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公安基础知识(笔记)

13.公安基础知识(笔记)
13.公安基础知识(笔记)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

主讲教师:黎明

授课时间:2017.12.02

粉笔公考·官方微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笔记)本章在招警大纲中的知识点

【解析】

1.本次课程和下节课程具有连贯性,一共会讲解八大块,按照在公安机关刑事诉讼中的办理案件的程序讲解,先立案,立案有问题会撤案;管辖部门涉及管辖,确定管理的机关、人之后,规定如何管理。老师会重点讲解关于刑事案件的现场查处,下节课会讲解侦查过程中的回避、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证据和刑事强制措施。

2.两次课程一共讲解八大块,本部分内容非常多,考查将近10-20分的题目,情景模拟分析题一定涉及刑事案件,一般题目有四问,前两问问刑法,之后问程序问题。

3.刑事诉讼涉及刑事案件的查处,我们只讲解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的查处,上岸之后再去研究其他题目。

第一节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一、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

【解析】

1.案件处理权利:

(1)从受案开始公安机关已经开始解决问题,但是立案是刑事诉讼的第一步,举报、控告、自首案件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按照管辖范围确定是否有犯罪事实,是否需要追究责任,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开端。

(2)侦查和预审:之前在新疆查获的一起盗窃案件中抓捕了一位满脸大胡子的15岁少年,对方不够刑事责任能力年龄,此时只能撤案。1997年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已经决定侦审合一,但是是部门侦查、预审合一,职权、职责、职能上预审还存在,主要为拘留、逮捕嫌疑人搜集证据,证据选取之后,确定属于刑事案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非刑事案件会结案。

(3)强制措施:要求讯问人到场,对方拒不到场,可以拘传。担心人跑了可以先羁押,因为案件没有处理完,称为刑事强制措施。

(4)结案、移送:案件全部处理完,认为法律妥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结案;不属于管辖范围会移送其他部门。

2.刑事执行权: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进行审判,审判之后法院可能判刑,例如:贩卖毒品,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由监狱处罚。拘役一般判处1-6个月,监狱不执行,移交公安机关行使刑事执行权,典型: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人民警察法》讲解过)。

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

(1)拘留权由公安机关决定、执行,逮捕权需要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检察院审批后,同意逮捕后转给公安机关执行。

(2)结案后的案件移送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4.余刑在三个月以下的:即剩余刑罚在三个月以下的,如判处有期徒刑3年,剩下3个月,送到看守所改造,3个月顺利改造之后就会释放。

真题演练

1.(单选)在我国,公安机关既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又是刑事司法机关。下列执法活动中,属于公安机关刑事司法工作的是()。

A.预审

B.治安传唤

C.行政拘留

D.司法拘留

【解析】1.应用排除法也可以选A项。A项正确,预审属于公安机关管理。B项错误,属于治安。C、D项错误,公安机关拘留。拘留包括治安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刑事拘留权)、司法拘留(比如法院正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恼羞成怒殴打法官和其他人员,法官为了维护法庭秩序决定拘留当事人)。【选A】

2.(单选)刑事司法工作主要是指政法部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同刑事犯罪作斗争而开展的各项业务工作。下列属于公安机关刑事司法工作的是()。

A.侦查间谍案件

B.执行司法拘留

C.执行无期徒刑

D.羁押犯罪嫌疑人

【解析】2.A项错误,坑:间谍案件属于危害国家安全,归国安局管理。B项错误,不属于公安机关管理。C项错误,执行有期徒刑余刑三个月以下的交给公安机关,无期徒刑归监狱管。D项正确,羁押即临时看管、剥夺人身自由。刑事拘留不会告诉对方上班时间来,下班时间走。有的案件没有羁押会无法侦查案件,不羁押犯罪嫌疑人就很难找到对方。【选D】

3.(单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条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负责。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人民政府

【解析】3.A项错误,审判机关。B项正确。C项错误,负责法律监督。D项错误,国家行政职能部门。【选B】

二、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关系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解析】

1.刑事诉讼的过程:受案→侦查(属于可以立案的案件)→刑事拘留(嫌疑人可能逃跑,

因此采取临时羁押措施,羁押最长不得超过37天,超期羁押违反法律程序)→转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预审(刑事拘留和逮捕的时候已经开始预审环节)→侦查细节、线索,查获犯罪事实,依据法律整理后移送检察院(检察院)→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院)→检察院移交法院审判(法院)→刑罚的执行→余刑在三个月以下的给公安机关,拘役、单独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由公安机关执行。

2.相互监督:提请逮捕,检察院不同意无法逮捕。

3.刑事拘留时强制措施,表现为羁押,羁押是一种行为,即约束、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4.刑事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7天:刑事拘留30天,到了30天可以转逮捕,将批准逮捕的提请书给检察院,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是7天,这7天嫌疑人还在原来的看守所继续羁押。

5.治安拘留,数罪并罚最长不超过20天。

6.余刑:“余”即剩余,比如判了3年,在监狱呆了2年9个月,剩下的3个月是余刑,可以在看守所执行。

1.分工负责。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批准逮捕、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和提起公诉;人民法院有权决定逮捕,同时负责对所有案件的审判。

2.互相配合。互相配合要求把三机关的工作看成一个整体,经过各自工作而完成共同的打击刑事犯罪、预防犯罪、减少犯罪的任务。

3.互相制约。公检法三机关的工作互为条件,彼此监督,并且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对其他机关的有关决定提出异议,相互防止和纠正在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的错误和偏差。

真题演练

1.(单选)《刑事诉讼法》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审查决定。

A.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仲裁机构

【解析】1.A项错误,侦查机关。B项错误,审判机关。C项正确,法律监督机关。D 项错误,不属于刑事诉讼内容。【选C】

2.(多选)对于刑事案件的办理程序,下列图示不正确的有()。

【解析】2.选非题,C项正确,拿到案源之后“有警必接,有警必报,有报必出”,受理之后对于符合管辖权又在管辖范围内的案件立案,立案之后先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时间不够转逮捕。【选ABD】

第二节立案和撤案

一、受案的范围

1.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法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

2.110报警服务台指令的。

3.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军队保卫部门或者其他公安机关移送的。

4.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

【解析】

1.受案:不是刑事诉讼的主要环节,但是是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主要环节,受案和立案、撤案有很大关系。公安机关见到案源都会受案。

2.来源:

(1)民间案件: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法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例如:张三晚上走在马路上看到哭泣的小女孩,张三知道小女孩被强奸后决定报警,良好市民张三发现事实报警,属于报案。若小女孩认为张三说不清楚,用张三的手机报案,揭发隔壁老王喝醉后的强奸行为,属于控告。第三人目击老王强奸的事实,属于举报。老王自己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属于自动投案。

①扭送:现场抓获嫌疑人正在作案,直接押解人到公安机关。

②报案(常见):例如目睹某人死亡的犯罪事实报警。走在路上看到两个人打架,两人受伤身上都是血,仅仅发现犯罪事实,却不知道是谁做的。报案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事情,受害人也可以报案,例如:某人回家发现家里一片狼藉,却不知道是谁做的。

③控告:自己受到不法侵害向公安机关揭发,被害人知道犯罪事实,有具体的人和事情。例如:张三殴打李四使之骨折,李四控告时知道事实。

④举报:不是自己的事情,主体不是被害人,是被害人以外的单位、个人,知道具体的人做的具体的事。例如:朝阳大妈看到张小三偷窃别人的家,朝阳大妈向公安机关举报张小三偷窃。注意:知道事实是举报,不知道事实是报案。

