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在文化市场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季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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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汇演问题总结范文

文艺汇演问题总结范文

一、前言文艺汇演作为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等举办的重要文化活动,旨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社会文化氛围。

然而,在举办文艺汇演的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问题总结1. 节目质量参差不齐在文艺汇演中,部分节目内容单一,形式老旧,缺乏创新。

这导致观众兴趣降低,影响整体演出效果。

2. 节目编排不合理部分节目编排缺乏层次感,导致演出节奏混乱,观众难以跟上节目节奏。

3. 演出场地布置不够完善演出场地布置简单,缺乏艺术感,影响观众观看体验。

4. 演员素质有待提高部分演员表演不够自信,表情、动作生硬,影响整体演出效果。

5. 活动宣传力度不足部分文艺汇演宣传力度不够,导致观众参与度不高。

6. 活动组织不够严密部分文艺汇演活动组织不够严密,导致现场秩序混乱,影响演出效果。

三、改进措施1. 提高节目质量(1)加强节目策划,鼓励创新,突出特色;(2)邀请专业团队进行指导,提高节目制作水平;(3)选拔优秀演员,加强培训,提高演员综合素质。

2. 优化节目编排(1)根据节目内容,合理安排演出顺序,确保节目衔接自然;(2)注重节目节奏,使演出更具观赏性。

3. 完善演出场地布置(1)聘请专业设计团队进行场地布置,提高艺术感;(2)增加灯光、音响设备,提升演出效果。

4. 提升演员素质(1)加强演员培训,提高表演水平;(2)培养演员自信心,使其在舞台上更加自信。

5. 加强活动宣传(1)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观众知晓率;(2)加强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扩大活动影响力。

6. 严密组织活动(1)加强活动筹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2)加强现场管理,维护演出秩序。

四、结语文艺汇演作为一项重要的文化活动,对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总结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我们相信文艺汇演的质量将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为广大观众带来更加精彩的视听盛宴。

文化娱乐行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分析

文化娱乐行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分析

文化娱乐行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分析一、文化娱乐行业存在的问题文化娱乐行业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仅能够提供娱乐和休闲方式,还承载着传播文化、塑造社会风貌的重要作用。

然而,目前文化娱乐行业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下面将从市场竞争、内容创新、版权保护和行业监管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 市场竞争不规范文化娱乐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但存在一些问题导致竞争环境不规范。

首先,市场准入门槛低,导致市场上涌现大量低质量、重复性的文化娱乐产品。

这不仅降低了行业整体形象,也使消费者面临选择困难;同时,恶性竞争现象也存在,部分企业为了获取市场份额,进行不正当竞争,给市场秩序带来混乱。

2. 内容创新严重不足文化娱乐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内容创新。

然而,当前行业内内容创新严重不足,更多地依靠明星效应、热门IP等已有资源进行变现。

这种模式导致了内容同质化严重、创意匮乏的问题,缺乏新鲜感和吸引力,长期来看不利于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3. 版权保护不完善文化娱乐作品的版权保护一直是行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盗版、侵权等问题频繁出现,年轻的原创人才往往面临版权难题,造成他们对于投入创作的积极性下降。

缺乏有效的版权保护制度,不仅损害了创作者的权益,也限制了文化娱乐行业创新发展的空间。

4. 行业监管不到位文化娱乐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与引导。

然而,当前行业监管相对滞后,政府对于行业发展缺乏明确的规划和指导,导致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乱象。

行业监管的不到位,使得一些不良行为得以滋生,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二、解决问题的方案1. 加强市场准入门槛为了改善文化娱乐行业的竞争环境,需要加强对市场准入门槛的管理与监督。

要求企业在准入时提供一定的资质和实力证明,以确保企业有足够的能力和质量来推出优质的文化娱乐产品。

同时,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打击恶性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2. 鼓励内容创新和多元发展为了激发文化娱乐行业的创新活力,需要鼓励内容创新和多元发展。

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文化市场也日益繁荣。

但是,在繁荣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乱象和问题,比如盗版书籍、盗版音像制品、假冒伪劣艺术品等。

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知识产权,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影响了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

因此,对文化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已经刻不容缓。

二、整治目标1. 建立健全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对文化市场乱象的监管力度。

2. 打击盗版、假冒伪劣产品,维护知识产权。

3. 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提升文化市场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三、整治内容1. 加强监管力度,建立文化市场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

2.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盗版、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对违法经营行为予以严厉处罚。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市民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意识,倡导文明消费。

