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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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管理、培训、服务、评估和奖励等方面。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发扬志愿者精神,服务社会。

第四条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要注重民主化、规范化、专业化,做到公开、公正、公示,确保服务的效果和质量。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志愿者服务队应设立队长或负责人,具体职责如下:(一)全面负责队伍的总体工作,做好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二)制定队伍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组织队伍的培训、训练和评估;(四)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保证服务的顺利进行;(五)协调解决队伍内的问题和纠纷。

第六条志愿者服务队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的工作组,负责具体的服务事项,具体职责由队长或负责人统一分配。

第七条队长或负责人应定期召开志愿者服务队全体成员会议,进行工作安排、意见征询和矛盾调解等。

第三章志愿者甄选与培训第八条志愿者服务队的成员应经过选拔和培训方可上岗服务。

第九条志愿者的选拔标准如下:(一)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服务意识;(二)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三)遵守法律法规;(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条志愿者服务队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志愿者服务队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模拟服务,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服务质量的能力。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二条志愿者服务队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扶贫济困、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

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队应做好服务的前期准备,包括与服务对象沟通、了解服务需求、制定服务计划等。

第十四条志愿者服务队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服务对象的隐私和尊严,不泄露其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志愿者服务队应及时向相关单位或组织报告服务情况和问题,积极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志愿者服务队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服务记录和服务报告,定期总结和评估工作并向上级部门上报。

单位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单位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志愿服务队的管理,提高志愿服务水平,树立我单位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志愿服务队所有成员,包括志愿者、队长、副队长以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弘扬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服务社会公众,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志愿服务队设立理事会,负责制定志愿服务队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条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等工作。

第六条志愿服务队设立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负责组织协调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志愿者队伍。

第七条志愿服务队设立各分队,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八条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选拔等程序确定。

第九条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志愿服务事业;2.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3. 能够自愿、无偿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4.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条志愿者入队后,需参加为期不少于8小时的志愿服务培训,合格后颁发志愿者证书。

第十一条志愿者应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年至少参加10次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二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志愿服务队的决策与管理;2. 接受志愿服务队的培训与指导;3. 享受志愿服务队的福利待遇;4. 对志愿服务队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志愿服务队的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3. 维护志愿服务队的形象,不得损害志愿服务队的利益;4. 保守志愿服务队的秘密。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管理第十四条志愿服务活动应围绕社会需求,紧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各类志愿服务项目。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活动分为常规活动和临时活动,常规活动包括支教、扶贫、环保、敬老等,临时活动包括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节日慰问等。

志愿者队伍日常管理制度

志愿者队伍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者队伍的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加入志愿者队伍的成员,包括志愿者、志愿者队伍负责人和志愿者服务单位。

第三条志愿者队伍应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志愿者队伍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负责志愿者队伍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志愿者队伍下设若干分队,各分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负责分队内部的管理和活动组织。

第六条志愿者队伍设立办公室,负责志愿者队伍的日常事务、资料整理、活动策划等工作。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第七条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进行。

第八条招募志愿者时,应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志愿服务的基本条件和道德品质。

第九条志愿者队伍应定期组织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服务技能、团队协作等。

第十条培训结束后,对志愿者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成为正式志愿者。

第四章志愿者服务第十一条志愿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志愿者队伍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服务质量,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三条志愿者服务时,应佩戴志愿者标识,展示志愿者形象。

第十四条志愿者应尊重服务对象,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得泄露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志愿者应与其他志愿者保持良好沟通,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第五章志愿者考核与表彰第十六条志愿者队伍应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时长、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七条对考核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品等。

第十八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应及时进行教育,帮助其改进。

第六章志愿者权益保障第十九条志愿者队伍应关心志愿者的身心健康,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

第二十条志愿者因志愿服务活动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志愿者队伍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服务队的管理,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志愿服务的队员,包括团队领导和志愿者。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的管理目标是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服务效率,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力量。

第四条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互助、创新。

第五条志愿服务队的管理机构是由队长、副队长和志愿者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

第六条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制度是由领导小组在队员的共同参与和监督下制定和修改。

