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新版3-5章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新版3-5章第三章井控装置的安装、试压和使用第十九条井控装置的安装(一)井口装置1.防溢管一律采用两半式法兰密封连接。
其直径应比所用套管加大一级,管内不应有台肩。
2.防喷器每次安装完毕后,应校正井口、转盘、天车中心线,其偏差不大于10mm。
用直径16mm钢丝绳和正反螺丝在井架底座的对角线上固定绷紧。
3.具有手动锁紧机构的闸板防喷器应安装手动操作杆,靠手轮端应支撑牢固,操作杆中心线与锁紧轴之间的夹角不大于30°,挂牌标明开、关方向和圈数。
手轮离地高度超过2m,其下方应安装操作台。
4.安装完后,绘制井口装置示意图,图中应标注各半封闸板和剪切闸板距转盘面的距离。
5.远程控制台(1)安装在面对井架大门左侧、距井口不少于25m的专用活动房内,距放喷管线应有1m以上距离,10m范围内不应堆放易燃、易爆、腐蚀物品。
(2)控制管汇安放并固定在管排架内,管排架与放喷管线应有一定的距离,车辆跨越处应装过桥盖板,不应在管排架上堆放杂物和以其作为电焊接地线或在其上进行焊割作业。
(3)总气源应与司钻控制台气源分开连接,并配置气源排水分离器,不应强行弯曲和压折气管束,气源压力保持在0.65MPa~1.00MPa。
(4)电源应从总配电板处直接引出,用单独的开关控制,并有标识。
(5)非工作状态下,液压油油面距油箱顶面200mm;工作状态下,液压油油面距油箱底面不小于200mm。
气囊充氮压力7.0MPa±0.7MPa。
(6)蓄能器压力17.5MPa~21.0MPa,环形防喷器压力8.5MPa~10.5MPa,管汇压力10.5MPa±1.0MPa,并始终处于工作压力状态。
(7)各控制阀的操作手柄应处于与控制对象工作状态相一致的位置。
控制剪切闸板的三位四通阀应安装防误操作的防护罩和定位销,控制全封闸板的三位四通阀应安装防误操作的防护罩。
(8)半封闸板防喷器的控制液路上均应安装防提安全装置,其气路与防碰天车气路并联。
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实施细则一、引言煤层气(CBM)是一种重要的可再生能源,钻井井控实施细则是确保煤层气井设计和钻井作业过程安全、高效、可持续的关键要素。
本文将介绍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实施的细则,包括井控程序、井控人员要求、井控装备及井控技术等。
二、井控程序1. 钻井井控程序的制定应基于详细的工程设计,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2. 钻井井控程序应包括前期调查、井控材料准备、井筒井控设计、钻采配套技术研究和井控方案、井控综合方案评定及改进、实施、评价及改进等环节。
三、井控人员要求1. 井控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煤层气井控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 井控人员应全面掌握煤层气井控工作的规范和要求,能够熟练操作井控设备。
3. 井控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迅速应对突发情况并做出正确的决策。
四、井控装备1. 井控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具备可靠的性能和稳定的运行状态。
2. 井控装备应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和使用寿命。
3. 井控装备应具备远程监控和自动报警功能,能够实时监测井眼情况,确保井控工作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五、井控技术1. 钻井过程中应采用合适的钻井技术,以确保煤层气井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钻进过程中应监测井眼压力和温度等参数,及时判断井壁稳定情况,避免产生危险。
3. 在井控过程中应谨慎对待井眼异常现象,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井眼的稳定和设备的正常工作。
六、井控培训与评价1. 井控人员应定期接受井控相关培训,了解最新的井控技术和规范。
2. 井控人员应参加相关的技术评价和交流活动,提高井控技术水平。
3. 井控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价和改进,及时发现井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七、结论本文介绍了煤层气井钻井井控的实施细则,包括井控程序、井控人员要求、井控装备及井控技术等内容。
通过严格遵循井控细则,可以确保煤层气井钻井作业过程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2023年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

2023年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钻井井控工作,保障生产安全,提高钻井效率和质量,制定本《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涉及的范围包括国内外钻井作业,适用于所有涉及的钻井井控人员。
第三条钻井井控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遵循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范。
第二章测井井控第四条测井井控人员应熟悉测井设备和测井数据的解释与处理,确保测井作业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测井井控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测井前准备工作,包括校验测井仪器和设备,检查通信设备等。
第六条测井井控人员应掌握常见井底情况的判断依据,合理根据井况情况选择测井的仪器和工具。
第七条测井井控人员应密切关注测井过程中的各项参数指标,及时向作业主管报告异常情况和处理建议。
第三章钻井井控第八条钻井平台的井控人员应熟悉钻井设备的组成和操作原理,掌握钻井工艺和流程,能够独立进行井控工作。
第九条钻井井控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钻井前准备工作,包括检查钻具设备,测量井眼位置等。
