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丁正祥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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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温180号建议的答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温180号建议的答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温180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8.06.22•【字号】浙交建〔2018〕58号•【施行日期】2018.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温180号建议的答复浙交建〔2018〕58号林霞代表:您在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温180号建议《关于加大洞头海上交通补助力度的建议》收悉,我厅认真组织了研究,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洞头是浙江重要的海岛地区,提升海上交通水平,是海岛人民对美好生活的一大期盼,也是做好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重要途径。

交通陆岛码头建设是“四好农村路”水路建设的重要组成,对于切实改善海岛居民出行条件,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我省向来重视海岛地区岛际交通的改善问题。

在项目建设上,积极支持洞头县按照“5000人以上岛屿通车渡,3000人以上岛屿一岛两码头,乡建制岛全部通班轮”民生目标推进洞头鹿西岛综合交通码头建设。

该码头将建成500总吨级滚装泊位1个,300总吨级客运泊位2个。

在资金支持上,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已将各地渡运量、渡口个数、地方财力水平作为分配因素,向渡运量大、渡口个数多、地方财力水平相对薄弱的地区进行倾斜,支持当地水运行业发展,省级交通部门近两年已下达中央和省建设补助资金2500万元。

在政策支持上,中央专门出台了农村水路客运补贴政策,我省根据要求于2016年修订出台省级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调整政策,政策调整后油价补贴资金中除安排用于经营者油价补贴外,还专门拿出一部分资金,由各地统筹用于支持水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等方面。

近三年,共下达洞头区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资金1888万元,其中1506万元用于对农村水路运营者补助、382万元由洞头区统筹用于农村水运行业发展等方面。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方诚等20人具有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方诚等20人具有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方诚等20人具有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正文:
----------------------------------------------------------------------------------------------------------------------------------------------------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方诚等20人具有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省公路局、浙江交院、技师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件》、《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交通运输厅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09年9月16日评审通过,方诚等20人具有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布。

一、具有高校讲师资格7人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方诚、谢彤、林苏映、胡建淼、张析明、程伟强、郭宏伟
二、具有高校助理研究员资格2人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朱海亮、徐军
三、具有高校实验师资格1人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钟炳泉
四、具有高校馆员资格1人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俞小芸
五、具有高校工程师资格2人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林小平、贾相武
六、具有技校讲师资格5人
浙江公路技师学院:戚旻洁、林利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张冬月、朱惜芳、汪珏
七、具有技校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2人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王铁钢、俞旭华
以上人员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为评审通过之日。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结束——。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丁正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丁正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丁正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0主题类别
机关工作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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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丁正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厅质监局、省交通干校、咨询公司、厅服务中心党委:
经研究决定:
丁正祥同志任厅质监局党委委员;
于建国、赵国勋同志任省交通干校党委委员;
徐爱军同志任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党委委员;
免去于建国同志的厅机关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二○一○年六月七日
——结束——

