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管理制度
学校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师生员工、外来人员以及进入校园的其他人员。
三、出入管理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2. 安全第一:将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校园安全无事故。
3. 便捷高效:简化出入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为师生员工提供便利。
4. 实名登记:所有进入校园的人员必须进行实名登记,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四、出入管理制度1. 校门管理(1)学校设立出入口,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工作时间,所有出入口关闭。
(2)师生员工凭本人校园卡出入,外来人员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3)访客需登记个人信息,并接受门卫询问,经允许后方可进入校园。
2. 教室、宿舍管理(1)教室、宿舍门禁系统实行刷卡出入,学生需刷卡进入,外来人员需经宿舍管理员允许后方可进入。
(2)宿舍管理员负责每日巡逻,确保宿舍安全。
3. 其他场所管理(1)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实行凭证出入,外来人员需登记个人信息,并接受管理人员询问。
(2)实验室、机房等特殊场所,实行预约制度,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五、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进入校园的人员,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报告学校安保部门处理。
2. 对在校园内发生安全事故的人员,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安保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厂区出入管理制度(四篇)

厂区出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厂区内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管理,保障厂区的安全、稳定和顺畅运营,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管理。
第三条厂区出入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
第四条厂区的出入管理分为人员出入管理和车辆出入管理。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第五条凡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遵守厂区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按照下述程序办理入厂手续:1. 持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员工工作证等)的员工,直接出示证件,并经过安全检查后进入厂区;2. 非员工人员,应当提前向厂区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关人员信息,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入厂区;3. 访客进入厂区需要提前向所访问单位申请,并得到单位的同意后,由所访问单位的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厂区。
第六条进入厂区的人员须通过厂区门岗,接受安全检查,包括安全器械检查和人员身份核实。
第七条进入厂区的人员应配戴有效的身份证明,包括员工工作证、访客证等,并在工作期间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第八条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厂区的人员,如有发现将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阻止。
第九条厂区内人员应当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做好个人工作防护措施,严禁随意闲逛、围观和参观未经许可的区域。
第十条厂区内人员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禁止瞒报、漏报和延误报告。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十一条凡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下述程序办理入厂手续:1. 厂区内员工车辆,应当配备有效的员工车辆通行证,并在每次进出厂区时进行登记;2. 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应当提前向厂区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供车辆的相关证件和信息,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入厂区;3. 特定货物进出厂区的车辆,应当按照特殊程序进行登记和审核,并由厂区安全管理部门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抽查。
第十二条进入厂区的车辆须通过厂区门岗,接受安全检查,包括车辆安全器械检查和车辆身份核实。
