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政府项目建设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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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融资建设模式概述

几种融资建设模式概述

几种融资建设模式概述融资建设模式是指在进行建设项目时,为项目融资所采取的一种方式或模式。

根据不同的融资需求和市场环境,人们采用了不同的融资建设模式。

下面将概述几种常见的融资建设模式。

1.自筹资金模式自筹资金模式是指由项目方自己筹集资金进行建设项目的一种模式。

这种模式通常适用于项目方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或者项目规模较小的情况。

项目方可以通过自有资金或者自筹债务等途径来进行项目融资,避免了与其他机构合作的复杂性和难度。

2.银行贷款模式银行贷款模式是指项目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来进行项目建设的一种模式。

项目方通过提供担保或者抵押物等方式向银行借款,然后用于项目的建设。

这种模式具有融资渠道广泛、流程简化的特点,适用于银行信用较好,项目可行性较高的情况。

3.股权融资模式股权融资模式是指项目方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出售股权来融资的一种模式。

项目方可以将部分股权出售给投资者,从而获取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这种模式适用于项目规模较大,投资规模较高的情况,可以吸引更多的资金参与,但也需要承担与投资者分享收益和管理责任的风险。

4.合作伙伴模式合作伙伴模式是指项目方与其他企业或机构合作,共同进行项目融资和建设的一种模式。

合作伙伴可以是开发商、建筑公司、投资机构等,双方通过共同投资、共享风险和收益等方式实现项目建设目标。

这种模式可以整合资源、分担风险,但也需要双方合作密切、利益平衡才能取得成功。

5.政府金融支持模式政府金融支持模式是指项目方通过政府的金融支持政策来融资的一种模式。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贷款、补贴或者税收优惠等方式来支持项目的融资和建设。

这种模式适用于政府有发展或者改善当地经济的需求,可以减轻项目方的融资负担,但也需要与政府密切合作、遵守相关政策和要求。

综上所述,融资建设模式涵盖了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合作伙伴和政府金融支持等几种常见模式。

每种模式都有自己的特点和适用情况,项目方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建设模式,从而实现项目的顺利建设。

政府项目融资方式有哪些

政府项目融资方式有哪些

政府项目融资方式有哪些进入新世纪,我国的经济和城市化水平快速发展使得我国人民对公共基础设施的需求日益高涨。

为了满足我国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我国采用BOT项目融资模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政府项目融资方式,希望你们喜欢。

政府项目融资方式(1)融资租赁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是指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约或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资方式。

想要获得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企业本身的项目条件非常重要,因为融资租赁侧重于考察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因此,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成功,主要关心租赁项目自身的效益,而不是企业的综合效益。

除此之外,企业的信用也很重要,和银行放贷一样,良好的信用是下一次借贷的基础。

(2)银行承兑汇票中小企业融资双方为了达成交易,可向银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经审核同意后,正式受理银行承兑契约,承兑银行要在承兑汇票上签上表明承兑字样或签章。

这样,经银行承兑的汇票就称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具体说是银行替买方担保,卖方不必担心收不到货款,因为到期买方的担保银行一定会支付货款。

银行承兑汇票中小企业融资的好处在于企业可以实现短、频、快中小企业融资,可以降低企业财务费用。

(3)不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中小企业融资是目前市场上运用最多的中小企业融资方式。

在进行不动产抵押中小企业融资上,企业一定要关注中国关于不动产抵押的法律规定,如《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避免上当受骗。

(4)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中小企业融资是指中小企业通过转让公司部分股权而获得资金,从而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

中小企业进行股权出让中小企业融资,实际是想引入新的合作者。

吸引直接投资的过程。

因此,股权出让对对象的选择必须十分慎重而周密,否则搞不好,企业会失去控制权而处于被动局面,建议企业家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先咨询公司法专业人士,并谨慎行事。

(5)提供担保提供担保中小企业融资的优势主要在于可以把握市场先机,减少企业资金占压,改善现金流量。

PPPBOTBT项目融资模式的概念及区别

PPPBOTBT项目融资模式的概念及区别

PPPBOTBT项目融资模式的概念及区别PPP、BOT和BT都是一种融资模式,主要用于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筹措。

下面对这三种模式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区别。

1.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PPP是指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通过合作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在PPP模式下,政府和私营部门共同承担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维护责任,分享风险和收益。

