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产量进尺验收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采煤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采煤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采煤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采煤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加强对采煤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采煤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采煤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包括煤矿开采、坡道工程、采煤机和输送设备安装调试等。

三、质量检查验收机构1. 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由煤矿公司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成,负责对采煤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2. 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熟悉相关标准和规范,具有丰富的工程验收经验。

3. 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质量检查验收程序1. 前期准备: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在项目启动前与相关方进行沟通,明确验收范围和标准,编制验收计划和方案。

2. 施工过程监控: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定期到现场进行检查,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质量验收:施工完成后,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对采煤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验收,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质量、技术资料等方面。

4. 缺陷整改:如发现质量问题或存在缺陷,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工作的落实。

5. 最终验收:整改完成后,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对采煤工程进行最终验收,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质量检查验收标准1. 施工质量标准:采煤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质量标准,验收机构应按照标准进行验收。

2. 材料质量标准:采煤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验收机构应对材料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3. 技术资料标准: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提交相应的技术资料,验收机构应对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验收。

六、质量检查验收记录1. 质量检查验收机构应编制详细的检查验收记录,包括检查验收时间、地点、内容、结果等信息。

2. 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应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应保存相关文件和资料,以备查阅。

煤矿分公司产量进尺验收管理办法

煤矿分公司产量进尺验收管理办法

煤矿分公司产量进尺验收管理办法
为确保分公司原煤产量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为分公司生产经营核算提供有效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井下产量、进尺验收由生产技术科组织,质检科及采掘队组配合共同进行。

二、井下产量、进尺验收工作每旬组织一次。

验收结束后,生产技术科负责验收数据的计算和汇总,经参与人员审核签字后,报送相关领导及部门。

三、采高测量每月不少于3次,综放工作面沿支架前端每隔8-10米量取一次。

四、每月至少校正3次采面长度,正、副巷长度和综放面放顶煤厚度,为产量核算提供依据。

五、综放工作面产量由生产技术科放顶煤验收员跟班验收,回收率根据顶板情况、顶煤厚度进行调整。

六、各采掘面浮煤厚度不得超过50MM,否则按所丢煤量扣除产量。

七、开拓、掘进巷道进尺验收由生产技术科日常标定中、腰线时进行验收。

验收时,要注明巷道煤岩性质、中线至两帮情况,月末进行总进尺验收,并在工作面作出标记,对工程质量不合格者,有权令其返工,否则不予验收产量进尺。

八、生产技术科在日常工作中要对各采掘面条件进行验收,对地质条件变化区域要及时跟踪登记,每月初报送调度室核算组,作为采掘各队当月工资结算单价计算依据。

九、当月产量、进尺当月清算,不得留有后帐。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煤矿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办法

煤矿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办法

煤矿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对井巷工程(含巷修工程)的验收及单项工程验收、交接管理,提高验收及交接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XX煤矿井巷工程的验收及单项工程交接管理。

3职责3.1生产科牵头井巷工程的验收管理工作;3.2机电科牵头单项机电安装工程验收、交接管理工作;3.3调度室牵头其他单项工程交接管理工作;3.4安检科牵头文明卫生、消防器材的交接管理工作;3.5人劳科、经营科参与监督验收、交接工作,并依据验收单结算工资及材料费用;3.6相关领导审核批准验收、交接、结算结果。

4工作程序4.1井巷工程的验收4.1.1矿成立工程验收小组,由生产科牵头,调度室、安检科、机电科参加,经营科、人劳科参与监督。

4.1.2井巷工程竣工验收或月末进度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前2天提出书面申请报生产科,由生产科根据现场情况确定验收时间,通知验收小组及施工单位人员参加验收。

4.1.3验收合格工程,由生产科出具验收单,参加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送人劳科、经营科结算工资及材料费用。

4.1.4验收不合格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施工单位队长、书记、技术员各罚款200元,并不得结算工资。

同时,由生产科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因此而造成拖延工期的,对施工单位队长、书记各罚款200元/天,直至合格为止。

