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压储罐管理规定
常压储罐管理规定

常压储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业安全标准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订立本规定。
2.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常压储罐的安全管理,防备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员工和环境安全。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的常压储罐的管理。
2.本规定适用于压力不超出正常大气压力,且存储可燃、易燃、有毒、有腐蚀等不安全物品的储罐。
第三条定义1.常压储罐:指储存可燃、易燃、有毒、有腐蚀等不安全物品的储罐,而且罐内压力不超出正常大气压力。
2.管理人员:指被授权负责常压储罐相关管理工作的人员。
3.操作人员:指被授权执行常压储罐操作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储罐设计和安装第四条设计要求1.储罐的设计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储罐的材质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和结构强度。
3.储罐的防爆措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五条安装要求1.储罐的安装必需由专业的施工队伍进行。
2.储罐的安装位置应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并有充分的通风条件。
3.安装前必需对储罐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试验,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三章储罐的使用和维护第六条使用要求1.储罐的使用必需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执行。
2.禁止在储罐四周进行明火作业。
3.禁止未经许可擅自操作和调整储罐的相关设备。
第七条定期检查1.对储罐进行定期的内外部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2.定期检查应包含储罐本体、阀门、管道以及相关附属设备的安全情形。
第八条维护和保养1.对储罐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2.维护和保养工作包含清洁、涂层修复、紧固件检查和更换等。
第九条泄漏处理1.发现储罐泄漏情况时,应立刻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2.泄漏处理应遵从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扩大和二次污染。
第四章应急预案和培训第十条应急预案1.建立储罐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处理流程和应急设备。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本领。
第十一条培训要求1.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储罐操作的技能和知识。
常压金属储罐管理规定

常压金属储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的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炼油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归口管理的炼化企业的常压金属储罐设备及所属部件的设计、选型、采购、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更新、报废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是对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各企业在生产、技术引进与开发,新、改、扩建项目和设备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按照《炼化企业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地区公司常压金属储罐设备工作,指导各地区公司不断改进和加强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管理工作,提高常压金属储罐设备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地区公司应建立健全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保证常压金属储罐设备全过程管理的落实。
各地区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是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常压金属储罐设备全过程管理,应设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设备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常压金属储罐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本规定。
(二)制定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审查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三)组织或参与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的设计、选型、采购、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的全过程管理。
(四)组织生产装置建立常压金属储罐设备台账,完善相关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的资料。
检修、改造后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动态管理。
(五)根据实际检验周期编制检验计划,确定检验单位并组织实施。
