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中经常遇到的逻辑问题
辩论的十个逻辑错误

一、自相矛盾违反矛盾律的逻辑错误“自相矛盾”是一切逻辑错误中最严重的一种,它指的是思想、言论中的自我否定现象。
一个理论必须是逻辑自恰的,就是说任何理论体系都不允许包含逻辑矛盾。
有一种逻辑推理叫做“归谬式”推理,即由一个假定如果能合乎逻辑地推出互相否定的结论(逻辑矛盾)来,就能证明该假定是错误的。
二、偷换概念偷换概念是违反同一律对概念运用的要求的逻辑错误。
三、偷换论题,避实就虚,攻其不意偷换论题是违反同一律对判断运用的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辩论中最常见的表现有两种:1.故意回避对方的问题,王顾左右而言他;2.故意歪曲对方的观点然后加以振振有词的“批驳”,然后宣布自己“得胜”。
四、以偏概全以偏概全是指仅根据少数事例得出一般性结论的简单化的归纳方法。
由于任何实例都不难找到,因此在严肃的科学思维中,仅仅靠例子只能提出初步的假说,而不能证明任何严肃的科学命题。
五、机械类比在运用类比推理时, 仅仅根据两事物为数很少的又不具备典型性的共同属性,就推断类比对象具有与已知属性相关性程度不高的另一属性, 这种错误的类推逻辑上叫做机械类比。
好几本逻辑教材上引用一个典型的机械类比的例子:“一个家庭需要有一个家长, 在家庭里发生纠纷的时候, 就需要家长来裁决。
国际问题要比家庭纠纷复杂得多,所以,国际大家庭也应该有一个“家长”,当国与国之间的纠纷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就应该让承担“家长”职责的国家来裁决。
”这个例子是国际霸权主义者用机械类比来论证霸权主义合理性的逻辑错误。
六、双重标准双重标准是一种实用主义的诡辩术,指在同一问题上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是非标准和取舍标准, 以混淆是非, 达到有利于自己的目的。
七、诉诸情感诉诸情感是指用煽情的语言来唤起公众的某种怜悯、义愤等情感以转移中心论题、逃避理论交锋的诡辩术, 又叫做“以情感为据”。
但是,在严肃的理论探讨中,仅仅有感情的抒发而缺少合乎逻辑的理论思考,对于得出理性的结论来说是毫无作用的,因为情感是感性的东西,情感有时会阻碍理性的思考。
辩论赛中的逻辑陷阱如何避免中招

辩论赛中的逻辑陷阱如何避免中招辩论赛是一种通过辩论和论证来展示观点和争论的活动。
在辩论过程中,逻辑陷阱是一种常见的错误思维方式,可能会导致辩论者在辩论中中招。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逻辑陷阱,并提供一些避免中招的方法。
一、诉诸个人攻击诉诸个人攻击是一种逻辑陷阱,它将辩论的焦点从问题本身转移到辩论者个人身上。
这种攻击往往是出于无法反驳对方观点的无奈之举,但它并不能有效地推翻对方的观点。
为了避免中招,辩论者应该专注于问题本身,而不是对方的个人身份或品格进行攻击。
辩论应该基于事实和逻辑,而不是情绪或个人攻击。
二、虚假二分法虚假二分法是一种将问题简化为只有两个极端观点的陷阱。
这种陷阱会忽略了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将问题简化为非黑即白的选择。
为了避免中招,辩论者应该意识到问题往往存在多个层面和多个解决方案。
辩论应该基于全面的信息和充分的思考,而不是简单地将问题简化为二分法。
三、诉诸情感诉诸情感是一种通过激发听众的情感来影响辩论结果的陷阱。
这种陷阱往往是通过使用情绪化的语言和夸张的说辞来操纵听众的情感。
为了避免中招,辩论者应该使用客观和理性的语言来表达观点。
辩论应该基于事实和逻辑,而不是情感和个人偏见。
四、无中生有无中生有是一种通过编造事实或无根据的假设来支持观点的陷阱。
这种陷阱会削弱辩论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为了避免中招,辩论者应该基于可靠的信息和证据来支持观点。
辩论应该基于事实和逻辑,而不是虚构的信息或假设。
五、循环论证循环论证是一种通过重复使用相同的观点来支持自己的观点的陷阱。
这种陷阱会导致辩论陷入无限循环,无法得出结论。
为了避免中招,辩论者应该提供新的证据和观点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辩论应该基于多样的信息和充分的思考,而不是简单地重复相同的观点。
六、无效比较无效比较是一种通过将不同的事物进行不恰当的比较来支持观点的陷阱。
这种陷阱会导致辩论失去逻辑性和说服力。
为了避免中招,辩论者应该进行恰当和合理的比较。
比较应该基于相似性和相关性,而不是随意和不恰当的比较。
辩论中常见的五个逻辑错误。

第四条:滑坡谬误((Slippery slope)
书本解释:即不合理地使用连串的因果关系,将“可能性”转化为“必然性”,以达到某种意欲之结论。
翻译成人话:如果A发生了,不良情况B就也有可能发生,对中国做过那么多错事还不认错,你怎么能喜欢他们!你这是不爱国行为!”