因生产接续等原因不能再安排原施工单位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需由别的单位进行整改的,所发生的材料、工资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

并按施工时间,对原施工单位队长、书记、技术员各罚款200元/天。

4.1.5对采掘工程的过程验收,调度室、生产科每旬至少对采掘头面收尺一次,同时向有关矿领导、部门单位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及时给定中腰线,发放开透窝、安全施工通知单。

4.1.6参加井巷工程验收的人员,要严格按井巷工程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化标准验收,对验收单的准确性,矿组织定期(每季度1次)或不定期抽查,监察科、经营科、人劳科、调度室参加,发现与现场不符的,对参加验收签字人员各罚200元/处,并通报批评。

采掘工作面产量进尺核算管理规定

采掘工作面产量进尺核算管理规定

采掘工作面产量进尺核算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集团下属各煤矿采掘工作面。

二、实施人员
集团安全环保部人员及各煤矿相关人员。

三、数据确认方法
采掘工作面推进度(进尺):按现场拉通尺数据和导线测量数据核对的方法确认;
采煤工作面平均煤厚的测量:在工作面顺槽内间隔一定距离取点测量,所有取点煤厚的平均值即为该工作面平均煤厚,作为以后计算该面产量的依据。

采煤工作面产量=平均煤厚*面长*推进度*煤容重*回采率。

四、核算时限
各煤矿每月进行采掘工作面现场拉尺及采煤工作面产量计算并上报;
安全环保部每月对采掘工作面推进度(进尺)和采煤工作面煤厚进行抽查测量,每季度进行采掘工作面现场拉尺核对及采煤工作面产量核对;采掘工作面初采、回撤前要对工作面进行拉尺、核对。

五、有关要求
1、各煤矿在每个采煤工作面初采前必须计算出总体产量。

2、各煤矿必须如实上报每月的产量、进尺完成及计划情况。

3、各煤矿上报的产量进尺验收表上必须有详细数据(推进度、煤厚等)和计算过程,上报平均煤厚不得高出安全环保部测量的平均煤厚,否则,则以安全环保部测量的平均煤厚为准,对煤矿上报的产量进行核减。

4、每次现场拉尺,煤矿现场签字人员不少于两人。

5、如个别月份平均煤厚变化较大,可提前申请,由安全环保部对现场情况进行测量,重新确定该月平均煤厚。

2016年3月10日。

矿山工程交工验收考核制度

矿山工程交工验收考核制度

矿山工程交工验收考核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矿山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确保矿山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矿山工程交工验收工作,确保矿山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建设工程的交工验收工作,对于矿山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投产验收以及竣工结算等工作,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矿山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矿山工程交工验收考核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矿山公司应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管理,做到三重保证,即设计质量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和验收质量保证。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矿山公司应当设立矿山工程交工验收考核机构,由专门的验收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矿山建设工程的验收考核工作。

第六条矿山公司应当成立矿山工程建设审查委员会,由矿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审查及验收工作。

第七条矿山公司应当设立矿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矿山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协助完成矿山工程交工验收考核工作。

第三章工程验收考核流程第八条矿山公司在开工前应提交工程建设方案,由矿山建设工程建设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第九条矿山建设工程在竣工前,应向矿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申请验收,提交相关验收资料,进行验收申请。

第十条矿山建设工程的验收分为竣工验收、投产验收和竣工结算三个阶段,各个阶段验收考核的内容和要求不同。

第十一条矿山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质量检测报告、验收达标证书等。

第四章考核评定第十二条矿山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对矿山建设工程进行验收考核,并形成考核评定报告。

第十三条矿山公司对矿山建设工程验收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矿山公司应当建立矿山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档案,将验收考核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记录并归档。

掘进巷道工程质量检测验收制度及考核标准

掘进巷道工程质量检测验收制度及考核标准

西易党新煤矿煤矿顶帮支护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我矿的巷道工程质量,在原有《掘进作业规程》的基础上,对喷射混凝土及架棚巷道的验收标准及考核标准进行了完善。