第十三条进入厂区的车辆应当在明显位置悬挂有效的车辆通行证,并在司机和乘车人员携带有效证件,以备查验。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精选7篇)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公司出入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出入管理制度(精选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1为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利益,规范人员、车辆、公司货物出入。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人员管理1.本公司员工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打卡。
按《考勤打卡管理规定》执行。
新厂与老厂在不同区域上班的员工,须按规定在本区域打卡,不得异地打卡,保安要加强监督。
2.未到下班时间,员工不得提前下班。
如有需要外出的,保安凭《出门证》放行。
3.上班期间需要外出办事的,须持有车间主任或生产制造部开的《出门证》,保安凭《出门证》放行,并记录出门和返回的时间。
4.外来人员无故不得进入公司(厂)。
如因工作、业务等需要的来访者,须填写《来客登记簿》并填写《来客接待申请单》,申请单要注明接待人的姓名,当来访者离开时,由接待人签注姓名,回单交回门卫处。
5.对携带物品进出的人员,保安要例行检查,员工应积极配合。
6.严禁公司员工带未成年人子女进入生产区域。
7.公司行政、办公人员进出生产厂区的不用出门证,但保安要做进出记录登记,有携带物品进出的,凭《出门证》或《出库单》第二条:车辆出入管理8.各类机动车辆进入公司(厂)区内,应注意安全第一,车速应控制在10公里/小时内。
如因超速而发生意外的,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9.公司各种车辆包括私车在新厂或老厂之间往来办事的,凭内部通行证进出,但要按规定区域位置停放。
出厂时,如保安有要求,应主动配合检查。
10.外来车辆须按规定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离开时加注离厂时间。
11.外来车辆空车离厂时,保安必须检查。
12.公司员工的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等,统一停放停车棚内,一律不得进入生产区。
13.各种车辆装货出厂的,保安门卫凭仓库的《出库单》或制造中心开出的《出门证》,才准许放行,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出入管理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出入管理,确保单位内部安全与秩序,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出入口,包括大门、侧门、地下室门等。
第三条本单位出入管理应遵循安全、便捷、高效的原则,确保单位内部的安全稳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出入管理办公室,负责出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出入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出入管理制度及措施;(二)负责出入证的发放、回收、更换和注销;(三)负责出入登记、查询、统计和分析;(四)负责对出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五)负责处理出入管理中的突发事件;(六)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第六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出入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共同维护单位内部的安全与秩序。
第三章出入证管理第七条凡进入本单位的员工、访客、承包商等人员,均需办理出入证。
第八条出入证的种类:(一)员工出入证;(二)访客出入证;(三)承包商出入证;(四)临时出入证。
第九条出入证的申领与发放:(一)员工出入证由人事部门负责办理,经审批后由出入管理办公室发放;(二)访客出入证由接待部门负责办理,经审批后由出入管理办公室发放;(三)承包商出入证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办理,经审批后由出入管理办公室发放;(四)临时出入证由出入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第十条出入证的回收与更换:(一)员工出入证因离职、退休等原因失效时,由人事部门收回并注销;(二)访客出入证在规定时间内未离开单位时,由接待部门收回;(三)承包商出入证在合同到期或终止时,由合同管理部门收回并注销;(四)临时出入证在规定时间内未离开单位时,由出入管理办公室收回。
第四章出入登记与查询第十一条凡进入本单位的员工、访客、承包商等人员,均需在出入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出入登记的内容包括:(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二)单位、部门、职务;(三)出入时间、地点;(四)联系方式;(五)备注。
医院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1. 医院工作人员实行刷卡出入,工作时间内外均需遵守规定。
2. 患者及家属、访客等非工作时间需由安保人员引导进入。
第七条 人员出入注意事项:
1. 严禁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入医院。
2. 严禁在院内吸烟、乱扔垃圾、损坏公共设施等行为。
3. 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医院禁止区域。
4. 严禁在院内进行赌博、酗酒等违法活动。
第三章 保安人员职责
第八条 保安人员负责医院出入口的管理,确保出入人员符合规定。
1. 严格审查出入人员证件,核实身份。
2. 对可疑人员、物品进行盘查,必要时上报相关部门。
3. 维护医院出入口秩序,确保通道畅通。
4. 配合医院其他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第四章 奖惩