这个栗子的逻辑错误比较容易识别,“喜欢日本的动漫”和“喜欢日本(所犯的罪行)”完全是两回事。
再举个复杂的栗子。
一个反对同行婚姻合法化的政客说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支持者大概没有认识到,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就是鼓励人们搞同性恋,就是鼓励人们贪图享乐,就是鼓励人们放弃生育……要知道,如果劳动力不足,GDP也会下降。所以,我坚决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
这段话看上去似乎完美。但是它的逻辑错误就在于: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不等于鼓励人们搞同性恋。因为我们也可以这样推断,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就是鼓励同性恋者能够积极地生活和工作,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第二条:赌徒谬误(gambler‘s fallacy)
书本解释:认为一系列事件的结果都在某种程度上隐含了自相关的关系。
第一个:稻草人谬误(straw man)
书本解释:创造一个虚假的情况,然后去攻击它。
翻译成人话:歪曲他人观点,然后来进行攻击这个歪曲观点。就好像A原来要攻击B,却在B旁边立了一个比较容易击倒的稻草人来代替B。击倒这个稻草人,A就认为击倒了B。
举个栗子:
举个栗子:
“如果我们允许同性恋结婚,那么就有人会想和桌子、椅子结婚,这是不对的!所以我们应该阻止同性恋婚姻”
第五条:中间立场
没有书本翻译,翻译成人话:认为不左不右的观点才是最好的!
辩论赛中的逻辑陷阱识破对手的策略争取主动

辩论赛中的逻辑陷阱识破对手的策略争取主动辩论赛是一种高度竞争的活动,参与者需要通过逻辑推理和论证来争取胜利。
在辩论过程中,对手往往会使用各种策略来迷惑对方,其中逻辑陷阱是常见的一种。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逻辑陷阱,并提供一些识破对手策略的方法,以争取主动。
一、诱导假设诱导假设是一种常见的逻辑陷阱,对手通过引导对方假设某个前提为真,从而推导出错误的结论。
在辩论中,对手可能会故意引导你假设某个前提为真,然后通过这个前提来推导出错误的结论。
为了避免陷入这种陷阱,我们需要保持警惕,不轻易接受对手的假设,要求对手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他们的观点。
二、虚假二分法虚假二分法是一种常见的逻辑陷阱,对手通过将问题简化为两个极端的选择,从而排除了其他可能性。
在辩论中,对手可能会将问题简化为两个极端的选择,然后要求你在这两个选择之间做出选择。
为了避免陷入这种陷阱,我们需要拒绝对手的二分法,提出其他可能性,并要求对手给出更全面的解释。
三、诉诸个人攻击诉诸个人攻击是一种常见的逻辑陷阱,对手通过攻击对方的人格或形象来转移辩论的焦点。
在辩论中,对手可能会忽略问题本身,而是攻击对方的人格或形象,试图转移辩论的焦点。
为了避免陷入这种陷阱,我们需要保持冷静,不被对方的攻击所动摇,坚持讨论问题本身。
四、无中生有无中生有是一种常见的逻辑陷阱,对手通过捏造事实或信息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在辩论中,对手可能会无中生有地提出一些事实或信息,试图误导你。
为了避免陷入这种陷阱,我们需要对对手提出的事实或信息进行核实,要求对方提供可靠的来源或证据。
五、诉诸情感诉诸情感是一种常见的逻辑陷阱,对手通过激发对方的情感来影响辩论的结果。
在辩论中,对手可能会利用情感因素来争取对方的同情或支持,从而影响辩论的结果。
为了避免陷入这种陷阱,我们需要保持冷静,不被对方的情感因素所左右,坚持理性的思考和论证。
在辩论赛中,识破对手的策略并争取主动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了解常见的逻辑陷阱,并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对手的挑战,保持自己的主动权。
