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资产证券化项目服务协议-20160801

合集下载

资产证券化协议三篇

资产证券化协议三篇

资产证券化协议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以下简称“转让方”):乙方(以下简称“受让方”):鉴于转让方拥有合法的资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股权等,为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和优化资产结构,转让方愿意将其所拥有的资产权益进行证券化处理;受让方愿意购买转让方所证券化的资产权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资产证券化方案1.1 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拟进行证券化的资产权益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性质、规模、收益状况、风险评估等。

1.2 受让方应根据所的资产权益资料,制定资产证券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化产品的类型、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

第二条资产转让2.1 转让方应保证其所拥有的资产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诺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法律纠纷。

2.2 受让方应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方式购买转让方所证券化的资产权益,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购买价款。

2.3 转让方应在资产转让过程中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文件、办理资产过户手续等。

第三条风险揭示与防范3.1 转让方应对资产权益的风险进行充分揭示,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并确保受让方能够充分了解和评估这些风险。

3.2 受让方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审慎决策是否购买资产权益,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3 双方应共同采取措施,防范资产权益转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确保资产权益的安全和顺利转让。

第四条合同的履行与监督4.1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资产证券化交易的顺利完成。

4.2 双方同意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履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合同的履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资产证券化交易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协议范本6篇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协议范本6篇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协议范本6篇全文共6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协议范本甲方(投资者):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乙方(投资咨询机构):_______(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向进行证券投资,并希望乙方提供相关投资咨询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提供证券市场的行情分析、投资建议等咨询服务。

2. 乙方将根据证券市场的风险状况,提醒甲方及时调整投资策略,避免风险。

二、服务费用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制定的服务费用标准进行支付,具体费用为______元/月。

2. 服务费用将在每月的___号前支付给乙方。

三、服务期限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提供的投资咨询服务做出投资决策,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投资偏好和选择。

2. 乙方有义务对市场进行及时、准确的分析,并向甲方提供客观的投资建议。

3. 若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进行投资,因市场风险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 双方应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

五、协议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

六、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因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仲裁/法院)处理。

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资咨询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上为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协议范本,如有任何问题,请双方及时沟通解决。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协议范本5篇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协议范本5篇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协议范本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协议范本甲方:(投资者名称)乙方:(咨询公司名称)鉴于甲方对证券投资领域缺乏相关知识和经验,为获得专业的投资建议和指导,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投资目标、风险偏好以及财务状况,提供有关证券市场的分析、研究及投资建议。

2. 乙方将定期向甲方提供投资组合的调整建议,并协助甲方进行交易操作。

第二条服务费用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具体金额),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年度支付等)。

2. 如果因乙方过失或疏忽导致甲方投资损失,乙方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保密协议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财务状况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 乙方对甲方的投资组合和交易记录应做到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资者或机构。

第四条履约逾期责任1. 如果乙方未能按时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减免或退还相应的服务费用。

2. 如果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费用,并有权中止或终止服务。

第五条纠纷解决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解决。

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争议均应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六条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服务期满前30天前,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或终止本协议。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签字:日期:日期:以上为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协议范本,甲乙双方应在签署前仔细阅读协议内容,确保了解并同意其中的条款和义务。

愿双方在合作中相互信任、诚信合作,共同实现投资目标。

篇2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协议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欲委托乙方为其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咨询服务内容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委托,提供专业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基金、债券等证券的买卖建议、投资组合配置、市场走势分析等方面的咨询。

XXXX资产证券化项目服务协议样本

XXXX资产证券化项目服务协议样本

XXXX资产证券化项目服务协议样本X XXXX资产证券化项目服务协议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资产证券化项目承销与服务协议二零一六年月日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本协议于月日由以下双方在签订::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6216号法定代表人::陶永泽鉴于::11、甲方________________,拟以自专项计划设立日(不含该日)起特定期间内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底层资产,以资产证券化的形式进行结构化融资。

所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资产证券化项目”))。

22、乙方是一家在投资银行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证券公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承销、保荐及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乙方拟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受让以甲方租金收入为还款的信托受益权。