(六)参与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七)组织或参与常压金属储罐设备失效原因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八)组织或参与常压金属储罐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工作;(九)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的技术装备与管理水平(十)负责常压金属储罐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常压储罐管理规定[001]
![常压储罐管理规定[001]](https://img.taocdn.com/s3/m/41656e347ed5360cba1aa8114431b90d6d85895b.png)
常压储罐管理规定一、制度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常压储罐的管理,确保常压储罐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和资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常压储罐的管理。
三、定义1.常压储罐:指能够经受大气压力,用于存贮液体或气体的容器。
2.职能部门:指企业内负责常压储罐管理的部门。
四、管理标准1.常压储罐的设计、安装、维护和修理必需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且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
2.常压储罐应依据使用性质和储罐容量进行分类,分类信息应明确在储罐上,以便管理人员识别。
3.储罐区域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包含但不限于“禁止吸烟”、“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等标识,以提示人员注意安全。
4.厂区内的储罐应进行定期巡检,巡检频率应依据储罐容量和使用性质确定,巡检记录应完整详实。
5.常压储罐的液位、温度、压力等参数应进行定期检测,检测结果应记录并妥当保管,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6.常压储罐的液位告警和报警装置应保持良好状态,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7.储罐区域应保持清洁乾净,杂物应及时清理,防止积水和堆放易燃物品。
五、考核标准1.职能部门应定期组织常压储罐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常压储罐管理制度、紧急处理措施等,培训记录应完整保管。
2.职能部门应订立常压储罐管理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常压储罐的巡检、维护和液位、温度、压力检测等,考核结果应记录并作为管理人员绩效评估的依据。
3.当发生常压储罐事故时,职能部门应进行事故分析和调查,并订立相应应急处理措施和防备措施,相关记录应保管。
4.职能部门应定期进行常压储罐的演练和检查,以测试应急处理的有效性和储罐管理制度的完满性。
六、附则1.企业应依据本规定的要求,订立相应的常压储罐管理操作规程,并在储罐区域适当位置进行公示。
2.本规定定期进行修订或增补,修订后的版本以最新版为准。
以上为常压储罐管理规定,请遵守执行,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请及时向职能部门反馈和报告。
常压储罐管理规定

腈纶厂常压储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厂常压储罐管理,保证常压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根据《常压储罐管理制度(试行)》(中国石化生[2023]193号)等有关规章,结合我厂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常压储罐,是指我厂储存非人工制冷、非剧毒旳石油、化工等液体介质旳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
第三条根据企业规定,根据常压储罐在生产中旳重要程度,对储罐进行分级管理。
常压储罐按其重要和危险程度划分为重要储罐和一般储罐。
重要储罐为公称容积不不大于或等于2023立方米旳储罐,其他为一般储罐。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第四条设备部是我厂常压储罐旳主管部门,重要履行如下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原则,制定我厂储罐管理规章,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并检查执行状况;(二)建立健全我厂常压储罐管理体系;(三)组织各有关单位实行常压储罐设计、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环节旳全过程管理;(四)负责审核各车间编制上报旳常压储罐全面检查计划,并督促实行。
根据检查成果及时掌握各车间常压储罐设备状况,并做好常压储罐技术状况分析;(五)针对常压储罐运行过程中存在旳问题,组织技术攻关,提高储罐旳技术管理水平;(六)负责审核我厂常压储罐设备旳更新改造项目,参与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中重要常压储罐旳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七)负责常压储罐事故旳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八)负责检查和考核各车间旳常压储罐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技术部重要履行如下职责:(一)负责组织制定、审查常压储罐操作规程,检查执行状况;(二)根据储罐旳全面检查计划和工艺操作状况,及时合理地安排常压储罐倒罐时间,保证全面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三)参与新建、改扩建项目中重要常压储罐旳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四)参与常压储罐事故旳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安全环境保护部重要履行如下职责:(一)负责制定我厂罐区有关安全管理规章,组织审定罐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23年常压储罐管理规定

2023年常压储罐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常压储罐的管理,确保储存物品的安全,维护环境的卫生,促进工业生产的发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常压储罐是指容积大于等于10m³的储罐,内部设计压力与大气压力相等的储罐。