完善后将出台新的煤矿巷道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及考核标准如下:一、成立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小组:为确保本制度及标准的严格执行,矿成立专职巷道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小组,负责检查验收巷道工程质量的各项工作。

组长:吴远礼副组长:高安春组员:生产技术部1个专职技术员,6个检测工,共7人。

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由长塘湾煤矿负责本小组的具体事宜,专职技术员负责检查验收报表的整理及上报工作,检查验收员负责我矿巷道工程质量的检测及验收,各掘进队组必须配备专职验收员1-2名。

二、主要工作职责1、检查验收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

2、检查验收员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内容,熟悉掌握掘进施工验收标准和有关计量器具的使用、操作与维修,熟悉掘进施工工艺,具有一定的现场施工经验及自保、互保的意识和能力。

3、检查验收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循《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规定的检查验收原则及标准,认真做好巷道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验收。

4、检查验收工对各种检测数据要认真记录、及时整理,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安排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

5、检查验收工作与现场施工负责人一起进行,以便确认和安排整改。

6、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现场落实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要以“三定表”形式责成有关施工队组限期解决。

7、查出问题不整改的或巷道进尺未经工程质量小组检查验收的不得上报进尺。

8、进矿支护材料的抽样检验工作由供应部门负责,并做好记录。

9、每天入井到各掘进工作面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每旬对掘进各工作面检查验收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10、负责按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逾期不整改的加倍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企划部。

11、负责各种掘进巷道工程质量旬及月报表的上报工作。

井下生产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下生产工程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井下生产工程验收管理,保障井下生产工程质量,提高井下生产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程验收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井下生产工程的验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钻井、固井、完井、修井等工程。

三、工程验收主体1. 业主单位:对井下生产工程进行验收的单位,依法负有工程验收的责任。

2. 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井下生产工程施工。

3. 监理单位:依法承担井下生产工程监理工作。

四、工程验收程序1. 提交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完成井下生产工程施工后,需向业主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申请验收工程。

2. 验收资料准备:施工单位需将井下生产工程的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包括设计方案、施工记录、材料合格证明等。

3. 验收人员组织:业主单位组织验收人员,包括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监理单位代表等,对井下生产工程进行验收。

4. 现场验收:验收人员到达现场对井下生产工程进行验收,检查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等。

5. 验收结果确认:验收人员对井下生产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形成验收报告,依法办理验收手续。

六、工程验收要求1. 设计方案要求:井下生产工程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动设计方案。

2. 施工质量要求:井下生产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工程质量。

3. 安全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不得发生安全事故。

4. 环境保护要求:施工单位应注重环境保护,保护井下生产工程周边的环境,不得污染环境。

七、工程验收记录与归档1. 工程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对井下生产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包括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情况等。

2. 工程验收归档:验收人员应将井下生产工程的验收记录进行归档保存,便于查阅和管理。

八、工程验收的后续管理1. 工程验收完成后,业主单位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井下生产工程的合格验收。

2. 验收合格的井下生产工程可投入使用,但业主单位仍需对工程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工程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采煤队工程验收制度

采煤队工程验收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采煤队工程验收工作,加强对采煤队工程质量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能按照合同要求交付使用,特制定本验收制度。

二、验收范围1. 采煤队新建、改扩建项目的验收。

2. 采煤队基础设施工程的验收。

3. 采煤队设备设施的验收。

4. 采煤队各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三、验收程序1. 预验收准备(1)完成施工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的自检自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编制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提交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3)划定验收组成员,包括:业主代表、设计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等。

2. 现场验收(1)验收组成员到达工程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2)查看工程项目的质量文件和验收资料。

(3)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实。

3. 验收意见(1)验收组成员对工程项目的合格与否进行评定,形成验收意见。

(2)根据验收意见确定工程项目的验收结果。

4. 整改工作(1)如有不合格项,需由施工单位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2)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

5. 验收结论验收组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各方面意见,形成验收结论,并签订相关文件。