第十条钻井井控人员应掌握常见井下异常情况的判断依据,及时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第十一条钻井井控人员应密切关注钻井过程中的各项参数指标,及时向作业主管报告异常情况和处理建议。
第四章井控指挥体制第十二条井控指挥体制应由作业主管、井务工程师、现场操作人员等组成,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作业主管应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安排和调度人员,统筹指挥井控工作。
第十四条井务工程师应负责监督和指导井控人员的工作,及时处理现场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五条现场操作人员应遵守现场操作规范,如实记录和报告井下状况,并按要求进行井控操作。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钻井井控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意识,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钻井井控人员应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钻井井控人员应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和演练,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安全风险。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2篇)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一、引言钻井井控是石油钻井作业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其目的是确保钻井过程中的安全和高效。
本实施细则旨在确保钻井井控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事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二、井控策略井控策略是钻井作业中的重要安全环节,其制定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 井口压力管理:确保井口压力在安全范围内控制,避免井喷和井涌事故的发生。
2. 钻井流程管理:确定合理且安全的钻井流程,并对其进行严格执行。
3. 管道管理:保证管道的质量和完整性,避免泄露风险。
4. 井底压力管理:监测和分析井底压力,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井底溃塌或井眼塌陷等问题。
三、井控措施1. 操作规范a)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b) 钻井操作必须遵守作业规程和操作指南,严禁擅自变动操作方法。
c) 在操作过程中必须确保设备和工具的完好,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d) 完成每个作业步骤后,必须进行记录和报告,形成作业日志。
2. 安全设备a) 钻井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喷器、防火设备、报警装置等。
b) 安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3. 紧急应对a) 钻井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方法。
b) 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紧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和反应速度。
4. 工作场所管理a) 钻井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安全,杂物必须及时清理。
b) 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如佩戴安全帽、穿防护服等。
四、井控监测系统1. 实时监测仪器a) 钻井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实时监测仪器,用于监测井口压力、井温等参数。
b) 监测仪器必须经过校准,并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2. 数据分析a) 监测到的数据必须及时进行分析,以便判断井控状况是否正常。
b) 如果监测到异常情况,必须采取及时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钻井、加强检查等。
3. 报警系统a) 钻井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有效的报警系统,用于发出井控告警信号。
b) 报警系统必须保持正常工作,检修或更换损坏的部件。
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文(4篇)

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煤层气井钻井井控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和效率,根据《煤层气开采安全监察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煤层气井钻井井控的施工过程和操作环节。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三条井场布置(一)钻井井场应满足安全、整齐、合理的要求,留有足够的空间布置井控设备和施工机械。
(二)井场应设立安全防护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三)井场应设立食堂、宿舍、洗漱设施等生活区域,确保劳务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
第四条设备调试(一)在钻机启动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的调试和检查,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二)钻井井控系统包括井底测试、钻井仪表、录井仪表等,必须进行严格的调试和校准。
