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适当性管理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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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斧子财富:

前言:《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经2016年5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7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7月1日即将实施。届时证券期货体系将有统一规范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下面金斧子小编为您具体分析7月1日适当性管理办法对于投资者的界定。

新规首次对专业投资者的范畴做了明确的定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金斧子财富: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1.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 2. 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 3. 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 1. 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 2. 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1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金斧子财富: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此外依据规定,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可以相互转化:

专业投资者之外即为普通投资者。依据规定,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可以相互转化,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经营机构选择成为普通投资者,而普通投资者也可以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的,由经营机构自主决定是否同意转化。

▼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条件:

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新三板投资者准入门槛的变化,或将在下半年实现:

金斧子财富:

新规明确,适用于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的证券,我们理解新三板挂牌企业股票的认购和交易在新规范畴之内。

根据当前新三板投资人准入执行规则,就自然人投资者而言,需具有两年以上投资经验(开户之日起算)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同时需要入市前一日持有证券类金融资产市值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我们理解,该规则的内在精神是希望参与新三板的投资人具有合适的专业度。该规则在执行中,随着监管环境的放松收紧,在不同时期的执行理念又不一样,确实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对市场环境,同时,市场也呼吁新三板降低投资人门槛。

7月1日新规的实施,至少就自然人专业投资者的认定,与前述新三板投资人准入规则相比而言,针对认定类别与范围有了较大的拓展,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笔者认为,股转公司很可能会配套细则,针对新三板市场,如何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届时,应该能够看到新三板投资者准入标准的变化。这个期待或许在今年下半年就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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