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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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

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

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按: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工作的指导,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理解条例的内容和精神,中央组织部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

现将该答复意见刊登于此,供学习参考。

1.问:第四条规定,选拔任用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成员,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参照本条例执行。

对此应当如何理解?答:这是指列为参照执行范围的,除了要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基本程序和工作纪律外,在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前提下,可以结合自身特点,从实际情况出发,在具体做法上有所区别,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2.问:中央金融机构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是否参照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答:中央金融机构(不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较之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管理在某些方面有其特殊性,《干部任用条例》对中央金融机构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工作,是否参照执行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但是,考虑到中央金融机构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不同于一般企业,《干部任用条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对其领导人员的管理也是适用的。

3.问: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成员的选拔任用,参照本条例执行。

这里的“县级以上”是否包含县级?答:包含。

《干部任用条例》中规定的其他类似情况,如“地(厅)、司(局)级以下”、“五年以上”等,都包含本级或本数。

4.问:第七条规定,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这里的“基层工作经历”的含义是什么?答:这里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及其他担负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上列机关、单位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

干部选拔任用条例2002

干部选拔任用条例2002

干部选拔任用条例2002【--总结与计划】任用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r n y ng 释义:1、指信任重用,2.指委任起用。

3.利用,使用。

4.堪用,能用。

出自《荀子成相》。

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2002,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干部选拔任用条例2002《干部任用条例》是党的干部工作的根本大法。

学习好、宣传好、遵循好、运用好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既是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重大责任。

必须在学通学透上深一层,在用准用精上高一筹,把新条例精神要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勇于履职担当,公正选人用人, 对于坚持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的根本标准,按照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选好人用好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重要意义。

《条例》第九章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应当科学规范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数取人。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有利于组织部门更好地发现和使用干部,拓宽识人选人视野,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一批干部凭自身能力和本事,走上了合适的领导岗位,调动了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封闭式、神秘化的操作方式为在多数人中选人和由多数人选人的阳光作业方式,把整个干部选任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打破了熬官者的梦,阻断了跑官者的路,封闭了买官者的门,扩大了选人用人民主,有利于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临时考察任用干部为建立完善后备干部库,使一批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暂时未进入公选和竞争岗位的比较优秀的干部进入了组织部门的视野,建立了后备人才档案,储备了后备人才资源。

这不仅有利于尽早培养后备干部,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更有利于增强广大干部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激励干部努力学习、参与竞争,从而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真正形成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局面。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六篇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六篇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六篇篇一毛主席有句名言:“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从严。

从严治党,首先要体现在干部选拔和任用上。

今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近年来干部工作形势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对以前的《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

《条例》明确规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办法及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等实体性和程序性的内容。

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以优秀领导干部为榜样,不断鼓励自己前进。

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条例》既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也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基本依据。

对于坚持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的根本标准,按照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选好人用好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重要意义。

《条例》第九章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应当科学规范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数取人。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有利于组织部门更好地发现和使用干部,拓宽识人选人视野,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一批千部凭自身能力和本事,走上了合适的领导岗位,调动了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封闭式、神秘化的操作方式为“在多数人中选人”和“由多数人选人”的“阳光”作业方式,把整个干部选任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了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打破了“熬官者”的梦,阻断了“跑官者”的路,封闭了“买官者”的门,扩大了选人用人民主,有利于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通过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临时考察任用干部为建立完善后备干部库,使一批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暂时未进入公选和竞争岗位的比较优秀的干部进入了组织部门的视野,建立了后备人才档案,储备了后备人才资源。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题报告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题报告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题报告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题报告一、背景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优秀的干部队伍,干部的选拔任用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成败。

为了更好地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针对当前干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索,撰写本专题报告。

二、分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一环,历来受到党和人民的高度重视,是党员干部必修的课程。

当前,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我们面临着新形势和新任务:1. 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舆论监督更加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必须更加注重选拔优秀的、有能力的人才。

2. 政策法规不断更新,制度建设持续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必须更加注重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

3. 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干部队伍必须更加坚定有为、忠诚干净,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和任务。

以上新形势和新任务给干部选拔任用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三、优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措施1. 深化选拔机制改革,推行多元化选拔方式。

采用综合素质评价、考试、考察、公开竞聘、内部推荐等多种选拔方式,不断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为培养干部提供更多的机会。

