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2省道六石至上卢段复线工程二阶段施工图设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诸永高速公路括苍山隧道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诸永高速公路括苍山隧道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09.06.22•【字号】浙交复[2009]88号•【施行日期】2009.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诸永高速公路括苍山隧道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浙交复〔2009〕88号)浙江诸永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你指挥部《关于要求审批诸永高速公路括苍山隧道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诸永总指〔2009〕7号)悉。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诸永高速公路台州仙居白塔枢纽至括苍山隧道段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浙发改设计〔2005〕38号)和省发改委、省公安厅消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诸永高速公路特长隧道消防设计方案评审暨专家论证会会议纪要>的函》(浙发改函〔2008〕113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和工期,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初审。
2009年5月11日,浙江诸永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专家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评审。
之后,设计单位参照施工图咨询单位的初审意见和会议审查专家评审意见,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基本符合交通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要求,资料较为齐全,图纸版面清晰,设计深度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二、本项目机电工程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等基本符合省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和省发改委、省公安厅消防局联合组织的消防专题评审暨论证会议纪要精神。
三、括苍山隧道为7.9km长的特长隧道,运营安全至关重要。
工程所涉及有关消防安全部分,请严格按照消防部门《关于同意诸永高速公路双峰、括苍山隧道及消防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台公消审建字〔2008〕第101号)执行。
四、请根据消防部门的审核意见提出火灾时的交通组织设计方案,并根据该方案编制发生交通和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在通车之前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报我厅备案,作为交工验收的条件之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长湖申线(浙江段)航道扩建工程湖州枢纽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长湖申线(浙江段)航道扩建工程湖州枢纽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正文:----------------------------------------------------------------------------------------------------------------------------------------------------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长湖申线(浙江段)航道扩建工程湖州枢纽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湖州市交通局:你局《关于要求审批长湖申线(浙江段)航道扩建工程湖州枢纽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请示》(湖交〔2010〕221号)悉。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长湖申线(浙江段)航道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7〕180号)及《关于长湖申线(浙江段)航道扩建项目湖州枢纽改建工程设计变更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10〕115号)确定的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和工期,设计单位编制了湖州枢纽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单位进行了技术初审,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
我厅原则同意湖州枢纽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现批复如下:一、本施工图设计建设规模及标准符合省发改委关于湖州枢纽变更设计的批复精神,主要建设内容为保留2号船闸,将2孔净宽16米通航节制闸和1号船闸改建为三级通航标准的2孔净宽20米的通航节制闸,同时改建交通桥、启闭机房等配套设施。
二、同意本工程的改造标准长湖申线按三级航道通航标准建设,设计最大通航船舶为1000吨级。
同意湖州枢纽改建部分设计通航净高为7.0米,通航净宽为2×20.0米,槛上水深为4.0米,闸顶高程为5.2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
设计最高通航水位2.66米,设计最低通航水位0.66米。
同意水闸主要建筑物等级确定为水闸闸室Ⅱ级;上下游导航墩Ⅱ级;临时工程Ⅳ级。
三、原则同意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一)总平面布置同意湖州枢纽改建工程总平面布置,建议结合通航安全评估考虑适当加长导流墩,同时取消上、下游导航墩,进一步完善闸上、闸下水位观测井。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81省道林石线车石隧道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81省道林石线车石隧道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浙交复[2009]113号【发布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日期】2009.08.12【实施日期】2009.08.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浙江省交通厅关于81省道林石线车石隧道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浙交复〔2009〕113号)台州市交通局:你局《关于要求组织81省道林石线车石隧道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请示》(台交〔2009〕56号)悉。
根据我厅《关于81省道林石线车石隧道改建工程的批复》(浙交复〔2009〕13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和工期,并结合施工图专家组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一、路线走向及工程规模同意本项目起点为81省道K31+166处,终点为81省道K32+054处,路线全长888米,其中扩建车石隧道788米/1座。
二、技术标准同意本项目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
路基宽13米,路幅布置为:行车道宽2×3.5米+硬路肩宽2×2.5米+土路肩宽2×0.5米,车石隧道宽13米,净高5米。
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值。
三、路基、路面及排水(一)基本同意设计采用的路基横断面形式、组成尺寸和一般设计原则。
(二)隧道进出口仰坡防护,同意采用框格植物的防护措施。
(三)同意路面面层采用24厘米厚水泥砼路面,基层采用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四、隧道工程同意路面面层采用24厘米厚水泥砼路面,基层采用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
五、其余原则同意专家组审查意见。
六、经初步审核,81省道林石线车石隧道改建工程预算为4175.0189万元(附件)。
七、该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附件:81省道林石线车石隧道改建工程预算核定表二○○九年八月十二日附件:81省道林石线车石隧道改建工程预算核定表。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长湖申线(浙江段)航道扩建工程吕山服务区等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长湖申线(浙江段)航道扩建工程吕山服务区等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1.06.08•【字号】浙交复[2011]67号•【施行日期】2011.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浙江省交通厅关于长湖申线(浙江段)航道扩建工程吕山服务区等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浙交复〔2011〕67号)湖州市交通运输局:你局《关于要求审批长湖申线(浙江段)航道扩建工程吕山服务区等其他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请示》(湖交〔2011〕80号)悉。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长湖申线(浙江段)航道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7〕180号)确定的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和工期,设计单位编制了长湖申线(浙江段)航道扩建工程吕山服务区等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2011年3月25日,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
我厅原则同意专家组意见,现批复如下:一、本次批复的内容为吕山服务区、帅家村管理站陆域房建工程和长兴段绿化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基本按照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设计文件和基础资料较齐全,图表规范,施工图设计深度达到了要求。
同意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使用,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二、施工图设计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等基本符合省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原则同意根据航道两岸现状对吕山服务区位置作适当调整,请建设单位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衔接工作。
三、工程造价应控制在初步设计相应工程的批复概算之内。
四、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或变动。
