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医院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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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真实薪酬制度范本

医院真实薪酬制度范本

医院真实薪酬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医院薪酬制度,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公立医院。

第三条医院薪酬制度应当坚持公平、激励、约束、可持续的原则,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和技术水平。

第四条医院薪酬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组成部分。

二、基本工资第五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岗位、职级、工作年限和学历等因素确定的。

第六条基本工资分为岗位工资和职级工资两部分,分别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岗位工资根据医务人员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确定,体现其岗位特点和劳动价值。

第八条职级工资根据医务人员的职称、学历和职务等因素确定,体现其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绩效工资第九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患者满意度等因素确定的。

第十条绩效工资分为个人绩效工资和团队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十一条个人绩效工资根据医务人员个人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确定,体现其个人价值和能力。

第十二条团队绩效工资根据医务人员所在科室或部门的整体业绩和贡献确定,体现团队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四、津贴补贴第十三条津贴补贴是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立的,包括加班补贴、夜班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

第十四条津贴补贴的标准和范围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医院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五、奖金第十五条奖金是根据医院整体业绩和医务人员个人贡献等因素设立的。

第十六条奖金主要包括年终奖、优秀员工奖、技术创新奖等,具体标准和范围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六、薪酬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确保薪酬制度的公平、合理和透明。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设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调整薪酬制度,监督薪酬管理的实施。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定期对薪酬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医院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

七、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薪酬制度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薪酬奖励制度范本

医院薪酬奖励制度范本

医院薪酬奖励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医院薪酬奖励制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正式在编员工。

第三条薪酬奖励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奖优罚劣、奖罚分明。

第四条医院薪酬奖励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四部分。

二、基本工资第五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职务、职称、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的,是员工薪酬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六条基本工资的调整按照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绩效工资第七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满意度等因素确定的,体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

第八条绩效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1)员工月绩效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系数。

(2)绩效工资系数根据医院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3)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的员工,绩效工资系数上浮;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绩效工资系数下浮。

四、奖金第九条奖金是根据医院年度经济效益、部门业绩、个人贡献等因素设立的,包括年终奖、突出贡献奖、优秀员工奖等。

第十条奖金的发放按照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其他单项奖金,以表彰在特定领域或项目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

五、其他福利第十二条其他福利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慰问、健康体检、培训学习等,按照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制度调整和废止第十三条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适时调整。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废止需经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医院管理层批准后生效。

七、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管理层所有。

通过以上六章共十六条的详细规定,本范本旨在为医院建立一个具有激励作用、公平公正的薪酬奖励制度,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医院的长远发展。

医院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医院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形成有章可循的薪资福利管理制度,保证医院的稳定与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院长、副院长、各科室主任、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医院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从事的岗位性质、工作难度、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特殊贡献奖等,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条医院薪酬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财务制度执行,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一条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等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财务制度执行,每月发放。

第十二条绩效工资、奖金等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和医院财务制度执行,年终一次性发放。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三条医院薪酬调整根据国家政策、行业水平、医院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

第十四条医院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临时调整。

第十五条定期调整:每年根据国家政策、行业水平、医院经济效益等因素,对薪酬进行定期调整。

第十六条临时调整:根据国家政策、行业水平、医院经济效益等因素,对薪酬进行临时调整。

第五章薪酬管理第十七条医院设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薪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十八条薪酬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各科室负责人等组成。

第十九条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修订薪酬管理制度;(二)制定、修订薪酬结构;(三)监督薪酬发放;(四)监督薪酬调整;(五)处理薪酬管理中的争议。

医院人事薪酬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人事薪酬管理,提高医院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保障医院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临床、医技、行政、后勤等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体现岗位价值,促进医院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医院薪酬由以下部分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学历、职称等因素确定。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工作绩效、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

3. 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特殊贡献奖等。

4. 法定福利: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5. 非法定福利:根据医院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补、体检等。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五条薪酬按月发放,每月10日为发放日。

第六条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金根据考核结果在次月发放。

第七条员工离职时,应按国家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八条医院薪酬调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定期调整:根据国家政策、物价上涨等因素,定期调整薪酬。

2. 岗位调整:员工晋升、降职或岗位变动时,薪酬相应调整。

3. 绩效考核: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对绩效工资进行调整。

4. 特殊情况:因国家政策、医院发展需要等原因,对薪酬进行特殊调整。

第五章薪酬考核第九条医院建立完善的薪酬考核体系,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条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绩效: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等。

2. 工作态度:责任心、团队合作、敬业精神等。

3. 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医患沟通等。

4. 综合素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职业道德等。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晋升、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医院九级薪酬制度范本

