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房地产信贷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银发[1998]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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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房地产信贷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房地产信贷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1998年2月17日银发〔1998〕63号)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城市合作银行(由当地人民银行转发):为适应房地产信贷业务发展的需要,及时、准确地掌握房地产信贷的发放和回收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建立房地产信贷统计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从1998年1月1日起,房地产信贷报表由各商业银行总行和中国人民银报送时间为月后15日内。
二、1998年1月和2月份报表,可与3月份报表同时报送。
三、房地产信贷报表包括:房地产信贷月报表、房地产贷款累收累放统计表、个人住房贷款情况统计表和国家安居工程相关数据月报表(银统107号)。
四、各行要按编报说明的要求认真填报,报表中的数字应与有关部门的统计相衔接,力争做到口径一致、准确无误。
五、各行对报表工作要予以充分重视,做到专人负责,定期报送,完整准确。
附一:表一××银行房地产信贷月报表制表:中国人民银行表号:银统116年月单位:亿元─────────────────┬───┬──────────────类别│本月│增减额│├────┬────┬────项目│余额│比上月│比年初│比同期─────────────────┼───┼────┼────┼────一、政策性住房存款││││─────────────────┼───┼────┼────┼──── 1.城市住房基金││││─────────────────┼───┼────┼────┼──── 2.单位住房基金││││─────────────────┼───┼────┼────┼────其中:公有住房售房款││││─────────────────┼───┼────┼────┼──── 3.个人住房公积金││││─────────────────┼───┼────┼────┼──── 4.住房建设债券││││─────────────────┼───┼────┼────┼────││││─────────────────┼───┼────┼────┼────││││─────────────────┼───┼────┼────┼────││││─────────────────┼───┼────┼────┼────二、自营性房地产存款││││─────────────────┼───┼────┼────┼──── 1.房地产开发企业存款││││─────────────────┼───┼────┼────┼──── 2.个人住房存款││││─────────────────┼───┼────┼────┼────││││─────────────────┼───┼────┼────┼────││││─────────────────┼───┼────┼────┼────││││─────────────────┼───┼────┼────┼────││││─────────────────┼───┼────┼────┼────三、各项存款合计││││─────────────────┴───┴────┴────┴────续上表┌──────────────┬──┬───────────┬─────│类别│本月│增减额│本月││├───┬───┬───┼──┬──│项目│余额│比上月│比年初│比同期│累放│累贷├──────────────┼──┼───┼───┼───┼──┼──│一、委托住房贷款││││││├──────────────┼──┼───┼───┼───┼──┼──│ 1.一般委托贷款││││││├──────────────┼──┼───┼───┼───┼──┼──│(1)住房开发贷款││││││├──────────────┼──┼───┼───┼───┼──┼──│(2)单位购建房贷款││││││├──────────────┼──┼───┼───┼───┼──┼──│(3)个人住房贷款││││││├──────────────┼──┼───┼───┼───┼──┼──│ 2.特定委托贷款││││││├──────────────┼──┼───┼───┼───┼──┼──│(1)住房开发贷款││││││├──────────────┼──┼───┼───┼───┼──┼──│(2)单位购建房贷款││││││├──────────────┼──┼───┼───┼───┼──┼──│(3)个人住房贷款││││││├──────────────┼──┼───┼───┼───┼──┼──│二、自营性房地产贷款││││││├──────────────┼──┼───┼───┼───┼──┼──│1.房地产开发贷款││││││├──────────────┼──┼───┼───┼───┼──┼──│(1)住房开发贷款││││││├──────────────┼──┼───┼───┼───┼──┼──│其中:安居工程贷款││││││├──────────────┼──┼───┼───┼───┼──┼──│(2)商业用房开发贷款││││││├──────────────┼──┼───┼───┼───┼──┼──│(3)其他房地产开发贷款││││││├──────────────┼──┼───┼───┼───┼──┼──│ 2.个人住房贷款││││││├──────────────┼──┼───┼───┼───┼──┼──│三、各项贷款合计││││││└──────────────┴──┴───┴───┴───┴──┴──负责人:填表人:表二××银行房地产贷款累收累放统计表制表:中国人民银行表号:银统117号年月单位:亿元───────────────┬─────────┬──────────类别│累收│累放├────┬────┼────┬─────项目│1至本月│比去年同│1至本月│比去年同期││期││───────────────┼────┼────┼────┼─────一、委托住房贷款││││───────────────┼────┼────┼────┼───── 1.一般委托贷款││││───────────────┼────┼────┼────┼─────(1)住房开发贷款││││───────────────┼────┼────┼────┼─────(2)单位购建房贷款││││───────────────┼────┼────┼────┼─────(3)个人住房贷款││││───────────────┼────┼────┼────┼───── 2.特定委托贷款││││───────────────┼────┼────┼────┼─────(1)住房开发贷款││││───────────────┼────┼────┼────┼─────(2)单位购建房贷款││││───────────────┼────┼────┼────┼─────(3)个人住房贷款││││───────────────┼────┼────┼────┼─────二、自营性房地产贷款││││───────────────┼────┼────┼────┼───── 1.