(三)设备调试结束后,需制定相应的检查报告,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五条安全培训(一)施工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严禁无证上岗。
(三)施工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持续更新自身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施工操作第六条井筒压力控制(一)在进行固井、井下压裂等操作前,必须对井筒压力进行控制。
(二)井筒压力控制包括井口气温、井口气压、井底流量等参数的测量,并据此进行相应的调控。
第七条钻井流程控制(一)钻井过程中,必须根据井口测量参数和地质钻井实时记录等,及时调整钻井流程。
(二)钻井流程控制包括取心、完井、套管、临界钻速等环节,并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
第八条井下作业安全(一)井下作业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范进行,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井下作业包括取心、固井、射孔、井下仪器操作等,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行操作。
第九条钻井液处理(一)钻井液使用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和处理,并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进行配制。
(二)钻井液处理包括钻井液的搅拌、过滤、除砂等环节,并确保钻井液的质量符合要求。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印刷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地预防井喷、井喷失控、井喷着火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不受破坏,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结合长庆油田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井控工作,贯彻集团公司“警钟长鸣、分级管理、明晰责任、强化监管、根治隐患”的井控工作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积极井控”的理念,严格细致,常抓不懈地搞好井控工作,实现钻井生产安全。
第三条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长庆油田的勘探开发、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物资装备和教育培训等部门,钻井承包商工程技术及其他对应的主管部门都必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第四条长庆油田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工作的原则是“立足一次井控,搞好二次井控,杜绝三次井控”。
井控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基层、要害在岗位”。
第五条本细则规定了长庆油田井控设计;井控装置配套、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钻开油气层前准备和检查验;油气层钻进过程中的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H2S、1防CO等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措施;井喷应急救援处置;井控技术培训;井控管理组织及职责;井控管理制度等九个方面内容。
适用于长庆油田公司及在长庆油田施工的钻井承包商。
第二章井控设计第六条每口井进行地质、钻井工程设计时,要根据长庆油田钻井井控风险分级,制定相应的井控装备配置、技术及监管措施。
长庆油田钻井井控风险分级如下:1.气田:一级风险井:“三高”区块井、甩开区域探井、欠平衡井。
二级风险井:一级风险区以外的气井。
2.油田:一级风险井:“三高”区块井、欠平衡井。
二级风险井:水平井、探井、评价井、调整更新井、侧钻井。
三级风险井:其它油田开发井。
第七条井控设计是钻井地质和钻井工程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地质、工程设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井控设计- - 2的有关要求进行井控设计。
一、井控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或部门进行设计。
从事一级风险井设计的单位必须具备甲级设计资质,设计人员应具有五年以上的现场工作经验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审核人员应具有相应的高级技术职称,由油田主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委托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审批。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强化钻井过程中的井控安全管理,严防井喷失控、H2S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钻井井控技术规程》(以下简称SY/T6426-2005)等行业标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2010]579号文)及局、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特修订华北石油局、分公司《钻井井控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井控”是指钻井过程中井底压力的控制。