辩论场上常见的逻辑错误

辩论场上常见的逻辑错误一、自相矛盾当一个团队没有统一的论点,或者一些团队成员没有完全理解论点时,逻辑、思维和言语中的自我否定现象很常见。
这种情况是很好理解的,不需要任何例子。
二、偷换概念/偷换前提用与公众认可的定义不一致的前提和定义替换辩论的前提和定义。
他有以下情况:1。
秘密地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其成为另一个概念。
2.使用一词多义来混淆不同的概念。
3,抓住概念之间的某种联系和表明相似之点,抹煞不同概念之间的根本区别。
4,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
5.窃取话题。
在论证过程中,他故意违反话题清晰一致的原则,秘密转移话题。
作弊的话题和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
一般来说,话题的变化往往表现为话题中一些重要概念的变化。
举例:“生之恩不如养之恩”,“生”应该解释为“生育”,却被解释为了“生命”。
三、攻击论点,避免真相,植入并窃取论点偷换论题是违反同一律对判断运用的要求所犯的错误。
而最常见的“栽赃”有两种:1.故意回避对方的问题;2.故意歪曲对方的观点,然后做出合理的“批评”,然后宣布自己获胜。
四、以偏概全泛化是指一种简化的归纳法,它只根据少数情况得出一般结论。
因为任何例子都不难找到,在严肃的科学思维中,仅仅依靠一个例子只能提出初步的假设,而不能证明任何命题。
举例:我方三辩这种人买了东西就从来不要发票,可见消费者自我意识不高啊!五、不恰当的类比在运用类比推理时,仅仅根据两事物为数很少的又不具备典型性的共同属性,就推断类比对象具有与已知属性相关性程度不高的另一属性,这种错误的类推逻辑上叫做不当类比。
例如:每个家庭都需要一位家长,因此国际社会也需要美国来维持秩序。
六、双重标准双重标准是一种实用主义诡辩,是指在同一问题上对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对错标准和权衡标准,从而混淆是非,达到对自己有利的目的。
举例:同样面对他国分裂倾向,美国说南斯拉夫分裂是“民族自决和自由的结果,是正义的”,却说格鲁吉亚的分裂问题是“不可容忍的领土和主权问题,是非正义的”。
关于辩论赛中常见的十四个逻辑问题

关于辩论赛中常见的十四个逻辑问题在辩论赛中,逻辑问题是非常常见的,因为一个好的辩手必须能够运用正确的逻辑思维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下面将列举出十四个常见的逻辑问题,并提供一些解决方法,以帮助辩手们在辩论赛中更好地表现自己。
1. 诉诸人身攻击诉诸人身攻击是指在辩论中攻击对方的人品、品格或人格特质,而不是对方的观点。
这是一种很低级的辩论技巧,因为它不能提供任何实质性的证据或理由。
解决方法:遵循辩论的文明规则,不使用人身攻击或羞辱对手的言语。
聚焦于对立观点本身并提供适当的证据和例子以支持自己的观点。
2. 铺张的证据铺张的证据是指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而罗列大量不相关或无效的论据。
这不仅会浪费时间,而且会降低你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解决方法:在辩论中只使用最有力、最相关的证据和例子。
这样做将使你的论据更加有力和有说服力。
3. 无中生有的论点无中生有的论点是指一个论点没有实际证据或基础,却被宣布为真理。
这种论点通常会让人产生质疑自身的逻辑是否正确。
解决方法:在辩论中,只使用确凿无误的证据和事实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否则可能会失去自己的信誉度。
4. 一般情况就是特殊情况一般情况就是特殊情况是指辩手试图将一个特殊情况视为一般情况,以证明自己的立场正确。
这种逻辑错误会导致偏见和误解。
解决方法:避免使用无法延伸到一般情况的经验和事实,只使用可适用于广泛情况的常见和合理逻辑。