第三条:常压储罐的所有者或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完善常压储罐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管理制度包括常压储罐的日常维护、保养、巡检、事故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四条:常压储罐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条:常压储罐在使用前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获得使用许可。
使用单位必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常压储罐的进出口必须设置安全阀和气体泄漏监测装置,并配备相应的报警设备。
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安全阀和气体泄漏监测装置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七条:常压储罐的日常维护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定期清洗储罐内部,并进行检查和修复。
2. 检查储罐的支撑结构,确保其稳定和牢固。
3. 定期检查储罐的液位、温度和压力,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定期检查和更换储罐的防腐蚀涂层,确保其防腐效果。
5. 定期检查和清洗储罐的附属设施,包括输送管道、阀门等。
第八条:常压储罐的巡检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巡检周期和内容应当根据储存物品的特性和作业环境确定。
巡检内容包括储罐的外观检查、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泄漏点的检查等。
第九条:常压储罐发生泄漏或事故后,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尽快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事故处理应当根据事故性质和储存物品的特性进行,确保人员安全和环境卫生。
第十条:常压储罐的报废应当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必要时应当进行储罐的清洗、防爆处理等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并可能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包括停产整顿、关闭等。
第十二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过期后,如无特殊需要,可进行适当修订和更新。
常压储罐管理规定

常压储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常压储罐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常压储罐下称储罐是指:建造在具有足够承载能力的均质基础上;其罐底与基础紧密接触;储存化工介质;内压不大于6kPa的100m3及以上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第二章职责第三条设备材料部职责一负责储罐的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储罐管理制度;并对使用车间的储罐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二组织或参与储罐设计、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保证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三组织或参与编制和审核年度储罐修理、更新改造及检测计划..四组织或参与储罐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五对各使用车间储罐的巡回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安全管理部职责一协调常压储罐管理中与安全相关联的问题..二对各使用车间储罐安全设施状况监督检查..三组织储罐区事故的处理和管理协调工作..第五条科技研发中心职责一协调常压储罐管理中与生产相关联的问题..二参与储罐生产事故的处理和管理工作..三按国家要求制定储罐区操作规程..第六条使用车间职责一负责制订车间级储罐管理制度;组织日常巡检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二负责储罐的定期外部检查工作..三负责编制和上报储罐的修理、更新改造、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四组织编制和审核储罐的检修方案..五参加储罐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六建立和健全储罐档案..七负责组织编写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实施隐患整改工作..八参加储罐设备和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七条前期管理一储罐的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二储罐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和规范;达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要求..三储罐安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四储罐安装、防腐蚀工程施工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有良好业绩的施工队伍..五新建、改建储罐需经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八条运行管理一使用车间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二储罐操作人员应通过公司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日常工艺巡检和操作要做到以下几点: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压、超温运行..2.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3.保持贮罐及附件的完整、清洁;加强静密封点和危险点的检查..4.严格执行储罐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做好防冻、清洁和防腐工作;对本岗位封存、闲置储罐应定期维护保养..5.注意阀门检查;保证开关状态符合运行工艺要求;防止跑料、冒顶事故的发生..进出物料时应注意有无鼓包或抽瘪等异常现象..三装置工区应组织以下工作;并做好记录:1.