⑤自动投案。

(2)官方案件:

①公安机关:110接处警接案件、执法过程接案件。

②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军队保卫部门或者其他公安机关移送的,例如:检察院在调查老王贪污20万的案件中,知道老王是惯偷,盗窃多年积累数额达到3000万,于是移送公安机关。

二、立案

1.立案条件

(1)认为有犯罪事实;

(2)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3)属于自己管辖的。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解析】

1.立案:受案不一定都归公安机关,可能是民事、行政案件。

2.立案条件(同时满足):

(1)认为有犯罪事实:现场看到小女孩被强奸。

(2)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某人费了很多力气盗窃到了钱包,钱包里只有四块钱,不构成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3)属于自己管辖的:必须是自己管辖的范围才能真的立案,例如:在某地抓到了河北石家庄的惯犯小偷,小偷在本地没有偷窃,知道小偷在河北石家庄偷窃20万的事实后需要移送河北石家庄公安机关。

3.记忆:自立事(“并”的关系,而非“或”的关系)。自己的管辖范围的事情要自己管,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有犯罪事实。

2.检察机关对于立案的监督

(1)对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后7日以内,对不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2)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提出纠正意见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回复人民检察院。

【解析】

1.应当立案没有立案:盗窃案件中没有发现较大数额的财产,认为数额较小不立案。

2.不应立案而立案:不告不立,对方没有要求立案而公安机关却立案了是不允许的。

3.立案中检察院会参与监督:

(1)应当立案没有立案:检察院不能要求直接立案。公安机关(侦查部门)经手案件知道是否可以立案,因此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回复不立案的理由时,公安机关7天内回复,如果理由被驳回,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即立案。注意:给7天时间让公安机关说明理由,不

能直接要求立案。7天一般不会考查,但是会考查人民检察院能否直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2)并非立案就一定要结案,整个过程中如果发现不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应该撤案,否则可能出现冤案。

三、撤案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析】

1.没有犯罪事实的:被害人想象的。佘祥林案件中的女士不是佘祥林的爱人,他的爱人只是出走了,因此佘祥林没有犯罪事实。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在农村,一家人坐在一起赌博,都是亲戚参与且数额不大,即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不应该立案。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盗窃电动自行车最多判处有期徒刑1年,嫌疑人出国六年,回来之后发现之前的犯罪事实没有造成过大危害,且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应当撤案。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5年以下,追诉时效5年;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判处5年-10年,追溯时效10年;法定最高刑为死刑或者无期徒刑,追诉时效20年。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后已经无罪释放。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自杀的应该撤案。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口诀】

无时轻赦他死:没有事情的时候想着赦免死罪就算了。

(1)无:没有犯罪事实。

(2)时:已过追诉时效。

(3)轻:特别轻微,危害不大。

(4)赦:赦免。

(5)他:其他。

(6)死:犯罪嫌疑人死亡。

真题演练

(单选)某案被害人有充分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而当地公安机关却作出不立案的决定,被害人到当地人民检察院反映。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

A.自己立案

B.直接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C.说服被害人服从公安机关的决定

D.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解析】1.被害人有充分证据证明,但是证据是否符合公安机关立案标准,检察院不知道,因此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理由不成立,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需要给公安机关解释权。A项错误,检察院自己立案不符合立案标准。B项错误,太武断。C项错误,检察院是法律监督部门,不能“和稀泥”。D项正确。【选D】

第三节管辖

一、职能管辖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检察院管辖的刑事案件

(1)贪污贿赂犯罪;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4)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时,应当将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解析】

1.管辖:即谁去管理,管辖权是会挪动的。例如:在西安查获一起冰毒案件,发现两公

斤甲卡西酮,而刑法上50克甲卡西酮就可以致人死亡,这件事让西安警方非常高兴,但是问了犯罪嫌疑人之后,嫌疑人回答在河南购买的,并表示河南有更多甲卡西酮,之后在河南一个小房间查获2.8吨甲卡西酮。本案件公安部来人管理,成为督办案件,原则上是谁先受理则先破案,而2公斤和2.8吨对比数量悬殊,因此2.8吨所在地成为主要犯罪地,更有利于侦查破案。

2.顺序(非平行关系):

(1)职能管辖:确定是否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贪污贿赂归检察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案件归国家安全机关管辖。

(2)地域管辖:确定公安机关管辖之后确定地区、地域,即哪一方水土管哪一方人。

(3)级别管辖:确定地域之后确定级别管辖,例如:县级机关侦破不了的案件,可以请求上级机关破获。

(4)指定管辖:不好决定的时候可以请求上级机关指定管辖,现实工作中经常出现管辖权“打架”,因此上级机关指定管辖很常见。

3.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检察院管辖的刑事案件:职务犯罪的违法行为,在刑事案件中检察院管辖较多。典型:贪污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公安机关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

(2)案例:贪污贿赂案件中官员贪污2亿,用1亿去澳门赌博,回来之后又和他人开设娱乐场所,聚众赌博,职务犯罪归检察院管辖,其他案件归公安机关管辖。

4.关键词:

(1)先移送:检察院的案件移送检察院管辖,应该法院管辖的移送法院管辖(自诉案件),公安机关管辖自己应该管辖的。

(2)后主侦查: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安机关予以配合。即看量的问题,从性质上看赌博归公安机关管辖,贪污归公安机关管辖,如果量上有很大区别,如赌博20万,贪污2亿,此时检察院主负责,公安机关配合,提供线索。

(3)主罪:数罪并罚中罪行最严重的。一个人可能赌博、贪污,都违反刑法,但是各罪名之间要分别处罚,数罪中有主要犯罪行为。

真题演练

(单选)公安机关在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的盗窃犯罪事实时,发现他还涉嫌受贿,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公安机关对全案进行侦查

B.由人民检察院对全案进行侦查

C.由公安机关将受贿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

D.即使盗窃罪是主罪,因涉及贪污贿赂,也应由人民检察院侦查为主,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解析】1.A项错误,涉嫌受贿,公安机关先移送检察院,不能由公安机关对全案进行

侦查。B项错误,检察院处理不了盗窃。C项正确,先移送,后主侦。D项错误,盗窃罪是主罪,精力主要放在盗窃案件上。【选C】

2.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

(1)自诉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公诉转自诉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解析】

1.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

(1)自诉案件:不告不立。典型: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一般来说父母可能为了孩子好,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子女可能理解父母行为,自己决定不状告父母,法院不主动管理,如果子女不理解要去法院诉讼,法院需要受理);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没有证据证明的检察院不管,如果有证据且轻微,情节简单,法院可以受理,如果没有证据需要侦查的,法院不受理。

(3)公诉转自诉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侵犯自己的权利,应该追究责任。被害人去公安机关、检察院要求机关管理,但是公安机关、检察院不作为,被害人可以自己去法院要求法院管理。

2.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受理,检察院受理职务犯罪,法院受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主动想要的刑事案件。