医院九级薪酬制度范本

医院九级薪酬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科学、合理、具有竞争力的医院薪酬制度,充分调动医院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在编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薪酬体系分为九级,每级薪酬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量、工作质量、业务水平、贡献大小等因素确定。

第四条本制度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补贴等,各项薪酬之和为员工每月总薪酬。

第二章薪酬等级与标准第五条薪酬等级分为九级,依次为:一级薪酬、二级薪酬、三级薪酬、四级薪酬、五级薪酬、六级薪酬、七级薪酬、八级薪酬、九级薪酬。

第六条各级薪酬标准根据医院经济效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

第七条医院设立薪酬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员工的薪酬等级进行评审和调整。

第三章薪酬构成与发放第八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量等因素确定,占薪酬总额的40%。

第九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确定,占薪酬总额的30%。

第十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业务水平、贡献大小等因素确定,占薪酬总额的20%。

第十一条奖金:根据医院的经营效益和员工的贡献大小等因素确定,占薪酬总额的5%。

第十二条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等,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薪酬发放: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奖金和补贴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第四章薪酬管理与评审第十四条医院设立薪酬管理办公室,负责薪酬制度的实施与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薪酬管理办公室定期对薪酬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薪酬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员工对薪酬制度有异议时,可以向薪酬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诉,薪酬管理办公室应在收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薪酬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薪酬制度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作人员薪酬管理,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医院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旨在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医院工作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学历、职称等因素确定,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质量、工作量等因素进行考核,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 奖金:包括年终奖金、项目奖金、加班费、出差补贴等,激励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发挥更大作用。

4. 法定福利和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五条医院工作人员薪酬按月发放,每月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第六条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金根据考核结果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发放。

第七条员工请假、病假、产假等情况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执行。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八条医院工作人员薪酬调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年度调薪: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医院经济效益和员工岗位、学历、职称等因素进行调整。

2. 职称晋升:员工在岗位上取得更高职称,相应提高薪酬。

3. 工作表现优异: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经考核认定后给予薪酬调整。

4. 岗位变动:员工岗位变动后,根据新岗位的薪酬标准进行调整。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九条医院设立奖励制度,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医院设立惩罚制度,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中医医院薪酬管理制度

中医医院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医医院薪酬管理,调动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在岗医护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剂师、检验师、技师等。

第三条中医医院薪酬管理遵循公平、合理、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以岗位绩效为基础,兼顾个人能力和工作成果。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医院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津贴五部分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地方政策执行,保障医护人员的基本生活。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责任、技术难度、工作量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工作业绩、团队协作、患者满意度等因素综合评定,体现绩效导向。

第八条奖金:根据医院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个人突出贡献等因素发放,体现激励作用。

第九条津贴:包括加班费、夜班费、高温补贴、工龄补贴等,体现对特殊岗位和特殊工作的补偿。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条薪酬发放实行月度发放,每月底前发放当月薪酬。

第十一条医院按照国家规定和地方政策,及时足额支付医护人员薪酬。

第十二条医院薪酬发放需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和地方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三条医院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四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和地方政策,结合医院经营状况,每年对薪酬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特殊调整:因医院政策调整、岗位变动、个人能力提升等因素,对薪酬进行一次性调整。

第五章薪酬监督第十六条医院设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薪酬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第十七条薪酬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薪酬发放情况进行审核,确保薪酬发放的公平、合理。

第十八条医院对违反薪酬管理制度的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医院薪酬制度范本

医院薪酬制度范本

医院薪酬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医院薪酬制度,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范本。

第二条本范本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公立医院。

第三条医院薪酬制度应以医疗服务质量为导向,体现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充分考虑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工作难度、风险程度和贡献大小。

第四条医院薪酬制度应由国家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行业特点适时调整。

二、薪酬构成第五条医院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奖励四部分构成。

第六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医务人员职称、职务、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的固定工资。

第七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医务人员工作量、工作质量、服务满意度等因素考核后发放的工资。

第八条特殊岗位津贴是根据医务人员从事特殊岗位、高风险工作等实际情况给予的津贴。

第九条奖励是根据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创新和贡献给予的奖励。

三、薪酬分配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工作量、服务态度、患者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一条绩效工资分配应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第十二条特殊岗位津贴分配应根据医务人员从事的特殊岗位和工作风险程度进行合理分配。

第十三条奖励分配应根据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的创新、成果和贡献进行合理分配。

四、薪酬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规范薪酬分配程序,确保薪酬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条医院应加强薪酬资金的管理,确保薪酬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

第十六条医院应定期对薪酬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医疗行业发展和医务人员需求。

五、附则第十七条本范本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薪酬制度规定与本范本不一致的,以本范本为准。

