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文件管理制度.doc

合集下载

机关文件归档管理制度

机关文件归档管理制度

机关文件归档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现代机关事务的复杂化和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机关文件的数量和种类也日益增多。

为了保证机关文件的有效管理和利用,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关文件归档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文件归档管理的重要性1. 整理机关工作机关文件是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归档能够按时间和主题分类整理文件,方便查阅和检索,提高机关工作的整体效率。

2. 提高信息共享机关文件涉及到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通过归档管理制度,可以将文件按照主题进行整理,方便相关部门查阅和利用,加快信息传递和共享的速度。

3. 保留机关历史机关文件是机关办公历史的重要见证,通过归档管理制度,可以保存机关工作的演变和历史信息,为机关的发展提供参考。

三、机关文件归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归档分类按照文件的性质和内容,制定合理的分类标准,将文件按照时间和主题进行分类归档,确保归档的有序性和系统化。

2. 归档流程明确机关文件归档的流程和责任人,包括文件的整理、登记、分类、编号等环节,并设立相应的归档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每一份文件都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归档。

3. 归档标识为每一个归档的文件设置明确的标识,包括文件名称、归档日期、归档编号等信息,以便于日后的查阅和检索。

4. 文件保管明确文件的保管责任人和保管期限,根据文件的重要性和保密性进行合理的保管措施,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 文件查阅和借阅建立合理的文件查阅和借阅制度,明确查阅和借阅的程序和权限,确保文件的合规性和机密性。

四、机关文件归档管理制度的执行1. 培训和宣传定期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文件归档管理制度的培训,增强他们的文件归档管理意识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2. 督促和监督建立健全的督促和监督机制,对文件归档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3. 不断完善根据实践和需求,及时对机关文件归档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始终符合机关工作的实际需求。

机关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机关文件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文件档案管理。

2. 档案管理范围包括:(1)机关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决议、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件、纪要等文件材料;(2)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年度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工作要点、业务报表、统计报表等;(3)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合同、协议、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法律文件;(4)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设备、物资、资金等账目、凭证、报表等;(5)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荣誉证书、奖状、锦旗等;(6)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1)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范围,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文件、资料。

(2)收集档案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保密。

2. 档案整理(1)档案整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档案整理包括以下内容:①分类:根据档案内容、形式、用途等,将档案分为不同类别,如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实物档案等。

②编号: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编号应具有唯一性、连续性。

③编目: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类别、形成时间、页数、保管期限等。

④装订:将档案按照编号顺序装订成册,装订时应注意档案的整洁、牢固。

3. 档案保管(1)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于利用”的原则。

(2)档案保管包括以下内容:①档案库房: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设施。

②档案存放:按照档案类别、编号、保管期限等要求,将档案存放在相应的位置。

③档案调阅:档案调阅应办理调阅手续,并做好登记。

4.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保密”的原则。

(2)档案利用包括以下内容:①查阅:单位和个人因工作需要,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查阅档案。

机关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机关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机关文件收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文件的收发管理工作,提高办公效率,便于信息的传达和记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的所有文件的收发管理工作,包括各类文件的起草、审核、签发、分发、传阅和归档等环节。

第三条机关文件的收发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并贯彻“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公开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机关文件的收发管理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文件的合法、合规和有效性。

第五条机关文件的收发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信息保密和安全管理,确保文件的机密性。

第二章收发流程第六条机关文件的收发流程包括文件的起草、审核、签发、分发、传阅和归档等环节。

第七条文件的起草由相关部门负责,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规定进行,明确内容、格式、颜色、编号等。

第八条文件的审核由主管领导或专门审核人员进行,应当对文件的内容、格式、逻辑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

第九条文件的签发由主管领导或授权人员进行,应当在文件上签署姓名、职务,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

第十条文件的分发由文件分发人员进行,应当根据文件的内容和需要进行适当的分发,确保及时传达。

第十一条文件的传阅由有关人员进行,应当及时转交,尽快完成传阅,并做好传阅记录。

第十二条文件的归档由归档人员进行,应当根据文件的存档周期和要求进行归档,并做好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文件管理第十三条机关文件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文件的合规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文件的存档应当根据文件的重要性和存档周期进行分类存档,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文件的保管应当建立健全保管制度,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文件的检索应当建立健全检索制度,确保文件的快速检索和使用。

第十七条文件的销毁应当根据文件的存档周期和要求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机关文件收发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确保文件的合规和有效性。