5. 没有反驳就是真理没有反驳就是真理是指一个论点因为缺少反驳而成为真理,并不需要其他的证据或论点去证明。
这种逻辑错误会破坏辩论的公平性和理性性。
解决方法:在辩论中,不要试图让没有反驳就成为真理。
对于对方提出的论点及时反驳,并提供自己的观点和证据。
6. 当事实不符时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错误重复一千遍就变成真理意味着重复错误的消息可以使人们相信这个错误。
这种逻辑错误会使辩论显得不诚实和不公正。
解决方法:对于有争议的事实决不能让谎言重复,应该重复正确的事实,让听众真正了解这个问题,而不是被谎言欺骗。
辩论赛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辩论赛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辩论赛是一种高效的展示口语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的活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也会遇到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辩论赛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主观臆断导致命题解读不清在辩论赛中,有时我们会钻牛角尖,陷入自己的主观臆断,对命题解读产生影响。
这样会导致团队对场上方向不一致,争辩模糊,不能有力地表达观点。
对策:在辩论前应仔细研读命题,理解并记录其中含义。
通过主观审视和思考,每个团队应对命题有共同的理解,并可以就命题中的关键词进行商议,更好地阐述和表达辩论观点。
二、对手语言攻击导致负面情绪有时在辩论赛上,对手会使用一些挑衅性的言论和攻击性言语,导致互相攻击,讨论降到了生气和破坏性的水平。
这将让辩论赛变得枯燥无味而且失去了本质意义。
对策:在辩论赛中避免使用攻击性言论,既表达自己的观点也尊重对手的观点,坚持使用具有逻辑性和科学性的观点,不要把辩论赛变成一个群体抬杠的场所。
三、辩论观点框架不清晰导致内容流失在辩论赛中,提出的论点必须能够清楚地分析和表述,否则会导致观点不清晰,内容混乱,语言混乱,话题过于宽泛。
对策:在辩论赛中,以清晰的逻辑框架来组织辩论观点,使用简单明了的语言,便于团队和裁判员清楚理解。
四、无准备导致困境在辩论赛上,有时候会出现完全无准备的情况,这样就很容易发生不知所措的情况,导致团队没有发挥出应有的表现。
对策:在参加辩论赛之前,要注意事前准备,为辩论观点和文字做一定的准备,争取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表现出最佳的状态。
最后,辩论赛要求同学们培养语言表达和逻辑思考的能力,本身是一种高效的展示能力的活动。
在组织和实施辩论赛的过程中,学生可以避免这些基本的错误和困难,更好地展示自己的能力,同时也通过这个过程来学习如何强化实践能力、团队意识和学生思维质量的提高。
辩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辩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一、引言在辩论过程中,主要问题包括争论焦点的明确性、陈述与反驳的逻辑准确性以及双方态度的合作性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辩论参与者可以采取一系列对策,如制定清晰的辩题,运用有效的逻辑思维和提升沟通技巧,以达到辩论目标。
二、争论焦点的明确性1.问题描述不清在辩论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问题描述不清的情况。
这可能会导致双方围绕不同的观点进行争议,最终无法取得有效解决措施。
2.暗示带有感情色彩有时候,辩论参与者可能使用带有感情色彩的语言来说明自己的立场。
这种暗示会导致辩论从事实逻辑向个人攻击转变,并增加争议与紧张情绪。
对策:辩手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争论焦点不明确的问题。