第十八条本范本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应按照本范本的要求,加强对医院薪酬制度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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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医院薪酬制度薪资与福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适应医院发展的要求,实现薪资与福利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发挥激励作用,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职工。

第二章薪资管理办法第三条管理原则一、以岗位为基础,实行岗位工资。

二、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薪资。

第四条薪资形式按月计算工资,并根据公示结束的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具体考核标准及发放形式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五条薪资结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各类津补贴等构成。

岗位工资:依据职工学历、职称确定.薪级工资:依据职工工龄确定。

绩效工资:依据职工上月不同的工作量,确定绩效工资幅度。

各类津补贴: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具体情况确定。

第六条薪资等级及薪资标准一、薪资等级根据岗位不同,将岗位工资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类,每个岗位均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二、薪资标准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详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和《事业单位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绩效工资根据医院上月收支结余、工作强度、账户余额及全年工作安排进展情况统筹确定;各类津补贴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确定。

......感谢聆听第七条薪资的确定和调整一、一般情况下,正式职工在入职前由上级人事部门确定职工的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标准;临聘职工在入职前,由聘用医院确定职工的薪酬形式及薪资标准,并在聘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

二、新进人员试用期期限为一年。

三、无工龄的新进人员入职后在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正式职工试用期工资由上级人事部门确定;临聘职工试用期工资原则上按照岗位工资加薪级工资标准的80%确定。

有工龄的新进人员入职后在试用期间执行标准的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

四、新进人员试用期前三个月不发放绩效工资;本单位在岗临聘职工通过公招等途径转为正式职工试用期前三个月仍按照临聘职工绩效工资发放.五、职工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职工的转正定级工资.六、职工在医院工作期间发生岗位变动,按新岗位工资标准确定薪资。

七、因各种原因发生薪资调整,正式职工以上级人事部门批准之日(调薪生效日)为准执行新的薪资标准;临聘人员以院办公会研究批准之日的次月为准执行新的薪资标准。

八、由医院派送到上级部门进修学习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为:正式职工=医院平均绩效工资*0。

8;临聘职工=医院临聘职工平均绩效工资*0。

8(公招后医院直接送上级医院进修人员,前三月不发放绩效工资,进修学习结束后回单位的第一月若要开始发放绩效工资则参照进修学习的职工绩效发放标准,第二月才参照医院在岗职工绩效发放标准)。

......感谢聆听第八条薪资计算一、职工事假及其他各类休假期间待遇,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假期及待遇》执行.二、新进职工薪资从其报到之日起按计算,若在上半月则按照全月发放;若在下半月则按照半月发放。

三、辞退、离职人员的薪资以批准离职并办完交接手续之日止,按日工资计发。

第九条薪资编制与发放医院办公室将全体职工当月应扣款项统计明细表,于次月3日前交财务科;职工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具体考核和发放办法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个人应承担部分从薪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发薪日期一、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津补贴发放日期为当月20日.二、绩效工资发放日期为次月8日。

(因为个别特殊原因,发放日期会有所变动,具体有院财务科解释)第十一条薪资管理权限一、人事科是医院薪资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医院薪资管理体系的规划和维护。

二、财务科对全院职工的薪资进行计算,并对绩效工资总额发放的数额有建议权。

三、院办公会对职工薪资的确定和变动有决定权。

第三章福利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伙食补贴医院按5元/人.餐的标准给予职工伙食补贴,每月按实际误餐数发放。

第十三条通讯补贴医院根据职工工作需要,按标准给予通讯补贴。

第十四条其他补助一、学历提升补助:针对提高在职学历的人员,医院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具体标准为:函授(成人)教育在职专科、本科学历按照学费的10%补助;自考教育在职专科、本科学历按照学费的30%补助;在职研究生学历按照学费的50%补助。

补助要求: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正规发票,申请补助时需跟医院签订协议(毕业以后在医院连续服务三年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二、困难补助:凡在医院满1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临时性困难补助,由院办公会批准后,可获500-1000元的补助。

第十五条文体活动医院本着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的目的,将不定期组织安排职工的文体活动。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修订、补充和完善。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二:医院薪酬管理制度医院薪酬管理制度总则为维护某某全体利益,形成有章可循的薪资福利管理制度,保证中心的稳定与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中心的所有人员,包括:中心运营总监、业务主管、口腔医生、咨询、护士、后勤、保洁员、市场人员等等。

二、中心运营总监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以公司考核为主.三、前期中心业务主管以保底工资为主.后期底薪加提成。

