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创新
农村经济发展的合作与创新机制

农村经济发展的合作与创新机制一、引言农村经济发展一直是国家重视的焦点,而合作与创新机制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农村经济发展的合作与创新机制。
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合作机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而合作机制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例如,农民合作社通过整合农户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并实现规模化经营。
同时,合作机制还可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通过农产品加工合作社的设立,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三、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对于农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的问题,创新的金融服务模式得到了广泛应用。
例如,通过合作社与银行合作,开展农业信贷业务,为农户提供贷款支持。
此外,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极大地促进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
四、农村创业就业的合作与创新农村创业就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
在农村创业就业中,合作与创新机制发挥了关键作用。
例如,通过创新的农业合作社经营模式,可以为农民提供创业机会,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此外,农村电商的兴起也为农民提供了新的创业就业途径。
五、农村教育与培训的合作创新机制农村教育与培训是提高农村人力资源素质的重要手段,而合作与创新机制在农村教育与培训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例如,通过建立农村教育合作机制,可以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农村教育水平。
同时,利用信息技术与互联网,也可以实现农村教育资源的共享,促进农村教育的创新发展。
六、农村科技创新的合作机制农村科技创新对于农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而合作机制在农村科技创新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例如,通过建立农民科技合作社,可以促进农村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
同时,科技企业与农户的合作也可以促进农村科技创新的成果应用,提升农村经济效益。
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与创新机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而合作与创新机制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例如,通过合作机制,可以共同筹集资金,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程。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新制度经济学思考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新制度经济学思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
本文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了在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时代背景下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条件,联系其历史和现状揭示了当前存在的制度障碍,提出了促进其发展的制度措施。
关键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新制度经济学条件障碍措施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已经近30年,实践证明,这次经营模式创新在生产领域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
改革的深化要求作为市场主体主要组成部分的家庭联产承包经济组织——农户进一步完善它的主体功能,逐步转化为具有产权界定功能的市场主体。
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逐步进行产业组织创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农业产业组织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唯一途径。
本文旨在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分析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条件、障碍和措施。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制度条件(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制度需求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面对西方发达国家组织化、企业化程度较高的农业竞争,我国普遍存在的一家一户为单位的生产经营,显得势单力薄。
改变这种被动状况,最重要的是重塑和培育农业市场主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要打破传统小农经济的束缚,以开放的社会化大生产经营方式改造传统农业,实行规模化生产、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而这些都有赖于新的农业经营组织来实现。
这些新的农业经营组织包括农业企业和各种形式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虽然这种制度创新尚处于“初始阶段”,但它揭示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需求。
1.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土地制度是与家庭承包制相联系的农业经营制度的核心问题。
土地“均分制”带来的土地细碎化问题非常严重。
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就必须适当合并地块,但这不是单个农户的独立行动可以奏效的,需要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来进行组织和协调。