真题演练

(单选)2016年3月5日,许某与妻王某商定准备离婚。许某欲多得财产,便与同学黄某商议,写了一张虚假借条,内容为:2016年1月4日许某借黄某现金20万元,约定同年3月4日还款。黄某依此向法院起诉,要求许某还款。许某告诉王某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出资还款,王某不同意,法院在审理此借款合同纠纷的过程中,发现许某、黄某的行为涉嫌虚假诉讼犯罪。对于许某、黄某涉嫌犯罪的行为,下列判断正确有()。

A.由法院民庭审理

B.由公安机关配合法院民庭审理

C.由法院移交给公安机关侦查

D.由公安机关配合法院民庭侦查

【解析】1.案件中离婚属于民事案件,要去法院;“写虚假借条”涉嫌犯罪,属于刑事案件。C项正确,民事案件先去法院,“行为涉嫌虚假诉讼犯罪”时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应该移送公安机关。A项错误。B项错误,公诉与自诉要分开处理。D项错误,案件应该完

全由公安机关处理、调查。【选C】

3.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4.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

5.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的危害国家的刑事案件

【解析】

军队只对军队内部刑事案件进行处理,监狱对发生在监狱内的刑事案件进行处理,国家安全机关仅仅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进行处理。

二、地域管辖

1.一般刑事案件的管辖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解析】

1.地域管辖(重点):以犯罪地为主,比如发现杀人抛尸现场的尸体,将发现尸体地作为现场更好。但犯罪地可能很多,比如运输毒品案件,装车运输,通过河北、河南、山西最后到达海南,开车路过的地方都可以管辖,因此犯罪地不是一个“点”,可能是很多地方,尤其是连续作案、团伙作案(主犯所在的地方、从犯所在的地方)。

2.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比如电信诈骗案,总部在台湾,受害人在大陆,此处就涉及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先确定谁能管辖,再确定谁先立案,谁先立案谁管辖。

3.犯罪行为发生地自预备阶段开始,比如买刀杀人,跟踪、杀人、抛尸等地方都是犯罪地。以及连续盗窃案件,在河北、河南、北京都有盗窃,以上都是犯罪地。

4.犯罪地不合适的时候,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其管辖。比如运输毒品的女犯罪嫌疑人怀孕,可以在其居住地。关键词:可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不是被害人居住地)。

5.原则:先犯罪,后居住。即以犯罪地为主;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更合适的,可以由嫌疑人居住地管辖。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解析】

1.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比如上述案例中多个地方涉及贩毒的运输,可以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即多个管辖机关,谁先受理谁先管辖。

2.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3.原则(掌握):先最初受理,后主要犯罪地。

真题演练

(单选)确定地区侦查管辖的一般原则:刑事案件由()的公安机关管辖。

A.犯罪地

B.发案地

C.被害人居住地

D.犯罪嫌疑人居住地

【解析】1.最初原则是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D项错误,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是在犯罪地不合适的情况下适用。B项错误,发案地(案发地)是具体案件发现、发生的地方,犯罪地可能有很多,但发案地仅有一个,比如抛尸现场,可能第一现场是在家中,此时抛尸现场和家中都是发案地,抛尸现场是我们口头所说的“发案地”。C项错误,法律中未规定。【选A】

2.(单选)犯罪嫌疑人毛某于2014年4月1日在甲县盗窃人民币500元,4月14日在乙县乘人不备抢夺人民币3000元,4月17日在丙县盗窃人民币3600元,5月4日在丁县故意伤害贾某,导致贾某重伤。四县公安机关分别于案发当日接到报案。8月10日,毛某被丙县公安机关抓获。针对上述情境,下面说法错误的是()。

A.甲县公安机关不能对毛某立案侦查

B.毛某在甲县的盗窃数额达不到立案标准,不计入其盗窃罪数额

C.毛某构成盗窃罪、抢夺罪、故意伤害罪,应当数罪并罚

D.根据刑事诉讼法,乙县公安机关管辖更为合适

【解析】2.“甲县盗窃人民币500元”不构成刑事案件,不涉及管辖。乙县“抢夺人民币3000元”,故乙县是第一个可以管辖的地方,“丙县盗窃人民币3600元”得出丙县是第二个可以管辖的地方,“在丁县故意伤害贾某,导致贾某重伤”得出丁县是第三个可以管辖的地方,原则上三个地方都有权管辖。“被丙县公安机关抓获”说明丙县最初受理,由其管辖。A项正确,数额仅有500元,属于治安案件。B项正确,数额达不到属于盗窃行为,不是盗窃罪。C项正确,在丙县犯盗窃罪、在乙县犯抢夺罪、在丁县犯故意伤害罪,三个罪数罪并罚。D项正确,丙先受理,其管辖更合适。【选D】

【注意】盗窃案件数额原则上是1000元起,但是各地不同,发达地区更高一些。

3.(单选)甲某自2012年起在广东、云南等地流窜作案,多次诈骗,骗得巨额资金,2017年1月在江苏省某地作案时被抓获,作为江苏省参加侦查此案的公安民警,应该参与的工作是()。

A.到广东省收集甲某诈骗的证据

B.在江苏省起诉甲某的诈骗行为

C.在江苏省审判甲某的诈骗行为

D.在云南省某监狱将甲某收监执行刑罚

【解析】3.考点:刑事立案、侦查。“多次诈骗,骗得巨额资金”体现是刑事案件,抓获后立案受理,需要去其他地方调取证据。A项正确,在广东有诈骗行为,可以在广东收集。B项错误,检察院的工作。C项错误,法院的工作。D项错误,监狱的工作。公安机关只能侦查、收集调取证据。【选A】

2.计算机网络犯罪管辖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解析】

计算机网络犯罪(无需记忆,非考点):只要涉及计算机犯罪的地方,都可以管辖,比如计算机诈骗,嫌疑人在任何一个地方使用的任何一台电脑犯罪,都可以管辖,包括利用被害人的电脑实施诈骗。

3.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的管辖

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交通工具始发地、途经地、到达地公安机关也可以管辖。

【解析】

1.行驶中的交通工具(考点):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因为只有停下车才能方便受理,停在哪里,哪个地方受理。原因:在交通工具上的犯罪,都是犯罪行为的发生地,因此都有管辖权,最初停靠地的公安机关是最早接触该交通工具的公安机关,因此由其管辖。

2.必要时,途经地等地的公安机关也可以管辖。

真题演练

(单选)刘某为抢劫出租车司机,在甲县购买了匕首、绳索,之后到乙县抢劫一辆出租车,并胁迫司机将车开往丙县,途中劫得该出租车司机500元现金。最后刘某打昏司机,并将司机和出租车遗弃在丙县。对该案有管辖权的是()。

A.只有甲县公安机关有管辖权

B.只有乙县公安机关有管辖权

C.只有丙县公安机关有管辖权

D.甲、乙、丙县公安机关有管辖权

【解析】1.“在甲县购买了匕首、绳索”是犯罪预备阶段,甲是犯罪预备地,“到乙县抢劫一辆出租车”说明乙是犯罪地,“劫得该出租车司机500元现金”说明丙县也是犯罪地,因此甲、乙、丙县公安机关有管辖权。题中没有体现谁先受理,因此都可以受理。【选D】

三、级别管辖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

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涉外犯罪、经济犯罪、集团犯罪案件的侦查。

上级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侦查下级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需要上级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可以请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管辖。

【解析】

1.级别管辖:主要是县级机关。

2.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涉外犯罪、经济犯罪、集团犯罪案件的侦查,简称“国恐涉经团”。

