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单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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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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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说明及要求】1.书写要求:表中内容用电脑打印或钢笔或签字笔据实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2.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与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一致。

3.经营地址:实际经营地址应与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一致。

4.企业类型:分为综合修理、特约维修、连锁经营等三种类型。

5.连锁网点:中划√,并填写连锁总部名称,以及其备案编号。

连锁总部单位不用填写。

6.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个体填写经营者本人姓名。

7.身份证件类型:分为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等四种。

8.管理负责人:本单位经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9.经济类型:参照国家标准《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12402)填写。

10.核算形式:分为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两种形式。

11.业务电话:本单位对外业务联系电话。

12.经营范围: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参考《机动车维修经营类别标准》,确定所报备经营范围的维修类型、技术级别和项目种类,并在所选范围处划“√”(可多选)。

①选择维修类型种类。

汽车维修、摩托车维修和其它机动车维修。

②在所选的维修类型下方选择技术级别。

汽车维修和其它机动车维修的,可选一类、二类、三类中的一项;摩托车维修的,可选一类和二类中的一项。

③汽车维修项目种类。

一类汽车维修可选“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二类汽车维修可选“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车”;三类汽车维修和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可选其中具体项目;摩托车维修和一类或二类其它机动车维修不用选。

13.面积:占地面积、停车场所、生产厂房、接待室的面积为必填项。

从事一、二类汽车维修的,还须填写总成维修间面积。

14.车辆品牌:“企业类型”选择“特约维修”项的,应填写特约维修车辆的具体品牌名称。

若有该品牌车辆整车销售资格的,在“整车销售”处划“√”。

15.经营者承诺:同意表中三条应承诺的内容,同时还可填写其他承诺内容,经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指标解释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指标解释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指标解释《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指标解释1.组织机构代码: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核发的代码,如参保单位无赋码资格的,由社保经(代)办机构赋予替代码,为必录项。

2.单位简称:单位名称被社会认同的且约定俗成的简称( 不多于八个汉字) ,为必录项。

3.单位名称:指单位全称(同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 ,为必录项。

4.单位电话:指单位的联系电话,为必录项。

5.单位经营(办公)地址:指单位实际办公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经营与办公地址不同的以办公地址为主,为必录项。

6.邮政编码:指单位经营(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7.工商登记执照信息(1)执照种类(代码项):按工商执照的类别选择填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营业执照6合伙企业营业执照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7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营业执照9其它(2)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工商注册地址:按工商执照的内容填写,若单位类别为“企业”时,工商注册地址为必录项。

8.批准成立信息:不属于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必录项。

应按照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进行填写,其包括批准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

9.单位缴费业务与支付业务经办人的姓名、所在部门、联系电话:如实填写,为必录项。

10.单位类型(代码项):是指按国家或地方标准进行的分类。

按工商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单位性质填写,为必录项。

10 企业80社会保险代理处(单位不能填)20事业(单位不能填) 81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21全额事业82职业介绍服务中心22差额事业83人才交流中心23自收自支事业89其他社会保险代理处30机关90其它(单位不能填)40社会团体91乡镇企业50民办非企业单位92城镇集体60城镇个体工商户9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70再就业服务中心94基金会11.单位类别(代码项):是指按地方标准进行的分类,按工商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单位性质填写,为必录项。

办理公共停车场备案登记换证所需材料

办理公共停车场备案登记换证所需材料

办理公共停车场备案换证一、停车场换证所需材料:1、填写公共停车场备案登记换证申请表(附件1)。

2、公共停车场备案证(原件)。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要含有“机动车停车服务”项目)。

4、停车场权属证明(自有产权停车场需提供产权证明材料,受委托经营停车场另需提供委托经营材料原件协议或合同)。

5、安全承诺书、服务承诺书(附件2、3)。

6、停车场车位平面示意图。

7、公共停车场配建设施说明材料(产权(经营)单位积极落实充电设施建设主体责任,按照不低于10%车位比例配建公用充电设施,并确定电动汽车充电专用泊车位,未安装列入计划)。

8、公共停车场配备2%无障碍车位。

9、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情况说明。

二、注意事项:公共停车场备案登记换证日期为:2019年12月1日——2020年2月29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公共停车场备案手续,超出时间范围内未办理停车场经营单位视为作废,按新增停车场备案材料来进行办理。

所有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有特殊说明的除外),一律用A4纸,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红)。