2.节约市场交易费用。
农户与市场交易的费用可以分为以下几项:市场信息费用、价格搜寻费用、购买服务费用、交易的谈判费用等。
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创新和完善

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创新和完善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经济发展问题日益突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和完善。
下面将从农村土地产权、农业合作化、农村金融服务、农村人才培养等方面展开回答写作。
第一,农村土地产权的制度创新和完善。
在土地产权方面,农村土地的使用权要实现市场化流转,通过土地承包期限的适度延长或者承包权的有偿流转,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另外,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完善土地征收与补偿机制,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中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同时,加强土地流转监管,避免买卖合同的重复签订。
第二,农业合作化的制度创新和完善。
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加强合作组织建设,通过农村合作社的发展,推动农民更好地利用合作社的优势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鼓励农民参与到农业生产合作社中,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实现资源共享和协作发展。
此外,对于规模较小的农村合作社,可以通过与大型企业合作,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农业生产的品质和效益。
第三,农村金融服务的制度创新和完善。
为了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
在信贷方面,设立农村合作银行,加大对农村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为农民、农村合作社提供贷款支持。
此外,还需要加强农村金融技术的普及和推广,提高农民金融意识和金融知识,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让农民更好地使用金融工具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第四,农村人才培养的制度创新和完善。
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人才支撑,因此应加大对农村人才的培养力度。
一方面,加强对农村青年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农村人才引进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从事经济发展工作。
此外,还可以通过加强农村人才与城市人才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农村人才成长和发展。
第五,农村土地利用的制度创新和完善。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可以通过设立土地整治基金,用于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
农村经济发展新模式的制度创新

农村经济发展新模式的制度创新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新模式的制度创新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下面,我将从多个方面展开回答写作。
一、土地利用改革与农民产权土地利用改革是农村经济发展新模式的重要一环。
现行的土地制度限制了土地的有效利用,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进行土地制度的创新,将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土地的流转和集约利用。
在土地流转上,需要明确农民的产权权益。
由于土地的流转手续繁琐、办理时间长,往往影响了土地的有效流转。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和流转登记,明确产权的归属,简化土地流转手续,鼓励农民进行流转。
同时,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乡村产业发展与农民合作社乡村产业发展是农村经济发展新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民合作社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主体,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了推动乡村产业的发展和农民合作社的建设,我们需要进行制度创新。
首先,在政策制定上,要给予农民合作社更多的政策支持。
鼓励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乡村产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的支持,促进农民合作社与企业、科研机构等的合作,推动乡村产业的现代化。
其次,在组织建设上,要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管理和培训。
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民合作社成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农民合作社的组织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三、金融支持与农村金融创新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持。
为了推动农村金融的发展,我们需要进行金融制度的创新。
首先,在金融服务方面,要加强对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
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贷款、保险等金融服务,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
其次,在金融产品方面,要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
创新金融产品,研发符合农村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如农业保险、农村小额贷款等,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四、科技创新与农村产业升级科技创新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创新