3.上级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侦查下级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需要上级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可以请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管辖:即上下级可以调配,下级是请求上级机关。

四、指定管辖

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对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解析】

指定管辖:先协商,后指定。记忆:都是同事,先商量着来;商量不成,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真题演练

(单选)下列关于刑事案件管辖说法错误的是()。

A.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B.由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适宜的,可由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C.几个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

D.如果管辖权不明或有争议时,由检察院指定的公安机关管辖

【解析】1.D项错误,如果管辖权不明或有争议时,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选D】

【思维导图】

【梳理】

1.职能管辖:原则上先移送,后主侦,谁的事谁管。

2.地域管辖:原则上先最初受理,后主要犯罪

3.级别管辖:原则上县级主,其他辅,主要是县级,市一级是“国恐涉经团”。

4.指定管辖:原则是先协商,后指定。

第四节侦查措施

一、勘验、检查

勘验、检查,是指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实地查看、寻找和检验,以发现和收集犯罪活动所遗留的痕迹、物品和生物样本等证据材料的一种侦查活动。

【解析】

侦查:有现场,先到现场勘验检查,针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勘验)、物品(检验)、人身(检查)、尸体(检查)。

(一)现场保护

案发地公安机关接到刑事案件报警后应当迅速派员赶赴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1.现场保护的任务

(1)核实现场情况,迅速上报。

(2)划定保护范围,布置警戒。

(3)对紧急情况进行处置。需要处置的紧急情况主要有:急救人命;排除险情,抢救财物;排除障碍,保障交通;制止犯罪,监视犯罪嫌疑人。

(4)进行初步调查访问,登记在场证人。

(5)向侦查人员汇报有关情况。

【解析】

现场保护:案发地公安机关。

(1)核实情况,划定警戒(二者同时进行):打开执法记录仪。现场可能有很多“吃瓜群众”,用警戒线隔离群众、保护现场,核实是否属于刑事案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

(2)紧急救助:案发地公安机关到达后,救人、救物、救交通、控制犯罪。比如有人员受伤,救助;有物品损失,转移到安全地方;有交通堵塞,拉警戒线疏通交通;如果有犯罪嫌疑人,要进行控制。以上一般是基层干警处理。

(3)初步调查:向人民群众询问什么时候出现问题等。初步调查是等侦查人到来之后告知,对案情进行熟悉。

(4)向侦查人员汇报有关情况。

真题演练

(单选)某年4月9日,甲地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居民齐某丢失现金、金银首饰等大量财物(价值15万元余)和一个双肩包。经查,该现场门窗完好,地面上有一组相同花纹的成趟足迹,卧室翻动迹象明显,其他地方未见异常。最先到达现场的派出所民警,首先应采取下列哪项措施?()

A.寻找目击证人

B.劝退围观人群

C.请求增援,组织追击堵截

D.封锁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解析】1.D项正确,最先到达现场的派出所民警首先应该控制现场,设置警戒线,核查情况。A项错误,寻找目击证人是“后话”,否则第一现场可能被破坏。B项错误,设置警戒线后告知不能越过的方法更有效。C项错误,追击是“后话”,一般是发现线索之后再进行。【选D】

2.现场保护的方法

(1)室内现场的保护

①封锁出入口;②确定外围保护范围。

(2)室外现场的保护

①划出保护范围,设置警戒线和告示牌;②气候条件改变时,应对明显的痕迹、物证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③发生在交通道路上的现场,一般应暂时中断交通,派出专人指挥来往车辆、行人绕行。

(3)痕迹、物品的保护

①标示保护;②记录保护;③遮盖保护;④转移保护。

【解析】

现场保护的方法(常考):

(1)室内现场的保护:一般是在外面3-5米设置警戒线。

(2)室外现场的保护:保护比较困难。

①划出保护范围,设置警戒线和告示牌。

②气候条件改变时,应对明显的痕迹、物证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比如凶杀案现场有血迹,有太阳、有雨、有风的时候要遮盖,尤其是有雨的时候,痕迹、物证会被损坏,要用容器扣起来,在旁边设置排水沟,保证水从痕迹旁边流出去。

③发生在交通道路上的现场:一般应暂时中断交通,派出专人指挥来往车辆、行人绕行。

(3)痕迹、物品的保护

①标示保护:有痕迹的地方标识出来。

②记录保护:挪动某个物品拍照或者画图记录。

③遮盖保护:尸体遮盖起来。

④转移保护:物证带走,但是要记录所在位置。

真题演练

(单选)2016年7月4日,甲村李某、钱某因田间争吵发生纠纷,李某使用农具击打钱某致使钱某重伤,而后公安机关介入,现场飘起零星小雨,为了保护现场血迹,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解析】1.C项正确,遮盖后挖排水沟,这样里面的血迹比较安全。A项错误,雨可能淹没血迹,比如在洼地。单选题要选择最优项。【选C】

(二)现场勘查

1.勘验、检查的机构和人员

(1)勘验、检查机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的现场勘验、检查。对于案情重大、现场复杂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请求支援。上级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组织现场勘验、检查。

(2)勘验、检查的人员。公安机关现场勘验、检查人员,应当具备现场勘验、检查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现场勘验、检查资格,持有刑事犯罪现场勘查证。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现场进行勘验、检查不得少于2人。现场勘验、检查人员应当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现场信息,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勘验、检查现场时,应当邀请1至2名与案件无关的公民做见证人。

【解析】

考点:

(1)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

(2)有刑事犯罪现场勘查证。

(3)不得少于2人。

(4)应当邀请1至2名与案件无关的公民做见证人。

2.勘验、检查的步骤

(1)巡视现场,划定勘验、检查范围;

(2)按照“先静后动,先下后上;先重点后一般,先固定后提取”的原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勘验、检查流程;

(3)初步勘验、检查现场,固定和记录现场原始状况;

(4)详细勘验、检查现场,发现、固定、记录和提取痕迹,物证;

(5)记录现场勘验、检查情况。

【解析】

勘验、检查的步骤(了解即可):

(1)现场转一圈,即巡查。

(2)按照“先静后动,先下后上;先重点后一般,先固定后提取”的原则勘验:①“先静后动,先下后上”:先看“安静”存在的物证,再看可能被挪动的物证。②“先重点后一般”:有尸体时,由尸体辐射开来勘验。③“先固定后提取”:先标识出来,再提取。

(3)初步勘验:检查现场是否丢失物证,尤其是现场中细小的物证。

(4)详细勘验。以上步骤记忆:转一圈,看有多少证据→初步勘察、固定证据→详细勘察。

(5)记录现场勘验、检查情况:现场的勘察非常复杂。李昌钰老师有时候会住在现场三天三夜,才能把现场的所有物证取尽。

(三)人身检查

进行人身检查,应当由侦查人员进行。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医师进行。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提取、采集的,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查、提取、采集。强制检查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不适用于被害人。

【解析】

1.人身检查:可以检查嫌疑人,也可以检查被害人。注意: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医师进行,尊重女性。

2.犯罪嫌疑人:必要的时候,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查。注意:不适用于被害人。

3.有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够,一些工作人员虽然不能进行痕迹物证的检验,但是可以进行人身检查。

真题演练

(单选)民警巡逻时发现路边一车内的阿文(女)见到警察后神色慌张,上前盘查后发现阿文为外来流动人口,在本地无工作,车内有大夹钳、撬棍等工具。民警对阿文进行人身检查,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侦查发现阿文当时正准备进入某小区行窃,经局长批准,公安机关决定拘留阿文。对阿文进行人身检查,正确的做法是()。

