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企业信息管理制度(5篇)

企业信息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信息管理,加快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效,结合集团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1、行政信息。
集团公司系统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____、文件、传真。
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平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
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
2、市场信息。
集团公司业务销售的客户文件、来往传真、电话、客户档案;集团公司业务应用的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投标书等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件、报告等。
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客户沟通、文字记录、资料收集分析、业务文件编写等。
归属于业务经营管理。
第三条信息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以提高企业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企业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第四条信息管理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准确快速,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有力辅助行政管理和经营决策的执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全资下属集团公司(含____%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机构的信息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信息管理机构与相关人员第六条集团公司设立集团信息中心,集团公司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信息机构。
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人员。
第七条各企业行政部依据《行政管理条例》负责相关行政信息的日常管理;实业公司销售中心办公室独立负责市场信息管理。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参照集团公司设立信息经理或专门信息管理的人员。
信息管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电脑技术人员、文员。
第八条集团信息中心负责集团公司整个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所有信息的汇总和档案管理。
对全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
第九条依据《行政管理条例》,各企业行政负责人主要负责行政信息的管理。
第十条集团信息中心设企业信息专员,主要负责市场信息的系统化、专业化管理。
信息档案资料使用管理制度(4篇)

信息档案资料使用管理制度适应企业现代化、规范管理的需要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现作如下规定:一、公司内部文件记录、合同文本、技术图纸、工艺配方等资料一律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建档、保存。
二、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坚持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归档的材料要齐全、完整、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三、公司领导及科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参加各种会议,所获取的文件材料要按照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交档案室归档。
四、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时,档案资料原则上不得带出档案室;特殊情况下,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带出时,最多不超过一个月,如到期不能归还,严格履行检查程序。
五、借阅人员,不经档案部门同意,不准复印、抄录。
六、借阅人员必须爱护所借阅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撕毁、损坏档案,不得随意将档案转借他人,不得泄密。
对于丢失、损坏、破坏档案资料的有关人员,按其程度和价值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七、对于需要复制的图纸和文件材料,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不经批准的一律不能复制。
九、档案管理工作是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都必须高度重视和支持。
信息档案资料使用管理制度(2)为了管理和运用信息档案资料,确保其安全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工作,保证信息档案资料的安全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档案管理部门、信息系统部门、信息安全保密部门、使用信息档案资料的职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档案资料是指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存储的各类信息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合同、报告、公函、图纸、数据等。
第二章使用管理原则第四条信息档案资料的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
第五条使用信息档案资料应以工作需要为基础,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使用信息档案资料应遵守信息安全和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篡改、删除或滥用信息档案资料。
信息系统资料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资料管理制度信息系统资料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组织和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各类资料,在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的一套具体规则、制度和方法。
下面,将详细介绍信息系统资料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资料分类与归档1.资料分类:根据不同的性质和用途,将信息系统资料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分类可根据不同的单位、功能、内容、形式、时间等多个因素来确定。