2. 严格干部资格条件,淘汰不合格人员。

不断加强对干部人选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洁从政记录等方面的审核,坚决淘汰不合格的人员。

3. 强化干部培训和管理,提高干部素质。

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专业技能培训、能力提升等训练,为干部的选拔任用提供有力保证。

4. 健全评估机制,促进干部成长。

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估制度,定期对干部工作和实际表现进行评估,为干部成长提供有力的支持。

5. 依法治理,推进干部治理体系建设。

加强干部管理的法制化建设,严格规范干部任免程序,依法行政,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化和阳光化。

四、结语本报告旨在对当前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全面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一系列优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措施,为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有力的指导和保障。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干部的培养任用工作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干部的培养任用工作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干部的培养任用工作摘要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源源不断培养大批优秀年轻干部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根本大计。

掌握新形势下干部成长的现状,探索年轻干部成长的路径,既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需要,也是加强党的干部队伍特别是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煤矿干部选拔培养成长任用探讨一、选拔好干部的重要意义党的组织路线历来是为政治路线服务的,用什么样的标准选人用人是组织路线的核心内容。

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改革开放时期,我们党始终强调选人用人要坚持“德才兼备”这个基本标准。

早在70多年前的1938年,毛主席在延安首次提出了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他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在几万万人的大民族中领导伟大革命斗争的党,没有多数才德兼备的干部,是不能完成其历史任务的”,这标志着我们党的德才兼备选人用人标准的确立。

1940年,时任中央组织部部长的陈云详细阐述了德才兼备的标准:“用干部的标准,概括起来有二:政治,能力。

两者不能缺一,以政治为主。

”他强调提拔干部的原则是“德才并重,以德为主,反对只顾才不顾德,也反对只顾德不顾才。

才和德应该是统一的”。

新中国成立后,毛主席形象地指出了干部要“又红义专”。

1980年,邓小平说:“选人要选好,要选贤任能。

选贤任能这个话就是德才兼备的问题,贤就是德,能就是专业化、有实际经验、身体能够项得住。

”他强凋“我们选干部,要注意德才兼备.”指出干部队伍的“四化”“首先要革命化”。

江泽民指出:“我们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并提出了“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胡锦涛多次强调我们党的选人用人标准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他在2008年全国组工会议上提出,选人用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2009年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又明确指出:“我们党的干部标准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公布日期】1999.03.03•【文号】•【施行日期】1999.03.03•【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1999年3月3日)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和一些中央、国家机关在一定范围内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推荐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选拔领导干部,取得了明显成效,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实践证明,这项改革是成功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力度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有效运用。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有利于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充分走群众路线结合起来;有利于拓宽识人选人视野,在更大范围内择优选拔人才;有利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发广大干部的进取精神;有利于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加强群众监督,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这项改革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推进这项改革。

已开展这项工作的,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努力实践,逐步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凡没有开展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地方和中央、国家机关,都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推行。

今后,在党政职能部门出现职务空缺时,凡适用于公开选拔的岗位,应逐步采用公开选拔的方式选人。

特别是在年轻干部比较少的地方,在群众关注的热点部门,在出现领导职位空缺比较多的时候,更应积极主动地开展这项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区别不同职位,将公开选拔与严格考核基础上的内部晋升和调配交流等任用方式结合使用,并与实行试用期制、任期制等改革措施结合起来,推动干部制度改革深入发展,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使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陕西省干部任免条例

陕西省⼲部任免条例 ⼲部任免是需要⼀定的规定的。

陕西省的⼲部任免条例是怎样制定并且加以实施的呢?下⽂是⼩编收集的陕西省⼲部任免条例最新版,欢迎阅读! 陕西省⼲部任免条例:解读 近⽇,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部选拔任⽤⼯作条例》(以下简称《⼲部任⽤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

(全⽂见第⼗六版) 通知指出,2002年中央颁布的《⼲部任⽤条例》,在规范⼲部选拔任⽤⼯作,建⽴健全科学的选拔任⽤机制,防⽌和纠正选⼈⽤⼈上不正之风等⽅⾯,发挥了⼗分重要的作⽤。

但随着⼲部⼯作形势任务和⼲部队伍状况的变化,《⼲部任⽤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修订后的《⼲部任⽤条例》,体现了中央对⼲部⼯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部⼈事制度改⾰的新经验新成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部选拔任⽤制度进⾏了改进完善,是做好党政领导⼲部选拔任⽤⼯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不正之风的有⼒武器。

