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樟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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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公布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通知-农规发〔2019〕20号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公布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通知-农规发〔2019〕20号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公布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通知正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公布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通知农规发〔2019〕20号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19〕3号)要求,经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择优遴选、分管省领导审定、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备案审查,同意北京市密云区等45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备案并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江苏省邳州市等7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纳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管理体系,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创建组织领导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县(市、区),要建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重大建设举措,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建立产业园专门管理机构,统筹推进产业园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政策协调、资源整合、规划建设、人才引进等工作;要探索建立管运分离模式,成立投资开发运营机构,开展产业园市场化运营。

各省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跟踪管理,健全支持产业园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为产业园建设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二、明确创建思路重点各产业园所在县(市、区)要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平台载体,强化规划引领、机制创新、政策扶持和建设管理,突出产业特色、要素集聚、质量效益、辐射带动,集中打造乡村产业振兴样板区。

林业产业奖补实施方案

林业产业奖补实施方案

林业产业奖补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林业产业在我国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林业产业不仅对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还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了进一步激励和支持林业产业的发展,制定并实施林业产业奖补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奖补对象。

本方案所指的林业产业包括森林资源开发、木材加工、林下经济、林业旅游等相关产业。

奖补对象主要包括从事林业产业生产经营的企业、合作社和个体农民。

三、奖补内容。

1. 森林资源开发奖补,对于开展林地改良、造林、抚育等森林资源开发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补支持,以鼓励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2. 木材加工奖补,对于从事木材加工和深加工的企业,根据其产值和税收贡献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资金,以促进木材产业的发展。

3. 林下经济奖补,对于开展林下经济项目,如食用菌种植、中草药栽培、畜牧养殖等的农民和合作社,给予适当的奖补支持,以提高农民收入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 林业旅游奖补,对于开展林业旅游项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资金,以推动林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四、奖补标准。

1. 森林资源开发奖补标准根据森林资源改良面积、造林树木成活率等指标进行评定,奖补资金按照实际投入和效益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2. 木材加工奖补标准根据企业产值和税收贡献情况进行评定,奖补资金按照产值和税收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

3. 林下经济奖补标准根据项目收益和农民增收情况进行评定,奖补资金按照项目收益和农民增收的一定比例进行支持。

4. 林业旅游奖补标准根据旅游项目收入和就业情况进行评定,奖补资金按照旅游项目收入和就业情况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助。

五、奖补资金来源。

奖补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同时可以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参与,形成多元化的奖补资金来源。

六、奖补管理。

奖补资金由林业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奖补资金的申报、审批、发放和使用监督机制,确保奖补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江西省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发布部门】江西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0【实施日期】20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西省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支持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工作,完善我省防灾减灾体系,促进我省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补助资金是指中央和省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遭受特大洪涝、干旱、冰雹、飓风、雨雪冰冻、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的地区进行防汛抢险、抗旱、农业救灾、林业救灾及病虫害防治等的专项资金,包括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农业救灾资金、林业救灾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经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等。

第三条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坚持“地方自力更生为主,国家和省支持为辅”的原则。

各市、县、区在遭受特大自然灾害时,必须及时组织生产自救,遏制灾害面源,不等不靠。

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资金,首先从自有财力中安排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资金,自有财力确有困难的,可向省申请防灾减灾补助资金。

第四条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

各级财政、农业、林业、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各项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补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第二章农业、林业、水利防灾减灾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第五条特大防汛补助费用于应急度汛、抗洪抢险(含伙食补助费、物资材料费、专用设备费、通信费、水文测报费、运输费、机械使用费、抗洪抢险期间开支的电费、办公费、会议费、邮电费等),水毁(含震毁,下同)水利工程和设施(包括水文测报设施和防汛通讯设施,下同)修复,以及分蓄洪区、山洪爆发区、暴雨灾害区群众的安全转移等。

2020年国家林业补贴政策新规定(2)

2020年国家林业补贴政策新规定(2)

2020年国家林业补贴政策新规定(2)一、农业补贴项目涉及领域及补贴标准一、蔬菜种植、水果产业、茶叶产业等可申报:农业部的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项目项目补贴:每个项目补贴50-100万元要求:设施200亩以上,陆地1000亩以上二、林业产业可申报:林业局的名优经济林示范项目项目补贴:每个项目200万元以上可申报:林业局林下经济项目项目补贴:一般补贴在10-30万可申报: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国家绿色特色产业示范基地三、观光类农庄观光类农庄:向旅游局申请旅游专项资金、旅游扶贫资金等;贫困村建设项目:申请旅游局贫困村旅游扶贫项目资金;自由基地发展餐饮的农庄:申请三品一标的认证及相关补贴,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四、运动体验类农庄适合人群:都市白领等高收入人群自身与孩子参与体验,或公司活动组织进行团队训练。

可申请: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单位:县委宣传部和文化局等单位定位:休闲农庄发展依托:当地的特色文化、特色饮食、少数民族文化、服饰等特有的产品和文化。

