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社申请流程

合集下载

农村合作社养殖场申请流程

农村合作社养殖场申请流程

《农村合作社养殖场申请流程》小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讲讲农村合作社养殖场的申请流程。

第一步呀,要先有个想法,比如说想养小鸡、小鸭,还是小猪。

就像咱们想玩什么游戏,得先想好一样。

然后呢,得去找几个小伙伴一起,人多力量大嘛。

大家一起商量商量,怎么把养殖场弄好。

接下来,要写一份计划书。

计划书写什么呢?比如要养多少只小动物,准备多大的地方给它们住。

写好计划书,就拿着它去村里找干部叔叔阿姨。

他们会看看计划书好不好。

有一次,李叔叔他们几个想办养殖场,一开始计划书写得不太好,干部叔叔阿姨就很耐心地告诉他们哪里不对,该怎么改。

改好了计划书,还要准备一些材料,像身份证、户口本,还有养殖场的位置图。

材料准备好交上去,就等着批准啦。

这个等待的过程就像等种子发芽,得有点耐心。

批准下来后,就可以开开心心地建养殖场啦!小朋友们,以后长大了,要是也想办养殖场,可别忘了这些流程哦。

《农村合作社养殖场申请流程》小朋友们,咱们来聊聊农村合作社养殖场的申请是怎么做的。

一开始,得先想好要养什么样的小动物,是毛茸茸的小兔子,还是胖乎乎的小猪仔。

想好了之后,找几个志同道合的伙伴,大家一起商量怎么干。

然后,要动手写个计划书,告诉大家准备怎么照顾小动物,给它们准备什么样的房子。

写完计划书,就去村里找干部伯伯。

干部伯伯会认真看,如果有不好的地方,会指出来让改。

我听说隔壁村的王伯伯他们,第一次计划书没通过,但是他们没有灰心,回去认真修改,第二次就通过啦。

通过之后,要准备好多材料,像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呀,还有养殖场的地图。

都准备好交上去,就等着好消息。

在等待的时候,心里会很期待。

等到批准了,就能开始建养殖场,实现养小动物的梦想啦。

小朋友们,这个流程记住了吗?《农村合作社养殖场申请流程》小朋友们,今天来讲讲农村合作社养殖场的申请步骤哟。

首先得有个梦想,比如说想养好多好多的小羊。

然后找几个好朋友一起,大家一起出主意。

接着写个计划书,比如要给小羊准备多大的草地,盖什么样的羊圈。

农村合作社注册流程

农村合作社注册流程

农村合作社注册流程
1.前期准备:
2.注册申请:
3.备案登记:
申请提交后,注册机关将对提交的申请书和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后,注册机关将颁发备案登记证明,并在农村合作社登记备案公示网站上
予以公示。

公示期一般为30天,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备案登记证明生效。

如果有异议,公示对象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注册机关将依法进行
调查并处理。

4.领取证照:
5.组织运行:
取得法人登记证照后,合作社即具备了法人资格和合法的运行条件。

此时,合作社应按照其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活动,并
依法履行纳税、报账等经营管理义务。

总结起来,农村合作社注册流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注册申请、备案
登记、领取证照和组织运行等步骤。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创办人需要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积极配合注册机关的工作,完成注
册手续。

通过注册成立合作社,将有助于农民群众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农村合作社申请流程

农村合作社申请流程

农村合作社申请流程
一、起草章程:农村合作社可以由具有责任感、能力和热情的村民成员登记创立。

在登记前,首先应当起草章程,并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章程应包括合作社的名称、宗旨、组织架构、机构设置、投资额、财产分配、决策机制、行政管理、社员管理等内容。

二、准备材料: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准备的主要材料有:农村合作社章程;社员名单;社员出资证明书;社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资料;社员代表的受托人资格证明;初始会计帐簿等。

三、登记申请: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县级农村合作社登记办公室,由其审核通过后,再向县政府提出登记申请。

四、办理登记:县政府根据登记申请,查验申请材料,对农村合作社的章程、社员等进行审核,确认农村合作社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后,办理登记手续,发放《农村合作社登记证书》。

五、备案:农村合作社登记证书发放后,需要到县政府统一备案,备案审核通过后,农村合作社正式成立。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及评定流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及评定流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及评定流程01.申报条件:申报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申报上一级示范社的原则上也应是下一级示范性合作社,并符合以下标准:(一)依法登记设立: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设立,且运行2年以上。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银行账户。

3.有经全体成员表决通过的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二)实行民主管理:1.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组织机构健全,运转有效,职责发挥充分。

申报国家级示范社的要依法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的,成员代表人数一般为成员总人数的10%,最低人数为51人。

2.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生产经营管理等规章制度。

3.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会议记录完整,且所有出席成员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4.申报国家级示范社的合作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采取一人一票制加附加表决权办法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

(三)财务管理规范:1.有专(兼)职财会人员。

能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和核算。

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成员账户健全。

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记录准确清楚,依据充分。

3.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4.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要平均量化到各成员账户。

