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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10.10•【文号】汇综发[2015]89号•【施行日期】2015.10.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15]8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总局)拟于2016年1月1日停止使用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正式上线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以下简称个人外汇系统)。

为确保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以下简称特许机构)通过系统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顺利衔接,总局决定于2015年11月至2015年12月开展个人外汇系统试运行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银行和特许机构用户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应用服务平台)访问使用个人外汇系统,具体访问渠道为:二、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分局)应当按照以下要求,组织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做好个人外汇系统(外汇局版)的上线准备和系统接入工作:(一)各分支局应于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期间组织完成网络配置、客户端环境设置、用户管理和访问测试等工作。

系统访问设置的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应用服务平台主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外汇局版)访问设置手册》。

(二)自2015年10月26日起,各分支局可使用业务管理员用户(用户代码为pmisba,初始密码从上级局获取)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创建个人外汇系统业务操作员用户并分配相应权限;对已存在的业务操作员用户,直接分配权限。

(三)各分局应于2015年11月2日前将辖内已取得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资格的支付机构信息录入到个人外汇系统。

外汇局行政许可事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网上办理操作指南

外汇局行政许可事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网上办理操作指南

外汇局行政许可事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网上办理操作指南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网上办理操作指南2020年3月查阅手册“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集成在“数字外管”平台中,访问地址为:(/doc/b517757452.html,/asone/);◆访问外汇应用系统前,请先请阅读《外汇应用系统访问设置手册》,并对浏览器进行设置,否则某些页面和模块无法正常显示,或模块无法点击操作;◆行政许可项目申请办理,请先请阅读《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用户手册(互联网端)》;◆行政许可项目在外汇局予以许可后,可在“个人中心”查询企业管理员账号,阅读《数字外管平台用户手册》登录系统,增加业务操作员,设置相应业务权限。

注册登录◆在“数字外管”平台首页,选择【机构/法人用户登录】→【法人注册(行政许可业务)】,注册行政许可账号;◆账号注册成功,返回“数字外管”平台首页,在“数字外管”平台选择【机构/法人用户登录】,输入机构代码、行政许可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机构代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9-17位,截取位置:91000000XXXXXXXXX0,也可直接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选择业务◆同时有进口和出口需求的企业,在【进口单位进口付汇核查】和【出口单位出口收汇核查】事项中任选其中一项,申请名录登记新办。

网上办理◆选择经办外汇局,选择【预审】或【网上办理】,建议先【预审】,预审通过后,在【我的许可业务】菜单中的预审事项列表中,点击预审事项结果中对应【网上办理】链接,可将此预审通过的申请转为【网上办理】,无需重复填写申请信息,并且不会被要求【通知补正】。

填写信息◆“企业名录登记新办事项详情页”填写的信息应与《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所填信息一致;◆除必填项外,其他项请尽量完整填写,特别是实线红框内填写项,也是货物贸易系统必要信息,完善企业信息能够确保审核通过;◆“企业联系人”应相对固定,尽量安排了解外汇收支情况的本企业财务人员。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设置操作员流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设置操作员流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设置操作员流程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是一个重要的工具,用于管理、监控外汇交易和资金流动。

为了确保外汇管理工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需要设置操作员来进行系统的维护和日常管理。

以下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设置操作员的详细流程。

1.权限申请:在正式设置操作员之前,申请人需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和资料,以及所需要的操作员权限。

申请人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并说明需要哪些具体的系统权限才能完成工作任务。

收到申请后,国家外汇管理局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所需要的权限进行审核。

审核部门会核实申请人的身份、背景和资质,并评估所申请的系统权限是否符合申请人的工作职责。

审核部门还会参考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设置的操作员权限符合安全和风险控制要求。

3.培训:通过审核后,申请人需要接受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的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系统的使用方法、操作规范、风险防范措施等。

培训的目的是使申请人熟悉系统的功能和操作流程,并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签署协议:在完成培训后,申请人需要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签署一份操作员协议。

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包括申请人需要遵守的规定和约定,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操作员的监管和管理措施。

协议还规定了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和责任追究,以确保操作员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5.系统设置:在签署协议后,国家外汇管理局会为申请人创建操作员账号,并分配相应的权限。