六、科教类农庄可申请:科技局的相关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星火计划项目、科技推广与集成技术示范项目等。

二、2017年可申报的农业补助项目有哪些?一、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1.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10%左右2.申请申报时间:6月二、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受理部门:发改委三、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目1.受理部门:农业部2.申请补助数额:省级1000-2000万元、国家级1-2亿元3.申请申报时间:6月四、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1.受理部门:农业部(各县农委、农业局)2.扶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元。

)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3.申请补助数额:5000元/亩,300万以内。

4.申请申报时间:7-8月五、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植项目)1.受理部门:财务部2.申请补助数额:100-500万3.申请申报时间:12月之前六、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种植机械)1.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30%左右2.申请申报时间:12月七、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八、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农作物种子项目1.申请补助数额:800-1500万元2.申请申报时间:2月九、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1.受理部门:农业部2.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3.申请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元以内4.申请申报时间:5-6月十、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专项受理部门:财务部申请补助数额:120万元十一、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1.申请补助数额:每亩补助1100元2.申请申报时间:3月十二、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1.受理部门:财务部2.申请补助数额:500万元3.申请申报时间:6月十三、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1.受理部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支持范围: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5-30万亩3.申请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4.申请申报时间:8月十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1.受理部门:科技部2.申请补助数额:60-300万元3.申请申报时间:4月1.申请补助数额:100-300万元2.申请申报时间:7月。

2020年最新的国家经济林补贴政策

2020年最新的国家经济林补贴政策

2020年最新的国家经济林补贴政策2020年最新的国家经济林补贴政策(一)林木良种培育补助包括良种繁育补助和良种苗木培育补助。

良种繁育补助是指用于对良种生产、采集、处理、检验、储藏等方面的补助,补助对象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

良种苗木培育补助是指用于对因使用良种,采用组织培养、轻型基质、无纺布和穴盘容器育苗、幼化处理等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所增加成本的补助,补助对象为国有育苗单位。

(二)造林补助是指对国有林场、林业职工(含林区人员,下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造林主体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迹地、低产低效林地进行人工造林、更新和改造、营造混交林,面积不小于1亩的给予适当的补助。

往年补贴标准为:人工营造,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亩补贴200元,灌木林每亩补贴120元(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青海、陕西、山西等省灌木林每亩补贴20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竹林每亩补贴100元;迹地人工更新、低产低效林改造每亩补贴100元。

(三)森林抚育补助是指对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林业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开展间伐、补植、退化林修复、割灌除草、清理运输采伐剩余物、修建简易作业道路等生产作业的所需劳务用工和机械燃油等给予适当的补助,抚育对象为国有林中,或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中的幼龄林和中龄林。

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不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范围。

往年森林抚育补贴标准为每亩100元左右。

(一)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是指对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安排的利息补助。

贴息条件为: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生态林(含储备林)、木本油料经济林、工业原料林贷款;国有林场、重点国有林区为保护森林资源、缓解经济压力开展的多种经营贷款,以及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沙漠)公园开展的生态旅游贷款;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等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林业职工)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林区和沙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以及林果等林产品加工业贷款;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从事的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贷款。

樟树市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规范有序

樟树市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规范有序

龙源期刊网
樟树市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规范有序
作者:肖艳华
来源:《农村财政与财务》2013年第07期
今年以来,江西省樟树市财政局创新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机制,改变过去被动等待的做法,主动出击,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做足功课,打足“提前量”,确保数据及时上传,资金按时到位。

同时,注重对农户申报资料审核和发放程序的规范化操作,确保了资金发放“零差错”。

截至4月底,该市通过“一卡通”发放财政惠农补贴资金16615万元,包括粮食直补、综
合直补、良种补贴、优抚补助、农村低保、孤儿生活补助等19个涉农项目。

资金发放率达95%以上,项目发放率达100%。

责任编辑:欣闻。

“樟树样板”之路

“樟树样板”之路

“樟树样板”之路2019年,樟树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乡村振兴,聚焦“稳粮产、扩药材、建新村、守底线、护生态、促振兴”六大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在实现乡村振兴中担使命。

文|尹斌(樟树市农业农村局)扛稳“一项职责”樟树市始终把抓好粮食生产作为首要职责,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提高耕地质量。

2019年全市粮食总产量达59.6万吨,蔬菜产量24.51万吨,全市出栏生猪60.8万头,肉牛出栏5.8万头,家禽出笼1189万羽,羊出栏3.77万头,水产品产量48720吨,特种水产品产量22194吨。

守住“两条底线”确保农业生态可持续发展。

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药化肥污染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六大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农膜回收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积极推广秸秆全量还田、农膜回收利用等技术,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效遏制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污染。

确保农业生产和质量安全。

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双随机一公开”等活动,对全市城乡农资经营网点重点开展打假整治行动。

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江西省发生首例非洲猪瘟以来,全面梳理全市生猪屠宰环节动物防疫和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点,认真落实生猪入场查验、待宰、临床巡检、屠宰检验等制度,严禁未经检验检疫和非洲猪瘟检测不合格的肉品流入市场,今年关停乡镇屠宰点12个,全市屠宰企业和规模养殖企业全部开展非洲猪瘟自检,确保全市市场肉品供应和生鲜肉品的质量安全。

