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痛中心区域协同救治网络建设合作协议书(公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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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痛中心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胸痛中心合作协议合同范本

胸痛中心合作协议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建立胸痛中心,乙方提供相关支持服务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目标双方共同致力于胸痛中心的建立和完善,提高急性心肌梗死、主动脉夹层、肺动脉栓塞等以急性胸痛为主要临床表现的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水平,降低疾病负担,挽救患者生命。

二、合作内容1. 建设并完善胸痛患者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

2. 建立并优化对胸痛患者规范化救治的长效机制。

3. 搭建胸痛患者院前、院内医疗会诊信息平台。

4. 为胸痛中心科研合作项目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1. 负责为乙方转诊的胸痛患者提供最恰当的医疗支持。

2. 协助、指导基层医院对转诊患者进行转运过程中的监护及治疗。

3. 优先保障胸痛患者的救治,协调院内资源,尽快完成患者的接诊、分诊及入院治疗流程。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1. 负责对胸痛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和处理,并及时将需要进一步救治的患者转诊至甲方。

2. 提供胸痛患者的医疗信息,协助甲方进行科研合作项目。

3. 积极参与胸痛中心的培训、指导和评估工作。

五、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除非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以上为胸痛中心合作协议的范本,具体内容需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五大救治中心建设工作协议书

五大救治中心建设工作协议书

五大救治中心建设工作协议书甲方:[甲方单位名称]乙方:[乙方单位名称]鉴于提高区域内危急重症患者的救治能力是保障民众健康的重要任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推进五大救治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目标。

1. 高效救治。

双方共同努力,整合医疗资源,建立快速、高效的危急重症患者救治绿色通道,缩短患者从发病到接受有效治疗的时间。

就像接力赛跑一样,每一棒都要跑得又快又稳,不能在交接的时候掉链子,让患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全方位的救治。

2. 提升质量。

通过优化救治流程、加强医疗团队协作以及提高技术水平等措施,提升五大救治中心的医疗服务质量。

我们要把这五大救治中心打造成像五星级酒店一样,服务周到、技术一流,让患者和家属放心、安心。

3. 区域示范。

在本区域内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危急重症救治体系,带动周边医疗机构共同提高救治水平。

要做就做这个区域的“带头大哥”,让其他小伙伴都跟着咱们学,一起进步。

二、合作内容。

# (一)资源共享。

1. 人员交流。

双方定期安排医护人员进行交流学习。

甲方的专家可以到乙方去传授先进的救治经验,乙方的医护人员也能到甲方来学习新技术。

这就像是学生交换学习一样,互相学习,共同成长。

2. 设备共用。

在必要时,双方的医疗设备可相互支援使用。

甲方的某种先进检测设备在乙方救治患者急需时,能够及时提供给乙方使用,不能小气巴拉的。

这就像邻居之间互相借个东西一样,大家都是为了救人嘛。

# (二)流程优化。

1. 联合制定方案。

针对五大救治中心的不同病种,甲乙双方共同制定标准化的救治流程。

这个流程要简单易懂,就像按照菜谱做菜一样,每一步都清清楚楚,让医护人员一看就知道该怎么做,不能让患者在各个科室之间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转。

2. 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患者在双方医疗机构的诊疗信息能够实时共享。

这样一来,医生就像拥有了透视眼一样,对患者的病情了如指掌,不会因为信息不通畅而耽误治疗。

胸痛中心合作协议书(目录版)

胸痛中心合作协议书(目录版)

胸痛中心合作协议书甲方:[医院名称]乙方:[合作方名称]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医疗机构,拥有丰富的医疗资源和专业团队;乙方是一家在胸痛诊断和治疗领域具有先进技术和丰富经验的企业。

为了提高胸痛患者的救治效率,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作目标1.1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建立胸痛中心,提供胸痛患者的快速诊断、救治和康复服务。

1.2通过合作,提高胸痛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胸痛相关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1.3推广胸痛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模式,提升甲乙双方在医疗行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第二条合作内容2.1甲方负责提供胸痛中心的场地、设备和人力资源,确保胸痛中心的正常运营。

