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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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为加强教学管理,掌握教师实际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促进教师自我提高和自我完善,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特制定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一、评估原则1、客观性原则:教学质量评估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实事求是地作出公正、恰当的评估结论。

2、科学性原则:教学质量评估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指标要符合教学过程应遵循的规范要求。

3、可行性原则:教学质量评估方案设计应具有可操作性,评估指标从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出发,使教师经过努力能够做到。

4、指导性原则:通过教学质量评估帮助教师“诊断”教学,做到扬长避短,指导教学。

5、普遍性原则:凡具有教师资格的任课教师均为评估对象。

二、评估目的1、科学、真实地评估授课教师教学工作的实际水平,以评价教学质量,保证实现课程的教育目标。

2、为师资队伍建设的决策提供信息,并为教师职务聘任、职称评聘、晋升工资、表彰奖励、酬金登记等提供重要依据。

3、为教师提供反馈信息,准确地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利于教学观念、教学方法的转变和改革,适应高职教育的不断发展。

4、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完善教学评估机制,使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评估内容及对象教学质量评估的内容以课堂教学(含实验课)为主,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

评估对象为各系部所有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外聘教师)。

见习期的教师,只进行评估,不作评估总结。

四、评估机构与实施1、建立机构成立院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教评委),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处长、各系部主任及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指导全院的教学评估工作。

院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评估具体工作。

各系部评估工作小组由各单位相应地自行设置。

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在院教评委的领导下,在教务处的指导下,由各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专业(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参加,负责制定并实施本系部学期评估计划、统计评估结果。

2、组织实施(1)制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包括以下几项。

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是对教师教学工作的一种定期评估,旨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该评估办法可以是一种综合性的评估方式,综合考虑教师的教学能力、专业素养、教学实践经验和学生评价等多个方面。

在本文中,将介绍一种可行的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以下将分为十二个小节来展开回答。

1. 教学效果评估教学效果评估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核心内容。

学校可以通过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业水平来评估教师的教学效果。

此外,还可以进行学生的评价,例如学生的学习主动情况、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等。

2. 教学设计评估教学设计是教师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学生的学习效果起到关键作用。

因此,学校可以通过评估教师的教学设计来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

这包括教学目标的设定、教学内容的合理安排以及教学方法的选择等。

3. 教学方法评估教学方法是教师在教学中所使用的教学策略和方法。

评估教师的教学方法可以从教师的课堂教学过程入手,观察教师在教学中的引导方式、学生互动情况以及教学材料使用情况等。

4. 学科知识评估教师教学质量评估也需要对教师的学科知识进行评估。

学校可以通过考察教师的学科知识水平和教学素材选择的准确性来评估教师的学科知识能力。

5. 教学资源评估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还需要考察教师的教学资源使用情况。

这包括教学设备的使用情况、教材的选择和使用以及教师个人的教学资料等。

6. 教学态度评估教师的教学态度对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学习心理起到重要影响。

学校可以通过对教师的教学态度进行评估,以了解教师对待教学的认真程度、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关心和鼓励等。

7. 教学反思评估教学反思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估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可以要求教师对自己的教学进行反思,分析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8. 评估结果反馈评估结果对于教师的教学质量改进非常重要。

学校可以通过定期向教师反馈评估结果,指出教师在教学中的优点和不足,并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建议。

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相关推荐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通用10篇)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

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篇1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规范和完善教学质量考核体系,现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xx教人〔20xx〕4号)和《xx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暂行)》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和考核对象1、通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形成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加教学投入、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质量意识。

2、所有承担本院归属课程的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课、综合实验、实习实训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各教学环节)的教师都必须参加考核,外聘教师参照执行。

二、考核原则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力求简单易行,适合现阶段校情、院情。

2、坚持科学、客观的原则,考核过程强调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采用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过程实行“三公开”,即公开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结果。

4、坚持正面激励和引导为主,促进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5、坚持分类考核的原则,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实验实践课、体育课等不同类型教师应制订相应的考核标准。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1、教学质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以下简称“教学效果”,满分100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含“质量工程”,下同)、日常教学规范等三个方面。

