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号文件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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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档案法自查报告(精选18篇)

贯彻档案法自查报告(精选18篇)

贯彻档案法自查报告(精选18篇)贯彻档案法篇1一、加强对档案工作领导和宣传1、进一步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局党组始终重视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充实档案管理领导小组。

副局长分管档案工作,分管领导不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指导督查,形成了工作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2、召开机关干部学习《档案法》工作宣传会,组织档案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八号令,做到依法治档,编制了《安庆市地震局机关文件归档范围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于今年四月份邀请市档案局相关领导前来指导档案工作,使档案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档案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在办公室紧张和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我局克服困难,加大投入,新购置了一台空调,对照档案规范管理要求做到了防火、防虫、防盗、防潮、防鼠、防强光、防霉变等,保证了档案的安全存放。

三、档案制度建设情况在原有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

按照《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制度,在档案管理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四、规范档案建设情况1、根据《机关档案工作建设规范》,完成了局机关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2、加强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我们建立了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分管领导对档案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档案管理人员经常检查案卷,目前未发现霉变、虫蛀现象,确保了档案的安全。

正确处理好档案安全保管和方便利用的关系,既保证档案不丢失、不损坏,又保证了档案信息不失密、不泄密。

五、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得益于上级的重视和市档案局工作人员的正确指导,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客观条件和单位经费不足的制约,办公面积不足,所有档案实行集中管理有难度。

二是受地震局人员短缺等实际情况的制约,兼职档案员的学习培训方面还有欠缺,档案员的知识结构不够全面,尚不能适应档案工作的需要,影响档案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档案局•【公布日期】2009.08.28•【字号】川教[2009]204号•【施行日期】2009.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档案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教〔2009〕204号)各市州教育局、档案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现将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各高等学校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档案局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附件: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四川省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国家档案局令第2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高校档案,是指高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高校档案工作是高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必须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第四条四川省教育厅主管全省高校档案工作,四川省档案局在职责范围内对全省高校档案工作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高校档案工作由高校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三)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高校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四)研究决定高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2006年修订)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2006年修订)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2006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6.11.30•【字号】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1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1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No:SC081173)已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1月30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006年11月30日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200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事业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机构、人员编制,将档案设备设施配置、档案抢救和保护以及档案馆舍建设等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对档案事业依法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其档案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其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机关、团体根据有关规定编制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应当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机关、团体撤销、合并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资产与产权变动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档案清理、移交等事宜。

第五条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确定档案管理机构或者人员,依法管理本单位档案,为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档案“双套制”移交与接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档案“双套制”移交与接

四川档案SICHUAN ARCHIVES44兰台巡礼总第210期 / 2019年第4期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把规范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土地确权档案工作作为服务民生的关键之举,持续推进,现全市3个县(区)、159个乡(镇)通过检查验收达到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区)、示范乡(镇),在保障农民权益、实现增收致富和化解纠纷方面突显出不可忽视的作用。

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1993年,市档案馆开始重点工程项目的建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每年以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为基础,以档案专项验收、执法检查、规范化管理等级认定等为手段,不断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全程监管和服务,积极与发改、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主动对接、密切配合,及时了解掌握各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

2016年,积极争取成立了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建设项目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做好重大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内容纳入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广元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之中,为重点项目档案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每年省、市重点续建、新建项目登记率达95%以上,督查覆盖率达50%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率逐年上升,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普遍建立档案工作,并逐步迈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服务脱贫攻坚战略。

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脱贫攻坚作出新部署,将市档案馆列为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年多来,市档案馆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多次与扶贫部门组织召开全市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座谈会、推进会、研讨会,赴各地开展数次调研学习,专题研究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对规范全市精准扶贫档案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创新开展精准扶贫影像档案工作,规范、完整的档案资料在4个县(区)脱贫摘帽、690个贫困村退出、20.07万人脱贫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有力推动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连战连捷。

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档案“双套制”移交与接收工作的通知》为推进全省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确保国家档案资源的齐全完整,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档案“双套制”移交与接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档案工作制度通知