房地产开发贷款││││───────────────┼────┼────┼────┼─────(1)住房开发贷款││││───────────────┼────┼────┼────┼─────其中:安居工程贷款││││───────────────┼────┼────┼────┼─────(2)商业用房开发贷款││││───────────────┼────┼────┼────┼─────(3)其他房地产开发贷款││││───────────────┼────┼────┼────┼───── 2.个人住房贷款││││───────────────┼────┼────┼────┼─────三、合计││││───────────────┴────┴────┴────┴─────表三××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情况统计表制表:中国人民银行表号:银统118号年月单位:亿元;万平方米──────┬─┬─┬─┬─┬─────────┬───┬──┬───┬───│余│正│逾│两│贷款方式│贷款│1至│支持│购房│额│常│期│呆││期限│本月│购房│平均││贷│贷│贷│││累计││价格项目││款│款│款├─┬─┬─┬───┼─┬─┤贷款├─┬─┤(元│││││保│抵│质│抵押加│最│最│户数│面│套│/平│││││证│押│押│信用保│短│长││积│数│方米││││││││险││││││)──────┼─┼─┼─┼─┼─┼─┼─┼───┼─┼─┼──┼─┼─┼───一、委托贷款││││││││││││││──────┼─┼─┼─┼─┼─┼─┼─┼───┼─┼─┼──┼─┼─┼───其中:一般││││││││││││││委托││││││││││││││──────┼─┼─┼─┼─┼─┼─┼─┼───┼─┼─┼──┼─┼─┼───特定││││││││││││││委托││││││││││││││──────┼─┼─┼─┼─┼─┼─┼─┼───┼─┼─┼──┼─┼─┼───二、自营性贷││││││││││││││款││││││││││││││──────┼─┼─┼─┼─┼─┼─┼─┼───┼─┼─┼──┼─┼─┼───三、合计││││││││││││││──────┴─┴─┴─┴─┴─┴─┴─┴───┴─┴─┴──┴─┴─┴───负责人:填表人:表四国家安居工程相关数据月报表制表:中国人民银行表号:银统107号填报单位:年月单位:万平方米;亿元─┬─┬─┬─┬─┬───┬──┬─────┬─────┬─┬─┬─┬─┬──项│国│实│竣│竣│销售│销售│││到│实│逾│呆│呆目│家│际│工│工│面积│价格│国家投资│资金实际│期│际│期│滞│账城│计│开│面│套││(元│计划│到位│应│归│贷│贷│贷市│划│工│积│数││/平│││还│还│款│款│款│建│面││├─┬─┤方米├─┬─┬─┼─┬─┬─┤贷│贷││││设│积│││合│预│)│合│配│银│合│配│银│款│款││││规││││计│售││计│套│行│计│套│行││││││模││││││││资│贷││资│贷││││││││││││││金│款││金│款│││││─┼─┼─┼─┼─┼─┼─┼──┼─┼─┼─┼─┼─┼─┼─┼─┼─┼─┼──││││││││││││││││││││││││││││││││││││─┴─┴─┴─┴─┴─┴─┴──┴─┴─┴─┴─┴─┴─┴─┴─┴─┴─┴──负责人:制表人:附二:编报说明一、统计范围住房信贷报表均以商业银行总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分行为单位编报。
浅析房地产统计方法制度改革

33工 程管 理 要 到 位 , 项 工 程完 工 结 算 审核 要 及 时 。 . 分 建设单位应抓 好工程款支付环节 的监督和管理 ,控制好按 工程进度付款 , 使工程款的支付程序化 , 到不拖欠工 程款 、 做 不 支付过头款 , 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规范对施工单位的监管 , 把 工程完工后报送结算资料 的时限和要求 明确写进工程承包合 同
一
审计 。根 据一 般 程 序 , 工 单 位 编 制 的完 工 结 算 资 料 , 送 交 社 施 在
会 中介机构审计之前 ,首先要送监理单位审查核 对并经建设单
位 认 可 后 , 后 才 送社 会 中介 机 构 终 审 。这 样 层 层 审 核 , 后 至 最 前 少 也 要 几 个月 的时 间 。 3 加快水利基建工程竣工决算 的对策 综合以上影响工程竣工决算进度 的各方面因素 ,建议采取 以下三项措施 , 以加快竣工决算进度 : 31 .政府职能部 门重视 , 充分发挥建设单位积极 『 生和能动 陛。 首先 ,各级领导和政府职能管理部 门要把工程竣 工决算摆 在与工程建设 同样重要的位置 ,视工程竣业绩考核 内容。 其次 , 要充分调动建设单位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的积极性 , 要
房地产业统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是各种统计报表种类繁 多 , 渠道布置 , 层负担较重 。 多 基 由于国家报 表按专业多头向下布置 ,统计局投资处 、人 口社会 处, 调查队生产价格处 、 业监测处 , 企 房地产管理局等五个部 门 同 时给 企 业 ( 要 是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 置 调 查 任 务 , 计 报 表 主 布 统 多达八种。 并且有些其 中报表 6 %的指标是重复的。 0 但是又由于 计量单位 、 报表软件各不相同 , 所以每个表都要做 。因此对企业 统计人员在人力 、 财力上都造成 了浪费。 面对数 目繁多的统计报 表 , 杂的统计渠道 , 纷 房地 产 企 业 普 遍 反 映 报 表 任 务 负 担 过 重 , 这也是造成统计报表数据质量难以提高的一个客观原因所在。 二是属地统计原则面临许多新问题 。 目前房地产统计 的调 查单位是按法人企业的属地原则来确定 的。由于现如今房地产 企业由于重组 、 合并等原因使得企业的组织结构 日趋复杂 , 企业 规模 日渐壮大 , 跨地区 、 跨行业 经营的企业越 来越多 , 企业 内又 有公司和分公司等 , 给统计带来 了许多新 问题 。 如有些法人企业 按 照 房地 产 属 地 原 则 的制 度 规 定 , 企 业 整个 进 行 统 计 后 , 其 将 而 下 属 的分 公 司又 按 在地 进 行 统 计 , 因此 导致 了重 复 统 计 的 出 现 。 并且由于房地产投资是 固定资产投资 的一个组成部 份 ,一些地 方政府为 了 G P增长 的需要 , D 政绩工程 的需要 , 而将本不应纳 入当地统计 的房地产项 目变通为了投资项 目来上报 。造 成了固 定 资产 的多 统 、 统 。 重 三是房地产统计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就房地产专业而言 , 目 前 国家制定 的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 ,主要是反映房地产增量市
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执行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函