打造“两项特色”樟树市着力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镇。

以“一年扎实起步,两年明显变化、三年基本成型”为创建目标,在永泰镇和店下镇启动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在永泰镇大观村等三个行政村开展示范引领村庄试点工作,力争到2021年底,形成“点上有精品、线上有风景、面上有效应”的生动格局。

国家重点扶持项目2020年补贴项目汇总

国家重点扶持项目2020年补贴项目汇总

2020国家重点扶持项目补贴项目汇总近几年来,政府部门为了鼓励支持相关企业,出台了很多的利民政策,这样不仅有利于经济发展,而且还提高了居民的收入和积极性。

其中,国家补贴项目涉及到农业、林业、畜牧业、民生、养老、环保、高新技术、电子商务等方面的项目,国家会根据规定给予财政补助。

为大家整理2020年国家补贴项目汇总如下:一、农业补贴(一)补贴项目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只要创建通过,国家先行补助10亿元,用于园区建设。

目前,全国一共创建了62家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0年一共要创建300家,还要再创建238家。

2、田园综合体项目国家级田园综合体:每年6000-8000万连续三年。

比如河北迁西县花香果巷项目,第一批8000万资金已经到位。

省级田园综合体:3000-6000万,根据各省具体情况,比如江苏省2017年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资金各3500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别为3500万元、400万元。

3、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均作出了部署,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快建设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创建通过国家给予5000万元补助资金。

4、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项目以前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从2018年开始,每个创建通过的先导区,国家将给予2000-3000万不等的补助资金。

5、对养殖基地与农产品流通设施的扶持这些补助范围比较广泛、具体可大致分为对经济林发展、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藏、批发等流通设施有关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业企业进行补贴,对于合作社补助的金额在5—150万元左右,而对农业龙头企业补助金额则为1—300万元。

(二)补贴对象1、种植者所谓的种植者指的是实际种地的人,主要是和地主区分,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土地的肥力以及农作物的规模化经营范围,这个补贴就是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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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樟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
各乡镇(街道、场),市直有关单位:
《江西省樟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3月4日
江西省樟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
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是指由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支持江西省樟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按照“集中财力、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使用时要突出重点、专款专用、讲求实效,聚焦现代中药材产业发展关键环节,补齐产业发展短板,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带动农民增收。

第四条奖补资金不得用于下列支出:
(一)原则上不得直接用于企业生产设施投资补助。

(二)不得用于产业园楼堂馆所建设。

(三)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

第五条设立资金专户,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产业园创建办)共同负责管理,专款专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审计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奖补资金扶持范围和补助方式
第六条奖补资金支持的区域为产业园实施范围,补助对象为实施奖补资金扶持项目的各有关单位、新型经营主体以及中药材种植大户。

第七条根据产业园建设规划以及产业发展需求,奖补资金支持的方向主要为中药材良种繁育创建、技术研发体系建设、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中药材文旅示范基地建设、中药材技术服务体系完善、互联网+中药材、中药材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中药材产业大数据建设等有带动效应的重点示范项目与产业驱动项目。

第八条奖补资金扶持的项目建设内容为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审核备案通过以后实施的项目建设内容。

第九条项目需要变更的,按照上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奖补资金扶持的方式包括财政全额支持、先建后补等方式,产业园各建设项目财政奖补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其申报项目投资总额的50%(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公益性项目除外)。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或购买服务的,按照政府采购或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奖补资金分配与实施
第十一条奖补资金采取“项目申报法”分配。

由市产业园创建办按照创建方案,组织各项目意向实施单位开展项目申报,组织编制实施方案。

第十二条奖补资金实施流程:
(一)项目申报。

各项目实施主体根据樟树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建设规划等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并经市产业园创建办初审后报市产业园创建领导小组申请专项资金支持。

(二)考察公示。

市产业园创建办组织相关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提出奖补资金分配方案报市产业园创建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后将拟补助项目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审定批复。

项目公示无异议后,市产业园创建领导小组下达项目批复文件。

(四)组织实施。

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落实项目建设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规范、阳光操作。

(五)资金拨付。

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项目验收情况安排奖补资金拨付。

奖补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由市财政局统一直接支付到实施主体、建设单位、服务机构或供应商,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获得奖补资金补助的企业、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自觉接受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
审计。

第十四条市产业园创建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定期对奖补资金扶持项目执行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扶持项目实施跟踪问效。

对存在问题的工程将采取暂停支持等措施,并限期整改;对资金使用出现重大违规违纪、且整改不到位的,由市财政收回奖补资金,调整用于产业园创建其它项目。

对检查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收回全部奖补资金:
(一)未经批准擅自改变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的。

(二)奖补资金未按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发生挤占、挪用、截留的。

第十五条奖补资金支出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对挤占、挪用、截留、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关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产业园创建办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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