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创新1. 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创新首先体现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上。
传统农业供给模式难以满足现代农村对高品质、多样化农产品的需求。
因此,制定和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方案是必要的。
改革可以通过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推广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等方式来实现。
2.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
目前,在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存在一些问题,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因此,需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确保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收益权得到保护,增加土地的流转、抵押、租赁和承包等方式,激发农民的积极性。
3.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由于传统金融机构对农村的金融服务不足,需要创新金融服务模式。
建立农村金融合作社、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对农村的支持力度,提供农村贷款、保险、电子支付等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4. 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包括提高农民的技能水平、培养农村创新人才等方面。
通过培训、教育和创业扶持等手段,激发农民的创造力和创业精神,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5.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传统的农业结构导致资源浪费和低效率,需要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产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发展农村特色产业,提升农村经济的附加值和竞争力,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
6.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状况直接影响着农民的生活和生产。
需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农村的道路、桥梁、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提高农村生产力和生活水平。
7.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不完善的问题,限制了农村居民的发展和消费能力。
需要改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制度,提高农村居民的福利水平。
新农业发展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

新农业发展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新农业在中国乡村迅猛发展。
在新农业发展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新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新农业发展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的必要性、创新的形式以及创新所取得的成果,并对未来发展进行展望。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新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指农民依据合作原则,共同经营农业生产、经济事业和社会事业的经济组织。
在新农业发展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首先,通过合作组织的形式,农民可以实现农业生产要素的集约化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帮助农民规模化农业经营,改善农民的经济收入;再次,合作组织可以促进农村的社会公平和协同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综上所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新农业发展中的作用不可忽视。
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的必要性在新农业发展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新是必要的。
首先,随着农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增加,传统农业合作社已经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的要求,需要进行改革创新。
其次,新农业发展中新兴农业业态层出不穷,需要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来推动产业的发展。
再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需要通过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实现农民的增收。
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的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新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
首先,可以创新组织形式,如成立农民经济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等,以适应新农业发展的需要。
其次,可以创新经营模式,如引入农业科技、推行休闲农业、开展农产品电商等,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再次,可以创新管理体制,提高组织内部运作的效率和灵活性。