- 规定明确且具体的辩题:通过给出具体细节来界定争议内容, 避免术语模糊或存在歧义。
- 充分了解双方立场:辩论参与者应该在开始辩论之前对各自的立场进行全面的了解,并明确辩论目标。
三、陈述与反驳的逻辑准确性1.逻辑推理不严谨在辩论过程中,有时候会发现参与者的逻辑推理不够严密,存在诸如无中生有、以偏概全等错误。
这可能导致争论双方无法就问题达成共识。
2.个人偏见和偏差个人偏见和偏差也会对陈述和反驳的逻辑准确性产生负面影响。
例如,沉溺于自身经验、忽略相关研究资料或选择性引用数据等都可能使得陈述和反驳缺乏客观性。
对策:为了提高辩题陈述与反驳的逻辑准确性,可采取以下措施。
- 学习逻辑思维技巧:学习形式推理、演绎推理等基本逻辑概念,并学会运用它们来增强陈述和反驳的说服力。
- 依据事实和证据:举出具有说服力的佐证材料,并引用可靠来源以有效支持观点。
- 避免个人偏见和偏差:意识到个人偏见和偏差存在的可能性,并尽量以客观、中立的态度参与辩论。
四、双方态度的合作性1.不尊重对方立场在辩论中,当一方无法理解或接受对方的立场时,常常表现出不尊重或嘲笑对方。
这种敌对态度会破坏合作性,使得辩论无法取得良好结果。
2.缺乏信息共享有时候,辩论参与者可能为了争取胜利而保留消息、隐瞒有利于对手的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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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中经常遇到的逻辑问题一、强加因果字面意思很好理解,但这种错误往往很具迷惑性,许多辩手场上反应不过来。
前几年很热门的一本书叫《货币战争》,里面有这样的描述“林肯总统表面上看是被南方暗杀,实际上他是在签署了XX金融协议X天后被杀害的...肯尼迪总统遇刺前签署了XX金融协议,试图打击大财团利益....里根总统在签署XX金融协议后,旋即遇刺....”这些煽动性的描述让许多读者自行联想,从而脑补出“美国金融集团控制了美国政坛,如果总统试图限制他们的利益,那么他们连总统都敢杀掉”这个结论。
这就是犯了“把前后联系偷换成因果联系”的错误。
二、倒果为因一个案例:美国某州的麻风病患者全国最多、比例全国最高,因此许多人得出结论“这个州的气候一定是很容易得麻风病。
”但其实恰好相反,这个州的气候是全国最有利于麻风病患者治愈的,所以全国的麻风病患者都会来这里治疗,所以这个州的麻风病患者才全国最多、比例全国最高。
前几天的热门状态也是一个道理:“二战时,盟军请了一位科学家来研究该加强飞机哪块机身的防护。
这位科学家统计了飞机的中弹区域分布图,发现机翼是中弹最多的部位,座舱和发动机则是中弹最少的。
那么是不是该加强机翼的防护呢?事实是,能统计到的样本都是中弹后活着回来的飞机,而那些中弹后坠毁了的是不在统计范围内的。
也就是说,机翼中枪只是轻伤,中弹最少的座舱和发动机才是致命部位,这里才是最需要加强防护的。
”在辩论场上时,当对方提出了一个让你觉得很突然的数据(比如X州麻风病人最多)时,不要本能地逃避或者害怕,而应该仔细思考一下,对方的数据是否能推出相应的论据。
三、偷换概念/偷换前提将辩题的前提和定义偷换成与公众认可的定义不相符的前提和定义。
它有以下几种情况: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
比如“情在理先/理在情先”,这个题目本来讨论的就是人际关系中人情和道理的比较,可许多反方会把“理”定义成“宇宙万物的生存规律”等奇怪的定义,就属于偷换概念。
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比如02全辩“网聊有聊”,“有聊”在语境中是“有意义”的意思,可是正方电子科大偷换成了“存在有聊天这一活动”,就是典型的偷换。
3,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
4,偷换论题。
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
这里说个题外话,由于语境的区别,出现定义分歧是很正常的事情,定义分歧一般都要先交锋定义。