4. 建立文化市场诚信体系,鼓励文化市场各方主体诚实守法经营,促进文化市场的规范发展。

四、整治措施1. 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的文化市场监管制度,加强对文化市场各种乱象的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

2. 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的执法机制,加强对盗版、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对违法经营行为予以严厉处罚,对违法行为者进行严格查处。

3.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文化市场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意识,倡导文明消费,培养市民的文化消费理念。

4. 建立文化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文化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和守法经营的监管,鼓励文化市场各方主体诚实守法经营,促进文化市场的规范发展。

五、整治效果评估1. 完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的文化市场监管制度,提高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版、假冒伪劣产品,维护知识产权。

2. 加强对文化市场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市民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意识,倡导文明消费,培养市民的文化消费理念。

3. 建立文化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文化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和守法经营的监管,倡导文化市场各方主体诚实守法经营,促进文化市场的规范发展。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是指对文化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理的综合性行政执法活动。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不难发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这些问题进行评估,并提出一些解决对策,以促进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执法标准不统一第一个问题是执法标准的不统一。

由于文化市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各个地区和部门在执法中容易产生标准不一致的情况。

这导致了执法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影响了执法结果的公正性和可预期性。

针对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来解决:1. 加强执法标准的统一指导。

建立统一的执法指导手册和操作规范,明确各种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

2. 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

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加强执法标准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3. 建立定期交流和经验分享机制。

各地区和部门可以定期召开执法经验交流会议,分享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推动执法标准的统一化和规范化。

二、执法力度不够强劲第二个问题是执法力度不够强劲。

由于文化市场的庞大规模和复杂性,执法力度不足往往难以满足需求。

一些违法行为难以被有效查处,从而影响了监管效果和社会稳定。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对策:1. 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

加大对文化市场的巡查频次,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监管的震慑力和威慑力。

2.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形成联合执法的合力,共同应对违法行为。

3. 增加专项执法行动。

针对一些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组织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执法资源,迅速高效地进行整治。

三、信息披露不透明第三个问题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中的信息披露不透明。

一些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和执法过程不被公之于众,导致社会公众对执法工作的不信任和质疑。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对策:1. 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

及时公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查处结果和执法过程,接受公众监督,建立良好的舆论环境。

文化市场管理问题及对策

文化市场管理问题及对策

文化市场管理问题及对策一、当前文化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文化体制的束缚性较强文化体制改革遭到了严重的影响后,文化产业的发展也相应的受到了限制。

毕竟以往的运行模式都是在计划体制下进行的,因此,也就会导致相关管理部门之间没有一定的竞争力和管理能力。

并且,所谓的文化管理部门也相对比较落后,无法紧跟时展的步伐,更不具备实效性的管理规范。

这些存在的现象说明,要想促进文化市场的发展,就应该时刻保持公平性。

因为,如果在公平性上也达不到标准,就会给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困难。

(二)盗版现象广泛存在在文化市场中,由于盗版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着文化创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动力。

在盗版集中地域,盗版的文化产品各种各样,并且从制作到销售形成了产业链,导致很多人在这其中获取不法利益。

另一方面,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并不够完善,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导致盗版产品的购买依然存在。

因此,文化产品在创新上没有公平公正的空间,严重扰乱了文化市场的秩序。

二、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措施(一)理顺文化市场的管理体制对文化市场进行管理,多部门参与并不能够起到很好的效果。

即使对主管部门和协助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的规定,也不一定能够开展有效的管理。

因为责任和权力是统一的存在,不负责任的话,权力的运行体现不出应有的效果;没有权力,责任同样也不到位。

正确的做法是对文化市场的管理体制进行理顺,将文化部门的中心作用突显出来,最终建立完成的管理体制主体是一元化的,保证权、责、利的统一。

另外,要将新兴的文化市场纳入一体化管理中,从而解决管理体制中的不足之处。

(二)健全财政管理机制(三)加强法治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对文化市场进行法律治理是必然的趋势,同时也是保证文化能够继续发展下去的条件。

文化市场的经济,也是法制化的经济;文化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也是法制化的管理。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文化市场中的不良现象、违法行为,就要以文化市场的稳定为中心点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现有法律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并且出台配套措施。

文化艺术行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文化艺术行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文化艺术行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文化艺术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然而,文化艺术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问题。

本文将重点探讨文化艺术行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二、缺乏创新和原创性作品当前,文化艺术行业缺乏创新和原创性作品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大部分剧目、音乐作品都是模仿或抄袭他人作品,缺少独特性和个性特点。