33、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资产证券化项目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资产证券化项目的方案设计、就项目与中国证监会沟通、协调各中介机构工作、负责资产证券化项目申报材料制作、推广销售及后续管理等相关工作,为甲方提供专业服务。

44、为顺利实现本协议之目的,并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释义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下述用语在本协议内有下列含义《管理规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11月19日公布并施行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

基础资产根据《管理规定》,基础资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权属明确,能够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的可特定化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协议范本5篇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协议范本5篇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协议范本5篇篇1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接受乙方提供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一、服务内容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以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1. 提供国内外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发展趋势等宏观分析。

2. 提供个股分析、投资建议及买卖时机等具体投资建议。

3. 提供投资组合策略及资产配置建议。

4. 提供行业分析及个股推荐。

5. 提供市场热点分析、主题投资机会等。

6. 提供客户咨询服务,解答客户投资疑问。

二、服务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为____年。

协议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

三、服务费用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收费标准支付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费用。

2. 乙方收到服务费用后,应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

3. 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四、服务标准与承诺1. 乙方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投资建议和信息。

2. 乙方提供的投资建议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相关规定。

3.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甲方的投资信息。

4.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提供服务。

5.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投资建议独立做出投资决策,对投资行为承担相应风险。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及在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非公开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及保密信息。

六、违约责任1. 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如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因乙方的投资建议导致甲方投资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方案。

如因乙方过失导致的投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并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篇2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接受乙方提供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一、服务内容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以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1. 股市行情分析;2. 股票池推荐;3. 投资建议及操作策略;4. 投资风险管理与控制。

资产证券化咨询服务合作协议

资产证券化咨询服务合作协议

资产证券化咨询服务合作协议一、协议背景二、合作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资产证券化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资产证券化咨询方案;进行资产调查和分析;协助甲方与相关机构进行协商并达成资产证券化交易;协助甲方选择合适的证券化工具;提供相关的法律、税务和风险评估咨询等服务。

乙方承诺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时按质完成工作,并确保所提供的咨询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可获得更全面的资产证券化项目了解,提高决策效率,并降低投资风险。

三、合作方式本协议签订后即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月/日至______年/月/日。

甲方在合作期间内享有乙方提供的资产证券化咨询服务,并支付相应的咨询费用。

咨询费用由甲方按照双方协商达成的费用标准进行支付。

支付方式为每______(天/月/季度/年)一次,支付金额为______。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咨询服务,并追索相应的违约金。

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变故或需终止合作,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可能产生的费用支付、项目资料交接等事宜。

四、保密条款双方应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任何商业、技术、合作相关的机密信息,在未经对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该等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双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证对方的商业秘密不被非法获取、修改、泄露、毁损等。

若一方违反本保密条款,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本合作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协议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因违约而产生的各方的赔偿责任。

六、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协议受适用的法律为法律。

如果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七、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

资产证券化服务协议三篇

资产证券化服务协议三篇

资产证券化服务协议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资产原始权益人):____________乙方(资产证券化服务方):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若干资产,并希望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优化资本结构及拓宽融资渠道;乙方具备资产证券化服务的专业能力,愿意为甲方资产证券化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资产证券化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同意为甲方资产证券化项目的整体策划、方案设计、技术支持、文件准备、监管沟通、发行安排等全方位服务。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完成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设立、发行及交易流通等环节。

1.3 乙方应确保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行业准则。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真实、准确、完整的资产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权属证明、财务报表、法律文件等。

(2)甲方应对乙方的资产证券化服务给予合理的费用支付,具体费用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资产转让手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各项工作,并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2)乙方应确保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合规性,对项目的法律、财务、税务等问题进行全面审查和风险评估。

(3)乙方应对甲方的资产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三条费用与支付3.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具体费用构成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2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4.2 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算,至协议终止或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投资项目资产证券化服务合同