档案工作制度通知

档案工作制度通知各科室、部门:为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档案工作服务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档案工作原则1.坚持党管档案原则。

单位主要领导、分管档案工作领导为本单位档案工作主管领导,负责领导本单位档案工作。

2.组织学习、宣传教育。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提高本单位干部职工档案意识和法治观念。

3.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本系统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定期主持召开工作会议,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人、财、物等实际问题。

4.强化工作规范管理。

布置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任务,提出收、管、存、用”要求,并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

5.强化工作统筹协调。

协调本单位档案室与其他科室及本系统所属单位的关系。

6.强化工作结果运用。

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系统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二、档案人员岗位职责1.依法治档。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

2.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3.严格执行档案保管、查阅、借阅等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4.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培训,提高档案业务水平。

5.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档案工作。

三、档案工作制度1.档案收集制度。

明确档案收集范围、归档时间、归档要求等,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2.档案保管制度。

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置适宜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安全。

3.档案查阅制度。

实行档案查阅审批制度,明确查阅范围、查阅时间、查阅人员等。

4.档案借阅制度。

实行档案借阅登记制度,明确借阅范围、借阅时间、借阅人员等。

5.档案利用制度。

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提供档案查询、复制、借阅等服务。

6.档案保密制度。

2023年档案自查报告15篇

2023年档案自查报告15篇

2023年档案自查报告15篇档案自查报告1龙锦苑社区成立于9月26日,社区位于大面街道老成渝路过境段以北,幅员面积0.35平方公里,辖区内3个居民小组,现有居民户数871户,总人口3018人,辖区内大小街道6条,基本单位9个。

为全面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川办函[]103号)文件精神,在达标以来,我单位继续加大了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在机构与组织管理、基础设施、业务建设、开发利用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我单位对照省标三级标准自查得分为86.5分。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机构与组织管理我单位领导继续重视、关心和支持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纳入单位的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档案工作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分管领导明确,并按要求配备了政治文化业务素质较档案人员,档案经费落实,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健全。

二、基础设施本单位建有综合档案室,总面积达到25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15 平方米,档案工作人员办公室、查阅室10平方米。

配备了防盗门栏、遮光窗帘、温湿度计、空调、灭火器材、防虫药物等九防设施设备。

档案装具符合规范要求,档案柜数量充足,能满足本社区10年以上档案保管需求。

三、业务建设按照上级档案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等,并按规定接收各门类载体档案。

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无积存、零散文件,档案整理符合规范要求,并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管理。

建立了档案统计台帐,数据准确,帐实相符。

应移交进档案馆的档案按规定进行了移交,质量均符合进馆要求。

坚持了档案室的温湿度测记,定期做好档案的安全检查,档案无霉变、褪色、尘污、破损、虫蛀、鼠咬现象。

四、开发利用各种档案检索工具和编研资料齐全、完整、配套,便于查找、调阅,为开展档案利用提供了良好条件。

2019年整理人大机关档案工作省一级标准复查的自查报告

人大机关档案工作省一级标准复查的自查报告档案工作省一级复查验收组:***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档案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区档案局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加强领导,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基础设施,狠抓业务建设,突出编研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根据川办函[2005]103号要求,经对照《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认真进行了自查,目前已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二、主要做法(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常委会和办公室领导十分重视机关档案工作,充分认识到开展档案省一级复查工作,它不仅有利于整体提高机关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和领导决策服务,而且有利于促进文秘工作上档次、上水平,有利于促进人大机关工作的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为此,把做好档案工作作为了办公室工作的基本任务之一,常抓不懈。

今年年初,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就明确提出了把机关档案省一级标准复查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列入议事日程,纳入了办公室职能目标任务考核。

为了保证档案省一级复查顺利完成,成立了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档案复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机关的档案复查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多次听取汇报,经常督促检查布置各项目标任务,协调解决人员、经费等问题,并亲自撰写有关材料和参与一些具体工作。

(二)提高认识、规范管理一方面为了把这次档案复查规范化建设工作搞得细致、扎实,召开了全体职工动员大会、专题培训会,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和相关档案法律法规,使全体职工对档案工作有了比较全面、系统、深入的了解,提高了大家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规范化建设档案工作目的和意义。