办理地址: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号,联系电话:63441834附件:附件1:公共停车场备案登记换证申请表附件2:安全承诺书附件3:服务承诺书丰台区公共停车场备案登记换证申请表附件2:安全承诺书本单位申请从事机动车停车场经营活动,在此向停车场管理部门郑重承诺: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停车场(库)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依法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如有违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认真抓好停车场消防安全。

一是引导车辆按照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压消防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二是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三是停车库内不准人员留宿,不准用易燃材料搭建设设施;四是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机动车在停车场、停车库停放;严禁在停车场(库)内加油、修车,吸烟以及动用明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易助燃的物品等。

北京市市政管委会关于对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进行登记备案的通告

北京市市政管委会关于对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进行登记备案的通告

北京市市政管委会关于对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进行登记备案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2.04.11•【字号】通告2002年第1号•【施行日期】200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北京市市政管委会关于对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进行登记备案的通告(通告2002年第1号)为加强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管理,依照《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75号令),现将全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登记备案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市经营性停车场的经营企业(包括路外公共停车场、临时占道停车场和居住区停车场)到以下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一)市管道路临时占道停车场(包括利用公共场地停车场和立交桥下停车场)的经营企业到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二)区、县管道路临时占道停车场(包括利用公共场地停车场和立交桥下停车场)、路外公共停车场(包括公共建筑停车场和专业停车楼、停车库)和居住区停车场(包括学校等大院对外开放的停车场)的经营企业,到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

二、现有停车场的经营企业应自2002年4月22日至6月30日到上述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取得由市、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表》。

三、新建停车场通过竣工验收后,经营企业应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四、自2002年7月1日起,对不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而继续经营活动的停车场经营企业,将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市、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停车设施管理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二00二年四月十一日附件:市、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停车设施管理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单位管理部门地址联系电话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停车设施管理处西城区西单北大街80号66078271东城区市政管委市政设施管理办公室东城区美术馆后街西扬威胡同甲1号64006056西城区市政管委市政管理科西城区东京畿道10号66081853崇文区市政管委综合管理科崇文区龙潭路9号67195956-8111宣武区市政管委整治办公室宣武区黑窑厂街20号63558693朝阳区市政管委行政审批科朝阳区松榆里38号楼67325742海淀区市政管委公用科海淀区海淀南路榆树林1号62546599丰台区市政管委市政工程管理科丰台区文体路2号63812031石景山区市政管委综治办公室石景山区杨庄东路9号68874239平谷区市政管委城市管理科平谷区府前大街甲32号69963036门头沟区市政管委市容环境管理科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8号69845403密云县市政管委执法监察科密云县鼓楼北大街76号69043408通州区市政管委市政公用科通州区西海子西街12号69552122大兴区市政管委停车设施管理办公室大兴区黄村镇兴丰北大街环岛西侧兴华园69295331怀柔区市政管委综治办公室怀柔区兴怀大街18号69659947昌平区市政管委城市管理科昌平区城区镇南环路69741051延庆县市政管委规划管理科延庆县东外大街34号69102404顺义区市政管委市政设施管理科顺义区府前东街10号81492867房山区市政管委市容环境管理科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1号89351425。

服务外包合同协议情况登记表

服务外包合同协议情况登记表

服务外包合同协议情况登记表表号:服务外包统企业2表表机关:商务部准机关:国家统计局准文号:国统制[2007]21号填报单位名称: 2 0 0 年月有效期至:2009年4月1日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 年月日填表说明:一、合同情况(一)名称:分别填写合同的中英文名称。

(二)合同号:填写服务外包合同的合同号。

(三)进/出口:中方企业承接外方企业发包的为服务外包出口,中方企业向外方企业发包的为服务外包进口;中方企业向外方企业销售软件的为软件出口,中方企业向外方企业购买软件的为软件进口。

(四)签字日期:以“YYYY年MM月DD日”的格式填写合同签字日期。

(五)合同期限:以“月”为单位填写合同期限,未规定合同期限的填“无”。

(六)行业类别代码、名称(大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划分的大类行业代码、名称填写。

(七)合同原币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填写合同原币价格,并标明原币的币种。

(八)折美元:以“万元”为单位将合同原币价格折算为美元,汇率由企业选择当日汇率。

(九)合同内容:填写合同标的主要内容。

二、合同类别(在相应的合同类别前打勾,不可复选)(一)软件产品:共分为系统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三类。