2.资料归档:每个单位、部门、岗位应建立健全相关的资料归档制度,确保资料可追溯、可审计和可分享。
并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性、可靠性和时效性。
二、资料存储与备份1.资料存储:在信息系统中,对重要资料和数据进行备份存储,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备份存储应根据业务特点、安全等级和备份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规划和实施。
2.资料备份:定期对信息系统中的重要资料和数据进行备份,确保在遭受灾害、故障、病毒攻击等突发情况下,能够快速恢复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三、资料传输与共享1.资料传输:在信息系统中进行资料传输时,应确保传输通道的安全性,采取合适的加密和认证措施,防止信息泄漏和篡改。
2.资料共享:在信息系统中进行资料共享时,应建立权限管理制度,确保资料只能被授权的人员访问和使用。
并确保共享的资料安全、完整和及时。
四、资料调阅与管理1.资料调阅:在信息系统中,对于需要调阅的资料,应建立相应的流程和制度,确保调阅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并建立相应的审计和监控机制,对资料的调阅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2.资料管理:对于信息系统中的各类资料,应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标准,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流程,确保资料的发布、变更、删除等操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同时,要定期对资料进行审核、检查和清理,确保资料的及时更新和维护。
五、资料安全与保密1.资料安全:在信息系统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系统资料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风险。
学校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学校信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信息资料管理工作,促进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管理单位和全体教职员工。
第三条学校信息资料分为公开信息资料和内部信息资料。
公开信息资料是指可以向社会公开的、不侵犯个人隐私和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资料;内部信息资料是指有关学校内部管理、单位之间业务联系或者个人信息等不对外公开的信息资料。
第四条学校信息资料管理应当遵循合法、保密、规范、科学、便捷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信息资料管理制度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信息资料管理水平。
第二章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制度,及时、完整地收集、整理和归档各类信息资料。
第七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学校信息资料的管理要求,将其所属信息资料送交学校信息中心进行统一管理。
第八条学校信息中心应当建立规范化的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流程,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信息资料归档应当按照不同的类别、年限进行分类归档,并做好档案目录和检索工作。
第三章信息资料的利用和共享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信息资料利用和共享机制,鼓励教职员工积极利用信息资料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内部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依规使用信息资料,不得私自窃取、篡改或传播涉密信息。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信息资料共享平台,为教职员工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资料共享服务。
第四章信息资料的保护和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信息资料保护和管理制度,保障信息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四条学校信息中心应当做好信息资料的备份和存储工作,防止信息资料的丢失和损坏。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信息资料安全管理制度,对重要信息资料进行加密和权限控制。
第十六条学校内部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泄露、外传学校信息资料。
第五章信息资料的处理和销毁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制定信息资料处理和销毁制度,对于已经失效或者不再需要的信息资料及时处理和销毁。
信息档案资料使用管理制度

信息档案资料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保障信息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合规,并提高信息档案的利用效率。
本制度依据《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档案管理部门、各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外聘人员。
三、资料使用权限管理1. 建立资料使用权限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划分不同级别的资料使用权限,并明确每个权限所能够访问的档案资料范围。
2. 每个工作人员被分配到相应的权限,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和批准,确保权限分配合理、规范和安全。
3. 工作人员离岗、调岗或离职时,应及时进行权限的调整和移交,确保权限的及时更新和监控。
四、资料使用申请与审批1. 工作人员在需要使用档案资料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使用的目的、范围和时间,并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 审批人应根据工作需要、资料涉密程度和使用权限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确保资料使用符合实际情况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明确使用的期限和注意事项。
4.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商业机密等特殊类型的档案资料,应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批和管理。