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执行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函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公布日期】2006.12.14
•【文号】国统制[2006]81号
•【施行日期】2006.12.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
正文
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执行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函
(国统制[2006]81号)
建设部:
你部《关于申请批准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建综函[2006]309号)收悉。
经审核,同意你部执行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有效期二年。
超过有效期需继续执行或在有效期内进行重大修订时,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在实施时,请将正式文件及调查方案报我局统计设计管理司5份,并将调查所取得的有关资料及时提供我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
为保持政府统计信息的协同性,此项调查取得的有关数据,请在公布之前与我局及时进行协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

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一、引言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经济发展的贡献不可忽视。
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全面了解和监测房地产市场情况、指导政府决策以及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背景、目标、内容和实施步骤。
二、背景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与稳定发展是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支撑力量。
然而,过去缺乏统一的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导致各地区的数据不统一,难以进行全面、准确的分析和研判。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立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势在必行。
三、目标1.实现房地产统计数据的全面、准确、及时汇总和发布;2.提供科学、客观的数据基础,为政府制定房地产政策提供参考;3.为房地产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全面、准确的市场信息,降低投资风险;4.加强统计监测能力,提高房地产行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内容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房地产销售情况统计报表该报表主要统计房地产销售情况,包括商品房销售面积、成交数量、成交金额等指标。
并对不同类型的房地产进行分类统计,例如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
2. 房地产土地供应情况统计报表该报表主要统计土地供应情况,包括土地出让面积、土地用途、土地成交价格等指标。
并对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进行分类统计,例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
3. 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统计报表该报表主要统计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包括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开发面积、开发项目数量等指标。
并对不同类型的开发项目进行分类统计,例如住宅开发、商业开发、工业开发等。
4. 房地产价格指数统计报表该报表主要统计房地产价格指数,用于反映房地产市场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统计范围包括全国或地区的不同城市、不同类型的房地产等。
五、实施步骤1.制定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框架和指引,明确报表内容、统计范围和统计周期等;2.建立房地产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提交机制,明确各相关方的责任和任务;3.开展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相关人员对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理解和操作能力;4.建立数据审核和核实机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5.定期发布房地产统计报表,提供给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投资者参考。
房地产交易统计规章制度

房地产交易统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交易统计工作,提高统计质量,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交易统计工作。
第三条房地产交易统计是指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和报告的工作。
包括房屋销售、出租、变更等各类交易活动的统计。
第四条房地产交易统计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确保数据真实性和可比性。
第二章统计数据来源第五条房地产交易数据来源包括政府部门、开发商、中介机构和个人。
第六条政府部门应当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相关房地产交易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统计部门报告房地产交易信息,配合做好统计工作。
第八条个人可以通过政府部门、开发商或中介机构报告房地产交易信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第九条统计部门应当对收集到的数据加以审核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十条统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房地产交易统计数据,保障信息的公开透明。
