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5篇)

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范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发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区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规范行政管理事务,具有普遍约束力,且生效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文件。
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区政府制定的内部事务管理制度、向上级行政机关____请示和报告、对具体事项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以及其他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或者虽具有普遍约束力但生效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文件,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市政府工作部门”包括下列机构:(一)市政府组成部门;(二)市政府办事机构和直属机构;(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其他市政府工作机构。
市政府为完成某个专项任务而设立的临时机构、归口市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的办事机构、前款各单位内设机构,不得以本机构的名义对外发布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可以使用“规定”、“决定”、“办法”、“通知”、“公告”和“通告”。
第五条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发布之前报市政府审查。
区政府制定、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发布之后报市政府备案。
市政府法制部门(以下简称市法制部门)具体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和文字技术审查工作。
第六条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二)有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的明确授权;(三)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四)不简单重复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的规定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决定;(五)与其他行政主管机关的管理职能不相冲突;(六)语言准确、简明和通俗,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行文格式。
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文件管理工作,提高文件利用效率,促进工作信息互通,特制定《文件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文件的生成、利用、保管、传输和销毁等环节,加强文件管理工作,保证文件管理工作合法、规范、高效地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各级领导、管理员、工作人员等,在进行文件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三、文件的生成1、文件的生成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和必要性,不得随意添加或制作无关紧要的文件。
2、文件的生成必须注明文件的标题、编制日期、编制单位、编制人员、文件分类、文件编号等信息。
3、文件的生成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模板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私自设计。
四、文件的利用1、文件的利用必须遵守文件的保密等级要求,不得擅自传阅或外借他人未经许可的文件。
2、文件的利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私自篡改、删除或销毁文件内容。
3、文件的利用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文件信息,保证文件的有效利用。
五、文件的保管1、文件的保管必须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建档、归档、借阅、归还等环节。
2、文件的保管地点必须安全、干燥、通风,防止文件被损毁或遗失。
3、文件的保管人必须严格履行保密责任,不得私自处理文件或泄露文件内容。
六、文件的传输1、文件的传输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私自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传输文件。
2、文件的传输必须根据文件的密级和重要性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文件的安全传输。
3、文件的传输必须做好文件的记录和备份工作,确保文件传输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七、文件的销毁1、文件的销毁必须按照规定的销毁周期和程序进行,不得随意销毁文件。
2、文件的销毁必须经过审核和批准,明确销毁的文档种类和数量,不得超过规定的销毁标准。
3、文件的销毁必须做好销毁记录和报告,确保销毁工作的合规性和可追溯性。
八、文件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文件管理工作由专人或专岗负责,对文件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管和检查。
学校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范文件制定、发布、执行和监督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执行和监督。
第三条学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确保文件内容合法、合规;(二)科学合理,确保文件内容科学、合理、实用;(三)公开透明,确保文件制定、发布和执行过程公开、透明;(四)责任明确,确保文件责任主体明确,责任追究到位。
第二章文件制定第四条学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当由相关部门或单位提出,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提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部门或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文件草案;(二)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三)文件制定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依据;(四)文件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第六条学校领导班子对提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起草正式文件。
第三章文件发布第七条学校规范性文件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发布,发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校内公告、内部文件、网络发布等。
第八条学校规范性文件发布时,应当明确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日期、生效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第九条学校规范性文件发布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传达至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确保文件内容得到有效传达。
第四章文件执行第十条学校规范性文件发布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确保文件内容得到有效落实。
第十一条各部门、单位在执行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对文件内容进行调整的,应当报学校办公室审批。