井控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井位选址、地质与工程设计、装备配套、安装维修、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环节的系统工程,需要计划、财务、设计、地质、安全、生产组织、工程、装备、监督、培训等部门分头把关、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完成。
第三条本细则规定了各级钻井井控管理组织与职责、井控管理制度、井控技术培训、井控设计、井控装备、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工作、钻开油气层的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H2S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井控应急抢险等内容。
井控工作的原则是“立足一级井控,搞好二级井控,杜绝三级井控”。
井控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班组,要害在岗位。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华北分公司现行勘探开发区域内石油天然气钻井过程中的井控管理。
承包其他油田企业钻井施工的须遵守其相关井控管理规定。
第二章井控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井控管理组织机构依据“分级管理”原则,实行局、分公司及钻井公司、项目部、钻井队四级井控管理。
分别成立局、分公司及钻井公司、项目部、钻井队四级井控领导小组。
各级组织必须配备专(兼)职井控管理人员。
(一)钻井公司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生产或安全的副经理、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生产、技术、调度、安全环保、物资装备、人力资源、计划财务等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和项目部有关领导组成。
(二)项目部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或井控主管人员担任,成员由生产、技术、调度、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主管人员及各钻井队队长组成。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范本1. 引言钻井井控是钻井作业中保证井口安全的重要部分。
为了保证井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细则。
2. 目的确保钻井井控工作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进行钻井作业的人员。
4. 井控责任4.1 井控责任人由井控队长担任,负责组织和指挥井控工作。
4.2 井控队长必须熟悉井控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并具备井控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4.3 井控队长应确保现场人员都了解井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5. 井控程序5.1 在进行钻井作业前,井控队长应召集作业人员召开安全会议,对井控工作进行说明和培训。
5.2 井控队长应制定并实施井控计划,确保井控措施的执行。
5.3 井控队长应监督井口状态,并及时纠正任何异常情况。
5.4 井控队长应与设备操作人员和工程师等密切配合,确保钻井作业的顺利进行。
6. 井控设备6.1 井控队伍应配备必要的井控设备,包括气体检测仪、防爆火灾设备、急救箱等。
6.2 井控设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性能正常。
7. 应急响应7.1 当发生井口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井控队长应立即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7.2 井控队长应指挥现场人员进行逃生,确保人员安全。
7.3 井控队长应与相关部门和救援人员密切合作,进行事故处理和救援工作。
8. 井控记录8.1 井控队长应记录所有井控工作的情况,包括井口状态、井控设备使用情况等。
8.2 井控记录应及时归档,并定期进行备份。
9. 安全培训9.1 井控队长应定期组织钻井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井控意识和技能。
9.2 新进人员应接受必要的井控培训,确保其了解井控的流程和要求。
10. 审核和更新本细则应定期进行审核和更新,以保证其与实际情况相适应。
11. 附则本细则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具体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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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强化钻井过程中的井控安全管理,严防井喷失控、H2S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钻井井控技术规程》(以下简称SY/T6426-2005)等行业标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2010]579号文)及局、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特修订华北石油局、分公司《钻井井控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井控”是指钻井过程中井底压力的控制。
井控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井位选址、地质与工程设计、装备配套、安装维修、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环节的系统工程,需要计划、财务、设计、地质、安全、生产组织、工程、装备、监督、培训等部门分头把关、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完成。