五、根据《关于报送浙江省公路水运项目勘察设计文件电子版的通知》(浙交办〔2005〕122号)要求,设计单位应向我厅提供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电子版文件(光盘)2套,用于归档。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组织招投标,开展实施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余杭老320国道至德清申嘉湖杭高速新市互通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余杭老320国道至德清申嘉湖杭高速新市互通
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的通知
正文:
----------------------------------------------------------------------------------------------------------------------------------------------------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余杭老320国道至德清申嘉湖杭高速新市互通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杭州市交通局《关于要求组织余杭老320国道至德清申嘉湖杭高速新市互通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的请示》(杭交〔2009〕141号)悉。
经研究,决定委托省公路管理局组织余杭老320国道至德清申嘉湖杭高速新市互通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见附件。
二、会议时间:2009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会议地点:杭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会务工作委请余杭区交通局办理。
附件:与会单位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联系人:吕伟东,电话:*************)
附件
与会单位名单
参加单位参加人员省发改委1人
省水利厅自定
省环保厅1人
杭州市水利局1人
杭州市交通局1人
余杭区交通局自定
余杭区水利局1人
德清县交通局自定
德清县水利局1人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自定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1人——结束——。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51省道遂昌王村口至老虎跳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51省道遂昌王村口至老虎跳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正文:----------------------------------------------------------------------------------------------------------------------------------------------------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51省道遂昌王村口至老虎跳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遂昌县交通局:你局《关于要求审批51省道遂昌县王村口至老虎跳段公路改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请示》(遂交〔2010〕4号)悉。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51省道遂昌县王村口至老虎跳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10〕14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和工期,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初审。
2010年3月18日,遂昌县交通局在遂昌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专家组意见。
设计单位根据咨询单位的初审意见和专家组意见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
现批复如下:一、51省道遂昌县王村口至老虎跳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符合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要求,设计文件已经吸收了初审报告意见,并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设计文件和基础资料较齐全,图表规范,施工图设计深度达到要求。
同意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使用,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二、同意本项目起点为遂昌县王村口镇西侧,接即将建成的石练至王村口公路二期工程,路线基本沿乌溪江布线,穿大树下隧道后至塔潭,穿独口隧道,经西坑口,至龙洋乡后基本沿老路布线,在埠头洋穿长年坑隧道,终于遂昌与龙泉交界处的老虎跳。
路线全长约13.5公里,其中大桥597米/4座,中小桥136米/2座,涵洞51道,隧道1528米/3座。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嘉37号建议的答复-浙交建〔2018〕98号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嘉37号建议的答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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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嘉37号建议的答复
浙交建〔2018〕98号
张再生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G525国道外迁的建议》(嘉37号)收悉,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和嘉兴市政府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厅十分重视和支持海盐县的交通建设,已将525国道海盐段整治工程列入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
建议海盐县结合国家最新土地、财政政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需求,投资能力与社会效益等因素,对525国道海盐段按照我省普通国道“提标、提速、提质”的要求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论证,统筹考虑建设方案和建设时序,我厅将积极做好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公路管理局计财处乔路
联系电话:*************传真:*************
邮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9日
——结束——。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上虞枢纽人民西路高架桥等六处较大设计变更的批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上虞枢纽人民西路高架桥等六处较大设计变更的批复正文:----------------------------------------------------------------------------------------------------------------------------------------------------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上虞枢纽人民西路高架桥等六处较大设计变更的批复绍兴市交通局:《绍兴市交通局关于要求审批绍诸高速公路工程上虞枢纽人民西路高架桥等六处较大设计变更的请示》(绍市交〔2010〕8号)悉。
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由省发改委《关于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8〕64号)和我厅《关于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浙交复〔2008〕154号)批复建设。
工程于2008年开工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地质、地方项目规划实施等原因,发生较大设计变更6项。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上虞枢纽人民西路高架桥设计变更因上虞枢纽建设,原人民西路需改造为跨线高架桥形式通过枢纽区。
原施工图批复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宽度为12米。
鉴于上虞枢纽范围外人民西路已按规划宽度16米实施拓宽改造的实际情况,实施过程中上虞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上虞枢纽人民西路高架桥及桥头接线路幅宽度与人民西路整条道路宽度一致,宽度调整到16米。
我厅同意对该路段宽度进行变更,变更后高架桥及桥头接线宽度16米,路线、桥梁配跨等保持不变。
同时,根据项目业主与上虞市人民政府协议,本项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及该路段工程竣工后的管理养护工作由上虞市人民政府承担。
二、K14+068.3~K14+100.3段路基改桥梁设计变更原施工图设计K14+068.3~K14+100.3段为路基,该段路基在K14+080.9及K14+087.7处分别与两根直径2.0米供水主管相交,原设计采取路堤形式直接在管线上填筑跨越,水管下穿路基,未考虑对被跨的输水管采取工程性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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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2省道六石至上卢段复线工程二阶段
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0.03.29
【实施日期】2010.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2省道六石至上卢段复线工程二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东阳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22省道六石至上卢段复线工程二阶段施工图的请示》(东交〔2009〕106号)悉。
根据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2省道六石至上卢段复线(城北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东发改审批〔2009〕63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和工期,浙江金华交通规划设计院完成了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浙江科威工程咨询公司对施工图进行了初审。
2009年9月12日,东阳市交通局在杭州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专家组意见。
之后,设计单位根据咨询单位的初审意见和专家组意见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22省道六石至上卢段复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符合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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