内部资料-浙江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监督管理

内部资料-浙江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监督管理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质监与造价2013年第17期( 总第170期)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质监局2013—12—27 15:27:43目录◆重点报道1、任忠总工程师一行赴厅质监局调研交通质监工作2、厅质监局组织召开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座谈会3、厅造价站参加交通运输部公路造价管理信息平台框架设计研讨会4、省地方标准《交通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第4部分(船闸工程)》通过省交通运输厅评审5、厅造价站探索借市场之力试行公路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中介机构初审制度6、厅质监局调研杭州市质安局法制工作7、厅质监局检查衢州市2013年度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监理办履约信誉情况8、厅质监局组织专家对台州市试验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抽查9、厅质监局赴安吉就施工分包情况进行调研座谈◆市县动态1、杭州全市交通工程全面启动“西湖杯”创建活动2、温州市交通质监局两项科技项目成功通过专家组评审鉴定3、温州市交通质监局对永嘉、乐清、泰顺质监工作进行年度考核4、温州市2013年度在建水运工程综合大检查圆满完成5、湖州市交通质监站开展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专项检查6、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沈荣根副局长调研交通质监工作7、绍兴市交通质监站严格抽检施工用原材料8、金华市交通质监站组织召开《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宣贯会9、衢州市交通质监站加强冬季安全施工管理10、台州市交通质监站对全市在建砼结构物工程进行监督抽查11、台州市交通质监站对全市等级试验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进行专项检查12、龙湾区交通质监站配合温州市交通质监局开展2013年度全市在建公路执法大检查13、瑞安市交通质监站开展2013年度在建公路工程执法大检查14、文成县交通质监站联合文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在建工程对特种设备进行专项检查15、长兴县交通质监站开展全县在建农村公路桥梁工程质量专项执法大检查16、德清县交通质监站组织召开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座谈会17、岱山县交通质监站对辖区内在建交通建设工程进行“平安工地”年度考核18、岱山县交通质监站组织开展衢山在建交通工程管理人员业务培训19、莲都区交通质监站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质监文化1、学习雷锋事迹,践行雷锋精神--温州市交通质监局组织参加《雷锋在1959》观影活动2、湖州正通交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组织员工开展“职业道德与心理健康”的讲座3、衢州市交通质监站爱卫工作有成效◆工作研讨1、新形势下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对策研究2、新形势下建设工程分包的管理与对策重点报道任忠总工程师一行赴厅质监局调研交通质监工作2014年1月3日下午,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任忠、省厅副总工程师汪会帮、厅科教处处长吕新龙一行赴厅质监局调研交通质监工作。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浙交[2009]151号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浙交[2009]151号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浙交〔2009〕151号)各市交通局(委),各高速公路项目业主:自2005年交通部颁发《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变更管理办法》)以来,我省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对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控制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由于《变更管理办法》主要立足于国家批复的项目,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省批项目在程序上缺少相应规定,不同设计阶段设计方案变更处理无明确要求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的管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设计变更上报审批程序(一)对初步设计的重大变更,由初步设计原审批单位负责审批,对初步设计的较大变更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审批,并向原初步设计审批单位备案。

(二)跨设区市的高速公路项目的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直接由项目法人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市辖区内的高速公路项目的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初审后,由市交通主管部门转报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按其职责进行审核转报或批复。

二、明确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办理程序(一)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初步设计的重大、较大变更的办理程序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已对初步设计文件有较大、重大设计变更的,设计单位应将相应的设计变更内容(包括相应概算的增加或减少)整理汇总并纳入施工图设计送审文件,由项目法人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或转报。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图设计作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的办理程序1、组织审查需要对施工图设计作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的,项目法人应组织有关专家、有关部门代表对设计变更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进行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意见。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37号建议的答复-浙交建〔2018〕84号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37号建议的答复-浙交建〔2018〕84号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37号建议的答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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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37号建议的答复
浙交建〔2018〕84号
朱福财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温37号《关于要求将文成至青田高速公路列入浙江省重大交通建设项目规划的建议》收悉。

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温州市交通发展,龙丽温高速文成至瑞安段、文成至泰顺段均已开工建设,力争“十三五”期建成通车;龙丽温高速景宁至文成段“工可”已批复,力争年内节点开工,2021年建成通车。

上述项目的相继建成将大大改善温州西部地区的交通现状,促进沿线区域经济发展。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文成至青田高速公路,未纳入我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目前正在开展的“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主要是对五年规划执行情况的综合评估,仅可能涉及个别项目调整。

因此,目前将文成至青田高速公路纳入“十三五”中期调整项目的条件尚不成熟。

我厅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交通需求、资金能力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在全省高速公路中长期规划中统筹考虑。

感谢代表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处周瀛
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3日——结束——。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金62号建议的答复-浙交建〔2018〕82号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金62号建议的答复正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金62号建议的答复浙交建〔2018〕82号刘成芝代表: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金62号《关于将金千黄高速纳入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的建议》收悉。

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金千黄高速公路,未列入我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也未纳入国家和我省其它有关规划。