第二章志愿服务队的组建第七条志愿服务队的组建要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队员加入。

第八条参加志愿服务队的队员应经过招募、面试、培训等程序,选拔合适的人员加入。

第九条志愿服务队的组建应有一定的规模和结构,包括队长、副队长、组长、志愿者等职位,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十条志愿服务队的组建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队伍的有序运行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志愿服务队的管理第十一条领导小组是志愿服务队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第十二条队长是领导小组的负责人,负责召集和主持领导小组会议,制定队伍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

第十三条副队长是领导小组的副职,协助队长处理队伍的日常事务,负责队伍的后勤保障和宣传工作。

第十四条组长是各个服务项目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管理志愿者的工作,并向队长和副队长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五条志愿者是队伍的基础,应积极参与队伍的各项活动,服从领导的安排,自觉遵守队纪队规。

第十六条志愿服务队应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队员给予奖励和荣誉,对表现不好的队员进行教育和督促。

第四章志愿服务队的培训第十七条志愿服务队应定期开展培训活动,提高队员的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培训内容包括服务理念、服务技能、队伍纪律、安全知识等方面,由专业人员或资深队员讲解。

第十九条培训形式多样化,包括讲座、实践、体验等,注重理论教育和实践操作相结合。

第二十条培训对象主要是新队员和需要提高的老队员,培训时间、地点和方式由领导小组决定。

学校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

学校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志愿者队伍及其成员。

第三条志愿者队伍应坚持“自愿参与、服务社会、奉献爱心、追求卓越”的原则,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学校和社会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志愿者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志愿者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志愿者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志愿者招募、培训、考核、表彰等。

第六条各学院(部)设立志愿者工作站,负责本学院(部)志愿者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志愿者招募与选拔第七条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广泛吸纳学生参与。

第八条招募对象为我校在校全日制学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成为志愿者: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3.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志愿服务工作。

第九条招募程序:1. 发布招募公告,明确招募条件、时间和地点;2. 报名者提交申请材料;3. 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初步筛选;4. 组织面试,选拔优秀志愿者;5. 审核合格者成为志愿者。

第四章志愿者培训与考核第十条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志愿者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培训内容包括:1. 志愿者服务理念、宗旨和规范;2. 志愿者服务技能和技巧;3. 志愿者心理健康和沟通技巧;4. 志愿者权益保障和风险防范。

第十二条志愿者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1. 平时考核: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考核;2. 年度考核: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志愿者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志愿服务时长、服务质量、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五章志愿者权益与表彰第十三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益:1. 参加志愿者培训、交流和学习的机会;2. 获得必要的保障和奖励;3. 优先参与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4.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范本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志愿服务队的管理,提高志愿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志愿服务队及其成员。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志愿服务队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队长:负责志愿服务队的全面工作,协调各成员关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活动实施。

2. 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负责队伍日常管理、活动策划与执行。

3. 秘书处:负责文件起草、资料整理、活动记录等工作。

4. 财务组:负责经费收支、物资采购、账目管理等工作。

5. 宣传组:负责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提高社会影响力。

6. 各专业小组:根据队员特长和兴趣,设立多个专业小组,负责相关领域的志愿服务工作。

第五条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如下:1. 队长:负责志愿服务队的全面工作,对队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协调内外关系。

2. 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负责队伍日常管理,组织开展活动。

3. 秘书处:负责文件起草、资料整理、活动记录等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4. 财务组:负责经费收支、物资采购、账目管理等工作,确保财务规范。

5. 宣传组:负责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提高社会影响力,扩大志愿服务队伍。

6. 各专业小组:根据队员特长和兴趣,开展相关领域的志愿服务工作,提升志愿服务质量。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六条志愿者招募与注册:1. 志愿者招募: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发布招募信息,广泛吸纳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

2. 志愿者注册:志愿者报名后,需填写注册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注册志愿者。

第七条志愿者培训与考核:1. 志愿者培训:定期组织志愿者参加培训,提高志愿服务技能和素质。

2. 志愿者考核: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志愿服务态度、技能水平、活动参与度等。