四、验收内容1. 工程原始资料包括设计文件、竣工图纸、竣工材料、施工组织设计等。

2. 施工质量主要包括工程质量标准、施工工艺、材料质量等。

3. 安全标准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安全及日常使用安全等。

4. 设备设施主要包括设备设施的性能、操作性、品质等。

5. 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验收结论等文件。

五、验收标准1. 工程项目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2. 工程项目应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3. 工程项目的材料质量应合格。

4. 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应达标。

5. 工程项目的设备设施应正常运转。

6.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应真实完整。

六、验收结果1. 合格验收项目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可以交付使用。

2. 不合格验收项目存在质量问题,需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

七、验收责任1. 业主代表有责任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和验收。

煤矿综采工作面安全质量验收管理制度(5篇)

煤矿综采工作面安全质量验收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验收员负责本队所施工的工程进度和质量验收评定工作。

2、坚持每班下井,对当班完成的工程进尺和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实测结果评定工程质量。

3、验收评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公平合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4、对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依据技术要求及时处理(可用扣进尺或暂不记进尺的办法,待处理完后,达到质量要求,方可记进尺,处理时间不能拖过第二个班子),对处理问题不及时的班组可对班组或个人处以20-____元的罚款。

5、必须认真填写验收记录,及时公布进尺质量情况,完善保存好验收资料。

6、与跟班队长、班组长、安检员一道,坚持填好班评估表,做到公正、公平、实事求是。

7、对各班在安全、质量、文明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监督,严格按质量要求做出处理。

8、对上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在班前会向下一班交待清楚,以便下班安排处理。

9、对各班在生产中未按煤质要求处理的班组,发现后,处罚当班____元。

二、实施细则:一、超前支护____分:1、检查内容及方法:安全口往外20m,前10m内双抬棚,打3柱,往外10m打单抬棚,打2柱,用工钢梁单体柱,必须打成直线;巷高1.8m,管线电缆必须挂整齐,不准有淤泥积水不准有空邦漏顶。

2、处罚办法:超前支护少____米扣____分;每少一柱扣____分;抬棚扭斜每个扣____分;管线电缆落地每米扣____分;淤泥积水每米扣____分;空邦漏顶每处扣____分;物料乱放每件扣____分(每分罚____元)。

二、安全出口及行人通道____分1、检查方法:安全出口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施工,巷高1.8m;棚距____米;柱要栽直;行人通道必须畅通总高1.6m,宽度不小于0.7m;不准有断拆柱。

2、处罚办法:柱不按要求栽,每根扣____分;巷高少____米,每米扣____分;棚距误差0.05m,超过要求误差,每棚扣____分;行人通道低0.1m,扣____分;窄0.1m扣____分;没有扣____分(每分罚____元)。

矿井巷工程进尺验收办法

米村矿井巷工程进尺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井下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采掘工作面正常接替,促进安全生产,制定了《米村矿井巷工程进尺验收管理规定》,共四章二十七条。

第二章验收组织第二条:为保证验收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煤、岩巷进尺及其它工程验收组。

组长:邵宏甫副组长:白洪才陈相鹏成员:王铁牛师廷勤王宏新赵留现周国喜王永亮姜德军参加验收人员由地测科、劳资科、技术科、调度室、安质科、经营办、掘进科及有关施工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第三条:参加验收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郑煤集团有关规定,对井下工程进行评定质量等级。

第三章验收办法第四条:每月工程验收由验收组长统一组织,地测科牵头,劳资科、技术科、经营办、调度室、安质科、掘进科参加,技术科把关,计算煤、岩巷进尺的起止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参加人员每月25、26日按时参加验收,要对进尺验收,质量检查工作负责。