第十九条相关部门应当对文件的收发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机关单位公文 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公文 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公文管理制度为加强机关单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机关单位组织结构1. 机关单位组织结构应合理,包括领导班子和各部门、科室等单位,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责。

2. 领导班子应由正职领导和副职领导组成,明确各领导的职责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协调工作。

3. 各部门、科室等单位应根据具体业务范围设立,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和权限,相互配合,协同作战。

二、机关单位工作流程1. 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工作程序等,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工作流程应符合机关单位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适应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

3. 各部门负责人应监督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做出调整,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三、机关单位人事管理1. 机关单位应建立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招聘、考核、晋升、奖惩等方面,确保人事工作的公平公正。

2. 人事管理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具体政策,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 人事管理应定期评估,及时调整,解决人事管理中的问题,确保机关单位人事工作的稳定性。

四、机关单位财务管理1. 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保证财务安全。

2. 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做到公开透明,防止财务风险。

3. 财务管理应加强内部控制,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

五、机关单位信息管理1. 机关单位应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的获取、保护和利用,保护信息安全。

2. 信息管理应合理规划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化水平。

3. 信息管理应保护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维护信息安全。

六、机关单位纪律要求1. 机关单位应建立严格的纪律要求,包括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提高员工的自律性。

2. 纪律要求应明确,公开,监督执行,做到严格执法,公平司法。

3. 纪律要求应适度灵活,根据不同部门的实际情况做出差异化管理,提高纪律检查的针对性。

机关文件登记管理制度规定

机关文件登记管理制度规定

机关文件登记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文件的管理,提高办公效率,保障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机关文件登记管理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机关文件登记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范、信息共享、便于查询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属于机关领导。

第五条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机关文件的保密规定,确保文件的安全性。

第六条机关文件登记管理工作涉及内容的解释权属于机关负责人。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文件登记管理职责,确保文件的及时、准确处理。

第八条机关文件登记管理工作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文件的登记管理第九条机关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

第十条机关文件应当按照业务分类原则进行登记,确保文件的清晰性。

第十一条机关文件的登记应当明确文件的标题、发文单位、发文日期、编号等基本信息。

第十二条机关文件为纸质文件的,应当依照规定进行装订,标明文件编号和密级。

第十三条机关文件为电子文件的,应当建立清晰的文件目录结构,标明文件的基本信息。

第十四条机关文件的登记应当在原件上进行,并在登记簿上进行同步记录,确保信息的一致性。

第十五条机关文件应当根据机关的业务特点进行规范的归档管理,确保文件的查找便捷。

第十六条机关文件的归档管理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确保文件的保存完整性。

第三章文件的借阅管理第十七条机关文件的借阅应当经过授权,借阅人应当填写借阅登记表,由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八条借阅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文件,不得随意更改、复制文件内容。

第十九条借阅人应当妥善保管借阅文件,不得私自转借或外传文件,确保文件的安全性。

第二十条借阅文件的内容涉及保密内容的,借阅人应当签署保密协议,承担保密责任。

第二十一条借阅文件的审批权属于机关主管领导,不得私自借阅文件。

第四章文件的销毁管理第二十二条机关文件应当按照文件保管的规定时间进行审查,到期后应当及时进行销毁处理。

机关公文管理制度(5篇)

机关公文管理制度(5篇)

机关公文管理制度一、办文:1、送政法委的公文(包括电报、传真)统一由办公室文书签收,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

按来文目的,公文分为办件和阅件,需政法委办理的来文,作为办件送有关领导及科室处理,不需要处理答复的,作为阅件,进行传阅。

属不符合行文规定或者不应由本委处理的文件,注明不予处理的原因,退还来文单位。

2、政法委阅件送达各相关领导、科室负责人传阅时,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送回办公室,本委办件要求在____个工作日内送回办公室归档,由办公室负责阅件和办件登记、保管工作。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留阅有关文件时,要向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或复印,个人不得截留存放文件。

3、文秘人员负责公文的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并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并做好文件收发、借用、阅办等登记工作,防止文件遗失。

二、发文程序:科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经办人拟文—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办公室核稿—办公室送有关领导签发(需会签的送有关领导会签)—文书编发登记文号—文印—拟稿人核对—复印—校对—盖印—分发—归档—立卷。

草拟、核稿和签发公文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公文打印要忠于原稿,不得随意改动,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校对工作,发现问题应经领导同意进行修改。

三、文件的审核、签发1、文件的审核。

以政法委名义行文的文件,在送领导签发前,应交办公室审核,办公室应对文稿的行文方式及文字格式等内容,根据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核阅、修改。