一般原则是第一常识定义不需要过多演绎,但是反常识定义必须开展论证演绎。
比如上周六的南京09明星表演赛,反方将“梦想”定义成“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憧憬”,这个定义违反第一常识,所以反方就进行了很长时间的演绎论证,虽然这个定义很难得到评委的认可,但是也成功打乱了正方部署,使得比赛一直在反方的节奏中展开。
三、攻击辩题也就是常说的不合题,严重违背出题人的本意。
打个比方,以前有个题目叫“生产安全问题可以/不可以避免重复发生”。
正方的立论是这样的:“人不可能同时踏进一条河流,世界上也没有两片一样的叶子,所以生产安全问题再类似也不可能完全一致,自然可以避免重复发生”。
这个立论在逻辑上毫无问题,但却是典型的攻击辩题。
还有“人类需要/不需要时光机”这个题目中,许多反方的论点是“时光机是造不出来的,造不出来的东西自然是不需要的”。
这种论点也有攻击辩题的嫌疑,因为这个命题的讨论就是以“时光机可以造出来”为前提的。
攻击辩题最严重的恶果是无法交锋,在论点裁眼中会直接判负,但在白纸裁眼中,则需要看对方是否应对。
比如本届华语辩论锦标赛,天津大学与马来西亚国能的比赛“泰囧热映是否是中国电影之福”,反方马国能的论点是“任何电影的热映都无法解决盗版的问题,因此任何电影的热映都不是中国电影之福”。
这个立论明显是攻击辩题的,但是正方天津大学相关反驳不够,因此输掉了比赛。
四、以偏概全以偏概全是指仅根据少数事例得出一般性结论的简单化的归纳方法。
由于任何实例都不难找到,因此在严肃的科学思维中,仅仅靠个例只能提出初步的假说,而不能证明任何命题。
在辩论赛的举例中,一般有两个原则:1、一个好的反例,比十个好的正例都要有效果,尤其是在比较性辩题的讨论时;2、正例一定要举那些不偏激、具有典型性、社会性,最好是大家都耳熟能详的例子,这样一下子就能够起到良好的说服效果。
比如我如果要讨论奢侈品消费问题,拿我自己做例子肯定是不科学的,必须要有社会性、典型性的数据或例子。
在数据的选取也是一样,首先要保证数据来源的真实、广泛,其次要保证数据口径的科学有效,最后在数据到论点的桥接上也必须有充分的关联,不然效力也很难保证。
五、类比不当在运用类比推理时, 仅仅根据两事物为数很少的又不具备典型性的共同属性,就推断类比对象具有与已知属性相关性程度不高的另一属性, 这种错误的类推逻辑上叫做不当类比。
这里说一句题外话,汪一峰学长和武大的周帅兜曾经说过“一切类比都是不当类比”,意思就是所有的类比和你原来想要讨论的东西都具有一定的差异性。
这时候你经常需要告诉评委,你的类比并不是要直接佐证命题,而是要演绎你体系中某一个论点。
这里打一个比方,周帅很喜欢的一个例子,来自安徽大学。
“请问对方辩友,夏虫可以语冰么?”“夏天的虫子不可以语冰,因为它根本活不到冬天,自然不知道冬天是什么样的。
同样的道理,大学生刚毕业,如果不锻炼两年,又怎么知道怎么做好省级公务员的工作呢?”这个类比严格意义上不严谨,但是现场效果极佳,大家一下就听懂了意思。
六、双重标准双重标准是一种实用主义的诡辩术,指在同一问题上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是非标准和取舍标准, 以混淆是非, 达到有利于自己的目的。
这里需要讲清楚,如果两者性质不同的话,采用不同的标准是相当正常的。
但如果两者性质完全一样,采用一样的标准就很扯淡了。
比如同样是分离主义运动,美国有时候支持并说这是“民主自决”,有时候则暴力压制,这就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双重标准在生活中和辩论赛都很常见,但也非常隐蔽。
这里就不展开了,避免被扣上五毛或者美分的帽子,但大家可以看看网络上那些人的论战,双重标准都表现得极其明显。
七、包含式论证偷换概念的一种特殊形式,将对方的立场也包进自己的立场进行论证,也叫包辩题。
比如“为什么说管理比服务更重要,因为服务也是一种管理。
”这种论正在现在已经比较少见了,以前在逻辑时代比较常见,价值时代大家都更喜欢受身打法。
八、循环论证论题的真实性是要靠论据来证明的,而论据的真实性又要靠论题去证明,就是循环论证。
这也就是常说的“套套逻辑”,打个比方:“我爱你!”——“你为什么爱我呢?”——“因为你值得我爱”——“我哪里值得你爱呢?”——“在我爱你的那些地方”。