(四)经济实力较强:1.申报示范性农民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应达到以下标准。

国家级:100万元以上,联合社成员出资总额300万元以上;省级:80万元以上,联合社成员出资总额在240万元以上;市级:50万元以上,联合社成员出资总额在150万元以上。

2.申报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固定资产应达到以下标准。

国家级:50万元以上,联合社100万元以上;省级:30万元以上,联合社60万元以上;市级:20万元以上,联合社40万元以上。

农村合作社申报条件申报流程

农村合作社申报条件申报流程

农村合作社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农村合作社是农村经济组织形式的一种,通过合作的方式,将农户、农民工等农村居民联合起来,共同经营、分享利益。

对于农村合作社,如何申报以及申报时需要满足的条件非常关键。

下面将详细介绍农村合作社申报条件和申报流程。

一、申报条件1.合法经营:申请成立农村合作社的首要条件是合法经营。

农村合作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具备场地:农村合作社成立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场地,用于办公、仓储、生产等活动的场所。

4.人员要求:农村合作社的组织者必须是有一定知识背景和组织能力的人员。

组织者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个人信誉。

5.开展经济活动:农村合作社成立的目的是为了进行经济活动,因此农村合作社申报时必须明确自己要从事的经济活动,并且具备相关的资源条件。

二、申报流程1.筹备阶段在农村合作社申报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筹备工作。

首先要明确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和发展方向,以及筹集资金和寻找场地等准备工作。

2.补充材料准备在进行农村合作社申报前,需要准备一系列的申请材料,包括:(1)合作社章程:明确农村合作社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成员权益等内容。

(3)场地租赁或购买合同、用地证明等。

(4)合作社成员的名单和资料。

4.递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5.监督与审核材料递交后,相关部门会对农村合作社的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部门会对合作社的章程、组织架构等进行评估,并进行现场考察。

6.颁发证书经过审核合格后,相关部门会颁发农村合作社的注册证书,并将相关信息登记到合作社登记册中。

7.注册登记颁发注册证书后,合作社还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8.公告招募成员合作社成立后,可以通过公告或其他方式进行成员招募。

农村养殖合作社理手续流程

农村养殖合作社理手续流程

农村养殖合作社理手续流程一、立项准备阶段1. 制定合作社章程合作社的章程是规范合作社管理和运作的重要文件,包括合作社名称、地址、组织形式、宗旨、业务范围、成员资格、权利义务、组织架构、管理机构、经济分配、财务管理等内容。

2. 确定合作社经营范围根据合作社章程确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养殖项目的类型、规模、技术要求、市场前景等。

3. 制定合作社初步计划编制合作社的初步经营计划,包括投资规模、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市场营销策略等。

4. 筹备合作社注册资金确定合作社的注册资金及其来源,根据注册资金规定,确保资金到位。

二、注册申请阶段1. 提交申请材料准备好合作社注册所需的各类证件和资料,包括合作社章程、初步经营计划、注册资金证明、合作社发起人身份证明等,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

2. 审核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注册申请后,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将作出初步批准。

3. 公示环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初步批准的合作社注册申请进行公示,向社会公示一定期限,以征求社会意见。

4. 领取证照经过公示期后,如未收到异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颁发合作社的营业执照,合作社成立注册。

5. 办理税务登记合作社注册完成后,应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完成合作社依法设立的全部手续。

三、日常经营管理1. 设立管理机构合作社应设立管理机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等,明确各级领导岗位及职责。

2. 做好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资金的收支管理、账目记录、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

3. 生产管理根据初步经营计划,合作社要组织生产活动,确保生产效益,提高养殖技术水平。

4. 市场经营合作社应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调整产品结构,开拓销售渠道,促进产品销售,增加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农村养殖合作社的注册手续流程包括立项准备阶段、注册申请阶段和日常经营管理,合作社在成立后要做好财务管理、生产管理、市场经营等工作,确保合作社的稳定运行和发展。

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流程及所需材料

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流程及所需材料

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流程:
1.筹备阶段:确定合作社的类型和经营范围,组织核心农户,起草章程,制定发展计划等。

2.提交申请:将组织章程、发展计划、核心农户名单等材料提交给当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3.审查备案: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派出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以核实合作社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4.公示反馈: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将审查意见及公示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公示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

二、所需材料:
1.组织章程:包括合作社名称、地址、组织形式、成立目的、经营范围、社员权利和义务、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

2.发展计划:说明合作社的发展目标、发展规模、主要经营项目、投资规模、经营模式等,并进行可行性分析。

4.申请表格: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申请表格,填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相关合作社的基本信息。

7.组织机构代码证:合作社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合作社合法运营的重要凭证,需要在申请登记时领取。

农村合作社申请流程

农村合作社申请流程

农村合作社申请流程农村合作社申请流程:一、前期准备阶段1. 寻找合作伙伴:在申请农村合作社前,合作社组织者需要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确定参与合作社的人员。