五、资料使用监控与责任追究1. 建立档案资料的使用日志,记录每次的资料使用情况,包括使用人员、使用时间、使用目的等相关信息。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资料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并与审批记录进行比对,确保资料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3. 对于发现的违规使用行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
六、档案资料的归还与销毁1. 使用档案资料的工作人员应在使用期限到期或完成工作任务后,及时归还档案资料,并经过档案管理部门的确认。
2. 对于已经完成工作任务后无继续使用需求的档案资料,应及时进行销毁,销毁过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由档案管理部门记录并备案。
3. 对于有保留价值的档案资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
安全信息资料备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安全信息资料的管理,确保安全信息资料的准确、完整、及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安全信息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文件、应急预案、安全培训资料、事故调查报告、安全检查记录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专人负责、专柜存放、专档管理、规范流程、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安全信息资料备案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第五条安全信息资料备案管理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1.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2. 安全生产部门专职人员;3. 相关部门兼职人员。
第六条安全信息资料备案管理小组职责:1. 制定安全信息资料备案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安全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查询等工作;3. 监督安全信息资料的管理工作;4. 定期对安全信息资料进行审查、评估。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安全信息资料的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安全信息资料的收集渠道包括:1. 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产生;2. 上级部门下达;3. 外部单位提供;4. 互联网、出版物等公开渠道。
第九条收集到的安全信息资料应进行分类整理,包括以下类别:1. 安全生产文件;2. 应急预案;3. 安全培训资料;4. 事故调查报告;5. 安全检查记录;6. 其他安全信息资料。
第十条安全信息资料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对资料进行编号、分类;2. 对资料进行简要概述;3. 对资料进行归档,确保资料有序、易查。
第四章备案与归档第十一条安全信息资料备案应遵循以下程序:1. 收集到的安全信息资料经整理后,由安全信息资料备案管理小组进行审核;2. 审核通过后,对资料进行备案,填写《安全信息资料备案登记表》;3. 备案资料应存放在安全信息资料档案柜中,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安全信息资料的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1. 归档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2. 归档资料应保持整洁、完整;3. 归档资料应定期进行整理、更新。
医院数据、资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数据、资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数据、资料信息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医院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数据、资料信息是指医院内部涉及患者病历、治疗方案、医保信息等涉及患者隐私的数据和资料。
第三条医院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加强对医院数据、资料信息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医院数据、资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与培训。
第二章数据、资料信息的分类与级别第五条医院数据、资料信息按照其重要性和敏感性分为三个级别:重要级、机密级和一般级。
第六条重要级的数据、资料信息是指直接关系到医院经营、患者生命安全和个人隐私的数据和资料,包括患者病历、医疗费用等。
第七条机密级的数据、资料信息是指与医院竞争力、研发创新等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包括科研课题、医疗技术等。
第八条一般级的数据、资料信息是指不属于重要级和机密级的数据和资料,包括招聘信息、会议记录等。
第三章数据、资料信息的存储与传输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数据、资料信息存储系统,对重要级和机密级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加密和权限控制。
第十条医院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恢复测试,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医院不得将重要级和机密级的数据和资料信息通过网络传输,应采用隔离网络和加密通道进行传输。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数据传输记录,并进行定期检查,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第四章数据、资料信息的访问与使用第十三条医院应对员工进行严格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确保只有合法的人员能够访问和使用数据、资料信息。
第十四条医院应采取措施,防止员工滥用权限或将数据、资料信息外传。
第五章数据、资料信息的销毁与归档第十五条医院应制定数据、资料信息的销毁和归档规范,并委派专人负责执行。
第十六条医院数据、资料信息的销毁和归档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第十七条医院应定期对归档的数据、资料信息进行审查和整理,及时更新和补充。
资料信息留存管理制度

资料信息留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科学管理单位内部的资料信息,确保资料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保密性,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信息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资料信息的留存管理。
三、资料信息的分类1. 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将资料信息分为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两大类。