系统设置人员会根据申请人的工作职责和需要,设置不同级别的系统权限,确保申请人只能访问和操作与其工作相关的功能和数据。

6.密码设置:为了确保系统的安全性,申请人需要设置一个强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

密码设置人员会向申请人提供有关密码的规定和要求,并对申请人进行指导,以保护账号和系统的安全。

7.监督和管理:一旦操作员设置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会建立一套监督和管理机制,对操作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监督人员会定期进行系统的审计和检查,确保操作员的行为符合规定,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违规行为。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登录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登录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登录一些常见问题解答问题1:企业如何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网上业务?答:企业应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开通监测系统网上业务、并打印业务管理员(ba)的初始密码,开通第二天可以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添加业务操作员、分配权限并进行浏览器设置等工作,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应用服务平台主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访问设置手册》。

问题2:无法访问应用服务平台主页,如何处理?答:通常是用户输错网址,正确网址为:/asone/建议通过百度等搜索网站搜索“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通过点击显示的链接打开网页。

问题3:ba用户(业务管理员)和业务操作员用户有什么区别?答:ba用户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的业务管理员,可以为本企业新增/删除业务操作员、设置/修改业务操作员基本信息和权限、重置业务操作员密码。

ba用户不可以选择业务系统办理网上业务。

业务操作员是ba用户(业务管理员)建立的业务操作用户,可以根据ba用户分配的一个或多个业务系统的权限选择相关业务系统办理网上业务。

问题4:企业用户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时,登录不成功。

答:若企业是使用业务管理员(ba用户)登录的:情况一:登录时提示“用户名不存在”。

该企业未开通应用服务平台服务,需联系当地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并打印ba用户的初始密码,开通将在第二天生效。

情况二:登录时提示“密码错误”。

(1)企业用户忘记密码,可联系当地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为该企业重置ba用户密码,密码重置将在第二天生效。

(2)企业之前已经办理过进口名录(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的管理员用户名ba和初始密码的领用手续,并进行了修改。

因为企业的(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的管理员用户名ba和密码与(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管理员用户ba和密码是一致的,企业只需用(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已改过的系统管理员密码登陆,并分配货物贸易网上业务角色即可。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操作流程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操作流程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操作流程一.新增业务操作员二.业务操作员进行网上申报一.新增业务操作员首先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asone/用户登陆机构代码:为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用户代码:ba用户密码:第一次登陆要修改密码:新密码至少为8位数,且必须由数字+大小写字母密码修改成功后点击确定点击选择应用下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后进入用户角色管理,点击业务员操作维护业务员操作维护可以新增用户,查询和修改用户代码,用户名称及用户权限新增用户,点击增加进入增加页面填写用户基本信息用户代码:为操作员登陆时使用用户名称:要求实名制联系电话:可填写操作员办工电话或移动电话邮箱地址:可填可不填初始密码:新密码至少为8位数,且必须由数字+大小写字母用户基本新信填完后进行角色分配点击未分配的角色列表下的企业业务操作员,将其移动入已分配的角色列表保存点击确定即业务操作员增加成功二.业务操作员进行网上申报银行出具的网上申报用户信息里的用户名称和用户密码为企业版管理员的用户名和密码,只是一个管理员的身份。

实际操作要是只有业务操作员才有权限操作。

接上一步可以点击左上角的注销返回到登陆界面也可以直接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asone/使用操作员用户代码及密码进入首先修改密码密码修改成功后点击确定然后点击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进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包含四部分内容:申报单管理、基础档案管理、公共数据查询、工作日查看。