PPP融资模式广泛应用于道路、桥梁、机场、港口、水务等领域。

PPP的优势:-风险共担:政府和私营部门共同承担项目的风险,降低了风险的单一性。

-效率提升:利用私营部门的市场机制和管理经验,提升项目的运营效率。

-长期投资回报:私营部门通过运营收入获得长期的投资回报。

2.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转让)BOT是指私营部门在一定期限内负责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结束后将设施转让给政府。

在BOT模式下,私营部门负责筹集资金、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项目融资,项目经营的收益来自用户收费。

BOT的优势:-经济效益和市场激励:私营部门承担投资和运营风险,可以激励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并提高效率。

-转移风险:私营部门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的风险,降低了政府的风险。

-收益转让:私营部门在合同期限结束后向政府转让项目,并赢得长期的投资回报。

3. BT(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BT是指私营部门负责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在建设完成后将设施转让给政府。

与BOT不同的是,BT模式中的私营部门不负责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由政府负责。

BT的优势:-资金筹措:BT模式通过私营部门融资,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

-建设质量控制:私营部门负责项目建设,有利于项目建设的质量控制。

-避免运营风险:私营部门不参与运营和维护,避免了运营风险的承担。

-转让项目:私营部门在建设完成后将项目转让给政府,获得一次性的回报。

全面解析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

全面解析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

全面解析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在基础设施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各种形式的投融资模式得到广泛应用。

其中BOT、BT、TOT、TBT和PPP是最为常见的几种模式,本文将对这几种模式进行全面解析。

BOT模式BOT模式指的是建造、运营、转让模式。

它是BOT协议的简称。

BOT模式在我国的应用最早出现在经济特区和海外开发区,之后也广泛应用到公路、水库、电厂、燃气、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该模式的主要特点如下:•项目建设、运营、转让实现分担,资金投入和(或)获得收益时间不一致;•政府和企业都参与其中,共同承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风险;•融资和投资主要由其它资本市场融资,流动性强、风险小;•因公共服务经济价值大,政府对其建设和运营有严格的管理规定。

BT模式BT模式指的是建造、转让模式,是Build Transfer的简称。

建设者将基础设施建成后,把其权益出售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公司。

BT模式的主要特点如下:•由建设者负责用自有资金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全部或部分权益转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公司;•企业在建设期利用项目收益进行还本和盈利;•政府在完成后长期持有基础设施的使用权,提供公共服务并管理运营。

TOT模式TOT模式是Transfer Operating Transfer的简称,又称为“过桥模式”。

该模式的主要特点如下:•投资者或建设者建设项目,一段时间后转移项目所有权及经营权给政府;•投资者或者建设者在短期内通过运营和收益回收建设资金;•政府在一定期限内自行运营及维修,并提供公共服务;•一定时间段后,政府可以选择再次招标运营权。

TBT模式TBT模式是Trust, Build, Transfer的简称,特点是建议投资公司或机构建议设立基金,以投资平台的形式建设基础设施。

该模式的主要特点如下:•通过基金投资的方式,设施资本和银行贷款的债务分离;•拥有丰富的融资工具和风险管理经验;•可以吸引不同类型的投资者投资;•政府仅承担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

PPP项目融资模式

PPP项目融资模式

PPP项目融资模式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融资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通过多种融资方式获取资金,实现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一种模式。

在PPP项目中,融资有多种形式,可以由社会资本方、金融机构或政府提供资金支持。

以下是常见的PPP项目融资模式:1.建设期融资模式:建设期融资是指项目建设阶段需要资金的部分,通常由社会资本方和金融机构提供。

社会资本方可以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也可以通过债务融资方式如发行债券、贷款进行融资。

金融机构可以提供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来融资。

2.运营期融资模式:运营期融资是指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运营阶段需要资金的部分。

运营期融资主要由社会资本方负责,主要通过运营收入来偿还贷款或者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如发行股权、发行债券等来融资。

此外,政府还可以提供财政补贴或者政府基金来支持项目的运营。

3.平台基金融资模式:平台基金是指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的基金,用于PPP项目的融资。

平台基金是一种专门用于PPP项目融资的投资基金,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设立,用于收购PPP项目的资产或者向PPP项目提供融资。

平台基金可以通过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基金份额等方式融资。

4.建设期和运营期融资相结合模式:在一些情况下,建设期和运营期融资可以相结合,即在项目建设期间,社会资本方提供一部分融资,建设完成后,由社会资本方和金融机构继续提供资金支持项目的运营。