第九条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医院安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安全管理,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护人员、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实习生、进修生及其他外来人员。
第三条 医院实行严格的人员出入管理制度,任何人进入医院均需遵守本制度:
1. 医院设有主出入口、员工出入口、访客出入口、急诊出入口等。
2. 各出入口均配备有安全门禁系统,确保医院内部安全。
第五条 人员出入程序:
1. 医院工作人员凭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医院。
2. 外来人员需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登记相关信息。
严格人员出入流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本单位的秩序和安全,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非法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特制定本《严格人员出入流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访客、临时工、送货人员等所有出入单位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人员出入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第四条人员出入流程1. 员工出入(1)员工上班、下班需出示工作证或身份证,由门卫核对后放行。
(2)外来人员(访客、临时工等)需登记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来访事由等,并出示有效证件。
2. 车辆出入(1)单位车辆出入需出示车辆出入证,由门卫核对后放行。
(2)外来车辆需登记车牌号、司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来访事由等,并出示有效证件。
第五条人员出入登记1. 人员出入登记表应包括以下内容: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来访事由、出入时间、门卫签名等。
2. 门卫应将人员出入登记表妥善保管,以便查询和核对。
第六条临时出入管理1. 临时出入人员需在门卫处登记,并领取临时出入证。
2. 临时出入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3. 临时出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单位,过期未离开者,门卫有权阻止其再次进入。
第三章保安职责第七条门卫职责1. 负责对出入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保其符合本制度要求。
2. 负责登记人员出入信息,并妥善保管登记资料。
3. 负责对可疑人员和物品进行拦截和检查。
4. 负责处理突发情况,确保单位安全。
第八条保安职责1. 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人员出入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定期对门卫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3. 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九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单位者,将被拒绝进入,并记录在案。
2. 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单位者,将被要求立即离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 转借、伪造临时出入证者,将被追究其法律责任。
4. 保安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者,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出入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临时工、外来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各类服务人员。
三、出入管理制度1. 通行证制度(1)员工进入公司,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门卫查验后,登记个人信息,领取临时通行证。
(2)外来人员进入公司,需提前向公司相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领取临时通行证。
2. 人员出入管理(1)员工上下班应按照规定时间出入公司,不得擅自提前或延迟。
(2)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离岗,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由门卫做好登记。
(3)外来人员进入公司,需在门卫处登记个人信息,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
3. 物品出入管理(1)员工携带物品进入公司,需在门卫处登记,并接受检查。
(2)外来人员携带物品进入公司,需在门卫处登记,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
(3)公司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4. 特殊情况处理(1)遇有紧急情况,如火灾、地震等,员工应立即撤离现场,不得携带任何物品。
(2)遇有可疑人员,门卫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责任与处罚1. 员工有义务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2. 外来人员违反本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处理。