2.2乙方负责提供胸痛诊断和治疗的技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护、培训和指导等。

2.3甲乙双方共同开展胸痛相关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胸痛中心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2.4甲乙双方共同制定胸痛中心的规章制度、服务流程和质量控制标准,确保胸痛中心的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三条合作期限3.1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年。

3.2合作期限届满前,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第四条合作费用4.1乙方在合作期间,向甲方支付合作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2合作费用用于胸痛中心的运营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培训、设备维护和科研活动等。

第五条合作权益5.1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共同享有胸痛中心的一切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科研成果和品牌声誉等。

5.2甲乙双方应共同维护胸痛中心的合法权益,不得单独使用或转让胸痛中心的权益。

第六条合作终止6.1合作期限届满,双方未签订新的合作协议,本合作协议自动终止。

6.2双方在合作期间,如一方违反合作协议,造成严重后果,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协议。

第七条争议解决7.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区域协同救治卒中中心网络建设合同

区域协同救治卒中中心网络建设合同

区域协同救治卒中中心网络建设合同一、合同主体1.1 甲方:(医疗机构名称)1.2 乙方:(技术服务公司名称)二、项目概述2.1 项目名称:区域协同救治卒中中心网络建设2.2 项目地点:甲方医疗机构所在地2.3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卒中中心的规划、设计、建设、培训、技术支持及后期维护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3.1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卒中中心的规划设计- 医疗设备及信息化系统的采购、安装和调试- 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 项目验收及售后服务3.2 甲方应提供的配合条件:- 完成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和人员- 配合乙方的设备安装、调试及培训工作-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费用四、项目进度与验收4.1 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4.2 项目验收标准:按照双方约定的验收方案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质量、设备运行状况、人员培训效果等。

4.3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及验收工作。

五、项目费用及支付5.1 项目总价:人民币【】(大写:【】元整)。

5.2 支付方式: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间如下:- 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预付款;- 项目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六、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6.2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实施及验收的,应按照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违约金=项目总价×0.01%×逾期天数。

七、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甲方(盖章):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并务必在签订前征求法律人士的意见。

区域协同救治卒中中心网络建设合同

区域协同救治卒中中心网络建设合同

区域协同救治卒中中心网络建设合同1. 合同背景本合同由以下各方共同签署,旨在建立一个区域协同救治卒中中心网络,提高卒中患者的救治效果和生存率。

2. 合同内容2.1 双方共同责任双方将共同致力于建设区域协同救治卒中中心网络,并积极参与网络中心的运营、管理和发展。

2.2 网络中心建设2.2.1 合同双方将共同出资建设区域协同救治卒中中心网络,具体建设内容和进度将在后续协商确定。

2.2.2 网络中心的建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要求,并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

2.3 运营管理2.3.1 双方将共同承担网络中心的运营和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设备采购、医疗资源整合等。

2.3.2 双方将制定详细的运营管理方案,并按照该方案执行,确保网络中心的正常运转。

2.4 数据共享与保护2.4.1 双方同意在网络中心建设中共享相关数据,包括病例数据、医疗资源数据等。

2.4.2 双方将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不得将数据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2.5 合作期限本合同的合作期限为五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3. 合同效力3.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2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

4. 争议解决4.1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4.2 若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至合同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4.3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 合同解除5.1 本合同任何一方如出现违约行为,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2 本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并进行必要的清算工作。

6. 其他条款6.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大救治中心建设工作协议书1

五大救治中心建设工作协议书1

五大救治中心建设工作协议书甲方(指导单位):[甲方单位名称]地址:[甲方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单位法人姓名]联系电话:[甲方单位联系电话]乙方(建设单位):[乙方单位名称]地址:[乙方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单位法人姓名]联系电话:[乙方单位联系电话]为进一步提高区域医疗救治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甲乙双方就五大救治中心(包括创伤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建设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目标双方共同致力于五大救治中心的建设,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技术、完善救治流程等措施,构建高效、便捷、安全的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和水平。