第三条本细则规定了各级钻井井控管理组织与职责、井控管理制度、井控技术培训、井控设计、井控装备、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工作、钻开油气层的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H2S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井控应急抢险等内容。
井控工作的原则是“立足一级井控,搞好二级井控,杜绝三级井控”。
井控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班组,要害在岗位。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华北分公司现行勘探开发区域内石油天然气钻井过程中的井控管理。
承包其他油田企业钻井施工的须遵守其相关井控管理规定。
第二章井控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井控管理组织机构依据“分级管理”原则,实行局、分公司及钻井公司、项目部、钻井队四级井控管理。
分别成立局、分公司及钻井公司、项目部、钻井队四级井控领导小组。
各级组织必须配备专(兼)职井控管理人员。
(一)钻井公司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生产或安全的副经理、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生产、技术、调度、安全环保、物资装备、人力资源、计划财务等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和项目部有关领导组成。
(二)项目部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或井控主管人员担任,成员由生产、技术、调度、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主管人员及各钻井队队长组成。
(三)钻井队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井队长(或平台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井队长(或井控专职管理人员)担任,成员由钻井工程师、大班、司钻等组成。
第六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井控管理组织分别行使各自的管理职责。
(一)钻井公司井控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及局、分公司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规定、制度,健全本单位井控监管机构,落实专(兼)职井控管理人员。
2.负责本单位日常井控监管工作,对计划购臵的井控装备等提出技术要求,对采购过程实施监督。
3.负责本单位井喷、井喷失控及H2S溢出事故的调查处理,按要求上报局、分公司应急值班办公室。
4.负责井控现场管理、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整改,特别是操作人员的井控技术培训和复训,不断提高其井控实操技能。
5.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井喷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项目部井控领导小组职责1.在各钻井公司井控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井控管理工作的标准、规定和要求。
2.负责项目部日常井控管理工作,按照井控管理规定检查、监督、指导钻井队的井控管理工作。
3.协助上级搞好井控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持证建档及上报工作。
4.每月召开一次井控例会、组织一次井控专项检查,并督促井控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
5.对钻井队的井控、防H2S演习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参与井喷、H2S泄漏等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积极推广应用钻井井控新技术、新工艺。
7.发生井控突发事件时,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三)钻井队井控领导小组职责1.严格执行行业标准、集团公司及局、分公司有关井控管理规定,不断提高员工的井控专业知识和实操技能。
2.明确井控岗位职责,每周召开一次井控例会,每周组织一次现场井控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3.定期进行井控、防H2S演习。
发生井控突发事件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
4.积极推广应用钻井井控的新技术、新工艺。
(四)钻井队井控岗位职责见附件3《井控岗位职责》。
第三章井控管理制度第七条井控分级管理制度(一)实行局、分公司及钻井公司、项目部、钻井队四级井控管理,各级井控管理组织均应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自的井控工作。
(二)钻井现场进行交叉或联合作业时,应成立以钻井施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其他配合与服务单位参加的临时现场井控领导小组。
第八条井控工作责任制度(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井控领导小组及成员部门均负有井控工作责任,均应设臵井控专职管理岗位,确保井控责任的落实。
(二)未按规定履责的按《井控安全行政问责制暂行办法(试行)》规定提起问责。
第九条井控工作检查制度各级井控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开展井控专项检查。
其中:局、分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井控专项检查。
钻井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井控专项检查。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井控专项检查。