第十二条学校办公室负责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执行不力、违反文件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章文件监督第十三条学校成立规范性文件监督小组,负责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执行和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监督小组定期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全校师生对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举报。
第一篇: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篇: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规范性文件是指在组织管理过程中按照规定设立、制定、发布的与组织管理相关的文件,涵盖了机构设置、权责分工、工作程序、规则规范等多方面的内容。
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组织管理,规范文件管理,强化文件监管,实现文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有效化,确保规范性文件与内控要求相一致,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二、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为本单位管辖下所有部门、岗位及工作人员,是本单位所有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与监督。
三、管理程序1.制定规范性文件指在组织管理过程中按照规定设立、制定和颁布的文件。
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应采取完整的、规范的管理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真实合法、严谨完整、科学合理。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遵循以下原则:(1)规范性文件应该有明确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完整、严密、明确,预防不必要的规定。
(2)规范性文件的审批逐级制度要求应该遵循,成文形式文件应经过规定程序的相应的管理层次审批并签字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颁布。
(3)规范性文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并于正式规定后发布施行。
(4)对于文件内的相关条款和责任,应该具体明确。
(5)规范性文件应该遵循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保证正当合法。
2.登记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修改、废止应该在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
登记信息包括文件类型、名称、发文字号、邮发日期、颁布日期、发文单位、文字取号、颁布人、申报日期、审批日期、实施日期、存档日期、归档路径、归档单位等信息。
3.备案每年年初,规范性文件管理管理员应及时将上一年度所有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归档备案,清理规范性文件,将同时期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置于操作处,过期规范性文件则按章保管或进行销毁。
4.调阅对于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调阅要求,必须坚持依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归档管理。
调阅的文件必须符合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要求和条件并在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同意下进行调阅。
5.废止与销毁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和销毁应该遵循成文文件审批程序。
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文件分类根据文件的性质、用途和重要性进行分类,例如分为行政文件、财务文件、人事文件等。
确定文件分类后,建立分类标准和标签,以便于文件的整理和查找。
2.文件命名规范建立文件命名规范,包括使用特定的命名格式、添加日期或版本信息等。
确保文件命名明确和统一,方便查找和识别。
3.文件存储位置确定文件的存储位置,并建立相应的文件目录结构。
文件目录结构可以按照部门、项目或日期等进行分类,确保文件的存储有序和易于管理。
4.文件备份和恢复制定文件备份和恢复策略,定期备份重要文件,并确保备份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在需要恢复文件时,能够快速恢复并确保文件的正常使用。
5.文件权限管理建立文件权限管理机制,限制不同用户对文件的访问和修改权限。
根据员工的职责和需要,分配相应的文件权限,确保文件的安全和保密。
6.文件审批流程制定文件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许可制度,确保文件的合规性和审核通过。
根据文件的重要性和风险程度,规定相应的审批人员和审批流程,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7.文件存储周期根据法律法规和组织的要求,确定文件的存储周期。
对于已经过期或不再需要的文件,进行及时的归档或销毁,防止文件的滞存和浪费。
8.文件检索和归档建立文件检索和归档机制,确保文件的及时找到和归档。
通过建立索引、优化搜索功能和完善归档流程,提高文件的检索效率和准确性。
9.文件安全管理加强文件的安全管理,采取物理和电子措施保护文件的安全。
例如设置密码保护、加密传输、限制文件的复制和打印等。
10.培训和宣传对员工进行文件管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文件管理制度的理解和遵守。
并通过宣传和交流,加强员工对文件管理的重视和合规意识。
工作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工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发布、实施、监督和归档等工作。
第三条工作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二)科学性原则: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应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三)规范性原则:工作规范性文件的格式、用语、结构等应符合国家公文处理规范;(四)及时性原则: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及时,确保文件的时效性。
第二章文件起草第四条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起草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条起草工作规范性文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确定起草部门:根据文件内容,确定负责起草的部门;(二)调查研究:起草部门应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意见,充分了解实际情况;(三)起草文件:起草部门根据调查研究结果,起草工作规范性文件初稿;(四)征求意见:起草部门将文件初稿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五)修改完善:根据征求意见结果,起草部门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第三章文件审核第六条工作规范性文件起草完成后,由起草部门将文件送交办公室进行审核。
第七条办公室审核工作规范性文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审核合法性:审核文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二)审核规范性:审核文件格式、用语、结构等是否符合国家公文处理规范;(三)审核协调性:审核文件与其他相关文件是否存在矛盾或冲突;(四)审核可行性:审核文件内容是否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第八条办公室审核完毕后,将审核意见反馈给起草部门,起草部门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第四章文件发布第九条工作规范性文件经起草部门修改完善后,由办公室负责发布。
第十条文件发布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文件编号: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编制文件编号;(二)打印文件: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打印正式文件;(三)送达文件:办公室将正式文件送达相关部门和单位;(四)归档文件:办公室将正式文件归档保存。