这不仅限制了行业内的发展,也无法满足观众对于新鲜感和创意的需求。

针对这一问题,应当加强版权保护力度,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同时,政府可以通过推出激励政策来鼓励原创作品的创作与传播。

此外,还需要加强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在行业内注入更多具备创新能力和原创精神的人才。

三、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低水平作品泛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艺术行业也逐渐成为一个充满竞争的市场。

然而,由于过度追求商业利益和短期效益,许多文化艺术从业者陷入了迎合市场需求、大众口味的怪圈中。

低水平、极端商业化的作品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行业的整体质量。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提升行业自律意识,引导创作者回归艺术本源。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规范和标准,加强对作品质量的监管力度。

此外,还应鼓励那些有实力和独立思考能力的新晋创作者,推动更多优秀作品脱颖而出。

四、行业发展不平衡带来资源匮乏文化艺术行业在各地区的发展存在很大差异,有些地方资源匮乏,甚至连基本的演出场所都无法提供。

这导致了一些优秀的文化艺术项目无法得到有效展示。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着力提升基层文化艺术设施的建设水平。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经济支持和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私人资本参与进来,共同推动艺术场所的建设。

同时,文化主管部门还应加强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统筹,确保各个地区都能享受到公平、充足的文化艺术资源。

五、行业乱象频出影响良好发展环境现如今,一些不法商家和个人在文化艺术领域滥竽充数、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问题比较突出。

演出市场管理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演出市场管理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演出市场管理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演出市场管理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瑞安刘成朗文艺演出作为文化领域中主要的文化产业之一,极大的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明需求。

目前演出市场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益性演出,这一类属于非营业性演出;另一类就是营业性演出,市场管理的主要对象也就是以营业性演出为重点。

一、演出市场管理工作的现状和问题一是演出场所管理工作的难度大。

全市具备演出功能和条件的场所虽然不多,但即使如此,还是普遍存在着硬件设施条件不齐全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是没有象样的提供演出专用的场地,都是利用一些废弃的影剧院设立演出场所。

其次是没有专业场所管理人员,在农村举办的一些演出活动,甚至都是以当地老人协会的一些老年人出任演出活动的管理。

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一些演出活动在质量上出现随意性大、演出质量不高的问题。

二是演出现场监督工作难度高。

作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有职责做好对举办的营业性演出进行监督。

但由于农村举办的这类营业性演出规模小、随意性强,往往出现在演出开始前才到文化行政部门登记备案。

而作为市场执法的执法大队因为没有及时获取信息,加上执法力量的有限,使得现场监督这一工作环节无法及时到位。

三是违规案件处罚标准高,执行难的问题。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规定,大部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都在五万元以上,而目前演出市场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者都是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并且没有固定居住地址,造成行政案件无从调查的尴尬局面,致使行政处罚无法有效实施。

四是无证非法演出现象问题突出。

由于举办一次营业性演出条件要求严格、投入成本高,促使一些演出团体带着侥幸心理擅自进行非法演出活动。

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大蓬车”演出活动,这类演出活动由于节目质量低下,甚至有出现色情表演的内容,成为管理工作的主要重点,但是他们具有流动性强、经营方式简单,可以随时随地的进行演出等特点,给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

文化艺术行业的不足与改善意见

文化艺术行业的不足与改善意见

文化艺术行业的不足与改善意见一、现状分析:文化艺术行业存在的问题1. 缺乏专业人才和培养机制当前,文化艺术行业面临着人才短缺的困境。

许多从事文化艺术工作的从业者缺乏系统学习和专业培训,导致整个行业在人才素质上存在较大差距。

同时,由于现有培养机制的不完善,很多优秀年轻人无法进入该行业,限制了创新和发展。

2. 艺术创作创新力不足在追求商业利益和市场需求的压力下,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倾向于传统模式和商业主义,并丧失了对于深度思考、本土特色以及社会问题反思的意识。

这种单一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使得许多作品缺乏真正的艺术内涵和独特性。

3. 文化产业融合程度低当前我国文化产业中各领域相对封闭,不同领域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与合作。

文学、音乐、影视等领域的专业人士往往停留在各自的圈子内,缺少跨界合作与创新,致使整个行业无法形成更加强大的文化生态系统。

4. 文化艺术市场不规范目前,我国的文化艺术市场存在着虚假宣传、侵权盗版、价格混乱等问题。

这些不规范现象严重损害了行业信誉和消费者利益,也限制了正规企业和从业者的发展空间。

二、改善意见:提升文化艺术行业发展水平1. 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建议加大对于文化艺术专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并引入更多实践环节,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同时,加强与社会各界合作,建立实践基地,让学生在真实环境中接触实际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