3. 门卫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名称:发布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入安全管理制度

出入安全管理制度出入安全是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单位内部的秩序和安全,特制定以下出入安全管理制度。
一、人员出入管理1、员工出入(1)员工应佩戴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在单位入口处接受保安人员的查验。
(2)工作时间内,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应填写外出申请单,注明外出事由、预计返回时间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保安室备案。
(3)员工返回时,应在保安室登记返回时间。
2、访客出入(1)访客需在单位入口处登记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来访事由、被访人员姓名及部门等。
(2)保安人员应与被访人员联系,确认访客身份和来访事宜,获得被访人员同意后,发放访客证,并引导访客前往指定区域。
(3)访客离开时,应归还访客证,并在登记处注销登记信息。
3、外来施工人员出入(1)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单位前,应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到相关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并提交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
(2)施工人员应佩戴施工证,在规定的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其他区域。
(3)施工结束后,施工证应及时交回。
二、车辆出入管理1、员工车辆(1)员工车辆应办理车辆通行证,并在指定的停车位停放。
(2)车辆进入单位时,应减速慢行,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
(3)车辆离开单位时,应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确保车辆无携带单位物品。
2、访客车辆(1)访客车辆进入单位时,应在入口处登记车辆信息,包括车牌号、车型、驾驶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
(2)保安人员应引导访客车辆停放在指定的临时停车位。
(3)访客车辆离开时,应在登记处注销登记信息。
3、物流车辆(1)物流车辆进入单位前,应由相关部门提前通知保安室,并提供车辆及驾驶员信息、送货清单等。
(2)物流车辆应在指定的装卸区域装卸货物,装卸过程中应有专人监管。
(3)装卸完毕后,车辆应经保安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三、物品出入管理1、员工携带物品(1)员工携带个人物品进出单位,一般无需检查,但携带较大或贵重物品时,应主动向保安人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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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工作秩序,保障财产安全,结合有关制度流程,制订本制度。
一、人员出入管理
(一)公司所属员工:
1、公司除副总以上人员外的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刷卡入厂或出厂。
2、员工在班中因公外出时,须凭部门主管领导签批的“出门证”出门。
由警卫人员填写具体出厂和回厂时间。
3、公司采购人员、出纳、车辆管理等及因公需经常出入厂人员,经主管副总核准,并在警卫室备案后,可随时登记出入厂。
4、非当班人员进入公司时,应于警卫室填具“入厂登记薄”,经警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后入厂;事毕经警卫签注出厂时间。
5、员工班中因私请假出厂,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持“请假单”出厂,由警卫人员填写具体出厂时间和归厂时间,月末由人力资源行政部累记请假时间。
(二) 外来人员:
1、外来人员如因公需进入公司者,需填写“入厂登记薄”,经警卫人员查对并与接洽部门联系后,由接洽部门负责接待,公毕警卫人员登记出厂时间。
外来人员乘车的,办理入厂手续后,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
2、外来人员需要见公司领导,警卫人员须向人力资源行政部联系后,再安排入厂事宜。
不得让外来人员在没有相关部门引导的情况下,直接进入公司领导办公室。
3、外来人员因私需会见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进入厂区或办公处所,一律在接待室会客,且工作时间会客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4、外来人员在没有部门部长(副部长)以上人员陪同下,不得进入生产区域。
5、外来人员在没有接见部门主管副总的批准下,不得在厂区和车间内进行影像摄录。
经批准摄录的,陪同人员应严格控制在摄录标的内。
6、政府机关、工商、税务、银行、公安、消防等上级主管单位或业务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需进入公司进行指导或执行公务时,警卫人员在询问其所属部门后,应立即电话通知相关部门予以接待,并在“入厂登记薄”上注明入厂单位、人数、入(离)厂时间、接待部门人员、来公司主要目的等,可能的情况下,写上来宾
姓名(也可事后询问接待部门)。
7、由各部门部长(副部长)以上人员陪伴下的宾客进入公司,陪同人员须主动向警卫人员告知宾客单位,警卫人员填写“入厂登记薄”。
8、合作单位人员
因在厂区内施工或为生产、办公设备的安装、调试的单位或厂商需进入公司作业的人员,需经业务相关部门告知警卫室并备案后,方可进入厂区。
警卫人员须对携入物资及工具的数量、规格、以及状况进行详细登记,当工作完毕出厂时,携出物资应与携入时所登记物品相符,否则,不得带出厂。