5.多元化融资模式:多元化融资模式是指通过多种融资方式来支持PPP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在PPP项目中,可以同时采用发行债券、贷款、发行股权等方式来融资,以便给项目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一、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模式一般情况下,PPP模式是公私合营各种模式的统称。

此处是作为一种独立而具体的模式。

就此而言,PPP 融资模式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首先,政府针对具体项目特许新建一家项目公司,并对其提供扶持措施,然后,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和建设,融资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贷款;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特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贷款人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20世纪90年代后,一种崭新的融资模式—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在西方特别是欧洲流行起来,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PPP模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作为合作的基本理念,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

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

PPP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

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建设项目融资方式有哪些

建设项目融资方式有哪些

建设项⽬融资⽅式有哪些当企业出现⼀些⽣产经营上的困难,或是想要更好的发展时,通常就会通过融资来筹集资⾦。

融资的⽅式有多种,⽽且每种都有其优缺点。

那么建设项⽬融资⽅式有哪些呢?下⾯店铺的⼩编就给⼤家介绍⼀下,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1、产品⽀付产品⽀付是针对项⽬贷款的还款⽅式⽽⾔的。

借款⽅式在项⽬投产后直接⽤项⽬产品来还本付息,⽽不以项⽬产品的销售收⼊来偿还债务的⼀种融资租赁形式。

在贷款得到偿还以前,贷款⽅拥有项⽬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借款⼈在清偿债务时把贷款⽅的贷款看作这些产品销售收⼊折现后的净值。

产品⽀付这种形式在美国的⽯油、天然⽓和采矿项⽬融资中应⽤得最为普遍,其特点是:⽤来清偿债务本息的唯⼀来源是项⽬的产品:贷款的偿还期应该短于项⽬有效⽣产期;贷款⽅对项⽬经营费⽤不承担直接责任。

2、融资租赁是⼀种特殊的债务融资⽅式,即项⽬建设中如需要资⾦购买某设备,可以向某⾦融机构申请融资租赁。

由该⾦融机构购⼊此设备,租借给项⽬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分期付给⾦融机构租借该设备的租⾦。

融资租赁在资产抵押性融资中⽤得很普遍,特别是在购买飞机和轮船的融资中,以及在筹建⼤型电⼒项⽬中也可采⽤融资租赁。

3、BOT融资BOT融资⽅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种⽅式。

BOT⽅式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称谓,我国⼀般称其为“特许权”。

以BOT⽅式融资的优越性主要有以下⼏个⽅⾯:⾸先,减少项⽬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影响,使政府能在⾃有资⾦不⾜的情况下,仍能上马⼀些基建项⽬。

政府可以集中资源,对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对地⽅政府有重⼤战略意义的项⽬进⾏投资。

BOT融资不构成政府外债,可以提⾼政府的信⽤,政府也不必为偿还债务⽽苦恼。

其次,把私营企业中的效率引⼊公⽤项⽬,可以极⼤提⾼项⽬建设质量并加快项⽬建设进度。

同时,政府也将全部项⽬风险转移给了私营发起⼈。

第三,吸引外国投资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法,对地⽅的经济发展会产⽣积极的影响。

建设融资合作几种模式

建设融资合作几种模式

建设融资合作几种模式(一) BOT模式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移交,是政府与承包商合作经营工程项目的一种运作模式。

该模式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获得盈利,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的所有权移交政府。

这种模式的基本思路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其所属机构通过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 (项目公司) 承担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项目公司拥有投资建造设施的所有权,向设施使用者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投资、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设施无偿移交给签约方的相应政府机构。

BOT模式适用于那些投资额巨大,投资回收期长,建成后具有稳定收益的建设项目。

经营性政府工程,如发电站、高速公路、铁路等公共设施正具备了这一特点。

通过BOT模式,政府得以在资金匮乏的情况下利用民间资本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减少项目建设的初始投入,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更多的领域。

(二) BT模式BT模式(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BOT的一种形式。

BT 模式指政府通过与投资者签订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国内民间资金实施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由政府按协议赎回其项目与有关权利【1】。

是由BT项目公司进行融资、投资、设计和施工,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即业主获得工程使用权,并在一定时间内根据BT合同付清合同款,工程所有权随之转移。

2003年2月13日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首次在国家正式公布的政策性文件中引入BT的概念。