每季度检查储罐的呼吸阀、阻火器、液压安全阀、紧急放空阀、量油孔、泡沫发生器、透光孔、水喷淋系统、液位计、液位报警器、排污阀、进出口阀门、罐区排水系统、罐基础及防火堤等是否正常..2.每季度对呼吸阀、阻火器进行维护;检查阀盘、阀座、导杆、导孔、弹簧等有无锈蚀和积垢;并进行清洁;必要时用煤油清洗..3.冬季应增加对呼吸阀的检查次数;特别是有冰冻期间时;应每天进行检查;检查阀内有无冰冻;保温套是否良好..结合每次充装和排料作业用感官判断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四使用车间应编制储罐的年度检测、修理计划;计划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五使用车间应建立完善储罐台帐、档案;并及时更新内容..六储罐的档案包括:储罐的竣工资料、竣工验收证明书储罐、呼吸阀原始数据表、储罐结构示意图、测厚点布置图、储罐检修记录、施工方案、中间检验记录、储罐季度检查记录..第九条定期检验管理一外部检查由使用车间组织进行;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尽快整改;如因条件暂时不允许整改的;须由使用车间主管领导批准制订监控使用措施..具体外部检查内容如下:1.罐体检查:检查罐顶和罐壁是否变形;有无严重的凹陷、鼓包、折褶及渗漏穿孔..对有保温的储罐;罐体无明显损坏、保温层无渗漏痕迹时;可不拆除保温层进行检查..2.罐顶、罐壁测厚检查:每年对储罐顶、壁进行一次测厚检查..罐壁下部二圈板的每块板至少测2点;其他圈板的测点可沿盘梯选择;每圈板至少选择1个测点..测厚点宜固定;设有测量标志并编号..有保温的储罐;其测点处保温应做成活动块便于拆装..对介质腐蚀性不强的不锈钢储罐年度检查时可不测厚..3.配件、附件检查:检查进出口阀门、人孔、清扫孔等处的紧固件是否牢靠;通气孔的防护网是否破损;消防泡沫管是否有油气排出;网罩是否完好;储罐盘梯、平台、抗风圈、栏杆、踏步板的腐蚀程度;储罐照明设施的完好程度..4.防腐、保温冷层及防水檐检查:检查罐体外部防腐层有无脱落、起皮等缺陷;保温冷及防水檐是否完好..若发现保温冷层破损严重;应检查罐壁的腐蚀程度..5.基础检查:检查储罐基础有无下沉;散水坡有无损坏;沥青封口是否完好..6.防雷防静电接地电阻测试:每年按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至少对储罐的接地设施进行一次测试;接地设施的工频接地电阻不能大于10欧..7.防火堤检查:检查防火堤有无缺口、塌陷、裂缝;管线穿墙是否用非燃烧材料封实;隔油阀门是否完好、是否在常闭状态;防火堤内是否有油污污染的表土等..二全面检查1.全面检查应结合储罐的大修周期进行全面检查;并委托具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一般每6年一次;如储装介质的腐蚀性不强;且腐蚀速率≤0.1mm/a;并有可靠的防腐蚀措施;可确保安全运行的;经中心分管主任批准报设备材料部同意后;最多可延长至9年..2.全面检查应有详细的记录;检查结果要依据现行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的结果;确定储罐修理项目..3.进行全面检查时;必须确认储罐已清扫干净;人孔、透光孔全部打开;气体分析合格;人员方可进行罐内检查..第十条检修管理一储罐的检修采用状态维修..检修准备工作必须做到“七落实”计划项目落实、图纸资料落实、施工方案落实、物资材料落实、施工力量和机具落实、施工质量措施落实、安全环保措施落实..二储罐检修前;使用车间应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防中毒、窒息措施;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组织监督储罐的清罐和清扫工作;确保达到安全施工条件;方可进罐..三储罐的检修内容根据全面检查后的评定结果来确定..加强储罐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重点做好施工方案确定、焊接质量监控、涂料选用、表面处理和施工中间环节的质量检验工作;确保检修施工质量..检修的工艺和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四凡经重大修理的储罐;都应按设计的最高液位进行充水试验..重大修改是指边缘板、罐底与罐壁之间的大角焊缝或罐壁板经过切割重焊;浮船经过大面积变形修理、更换单盘板;罐壁上开孔及罐基础整修或发生过事故造成罐体变形受伤后的修复等..五使用车间应加强储罐防腐蚀施工质量监督管理;重点做好施工方案确定、涂料选用、表面处理和施工中间环节的质量检验工作;并安排专人在施工现场进行督查工作;确保防腐蚀施工质量..六储罐检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应交付以下资料:施工方案;更换材料和附件的出厂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检修记录;焊缝探伤、钢板测厚等报告;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防腐涂料的出厂合格证;防腐施工记录及涂装质量检查记录;充水试验记录如有;静电接地检测记录;验收记录..七储罐检修结束后;使用车间应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验收记录要有各方签字..验收合格后;使用车间要组织编写储罐检修技术总结并报设备材料部..第十一条检查与考核各使用车间要每月对储罐设备进行管理检查;设备材料部每半年对储罐运行和管理状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附表:储罐定期检查项目储罐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1资料审查1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记录是否齐全、真实;查阅容器台账或者账册与实际是否相符;2容器图样、使用登记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书、历年检验报告以及维修、改造资料等建档资料是否齐全并且符合要求3上次检验、检查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解决..2泄漏检查主要检查容器管道及其附件有无泄漏情况..3绝热层、防腐层及腐蚀速度检查主要检查管道绝热层有无破损、脱落、跑冷等情况:防腐层是否完好管道腐蚀程度及腐蚀速度..对重要管道或有明显腐蚀和冲刷减薄的弯头三通;管径突变部位及相邻直管部位应采取抽査的方式进行壁厚测定..壁厚测定仪做到定点测厚4振动检查主要检查管道有无异常振动情况..5位置与变形检查1管道与管道、管道与相邻设备之间有无相互碰撞及摩擦情况2管道是否存在挠曲、下沉以及异常变形等..6支吊架检查1支吊架是否脱落、变形或腐蚀损坏2支架与管道接触处有无积水现象;3恒力弹簧支吊架转体位移指示是否越限;4变力弹簧支吊架是否异常变形、偏斜或失载5刚性支吊架状态是否异常6吊杆及连接配件是否损坏或异常7转导向支架间隙是否合适;有无卡涩现象8阻尼器、减振器位移是否异常;液压阻尼器液位是否正常9承载结构与支撑辅助钢结构是否有明显变形;主要受力焊缝是否有宏观裂纹.. 7阀门检查1阀门表面是否存在腐蚀现象2阀体表面是否有裂纹、严重缩孔等缺陷:3阀门连接螺栓是否松动4阀门操作是否灵活..8法兰检查1法兰是否偏口;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2法兰面是否发生异常翘曲、变形..9膨胀节检查1波纹管膨胀节表面有无划痕、凹痕、腐蚀穿孔、开裂等现象:2波纹管波间距是否正常、有无失稳现象3铰链型膨胀节的铰链、销轴有无变形、脱落等损坏现象4拉杆式膨胀节的拉杆、螺栓、连接支座有无异常现象..10阴极保护装置检查对有闭极保护装置的管道应检査其保护装置是否完妤11管道标识检查检查管道标识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公司常压储罐管理规定