二、甲方职责1.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协助乙方制定五大救治中心的建设规划、流程设计和管理制度。

2.定期组织专家团队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乙方医护人员的救治能力和水平。

3.协助乙方开展医疗救治相关的科研、教学等活动,推动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创新。

三、乙方职责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规划和要求,负责五大救治中心的场地建设、设备购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

2.制定并严格执行五大救治中心的运行管理制度,确保救治工作的规范、高效和安全。

3.加强与甲方的沟通与协作,定期向甲方报告五大救治中心的建设进展和运行情况,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四、经费保障1.乙方负责五大救治中心建设的所有经费支出,包括场地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费用。

2.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或技术支持,具体事宜另行协商。

五、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年限]年。

协议到期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或终止协议。

六、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视为违约。

七、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胸痛中心合作协议书

胸痛中心合作协议书

胸痛中心合作协议书篇一:胸痛中心区域协同救治网络建设合作协议书(公签版) 胸痛中心区域协同救治网络建设合作协议书甲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乙方:为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提升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医疗救治能力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189号)文件要求,加强对急性心肌梗死、主动脉夹层、肺动脉栓塞等以急性胸痛为主要临床表现的急危重症患者(以下简称“胸痛患者”)规范化救治,促进院前、院内急救通道的密切合作与无缝隙对接,最大程度挽救患者生命、减轻患者痛苦,有效降低疾病负担。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文件精神,按照“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思路,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甲乙双方仅在以下内容上开展合作:(一)建设并完善胸痛患者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

(二)建立并优化对胸痛患者规范化救治的长效机制。

(三)搭建胸痛患者院前、院内医疗会诊信息平台。

(四)为胸痛中心科研合作项目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一)负责为乙方转诊的胸痛患者提供最恰当的医疗支持。

1.依据本院胸痛患者处理流程,负责完成乙方转到本院的胸痛患者的诊治,并协助、指导基层医院对转诊患者进行转运过程中的监护及治疗。

2.双方在经院前诊断后明确需转运至甲方接受进一步的治疗时,甲方负责协调院内资源,必要时直达导管室,先收治后收费,尽快完成患者的接诊,分诊及入院治疗流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乙方送达的胸痛患者。

3.为乙方在建设、开通院内专家会诊和心电等相关资料的传输系统中,提供技术支持。

4.对乙方转诊后需随访的康复患者,甲方有责任为其制定合理的随访康复方案,尽早转至乙方进行随访及康复治疗。

5.有义务向乙方公开胸痛中心的建设情况,相关设施及胸痛患者管理情况。

(二)负责定期为乙方医务人员提供胸痛患者诊断、抢救、治疗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胸痛中心协议书模板

胸痛中心协议书模板

胸痛中心协议书模板甲方(胸痛中心):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乙方(合作医疗机构):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为提供胸痛患者紧急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乙方为具备相应医疗条件和资质的医疗机构,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建立胸痛中心合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目的1.1 双方旨在通过合作,提高胸痛患者的救治效率和成功率,降低死亡率和致残率。

1.2 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高效、规范的胸痛患者救治网络。

第二条合作内容2.1 甲方负责提供胸痛患者的急救指导、信息支持和专业培训。

2.2 乙方负责在本机构内开展胸痛患者的接诊、治疗和转诊工作。

2.3 双方应共同制定胸痛患者救治流程和标准操作程序。

第三条合作条件3.1 乙方应具备相应的医疗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3.2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

第四条合作期限4.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4.2 合作期满前____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续签协议进行协商。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5.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胸痛患者救治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5.2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和专业培训。