该模式集融资、投资、项目建设与政府特许、政府采购等行为于一体,通过政策引导与利益驱动等杠杆,有效地调动国外资本和国内民间资本,有助于基础设施建设缓解资金困难;有助于政府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使国民经济良性循环;有助于控制政府债务规模,防范政府金融风险;有助于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和质量,较好地体现了资本、技术、管理、市场以与政策等资源的有效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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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政府项目建设融资模式一、三种模式的含义在当前民间资本参与政府项目建设的合作模式主要有三种提法,分别是:BOT模式、PPP 模式、ABS模式。

BOT模式的含义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BOT是英文建设——运营——移交的缩写。

在国际融资领域BOT不仅仅包含了建设、运营和移交的过程,更主要的是项目融资的一种方式,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

所谓项目融资是指以项目本身信用为基础的融资,项目融资是与企业融资相对应的。

通过项目融资方式融资时,银行只能依靠项目资产或项目的收入回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在这种融资方式中,银行承担的风险较企业融资大得多,如果项目失败了银行可能无法收回贷款本息,因此项目结果往往比较复杂。

为了实现这种复杂的结构,需要做大量前期工作,前期费用较高。

上述所说的只能依靠项目资产或项目收入回收本金和利息就是无追索权的概念。

在实际BOT项目运作过程中,政府或项目公司的股东都或多或少地为项目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持,银行对政府或项目公司股东的追索只限于这种支持的程度,而不能无限的追索,因此项目融资经常是有限追索权的融资。

由于BOT项目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BOT项目的债务不计入项目公司股东的资产负债表,这样项目公司股东可以为更多项目筹集建设资金,所以受到了股本投标人的欢迎而被广泛应用。

PPP模式的含义狭义定义从各国和国际组织对PPP的理解来看,PPP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而狭义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TOT、DBFO等多种模式。

狭义的PPP更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衡工量值(ValueForMoney)原则。

广义定义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简写,中文直译为“公私合伙制”,简言之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

虽然私人部门参与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已有很长历史,但PPP术语的出现不过是近十年的事情,在此之前人们广为使用的术语是Concession、BOT、PFI等。

PPP本身是一个意义非常宽泛的概念,加之意识形态的不同,要想使世界各国对PPP的确切内涵达成共识是非常困难的。

德国学者NorbertPortz甚至认为"试图去总结PPP是什么或者应该是什么几乎没有任何意义,它没有固定的定义,并且也很难去考证这个含义模糊的英文单词的起源,PPP的确切含义要根据不同的案例来确定。

ABS模式的含义ABS(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模式的汉译全称是“资产支持证券化”融资模式,是指以目标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为保证,在资本市场上发行高级债券来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二、三种模式的关系BOT是指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民营机构进行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开发)的融资、设计、建造、经营和维护,BOT主要有BOT、BOOT和BOO三种基本形式和十多种演变形式,如BT、TOT等。

由定义可见,PPP本质上和BOT差不多,都属于狭义项目融资(Project Financing),即“通过项目来融资——通过该项目的期望收益来融资的活动”,而非广义项目融资,即“为项目融资——为特定项目的建设、收购以及债务重组进行的融资活动”。

从金融学而言,所谓狭义项目融资,是指债权人(银行)对借款人(项目公司)抵押资产以外资产没有追索权或仅有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活动,而广义项目融资,往往是有100%追索权的,即债权人对借款人抵押资产以外的资产也有追索权。

PPP和BOT项目对民营机构的补偿都是通过授权民营机构在规定的特许期内向项目的使用者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经营和维护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即建成项目投入使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成为支付经营成本、偿还贷款和提供投资回报等的唯一来源),特许期满后项目将移交回政府(也有不移交的,如BOO)。

但PPP的含义更为广泛,反映更为广义的公私合伙/合作关系,除了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开发,还可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国营机构的私有化,等等,因此,近年来国际上越来越多采用PPP这个词,以取代BOT。

政府在PPP和BOT中的责任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但细节上有,如PPP项目中,民营机构做不了的或不愿做的,由政府来做,其余全由民营机构来做,政府只起监管的作用;而BOT项目中,绝大多数工作由民营机构来做,政府则提供支持和担保。

但无论什么方式,都要合理分担项目风险,从而提高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效率,这是PPP或BOT的最重要目标。

ABS是一种独立的项目融资模式,与其他融资模式无太紧密的关系。

三、BOT模式衍生模式说明在BOT投融资模式的实际运用中,由于基础设施种类、投融资回报方式、项目财产权利形态的不同等因素,已经出现了不少变异模式:1、BT(Build—Transfer),“建设--移交”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政府在项目建成后从民营机构中购回项目(可一次支付也可分期支付);与政府借贷不同,政府用于购买项目的资金往往是事后支付(可通过财政拨款,但更多的是通过运营项目收费来支付);民营机构用于建设的资金可自己出但更多的是获取银行的有限追索权贷款。