2. 推动艺术创作多样化与深度思考引导艺术家关注社会现实问题和当代价值观,并鼓励他们通过独特视角进行深度思考和创作。

政府可加大对于艺术创作的资助力度,同时提供更多展览、演出平台,促进多样性与创新性的艺术作品呈现。

3. 加强跨领域合作与交流在政策层面上,鼓励文化产业不同领域的交叉合作与创新,打破行业壁垒。

同时,在教育系统中推广跨学科的人才培养模式,使学生能够获得更丰富的知识结构,并能够灵活应用在实际工作中。

此外,可以建立跨界合作的机构或组织,促进各个领域之间的有效沟通和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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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在文化市场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季整改措施篇一:近几年来全国艺术表演团体发展情况分析近几年来全国艺术表演团体发展情况分析艺术表演团体是指由文化部门主办或实行行业管理的专门从事表演艺术等活动的文化机构,涵盖了戏曲、话剧、歌舞剧、木偶、皮影等众多艺术门类,是我国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几年来,全国各级艺术表演团体大力开展艺术创作和生产,在繁荣演出市场、传播先进文化、开展艺术教育、提升全民素质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艺术表演团体总体发展情况(一)机构人员稳步增长20XX年,全国共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6864个,比上年增加725个。

分层级看,中央级16个,省级258个,地市级765个,县级5825个;分类型看,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艺术表演团体2435个,占35.5%,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艺术表演团体4429个,占64.5%;分剧种看,戏曲剧团2451个,占35.7%,是全国最大种类的艺术表演团体。

近年来,全国各级艺术表演团体从业人员数量不断增加。

20XX年,全国艺术表演团体从业人员22.07万人,比上年增加1.25万人,增长6.0%。

(二)创排和演出条件有所提升近年来,全国各级艺术表演团体加大了对公用房屋、排练场所的建设力度,院团演出硬件设施条件有所改善。

20XX年,全国艺术表演团体公用房屋建筑面积465.5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了8.87万平方米,增长1.9%;排练练功用房128.7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9.18万平方米,增长7.7%。

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各地纷纷兴建了一大批功能完善、设施完备的艺术表演场馆,也为艺术院团提供了很好的演出保障。

20XX年,全国共有艺术表演场馆2112个,比上年减少25个;观众坐席数161.73万个,比上年增长2.8%;演出场馆面积743.5万平方米,增长10.8%。

为进一步方便剧团送戏下乡,开展灵活、多样、方便的文化服务,真正解决艺术表演团体演出难、转点难、搭台难的问题,20XX年,文化部、财政部正式实施了流动舞台车工程。

截至20XX年底,中央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3亿元,为剧团和基层文化机构配备了969台流动舞台车。

流动舞台车的配置,极大地方便了院团为基层群众进行舞台艺术表演,受到了基层群众的广泛欢迎。

20XX年,全国各级艺术表演团体共利用流动舞台车演出11.41万场次,观众人次1.14亿人次。

(三)演出规模持续增加全国各级艺术表演团体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进一步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组织各类文艺演出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艺术精品,演出场次持续快速增长。

20XX年,全国6864个艺术表演团体全年共演出137.15万场次,比上年增加17.04万场,增长14.2%。

全国艺术表演团体全年平均每团演出199.81场,比上年增加4.16场,增幅2.1%。

演出场次的持续增加,带来了观众人次的连续增长。

20XX年,全国艺术表演团体演出观众人次8.85亿人次,比上年增加6740万人次,增长8.2%。

从20XX年以来的情况看,除20XX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全年演出观众人次小幅回落之外,其他年份均保持较高速度的增长。

(四)演出收入快速增长演出市场的扩大,观众人次的增加,带动了艺术表演团体收入的大幅度增长。

20XX年,全国艺术表演团体全年总收入128.76亿元,比上年增加14.81亿元,增长13.0%;全年演出收入34.27亿元,比上年增加5.45亿元,增长18.9%。

(五)社会效益有力彰显近年来,全国各级艺术表演团体在大力开拓演出市场的同时,通过“文化下乡”、低票价演出等方式,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起来,充分体现出艺术院团面向基层、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同时,为加大对艺术表演团体公益性演出的扶持力度,国家发改委、文化部等九部委于20XX年1月份印发了《关于构建合理演出市场供应体系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财政加大对到城市社区、工矿企业等基层进行公益性演出团体的补贴力度,切实做到“月月有公益场,场场有低价票”。