2. 纸质资料分为机要文件、档案资料、图书资料等。
3. 电子资料分为文档、图片、视频、音频等。
四、资料信息的留存范围1. 机密资料:指对本单位及其相关方面有重要影响或对外保密的资料信息,严格控制留存时限和浏览权限。
2. 常规资料:指非机密性的一般资料信息,根据需要留存备查。
3. 无用资料:指过期或无实际参考价值的资料信息,可删除或销毁处理。
五、资料信息的留存周期1. 机密资料的留存周期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限,到期应及时清理处理。
2. 常规资料的留存周期一般为3-5年,视具体情况而定。
3. 无用资料需要及时清理,保持资料信息的整洁和清晰。
六、资料信息的留存管理流程1. 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制定资料信息的留存管理方案,并明确责任人。
2. 秘书处负责资料信息的整理分类和存储保管。
3. 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资料信息的查阅和使用。
4. 财务部门负责资料信息的备份和储存,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5. 各部门负责日常资料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及时清理无用资料。
七、资料信息的保密措施1. 对机密资料的留存和查看要有专门的权限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2. 对于重要的电子资料要进行加密处理,防止泄密和窜改。
3. 对于外界人员的资料信息审查要有专门的程序和规定。
八、异常情况的处理1. 在资料信息的留存管理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如丢失、泄露等),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2. 对于涉及机密信息的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九、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资料信息的留存管理职责,加强对资料信息留存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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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资料管理制度信息资料管理制度1为了使科研档案的管理更加系统、规范和科学,提高科研的管理水平,制定以下制度:一、科研档案的建立规范1、档案实行一题一档制度。
2、每个课题必不可少的材料(开题报告、论证书、立项书、批准书、中期成果鉴定、结题报告、验收鉴定书等)。
课题研究过程中全部纪实材料及主卷的佐证材料。
(现象记录、调查问卷、访谈记录、教案、教学实录等)3、课题档案材料要注意原始性、真实性。
4、每卷档案都要有卷首页,便于查找。
二、科研档案内容:(一)、课题档案课题档案是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全部资料,它指文字资料、电子资料、音像资料等。
1、前期档案:包括课题实施方案、开题报告、论证报告、课题立项、申报材料、立项批准书等。
2、中期档案:中期档案是课题的核心部分。
包括课题实施过程的原始材料(实验数据处理、组织培训记录、召开会议记录、课题研究实录等),中期研究成果(阶段总结、论文、获奖证书等),阶段检查记录等。
3、后期档案:包括课题研究总结、申请验收报告、结题报告、最终科研成果、课题验收鉴定书,成果应用等。
(二)、教学成果档案:论文、创新、教具制作(三)、试题:试卷档案(四)、综合档案包括:⑴各级教育行政和科研管理部门印发的有关科研工作的文件、法规、制度;⑵科研规划、计划、科研工作总结;⑶有关会议材料、领导讲话;⑷科研信息资料;⑸教师培训材料;⑹科研工作检查记录;⑺获得的各种奖励材料等。
三、科研档案归档:1、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科研档案的收集归档。
根据工作性质,相关研究人员于期末将本学期资料交科研办。
2、归档工作实行签字制度。
3、对于个人有关资料,个人需要保留原件,应将复印件交档案室留存。
4、课题档案实行结题统一上交(或分阶段上交)。
信息资料管理制度2监理信息资料管理的好坏直接反映项目部的信息化水平,是项目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之一,公司在总结1998年以来贯标管理积累的经验,于颁布的《监理信息管理作业指导书》,规范了监理信息管理工作。
为了做好项目部信息管理工作,首先必须根据业主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建立以监理项目部为处理核心的信息资料管理中心,协调项目业主、承建商,监理三者之间信息流通,收集来自外部环境各类信息,全面、系统处理后,供参建各方处理造价、进度、质量事务时使用,为整个项目建设服务。
信息资料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负责规划建立项目信息资料管理系统,收集信息、信息加工整理和储存,信息资料检索和传递,实现监理工作本身的自动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并推动整个项目信息资料收集、处理效率。
同时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研制开发了已在全国范围推广使用的《工程项目监理》软件系统,能最大限度利用先进的管理工具-计算机来完成信息管理各个环节工作。
1规划建立项目信息资料管理系统信息是不断流动的,在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都有参建各方处理事务的信息产生,只建立监理内部的信息流程是没有效率的,也不可能收集和处理好监理工作所需要信息,因此必需规划整个项目信息资料管理系统,确定监理信息分类编码体系表(详见附1),对业主、承包商、监理、外部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明确各方在信息资料收集方面的职责,同时满足各方在信息资料使用方面要求。
1.1信息收集1.1.1收集项目决策文件及有关资料项目决策文件包括了建设规模、建设布局、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基本要求等基础性依据,是监理和参建各方对工程实施控制的重要文件,其中包含了许多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指导着整个项目运作方向。
1.1.2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收集工程设计文件不仅是施工的'依据,而且是监理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设计过程中所收集到一些基础性资料对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有很大帮助。
在收集工程设计文件的同时,应收集:初步设计资料。
收集初步设计资料重点在:工程项目目的和任务,工程的规模,总体规划,主要建筑物位置,结构形式和设计尺寸,各种建筑物材料用量,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技术设计资料。
技术设计是对初步设计更进一步深化,其中许多资料是对初步设计资料补充和修正。
因此重点收集和核对这些修正和补充资料;施工图设计资料:施工图作为设计单位最终输出产品,直接指导项目施工。
对施工图及其有关文件收集和管理,是设计资料信息管理的工作重点。
所收集信息包括:施工总平面图,建筑物施工平面图和剖面图、安装施工详图,各种专门工程的施工图以及各种设备和材料的明细表等。