A.不能强制检查

公安基础知识重要知识点

1,公安机关任务的分类: 从时间上分,目前任务与长远任务 从范围上分,局部任务与全局任务 从层次上分,基本任务与具体任务 2,公安机关权力的特点:法定性、强制性、特许性、单向性 3,公安机关职责的特点:法律性、政治性、行政性、有限性、责任性 4,治安行政处置手段包括:命令、禁止与取缔、许可(审核批准、决定、登记、颁发证照、指挥) 5,治安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方的许可证,可以附加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6,治安行政强制权的种类:强制传唤、强制带离现场与强制拘留、强制隔离、约束特定人、盘问检查(留置时间自带到公安机关之时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继续盘问的情形: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有现场作案嫌疑的、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携带物品肯就是赃物的。) 7,公安机关紧急状态处置权包括:紧急优先权与紧急征用权、紧急排险权、管制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与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可在一定区域内与时间限制人员车辆采取交通管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与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现场管制)、戒严执行权(戒严:一般就是指因战时或平时面临重大紧急事件为维护政治稳定所采取的非常措施。戒严,涉及地区大小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作出决定。戒严期间可以再戒严地区采取交通管制、宵禁等管理措施) 8,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 (1) 公安领导工作,就是公安机关行政首长领导工作。主要有政治领导工作、行政领导工作、业务领导工作。 (2) 公安秘书工作, 主要就是指公安秘书行政工作与公安对策研究工作。组织实施领导决策、为各项任务的完成进行督促检查、为领导提供信息咨询、协调各项工作

公安基础知识备考攻略

公安基础知识备考全攻略 一、考试概况 1.考试科目 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除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公共科目外,加考公安基础知识。 2.考试内容 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公安工作的内容、特点、原则、路线和方针政策,公安执法与行政执法等内容。 二、备考方向 1.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重要考点:警察的本质;公安机关的性质;公安机关的宗旨;警察的起源;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重点初解: 警察的本质:国家的统治与管理工具。 公安机关的性质是: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公安机关的宗旨。 警察的起源。马克思主义认为,警察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警察和警察机关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世长存的,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 2.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 重要考点: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公安机关职责的含义和特点;公安机关主要警种的职责;公安机关权力的概念和特点;公安机关权力的分类 重点初解: 公安机关的具体任务:(1)维护国家安全;(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3)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4)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5)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职责具有法律性、政治性、行政性、有限性、责任性等特点。 公安机关权力,是指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履行职责,进行警务活动时依法采取的权威性措施和手段,它是国家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公共行政权力。 公安机关权力作为一种国家权力,具有如下特点:法定性;强制性;特许性;单向性。 3.公安工作的内容、特点、原则、路线和方针政策 重要考点: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公安专业工作的分类;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公安

公安基础知识第一章要点概况

第一章 了解: 警察的含义: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惩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 警察的发展:一般分为萌芽期的警察、古代警察和近代警察。 新中国成立前的人民公安机关:①中央特科;②国家政治保卫局;③陕甘宁边区和各敌后抗日根据地的人民警察;④社会部;⑤各解放区的公安保卫机关。 建国后17年人民公安机关取得的巨大成就: ①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公安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任务;②清除反动势力的残渣余孽和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③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④改造大量战争罪犯;⑤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卫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十年“文化大革命”使公安工作遭受严重挫折: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出于篡党夺权的目的,全盘否定党的正确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否定公安民警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并要彻底砸烂公、检、法,疯狂地破坏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 新时期公安事业在改革中创新、发展: 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重心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迅速转移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上来,实现了公安工作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全国公安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基本思路,全面推进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理解: 警察的本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意志,依*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 公安机关的性质: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公安机关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掌握: 警察的起源:警察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上的产物。警察和警察机关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世长存的,它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产生的条件:①经济条件: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②阶级条件: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③社会条件: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④政治条件:国家机器的形成。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

【2019年整理】公安基础知识精华笔记

【精华笔记】公安基础知识笔记精华1 1 ,警察的含义。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国家行政力 量。 2 ,警察产生的条件。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 条件。第二,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 第三,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第四,国家机 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3 ,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有以下几点区别:第一,近代警察的职能是独立的,警 察职能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第二,近代警察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专职的警察队伍,成 为国家庞大的专政工具之一,行使专门职权。第三,近代警察强调了法制。第四,近 代警察有统一的制式服装,古代警察则没有专门的服装。 4 ,警察的本质。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意志,依* 暴力的、强制的、特 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 5 ,警察本质的特点有:第一,鲜明的阶级性。第二,手段的多样性。第三,任 务的广泛性。 警察的基本职能。警察的职能,是指警察的社会效能和作用。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和 社会管理职能,构成了警察的基本职能。 6,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 7,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 8,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的社会效能。 9,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0,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要职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公安基础知识重点概述

公安基础知识重点概述 一、重要含义 1,公安执法监督: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公民和社会组织(监督主体)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监督对象)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察和督促(监督内容)。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务: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部事务,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部工作运转程序和公安民警对外发生的联系活动。 3,人民警察义务: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约束。 4,人民警察的纪律:是指根据人民警察职业特点而制定的,要求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的义务性行为规范总称。 5,社会监督:是指来自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团体和公民个人等,依法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制度。它是国家机关监督的重要来源和重要补充,是一种非国家性质的监督,一般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6,公安行政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由受理的公安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决定的法律制度。7,劳动教养: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经处罚仍不悔改,或者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所实施的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8,收容教养:是对不满16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的少年犯罪人员,(包括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满14周岁的)集中进行的文化教育、法律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依法强制剥夺其人身自由、财产或其他权利的行政处罚。 10,公安政策:是党和国家意志在公安工作中的体现,是党和国家为实现公安工作任务而规定的指导公安工作的政治原则。是由党和国家制定的。 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和政府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三者有机结合的新形势,是党委领导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 12,社会治安秩序:是指由法律、法规-----主要是《刑法》《治安管 理处罚法》以及其他治安法规所确认为系的社会秩序。 13,命令:是指公安机关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向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发出的作为、不作为和约束的指令。又叫警察命令。 14,紧急排险: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处置重大灾害事故或平息叛乱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所采取的非常措施。 15,紧急状态处置:是指公安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对突发的重大暴力犯罪、重大治安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依法采取的非常措施。 16,公安机关的任务:是指公安机关在国家法律所规定的管辖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所承担的内容。 17,公安机关的职责:是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8,警察: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惩罚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19,治安行政处置权:是指公安机关在公共场所等治安管理活动中,为维护 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对特定的人、物事、场所所采取的命令、禁 止与取缔、许可等权利。 20,治安监督检查权: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应负治安责任的社会团体、组织及个人履行治安责任、预防治安问题的发生所进行的监督检查。