第三章统计指标和方法第十一条房地产交易统计指标包括房屋成交量、成交价、销售面积、租赁价格等。
第十二条统计部门应当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和监测需求,设计合理的统计方法和指标体系。
第十三条统计部门应当不断完善统计方法,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第四章统计报告和发布第十四条统计部门应当定期编制房地产交易统计报告,反映市场动态和趋势。
第十五条统计报告应当包括数据分析、趋势预测等内容,为政府决策和市场监督提供参考。
第十六条统计部门应当把房地产交易统计数据及时发布到相关媒体和网站,便于社会公众查阅。
第五章统计监督和保障第十七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统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对数据采集和处理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九条统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章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地产公司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公司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提高统计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是公司统计工作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公司统计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 及时性,确保统计数据按时上报;3. 完整性,确保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和系统性;4. 安全性,保障统计数据的保密性。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统计工作由统计部门负责,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完成统计任务。
第五条统计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公司统计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统计调查;2. 负责建立健全统计报表制度,确保报表的规范性和统一性;3.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统计资料;4. 负责统计数据的审核、监督和检查;5. 负责对统计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按时报送本部门统计报表,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 配合统计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3. 对本部门统计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统计报表第七条公司统计报表分为定期报表和不定期报表。
第八条定期报表包括:1. 日报:包括销售日报、财务日报等;2. 周报:包括销售周报、财务周报等;3. 月报:包括销售月报、财务月报等;4. 季报:包括销售季报、财务季报等。
第九条不定期报表包括:1. 特殊项目统计报表;2. 临时性调查报表。
第十条各部门应根据统计报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填报数据,并按时上报。
第四章统计数据审核与监督第十一条统计部门对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统计部门对各部门的统计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时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公司定期对统计工作进行自查和检查,确保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统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统计规定、弄虚作假、泄露统计数据的个人或部门,予以批评、警告或处罚。
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集体、公司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检核对象,一定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照实供给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假造、窜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检查中知悉的统计检核对象的商业奥密,负有保密义务。
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 2004 年统计年报和2005 年按期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 (2)第二部分报表目录及表式 (3)一、基层报表 (4)二、综合报表 (8)第三部分指标解说及填报说明 (14)一、物业管理14二、住宅置业担保16三、经济合用住宅建设20四、房地产中介服务21五、房子概略24六、房子权属登记26七、房地产交易28八、住宅公积金30九、房改及住宅保障33十、城市房子拆迁35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全面认识和掌握全国房地家产的基本状况和发展态势,为各级政府拟定政策、进行宏观管理供给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拟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包含物业管理、住宅置业担保、经济合用住宅建设、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子概略、房子权属登记、房地产交易、住宅公积金、房改、住宅保障及房子拆迁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报表制度执行范围为所有的设市城市、县城和工矿区( 此中设市城市、县城与部综合财务司的统计范围一致,工矿区按国家统计局统计范围执行) 。
( 一 ) 设市城市的统计范围分为两类: 1.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统计范围为城市行政区,含市辖建制镇,不含市辖市、市辖县。