我厅积极支持金华-千岛湖-黄山公路通道建设,其中临金高速建德至金华段、千岛湖至黄山高速公路都已于2017年全面开工,正在加快建设。

两个项目建成后,金华至黄山将形成临金-杭新景-千黄高速、杭金衢-杭新景高速龙游支线-杭新景-千黄高速及杭金衢-黄衢南高速三条高速通道。

此外,该区域内320国道和330国道也为金华-千岛湖提供了便捷的通道。

金千黄高速公路主要覆盖影响区域为金华兰溪市,根据现有路网规划,兰溪位于杭金衢高速、杭新景高速-龙游支线以及在建临金高速建德至金华段所形成的三角地带中心区域,区域内351国道、330国道及S214等省道干线形成的普通公路网较为完善,可快速通达高速公路。

因此,目前规划建设金千黄高速公路的条件尚不成熟。

我厅将从全省路网布局、交通量需求、建设必要性和技术经济可行性等方面在高速公路中长期规划研究中统筹考虑。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联系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规划计划处吴坚联系电话:*************传真:*************邮编:310009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7月3日——结束——。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台27号建议的答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台27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8.07.06•【字号】浙交建〔2018〕87号•【施行日期】2018.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台27号建议的答复浙交建〔2018〕87号吴锡福代表: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台27号《关于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建议》悉,现答复如下:近年来,我省通过持续开展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实施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和全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在建设完善公交系统、增强公交运行能力、改善公交服务质量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从近五年发展数据看,全省新增城市公交车辆8117辆,增长幅度约35%,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85.67%,超额完成国家考核任务。

新建和改建城市公交停靠站7009个,新建首末站386个,改善了群众候车换乘条件。

全省公交行业还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加快服务能力升级。

目前全省已有2100多条线、23000多辆公交车实现了移动支付功能,各地陆续推出公交APP,方便乘客出行查询、上车支付。

与此同时,各地通过开展公交服务质量第三方测评,促进服务优化;实施公交绩效考核,健全公交财政补助机制;建立由市民参与的乘客委员会,加强社会监督。

以您提及的台州市为例,公交事业正加快发展。

五年来,公交车从原来不足800辆,增长到目前的1249辆;公交线路从原来的95条,增加到目前的117条;公交站点从原来的810个,增加到目前的1490个。

台州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还制定实施了《公交管理办法》、《成本规制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等制度,为台州公交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机制保障。

尽管公交行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但正如您指出的,目前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办法》的通知-浙交〔2020〕77号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办法》的通知正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办法》的通知浙交〔2020〕77号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省港航管理中心、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厅机关各处室:现将《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办法》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9月7日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办法第一条为优化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程序,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江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实施办法》等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告知承诺,是指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时,交通运输部门一次性告知其许可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许可条件,并能够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由交通运输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方式。

第三条适用告知承诺的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含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不含网络货运)、港口(涉及客运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项目除外)经营许可、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许可、水运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许可、水运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许可、水运工程专业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许可、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新申请非外商投资普通货船运输)、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新申请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普通货船运输)、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新申请)。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100号建议的答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100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8.07.04•【字号】浙交建〔2018〕69号•【施行日期】2018.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100号建议的答复浙交建〔2018〕69号姜景峰代表: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温100号《关于将41省道南复线列入规划省道的建议》收悉。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我厅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包括永嘉在内的26个县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永嘉县交通发展,近年来支持建设了104国道永嘉段、S223(41省道)永嘉福佑至沙头段改建工程、雁楠公路等工程,有力促进了永嘉县经济社会发展。

您提到的“41省道南复线”项目即永嘉岩头至瓯北公路,我厅对该项目在技术上和资金上均给予了大力支持。

其中岩头至大若岩段,目前已建成通车;上塘至瓯北段,目前已开工建设,建议永嘉县加快项目推进,争取早日建成通车、发挥效益;上塘至大若岩段,目前已处于工可前置条件审批阶段,我厅将在技术上继续给予指导帮助。

我厅于2008年开始启动普通省道公路网的规划调整工作,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并广泛征求地方政府、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及与邻省对接,目前已经初步形成普通省道公路网调整方案。

下一步,我厅将在进一步深化研究及完善普通省道公路网调整方案中,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充分研究,统筹考虑。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公路管理局计财处戴京国联系电话:*************传真:*************邮编:310009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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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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