申报单管理包括涉外收入申报单、出口核销专用联(境外收入)、出口核销专用联(境内收入)。

涉外收入申报单主要是申报信息的录入、修改、审核疑问反馈及申报单查询收入款解付的第二天企业登陆企业版进入申报单管理-涉外收入申报单-申报信息录入点击申报信息录入系统自动显示未申报信息,点击申报号码对申报信息进行录入企业所需填写的信息为绿色空格1.付款人常驻国家(地区)代码及名称:可进入公共数据进行查询或者咨询经办银行2.如果本笔款项为预收货款或者退款,就选择预收货款或者退款,如果都不是就不用选择3.本笔款项是否为核销项下收汇,是就选是,否则选否,此项必须填写4.如果本笔款项为外债提款,就填写外债编号,否之则不填5.交易编码按款项的性质选择填写与交易附言要对应,可进入公共数据进行查询或者咨询经办银行,相应金额为实际收入款项的金额6.企业意见:填写完整后保存点击确定,如果本笔收汇为出口核销项收汇,系统会自动提示是否直接进入核销信息专用信息录入直接进行核销专用信息录入点击确定,如果不直接填写可进入出口核销专用联(境外收入)-核销专用信息录入与修改或者出口核销专用联(境内收入)-核销信息录入进行填写进入填写核销信息,在出口收汇核销单号码里填入或通过excel导入,如果有多个核销单号则需半角逗号隔开收汇总金额中用于出口核销的金额中填写用于核销的金额,不需要填写币种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确定即完成申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企业版)操作流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企业版)操作流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企业版)操作流程
1、机构代码→用户代码→用户密码→登录→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点受信任的站点→站点→将网址写在或复制在光标那→确定→自定义级别→重置为(安全级为低)→确定
2、点击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单管理→涉外收入申报单→申报信息录入→出现另一介面后双击申报号码→录入付款方常驻的国别(可在公共数据查询→国家地区代码那可找到)→录入交易编码(可在公共数据查询→涉外收支交易代码)→本笔款项是否为出口核销项下收汇(贸易项下收款点击“是”,非贸易项下点击“否”)→(备注)预收项下要在预收货款前□打勾→录入交易金额、交易附言(例一般贸易出口电器)→保存→申报成功→贸易项下进入另一介面录入核销单号码→录入收汇总金额中用于出口核销的金额→保存
备注:
1、交易附言与交易编码一定要匹配,附言描述一定要完整,例如:1010→一般贸易出口“什么产品”一定要写清楚
2、关于NR
A、OSA帐户汇入款,申报应注意除按正常描述外要加上“收到境内非居民外汇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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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最新通知!千万不要这么做!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最新通知!千万不要这么做!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最新通知!千万不要这么做!根据外管局最新规定:(1)5个以上不同个⼈,同⽇、隔⽇或连续多⽇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个⼈或机构;(2)个⼈在7⽇内从同⼀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外币现钞;(3)同⼀个⼈将其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转⾄5个以上直系亲属等情况。

将被界定为个⼈分拆结售汇⾏为,也就是俗称的“蚂蚁搬家”,⼀律进⼊⿊名单,违规者将被剥夺两年合计10万美元的换汇额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和便利银⾏及个⼈外汇业务操作,完善个⼈外汇交易主体分类监管,结合个⼈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上线运⾏,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步完善个⼈外汇管理。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2016年1⽉1⽇起,个⼈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在全国上线运⾏,个⼈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停⽌使⽤。

具有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以下简称银⾏),应通过个⼈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办理个⼈结汇、购汇等个⼈外汇业务,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相关业务数据信息。

2、个⼈在办理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个⼈外汇管理有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式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对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实施“关注名单”管理。

(⼀)外汇局对出借本⼈额度协助他⼈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通过银⾏以《个⼈外汇业务风险提⽰函》予以风险提⽰。

若上述个⼈再次出现出借本⼈额度协助他⼈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为,外汇局将其列⼊“关注名单”管理。

(⼆)外汇局对以借⽤他⼈额度等⽅式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列⼊“关注名单”管理,并通过银⾏以《个⼈外汇业务“关注名单”告知书》予以告知。

(三)“关注名单”内个⼈的关注期限为列⼊“关注名单”的当年及之后连续2年。

在关注期限内,“关注名单”内个⼈办理个⼈结售汇业务,应凭本⼈有效⾝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办理。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规程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规程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称“网上申报系统”)操作使用、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确保系统安全高效运行,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网上申报系统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国家“金宏工程”的建设要求,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办法进行开发,用于采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以下称“间接申报”)和贸易进出口核销相关数据的专用电子系统,分为外汇局版、银行版和企业版。

申报主体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间接申报,申报方式包括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称“外汇局”)、办理间接申报业务的境内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称“境内银行”)以及开通网上申报的机构申报主体(以下称“网上申报主体”)。