新2013版 公安基础知识笔记 知识点全部更新

此笔记根据公安部政治部(2013年版)《公安基础知识》整理, 第一章 第二节公安机关的性质 (1)公安机关的性质,一般是指公安机关不同于其他国家机关的(根本属性)。它是确定公安机关(职能、任务、职权)等问题的重要依据。 (2)我国的公安机关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 一、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 (1)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根本属性)。因为,它表明了公安机关的(阶级本质),是公安机关性质的(核心内容和本质特征)。(2)公安机关的这一根本属性,表明了三点内容: 第一,公安机关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一方面,必须坚持对人民实行民主,保护人民的利益;另一方面,必须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人民利益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第二,它在国家政权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周恩来)曾指出,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第三,它是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因为,它是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建立的,忠实地执行人民的意志、国家的意志,而且是以国家赋予的任务为工作的总根据、总目标,以国家的法律、政策为全部活动的依据。 (3)我国公安机关的根本属性与剥削阶级警察机关的区别: 第一,维护的阶级利益不同 第二,专政的对象不同 第三,专政的目的不同 第四,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不同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 完整笔记联··系··扣··扣···(1`9`5`0`0`5`3`9) 第一节公安机关的任务 一、含义和分类 (1)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公安机关的任务 (1)公安机关的任务,是指在(国家法律确定的管辖范围)内,公安机关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而(承担的工作内容)。 (2)公安机关的任务,是一个(多形式、多层次)的系统。根据不同的部门、专业、时间和空间,可以做出不同的划分。从(时间)上分,有(目前任务和长远任务);从(范围)上分,有(局部任务和全局任务);从(层次)上分,有(基本任务和具体任务)等。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人民警察法要点总结教学提纲

第一章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 一、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一)警察的起源与发展 1、警察的含义 警察的含义一般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惩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 2、警察的起源 决定警察必要性的直接因素是由社会矛盾引起的犯罪、对抗冲突和社会秩序问题。 警察产生的条件 (1)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 (2)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使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 (3)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 (4)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3、警察的发展 (1)萌芽期的警察 在警察萌芽时期,同时伴生的有监禁行为、审判行为的萌芽 (2)古代警察的特点 a、军警不分,警政合一 b、行使职权时在法律上极不严格 c、私刑、私狱普遍存在 (3)近代警察 较早建立近代警察制度的国家是法国和英国,由于受英法两国警察制度的影响,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警政管理体制:地方自治制和中央集权制,地方自治制以英国为代表,中央集权制以法国为代表 5、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的区别 (1)近代警察的职能是独立的,警察的职能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古代警察的职能尚未集中于一个统一的专门机关,而是由行政官吏、军队、审判机关分别行使 (2)近代警察从中央在地方形成了多层次的专门工作系统,成为国家庞大的专政工具之一,行使专门的职权。古代警察则军警不分,警政合一,没有专门的组织

(3)近代警察强调法制。警察机关的建立及其体制和职权,均以宪法或法律为依据。古代警察执法极不严格,私刑普遍存在 (4)近代警察有统一的制式服装,古代警察则没有专门的服装 (二)、我国人民公安机关的建立和发展 2、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公安机关 (1)建国后17年的人民公安机关 1949年10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罗瑞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杨奇清为副部长。10月15日召开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11月1日公安部正式成立 17年间的辉煌成就: a、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的公安组织机构,明确了公安任务 b、清除反动势力的残渣余孽和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 c、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 d、改造大量战争罪犯 e、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卫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2)十年“文化大革命”间的公安机关

公安基础知识公安专业基础重点内容汇编

七、人民警察法 一、人民警察法的概述: ㈠人民警察法的概念:指规定警察任务、职权、义务、纪律、组织管理、警务保障、法律责任与执法监督的法律。 ㈡人民警察法的立法目的: 1、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2、为了加强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警察的素质; 3、为保障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㈢人民警察法的适用范围: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与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二、人民警察的条件即录用: ㈠人民警察的条件:1、年满18岁;2、拥护宪法;3、身体健康;4、高中以上文化; 5、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与品行;⑹自愿从事警察工作。 ㈡人民警察的录用:按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三、人民警察的职权与任务: ㈠人民警察职权的概念与特征:人民警察职权的概念:指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人民警察的职权与责任,就是人民警察总任的具体化、规范化、法律化。 1.人民警察职权的特征: ⑴预防、制止与侦查违法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就是最基本的职责。 ⑵警察行政管理就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⑶维护国家安全与公共安全,警卫特定目标,就是警察的重要职责。 ㈡人民警察的基本任务:1、维护国家安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3、预防、制止与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4、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与合法财产; 5、保护公共财产。 四、人民警察的机构设置与职务序列: 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机构设置: 1、中央公安机关(国务院公安部); 2、地方公安机关(省、市、县三级); 3、专业公安机关(铁路、港行、民航、林业、海关)。 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务序列:警官、警员、专业技术员、铺助人员。 五、人民警察的警务保障: ㈠法律保障:指警察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 ①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②必须服从命令,听指挥,保证警令畅通。 ③依法执行职务,不受非法干涉,有权拒绝执行超越其职权范围的指令。 ㈡社会保障:指社会各界与广大群众对警察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所给予的支持与协助。①公民、组织有义务支持与协助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②拒绝或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要承担法律责任。 ③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与警械受法律保护。 ㈢物质保障:指警察在执行警务活动中,国家保证对警察物质方面的保障。包括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装备保障、科技成果运用保障。 ㈣生活保障:指工资、福利、抚恤与优待保障。 六、人民警察的法律责任: ㈠人民警察法律责任的概念:指警察机关及警察在执法活动中,违法法律法规构成侵权,或警察在执法行为时,由

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大纲要点

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大纲要点 警察的含义。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国家行政力量。国家公务员考试 警察的产生的条件。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第二,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第三,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第四,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国家公务员考试 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有以下几点区别:第一,近代警察的职能是独立的,警察职能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第二,近代警察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专职的警察队伍,成为国家庞大的专政工具之一,行使专门职权。第三,近代警察强调了法制。第四,近代警察有统一的制式服装,古代警察则没有专门的服装。国家公务员考试警察的本质。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意志,依靠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国家公务员考试 警察本质的特点有:第一,鲜明的阶级性。第二,手段的多样性。第三,任务的广泛性。国家公务员考试警察的基本职能。警察的职能,是指警察的社会效能和作用。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构成了警察的基本职能。国家公务员考试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国家公务员考试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的社会效能。国家公务员考试 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公务员考试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要职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公安机关是人民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它执行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因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国家公务员考试 公安机关的任务,是指公安机关在国家法律所确定的管理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所进行的工作内容。国家公务员考试 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一、维护国家安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四、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五、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国家公务员考试 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的职责,是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公安机关的职责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确定的。国家公务员考试 公安机关职责具有法律性、有限性、责任性等特点。国家公务员考试 治安警察是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考试 户籍警察是负责管理户籍、掌握户口动态等户政工作的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考试 刑事警察简称“刑警”,是负责刑事案件侦破工作的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考试 交通警察简称“交警”,是负责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进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考试 外事警察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对进出我国(边)境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和我国公民进行管理的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考试 巡逻警察简称“巡警”,是指在一定路线或一定地段用巡逻方式进行勤务活动的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考试 督察警察是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的警察。国家公务员考试边防警察是负责维护我国边境地区的社会治安,处理边境涉外事务的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考试 消防警察是同火灾作斗争的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考试

2014黑龙江招警考试_公安基础知识_备考知识点(2)

