

二、收集范围(一)反映本镇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史料、刊物、志书、大事记、年鉴、历史沿革、机构沿革。

(二)与本镇各项工作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政策法令法规汇编以及其他文件汇编,各类统计资料,内部通讯、简报。

(三)系统反映本镇活动而编辑的剪报资料。

(四)字典、百科全书、专业辞典、手册等工具书。

(五)有选择地收藏一部分革命领袖著作以及其他图书。

三、收集方法档案工作人员应掌握本镇编印发行资料的信息,及时将资料收进档案室;根据利用工作反馈的信息收集或向领导建议订购相关资料。

四、资料的整理档案室收集来的资料,应根据《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结合运用作者(出版者)、内容、时间、载体形式等特征进行分类、排列、整理和编制目录、索引。

五、资料的管理(一)资料由档案人员负责管理。

(二)凡借阅资料,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三)借阅者应爱护各类资料,并按期归还。

如丢失、损坏,应照价1—5倍予以赔偿。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制度一、归档电子文件应与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应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承办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档案室对其实施全过程管理。

二、本镇主要活动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具有重要凭证性、依据性和参考利用价值,应进行归档。

重点收集定稿电子文件和正式电子文件。

此外还包括数据文件、图像文件、图形文件、影像文件、声音文件、计算机程序、多媒体文件等。

三、电子文件的归档方式包括逻辑归档和物理归档,并以物理归档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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