另一方面为了使档案工作逐步向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迈进,重点抓了档案管理制度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结合档案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了我机关档案工作的管理制度,新建立了《电子文档管理办法》、《电子文档管理制度》《专门档案管理制度》和《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等适应现在新要求的相关制度,使档案工作步入了法制化建设发展轨道。

《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

《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一部重要规范性文件它是四川省所有高等学校重要档案制度的“总纲”。

标准结合四川省大学档案制度工作实际,以改革创新、规范化管理为指引,系统地总结了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功能、主要内容、基本流程、有关制度及要求等,为了保证与时俱进、确保档案工作能够有效高效地完成提供了依据。

二、《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的主要内容1、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全面推进档案工作,把档案制度工作策划作为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档案保存和保护作为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核心任务,把科学管理传承创新作为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基本途径、把全面推进档案工作作为高等学校发展的先行之务。

2、根据学校实际需要,档案工作策划、保存和管理要求,档案工作有两个独立的系统:文献档案系统和人事档案系统,分别为学校设立文献档案室、人事档案室。

3、文献档案室负责学校教学、科研、组织管理等工作中出现的档案文件;人事档案室负责学校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以及学校其他职能部门的有关档案。

4、档案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分为“综合管理部门”和“综合管理建管理机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上级档案管理事项的审批、审核和分发;综合管理机构负责学校档案的建管理、科学管理及档案现场检查。

三、《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的实施1、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按照标准的要求科学管理学校档案。

2、学校要完善档案管理机构,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合理安排组织机构及人员,制定有效的档案保管规程,制定完善的档案管理类别,加强对档案的监督管理。

3、学校要做好档案保存工作,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库,应该负责档案保存管理工作,做好档案台帐、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

4、学校应加强数字档案建设,建立档案科学的查询系统,建立完善的档案档案加工处理系统,实施档案检索和检查制度,确保档案的真实可靠。

抓住机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四川建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为例

2013年3月15日,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顺利通过四川省档案局、省教育厅组织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考评认定,达到四川省二级标准。

学院档案工作在组织管理上规范有序,制度健全,档案管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基础业务建设规范,基础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对档案保护措施有效,档案利用形式多样,检索工具配套齐全、信息开发成果累累,数字化建设初显成效,四川建院以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达标为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全面促进了学院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谱出新篇章。

1对照标准,找出差距,分解任务,落实整改2010年6月开始,学院组织档案馆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法规、标准、规范,对照《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的36项考核内容、104个检测点,将对学院的档案工作进行初次打分,从而找出问题,明确目标。

将要整改的内容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力争达标。

2领导重视,配备人员,保障资金、增加设备建院领导重视档案工作,以评促建。

目前全院形成了档案馆3名专职,35个系部共34名兼职档案员组成的档案机构和人员队伍,档案人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占全部档案人员的比例高于50%,人员配备适应学校档案工作需要。

学院2011年3月以来,相继增加了4名劳力外派人员协助档案馆进行档案著录,数字化全文录入上传、档案整理等,增加了相应办公设备,并加大投入,增加了档案事业经费。

3档案管理,形成网络,层级领导,各司其职档案工作实行院长李辉领导,主管副院长吴明军协助负责的管理制度。

图书信息中心主任王陵茜为部门主管,档案馆设馆长一人,馆长王雅南,各部门、各院系正职领导为本部门档案工作直接责任人,各级档案工作职责明确。

在全校形成了档案馆、学生档案分室、人事档案分室、财务档案分室以及各部门配备的34名兼职档案员的档案工作系统,档案馆对全校档案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健全的制度保障了档案工作管理网络的有效畅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档案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档案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6.16•【字号】川办发[2000]51号•【施行日期】2000.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档案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00]51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委[2000]68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川委发[2000]19号),设置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档案馆。