1,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短期有期徒刑(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缓刑执行、假释执行、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执行 2,刑事强制权包括:对犯罪嫌疑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拘留、提请逮捕和执行逮捕(不包括决定逮捕) 3,人民警察的回避有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4,打击与保护二者是紧密联系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的 5,秘密工作和公开工作是相辅相成的,秘密工作需要公开工作进行掩护,秘密工作寓于公开工作中。 6,公安业务工作所遵循的共同指导原则: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即:党委领导下的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反映了我国公安工作的重要特色和优势,主导方面在公安机关。党委领导下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这种结合是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的。 7,公安政策的作用:指导、规范、调整作用。 8,五项基本公安政策 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是我党根据历史经验提出来的,是指导人民警察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一项重要政策。严肃要以谨慎为保证、谨慎要服从严肃的要求。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政策总精神是不枉不纵,具体应坚持“稳、准、狠”。 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是一项分化瓦解和改造犯罪分子的有效刑事政策。应注意:在惩办的前提下讲宽大、要争取多数从宽、当宽则宽当严则严、要善于从宏观上运用政策的威力。 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政策:依法从重依照《刑法》在量刑幅度以内从重处罚。依法从快依照《刑事诉讼法》在审理案件时限内迅速审结案件。 重证据严禁逼供信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是指导治安管理处罚的一项基本政策。处罚是治安管理的必要手段,目的是教育本人和他人,维护治安秩序。这一政策的基本要求是:以教为主,寓教与罚、教育多数,处罚少数、当罚则罚,罚如其分。 9,公安政策实际上是一种公安对策,他与公安法制、公安专业政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等,构成完整的公安对策体系。政策是法律的灵魂,是制定法律的依据

2019年公安基础知识考试200个考点汇总

公安基础知识考试200个考点 1,公安机关任务的分类: 从时间上分,目前任务和长远任务 p 从范围上分,局部任务和全局任务 从层次上分,基本任务和具体任务 2,公安机关权力的特点:法定性、强制性、特许性、单向性 3,公安机关职责的特点:法律性、政治性、行政性、有限性、责任性 4,治安行政处置手段包括:命令、禁止与取缔、许可(审核批准、决定、登记、颁发证照、指挥) 5,治安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方的许可证,可以附加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6,治安行政强制权的种类:强制传唤、强制带离现场和强制拘留、强制隔离、约束特定人、盘问检查(留置时间自带到公安机关之时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继续盘问的情形: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有现场作案嫌疑的、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携带物品肯是赃物的。) 7,公安机关紧急状态处置权包括:紧急优先权和紧急征用权、紧急排险权、管制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可在一定区域内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采取交通管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现场管制)、戒严执行权(戒严:一般是指因战时或平时面临重大紧急事件为维护政治稳定所采取的非常措施。戒严,涉及地区大小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作出决定。戒严期间可以再戒严地区采取交通管制、宵禁等管理措施) 8,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 (1)公安领导工作,是公安机关行政一长领导工作。主要有政治领导工作、行政领导工作、业务领导工作。 (2)公安秘书工作, 主要是指公安秘书行政工作和公安对策研究工作。组织实施领导决策、为各项任务的完成进行督促检查、为领导提供信息咨询、协调各项工作公安指挥工作,领导指令的具体下达、统一协调,调度具体指挥、接受110报警、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现场指挥处置与救助。 公安政治工作

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上课笔记精华

警察的含义。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国家行政力量。 警察的产生的条件。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第二,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第三,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第四,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有以下几点区别:第一,近代警察的职能是独立的,警察职能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第二,近代警察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专职的警察队伍,成为国家庞大的专政工具之一,行使专门职权。第三,近代警察强调了法制。第四,近代警察有统一的制式服装,古代警察则没有专门的服装。 警察的本质。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意志,依*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 警察本质的特点有:第一,鲜明的阶级性。第二,手段的多样性。第三,任务的广泛性。 警察的基本职能。警察的职能,是指警察的社会效能和作用。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构成了警察的基本职能。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的社会效能。 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要职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公安机关是人民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它执行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因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 公安机关的任务,是指公安机关在国家法律所确定的管理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所进行的工作内容。 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5个):一、维护国家安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四、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五、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的职责,是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公安机关的职责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确定的。 公安机关职责具有法律性、有限性、责任性等特点。 警种:警察的分类和各自的职责: 治安警察是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人民警察。 户籍警察是负责管理户籍、掌握户口动态等户政工作的人民警察。 刑事警察简称“刑警”,是负责刑事案件侦破工作的人民警察。 交通警察简称“交警”,是负责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进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民警察。 外事警察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对进出我国(边)境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和我国公民进行管理的人民警察。 巡逻警察简称“巡警”,是指在一定路线或一定地段用巡逻方式进行勤务活动的人民警察。 督察警察是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的警察。 边防警察是负责维护我国边境地区的社会治安,处理边境涉外事务的人民警察。

公安基础知识必考内容

《公安基础知识》的考查形式一般为三种: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题。出题形式不同,但考查的知识点是不变的,根据多年来对公安招警试卷的研究,总结了如下必考的知识点。只要大家掌握了这些知识点,万变不离其宗,不管怎么考相信都能应对自如。 《公安基础知识》共分为八章,其中四、五、六、七这四章是重点要掌握的。 第一章必考的知识点有: 警察产生的条件; 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的区别; 公安机关的武装性质; 公安机关专项职能的内容; 公安机关专项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 第二章必考的知识点有: 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 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 治安警察的职责; 外事警察的职责; 边防警察的职责; 消防警察的职责; 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权的分类; 侦查权; 刑事强制权; 管制权; 戒严执行权; 第三章必考知识点有: 公安工作的含义; 公安指挥工作的内容; 公安专业工作的内容; 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内容; 公安工作整体上表现出的特点; 第四章必考知识点有: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必要性; 决策领导; 党的领导和政府领导的关系; 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途径; 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 第五章必考知识点有: 公安工作基本方针; 治安工作社会化; 几项基本的公安政策;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政策的基本要求; 严禁逼供信政策的基本要求和意义; “教育多数,处罚少数”的基本要求; 第六章必考知识点有: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 询问犯罪嫌疑人; 询问证人; 尸体检验; 搜查; 扣押物证、书证;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概念、适用对象、条件和程序; 不适用行政拘留的四类人; 治安管理处罚的特点、原则、种类; 治安管理处罚中不同年龄人、精神病人、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醉酒人、一人实施数行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行为、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责任; 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的法律依据、对象、期限等; 第七章必考知识点有: 公安执法监督的分类; 监督机构的职责; 监督机构的权限; 提起公安行政复议的事由; 公安赔偿的构成要件; 公安赔偿的方式和标准; 国家权力机关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监督的途径; 行政监察制度(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 第八章必考知识点有: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涵义; 人民警察意识的内容; 人民警察纪律的内容;

公安基础知识(重要知识点)电子版本

公安基础知识(重要知 识点)

1,公安机关任务的分类: 从时间上分,目前任务和长远任务 从范围上分,局部任务和全局任务 从层次上分,基本任务和具体任务 2,公安机关权力的特点:法定性、强制性、特许性、单向性 3,公安机关职责的特点:法律性、政治性、行政性、有限性、责任性 4,治安行政处置手段包括:命令、禁止与取缔、许可(审核批准、决定、登记、颁发证照、指挥) 5,治安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方的许可证,可以附加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6,治安行政强制权的种类:强制传唤、强制带离现场和强制拘留、强制隔离、约束特定人、盘问检查(留置时间自带到公安机关之时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继续盘问的情形: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有现场作案嫌疑的、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携带物品肯是赃物的。) 7,公安机关紧急状态处置权包括:紧急优先权和紧急征用权、紧急排险权、管制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可在一定区域内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采取交通管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现场管制)、戒严执行权(戒严:一般是指因战时或平时面临重大紧急事件为维护政治稳定所采取的非常措施。戒严,涉及地区大小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作出决定。戒严期间可以再戒严地区采取交通管制、宵禁等管理措施) 8,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 (1) 公安领导工作,是公安机关行政首长领导工作。主要有政治领导工作、行政领导工作、业务领导工作。 (2) 公安秘书工作, 主要是指公安秘书行政工作和公安对策研究工作。组织实施领导决策、为各项任务的完成进行督促检查、为领导提供信息咨询、协调各项工作