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的文件管理工作,提高文件管理效率,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可查性,制定本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第二章文件管理的基本原则1. 保密原则:文件管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文件安全,避免信息泄露。
2. 完整性原则:文件管理过程中,要确保文件的内容完整,不应有遗漏和被篡改的情况。
3. 可追溯原则:文件管理过程中,要确保文件的操作记录完整,方便追溯和审计。
4. 便捷性原则:文件管理过程中,要简化文件的流转和处理过程,提高操作效率。
第三章文件管理体制1. 文件目录管理:建立公司内部的文件目录结构,明确文件的分类、编号和存储位置,确保文件的有序管理。
2· 文件归档管理:定期对文件进行清点、整理和归档,分类标识文件的保存期限,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文件销毁。
3. 文件保密管理:对涉密文件进行密级管理,确保文件的机密性,严格限制浏览和传递权限。
4. 文件送审管理:建立文件送审的流程和标准,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及时处理审批结果。
5. 电子文件管理:建立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包括文件存储、备份、检索等功能,规范电子文件的管理过程。
第四章文件管理流程1. 文件的申请与登记:凡是需要新建、修改或存档的文件,必须填写文件申请表,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2. 文件的编制与审批:文件编制人员按照要求编写文件内容,并送至相关部门审批。
审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3. 文件的分发与传递:经过审批的文件,由文件管理员进行分发和传递,确保文件及时送达目标人员。
4. 文件的存档与归档:文件管理员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将文件进行存档,并定期对文件进行清点和整理,为归档做好准备。
5. 文件的借阅与归还:员工需要借阅文件时,必须填写借阅申请,并经过文件管理员的批准后方可借阅。
借阅期限过后,必须按时归还文件。
第五章文件的保密管理1. 文件的密级划分:根据文件的机密程度,将文件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一般的密级,并进行相应的保密措施。
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目的

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目的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目的1. 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文件是组织的重要资产,包括重要会议纪要、机密文件、合同协议等,需要妥善保管和管理,以保证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防止文件的丢失、泄露和损坏。
建立规范的文件管理制度,可以规范文件的保存、备份、存储和传输,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可靠。
2. 提高文件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可以明确文件的创建、审批、归档和流转等流程和责任,规范文件管理的操作和程序,提高文件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减少文件管理的冗余和重复,提高文件管理的专业水平。
3. 保障组织的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建立规范的文件管理制度,可以帮助组织规范文件的管理和运作,保障组织的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
可以明确文件管理的政策和法规要求,规范文件的保存期限和销毁程序,确保文件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因文件管理不善而导致的法律纠纷和损失。
4. 减少文件管理的成本和风险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可以帮助组织规范文件的管理和流程,减少文件管理的成本和风险。
可以通过规范文件的存储和备份,减少文件管理的成本;通过规范文件的销毁程序,减少文件管理的风险。
5. 提高组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可以帮助组织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可以通过规范文件的审批和流程,提高决策的效率;通过规范文件的保存和归档,提高信息的利用率和效率。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内容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文件管理的政策和法规要求明确文件管理的政策和法规要求,包括文件的管理原则、政策和法规要求,文件的保存期限和销毁程序,文件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等。
2. 文件的创建和审批程序规定文件的创建和审批程序,包括文件的创建流程、审批程序和责任,文件的编号和签署要求等。
3. 文件的保存和归档程序规定文件的保存和归档程序,包括文件的保存要求、存储地点和备份要求,文件的归档程序和责任等。
4. 文件的传输和流转程序规定文件的传输和流转程序,包括文件的传输方式和安全要求,文件的流转程序和责任,文件的接收和归档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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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促进依法行政,使本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办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
规范性文件是指本办制定或联合其他部门制定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行政管理,规范人民防空工作的文件。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应当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字样发布,根据内容使用“规定”、“办法”、“细则”、“规则”、“通告”、“命令”、“决定”等规范的名称。
第四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适应人防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第五条本局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要内容包括:
(一)组织起草调整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公布工作;
(三)负责本办规范性文件的解释;
(四)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第六条下列事项,本办可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具体措施和方案,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的;
(二)实施人防法规、规章的程序,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确定的;
(三)调整本办机关对外的行政行为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的。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由办公室拟定项目建议书后提交主任批准。
第八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注重本区的实际情况。
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也可以举行听证会。
起草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征求有关机构及专家的意见。
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与其他部门工作关系紧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进行会签,或者与有关部门联合起草。
第十条规范性文件草案在主任审批通过后,上报区政府法制办,由区政府法制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区政府法制办审查规范性文件时,需要本办进一步说明情况的,本办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说明。
第十二条经区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由主任签署,经统一登记、编号发布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