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大学预算预备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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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专项经费预算和管理规定

大学专项经费预算和管理规定

大学专项经费预算和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完善“分类预算,分级管理,规划引导,绩效约束”的经费分配机制,更好地保障学校发展战略的实施,依据《大学委员会大学关于深化与完善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2年)》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专项经费界定本规定的专项经费是指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安排的、除正常维持经费以外,由学校立项指定用途和绩效要求的经费。

学校立项是指已经纳入各职能部门项目库,并经规定申报程序后获准由上级财政专项资助或学校自有资金资助。

专项经费内容包括人才引进及师资培养、教学质量工程、学科建设与发展项目、科学研究中心、专项维修及公共管理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校园信息化建设等。

第二条申报程序专项经费申报工作,由学校职能部门根据学校子规划要求牵头组织。

其基本程序为:第一步,学院(或部门)申报项目→职能部门审核和论证→纳入职能部门项目库;第二步,职能部门从项目库中提取年度建设项目→提交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建议列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或申报上级财政专项。

第三步,年度财务预算建议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议→提交校党委会→学校资金立项。

申报上级财政专项→财政专项立项。

第四步,职能部门和学校计财处设立项目管理账户→学院(或部门)按项目计划任务书执行→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学校审定绩效考核结果。

第三条专项的立项学校各职能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的要求和实施进度计划,在每年第四季度组织对次年专项经费的申报。

项目申报书应对建设目标、建设期限、执行进度、考核指标等内容作明确的表述,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有协议规定期限的项目,按协议规定期限执行。

职能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和论证,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予以建设立项,并增加到建设项目库内。

项目库项目应在校内网公开。

每年申请下年学校预算立项的项目,原则上应该从项目库项目内产生。

第四条专项申报的组织专项的申报按下表的规定组织。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民主理财,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下面给大家分享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欢迎借鉴!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1一、预算管理的内容学院预算指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支出计划,在每年开始前编制,预算的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学院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学院所有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及其他收入都要纳入学院的收入预算。

学院的所有支出,包括学院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学院发展支出等必须纳入学院的支出预算。

学院实行《部门预算》与《学院内部管理预算》相结合,首先根据学院教育事业及发展情况,编制《学院内部管理预算》,然后再将其转化为上报上级的“一上”《部门预算》,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上报上级“二上”《部门预算》为依据,再细化编制《学院内部管理预算》,依据其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二、预算管理机构学院成立预算管理领导小组。

院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委员由学院副院级领导组成。

在学院财务处设预算管理办公室,财务处长兼办公室主任,成员为财务处有关会计。

预算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预算方案、各预算管理责任中心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定,并对预算执行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为保证预算的执行,落实预算管理的责任,学院确定预算管理责任中心,对预算的执行负责。

根据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学院规模,学院预算实行“院长统一领导,资金分块管理”的管理模式,为此,学院划分为:院级预算管理责任中心,由院长负责,对学院全部收入、支出进行管理,并对学院资金进行分块分工管理。

教学管理责任中心,由教学院长负责分块的教学资金的收支管理。

学生管理责任中心,由党委副书记负责划块的学生支出、学费收入的管理。

后勤工作、招生就业、学院发展责任中心,由学院后勤招生就业副院长负责分块资金的管理。

党务工作及宣传责任中心,由党委书记负责分块的资金管理。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办法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办法

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方法为加强对学校经费的使用和,加强民主理财,应制定标准的学校经费预算管理。

下面为大家了有关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一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经费管理,坚持民主理财,做到校内财务公开。

第二条、预算编制的原那么:统筹安排,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略有节余。

首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教育、教学、科研的需要,注意重点工程经费的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的开支。

第三条、经费预算方案的制定程序:报账员每10月份对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核算,对下年度收支情况认真匡算,制定综合财务预算方案草案,提出经费安排的初步意见,提交校长审阅和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

其预算执行情况,由报账员定期向校长汇报。

第四条、经费管理方法:量入为出,指标分解,分片使用,统一管理。

一、全校人员经费(包括工资、其他补助),由校长按国家政策和学校的有关决定确定,通知报账员执行。

由报账员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

二、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根据年度方案由学校统筹管理,并加强催促,严格控制支出在限额范围之内。

三、学校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人,要从严从紧把好经费开支关口,力求用有限的经费办更多的实事,产生更大的办学效益第五条、经费使用规定及审批程序:一、在县教育局下达会计年度预算经费指标之前,学校只能作维持正常运转的日常费用开支。

二、每年十一月底,由报账员提出《学校统筹经费管理方案》和《部门经费分配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

报账员要根据年度预算方案统筹管理公务费、业务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经费的有效使用。

三、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上级部门下达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四、各项费用开支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本着节约的原那么掌握使用。

如有违反制度者,报账员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五、不在预算经费方案安排内的开支,由报账员(或相关人员)写出专项报告,报校长特批。

最新整理学校(大学)预算管理办法.docx

最新整理学校(大学)预算管理办法.docx

最新整理学校(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预算管理行为,充分发挥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科学配置办学资源,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预算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权结合、收支平衡”的总原则。