不符合行文原则的,由办公室退回主办科室重新拟稿,文稿内容涉及有关科室或部门,需要核稿的,应交有关科室核稿。

2、文件的签发。

机关公文管理制度(2)是指为机关公文的撰写、审批、发布、传输、存档等环节制定的一系列规定、程序和流程。

其目的是加强机关公文的管理和规范,提高机关公文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机关公文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以及便于信息的获取、交流和使用。

机关公文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机关公文的分类和命名规则:对机关公文根据内容、用途等进行分类,制定命名规则,确保公文名称精确明确,便于归档和查找。

机关文档的安全管理制度

机关文档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文档安全管理,确保文档安全、保密、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文档,包括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录音、录像、照片等。

第三条机关文档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文档安全;(二)分级分类,明确责任;(三)科学管理,提高效率;(四)保密工作,警钟长鸣。

第二章文档分类与分级第四条文档分类:(一)涉密文档:包括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二)内部文档:包括单位内部工作资料、会议纪要、内部通报等;(三)公共文档:包括公开发布的文件、资料、报表等。

第五条文档分级:(一)一级保密文档:涉及国家安全、利益,泄露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二)二级保密文档:涉及单位重要秘密,泄露可能造成较大后果的;(三)三级保密文档:涉及单位一般秘密,泄露可能造成一定后果的;(四)非保密文档:不涉及国家秘密、单位秘密的。

第三章文档管理职责第六条文档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制定文档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文档安全管理工作;(二)负责对文档进行分类、分级,制定保密措施;(三)负责文档的收集、整理、归档、销毁等工作;(四)负责对文档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五)负责对文档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文档管理人员职责:(一)严格执行文档管理制度,确保文档安全;(二)负责文档的收集、整理、归档、销毁等工作;(三)负责对文档进行分类、分级,制定保密措施;(四)负责对文档安全事件进行调查、报告;(五)接受文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文档保密措施第八条涉密文档保密措施:(一)对涉密文档实行专人管理,设置专门的保密室;(二)对涉密文档进行加密、脱密处理;(三)对涉密文档的借阅、复制、传递等环节进行严格审批;(四)对涉密文档的销毁进行登记、监督。

第九条非涉密文档保密措施:(一)对非涉密文档进行分类、分级,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二)对非涉密文档的借阅、复制、传递等环节进行登记;(三)对非涉密文档的销毁进行登记、监督。

机关资料管理制度

机关资料管理制度

机关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机关资料管理工作,保障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办公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资料管理工作,包括文件、档案、电子文档、信息资料等的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

第三条机关资料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保管、合理利用、严格管理、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机关应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机关应当加强对员工的资料管理规范的培训,提高各级干部和员工的资料管理素养,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六条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对电子文档的管理和利用。

第七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资料安全保密制度,切实保护国家机关的资料安全。

第八条机关应当定期开展资料安全检查和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资料管理中的问题。

第九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资料管理考核制度,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第二章文件资料管理第十条文件是机关工作中的主要记录和交流工具,机关应当严格遵守《文件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规范文件的起草、审批、印发和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文件应当按照机关的文件管理档案目录进行分类、整理、编号、归档,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第十二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文件审批制度,规范文件的审批流程,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机关应当及时鉴定和处理无效文件,对于无效文件应当依照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四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文件传递、交换、传真和电子信函等工作流程,保障文件的及时传达和交换。

第十五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文件保密管理制度,保证敏感文件的安全保密。

第十六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文件利用管理制度,规范文件的利用和借阅流程,确保文件的合理利用。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十七条档案是机关工作记录的重要载体,机关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的整理、保存和利用。

第十八条档案应当按照机关的档案分类标准进行整理和归档,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第十九条机关应当建立档案盒号和档案目录,便于查阅和管理档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关文件管理制度为加强局机关公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机关公文发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文处理(一)发文审批程序。

1.使用XX报、XX专报、XX党组等文号的公文和报送市领导的简报材料,处室(支队)草拟——办公室初审和复审——分管领导审签——局长签发——机要室编号——处室(支队)印发。

2.使用XX发、XX办、成明电、XX函等文号的公文和XX工作简报,处室(支队)草拟——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签(分管领导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呈局长签发)——机要室编号——处室(支队)印发。

3.使用XX机委、XX审、XX团等文号的文件,相关处室草拟——分管领导审签——相关处室编号——相关处室印发。

4.业务性报表、资料、不编文号的文字材料以及拟以市级协调机构名义印发的文件,处室(支队)草拟——分管领导审签——处室(支队)印发。

5.政务信息,处室(支队)草拟——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签(分管领导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呈局长签发)——办公室报送。