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所取得的成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在组织形式方面,创新的农民合作社赋予了农民更多的决策权,促进了乡村的民主建设;在经营模式方面,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了多样化的经营活动,通过电商平台直接将农产品推向市场,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在管理体制方面,创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现了内部管理体制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了组织的运营效率。
应用文-试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创新
试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创新'提要合作(合作社)制度创新是其生存和的条件。
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创新进行研究,对促进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推动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原则;制度变迁;制度创新课题项目:2009年廊坊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课题编号:2009079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一、合作社制度的历史变迁合作社制度是指包括体现合作社性质、宗旨、目的、价值的合作社原则以及合作社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内的规则体系。
研究农业合作组织制度创新应以研究合作社制度的历史变迁为切入点。
(一)合作社的历史发展。
合作社在各国的发展进程虽不尽相同,但就世界范围内,以合作社原则发展及世界、经济、的发展变化等因素为主线,可分为五个阶段:史前期:1844年现代意义上的合作社——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诞生前。
该阶段的合作社从今天所研究的合作社制度内涵角度讲都不具有典型性,可称为史前期。
初创期:从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产生至18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创建。
该阶段合作社大量涌现,消费、生产、信用、农业合作社在这一时期均已形成。
各国有关合作社的最初立法基本完成。
发展期:从18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国际合作社联盟的成立加强了各国合作社组织之间的与合作。
各国政府也开始更为积极地扶持合作社发展。
合作社立法大多从综合性合作社法转向了各类专业合作社法。
成熟期: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20世纪七十年代。
这一阶段,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都大规模地开展了合作社运动,合作社原则经过多次修改有了大的发展和完善。
各国根据本国特点创建了各类适应本国经济发展的合作社。
创新期:从20世纪八十年代至今。
这一时期世界政治、经济发生的巨大变动,既对合作社发展提出了挑战,又为其发展创造了新的历史条件。
发展了合作社若干原则的北美“新一代合作社”就诞生在这一时期,它是合作社制度创新的典型代表。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创新研究
效。笔者觉得 , 很 有 必 要 推 动 农 业 合 作 经 济 组 织 制 度 进 一 步 创 新。 从 而 实 现 我 国农 业 建设 事 业 的 新 发 展 。
2 我 国农 业 合 作 经 济 组 织 制 度 创 新 的基 础 条 件
自从 上 个 世 纪 八 十 年 代 我 国推 广 家 庭 联 产 承 包 责 任 制 以 来, 我 国农 业 产 值 与 了新 中 国历 史 上 农 业 发展 最 好 的 时 期 。但 是 , 进 入 九 十 年 代 以来 , 我 国 农 业 的 发 展 开 始 出 现 了疲 态 , 农 民收 入 与 城 镇 居 民收 入 之 间 的差 距 逐 步 拉 大 . 农 产 品产 量 的增 长 趋 势 出现 放 缓
属性 。
甚 至 停 止 的 状 况 再 加上农产 品的价格 多次下 降 , 农 民 群 众 的
收入增长势头变得更加缓 慢。有鉴于此 , 积 极 探 索 新 形 势 下 的 我 国农 业 发 展 之 路 也 就 成 为 了农 业 战 线 工 作 者 的 重 要 任 务 。 随 着 近 些 年 来 我 国农 业 合 作 经 济组 织 的 兴 起 , 尤 其 是 在 东 部 沿 海
前实 际 。 创 新 更 需 要 立 足 于 长远 。 为 了 实 现 我 国农 业 合 作 经 济 组 织 的创 新 , 必须深入 研究社会 经济 、 农 业 经 济 的 发 展 变 化 及 其 整 体 发 展 趋 势 。 我 国 农 业 的 发 展 目标 是 为 了 实 现 农 业 现 代 化. 也 就 是 让 现 代 工业 以及 现代 技 术 能 够 深 入 到 农 业 以 及 食 品 工 业 .农业 产 业 应 当 积 极 采 用 工 业 生 产 方 式 以及 组 织 方 式 , 不
试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度的创新与发展
利 益共 同体 , 维持农户对农 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的信 任 和 利 用 。与 无 条 件 委 托 方 式 相 配 套 的 是 共 同 计 算
维普资讯
第2 5卷
20 0 6年
第 3期
6月
农业 科技 管理
Ma a e n o A c l r l c e c a d n g me t f u t a S in e n Te,n lg u c oo y h
V 12 N0 O . 5. 3
也 很 不 错 。各 地 可 以 围 绕 建 立 新 机 制 进 行 多 种 形 式 的试 点 , 及 时 总结 经 验 , 胆 进 行 推 广 。 从 原 则 上 并 大 来说 , 几个方面要注意 : 有
11 在 组 织 功 能 配 置 上 专 业 化 与 综 合 化 相 结 合 . 具
技术服 务 的初 级 阶段 , 经 济 实体 和较稳 定 的经 济基础 的还 不 多, 织模 式和运 行机 制也还 在探 索 中 , 有 组 自身局 限和 制度 缺 陷十 分 明显 。如何 克服 这些缺 陷 , 文章从 完善运 行机 制 、 完善 管理 制度 、 实组织 结构三 个方 面进行 阐述 。 充
与 生 活 。另一 方 面 , 民专 业 合 作 经 济 组 织 的各 项 事 农 业 要 能 够 盈 亏 相 抵 、 调 发 展 。为 农 户 提 供 的 生 产 、 协 流 通 等 方 面 的服 务 必须 是 低 偿 或无 偿 , 可 能 造 成 组 这 织 全 部 亏 本 。但 综 合 职 能 可 以 利 用 其 他 方 面 的 收 益 有 效地 支持 上 述 事 业 , 而 确 保 各 项 服 务 工 作 的正 常 从 开展 。一 个 服 务 组 织 功 能 的多 样 化 , 然 影 响 其 各 单 必