听从地测科人员现场指挥、安排,不得推诿。

第五条:每月验收进尺时,必须从本队工程开工时零米处起,至当月掘进头止。

减去上月累计进尺后,即为当月进尺数,或地测科负责从最近一个测点位置,确认无误后,从该点量至掘进头收尺点处,据此算出当月进尺数作为上图依据(但考虑巷道坡度因素)。

此两种办法算出的进尺数相等,工程质量合格后,该进尺方能有效。

第六条:根据局、矿的有关规定,没有正规设计或没有正式审批手续,擅自开口的巷道,不得验收(经调度室安排的应急工程除外,包括水仓、水峒、工具室、临时迁巷等)。

第七条:工程验收由劳资科、技术科、经营办、调度室实施拉尺,施工单位参加,地测科负责监尺并记录,经核实后,现场签字生效。

不经验收的进尺,一律不做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第八条:需要鉴定的井巷工程,由施工单位提前写出申请,经矿领导和有关单位签字后,地测科安排有关单位现场鉴定。

凡参加鉴定人员,必须对鉴定的扩修、落底、提巷等工程实事求是,认真核实,确定工作量、质量标准、服务年限等施工要求,填写鉴定单,现场签字后,作为收尺时的依据,否则,不予计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庄上煤矿产量、进尺验收管理办法
为了保质保量完成下达的任务指标,规范月度原煤产量和掘进进尺的验收工作,确保矿井的正常衔接和验收数据的准确性,根据《山西焦煤西山煤电托管联盛工作组产量、进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验收组
组长: .....
副组长: .....
成员: .....................
验收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办公室主任由调度主任........兼任,参加验收人员由地测科、技术科、调度室、安全科、及有采掘队组抽调人员组成。

二、验收程序
1、每月26日分组井下现场验收,27日调度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本月进尺验收结果。

2、由调度室负责汇总制表并做好记录,经技术矿长审阅,生产矿长签字确认,技术科、地测科、调度室分别审核签字后生效。

随后报公司生技部验收。

三、原煤产量验收
(一)采煤工作面产量验收:
1、原煤产量验收:
(1)原煤产量验收工作由调度室、地测科、技术科、回采队组等参与对当月生产采煤工作面验收。

参与验收人员对验收数据负责,并对验收记录签字确认。

(2)验收时间:每旬(6日、16日和26日)组织一次对采煤工作面的现场验收,如月中采煤工作面初采、停采或工作面主要验收参数有较大变化时,及时组织验收。

(3)两巷收尺位置应定期与测量控制导线点校核,当发现验收数据有偏差时,应及时校正,确保验收总长度与测量控制导线总长度相符。

(4)工作面煤厚:为工作面梁顶至底板间垂直高度减去矸石厚度后的净煤层高度(若采高范围内有夹矸,且夹矸厚度小于200mm时,计入采高),采高按验收段设计平均采高数据填报。

(5)煤的容重:采用矿井地质勘查报告中提供的该煤层容重(1.43)。

(6)工作面斜长:根据工作面两巷测点测算垂直于工作面两巷的长度,不以工作面的实际长度计。

(7)验收回采工程质量时要以经过审查批准的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为依据,并现场记录。

2、工作面原煤产量计算:
工作面原煤产量=(回风巷推进进度+进风巷推进进度)/2×工作面工作面斜长×工作面平均采高×容重×回采率。

当工作面参数有较大变化时,应分段验收,分段计算,然后累加求和。

(1)工作面采高验收测点布置:沿工作面方向至少布置5个测点,其中工作面上下端头个一个测点,工作面中部均匀布置至少3个点;当工作
面出现异常变薄区、断层或陷落柱等较大地质构造时,应及时组织现场采高数据验收并增加采高测点。

(2)每次采煤工作面验收均应建立验收记录(调度室负责)并附工作面平面图及切眼刨面图(技术科负责),标注验收点位置和验收采高等相关数据。

(二)掘进煤量验收
1、验收时间:每旬(6日、16日和26日)组织一次对各个掘进工作面的现场验收,如月中掘进工作面停掘或工作面主要验收参数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组织验收。

验收工作由调度室、技术科、地测科、掘进队等参与,对当月生产掘进工作面逐个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对验收数据负责,并对验收记录签字确认,并对验收记录签字确认。