公司常压储罐管理规定引言在公司生产、储存和物流运输中,常压储罐被广泛应用。
常压储罐的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对公司的生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储罐安装管理1.常压储罐的安装应符合安装规程的要求,在满足容量要求的情况下,应保证其承载能力、密封性、稳定性等技术指标符合规定要求。
2.常压储罐的周围应保持清洁,无杂物、无明火等,应按照要求设立防静电措施,保证罐区有良好的通风环境。
3.常压储罐应按照《常压储罐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选用符合标准的法兰、防护网等配件。
二、储罐日常管理1.常压储罐应设立司机值班制度,有专人负责罐区巡查、检查储罐气体浓度、罐区温度及罐底沉淀物等情况。
2.常压储罐的地面应保持清洁,杂草应及时清除,周围安装防淋雨措施。
3.将采用危险品质量等级作为标准。
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需求定义危险品质量等级。
三、储罐维修管理1.常压储罐的维修工作应按照《常压储罐维修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法,严格执行,并做好维修记录。
2.常压储罐维修人员应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掌握维修技术和知识,遵照规定要求进行维修工作。
3.常压储罐维修过程中,应设置明显的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维修完毕后,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维修质量和一般使用性能符合技术要求。
四、储罐安全评估1.每年对公司所有常压储罐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评估,确保罐体是否出现裂纹、变形等异常情况。
2.评估报告应包括:储罐的相关信息,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
结语通过上述几点,可以充分保证公司常压储罐的安全运行和使用,避免了因为储罐因素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信息的重要性,使得信息的保存、管理以及适时的开发和维护等有效地促进了公司的个人资产管理。
常压储罐管理规定

常压储罐管理规定在化工厂和工业领域中,常压储罐是一种经常使用的设备。
储罐是存储和运输各种化学品和气体的关键设备,需要严格管理规定以保障员工安全和工厂的高效运营。
本文将针对常压储罐管理规定进行详细分析。
一、常压储罐的定义常压储罐是一种压力低于正常大气压的存储容器,主要用于存储和运输多种化学品和气体,例如原油、汽油、柴油、煤油、液化气等。
在工业生产和化学物流中,经常使用常压储罐。
二、常压储罐管理规定对常压储罐的管理非常重要,违反规定可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因此,有关部门对其管理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以确保储罐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
1. 常压储罐必须经过检验并获得使用许可证每个常压储罐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检验和验收,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并获得必要的使用许可,并执行按照许可证所规定的程序操作。
2. 储罐周围必须保持充足的安全距离管理者必须确保储罐周围有充足的安全距离。
任何可燃物品或物质都不能靠近储罐,如果可燃物品或物质在距离储罐超过规定的距离时仍能燃烧,必须采取适当的防火措施。
3. 储罐必须定期维护和保养管理者必须定期进行储罐的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其稳定和安全运行。
维护和保养包括定期检查和更换损坏的零件,更换磨损的部件,清理储罐内部,并确保设备的完整性。
4. 储罐内必须保持干燥和清洁管理者必须确保储罐内部干燥和清洁,定期清除罐内积存的残留物和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或腐蚀性物品,以防出现意外危险。
5. 储罐必须定期检查和测试管理者必须定期对储罐进行检查和测试,包括检查储罐壁是否有裂缝或漏洞,储罐压力是否稳定,还要检查装置和管道,防止泄漏或其他损坏。
6. 使用人员必须接受培训使用常压储罐的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并掌握特定的操作技能、安全知识。
管理者还应对所雇用的员工进行定期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意识和技能。
7. 储罐周围必须安装防护设施每个常压储罐必须周围安装防护设施,例如摄像头、警报器和障碍物,以确保储罐不被未经授权的人员进行非法操作和破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腈纶厂常压储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厂常压储罐管理,确保常压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根据《常压储罐管理制度(试行)》(中国石化生[2005]193号)等有关规章,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常压储罐,是指我厂储存非人工制冷、非剧毒的石油、化工等液体介质的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
第三条依据公司规定,根据常压储罐在生产中的重要程度,对储罐进行分级管理。
常压储罐按其重要和危险程度划分为主要储罐和一般储罐。