第三条学校预算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收入;科学合理地安排学校年度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办法和制度等。

第二章预算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预算由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其对预算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二)审查、批准学校关于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三)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四)审议、批准学校预算建议草案;(五)监督预算执行,审议、批准预算执行中的调整方案;(六)审查、批准学校的决算报告。

第五条计财处作为学校预算的专职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监督工作等,其主要职责为:(一)收集资料,分析往年预算执行情况,对学校各单位提出的明细预算建议案进行审核,并汇总编制预算草案;(二)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编报学校预算建议草案;(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预算批复意见,编制校内预算,并按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把学校的预算分解到各有关责任单位,实施责任预算管理;(四)审批各责任单位具体预算方案;(五)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具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报预算调整建议;(六)根据校长办公会的决议,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年度预算;(七)监督学校各项预算的执行,督促各预算收入单位和缴款单位完成收缴任务,汇总、通报收缴情况,监督各责任单位管好用好资金,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准确、及时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建立预算执行预警系统,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八)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九)年终全面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准确及时地编报年终决算。

学校大学预算管理办法

学校大学预算管理办法

学校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前言学校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大学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方面的工作,保障国家教育体系的财务稳健运行,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和管理需求。

编制预算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1.收支平衡原则:预算的收入和支出要平衡,避免财政赤字。

2.科学合理原则:预算编制要准确反映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实际需求,做到合理、科学、有效。

3.统筹兼顾原则:预算编制要兼顾校内各项工作需要,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分配资源。

4.公开透明原则:预算编制要公开透明,做到全员参与,公开公正,避免信息不对称。

预算编制的程序1.收集资料:财务部门应向各部门和学院收集经费需求资料,并对各项经费需求进行审核和核实。

2.初步编制:财务部门根据学校经费需求和收支情况,进行初步编制。

3.汇总报送:财务部门将初步编制的预算方案,报送学校有关部门审定。

4.修改完善:有关部门应在初步编制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核。

5.最终编制:经过各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反复修改和审定,最终编制预算方案。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的基本原则1.执行紧缩原则:坚决执行收支平衡的原则,杜绝浪费和奢靡。

2.执行计划原则:按照预算计划实施资金支付和项目实施,不得超出计划、超出预算。

3.执行公开透明原则:财务部门应及时公开预算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预算执行的程序1.资金申请:各部门和学院应在预算执行期限内,向财务部门申请资金。

2.审核批准:财务部门对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审批后批准发放。

3.执行支付:财务部门在预算执行期限内,按照预算计划进行资金支付。

4.报告公开:财务部门应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预算监督预算监督的基本原则1.法制监督原则: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进行监督,杜绝违规行为。

2.内部监督原则:各部门和学院应当按照预算计划执行,避免超支、浪费。

3.社会监督原则:各界人士应当积极参与预算监督,加强舆论监督力度。

预算监督的程序1.内部监督: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内部审核,发现预算超支问题应及时纠正。

预算追加和调整管理办法

预算追加和调整管理办法

预算追加和调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预算管理,规范预算追加和调整行为,明确预算追加和调整规定,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AA财经大学财务制度(修订)》、《AA财经大学预算管理办法(试行)》、《AA财经大学专项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和《AA财经大学预算委员会章程(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预算,是指学校编制的校内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校内年度基本经费预算、专项建设经费预算、实行“上缴制”办学单位(项目)留用经费预算、办班创收留用经费预算。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预算追加,是指因预算执行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原安排预算不足需追加预算的;或原来未计划开展相关工作而未安排预算,现在必须执行确需新增预算的情况。

包括由学校预备费中安排、不引起学校收支预算总额变动的预算追加和需要寻求新的资金来源、引起学校收支预算总额增加的预算追加。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预算调整,是指因预算执行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需对原安排预算进行调整的情况,包括预算调减、预算合并、预算分拆、预算划转等情况。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校内各教学和科研单位、教辅和机关部门、后勤服务部门(以下简称“校内预算单位”)。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校属企业不执行本办法。

第六条预算追加和调整的总原则是:从严控制、专项论证、分类审批、绩效引导。

第七条学校或校内各单位争取到的未指定用途、或虽指定用途但已在校内预算中安排的项目经费,均由学校统筹安排和使用,不再单独追加预算。

对校内预算未安排但指定用途的项目经费,报经学校预算委员会批准后办理。

第二章预算追加的条件、审批程序和答复时限第八条预算追加的条件校内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预算,当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可向学校提出预算追加申请。

因单位(部门)失误、疏忽等主观原因需要追加预算的,一般不予受理。

(一)国家或我省上级相关部门因学校发展需要,要求当年必须新增投入的项目;或因政策要求(或变化)需要进行新投入的项目。

预算法 预备费动用方案

预算法 预备费动用方案

预算法预备费动用方案1. 方案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为预算法预备费的动用提供一个全面的解决方案,以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和效率。