在收集设计资料时要收集与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同时输出的概预算资料。
1.1.3设备及材料采购工作信息收集对设备及材料采购工作应事先明确其种类、数量、技术性能以及验收标准、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对设备及材料供应商应事先收集其资质情况、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生产能力和单位信誉,对特种设备的供应和安装单位还应收集和审查其设计资格证书或安装资格证书;对关键设备的生产加工还应掌握供应商的制造设备、检测设备、试验方法、标准和频率等制造信息,对上岗操作人员应收集和审查其技能、培训记录和相关证书以及制造和装配场所的时间、温度、湿度、压力、清洁度等内容;对涉及到高精确度安装的设备和材料,对零部件的定位质量及其连接和装配精度的设计要求、安装要求、成品保护措施和专业工具等信息的收集和协调工作。
1.1.4招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收集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对象不仅是业主与承包商最终签订的合同协议书,招投标过程形成的一些文件同样对业主和承包商有约束力。
其中大量有用信息,要在施工期间合同管理过程予以应用。
所需收集的信息如下:业主全部'要约'条件:业主所提供的材料供应、设备供应、水电供应、施工道路,临时房屋、征地情况、通讯条件等等;承包商全部'承诺'条件:承包商投入人力、机械方面情况,工期保证,质量保证,投资保证,施工措施,安全保证等。
业主方施工过程信息资料收集业主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在施工中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提供相应的条件,并要不时表达对工程各方面的意见和看法,下达某些指令;业主负责部份材料的供应时,需提供材料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提货地点、提货方式等信息;业主在建设过程中对各种有关进度、质量、投资、合同等方面的意见和看法,同时也应及时提供甲方的上级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各种意见和指令。
1.1.5承包商施工过程信息资料收集承包商在施工中,现场所发生的各种情况均包含了大量的内容,承包商自身必须掌握和收集这些内容。
经收集和整理后,汇集成丰富的信息资料;承包商在施工中必须经常向有关单位,包括上级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它方面发出某些文件,传达一定的内容。
如向监理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报送各种计划、单项工程施工措施、月支付申请表、各种工程项目自检报告、质量问题报告、有关的意见等等。
1.1.6监理单位施工过程信息资料收集工地日记,主要包括:现场监理人员的日报表;现场每日的天气记录;监理工作记要;其它有关情况与说明等。
现场每日的天气记录主要内容为:当天的最高、最低气温;当天的降雨、降雪量;当天的风力及天气状况;因气候原因当天损失的工作时间等;周报,总监理工程师应每周向工程项目业主负责人汇报一周内所有发生的重大事件;月报,总监理工程师应每月向业主汇报下列情况:工程施工进度状况(与合同规定的进度作比较);工程款支付情况;工程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工程质量情况与工程进展中主要困难与问题;监理工作总结等;总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指示,主要内容为:正式函件;日常指示,如在每日的工地协调会中发出的指示;在施工现场发出的指示等;工程质量记录:主要包括试验结果记录及样本记录等。
1.1.7收集工地会议信息工地会议是监理组织协调工作的一种重要方法,会议中包含着大量的监理信息。
工地会议系属监理工程师行政管理的一部分,它包括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专题工地例会及现场协调会。
1.2信息资料的加工整理和储存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依据当时收集到的信息所作的决策或决定有如下几个方面:1.2.1依据进度控制信息,对施工进度状况的意见和指示。
监理工程师每月、每季度都要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对比并作出综合评价,包括当月整个工程各方面实际量,实际完成数量与合同规定的计划数量之间的比较。
如果某一部分拖后,应分析其原因、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如何解决的意见。
1.2.2依据质量控制信息,对工程质量情况的意见和指示。
监理工程师应当系统地将当月施工中的各种质量情况,包括现场检查监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施工中出现的重大事故,对各种情况、问题、事故的处理等情况,除在月报中进行阶段性的归纳和评价外,如有必要可进行专门的质量定期情况报告。
1.2.3依据造价控制信息,对工程结算情况的意见和指示。
工程价款结算一般按月进行,要对投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作一些短期预测,以便对业主在组织资金方面提出咨询意见。
1.2.4依据合同管理信息,对索赔的处理意见。
在工程施工中,由于甲方的原因或客观条件使乙方遭受损失,乙方提出索赔要求;或乙方由于违约使工程遭受损失,甲方提出索赔要求。
监理工程师可对索赔提出处理意见。
1.2.5信息的储存是将信息保留进来以备将来应用。
对有价值的原始资料、资料及经过加工整理的信息,要长期积累以备查阅。
信息储存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纸、胶卷和软盘。
1.2.6建立监理工作台帐,做好监理工作台帐的管理和审核工作1.3信息资料的检索和传递无论是存入档案库还是存入计算机内存的信息、资料,为了查找的方便,在入库前都要拟定一套科学的查找方法和手段,作好编目分类工作。
健全的检索系统可以使报表、文件、资料、人事和技术档案既保存完好,又查找方便。
否则会使资料杂乱无章,无法利用。
信息资料管理制度3社区卫生档案及信息对指导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作起着重要作用,是开展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要保证,是建设社区卫生信息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社区卫生档案的内容:建立统一的社区卫生调查表、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家庭病床病历、残疾人及精神病人防治资料等社区卫生服务台账资料。
2、社区卫生档案的内容必须登记详细、真实,项目齐全,编写清楚规范,随工作开展及时收集、整理,并按类型归档。
3、社区卫生档案必须进行严格管理,确定专(兼)职卫生档案管理人员,专柜保存,对卫生档案的编写、收集、归档实行专人负责制。
4、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卫生档案、文件的管理规定,对社区卫生档案进行管理和利用。
在社区卫生档案的利用上,本着充分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严格档案的借入借出,对借出时间期限做出明确规定,责任者的签章手续必须齐全。
5、对收集的社区卫生档案必须实行定期审查制度,要求收集齐全、完整,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责任人进行改正、补齐,问题严重者可令其重做,不符合要求者,不能验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