四、其他口腔中心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基本月薪;2、绩效月薪;3、奖励月薪;4、法定福利和保险;5、培训、考核优秀者奖励。

薪酬管理办法五、基本月工资:1、以每个月10号发放,按时核发;2、月基本工资的初始核定以个人学历、职称、工作能力、劳动力市场价格、整形医院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3、新聘(或新晋升)人员的基本工资按照现行标准进行核定;、特殊情况、特别人员可汇报公司主管再进行弹性调整。

六、绩效月薪:1、在每月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月十号一次性核发;2、任职不满一个月者按实际天数进行核定。

七、考试奖金:每月进行一次口腔业务与营销服务考试。

按末位淘汰制度实行,连续三次考试不及格者解聘,第一名或优秀者可以适当奖励部分现金。

八、口腔中心人员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工资:1、违反口腔中心政策、规定严重者;2、辞职或辞退者;3、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中心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4、透露中心业绩者、相互透露讨论各自工资待遇者;5、工资发放、停发的决定权在口腔运营总监处;九、口腔中心的所有人员不享受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期等。

福利保险十、上班满一年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和保险,其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十一、上班满一年人员可享受特别福利保险,但中心若发生经济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可停止支付。

十二、福利保险中心负责60%。

个人负责40%.十三、国内进修学习:1、口腔中心医生任职满一年者,考核结果良好者,可以到公司指定的学习地进行学习。

费用中心负责.2、中心员工绩效考核优秀者,运营总监可以汇报公司给予到总部参观学习、旅游。

费用由中心负责。

附则十四、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十五、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中心人力资源部。

十六、医院上班时间暂定为早上8:00--11:30.下午1:30-—6:00.每星期天休息,医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休.我刚接触到医院的管理,好好学习一下发光并非太阳的专利,篇三:医院员工薪酬分配方案康美妇产医院员工薪酬分配方案(试行)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和民营医疗机构特点,为进一步完善员工薪酬分配调控机制和激励机制,体现以岗位业绩为基础的“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特制定本方案:一、职级工资职级工资必须综合个人技术职称的任职年限,岗位职责、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和服务水平等因素确定职级工资标准。

1、取得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的卫生技术人员:*主任医师:2000元至2200元/月(试用期:1800元至2000元/月)。

*副主任医师:1600元至2000元/月(试用期:1500元至1800元/月).*主治医师:1200元至1600元/月(试用期1000元至1400元/月)。

*医师:900元至1200元/月(试用期800元至1000元/月)。

*医士(执业助理医师):800元至1000元/月(试用期700 元至900元/月)。

......感谢聆听2、未取得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的专业人员:*本科学历:800元至900元/月(试用期700元至800元/月)。

*大专学历:750元至850元/月(试用期650元至750元/月)。

*中专学历:700元至800元/月(试用期600元至700元/月)。

*行政后勤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相应职称的技术人员参照以上标准(或按以上标准下降5—10%)执行。

......感谢聆听3、技术工人:*高级技工:1000元至1200元/月(试用期800元至1000元/月)。

*中级技工:800元至1000元/月(试用期700元至900元/月)。

*初级技工:700元至800元/月(试用期600元至700元/月).4、普通工人:熟练工:600元至800元/月(试用期500元至700元/月)普通工:500元至700元/月(暂不实行试用期)二、保底工资1、全额保底工资:凡经双方协商确定全额保底工资标准的,医院将按时发放.享受全额保底工资的专业人员(专家)不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年功工资、加班补贴助和绩效奖励。

2、差额保底工资:凡经双方协商确定,以职级工资标准+业务收入提成+差额补贴而达到协定保底工资标准的为差额保底工资.若职级工资+业务收入提成达到或超过协定保底工资标准的按实际金额发放,若职级工资+业务收入提成达不到协定保底工资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医院补贴,按协定保底工资标准发放。

享受差额保底工资的专业人员(专家)不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年功工资、加班补贴和其他奖励.......感谢聆听三、年薪工资享受年薪工资的工作人员,必须综合其技术职称的任职年限、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服务水平,由董事会或总经理与其协商确定年薪工资标准,并以年薪工资标准计算月平均工资额,然后每月按月平均工资额的80%发放,其余部分(20%)年终考核结算,并按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兑现。

享受年薪工资者,不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年功工资、加班补贴和绩效分配.四、工资结构与分类凡医院员工在院工作期间所获得的劳动薪酬均为劳动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其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特殊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三个部分组成。

(一) 基本工资:参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有关“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规定,特确定我院员工基本工资标准:1、取得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的技术人员:主任医师:1975元/月;副主任医师:1247元/月.主治医师:861元/月;医师:71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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