2、掘进煤量逐条按煤和半煤岩巷道当月验收进尺乘以每米掘进煤量,然后累加计算。

3、每米掘进煤量按掘进断面内含煤面乘以煤的容重,半煤岩巷道揭露煤层厚度小于1.5时不计入掘进煤量。

四、开拓、掘进进尺验收
(一)巷道煤岩类别的划分
煤巷:巷道中煤占全断面的4/5及以上;半煤岩巷:巷道中煤占全断面的1/5—4/5;岩巷:巷道中岩石占全断面的4/5及以上。

(二)验收方法:
1、所有巷道进尺均沿测量控制导线方向验收。

2、硐室进尺按硐室中线计量硐室深度。

3、因施工需要掘进的临时巷道(如:临时水窝、矸石硐、临时绞车窝等)同时计入验收进尺。

4、巷道维护、刷扩等不计入巷道开拓掘进进尺,任何巷道不得重复计算进尺。

5、每月验收进尺,均要用油漆或其它涂料在巷帮标注醒目的固定记号,并注明验收点位置及验收日期。

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改动此标志,一经发现处罚款500—2000元。

6、分次验收的巷道,验收进尺要定期与测量控制导线长度进行校对,如发现验收数据有偏差,及时予以校正,确保每条巷道测量控制导线总长度与验收进尺相符。

7、月度开拓掘进进尺验收只验收成品巷道,未完工巷道待施工完毕后再做验收。

8、验收开拓、掘进工程质量时要以经过审查批准的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为依据,并现场记录。

五、验收职责和有关规定
(一)有关规定;
1、验收组人员一定要认真负责,严格按验收方法拉尺、计算。

2、验收记录要经验收组签字认可。

3、调度室要对验收的产量和进尺建立台账记录,技术科要在图纸上按规定标注。

4、所有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对验收的数据资料负责,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验收的回采产量作为分析销量、灰分、存煤、材料耗用的依据;验收的进尺作为考核计划完成情况,进尺超亏,分析材料耗用、灰分高低、计算工资的依据。

6、采掘计划如有变化(集团公司计划外进尺)技术科要在开工前报告,进批准后方可开工,否则不予以验收(临时水仓、绞车硐室除外)。

(二)为确保验收数据的准确性,本着“月度验收、季度平衡”的原则,本季度内出现的偏差不得累积到下一季度。

六、产量、进尺完成情况考核办法
以矿上下达的月度产量、进尺指标为考核标准,考核实行30分制。

1、产量得分=实际产量÷月度下达指标×30。

A、产量完成月度任务指标的±5%,不奖不罚。

B、产量完成月度任务指标的-20—5%,扣除回采队组当月绩效工资的10%。

C、产量完成月度任务指标的-20%以下,扣除回采队组当月绩效工资的20%。

D、产量完成月度任务指标的105%—109%,在原有绩效工资的基础上,上浮回采队组当月绩效工资的10%。

2、进尺得分=实际进尺÷月度下达指标×30。

A、进尺完成月度任务指标的±5%,不奖不罚。

B、进尺完成月度任务指标的-20—5%,扣除掘进队组当月绩效工资的10%。

C、进尺完成月度任务指标的-20%以下,扣除掘进队组当月绩效工资的
20%。

D、进尺完成月度任务指标的+5%—9%,在原有绩效工资的基础上,上浮回采队组当月绩效工资的10%。

以上考核应用于正常生产期间,特殊情况按照公司考核为标准。

七、月度工程验收资料上报及考核
1、每月2日中午12:00前,技术科上报生产中心生产部采掘工程平面图,地测科上报采煤工作面切眼刨面图,调度室上报月度安全生产总结,月度安全生产总结包括上月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实际推进进度及地址条件变化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影响统计、重点工程完成情况、安全生产状况及下月计划安排、潜在风险、困难条件分析和应对措施等内容。

2、未按规定上报的,每延迟一天对相关负责人及责任填报人各罚款200元。

3、月度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500—5000元/人次,直至辞退。

八、本规定自2015年11月起执行。

解释权归调度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