钻井队每周组织一次井控专项检查。
第十条井控工作例会制度各级井控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井控工作例会,认真总结、部署井控工作,并及时研究解决井控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其中:局、分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井控例会。
钻井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井控例会。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井控例会。
钻井队每周组织一次井控例会。
第十一条井控持证上岗制度各级主管领导、管理人员和相关岗位操作人员应接受井控技术和H2S防护技术培训,并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和“H2S防护技术培训证书”。
(一)“井控培训合格证”持证岗位1.局、分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包括行政正职;主管勘探、开发和安全的主管领导;勘探、钻井、开发、生产、安全、设计、监督等部门领导以及参与井控管理的人员应取得A类“井控培训合格证”。
2.钻井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包括经理;主管生产、技术和安全工作的副经理,正副总工程师;工程技术、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等部门领导以及参与井控管理的人员应取得A类“井控培训合格证”。
3.钻井队人员包括队长、指导员(支部书记)、钻井工程师(技术员)、专职井控管理人员应取得A类“井控培训合格证”;副队长、钻井技师、大班司钻、泥浆工程师、司机长、正副司钻、井架工、泥浆工应取得B1类“井控培训合格证”。
4.其他人员包括工程、地质设计人员,现场监督人员应取得A类“井控培训合格证”;井控专业检验维修机构技术人员和现场服务人员应取得C类“井控培训合格证”;从事录井、测井、欠平衡钻井、测试、泥浆、取心、定向井等专业服务的技术人员及主要操作人员应取得D类“井控培训合格证”。
(二)“H2S防护技术培训证书”持证岗位。
1.管理人员包括在含H2S区域从事钻井施工的相关领导及管理人员。
2.现场人员包括在含H2S区域从事钻井施工的全体作业人员。
(三)“井控培训合格证”和“H2S防护技术培训证书”的取证及复审培训由局职工培训中心负责,工程管理处负责培训质量的监管。
第十二条井控设计管理制度(一)承担钻井工程设计的单位应持有相应级别设计资质,设计人员应具有相应设计资格。
(二)钻井工程设计应设立以井控安全和防H2S等有毒有害气体伤害为主要内容的“井控专篇”。
(三)所有设计均应按程序审批,未经审批不准施工。
如因未预见因素需变更时,应由原设计单位按程序进行,并出具“设计变更单”通知施工单位。
组织工程设计与地质设计审查时,应有井控管理部门人员参与审查“井控专篇”。
第十三条甲方监督管理制度(一)实行钻井施工作业现场甲方监督制度1.“三高”油气井、预探井和其他重点井派驻井监督。
2.一般开发井实行“一般工序巡视监督,关键工序现场监督”。
(二)现场监督人员除应履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外,同时监督井控管理工作。
(三)钻井监督人员实行资质分级管理,“三高”井和预探井的监督人员应持有总部颁发的监督证书。
第十四条井控和H2S防护演习制度钻井队应根据施工需要,经常性地开展井控和H2S防护演习。
演习应按程序进行,并通知现场配合作业和技术服务人员参加。
演习应做好记录,包括班组、时间、工况、经过、讲评、组织人和参加人等。
(一)钻井井控演习应分正常钻进、起下钻杆、起下钻铤和空井等4种工况。
常规井控演习应做到每班每月每种工况不少于1次,井控演习要符合标准要求。
(二)高含H2S井井控演习应包含H2S防护内容。
钻开含H2S油气层的前150m,应按预案程序组织1次以H2S防护为主要目的的全员井控演习。
(三)含H2S油气井钻至油气层的前150m,应将可能钻遇H2S层位的时间、危害、安全事项、撤离程序等告知1.5km范围内人员和政府主管部门及村组负责人。
第十五条井控设备管理制度(一)各级井控管理组织应明确井控设备管理机构,制定井控设备管理、检查维修和定期检验制度,并建立设备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二)实行井控设备定期报废制度1.防喷器报废年限为13年,控制装臵报废年限为15年,管汇及阀组报废年限为13年。
2.延期使用须经第三方专业检验合格,且延期年限不超过3年。
3.用于“三高”油气井的井控设备,累计使用时间不宜超过7年,超过7年应加密检测并监控使用。
第十六条专业检验维修机构管理制度(一)井控设备专业检验维修机构应以检验维修点为基本单位取得独立资质,未取得资质不得从事相应级别的井控检验维修工作。
(二)专业检验维修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检验维修质量保证体系,检验维修应严格执行《防喷器的检查与修理》(SY/T6160-2008)等相关标准、制度。
(三)防喷器组检验维修后,应按井场联接形式组装进行低压和额定工作压力试压;用于“三高”气井的防喷器组应做等压气密检验。
(四)专业检验维修机构应按照逐台、逐项原则,建立防喷器、控制系统、阀组、管汇等使用维修档案。
第十七条井控装臵现场安装、调试与维护制度(一)钻井队应按设计安装使用井口设备、井控装备和气防器具,并定人、定岗、定时做好日常检验维护和记录填写。
(二)钻井井口设施、井控装臵,现场安装完毕或更换部件后均应进行密封试压;“三高”气井的井口设施、井控装臵宜做等压气密检验。
(三)钻井防喷器除日常维护保养外,按SY/T6160-2008规定的检查方式和检查项点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结合华北石油局、分公司实际执行3月期、1年期和3年期检查维修标准,并适当调整检查维修周期。
1.钻井防喷器定期检查维修项目。
⑴一类(3月期):进行外观检查和试压。
⑵二类(1年期):进行拆卸检查、更换部分密封件及必要的修复、组装和试压。
⑶三类(3年期):进行拆卸全部零件,修复和更换磨损的零件、密封件,执行SY/T6160-2008。
2.浅井、中深井、深井、超深井等不同井别防喷器的定期检查周期。
⑴浅井满6个月进行一类检查维修、2年进行二类检查维修和5年进行三类检查维修。
⑵中深井满4个月进行一类检查维修、1.5年进行二类检查维修和4年进行三类检查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