第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外汇局分支局应按照属地原则,指导督促下级局及辖内银行相关工作;境内银行应指导、培训并协助网上申报主体,审核相关数据,接受外汇局的监督检查;网上申报主体应向境内银行反映网上申报系统相关问题,接受境内银行的指导审核以及外汇局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外汇局、境内银行及网上申报主体应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确保网上申报系统安全,并履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保密的相关义务。

第二章组织机制与职责第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分工负责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履行如下主要职责:(一)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答复外汇分局相关问题咨询;(二)制定和调整银行接口程序规范,指导督促外汇局开展银行接口程序验收工作;(三)制定和调整网上申报系统与进口核销系统、出口核报系统、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相关数据接口规范以及数据归并关系;(四)负责境内银行接口方式切换、银行接入点变更、系统上线工作。

(五)负责维护系统参数、公共代码数据;(六)负责定期清理历史数据;(七)负责网上申报系统应急处理;(八)考核、考评外汇分局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工作以及其对下级局及辖内银行的指导情况;(九)负责网上申报系统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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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申报平台: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做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但是没有注销登记,会是什么后果?合同登记可以随时删除、更改,而提款登记过了那一天后就不能更正了。

下面小编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

欢迎阅读参考!!
点击进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应用服务平台官网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平台的预收货款操作方法,根据外汇管理局的最新规定,货款实际到帐后15个工作日内,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逐笔办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

进入系统主界面,电击进入新合同登记界面。

录入合同号、币种、输入合同金额、预收货款总金额,选择合同签定时间。

逐笔填写录入合同预收货款收汇计划,每笔收汇计划需录入收汇时间、收汇币种、收汇金额(如果是100%预收货款就不用登记收汇计划了),填写完毕,确认无误,电击确定,系统就会提示你”合同序列登记号”并保存。

你可以根据合同登记的日期查询已经登记的合同并修改。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号一经录入不能再修改。

除非删除该合同登记 ,重新登记新合同,但那样的话合同序列登记号也会改变。

再接着,就要做提款登记。

在主界面中点击进入提款登记界面。

选择”新增登记”,录入收汇水单申报号、币种、
合同登记序列号(在合同登记时候系统自动产生的,可通过合同登记查询获取)、收汇金额、收汇日期等,并按要求逐笔填写预计货物出口计划,每笔计划需要录入预计出口日期和预计出口金额,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保存。

(你可以对当天已经办理提款登记的收汇水单进行追加登记,追加登记是对同一收汇水单项下的预收货款提款的增加,不能对原有的记录进行更改!) 另外,你只能修改当天提款登记错误事项,所以录入的时候一定要谨慎!
等货物出口,如果你是找的代理公司报关,那么在出口后一个星期左右你可以向他们要报关预录单,(因为正式的报关单一般要在一个月后才能退回) 上面会有货物的报关单号,拿到这个你就可以做注销登记了(一定要在报关出口之日起或退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同样,这个注销登记修改或删除也只能对当天已办理的!
这一切工作做完之后, 就就用电子口岸IC卡登陆电子口岸,查询你的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度是否有了, 有了相应的就可以去结汇了。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申报平台: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做了预收货款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但是没有注销登记,会是什么后果?合同登记可以随时删除、更改,而提款登记过了那一天后就不能更正了。

对本公司来说,不注销登记就不会再释放出额度,就无法结汇预收款。

在登记预收
货款项下货物报关之日起或退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企业登陆“贸易信贷系统”办理该笔预收货款注销手续。

退汇手续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有关退回外汇的规定办理。

超过预收货款项下登记的货物出口时间30天(含)的,企业应说明预收货款未注销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汇局存档备查。

待在登记预收货款项下货物报关之日起或退汇之日起1 5个工作日内,企业登陆“贸易信贷系统”办理该笔预收货款注销手续。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超过预收货款项下登记的货物出口时间90天(含)的,企业仍然没有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且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根据外债管理规定被认定为违规对外借款的,由外汇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外债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责令预收货款原路退回,并按规定办理预收货(外汇牌价查询)款注销登记手续。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是对企业预收款、预付款及延期收付汇等的管理系统,企业发生预收、预付、应收、应付、预付、延付账款时,需要通过此平台向外管申报,以取得额度或得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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