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履行全省档案事业的行政管理和省直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保管、使用两种职能,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二000年六月十六日四川省档案局、四川省档案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全省档案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完善档案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二)制定全省档案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指导全省档案理论、档案科研和档案宣传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四)负责全省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全省档案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内设5个行政职能处室(不含使用事业编制的6个业务部)和机关党委:(一)办公室协助处理政务、筹备会议,草拟文件,综合重要信息,编写档案年鉴,负责档案宣传工作;管理有关事务,协调部门工作;承办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目标管理等工作;搞好后勤服务,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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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档案局
《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办函[2005]10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省档案局《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5月18日
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绩效评估体系,制定全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

第三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依据分为《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四川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和《四川省各级档案馆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见附件1、2、3)。

《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适用于各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社会基层组织。

中央驻川单位可参照执行。

《四川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企业、科技事业单位。

中央在川企业、科技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可参照执行。

《四川省各级档案馆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适用于市(州)、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省内其他档案馆可参照执行。

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考核内容包括行政管理、设备设施、基础业务、开发利用4个部分。

考核等级按百分制标准分3级:95分以上(含95分)为一级;80分至94分(其中设备设施、基础业务考核得分不低于这两部分总分值的80%)为二级;70分至7 9分为三级。

第五条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档案馆可对照标准逐步提升整体绩效,自愿向当地或上级档案局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一般从三级开始,规范化管理档案工作成绩突出的可跨级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档案工作情况和自查评分情况,存在的问题与改进的措施,同时填写申报表(1式3份,样式见附件4)。

第六条各级档案局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总体规划,重点指导,依法
监督并分级组织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考评工作。

考评组成员由各级档案局根据实际情况委派,一般不少于5人。

第七条考评应由被考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未申请的,各级档案局不得强制进行考评。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考评程序为:考评组听取申请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及自查情况汇报;审查申请单位出示相关文件或依据材料;实地检查档案规范化管理情况;形成考评意见并向申请单位通报。

第八条省级机关(含直属单位)、团体、事业单位的考评,由省档案局负责组织。

中央驻川单位的考评,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市(州)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考评由省档案局委托市(州)档案局负责组织。

县(市、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和社会基层组织的考评,申请一级的,由省档案局委托市(州)档案局负责组织;申请二级、三级的由省档案局委托县(市、区)档案局负责组织。

第九条省属国有企业、科技事业单位的考评,由省档案局会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市(州)国有企业、科技事业单位的考评,由省档案局委托市(州)档案局负责组织。

县(市、区)科技事业单位的考评,申请一级的,由省档案局委托市(州)档案局负责组织;申请二级、三级的,由省档案局委托县(市、区)档案局负责组织。

非国有企业、科技事业单位的考评,由省档案局委托其所在市(州)档案局负责组织。

其中跨地区的大型企业由省档案局负责组织。

第十条市(州)国家综合档案馆的考评,由省档案局负责组织。

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的考评,申请一级的,由省档案局负责组织;申请二级、三级的由省档案局委托市(州)档案局负责组织。

其他档案馆的考评,由省档案局负责组织。

第十一条考评应全面检查申请单位档案工作情况并重点考核、评审其近3年(含当年)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情况。

申请单位近3年内发生档案工作人员违法乱纪、失泄密和档案遭受火灾、失窃、水毁、严重虫霉的,取消考评资格。

第十二条通过考评的单位,由负责组织考评的档案局颁发《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证书》。

个别成绩突出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

第十三条《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证书》有效期3年。

有效期满后,负责组织考评的档案局对获证单位进行复查。

复查不合格,降低直至取消等级证书。

对获证单位和复查合格单位,由省档案局予以通报。

第十四条考评形成的材料(含申请单位的申报表、申请报告、自查报告、自查评分表和考评组的考核评分表、考评结论、考评组成员签字名单等)由组织考评的档案局负责整理归档。

省和市(州)档案局对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考评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十五条各市(州)档案局每年度对当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进行总结并报省档案局备案。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1.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略)
2.四川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略)
3.四川省各级档案馆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略)
4.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申报表(略)
5.四川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申报表(略)
6.四川省各级档案馆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申报表(略)
7.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考评情况汇总表(略)
8.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复查情况汇总表(略)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发布日期:2005年05月18日实施日期:2005年06月01日(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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