5.3 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信息保密6.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6.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合作信息。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9.1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9.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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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痛中心区域协同救治网络建设合作协议书
甲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乙方:
为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提升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医疗救治能力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189号)文件要求,加强对急性心肌梗死、主动脉夹层、肺动脉栓塞等以急性胸痛为主要临床表现的急危重症患者(以下简称“胸痛患者”)规范化救治,促进院前、院内急救通道的密切合作与无缝隙对接,最大程度挽救患者生命、减轻患者痛苦,有效降低疾病负担。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文件精神,按照“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思路,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仅在以下内容上开展合作:
(一)建设并完善胸痛患者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

(二)建立并优化对胸痛患者规范化救治的长效机制。

(三)搭建胸痛患者院前、院内医疗会诊信息平台。

(四)为胸痛中心科研合作项目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为乙方转诊的胸痛患者提供最恰当的医疗支持。

1.依据本院胸痛患者处理流程,负责完成乙方转到本院的胸痛患者的诊治,并协助、指导基层医院对转诊患者进行转运过程中的监护及治疗。

2.双方在经院前诊断后明确需转运至甲方接受进一步的治疗时,甲方负责协调院内资源,必要时直达导管室,先收治后收费,尽快完成患者的接诊,分诊及入院治疗流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乙方送达的胸痛患者。

3.为乙方在建设、开通院内专家会诊和心电等相关资料的传输系统中,提供技术支持。

4.对乙方转诊后需随访的康复患者,甲方有责任为其制定合理的随访康复方案,尽早转至乙方进行随访及康复治疗。

5.有义务向乙方公开胸痛中心的建设情况,相关设施及胸痛患者管理情况。

(二)负责定期为乙方医务人员提供胸痛患者诊断、抢救、治疗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1.负责在签署协议后三个月之内为乙方医务人员提供胸痛患者诊治知识培训,包括症状的识别、诊断与鉴别诊断、现场急救
处理、转诊流程(远程会诊、远程传输、远程转运流程)及随访康复治疗,培训重点应集中在急性冠脉综合征的现场处理、心电图识别及现场急救技术。

2.原则上每6个月至1年为乙方医务人员提供以上知识培训并根据基层医院的需求适时安排及调整培训内容。

3.为乙方提供医务人员培训、进修和科研工作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甲方需根据进修人员条件协调安排。

(三)有责任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发布的关于胸痛性疾病诊治(如STEMI)的各项技术指标,举行如联合例会、病例分析会及流程改进会议等会议,持续改进网络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救治水平。

(四)在合作过程中,对乙方提供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对胸痛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并根据标准化的院前处理流程,合理及时地将患者转诊至甲方。

1.需按照甲方关于胸痛患者的处理流程进行现场诊疗处理。

2.需将胸痛患者院前诊断检查信息通过远程传输的方式(包括手机、无线/有线网络及微信等)传输到甲方进行远程会诊。

3.在甲方给出会诊处理意见之前及转运途中,有权利根据胸痛患者处理流程对患者进行诊疗处理。

4.提供实际情况选择患者运送方式,可由当地120运送,或
由甲方提供急救车辆。

5.有义务向甲方开放医院相关设施建设,以供评估其诊疗、随诊及康复治疗能力。

6.对转诊至甲方的胸痛患者,转回后有责任根据甲方制定的合理随访康复方案进行患者的综合整理。

(二)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有义务配合甲方对其医务人员进行每6个月至1年一次的教育培训活动,有相关专业的新医务人员入职时,应尽早完成胸痛患者诊治(如STEMI)专业培训。

(三)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乙方所在区域所辐射范围患者的随诊康复以及相关急救知识培训。

(四)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联合例会及相关流程培训会议。

四、其他事宜
(一)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可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作期间,乙方成为甲方“胸痛中心区域协同救治网络合作医院”。

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尽力维护双方权益,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若一方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三)因履行本协议及本协议基础上签订的服务合同引起的争议及纠纷,双方将本着精诚合作、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
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合作双方均对本协议项下事宜及所有工作文件、技术文件、协议等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义务,不得将所涉资料随意丢失或遗失或向第三方泄密。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叁年。

叁年后根据合作情况再行续签、修订或终止合作。

乙方:
甲方: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印章)(印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20 年月日2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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