2、教学效果考核重点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主要采用学生评价(学生测评,下同)、教学单位评价(以下简称“单位评价”)等方式进行。

(完整版)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完整版)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第一条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基本形式,课堂教学质量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准。

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教师课堂教学的效果,对推动全校整体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制定本评价办法。

第二条评价目的(一)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帮助教师查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引导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确保教学质量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二)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采集我校教学的有关信息,为学校教学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三)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建立和完善学校教师教学激励机制。

第三条评价原则(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特点,科学地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师教学现状,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

(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三)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

让不同的评价者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教师教学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价,全面把握教师的教学质量。

第四条评价方式(一)学生评价由学生对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设定评价指标,每学期学生对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网上评价,期中小学段评教一般在每学期的7~8周进行,期末评教一般在每学期的15~16周进行,具体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有不适合评教的特殊课程,由教学单位在学期初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核。

(二)同行评价由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组织同行教师进行评价。

评价对象主要包括首次开课教师、开新课教师、外聘教师、学生评价差的教师及其他主管教学领导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同行评价的教师。

(三)督导评价由督导组专家对认为有必要进行评价的任何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督导评价以导为主,以督为辅,帮助、指导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评价对象主要包括首次开课教师、开新课教师、外聘教师、学生评价差的教师及其他有必要对其进行督导评价的教师;各教学单位或教师本人也可以主动申请督导听课指导。

大学本科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XX大学本科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办法为了能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使教师能够及时获得综合、全面的反馈信息,本着客观公正、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及激励性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对象已经列入本科教学计划的必修课和选修课。

二、评估主体在校本科生、任课教师、教学督导、各学院(含研究院,下同)负责人及同行。

三、评估指标体系四、评估方法(一)学生评教每学期期末,由教务处组织本科生通过“XX大学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对该学期任课教师所开课程进行网上评估。

(二)教学督导及校内同行评教学校督导组成员及校内同行每学期应随机听课并分别填写《XX大学课堂教学督导听课本》、《XX大学专家听课记录本》。

(三)学院负责人评教各学院需成立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

各学院以听课、评议的形式并结合教学督导及校内同行听课情况,完成对本单位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

(四)教师自评每学期末,任课教师应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自评表》。

五、评估结果分析与应用(一)评估权数学生评估权数:0.7;教学院长评估权数:0.1;专家、督导评估权数:0.1;教师自评权数:0.1。

(二)评价结果评选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中、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

其中90分(含90)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以上为良好;70分(含70)以上为中;60(含60)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评估结果反馈学校将每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评估数据汇总于教师教学数据库,并于下一学期初反馈各学院。

每学期初任课教师可通过“XX大学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查看本人评估结果。

(四)评估结果应用 1.各年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结果作为岗位聘任、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之一;2.只有课堂教学评估优良者,才有资格获得教师系列的各种荣誉称号; 3.对于同一门课程连续四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中成绩均为“优秀”者,由教务处汇总名单报请学校教学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该门课程两年内不必接受评估;4.对担任同一门课程,连续两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均为不合格者,不能担任该课程的主讲教师。

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

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

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XX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教师教学质量监控,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促进教师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

构建“校院两级、学院为主”的教师教学质量监督考核机制。

通过“多元评价、分类考核”,对教师教学水平、教学态度、教学效果进行全面考评,使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成为学校教育教学改的导向和促进教师研究教学、改进教学的助推器。

基于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建设教师教学质量信息库,为学校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考核评优、绩效评定等工作提供依据。

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纪委(监察处)、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校级督导员为成员的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全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管理人员、学院督导员等为成员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的组织开展。

三、评价对象评价对象为所有在我校承担教学任务的主讲教师(含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

专职教师因进修、长期病假等原因,经学校批准不承担教学任务期间免予考核,兼职教师不承担教学任务期间不予考核。

四、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工作各个环节,其中实践教学包含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等。

五、评价方式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学院评价和督导评价四个环节。

(一)学生评价学生评价由学校制定标准,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和方法、教学辅导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学生评价采取匿名网上评教的方式进行,评价成绩取本学期教师讲授所有课程学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值。