主要储罐为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2000立方米的储罐,其它为一般储罐。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第四条设备部是我厂常压储罐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我厂储罐管理规章,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二)建立健全我厂常压储罐管理体系;(三)组织各相关单位实施常压储罐设计、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四)负责审核各车间编制上报的常压储罐全面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根据检查结果及时掌握各车间常压储罐设备状况,并做好常压储罐技术状况分析;(五)针对常压储罐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技术攻关,提高储罐的技术管理水平;(六)负责审核我厂常压储罐设备的更新改造项目,参与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中重要常压储罐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七)负责常压储罐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八)负责检查和考核各车间的常压储罐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技术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制定、审查常压储罐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二)根据储罐的全面检查计划和工艺操作状况,及时合理地安排常压储罐倒罐时间,保证全面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三)参加新建、改扩建项目中重要常压储罐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四)参与常压储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我厂罐区有关安全管理规章,组织审定罐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参加新建、改扩建项目中重要常压储罐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检查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作的落实情况;(三)参与常压储罐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四)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与常压储罐有关的安全装备、消防气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车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本规定,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二)负责本车间常压储罐的日常检查工作,做好储罐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三)负责储罐的外部检查和全面检查工作;(四)负责建立健全储罐设备技术档案,做好储罐技术状况分析和管理工作总结;(五)负责上报储罐的修理和全面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六)负责上报储罐更新改造计划,参加新、改、扩建项目中重要常压储罐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七)参与常压储罐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三章设计、安装与验收第八条常压储罐设计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备部应审查和确认设计单位的资质。
第九条储罐设计方案应符合最新版本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达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要求,根据储罐储存介质的性质、种类,合理选择储罐的结构形式。
第十条储罐应配备完善的液位指示、报警系统和相应的辅助设施。
第十一条固定顶常压储罐罐顶与罐壁连接型式应采用弱顶结构。
设计罐体内部防腐层时,应重点考虑该连接处的内表面防腐。
第十二条常压储罐安装与防腐工程施工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有良好业绩的施工队伍,设备部应审查其资质。
第十三条安装结束后30日内,施工单位必须向设备部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竣工资料包括下列内容:(一)设计文件(设计图样、技术条件、强度计算书,必要时包括设计或安装、使用说明书);(二)竣工图样(在原蓝图上修改,有确认标记并加盖竣工图章);(三)现场施工和产品质量证明书,主要包括:1、主要罐体材料、焊接材料等使用材料一览表,原始质量证明书或复印件,材料的复验报告;2、罐体焊缝布置图;3、产品焊接试板力学和弯曲性能检验报告;4、罐体外观和几何尺寸检验报告;5、焊缝无损检测报告和射线检测底片评定表;6、零部件质量证明书、合格证;7、试验报告(罐体盛水试验、罐底试漏等);8、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通知单;9、隐蔽工程记录和封闭记录;10、储罐防腐施工方案和施工记录。
第十四条常压储罐在安装完毕交付车间前,必须按照有关的设计、施工规范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验收检查出的所有问题应列出清单,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整改,合格后经参加验收的各单位确认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
验收检查记录作为现场施工资料移交设备部归档。
第四章使用和维护第十五条各车间应建立健全常压储罐操作规程、巡回检查维护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根据储存介质或运行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第十六条相关部室应结合上岗培训对常压储罐岗位的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七条各车间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以下日常维护工作:(一)严格遵守常压储罐操作规程,做到操作前认真准备,操作中反复检查,运行中及时调整,停车后妥善处理。
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严禁超温、超储运行。