2015-2016年公安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1(精品word版)

2015-2016年公安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1(精品word版)

2015-2016年公安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 1公安机关权力的单向性,是指公安机关各项权力都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反映的是国家意志。( )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文化的、法律的等手段和措施。( ) 3防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 ) 4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是社会管理职能的前提,社会管理职能是政治镇压职能的基础。( ) 5国家政治保卫局是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 ) 6警察的职能是否集中于一个统一的警察机关是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区别之一。( ) 7地方自治警政管理体制以英国为代表。( ) 8公安执法监督,是指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和遵守纪

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督。( ) 9事后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行为终结之后进行的监督,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督察监督等。事后监督是对执法行为的后果进行的监督。( 10督察机构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给予行政处分或者降低警衔、取消警衔的,督察机构可以提出建议,移送有关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11人民检察院还通过参与行政诉讼对公安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通过受理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举报,追究违法、违纪人民警察的法律责任,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 ) 12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 ) 13近代警察发端于西欧,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 ) 14有没有专门的统一的制式服装是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区别之一。( ) 15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

公安基础知识重点总结归纳

公安基础知识重点总结 警察的含义: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国家行政力量。 警察的产生的条件。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第二,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第三,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第四,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有以下几点区别:第一,近代警察的职能是独立的,警察职能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第二,近代警察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专职的警察队伍,成为国家庞大的专政工具之一,行使专门职权。第三,近代警察强调了法制。第四,近代警察有统一的制式服装,古代警察则没有专门的服装。 警察的本质。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意志,依*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 警察本质的特点有:第一,鲜明的阶级性。第二,手段的多样性。第三,任务的广泛性。警察的基本职能。警察的职能,是指警察的社会效能和作用。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构成了警察的基本职能。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的社会效能。 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要职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公安机关是人民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它执行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

2011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重点复习知识点1

2011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重点复习知识点 警察的含义。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保卫国家安全国家行政力量。 警察的产生的条件。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第二,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第三,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第四,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有以下几点区别:第一,近代警察的职能是独立的,警察职能主要集中于警察机关。第二,近代警察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专职的警察队伍,成为国家庞大的专政工具之一,行使专门职权。第三,近代警察强调了法制。第四,近代警察有统一的制式服装,古代警察则没有专门的服装。 警察的本质。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意志,依*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 警察本质的特点有:第一,鲜明的阶级性。第二,手段的多样性。第三,任务的广泛性。 警察的基本职能。警察的职能,是指警察的社会效能和作用。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构成了警察的基本职能。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这是公安机关的阶级属性,也是它的根本属性。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是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的社会效能。 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要职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公安机关是人民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它执行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因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要求。 公安机关的任务,是指公安机关在国家法律所确定的管理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所进行的工作内容。 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一、维护国家安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四、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五、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的职责,是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公安机关的职责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确定的。 公安机关职责具有法律性、有限性、责任性等特点。 警察的分类和各自的职责: 治安警察是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人民警察。 户籍警察是负责管理户籍、掌握户口动态等户政工作的人民警察。 刑事警察简称“刑警”,是负责刑事案件侦破工作的人民警察。 交通警察简称“交警”,是负责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进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民警察。 外事警察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对进出我国(边)境的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和我国公民进行管理的人民警察。 巡逻警察简称“巡警”,是指在一定路线或一定地段用巡逻方式进行勤务活动的人民警察。 督察警察是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的警察。 边防警察是负责维护我国边境地区的社会治安,处理边境涉外事务的人民警察。 消防警察是同火灾作斗争的人民警察。 公安机关的权利及特点: 公安机关的权利,是指公安机关为履行职责,依法采取的权威性措施和手段。 公安机关的权利的特点:1、法定性。2、强制性。3、特许性。4、单向性。 治安行政处置权,是指公安机关在公共场所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危险物品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等治安行政管理活动中,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对特定的人、物、事、场所采取的一种权利行为。 治安行政处罚权,是公安机关对不履行治安法规所确定的义务或者危及社会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法规的规定实施的行政处罚。 治安监督检查权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应负治安责任的社会团体、组织及个人实施治安行政管理的权力之一。

招警考试复习全攻略

人民警察录用考试是一种能力考试,同时又是一种选拔考试,有很强的竞争性,它为每一个有志于献身公安事业的同志提供了竞争的舞台。招警考试是一项工程,你的努力是一砖一瓦,决策是牢固的根基。有的放矢,方可致胜未来。 第一节成功的备考心态 拉开考生差距的不是时间的长短,也不是资料多寡,而是考生的心态,确切地说是信念。态度才是左右生命的全部。要想成功,提升自己的成功质量,考生首要解决的是自己的心态问题:一定要找个坚定的理由说服自己,既然要考招警,就要得到高分,获取成功。 首先,要保持乐观积极的态度。无论你选择的目标的难易程度怎样;无论从客观上来看,你考上的可能性有多大;无论你在备考时所处环境的优劣程序如何;你都要尽量做到乐观地看待这件事,做一个乐观向上的人,这样你赢的机会才会大! 其次,尽可能的排除外界事物的干扰,保持心如止水,不骄不躁,从而减少心理波动因素。再次,遇到挫折或失落时,要善于自我调节,树立阿Q精神。要知道“小不忍则乱大谋”!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不顺利就倍受打击,情绪低落,灰心丧气。比如说这种题型怎么也无法找到规律,或者说做一套模拟题得分不理想等等,此时一定要做到心胸宽广,学会使用精神胜利法。 最后,要有同路人。艰辛的道路上是需要大家携手同行的,这样才不会孤单和无助。此时你不妨参加一个辅导班,在辅导班的考试氛围中考生会产生更强烈的危机感,树立更强的竞争意识。所以,考试过程中,你所处的环境很重要,你的伙伴也很重要,一定要建立自己的考试同盟军! 第二节招警考试全程复习规划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第一轮 1.全面理解考试大纲,认真把握大纲变化之处 2.考试内容及结构的整体驾驭 3.细致梳理大纲中的知识点 4.建议参加基础辅导班 第二轮 1.扎实所有的题型 2.分析历年真题,找出重点和难点 3.分题型逐项练习 4.透析出题者的喜好及正确的思维方式 第三轮 1.总结复习笔记及做题技巧,查缺补漏 2.进行模拟练习并加以总结,锤炼临考的反应能力 3.根据情况需要,参加冲刺辅导班,掌握最新信息 第四轮 (考前一周) 1.适量做题,保持题感 2.翻阅复习笔记,活跃思维 3.调整状态 第一轮(浅尝辄止阶段) 主要目标:吃透考试大纲的要求,做到准确定位,夯实基础,为下一阶段的题型突破做好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