6.空白资料、表格、文书等印刷,处室(支队)草拟——分管领导审签——处室(支队)印发。

(二)发文审核职责分工。

1.公文起草处室(支队)负责把好公文法律法规政策关、程序关和内容关。

(1)严格审核办文要素。

一是审核办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与当前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保持一致。

二是审核公文结构是否合理,表述是否严谨,逻辑关系是否自相矛盾。

三是审核文件引用是否规范,引用文件标题、文号等要素应准确无误,且不得引用失效文件,主动公开文件中不得引用会议纪要、内部管理规定等非公开文件,非涉密文件不得引用涉密文件。

四是审核公文是否需要按照规定履行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公示等程序,是否按要求落实了。

(2)加强公文的保密审查。

严格执行定密管理制度,按照承办——审核——批准三个环节定密,各处室具体承办人拟定密级、保密期限,确定印送范围和数量,处长(支队长)严格审核,分管局领导进行定密审批。

(3)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属性。

各处室根据公文的内容,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保密审查要求,确定公开属性。

属于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公文应写明理由,表述充分。

2.办公室负责把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关、文风关、语言文字关和体例格式关。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

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应标注有效期,有效期不超过5年,暂行、试行文件有效期不超过2年。

(2)严格按要求控制发文。

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和会议的实施意见》(XX办﹝2012﹞XX 号),切实做好限额发文工作,减少不必要文件的印发。

(3)认真落实严而又严、细而又细的要求。

仔细审查语言文字、公文标题、单位简称、印送范围、印发时间等要素,力求文件精简准确,不出现差、漏、错等情况。

(4)切实提高公文规范化处理水平。

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规定的体例格式要求进行审核。

(三)其他要求。

局领导签发后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印发文件。

公文正式印制后,主办处室应组织人员对文件全文进行交叉审读后进行发送,确保准确无误。

上行文须送办公室进行审读后发送。

公文印发完毕后,由公文起草处室(支队)负责发送。

使用XX 报、XX专报、XX党组、XX发、XX办、成明电、XX函等文号的公文,由相关处室(支队)按照规定将公文的签发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收集齐全,交由机要室存档。

使用XX机委、XX审、XX团等文号的发文处室要以年度为限及时整理相关文档并于次年1月底前移交局档案室。

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二、收文处理所有收文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和管理。

收文办理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分办、承办、督办、办结、归档、等程序。

(一)签收。

机要室每天接收或下载公文,查看党政网、涉密网、XX厅办公平台等相关平台是否有上级交办公文;通过收发文件交换站、邮寄和传真的信函、邮件应及时签收、拆封、登记,交局办公室负责人阅签给局领导和各处室(支队)。

凡从上述渠道接收电子版公文后,作为正式公文先行办理;收到正式公文后,再将电子版公文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有关材料并入正式公文,继续办理或者归档。

(二)登记。

1.凡接收的公文,除写明“亲收”、“亲启”或署有个人姓名的信件由本人拆封外,统一由机要室签收、拆封。

2.机要室按发文机关分类登记,涉密文件按照相关规定在专门的密件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应注明密级、编号、份数、制作日期等信息;没有密级且属不须本局承办的阅知件、发给个人或无工作关系的抄件、或没有保存价值的公文,可不予登记;直送相关处室(支队)办理的公文,相关处室(支队)先签收后,即转机要室登记后再行办理。

(三)拟办、批办、分办。

签收的公文及简报等,一般应当在当日提出拟办意见,机要室根据局办公室负责人阅签意见,及时分送相关领导阅批或承办处室(支队)、承办人承办;紧急或有时间要求的公文随到随办,急件公文要及时通知承办人。

(四)承办。

机要室将领导阅批的公文,做好登记后及时转承办处室(支队)承办,要保证承办件及时办理,确保工作效率。

承办处室(支队)、承办人需要原件的,到机要室办理相关手续后借出,公文办理完毕及时存档。

承办处室(支队)收到承办件后及时进行确认,对不属于承办处室(支队)职责的应迅速与局办公室联系,经局办公室负责人确认后转其他处室(支队)承办,不得积压或自行转办;各承办处室(支队)要按办理时限要求将承办公文的办理情况报相关分管领导,并定期进行自查,防止漏办或延误工作。