(二)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按巡检路线和标准检查常压储罐,防止跑料、混料、冒顶和突沸等事故发生,认真填写运行、交接班等相关记录。
(三)严格执行常压储罐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保持常压储罐和附件的完好,加强静密封点的巡查,及时消除漏点,降低泄漏率。
(五)在巡回检查时,应注意检查罐体和附件有无泄漏。
在收发物料时,注意罐体有无鼓包或抽瘪等异常现象。
第十八条在操作过程中常压储罐发生下列异常现象时,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按程序报告生产技术部:(一)浮顶、内浮顶罐浮盘沉没,或转动扶梯错位、脱轨。
(二)浮顶罐浮顶排水装置漏油。
(三)浮顶罐浮盘上积油。
(四)储罐基础信号孔或基础下部发现渗油、渗水。
(五)储罐罐底翘起、设置锚栓的储罐基础环墙(或锚栓)被拔起。
(六)重质油储罐突沸冒罐。
(七)接管焊缝出现裂纹或阀门、紧固件损坏。
(八)罐体发生裂纹、泄漏、鼓包、凹陷等异常现象。
第十九条在生产过程中储罐透光孔应上好垫片,把齐螺栓,保证其关闭严密。
每次检尺取样后,必须将量油孔孔盖盖严。
第二十条浮顶罐浮顶上的雨雪应及时排除,油腊、氧化铁等脏物应定期清除。
第二十一条机械式呼吸阀(含阻火器)每3个月检查1次,冰冻季节应根据天气变化加强检查。
机械式呼吸阀(含阻火器)应定期进行标定。
第二十二条应采用铸铝量油孔,量油孔、人孔、透光孔、排污阀(虹吸阀)每1个月检查维护1次。
第二十三条固定顶储罐的液压安全阀、外浮顶罐的转动扶梯、泡沫产生器、液下消防系统、水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每3个月检查维护1次。
第二十四条在用常压储罐要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全面检查,其检查的内容和方法执行《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维护检修规程》(SHS01012)。
检查必须有完整的记录,并及时存入技术档案。
第二十五条常压储罐外部检查根据储存介质等特点,每年至少应检查1次。
第二十六条常压储罐全面检查由设备部按下列情况定期组织进行:(一)一般情况下,每6年应进行1次。
(二)储存介质腐蚀性不强,腐蚀速率≤0.1mm/a,并有可靠的防腐蚀措施,上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储罐技术状况良好,可确保安全运行的,经设备副厂长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全面检查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9年。
(三)腐蚀较重的储罐,使用单位要根据检验检测结论并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全面检查的年限。
第二十七条设备部应组织各车间及电仪车间加强常压储罐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
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规范、标准。
在雷雨季节前应组织实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全面检查,每年至少1次检测接地电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其达到规定要求。
检查内浮顶罐的防静电连接导线,确保连接良好。
第二十八条设备部要组织各车间加强常压储罐腐蚀状况的调查,定期检查和检测易腐蚀部位,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五章检修第二十九条车间应根据常压储罐的实际状况和厂生产计划安排,合理提报储罐检修计划,设备部将根据实际纳入年度计划。
第三十条对全厂常压储罐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故障和缺陷,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车间应确定检修方案并上报设备部,及时组织抢修。
第三十一条在检修中严格执行作业许可证制度,施工单位办理的各项票证必须齐全,严禁违规进入罐区施工。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进行常压储罐检修前,要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制定可行的安全监控措施。
第三十三条加强常压储罐检修过程中焊接质量的管理,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焊接质量应符合《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加强常压储罐防腐蚀施工的质量监督管理,重点做好施工方案确定、涂料选用、表面处理和施工中间环节的质量检验工作,确保防腐施工质量。
第三十五条常压储罐检修完工后,应进行检修工程验收,验收应具备齐全的交工资料,包括检修方案、检修记录、中间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有关的试验和检验记录等。
验收记录必须经设备部、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
第三十六条储罐检修结束后,设备部要组织车间将常压储罐检修资料及时归档。
第六章考核第三十七条设备部结合设备管理综合考评,定期组织检查、考评各车间常压储罐管理工作。
专业检查、考核下列内容:(一)罐体有无裂缝、鼓包、凹陷、泄漏等异常现象,各部位腐蚀程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二)阀门、人孔、清扫孔等处的紧固件是否完好;(三)罐体外部和附件防腐层有无大面积脱落,保温层是否完好;(四)浮顶罐密封系统有无异常,转动扶梯、导向装置是否灵活好用,浮顶排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五)储罐液位计、高低液位报警、呼吸阀等附件是否完好;(六)储罐基础有无下沉,罐体有无倾斜,散水坡有无破损,沥青封口是否完好;(七)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完好;(八)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记录是否完整。
第三十八条考核的主要指标如下:(一)常压储罐故障率<5%(考核期内非计划检修的储罐数量÷在用储罐总数量×100%);(二)常压储罐完好率100%;(三)常压储罐静密封点泄漏率<0.3‰;(四)常压储罐定检率100%;(五)常压储罐附属仪表完好率>95%,使用率>95%;(六)无重大储罐设备事故。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二OO六年三月二十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