投资项目资产证券化服务合同

投资项目资产证券化服务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编号]资产证券化顾问/机构(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全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投资项目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全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希望将其项目资产进行证券化以实现融资,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资产证券化服务。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以下资产证券化服务:a. 资产池构建:协助甲方构建符合证券化条件的资产池;b. 结构设计:设计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结构,包括信托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c. 信用增级:协助进行信用增级安排,提高证券化产品的信用等级;d. 发行服务:协助进行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包括市场推广、投资者关系管理等;e. 其他双方约定的服务。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服务费用乙方服务费用为人民币[服务费用]元。

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

四、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权利与义务:a. 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b. 提供乙方进行资产证券化服务所需的全部信息和资料;c. 配合乙方进行资产池构建、结构设计和发行等工作。

乙方权利与义务:a. 按约定提供资产证券化服务;b. 对甲方提供的信息保密;c. 保证服务的专业性和公正性;d. 按时完成服务内容。

五、保密条款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及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披露。

六、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及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终止条件:[合同终止条件,如服务期限届满、双方协商一致等]。

八、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之资产证券化项目承销与服务协议二零一六年月日本协议于2016年月日由以下双方在签订: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16号法定代表人:陶永泽鉴于:1、甲方________________,拟以自专项计划设立日(不含该日)起特定期间内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底层资产,以资产证券化的形式进行结构化融资。

所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资产证券化项目”)。

2、乙方是一家在投资银行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证券公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承销、保荐及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乙方拟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受让以甲方租金收入为还款来源的信托受益权。

3、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资产证券化项目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资产证券化项目的方案设计、就项目与中国证监会沟通、协调各中介机构工作、负责资产证券化项目申报材料制作、推广销售及后续管理等相关工作,为甲方提供专业服务。

4、为顺利实现本协议之目的,并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释义1.1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下述用语在本协议内有下列含义《管理规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1月19日公布并施行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

基础资产根据《管理规定》,基础资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的可特定化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

基础资产可以是单项财产权利或者财产,也可以是多项财产权利或者财产构成的资产组合。

本协议中的基础资产在资产证券化项目所涉的专项计划文件中具体约定。

专项计划系指华创证券为开展本次资产证券化项目专门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资产证券化根据《管理规定》,资产证券化是指以特定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

本协议中的资产证券化特指信心控股有限公司进行的本次资产证券化融资活动。

原始权益人【】。

计划管理人、承销商、华创证券系指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管理协议系指计划管理人为专项计划之目的起草、签订的《标准条款》、《认购协议》和《专项计划说明书》。

资产支持证券系指用以表征专项计划资产份额的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根据其所拥有的专项计划的资产支持证券及其条款条件享有专项计划的资产收益、承担专项计划的资产风险。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系指本协议及专项计划项下在证券交易所、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的、发行总量(面值)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项基本条款以《发行说明书》中“资产支持证券的类别和基本特征”及其他相关规定为准。

具体发行规模以计划说明书为准。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系指本协议及专项计划项下在证券交易所、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的、发行总量(面值)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项基本条款以《发行说明书》中“资产支持证券的类别和基本特征”及其他相关规定为准。

具体发行规模以计划说明书为准。

代销指承销商以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规定的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符合监管要求的潜在投资者积极推销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但如投资者申请认购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总额及支付的本期资产支持证券认购款总额低于专项计划拟发行的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总额及拟筹集的资金总额时,承销商无义务认购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未获认购部分及支付未获认购部分资产支持证券资金的承销方式。

费用系指由甲方根据本协议和资产管理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生效日系指本协议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政府部门系指包括商务部门、工商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内的任何政府或其隶属机构、任何政府机构或其隶属机构、任何政府机构或其隶属机构的任何部门、机关或机构,任何证券交易所,任何准政府机构或其隶属机构、任何准政府机构或其隶属机构的任何部门、机关或机构以及以任何方式履行前述政府、部门或机构任何职能的任何其他部门或机构。

中国证监会系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系指在资产管理协议中约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

不可抗力系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

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法规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法律/适用法律对于任何人而言,系指适用于该人或对该人或其任何财产有约束力的、公开、有效并且适用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以及其他形式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中国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协议而言,未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人民币系指中国的法定货币,其基本单位为“元”。