20XX年,全国各级财政补贴2.28亿元,开展公益性演出5.67万场次,比上年增加6660场次,增长13.2%;演出观众人次680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142万人次,增长20.2%。

(六)艺术院团转企改制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近年来,全国文化系统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数量逐年增长,转企改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20XX年底,全国文化系统承担改革任务的2086家国有文艺院团中,已有461家完成转企改制,转企完成率达到22.1%。

转制后的艺术表演团体,按照“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形势下推动院团发展的工作机制,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均取得新进展。

二、艺术表演团体发展特点(一)县级院团主体地位更加突出近年来,随着演出市场的快速发展,县级院团作为长期面向基层群众,活跃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力量,主体地位更加突出。

20XX年,全国县级艺术表演团体5825个,占全国艺术表演团体机构数比重由20XX年的74.2%提高至84.9%,其他各项业务指标也显著提升。

近年来县级艺术表演团体所占比重情况(单位:%)年份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二)赴农村演出比重提高为保障我国广大农村群众能够及时观赏到精彩的文艺演出,全国各级艺术表演团体加大了对农村的文艺演出力度,为进一步满足广大农民精神文化需求提供了保障。

据统计,20XX年文艺院团共赴农村演出84.67万场次,比上年增长14.3%;农村观众人次5.64亿人次,比上年增长9.3%。

赴农村演出场次占全部演出场次的61.8%,比重比上年略有提高。

机构数74.276.383.284.9演出场次78.377.782.983.6演出观众人次75.371.978.577.0演出收入41.235.951.148.9(三)文化部门所属院团自身造血能力显著提升近年来,全国文化部门所属艺术表演团体乘着文化体制改革东风,深入推动内部机制改革,积极开拓市场,自身发展能力极大提高。

20XX 年,全国2597个文化部门所属艺术表演团体演出收入17.63亿元,占全年总收入的17.6%,比上年提高了0.7个百分点;全年财政拨款67.92亿元,占全年总收入的67.8%,比上年降低了1.8个百分点。

作为衡量院团自身造血能力的重要指标,20XX年全国文化部门2421个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艺术表演团体经费自给率为31.9%,高于去年1.9个百分点,自20XX年因遭遇金融危机而造成艺术演出市场整体疲软的态势已基本得到改善。

篇二:文化部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之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部关于发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通知为使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更加规范、运行更加高效,方便行政相对人和审批工作人员掌握项目审批的全部流程,文化部依据有关法规,分别编订了14个文化市场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办事指南用于为行政相对人申请审批提供指导,业务手册用于为文化行政部门开展审批业务提供参考,通用文书格式样本用于审批需要使用的文书。

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参照上述文本格式,结合实际编制发布本地版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等。

上述文件的电子版请到文化部网站(http://)下载。

特此通知。

文化部20XX年8月28日文艺表演团体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的申请和办理。

二、申请事项事项: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的申请。

分项:设立、延续、注销、补证。

三、法规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

四、实施机关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的审批,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受理窗口负责申请受理、证件送达。

五、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六、审批条件有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

七、申请材料(一)提交申请除当面提交外,申请材料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政务等途径提交,也可委托代理人提交,经受理窗口现场确认后,当场办理: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3.所有材料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

(二)材料清单1.设立(1)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3)经营地址的房产证明及租赁合同;(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5)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其他有效证明;(6)与演出业务相适应的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2.延续(1)文艺表演团体延续换证登记表;(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3)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4)最近2年的营业情况报告。

3.注销依申请注销:(1)注销申请书;(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有以下情况的,依职权注销并向社会公告:(1)到期未申请办理有效期延续换证的;(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4.补证(1)补证登记表;(2)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或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未毁损部分。

(三)配套制度1.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1)审批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5)提交虚假材料或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批准的;(6)依法可以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其他情形。

2.主动变更或撤回申请人在文化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之前书面申请撤回行政审批申请的,应当终止行政审批,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有权在审批程序过程中主动变更或撤回申请。

八、决定公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实施机关官方网站公开。

申请人可以按照网上公开的领证期限或短信通知,并携带有效证明来领取决定文书。

九、法定时限受理期限:5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全部材料;超过受理期限未答复的,视为受理。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十、批准文书《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2年。

文艺表演团体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持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到原发证机关换发许可证,文化主管部门不再履行变更审批手续。

文艺表演团体需要延续《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书面提出延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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