在辩论赛中,循环论证经常被暗藏在定义之中。
比如“师者以传道为先”的立论是“一般的老师以授业为先,但师者高于一般老师,他们是专门用来讲授天地道理的,自然以传道为先”。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循环论证,经过包装后会很难发现。
这里说一个题外话,网上有许多90年代的辩论理论文会把循环论证、偷换概念甚至捏造论据等都作为“正确技巧”来推广,大家一定要擦亮双眼。
九、充分必要条件这东西本没必要单独讲,但我发现许多辩手在实战中对此掌握差到了极点,故简单提下。
所谓必要条件,其实就是你必须有我才行,没我就不行。
比如吃饭是活下去的必要条件,因为不吃饭的话肯定没法活下去。
所谓充分条件,是指有了你会带来我,但没有你,嘿嘿,可能我还在。
比如喝牛奶可以长高,但是不喝牛奶未必不能长高。
在辩论赛的实战中,必须界定清楚。
比如“英雄莫问出处”中,正方要证明出处是一个充分条件,反方则可以证明出处是必要条件,基于此才能开展要不要问的讨论。
十、全称判断同样也是逻辑时代的产物,那个时候的辩论讲究“我全对、你全错”,所以任何立场的成立都必须保证没有反例,因此不得不在前提上做文章。
比如上面提到的英雄莫问出处,如果在逻辑时代你得论证每一个英雄都别问;还有前天的南京09明星告别赛,反方也是说“在全称判断下双方都无法成立,所以我们才必须使用别的定义”。
应该说全称判断这个概念更多涉及的不是辩论技术层面,而是辩论理念层面,因此在这里就不展开了。
但一般辩手准备题目时都需要思考一个问题:如果出现了反例时,我应该怎么解决?十一、逻辑自洽其实也就是自相矛盾的问题,这里不展开了。
一般肉搏的队伍都喜欢找寻对方的逻辑矛盾予以攻击,但这几年推战场太过流行,大家都自说自话,逻辑不自洽一来很少出现,二来出现了也很少被攻击了。
大家可以去看夏局长的辩论小说《阿瑞斯的青春生活》以及《Y的神秘邮件》,里面有详尽论述。
十二、三段论(懒得写了,以下部分均抄袭自华语辩论网)三段论包含了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三个概念;并且要求在两个前提中,中项必须被周延一次。
中项,是指前提中重复的那个概念,周延,是指被判定全部外延。
所以,三段论的错误主要分为四种:伪三段论;大前提错误;小前提错误;周延中项错误。
比如,如下就是一个三段论:大前提:五班的男生都会踢足球。
小前提:顾博立是五班的男生。
结论:顾博立会踢足球。
此三段论中的中项:五班的男生。
举例加反驳:①是大前提,②是小前提,③是结论A类:①我的邻居是中国人②我的邻居不勤劳③中国人不勤劳。
(这里的2个“中国人”不是一个概念,前者“中国人”表示的是“某个中国人”,不是集合概念;后者“中国人”表示的是“中国人群体”,属于集合概念。
故这里面出现了4组概念,三段论不成立。
)B类:①卖国贼是说谎的②你是说谎的③所以你就是卖国贼。
(周延中项错误,在这个诡辩中,“说谎的”是大前提和小前提的应该被周延的中项(大小前提的共同项),然而实际被周延的却是“卖国贼”。
“卖国贼”和“你”都不能涵盖说谎的的全部外延。
)三段论中其他要注意的错误:1、两个否定前提不能推出结论:①甲不是明星②明星都不轻松。
此三段论得不出任何结论。
2、一个前提否定,则结论否定:①甲不是明星②明星都不轻松③甲不轻松。
(成立)3、两个特称前提不能退出结论:①有的同学是运动员②有的同学是影星。
此三段论得不出结论(有的人说结论是③有的同学是运动员而有的同学是影星,这是循环论证,而非三段论)。
4、一个前提特称,则结论特称:①所有学生都是青年②有的影星是学生③有的影星是青年。
5、中项在前提至少被周延一次(重要):如果在一个判断中断定了全部的外延,则该主项(或谓项)是周延的。
在三段论中,如果中项在两个前提中一次都没有被做出全称肯定判断,则称为没有被周延,那么大小前提就不能产生必然联系,就无法推出任何结论。
例1:①运动员需要锻炼身体②我不是运动员③我不需要锻炼身体。
(在大前提中,“运动员”只是需要锻炼身体的人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中项“运动员”没有被周延,推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