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农民合作社模式创新
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农民合作社模式创新农村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农民合作社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其模式的创新对于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农民合作社的定义、发展历程以及模式创新的必要性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农民合作社的定义和发展历程农民合作社是指由一定数量的农民自愿组成,通过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和共同经营,实行民主管理和利益分享的经济组织形式。
它的出现早在上世纪初,当时主要是农民为了解决生产上的困难而自发组织起来,共同合作,互相帮助。
经过多年的发展,农民合作社逐渐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模式之一。
二、农民合作社模式创新的必要性1. 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传统的农民合作社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
需要创新模式,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2. 推动农业现代化。
农民合作社模式创新可以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3. 增强农民的组织力量。
农民合作社模式创新可以增强农民的组织力量,使其在经济活动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提高农民的议价能力和竞争力。
三、农民合作社模式创新的方向和途径1. 强化农民合作社的服务功能。
农民合作社应该积极发挥组织优势,为农民提供各种服务,包括技术培训、市场信息、产销对接等,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和经营水平。
2. 推动农民合作社的多元化发展。
农民合作社应该根据当地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积极发展多种经营业务,包括农产品加工、农业旅游、农村电商等,实现农民收入的多元化来源。
3. 加强农民合作社与其他经济主体的合作。
农民合作社应该积极与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其他经济主体进行合作,共同开展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农民的收益和市场竞争力。
4. 推进农民合作社的信息化建设。
农民合作社应该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农业生产和经营的科技含量,提升农民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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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创新提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制度创新是其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创新进行研究,对促进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关键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原则制度变迁制度创新一、合作社制度的历史变迁合作社制度是指包括体现合作社性质、宗旨、目的、价值的合作社原则以及合作社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内的规则体系.研究农业合作组织制度创新应以研究合作社制度的历史变迁为切入点.(一)合作社的历史发展.合作社在各国的发展进程虽不尽相同,但就世界范围内,以合作社原则发展及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变化等因素为主线,可分为五个阶段史前期:1844年现代意义上的合作社--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诞生前.该阶段的合作社从今天所研究的合作社制度内涵角度讲都不具有典型性,可称为史前期.初创期:从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产生至18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创建.该阶段合作社大量涌现,消费、生产、信用、农业合作社在这一时期均已形成.各国有关合作社的最初立法基本完成.发展期:从18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国际合作社联盟的成立加强了各国合作社组织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各国政府也开始更为积极地扶持合作社发展.合作社立法大多从综合性合作社法转向了各类专业合作社法.成熟期: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20世纪七十年代.这一阶段,几乎所有发展中国家都大规模地开展了合作社运动,合作社原则经过多次修改有了大的发展和完善.各国根据本国特点创建了各类适应本国经济发展的合作社.创新期:从20世纪八十年代至今.这一时期世界政治、经济环境发生的巨大变动,既对合作社发展提出了挑战,又为其发展创造了新的历史条件.发展了合作社若干原则的北美新一代合作社就诞生在这一时期,它是合作社制度创新的典型代表.上述简单回顾表明:我们虽在理论上可以把合作社发展的第五阶段称为创新期,但事实上在合作社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实现着创新.创新是生命体的本质内涵.因此,必须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创新问题加以研究.(二)合作社原则的演变.合作社制度的核心是体现合作社本质与特征的合作社原则.合作社原则是合作社经济区别于其他经济形式的要素,是合作社的本质规定性.现代意义上的合作社--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在当时确定了如下原则: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按市价销售商品,收取现金,不赊购赊销合作社的盈利,按社员购买货物的比例分配给社员表决权一人一票,不因出资多少而有差异合作社的资金不靠捐献,而由社员自己出钱入股遵循公平交易,货真价实,足斤准尺重视社员教育,提取合作社盈余中的 2.5%作为社员教育费用对政治和宗教保持中立.