9、所有外界推销人员、商贩及其它闲散人员及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公司。
10、除来料、送货的人员和车辆可以从南门出入公司外,所有人员及非货车严禁从南门出入公司。
二、车辆出入管理
1、所有货车入厂必须从南门登记入厂(大型货车从南门入厂受限可从正门入厂),从正门检验出厂。
小车从正门进出。
2、除公司和为公司运送货物和提货的车辆外,严禁一切货车、出租车、人力车、畜力车进入公司。
3、公司除副总以上人员乘坐车辆进出公司不需办理手续外,其它员工乘车(不携带货物的情况下)进出公司必须遵守《考勤管理制度》和《出入管理制度》,履行出入手续。
4、来公司办理业务的外部人员所乘车辆,按外来人员入厂办理手续后,方可进入公司。
5、所有携带货物进出公司的车辆,必须凭《物资(品)出门证》和《物资(品)进厂单》、“采购清单”、“货物清单”等有效单据,并经警卫人同核查、登记后,按《物资出入管理规定》进、出公司。
6、所有车辆进入公司后,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
除生产作业车辆外的所有车辆不得停放在生产区域、厂内道路两侧。
生产作业车辆停放不得影响厂内交通和生产作业。
警卫人员监督车辆停放。
三、物资出入管理
(一)物资入厂
1、公司所有采购的物资、材料(不含办公用品)入厂,必须走物资专用通道(南门),必须办理入厂登记手续。
填写《物资(品)进厂单》,由警卫人员核查无误后,在《物资(品)进厂单》和《采购清单》或《材料清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物资进厂专用章”后,方可入厂。
未办理入厂登记手续的进厂物资,不得入库、挂帐、付款。
2、公司各厂区之间的产品和半成品转运,应凭《产品(部件)流转单》,由分厂领导签批后,可在厂区间转运。
属于领用材料的,凭《材料出库单》出入门。
3、外协加工部件、外借工具、维修、出外作业工具设备等回厂时,须由警卫人员在经办人留存的《出门证》上签字并加盖“物资进厂专用章”后入厂。
于当日,由经办部门主管在经办人留存的出门证人上签注验收意见后,送交人力资源行政部核销。
如部分返厂时,每次返厂时警卫人员须在“物资入厂登记薄”和经办人《出门证》上注明回厂数量,最后一次按上述程序办理结案。
否则,视为未回厂。
4、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含厂商之样品及进厂装运成品的自备空容器等)入厂应由厂商填具“物资(品)进厂单”一式两联,经警卫查对并签字后,警卫室留存第一联,第二联由厂商自存作为出厂的凭证,出厂时,由警卫核对收回并加盖“物资出厂专用章”。
5、公司原则上不寄存客户物资、材料、产品等,特殊情况下,须有主管副总书面批准,方可并按上述第4项程序办理入厂和出厂手续。
(二)物资出厂
1、所有物资必须从正门出厂。
2、所有物资出厂必须办理出厂手续和财务列帐手续(厂商携带的工具、物品,客户寄存物品,出厂施工所需工具,出厂维修的设备工具和厂区间转运的零部件及垃圾、废弃物等不需财务列帐)。
3、所有售出产品、赠送、客户委制或加工产品等无需再返厂的产品出厂;应凭《产成品《部件》装车发运出库单》(出门证联)出厂。
出门证上必须有生产总监、财务部长、发运员、保管员、营销管理部部长和运货司机全部人员签字,警卫室检验无误,并在《出门证》上加盖“物资出厂”专用章后,方可出门。
4、所有出厂维修、出借、送检和出外作业的工具设备、外协产品(部件)及厂区间的产品(部件)流转等需再返厂的物资,出厂时由经办部门填写“物资(品)
出门证”一式三联,并注明“品名、规格、数量及预定返厂时间和数量”,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出借物资由部门主管副总核准,外协产品由外协采购副总批准)后,第一联由经办部门自存,第二联、第三联经警卫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二联暂存警卫室,第三联由经办人 (或借用人) 留存,于物品回厂时查对之用,第二联于翌日转送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5、零售产品和公司其它废旧物资出厂,一律凭财务部门开具的销售单(出门证联)或收款单出门。
6、人力资源行政部每月查对一次未返厂的送修、外协、出借等应返厂物资,如逾预定入厂日期,应即联络经办部门催办,如逾期10日以上时,应填具“物资出厂逾期未返催办单”,一式二联送请经办部门填写“未返厂原因”及“预定入厂日期”经部门主管核签后一份存经办部门,一份留人力资源行政部存查,但逾期1个月以上应呈报至公司主管领导,逾期2个月以上应呈报至总经理。
7、免列帐物品(限垃圾、废弃物或厂商交货后需归还的空容器的出厂,经警卫查对核实后放行,不需办理出门证。
8、暂寄物品出厂,须由批准寄存的领导在客户联的“物资出(入)清单”上签注出厂意见后,由警卫人员核查无误后,收回客户联后放行。
并在“物资出(入)清单”上签字并加盖“物资出厂专用章”。
9、所有出厂物资,手续不全者,警卫人员不得放行。
特殊情况下,须由经办部门主管副总电话通知放行,但事后,经办人必须补办手续。
否则,追究经办人责任。
四、责任与处罚
1、警卫人员必须严格按有关手续办理人员、车辆和物资出入手续,发现可疑现象,应及时汇报有关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2、警卫人员不履行职责,放任人员和车辆出入,每出现1次,处罚责任人员20元。
3、警卫人员违反物资出入管理规定,出现不登记、不办理入厂手续,出门证手续不全放行或不核对“物资出入清单”,每出现1次,处罚责任人50元。
4、警卫人员擅自放行无出门手续的物资,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各分厂主管领导要严格制止不符合规定进入责任区域的外来人员。
对漠视
外来人员进入责任区域,对分厂主管领导给予500元以上处罚;对外来人员在责任区域内进行影像摄录的,对分厂主管领导给予1000元以上处罚。
6、各部门主管领导不负责任、不经审核签发出门手续者,一经发现,按相关管理规定对审批人员双倍处罚。
7、相关业务部门,不按物资出入管理规定办理出入门手续,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部门主管承担全部责任。
8、本公司人员未按人员出入管理规定办理出入手续的,经警卫人员制止无效而强行闯关者,一律予以辞退。
外来人员违反规定的,警卫人员应立即向主管汇报。
9、所有出厂物资未按管理制度办理出厂手续的,经警卫人员制止无效而强行闯关者,按盗抢公司财产论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