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暂行办法模版

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暂行办法模版

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堂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的主要形式之一。

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是抓好本科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

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管理,加强课堂质量监控,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旨在科学评价教师的教风、教学质量及水平;通过开展教学质量评估,使教师获得综合、全面的反馈信息以便及时改进教学;为教师晋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提供基本的依据;通过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估,产生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深入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授课教师,评估内容涉及课堂教学全过程中主要环节。

第二章评估的原则第四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在评价过程中一定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教学工作特点,科学地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

第五条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教学活动是一个教与学的复杂过程,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定性指标,有些是定量指标。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第六条全面综合评价。

不同的评价人员由于在教学过程中所处位置不同,接触事物的层次和角度不同,对问题分析和判断的依据也不相同。

因此,在实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应重视对授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的、综合的评价,尤其应特别注意教师的师德评价。

第三章评估的组织实施第七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每学期进行一次。

各教学管理部门和各学院要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教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进行教学质量评价,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性,正确对待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同时要求学生和其他参与评估的人员要严肃认真地对教师进行评估。

第八条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可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由专人担任质量联络员,负责组织、协调、落实评价工作。

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 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规范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价目的1.增强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帮助教师了解自己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优势与不足,推动广大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2.为教学管理部门准确掌握学校课堂教学情况提供信息支持,促进学校教学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3.完善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机制,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4.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晋级等工作提供依据。

第三条评价原则1.科学性原则:教学质量评价既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又要与学校实际情况相符合,通过合理、有效的方式反映出教师教学的真实水平。

2.客观性原则:教学质量评价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出准确、全面的评价。

3.导向性原则:教学质量评价要使全校教师充分认识到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起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学校生命线的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4.可操作性原则:评价办法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

第四条评价对象所有本科课程(含理论课、实验课、课程设计)的课堂教学。

第五条评价内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教学态度、教学行为、教学内容、教学艺术、教学方法和手段、课堂纪律、教案资料、总体教学效果、课前准备、课外辅导、课程考试(包括试卷质量、试卷评价、试卷分析)等方面。

第六条评价方法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采取学生评价、督导评价、领导评价、同行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从教学态度、教学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不同角度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

2.学生评价、督导评价、领导评价、同行评价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综合评分(百分制)中所占权重分别为35%、35%、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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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教学质量评价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手段。

为加强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形成努力进取、精益求精、相互合作、有序竞争的教学风气,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
督促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教学工作的责任心和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价原则
1.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2.校级评价与二级学院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4.过程评价与目标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价对象
所有承担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

四、评价内容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教师的教学准备、课堂教学、课堂管理、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与批改、课程考核以及其它应承担的教学工作等。

五、评价办法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分校级评价和二级学院评价两个层次进
行。

1.校级评价: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工作按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进行评价。

每学期的第16-17周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组织、二级学院协助,由学生本人(不得替代他人)在网上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工作进行评价。

为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任课教师有权取消不适合参加评价学生的评价资格,比例不超过任课班级学生总人数的10%,名单由各二级学院于16周前统一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学评估科。

2.二级学院评价:二级学院负责本院专任教师和外聘教师的考核评价,为保证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各学院应成立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工作小组,结合自身专业实际及转型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评价方案并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学评估科备案。

六、评价结果的确定
(一)评价分数的确定
专职和外聘教师在校级评价和二级学院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校级评价60%、二级学院40%的比例确定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分数。

兼职教师的评价分数以学生网上评价结果为准。

(二)评价等级的确定
1.根据教师在教学质量评价活动中的分数确定教学质量的评价等级,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

优秀: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且比例不得超过二级
学院当期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总人数的20%(兼职教师参照该比例确定优秀等级);
良好: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上;
中等: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在70~79分;
合格: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在60~69分;
不合格: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在0~59分。

2.凡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未能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出现教学违规者,评价等级不能确定为优秀;出现教学事故者,评价结果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

五、评价结果反馈和使用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结束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到各二级学院,由学院通知到教师本人,并将教学质量评价的结论作为岗位竞聘、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及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附件:XXX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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