这些内容成为后来国际合作社联盟制定和修改合作社原则的基础.18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把罗虚戴尔合作社的这些原则作为国际合作社联盟办社原则列为联盟章程,史称罗虚戴尔原则.1937年国际合作社联盟将合作社原则归纳为七条,新增股本利息应受到限制.1966年又作了修改,去掉了现金交易和政治宗教中立,增加了促进合作组织间的国内和国际合作.19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100周年代表大会将合作社原则修改为七条:自愿和社员资格开放社员民主管理一人一票社员经济参与自治和独立教育、培训和信息合作社间的合作关心社区发展.纵观合作社原则的演变,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当合作社原则由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提出并实践后,一种区别于其他经济组织的新型经济组织--现代合作社诞生了.合作社原则凸显了合作社的本质,成为指导各类合作社建立和发展的基本准则第二,为了回应外部环境的挑战,合作社原则在不断发展变化.这样的变化是为了使合作社既保持自身的性质,又能够更好地生存发展第三,无论合作社原则如何变化,最能体现合作社本质特征的主要原则没有根本性改变.比如,自愿入社、民主控制、按惠顾额分配盈余、资本报酬有限等.(三)传统合作社的主要制度缺陷.伴随着人类经济的发展,传统合作社在制度上的缺陷越来越凸显出来.1、合作社规模不稳.传统合作社社员资格开放原则使得社员进入与退出比较随意,成员的不稳一方面导致合作社规模的不稳,要么生产能力过剩,要么供给能力过剩另一方面也使社员的责任心不强,对合作社关心不够.这些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2、合作社融资能力有限.传统合作社所有者与惠顾者(即投资者与利用者)统一的原则将只想投资不想利用合作社的人排除在外,不能很好地吸纳社会资金.社员的经常变动致使合作社的资产也不断变动,这又使合作社获得贷款也变得比较困难.融资能力下降必然导致竞争力下降,发展艰难.3、合作社产权制度模糊.传统合作社是典型的人合,决策一人一票,盈余分配按惠顾额,这两方面都与社员投入资金的多少无关联.且合作社的规模越大,社员个人在合作社财产中的份额就越小又不清晰,这就会产生搭便车行为.社员对合作社关心度不够,合作社对社员吸引力不强,合作社就失去了发展的动力.4、合作社专业化管理缺失.传统合作社遵循社员民主管理原则,而合作社成员未必一定是专业素质好的管理人员.二、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行现状从20世纪八十年代至今,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经历了萌芽、起步和提速三个阶段.其运行现状主要表现为(一)加入条件.合作组织的基础是会员.成为会员的条件与程序直接影响组织的运行.(1)资格条件.缴纳会费是成员的一项重要义务,部分合作组织成员还必须缴纳股金.无需缴纳会费的也占一定比例.对个体会员的加入一般没有限制,但部分合作组织对法人会员进行限制,规定不能超过某一比例(2)加入程序.已经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的农民,由组织成员或组织领导推荐,即可加入(3)退出.大部分合作组织都允许会员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自由退出.会员退出时,对于投入资金的处置情况:撤回、继续持有以及享受分红、必须退还给组织、将股金自由转让给其他成员、不退还股金或组织在此方面没有相关规定.(二)机构设置.大部分合作组织建立了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理事长、监事会和具体经营部门,组织机构比较完整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代表)组成.监事会和绝大多数理事会都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提名方式主要有生产经营大户提名、理事长提名和海选会员(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履行组织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如选举或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制定和修改章程等等.理事会是合作组织的常设机构.监事会代表大会执行对理事会、经营管理者的监督投票方式主要为一人一票,也有一股一票、按人投票与按股投票相结合、交易额与股权相结合等方式.一些组织对出资额较多的会员给予附加表决权,但为避免一股独大,保障普通社员的决策权利,一般对单个社员表决权占表决权总数的比例进行限制.(三)资金来源及构成.(1)没有兴办实体的专业协会(在组织中所占比例较大),其资金来源主要依靠会员缴纳的会费,一些无需缴纳会费的日常支出则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支持(2)严格意义上的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其资金来源主要依靠社员股,吸收的非社员股较少.一些合作组织对单个会员持股比例有限制,限制的比例彼此不一.此外,领导成员(理事长、理事会成员等)持股相对较大,普通会员的持股量较小.四)利益分配机制.(1)分配方式.收益分配方式主要有:按经过组织销售的产品数量分配、按经由组织销售的产品价值分配、按提供给组织的资金分配、不分配利润(其收入全部用于组织的开支)(2)分配项目.盈余分配项目包括: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基金、二次返利和按股分红.能够提取公共积累的组织占一半稍多(各组织提取的比例不等).二次返利的标准主要有按成员的交易量、交易额、股金等.二次返利的分配范围主要有:在所有与合作组织发生交易的会员和非会员中分配、在全体成员中分配、在持股成员中分配等.上述运行状况表明,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与国际合作社的发展相比,一方面需要加强规范另一方面需要在入社条件、资金来源、利益分配等方面结合我国实际,推进制度创新,促进组织发展.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创新任何组织的制度安排都不是完美无缺的,因此适时的制度调整和创新不可避免.(一)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创新的原则.原则是对客观规律的总结和反映,研究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创新原则,对于指导创新,实现其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1、现实问题原则.矛盾推动事物向前发展.矛盾就是问题,就是差距.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在哪些方面取得创新突破,首先取决于它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是什么.2、发展趋势原则.从问题出发是立足当前,创新更要立足长远.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必须研究社会经济、农业经济、中国农业经济发展变化的总体趋势.