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部管理制度
品质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8篇)

品质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8篇)品质流程管理制度篇一1、目的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不投入使用,确保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
2、适用范围确保适用于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
3、职责3.1技术部负责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成品出厂检验。
4、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了解产品特性,熟悉标准、规程等检验依据,掌握检验技术和相关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检验规程技术部组织制定进货检验规程、过程检验规程和成品检验规程,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给生产部和检验人员。
6、进货检验或验证6.1采购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进厂后,仓库管理员作好待检标识,填写申检单交检验人员。
6.2检验人员按进货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或验证,填写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出具进货检验或验证报告。
6.3检验或验证合格的物资,由市场部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物资,在不影响产品生产质量的前提下,经总经理批准后,作降价处理,若协商不成的,由市场部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
6.4市场部仓库管理员根据检验或验证结果对辅料、包装材料作好检验状态标识。
6.5当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准予紧急放行。
紧急放行时必须留下样品进行检验,并对已放行的物资做好标识和记录,一旦发现问题,由生产部门负责及时追回或更换。
6.6对随货提供检验报告的产品,检验员须查验报告的符合性。
对在供方检验合格的产品,仓库管理员依据技术部检验员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直接入库。
6.7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由技术部归档保管。
7、过程检验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半成品,依据过程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合格的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不合格的由操作者及时返工或报废。
8、出厂检验产品加工完毕,生产车间或仓库填写申检单交技术部;技术部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合格产品准予入库、出厂,不合格产品进行报废。
品质部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品质部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
三、组织架构1.品质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部门内部及外部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2.品质部安全员:负责具体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四、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培训(1)新员工入职后,必须接受公司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安全检查(1)部门内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备、设施、消防器材、电气线路、危险品管理等。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防护(1)员工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安全记录(1)建立健全安全记录制度,对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详细记录。
(2)定期对安全记录进行审核、汇总、分析,为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五、奖励与处罚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集体,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六、附则1.本制度由品质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品质部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共同努力,共创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品质部现场管理制度

品质部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品质部现场管理工作,提高品质管理效率和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品质部的所有现场管理工作。
第三条品质部现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率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品质管理制度,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第四条品质部现场管理应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把关、不断改进的原则。
第五条品质部负责人应对品质部现场管理工作负总责,依法依规管理品质部现场工作。
第六条品质部各部门、各岗位都应遵循本制度,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品质部现场管理工作。
第七条品质部现场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八条品质部现场管理要重视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第九条本制度由品质部制定,经董事会审核通过后生效,并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十条品质部现场管理工作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第二章品质部现场管理规范第十一条品质部现场管理应做到有序、规范、安全、高效。
第十二条品质部现场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命令。
第十三条品质部现场管理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品质部现场管理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员工的工作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品质部现场管理应做好现场巡检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品质部现场管理应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及时上报情况,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信息畅通。
第十七条品质部现场管理应注重数据统计和数据分析,提高管理效能。
第十八条品质部现场管理应重视品质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第十九条品质部现场管理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规程,确保员工和设施安全。
第二十条品质部现场管理应注重环保和能源节约,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章品质部现场管理流程第二十一条品质部现场管理流程包括:计划、执行、检查、改进四个环节。
第二十二条品质部现场管理计划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任务要求,确定目标和计划。
物业公司品质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品质部管理制度一、品质部的职责与权限品质部是物业公司质量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确保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达到既定的标准和要求,提升业主满意度,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一)品质监督1、定期对各项目的物业服务进行检查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维护、客户服务等方面。
2、对物业服务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服务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品质改进1、根据检查和评估结果,分析服务质量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2、跟踪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评估改进效果,确保服务质量得到持续提升。
(三)标准制定1、参与制定和完善公司的物业服务标准和规范,确保服务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根据行业发展和业主需求的变化,及时修订和更新服务标准,保持公司服务的竞争力。
(四)培训与指导1、组织开展物业服务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2、为各项目提供服务质量方面的技术支持和咨询,协助解决服务中的疑难问题。
(五)投诉处理1、受理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反馈处理结果,确保业主的合理诉求得到满足。
2、分析投诉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防措施,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品质检查的流程与标准(一)品质检查的计划制定1、品质部根据公司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服务质量目标,制定品质检查的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
2、检查计划应明确检查的项目、时间、频率、检查人员等内容。
(二)品质检查的实施1、检查人员按照检查计划和相关标准,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记录、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检查。
2、检查过程中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详细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
(三)品质检查的结果评估1、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2、根据评估结果,对各项目的服务质量进行评分和排名。
(四)品质检查的报告编制1、品质部根据检查结果和评估分析,编制品质检查报告。
品质部质量体系管理制度