公文涉及两个以上承办处室(支队)时,由主办处室(支队)负责牵头,相关处室(支队)密切配合,不得推诿。

(五)督办。

局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承办处室(支队)提出办理意见、落实或研究处理的批示件,由局办公室跟踪催办,承办处室(支队)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情况。

急件急办,领导明确签署时间要求的,以领导签批时限为准。

情况复杂的,承办处室(支队)应将办理情况及时报告领导。

涉及多个处室(支队)的,由主办处室(支队)牵头、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在规定工作日内报签批领导。

特殊情况的要向签批领导说明并报告办理进展情况,报告结果不得超过规定工作日或领导签批时限。

(六)办结。

凡请阅知的人员都已签字的,视为办理完毕。

(七)归档。

承办、阅办完的公文要及时退给机要室统一处理,由局办公室立卷归档(承办过程中形成的所有资料,原则按谁主办谁负责送归局办公室存档);承办件办结后,承办处室(支队)将办理结果和承办件一并送局办公室存档。

三、公文处理责任及考核各处室(支队)负责人为所发公文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拟稿人为具体责任人。

公文质量纳入年度机关目标绩效考评内容,根据《XX 市XX局关于印发XX市XX局公文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XX办〔2013〕XX号)进行考核。

机关公文管理制度一、上报、下发公文处理程序和规定(一)起草公文的基本要求:1、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同现行有关公文内容相衔接;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文种、格式使用正确;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准确,公文中汉字和标点符号的用法符合国家发布的标准,计量单位和数字用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2、公文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3、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二)各股室(大队、站)拟制公文,应由股室(大队、站)负责人审阅把关,然后按公文审批程序处理。

(三)公文审批程序:1、全局性工作、人事、财务方面公文,股室(大队、站)草拟—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发--局办公室编号、打印、盖章。

2、业务性公文,股室(大队、站)草拟--分管领导签发—局长签发--局办公室编号、打印、盖章。

3、空白或者下达执行的执法类文书,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或者法规股草拟—法规股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定签发--局办公室打印、盖章。

4、业务性报表、资料,股室(大队、站)草拟--相关分管领导审定签发--局办公室盖章。

(四)公文打印后,由公文拟稿人负责做好校对工作,公文印制必须做到准确、及时、规范、保密。

(五)公文寄发,原则上由公文起草股室(大队、站、)负责;需要在公文交换系统发文的,公文起草股室(大队、站、)负责提供受文单位名单,局办公室负责承办。

(六)公文印发完毕后,局办公室必须按照规定将公文的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收集齐全,进行立卷归档。

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二、收文处理程序和规定所有收文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和管理。

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办结、归档、销毁、保密等程序。

(一)签收局办公室文档管理人员每天接收或下载省、市、区及相关部门的公文;查看党政网、电子政务外网、市局网站等相关平台是否有交办公文;通过收发文件交换站、邮寄和传真的信函、邮件应及时拆封、签收,并注明签收时间。

(二)登记1、凡接收的公文,除写明“亲收”、“亲启”或署有个人姓名的信件由本人拆封外,统一由局办公室分管文档管理人员签收、拆封、登记、编号;特殊情况下,由局办公室文档管理人员或局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先行签收后转收件人员。

2、文档管理人员按发文机关分类登记,没有密级且属不须本局承办的阅知件、发给个人或无工作关系的抄件、或没有保存价值的公文,可不予登记;直送相关股室(大队、站)办理的公文,相关股室(大队、站)先签收后,即转局办公室登记后再行办理。

(三)承办文档管理人员应将登记后的公文交领导阅批,阅批后的公文及时转有关股室(大队、站)承办人承办,有关股室(大队、站)要保证承办件及时办理,确保工作效率。

承办股室(大队、站)、承办人需要原件的,到局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后借出,公文办理完毕及时存档;紧急或有时间要求的公文随到随办,急件公文要及时通知承办人。

承办股室(大队、站)承办人收到不属于本股室(大队、站)职责范围办理的公文事项,应迅速与局办公室联系,经相关分管领导确认后转其他股室(大队、站)承办,不得积压或自行转办;各承办股室(大队、站)要按办理时限要求将承办公文的办理情况报相关分管领导,并定期进行自查,防止漏办或延误工作。

公文涉及两个以上承办股室(大队、站)时,由主办股室(大队、站)负责牵头,相关股室(大队、站)密切配合不得推诿。

(四)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

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五)答复若需答复的公文,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

三、公文的撤销和废止公文的撤销和废止,由发文机关、上级机关或者权利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