第八条志愿者权益保障:1. 志愿者享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

2. 志愿者享有获得志愿服务培训、表彰和奖励的权利。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服务队成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二条:服务队成员应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学生守则及校内各种规章制度。

承认青年志愿者章程,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

第三条:例会制度1.每月召开一次志愿者全体成员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大会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传达学校指示、决议,讨论决定协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布署安排协会的工作。

3.开会时,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实行签到制度,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提前请假,并在开会后及时了解会议内容,学习会议精神。

4.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5.服务队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6.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对有关会议内容必须保密。

7.服务队会议由组织部做好记录,做好存档材料,以便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8.各小队负责人做好所在小队相应的记录,以备小队指导开展内部工作。

9.志愿者服务队的主要干部负责人每月定期召开内部会议,总结开展活动的经验成绩及不足,讨论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任务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形成共同决议后,在服务队全体会议上宣布。

10.各个小队由负责人负责召开内部成员的交流会,回顾前段工作中的得失,并讨论决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形成一定的书面记录,并做好队员心理思想方面的工作。

11.发现问题后,能解决的应予以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总队主要领导或团委老师。

12.服务队全体成员会议定为每月月初第一个星期,时间自定;主要干部会议定为每月二次,时间为每月上半旬和下半旬,具体时间自定。

小队内部会议由小队长视小队情况自定,但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小队单独会议要保证一月一次。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服务队的组织建设,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志愿服务队的组建、管理、活动开展和人员管理等。

第三条志愿服务队的宗旨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弘扬志愿精神,为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第四条志愿服务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志愿服务队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第六条队长负责志愿服务队的全面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成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七条志愿服务队成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八条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队长、副队长及部分成员组成,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加入志愿服务队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 具备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3. 具有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的精神;4. 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加入志愿服务队的程序:1. 向志愿服务队提交申请;2. 经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3. 参加志愿服务队组织的培训;4. 领取志愿服务证。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队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志愿服务队的各项活动;2. 参与志愿服务队的民主管理;3. 对志愿服务队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遇到困难时,享有志愿服务队的帮助。

第十二条志愿服务队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志愿服务队的各项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队的活动,完成分配的任务;3. 维护志愿服务队的形象,不参与有损志愿服务队声誉的活动;4. 自觉接受志愿服务队的监督和考核。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三条志愿服务队活动分为常规活动和特殊活动。

第十四条常规活动包括:1. 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2. 定期开展社区服务;3. 定期开展公益活动;4. 参加各类志愿服务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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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完善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的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志愿者服务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队员申请及注册
(一)、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2)、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具备素质;
(3)、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二)、注册:
(1)、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
(2)、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
(3)、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
(4)、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进行宣誓,领取“志愿者志愿服务证”。

二、队员权利与义务
(一)、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志愿者队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接受有关教育,培训;
(2)、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志愿者中心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
(3)、提出请求,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4)、向本队推荐优秀会员;
(5)、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
(6)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中国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队员基本义务:
(1)、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
(3)、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4)、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5)、不得以志愿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6)、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7)、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组织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三)、每次参加志愿者服务后,由志愿者活动组织者(负责人)立即收集活动用品,并交单位保管;
(四)、认真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
(五)、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服务队、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多参加实践、公益活动;
(六)、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的(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以书面形式向负责人请假。

准假后方可离开;
(七)、如确因时间冲突或情况特殊,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服务队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请假者也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
(八)、明确工作目标,不能盲目地开展工作,必须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九)、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志愿者之间发生口角和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向负责人提出;
(十)、凡迟到者或请假者,应及时向负责人说明情况,并了解工做安排及其内容;
(十一)、志愿者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十二)、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

四、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
活动策划:
(一)、主题活动要提前一月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形成文字;
(二)、主题活动的策划要紧扣热点、切合需求、富有创意、互不雷同,体现特色。

活动实施:
(一)、活动前,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
范进行,确保效果;
(三)、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志愿者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
累完整原始资料;
(四)、活动后,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
团总支归档。

我也始终相信,你每天的认真付出总会有回报,生命不息,努力不止,好运总会来!我不信命,因为我的命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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