日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系指自然日。

1.2 在本协议中协议条文的标题只是为方便阅读而设置,不影响协议文义的解释。

第二条协议标的2.1 甲方聘请乙方为资产证券化项目提供相关服务,乙方协助甲方完成资产证券化项目的方案设计。

乙方同时作为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受让基础资产,负责与中国证监会沟通、协调各中介机构工作、资产证券化申报材料制作及推广销售等相关工作。

甲乙双方将协商确定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

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设计资产证券化项目的交易结构和融资方案;(2)为保证资产证券化项目的顺利实施,向甲方推荐所需要的中介机构,并作为中介机构和甲方的总协调人组织中介机构协调会、安排各中介机构的工作内容、督促各中介机构按照确定的时间进度及时完成相关工作等;(3)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尽职调查等工作;(4)撰写并制作资产证券化项目申报材料;(5)负责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进行沟通;(6)作为计划管理人与专项计划所涉的相关方沟通并签署相关协议;(7)在获得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本协议项下资产支持证券的许可后,在遵守本协议和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前提下,负责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代销工作;(8)负责管理专项计划资产;(9)其他双方协定的工作。

2.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针对资产证券化项目,在本次专项计划终止前甲方不得与其他任何机构签署与本协议类似的协议、协议或订立有关约定。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3.1 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协助乙方制定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方案。

3.2 按照乙方要求及时提供本协议项下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3 积极配合乙方做好资产证券化项目的协调工作,并为乙方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便利条件。

3.4 按本协议第五条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3.5 甲方保证于本条所作承诺内容均属真实、准确、全面,乙方可以依赖该相关承诺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3.6 甲方承诺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并已经内部程序授权签署、履行本协议。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构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3.7 甲方签署、履行本协议不会(a)导致违反甲方的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b)抵触或导致违反、触犯以甲方为一方当事人、对其有拘束力或对其任何财产或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或构成该等协议或文件项下的违约(无论是否需要发出通知、期限届满或两种情形同时具备),(c)导致违反任何适用于甲方的任何适用法律。

3.8 甲方应自行承担其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甲方原因使发行文件中包含了对重大事实的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从而对上述发行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甲方应承担由此而支付的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4.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提供本协议项下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信息。

4.2 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指派具有丰富经验的业务团队全力完成资产证券化项目的相关工作,并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之甲方委托的事务。

4.3 为甲方制定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方案,并协助甲方实施、落实具体措施,同时协助甲方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

4.4 根据甲方的要求或需要,从有利于工作出发,积极认真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乙方保证团队成员对甲方委托的事务投入足够的精力。

4.5 配合并负责协调聘请的其他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工作。

4.6 乙方保证于本条所作承诺内容均属真实、准确、全面,甲方可以依赖该等承诺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4.7 乙方承诺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并已经内部程序授权签署、履行本协议。

乙方签署、履行本协议无需获得来自任何第三方或对乙方有管辖权的政府机构的同意、批准、授权、命令、登记、备案或资格授予。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乙方构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4.8 乙方签署、履行本协议不会(a)导致违反乙方的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b)抵触或导致违反、触犯以乙方为一方当事人、对其有拘束力或对其任何财产或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或构成该等协议或文件项下的违约(无论是否需要发出通知、期限届满或两种情形同时具备),(c)导致违反任何适用于乙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承销商的委任、承销方式、承销费用与服务费用及其付款时间5.1 甲方委任乙方为本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的承销商,乙方按本协议规定全面负责甲方本次发行的承销工作。

乙方特接受此委任。

5.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再聘任其他任何公司或机构担任承销商。

5.3 本次发行的承销方式为代销,乙方以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规定的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符合监管要求的潜在投资者积极推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并全力协助发行人在相关法律规范或交易所、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规定的承销期内完成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及销售;但如投资者申请认购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总额及支付的本期资产支持证券认购款总额低于拟发行的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总额及拟筹集的资产支持证券资金总额时,承销商无义务认购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未获认购部分及支付未获认购部分资产支持证券资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