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个指标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个指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个指标:
(一)安全管理制度
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中,安全管理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指标。
安全管理制度可以规定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责任、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内容。
制订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企业的运行行为,维护生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制订好的安全管理制度应该遵守规定的与职责明确的原则,方便执行和监督。
(二)安全生产设施
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包括:消防设备、驾驶舱安全配置、安全带、空调散热系统、灭火器、视频监控等。
完善的安全生产设施可以大大降低事故率。
比方,驾驶舱的安全配置可以大大降低司机和乘客在车祸中受伤的可能性,而消防设备的配置可以迅速处置火灾场景,避免因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安全管理人员
交通运输企业中还需要配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指标。
这些人员应该具备高素质的经验和思维能力。
实施好安全管理工作需要专业的人员主导。
这些人员需要有执法信息和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也需要相当的实际经验,能够做好企业的安全危害分析,及时制定并推广相应的安全预防措施。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考核和监督,能够有效地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
1。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指南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指南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指南1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的通知》(黔安办[20xx]8号)、《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20xx]2号)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交安[20xx]12号)安排,为扎实开展好20xx年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在全省道路运输系统大力开展“打造本质安全,共享平安交通”活动,传播安全知识,普及安全法制,巩固安全基础,打造本质安全,全面遏制道路运输事故,为我省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道路运输服务。
二、组织机构成立贵州省道路运输局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杨建刚(贵州省道路运输局党委书记)章友竞(贵州省道路运输局局长)副组长:罗卫华(贵州省道路运输局副局长)成员:王松、冷珂、汪泽罡、周力、祝凤玲、李洋、陈章宇、令狐燕、吉廉、陈欢、汤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科,负责组织、协调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市(州)、威宁县、仁怀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活动的开展和指导辖区内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参与。
三、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xx年6月在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维修企业、驾培机构、客(货)运站同时开展。
具体活动内容有:(一)开展宣教活动。
交通运输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一、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实施办法的通知》(厅安监字〔2012〕134号)的总体要求,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管理及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交安〔2012〕40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贵州省交通运输建筑企业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本考评实施细则。
二、编制依据(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0]40号)(3)《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安全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交通发[2006]82号)(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6)《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9)《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令第21号)(10)《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11)《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办[2008]202号)(1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5)《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1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17)《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18)《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19)《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交质监发[2009]757号)(20)《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21)《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GB2894-2008)(22)《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2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2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2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号)(2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1]118号)(27)《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 9004-2008)(2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2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3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 9007-2011)(3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3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2号)三、考评指标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分细则(每项扣分以标准分值为准,扣完为止)。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通用7篇)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通用7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篇120xx年的“十一”黄金周已圆满落下帷幕。
回眸和盘点黄金周的安全工作,按照“安全、畅通、文明、和谐”四统一的工作要求,在重点抓好源头管理和责任落实的同时,在安全生产运输环节上狠下功夫,圆满完成了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黄金周期间实现了安全无事故,无投诉,无旅客滞留。
今年“十一”黄金周工作的总体印象是:安全高效、快捷方便,赢得了上级领导的认可和广大旅客的好评,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为确保“十一”黄金周各项工作的落实,公司首先成立了工作领导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黄金周安全工作,逐级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办公室,涉及的安全问题由市局安全监督处负责协调。
其次,公司领导带领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在国庆前夕对所辖的各经营单位进行了为期四天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通报批评,现场整改,对当场不能整改的,限期整改,不放过一个薄弱环节,不漏掉一个隐患,保证了“十一”黄金周工作的责任落实和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营造有序氛围为营造“十一”黄金周旅客运输的良好氛围,公司早动手、早布置、早安排,严把源头关,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
重点实施了安全宣传,安全教育,驾驶员安全培训,车辆技术性能检验,驾驶员资格审核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签定工作,杜绝了有事故隐患和手续不齐全的车辆参加“十一”黄金周运输,规范了长途包车业务和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对营运的客车驾驶员通过全国机动车驾驶员信息网和公司驾驶员信息库查询后确认,对查出的6名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取消在黄金周期间运输资格。
客运公司严格执行《省客运班车安全例行检查暂行办法》,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区间客车天天检,长途客车趟趟检,车辆检查站坚持24小时检车,在客车内悬挂竞赛标识,增强竞赛意识,为司乘人员配发整洁统一的服装和胸卡,以内部驾驶员上岗资质证为标准,把好驾驶员准入关;客运中心制定了“十一”黄金周,对旅客的流量、流向、流时做了认真调查分析、预测,适时应对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进行了“三品”检查工作,按照人车分离的原则,实行“车进站、人归点”管理,建立了绿色通道,确保了旅客安全,中心员工先后做好人好事三十余件;平安公司加强路检路查工作,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规范服务,文明经营,车容整洁,打表收费;货运公司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发放宣传资料,讲解事故危害,利用取费之际,组织驾驶员观看“一路平安”“生命没有彩排”电视光盘。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25•【字号】浙政办发明电[2011]186号•【施行日期】2011.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1]18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态势。
但是,部分地区、行业(领域)发生多起较大以上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2月28日,浙路渔2403船在台州东矶岛附近水域触礁沉没,船上1 1名船员落水失踪。
3月6日,浙岭渔运1 3 5船在浙江海区失去联系,船上1 1名船员失踪。
7月21日,G15(甬台温)高速公路平阳县境内一辆厢式货车与一辆半挂车相撞,造成9人死亡、4人受伤。
7月23日,发生在我省境内的铁路动车追尾事故,尽管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等都还在调查,但也从另一个侧面对我省的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
这些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和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和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现象严重等突出问题,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稳定好转构成严重威胁。