(二)信息技术外包:1.系统操作服务:包括银行数据、信用卡数据、各类保险数据、保险理赔数据、医疗/体检数据、税务数据、法律数据等数据(包括信息)的处理及整合。

2.系统应用服务:信息工程及流程设计、管理信息系统服务、远程维护等。

3.基础技术服务:承接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设计、基础技术或基础管理平台整合或管理整合等IT外包。

(三)业务流程外包:1.企业内部管理服务:指为客户企业提供企业各类内部管理服务,包括后台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工资福利服务、会计服务、财务中心、数据中心及其他内部管理服务等。

2.企业业务运作服务:指为客户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销售及批发服务、产品售后服务(售后电话指导、维修服务)及其他业务流程环节的服务等。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单位纳税人)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单位纳税人)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一式两份,分别送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留存):1。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

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4。

公司章程复印件(“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和“外国企业”不需要提供此项);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外资企业除外)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贴在登记表上)、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7、股东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身份证(个人股东)复印件;(外资除外)8。

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9.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10。

有关机构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及有关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国有企业、集体经济、事业单位提供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分支机构提供总机构批准其设立的文件及是否为独立核算的有关文书,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外经贸委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11、“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和“外国企业”还应提供境外总机构的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首席代表工作证、首席代表授权书、个人简历。

公司用车登记表

公司用车登记表

公司用车登记表司机姓名:车辆牌号:出车日期:公司用车登记表司机姓名:车辆牌号:出车日期:公司用车协议因乙方需要借用车辆,现向甲方借用北汽电动汽车EV160,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将车牌号为:电动汽车车借给乙方使用,该车性能良好,手续齐全。

2.甲方提供性能良好、手续齐全的车辆给乙方使用,在乙方使用期间,甲方不得随意用车,如用须征得乙方同意。

乙方需保证驾驶该车辆者有驾驶资格。

3.乙方在使用该车期间遵守交通法规,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违章、罚款、扣车、安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该借用车辆期间,须确保车辆安全,如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发生事故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以及所属保险公司报案,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乙方并要承担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及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部分及其它费用,如保险公司不受理此案则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由本案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的费用。

5.借用的车辆只能由乙方正常使用,不得用于或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严禁酒后驾驶、不得将借用车辆转借他人、不得将该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正当使用的一切后果由其负担并承担相关损失。

6.乙方在借用车辆期间,应妥善保管车辆及一切证件、牌照。

如被盗、丢失,乙方应补办。

7.严禁从事营运或违法活动,因乙方的非法行为造成甲方车辆被扣的,所造成的经济责任及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借出方:借用方:年月日年月日公司用车协议因乙方需要借用车辆,现向甲方借用北汽电动汽车EV160,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2.甲方将车牌号为:电动汽车车借给乙方使用,该车性能良好,手续齐全。

2.甲方提供性能良好、手续齐全的车辆给乙方使用,在乙方使用期间,甲方不得随意用车,如用须征得乙方同意。

乙方需保证驾驶该车辆者有驾驶资格。

3.乙方在使用该车期间遵守交通法规,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违章、罚款、扣车、安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公务车使用登记表

公务车使用登记表
400100
400200
100
9:30
11:30
2
合计
200
4
平均数
100
2
说明:1、此表由登记管理人员在每次公务车辆使用时填写。每月、每季度填写登记表报局党政办备案,报送时间为次月5日前,本单位同时存档。
2、使用公务车辆时因工作需要无法停放单位的,须在“备注”栏内注明事由,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审批人签名”栏内签名。
公务车使用登记表
(2021年月日——2021年月日)
填报单位:车牌:填报人:上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用车人
出车时间
出车事由
出车路线
使用公里数
时间
审批人签名
备注
出车
回程
出行里程数
出车
回程
出行 时间

1
张一
20210106
土地巡查
400000
400100
100
9:3011Βιβλιοθήκη 3022张一
20210107
土地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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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说明:停车场产权人证明材料指规划批准文件和产权证等;停车场类型指路侧占道、单位大院、立交桥下、公建配建、路外公共、居住区。备注中填写看现场情况等。此表一式两份。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备案登记年检表
申办人(盖章)
受理证明书号
停车场名称
备案登记号
停车场地址
停车场类型
车位数
规划车位数 实际车位数
地面非机械式 地面械式
地下非机械式 地下机械式
停车楼非机械式 停车楼机械式
停车场产权人及其证明材料
经营企业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税务登记证号
停车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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