2. 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当地市场需求,确定合作社的经营方向和产品类型。

二、合作社注册阶段1. 撰写合作社章程:合作社组织者需要撰写合作社章程,明确合作社的目标、组织架构、运营方式等。

2. 成立筹备组织:筹备组织由合作社组织者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完成顺利。

3. 召开筹备会议:筹备组织召集参与合作社的人员召开会议,就章程内容进行讨论和修改,并最终确定。

4. 合作社名称申请:组织者根据合作社章程确定的名称,向当地乡镇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注册合作社。

5. 申请注册材料准备:准备申请注册合作社的必要材料,包括合作社章程、合作社名称申请书、筹备人员名单等。

6. 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当地乡镇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机构,等待审批。

7. 审批流程和时间:申请材料审批时间根据地方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需要等待一段时间,等待审批结果。

三、获得注册批准阶段1. 申请审批结果查询:筹备组织者可以向当地乡镇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机构查询申请审批的结果。

2. 办理开业手续: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合作社组织者需要办理开业手续,包括在地税局、工商局等部门注册、领取社会信用代码、办理相关证件等。

3. 通知合作伙伴:通知之前约定的合作伙伴,合作社注册成功,并邀请他们参与合作社的运营。

四、合作社经营阶段1. 完善组织结构:注册成功后,合作社组织者需要根据合作社章程规定,完善组织架构,确定各职位职责。

2. 筹备经营资金:根据合作社经营计划,筹集合作社经营所需的资金,包括设备购置、原材料购买等。

3. 生产经营:开始正式进行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产品生产、销售等。

4. 监管与审计:合作社需要定期进行内部监管和外部审计,确保合作社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健康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法定代表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社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社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财务负责人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附表5“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附表6“联络员信息”及附表7“财务负责人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应填写、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基本信息及投资情况(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农民专业合作社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增设(注销)分支机构”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并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6“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未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按拟使用优先顺序填写“名称”和“备用名称”。

8.“业务范围”栏应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9.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

“申请人声明”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1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范1.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含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2.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3.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

xxxxx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本社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明确本社及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名称和住所第二条本社名称: xxx专业合作社本社住所: xx省xx市xx县xx镇xx村二组xx号第三条本社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本社成员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三章业务范围第四条本社业务范围:为本社成员生猪繁殖、饲养、水产养殖销售提供服务,并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及信息咨询服务。

第四章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第五条全体设立人为本社成员。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或对本社予以支持的,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履行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本社成员。

第六条本社的成员中,农民成员为 5 人,占成员总数的 100 %。

第七条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终了时终止。

第八条成员退出本社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出具责任承担字据,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成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理事会批评教育无效,由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并办理退社手续:(一)不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制度;(二)不履行成员义务;(三)其行为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惩处的。

第五章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三)分享财务年度盈余;(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执行监事的决定、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五)有权申请退出本社,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本社成员承担下列义务:(一)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依其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缴纳出资额;(三)按照约定与本社进行交易;(四)按照约定承担亏损:(五)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财产,爱护本社设施;(六)承担本社认为需要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六章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第十二条本社设立成员大会、理事会、执行监事等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权力机构。

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

第十四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本社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决定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三)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中的其他重大事项;(四)批准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五)对本社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六)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本社技术人员的数量、任职资格和任期;(七)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八)需要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

首次大会由出资最多的成员召集,合作社成立后大会由理事长召集;理事长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理事共同推举一名理事召集。

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在20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提议;(二)执行监事提议;(三)理事会认为有必要的。

第十六条成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第十七条成员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

第十八条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个成员最多只能代理2名成员。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成员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第十九条召开成员大会前,理事会须提前5天向成员书面报告会议内容,否则成员有权拒绝参加。

第二十条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对成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理事3人组成,理事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执行成员大会决议;(二)向成员大会提交需讨论审议的章程、制度、工作计划等有关事项;(三)讨论决定成员入社、退社、除名;(四)讨论决定对本社成员与职员的工资、奖励和处分;(五)根据本社发展需要为本社成员提供各项服务;(六)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七)履行章程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负责经营本社业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如有渎职失职、营私舞弊等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理事会应严格执行各种报告制度,按期向成员大会报告本社生产、经营、服务和内部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议每年召开2次。

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参加理事会议的过半数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召开理事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应邀请执行监事列席,必要时可邀请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第二十四条本社设理事长1人,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本社的日常工作、负责召开理事会会议;(二)根据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三)组织拟订本社内部业务机构和各项制度;(四)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和契约;(五)根据成员大会的决定,聘请或者解聘本社、财务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六)组织落实本社的各项任务;(七)履行本社章程和理事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第二十五条本社不设监事会,设执行监事一人,执行监事是本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对成员大会负责。

执行监事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执行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理事会对社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三)监督成员履行义务情况;(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工作报告;(五)向理事会提出工作建议;(六)提议临时召开成员大会;(七)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