笔者认为,如果建设资金不是从银行借的有限追索权贷款的话,BT实际上是“垫资承包”或“延期付款”,已经有点超出狭义项目融资的原有含义范畴了。

2、BOOT (Build-Own-Operate-Transfer) 形式这一模式在内容和形式上与BOT没有不同,仅在项目财产权属关系上强调:项目设施建成后归项目公司所有。

对于这一点确实存在着分歧意见和争议,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如,王友金先生认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是BOT的主导思想”,“政府可以在法律上拥有对设施的所有权,只是在一定期限内将设施交由发展商承建和经营;这只是发展商的一种使用权,对设施并不拥有所有权,特许专营期限届满,又把设施移交给政府,实现政府对设施的实际所有权。

”3、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移交——经营——移交)形式TOT是英文Transfer-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移交——经营——移交。

TOT方式是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通常是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或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得到合理的回报,双方合约期满之后,投资人再将该项目交还政府部门或原企业的一种融资方式。

◆TOT模式好处开展TOT项目融资,其主要好处有:(1)盘活城市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开辟经营城市新途径。

随着城市扩容速度加快,迫切需要大量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面对巨大资金需求,地方财政投入可以说是“杯水车薪”“囊中羞涩”。

另一方面,通过几十年的城市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中部分经营性资产的融资功能一直闲置,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甚至出现资产沉淀现象。

如何盘活这部分存量资产,以发挥其最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是每个城市经营者必须面对的问题。

TOT项目融资方式,正是针对这种现象设计的一种经营模式。

(2)增加了社会投资总量,以基础行业发展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稳步增长。

TOT项目融资方式的实施,盘活了城市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同时也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从“投资”角度拉动了整个相关产业迅速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平稳增长。

(3)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了资源使用效率。

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公共设施领域经营一直是沿用垄断经营模式,其他社会主体很难进入基础产业行业。

由于垄断经营本身一些“痼疾”,使得公共设施长期经营水平低下,效率难以提高。

引入TOT项目融资方式后,由于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给所有基础设施经营单位增加了无形压力,促使其改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

同时,一般介入TOT项目融资的经营单位,都是一些专业性的公司,在接手项目经营权后,能充分发挥专业分工的优势,利用其成功的管理经验,使项目资源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迅速提高。

(4)促使政府转变观念和转变职能。

实行TOT项目融资后,首先,政府可以真正体会到“经营城市”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重要的是一项严谨、细致、科学的工作;其次,政府对增加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增添了一项新的融资方法。

政府决策思维模式将不仅紧盯“增量投入”,而且时刻注意到“存量盘活”;再次,基础设施引入社会其他经营主体后,政府可以真正履行“裁判员”角色,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对城市建设规划,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方向,更好地服务企业,监督企业经济行为等方面工作上来。

◆模式优势和其他融资方式相比,TOT项目融资方式有其独特的优势,这些优势主要体现在:(1)与BOT项目融资方式比较。

BOT项目融资是“建设——经营——移交”模式的简称。

TOT项目融资方式与之相比,省去了建设环节,使项目经营者免去了建设阶段风险,使项目接手后就有收益。

另一方面,由于项目收益已步入正常运转阶段,使得项目经营者通过把经营收益权向金融机构提供质押担保方式再融资,也变得容易多了。

(2)与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融资方式比较。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项目法人贷款其实质是一种借贷合同关系。

虽然也有一些担保措施,但由于金融机构不能直接参与项目经营,只有通过间接手段监督资金安全使用。

在社会信用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的阶段,贷款者要承担比较大的风险。

由于贷款者“惜贷”心理作用,项目经营者想要通过金融机构筹集资金,其烦琐手续和复杂的人事关系常常使人止步。

TOT项目融资,出资者直接参与项目经营,由于利益驱动,其经营风险自然会控制在其所能承受的范围内。

(3)与合资、合作融资方式比较。

合资、合作牵涉到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

由于双方站在不同利益者角度,合资、合作形式一般都存在一段“磨合期”,决策程序相对也比较长,最后利润分配也是按协议或按各方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实行TOT项目融资,其经营主体一般只有一个,合同期内经营风险和经营利益全部由经营者承担,这样,在企业内部决策效率和内部指挥协调工作相对容易开展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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