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组织⼯作会议精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部标准落实到⼲部选拔任⽤⼯作中去,建⽴健全科学的⼲部选拔任⽤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解决⼲部⼯作中的突出问题,建设⾼素质的党政领导⼲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针、政策全⾯贯彻执⾏和中国特⾊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事)部门⼀定要认真学习、⼤⼒宣传、严格执⾏修订后的《⼲部任⽤条例》,⽤以统⼀思想、规范⼯作、解决问题。

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增强政治纪律、组织⼈事纪律观念,带头遵守《⼲部任⽤条例》,规范⾏使选⼈⽤⼈权。

组织(⼈事)部门要精通《⼲部任⽤条例》,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为选准⽤好⼲部把好关。

要坚持党管⼲部原则,完善⼲部选拔任⽤⽅式⽅法,发挥党组织在⼲部选拔任⽤⼯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

要坚持⼲部⼯作的群众路线,坚持群众公认,充分发扬民主,改进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提⾼⼲部⼯作民主质量,防⽌简单以票取⼈、以分取⼈。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精讲PPT课件

提升干部选任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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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谢!
▪ 下一级两个以上任职职位经历:属于原则性要求
二、关于干部选拔的条件
破格提拔
▪ 两种情况:特别优秀、工作特殊需要
▪ 破格指的是在任职年龄、学历、基层工作经历等有些 资格条件上可以放宽
▪ 干部的标准、德才条件等不能破格,法律有明确要求 的不能破格
二、关于干部选拔的条件
必要性、重要性
注重
培养优秀年轻干部
考察内容
3 工作作风
4
情操情趣、秉公用权
廉政情况
五、关于考察
(一)如何撰写考察材料?
实、像、准、精、慎
(二)考察材料内容包括
思想政治 表现
组织领导能力 政策理论水平
工作实绩
业务能力 作风、廉政 情况
存在的 不足
民意情况
六、关于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存在的主要问题 ▪ 唯分取人、以考定人 ▪ 逢提必竞、凡竞必考 ▪ 成本高、周期长 ▪ 考试导向冲击干事导向 ▪ 测评方式方法简单、不科学
五、关于考察
考察的程序
▪ 增加了综合分析环节 ▪ 6种必用的方法和3种选用的方法 ▪ 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 ▪ 可否将民主推荐与考察合并进行?
加强廉政情况把关: 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
五、关于考察
大局意识、集体观念
1 政治品质 道德品行
显绩、潜绩、能力、水平
2 工作实绩
精神状态、求真务实、 坚持原则、行为操守
交流任职干部必须同时迁转行政、工资和组织关系
九、关于纪律和监督
十不准 原《条例》“十不准”的有些内容,已经在党的廉洁从政 准则中 有明确规定,按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原则,新 《条例》不再表述。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首先要提高干部选拔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这既是新形势下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当前我们组织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

下面我就如何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贯穿于选任工作的各个环节,关系到干部工作的方方面面,我们着重在以下六个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努力求得新的突破。

一、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制度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我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定期推。

定期开展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街道)和部门党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后备干部工作。

二是公推。

采用公开推荐的形式,即通过党员自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组织推荐的方式,公推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

三是海推。

专门召开全领导干部会议对正科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进行民主推荐。

四是差额推。

对各(街道)党政正职和委、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干部提任人选进行全委会成员差额提名推荐。

二、健全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努力增加选任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形成凡是不涉及保密的内容,能公开尽量公开的氛围。

一是重大干部信息工作通报制度。

对于干部重点工作向社会进行通报,如对于重要岗位缺职情况通报、公开选拔结果通报等。

二是适度公开民主推荐干部的结果。

在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之后,对推荐人选的得票、排名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

三是扩大任前公示内容和范围。

落实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在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之后,及时通过媒体进行公示,除公示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外,还公示拟任人选的简历、照片等,以便于群众更直观地了解拟任用的干部,进行有效监督。

三、提高干部选拔工作民主化程度近年来我坚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进程,在扩大民主方面积极改革实践,从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到民意调查,从考察预告、两圈考察到差额考察,从任前公示、常委会表决到全委会票决,都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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