我国农业发展的目标是实现现代化,即现代工业和现代技术将深入农业和食品工业,农业日益采取工业的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延伸产业链条,把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与服务,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不同环节连成一体,形成一体化经营.农业合作组织的制度安排必须适应这一变化和要求.3、事物本质原则.创新是为了发展而不是毁灭.当事物本质发生改变后,一事物就不再是其自身而变成了他事物.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创新不能改变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属性:所有者与惠顾者同一成员民主控制按惠顾额分配盈余资本报酬有限等.(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创新的条件.只有具备相应条件,创新才能实现.就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而言,至少需要三方面的条件1、客观层面:我国农业发展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时期,农业拥有了较好的发展条件.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更加重视,提供了较好的政策支持.我国农业面临的国际竞争异常激烈.这些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与创新提供了客观条件.2、主观层面:人们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与创新的认识.改革开放30年来,开动脑筋,解放思想,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开拓创新的文化氛围已经具备.但就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创新而言,人们的认识还不到位,对合作组织本质、作用、前景的认识与判断都还比较模糊,思想上对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创新的重视程度不够,还需要做艰苦的创新宣传教育工作.3、操作层面:政府的支持与推动.政府已做了许多支持推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与创新的工作,如制定扶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优惠政策,颁布相关法律、出台合作社(示范)章程,等等.但在把优惠政策做实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政府放手让农民去实践,不追求形式而更注重实效,创造更有利于合作组织发展创新的外部环境方面还有许多细致工作要做.(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创新的内容1、社员结构创新.传统农业合作社作为小农的互助组织,其成员由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的生产者组成.据此可推断,传统农业合作社的规模比较小,社员来源单一,不利于合作社增强活力,参与竞争.因此,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上应加以变通,扩大包容性,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不仅农民可以加入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人员也可以加入,允许他们以技术作价出资自然人可以加入,法人也可以加入,利用它们拥有的技术设备资源或信息资源.当然,为保持农民社员在合作组织中的控制地位(合作社性质),对非农民及法人入社要在所占成员比例或股金比例上做出限制性规定.具体比例应从实际出发,允许彼此有一定的差别.2、融资机制创新.传统合作社存在融资能力弱的问题,这就需要在合作社融资机制上进行创新.比如,有入股的生产者社员,也可以允许有纯入股的投资者社员允许一人认购多股,也允许缺乏资金的农民多人认购一股社员认购股金的方式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作价出资为增加资金的流动性,可以规定经合作社同意,股金在合作社内部社员之间可以转让等等,以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和其他生产要素,扩大自身的融资能力.3、民主管理创新.传统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一人一票.由于现代农业合作组织社员认购股金数量增大,且彼此不同,这给民主管理原则带来了挑战.严格遵循一人一票原则,实现了公平,但会置投资额于不顾,损害效率.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要求改变单纯按社员人头设置投票权的原则,而要照顾社员持有股金的差异.可以在实行一人一票的同时,允许一人多票或多人一票,但同时对单个社员占总票数的比例做出限制.这样变通,便于协调利益与风险、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既有利于调动持股大户的积极性,又不会改变多数社员对合作组织的控制,保证民主管理.4、分配机制创新.传统合作社比较强调公共积累,往往忽略对社员投入资金的分配.从合作社的本质、宗旨及有利于自身发展来看,这样的制度设计有其合理性,然而却不利于产生投资激励.鉴于目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利润水平还不高、财务管理薄弱以及过去归大堆产生的阴影,对分配机制应做出调整:盈余分配中少提公共积累,兼顾投资额.当合作社发展需要资金而公共积累不足时,可以采取再次进行新筹资的方法加以解决.对于盈余分配要兼顾投资额,可仿效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的做法:每个社员必须事先承购与其交货量相应的股金.这样就把按惠顾额分配盈余与股金参与盈余分配结合了起来.这种对资本报酬有限原则的调整,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传统合作社产权模糊的问题,增强了产权激励,同时又不违背按惠顾额分配盈余的本质规定性,是一项非常巧妙的制度创新.5、经营方式创新.传统合作社强调通过合作社间的横向联合促进合作社发展.但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更应重视纵向发展.它不应仅仅是初级农产品的经营者,而应是通过注重发展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扩大合作组织规模,形成集团化,提升竞争力,促进自身发展.主要参考文献[1]白立忱.外国农业合作社[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韩俊.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3]孙亚范.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