通过明确预备费的目标、制定实施步骤和预期结果,能够有效地管理和控制预算法预备费的使用,以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质量和效率。

2. 实施步骤2.1 明确预备费的目标在制定预算法预备费动用方案之前,首先需要明确预备费的目标。

预备费是为了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而设立的一项资金储备,用于应对突发情况、应急需求或预算执行中的调整。

明确预备费的目标有助于确定预备费的规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

2.2 确定预备费的规模根据预算执行的特点和需求,结合历史数据和经验,确定预备费的规模。

预备费的规模应该合理、充足,既能够应对突发情况,又不会浪费资金。

可以根据预算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具体金额来确定预备费的规模。

2.3 制定预备费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明确预备费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以确保预备费的动用符合预算法的规定和要求。

预备费的使用范围可以包括应急采购、临时调整、项目变更等,使用方式可以包括调整预算分配、补充资金缺口、提前支付等。

2.4 设立预备费管理机制建立预备费管理机制,包括预备费的申请、审批和使用流程,以及预备费的监督和风险控制机制。

预备费的申请应该经过合理的程序和审核,审批人员应该具有相应的权责和专业能力。

同时,需要建立预备费的使用台账和报账制度,确保预备费的使用记录和资金流向清晰可查。

2.5 加强预备费的监督和控制加强对预备费的监督和控制,确保预备费的使用符合预算法的规定和要求。

可以通过定期审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式,对预备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同时,建立预算执行的绩效评估机制,对预备费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2.6 定期评估和调整方案定期评估和调整预备费动用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对预备费的规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进行调整和改进。

评估可以根据预算执行的情况、资金需求的变化和突发事件的发生等因素进行,以确保预备费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大学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大学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大学经费开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日常经费管理,达到控制部门预算指标,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的目标,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项经费开支范畴是指预算安排的所有经费开支,如现金、支票、日常运行经费、日常劳务性支出经费、暂付款、固定资产、材料、科研经费和专项经费的请领、使用、审批和报销等过程的规定。

第三条各部门所有经费开支要按照当年下达的预算方案,按照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统筹安排、确保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执行,不列赤字。

第四条各项经费开支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即各部门主管经费领导(以下简称部门领导)对本部门发生的经费支出进行审批并签字,财务处负责监督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对于超出预算限额的各项支出,将不予办理。

第二章现金、支票第五条各部门需要领用支票或支取现金,均需首先领取支票或现金借款单,写明日期、借款人姓名、所在部门、资金用途等相关内容,并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领用。

第六条凡需要一次性支取现金在¥3000元以上者,须在用款日前两天向财务处预约。

第七条各部门领用转帐支票须在15天之内归还,如不能按时归还又无说明特殊原因的,将暂停该部门领用支票。

第八条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对库存现金限额管理的规定,凡财务处通知各部门领取的款项,无特殊原因,须当日领走。

第九条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一次性经费支出在¥1000元以内,可持发票到财务处直接报销现金。

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领用转帐支票。

第十条我校采用委托收款方式结算的燃气费、水电费、电话费等公用经费,各相关职能部门对于每次托收金额须予以确认、登记,并建立备查帐。

若发现金额有误,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与收费单位协调处理。

第三章日常运行经费第十一条日常运行经费是指为维持学校各项活动正常运行,按照预算安排,划分到各部门预算指标管理范畴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就业补助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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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大学预算预备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预算预备费的使用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增强学校财务的总体调控能力,解决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预见与突发性事件引起的项目经费开支,学校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额的经费,设立预算预备费。

第三条预算预备费额度,由预算委员会根据学校年度的财力状况在预算草案中提出建议,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

第四条预算预备费是学校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主要用于本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发生的、没有在当年预算中安排,而且又是学校事业发展必须的各类临时性、应急性、突发性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

第五条校内各预算单位的下列开支项目不能申请使用预算预备费:
(一)应列入学校年度预算,但由于预算单位自身原因未报、漏报者;
(二)事先未经学校同意,擅自承诺或约定的支出;
(三)因管理不善而增加的超预算支出。

第六条预算预备费的申请:
(一)学院(系)申请预算预备费,由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研究所申请预算预备费,由所务会议研究确定;部(处)申请预算预备费,由部(处)务会议研究确定。

预算预备费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详实的经费预算及测算依据。

(二)学院(系)、研究所的申请,需经联系校领导签字审批、计划财务处会签,然后报校长办公室;部(处)的申请,需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审批、计划财务处会签,然后报校长办公室。

第七条预算预备费的审批。

校长办公室汇总预算预备费的申请,及时提请学校有关会议审批。

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第八条预算预备费的支出管理。

批准使用的预算预备费原则上不能直接列支,需由计划财务处下拨到各项目管理或实施单位的经费户上单独核算,由项目管理或实施单位按照申请时的用途据实列支,不得随意更改用途。

在实际使用时,应遵守学校有关财务制度、报销规定。

项目结束后结余经费收回学校统筹。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工作由预算委员会负责。

《AA大学校长预备费管理办法》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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