2.县级市的统计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即按城市现状,市政府所在地和规划区范围内的建制镇。
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建制镇不包含在内。
( 二 ) 县城的统计范围县城的统计范围为县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 ( 即城关镇 ) ,按设居民组建制的地域范围统计。
( 三 ) 工矿区的统计范围工矿区的统计范围是指既不属于城市、县城、镇所辖,又不属于农村所辖范围内的工矿公司集中的地域 ( 一个大型工矿公司或若干个工矿公司 ) 。
房屋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房屋统计报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和提高房屋统计报表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房屋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负责房屋统计报表管理工作的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
三、工作职责1. 负责统计并定期更新房屋相关的报表数据。
2. 负责审核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负责向管理部门提交经过审核的报表。
4. 负责及时处理报表中出现的问题。
5. 负责保管和归档相关报表文件。
四、工作流程1. 定期收集房屋相关数据。
2. 对数据进行审核和整理。
3. 编制报表并提交给管理部门。
4. 管理部门审核和反馈意见。
5. 整理报表数据并存档。
五、保密条款1. 所有相关信息均属于机密信息,不得外泄。
2. 未经允许,不得将报表数据提供给外部人员。
3. 严格控制报表文件的查阅权限,确保信息安全。
六、制度执行1. 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不得违规操作。
2. 出现问题和疑问时,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和纠正。
七、制度宣传1. 通过会议、培训等形式对本制度进行宣传和解释。
2. 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八、其他事项1. 对于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及时沟通,做好协调工作。
2. 持续改进和完善本制度,确保其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以上为房屋统计报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遵守,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房屋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房屋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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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
(2004年统计年报和2005年定期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目录
第一部分总讲明 (2)
第二部分报表目录及表式 (3)
一、基层报表 (4)
二、综合报表 (8)
第三部分指标解释及填报讲明 (14)
一、物业治理 (14)
二、住房置业担保 (16)
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20)
四、房地产中介服务 (21)
五、房屋概况 (24)
六、房屋权属登记 (26)
七、房地产交易 (28)
八、住房公积金 (30)
九、房改及住房保障 (33)
十、都市房屋拆迁 (35)
第一部分总讲明
一、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国房地产业的差不多情况和进展态势,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宏观治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包括物业治理、住房置业担保、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概况、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交易、住房公积金、房改、住房保障及房屋拆迁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报表制度执行范围为所有的设市都市、县城和工矿区(其中设市都市、县城与部综合财务司的统计范围一致,工矿区按国家统计局统计范围执行)。
(一)设市都市的统计范围分为两类:1.地级及以上都市的统计范围为都市行政区,含市辖建制镇,不含市辖市、市辖县。
2.县级市的统计范围为都市规划区,即按都市现状,市政府所在地和规划区范围内的建制镇。
都市规划区以外的建制镇不包括在内。
(二)县城的统计范围
县城的统计范围为县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即城关镇),按设居民组建制的地区范围统计。
(三)工矿区的统计范围
工矿区的统计范围是指既不属于都市、县城、镇所辖,又不属于乡村所辖范围内的工矿企业集中的地区(一个大型工矿企业或若干个工矿企业)。
四、报表的填报单位
本报表制度分设基层报表和综合报表,其中基层报表分不由设市都市、县城和工矿区范围内的物业治理公司、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填报。
综合报表分不由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都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和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填报。
五、报表的报送单位
物业治理统计基层表、住房置业担保统计基层表、房地产中介服务统计基层表、房屋概况、房屋权属登记情况、房地产交易情况、城镇房屋拆迁等七张报表由各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统计基层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由各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直接由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报送。
房改及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