为切实迅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迅速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近期事故多发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此次检查要安排2个月的时间,检查范围包括全省各地和所有行业(领域),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渔业船舶、铁路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0.06.16•【字号】皖安办明电〔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6月13日下午16时40分许,一辆载有25吨液化石油气的槽罐车在浙江温岭G15高速公路收费站附近发生燃爆事故,截至15日8时,已造成20人遇难、170余人受伤。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李锦斌作出批示,强调要坚持以浙江台州“6·13”槽罐车重大爆炸事故为镜鉴、深刻汲取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持续深化“铸安”行动,抓紧抓实抓细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环境。
省长李国英作出批示,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浙江台州“6·13”槽罐车重大爆炸事故的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牢守住发展不以牺牲群众生命安全为代价的底线红线。
要紧盯危化品、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细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6月15日,全省从严整治危化危爆品运输管理风险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在合肥召开,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危化危爆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李锦斌书记、李国英省长批示要求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切实防范遏制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立即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安全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安全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交海发[2006]82号,2006年4月1日执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2号),加强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安全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自2006年4月1日试行。
适用于交通部对交通行业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安全工作职责,并按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规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要求和奖惩办法。
集团(总部)每年对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和检查。
发生生产责任事故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2.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企业一把手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企业直属一级的、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置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规范、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和岗位技术规程。
建立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
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每年对企业各部门及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
根据有关要求,建立并保持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积极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环保等体系,或在安全工作中借鉴、应用其管理思想。
4.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每年确定相应比例的资金投入以改善和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确保安全管理部门有足够的安全管理专项经费,以便其有效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5.安全教育培训每年根据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教育培训方案并从经费上确保方案得到落实。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帐(二篇)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帐(二篇)
目录: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帐一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
- 1 -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帐一
1、驾驶员档案:基本情况登记表、聘用考核记录、驾驶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违章事故记录、安全责任状等。
2、车辆档案:车辆技术档案(含车辆基本技术参数、二级维护、事故等情况)、行驶证复印件、营运证复印件、车辆二级维护及维修记录、保险单等。
3、安全会议、学习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会议、学习内容、参会人员签到等。
4、安全检查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整改情况等。
5、安全管理机构、制度、职责:企业成立安全组织机构的文件、各项管理制度及机构、人员安全工作职责等。
6、违章处理教育培训记录:对从业人员违章处理情况及教育培训记录等。
7、安全专项工作、活动材料:包括行业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的各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春运、黄金周、安全生产月等工作方案、措施、检查总结等。
8、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材料:包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季度、半年、年度安全工作总结等。
9、事故记录报表:包括本企业各项行车事故的记录,责任认定及处理赔偿情况,事故快报、续报、月报、季报、年报等。
10、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包括国务院、省、区、市、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及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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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1.24•【字号】津交发〔2023〕221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正文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津交发〔2023〕221号各有关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已经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23年11月13日第41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1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三章企业安全生产保障第四章附则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交通运输企业。
第三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和“分级监管、分类指导”的原则,强化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四条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专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强力推进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强力推进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3.04.26•【字号】豫交文[2013]224号•【施行日期】2013.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强力推进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3〕22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
当前,全省标准化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离上级要求和目标任务的完成还有较大差距。
为进一步加快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步伐,确保年度任务的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抽调专职人员,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限节点,加快推进步伐。
5月底前,各地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成立考评机构,并按程序完成交通运输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专用登录认证U盘的申领工作,6月份开始接受企业的考评申请,组织考评机构开展对企业的达标升级考评工作。
各地要及时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推动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实现今年年底前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全部达标。
二、切实加强标准化有关规定的学习宣传。
目前有部分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对标准化建设工作不够重视,投入不足,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标准化建设的规定要求一知半解。
为此,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班,走出去学习,请进来辅导等形式,加大对标准化规定的宣传学习力度,弄懂弄通,吃透精神,明确标准要求。
不但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要学习掌握,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其他相关人员和行业管理人员都要学习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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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交通运输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培训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交安办[2014]40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4.12.08
【实施日期】2014.1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
培训的通知
(浙交安办〔2014〕40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嘉兴、舟山、台州港航(务)局,厅管
厅属各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管理实施办法》(厅安监字
〔2012〕134号)要求,为规范考评员考评行为,确保我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月上旬举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
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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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恪守职业道德,符合下列条件的,
均可报名参加考评员培训。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交通运输相关工作5年以上;
2.熟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4.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