品质部质量体系管理制度1.0 引言品质部质量体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品质部门的工作流程,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
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品质部门以及与品质部门合作的其他部门和供应商。
2.0 范围品质部质量体系管理制度涵盖以下范围:2.1 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开发、生产/提供、销售等全部过程;2.2 品质部门的组织和管理;2.3 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控制和维护;2.4 人员培训和能力提升;2.5 原材料和配件采购、质量控制和管理;2.6 供应商管理。
3.0 质量体系管理要素品质部质量体系管理要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3.1 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品质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和客户需求,制定适合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和修订。
同时,应当将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落实到各个部门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和奖惩办法。
3.2 组织架构和人员岗位职责品质部门应当明确组织架构和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各部门和职责之间的关系和配合方式。
同时,应当建立人员培训和能力提升机制,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质量意识,确保员工在各自岗位上的作用发挥。
3.3 过程控制和改进品质部门应当制定有效的过程控制和改进措施,确保产品和服务在设计、开发、生产/提供、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得到保证。
同时,应当建立故障分析和改进机制,开展经验教训的归纳和,为持续改进提供指导意见。
3.4 数据和信息管理品质部门应当建立全面、准确、可靠的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以数据为基础,促进质量的持续提升。
同时,应当建立数据和信息的分析和应用机制,开展数据挖掘和预测分析,为决策和持续改进提供科学、专业的支撑。
4.0 实施和监控品质部门应当积极推动质量体系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控。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4.1 制定质量体系文件和制度,并定期更新和修订;4.2 进行内部审核和审核跟踪,并及时纠正和预防质量问题;4.3 进行控制和监督供应商的质量表现和能力,并及时更新供应商的质量信息;4.4 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和评估,并根据客户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开展相应的改进工作;4.5 定期开展管理评审和提高会议,评估质量体系的运行效果和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
品质部管理规章制度

品质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品质管理,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品质部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品质部负责本公司产品的品质管理和品质检验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解决品质问题。
第四条品质部应严守职责,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任何与公司有关的机密信息。
第五条品质部应积极学习和更新品质管理的知识,提高品质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第六条品质部设有部长,由公司高层领导任命。
第七条品质部应按照公司的组织架构,在部长的领导下,合理规划工作任务,实施品质管理。
第八条品质部应与销售部门、生产部门等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品质管理工作。
第九条品质部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分享好的实践案例。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条品质部负责制定品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品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品质部负责建立并维护产品质量标准,制定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
第十二条品质部负责组织产品的质量检验和测试,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品质部应及时处理产品质量问题,追踪和协调解决品质反馈和投诉。
第十四条品质部应定期进行品质分析和统计工作,提出改进方案,减少不良品率。
第十五条品质部应培养品质管理人才,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四章考核评估第十六条品质部应定期进行品质管理绩效评估,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
第十七条品质部应建立和完善质量文件和记录,备查证。
第十八条品质部应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九条品质部应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工作成果和问题,接受管理层的指导与监督。
第五章遵守规定第二十条品质部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公司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十一条品质部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品质部的工作人员应保密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与工作有关的机密信息。
第二十三条品质部的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品质部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物业公司品质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品质部管理制度一、品质部的职责与权限品质部是物业公司中负责监督、评估和提升服务品质的重要部门。
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物业服务品质标准及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2、对物业公司各部门、各项目的服务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收集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分析服务中的不足之处,为改进服务提供依据。
4、组织开展内部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
5、参与物业公司新项目的策划和接管验收工作,提出品质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6、定期对物业服务品质进行评估和总结,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品质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品质部拥有以下权限:1、有权要求各部门、各项目提供与品质管理相关的文件、资料和数据。
2、有权对不符合品质标准的服务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3、有权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
二、品质检查工作流程1、制定检查计划品质部根据公司的服务范围和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品质检查计划。
检查计划应明确检查的项目、时间、频率和人员安排等。
2、实施检查(1)品质检查人员按照检查计划,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记录、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各部门、各项目进行检查。
(2)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态度、工作流程执行情况、设施设备维护状况、环境卫生等方面。
3、记录问题在检查过程中,品质检查人员应将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下来,包括问题的描述、发生的地点、责任人等信息。
4、提出整改意见针对发现的问题,品质检查人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沟通,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并明确整改期限。
5、跟踪整改品质部应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对于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应再次提出整改要求,并加大监督力度。
三、品质培训与考核1、品质培训(1)品质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员工的实际需求,制定品质培训计划。
(2)培训内容包括品质管理知识、服务标准、工作流程、沟通技巧等方面。
品质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品质部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品质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 品质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 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本职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训1.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 对重点岗位和特殊工种,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对品质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3. 对重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五、安全操作规程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2. 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3. 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喝酒、使用明火等。
4. 严禁超负荷、超范围使用设备。
六、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保护事故现场的证据。
3. 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4.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或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3. 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品质部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由品质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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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部管理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为节省检验成本,有效管制原物料、产成品之品质,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本公司品管单位执行各种抽样检验作业,悉依本办法执行。
1.3权责单位(1)品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作业规定 2.1抽样计划本公司品质检验之抽样计划采用GB2828(等同MIL-STD-105D)单次抽样,一般检验II级水准及特殊检验S-2水准。
2.2检验原则(1)本公司品质检验之抽样计划采用特别规定,均使用单次正常检验方式。
(2)检验方式如需调整,应由品管部经理(含)以上之人员批准方可变更。
2.3检验方式转换说明 2.3.1转换核准程序(1)由品管部提出加严、放宽或恢复正常检验之申请,经品管部经理(含)以上人员批准。
(2)由交验单位提出放宽或恢复正常检验之申请,经品管部经理(含)以上人员批准。
(3)由品管部经理(含)以上人员指示对某些检验采用加严、放宽或恢复正常检验方式,由品管部实施。
2.3.2由正常检验转换为加严检验的条件在正常检验过程中,连续检验十批(不包括两次交验复检批)中,有五批以上被判定不合格(拒收)时,品管部可以申请改用加严检验。
2.3.3由加严检验转换为正常检验的条件在加严检验过程中,连续检验十批均判定合格(允收)时,品管部可以改用正常检验方式。
2.3.4由正常检验转换为放宽检验的条件在正常检验过程中,连续检验十批均判定合格(允许),且在所抽取之样本中,无主要缺陷(MA)及致命缺陷(CR)时,品管部或交验单位可以提出放宽检验的申请。
2.3.5由放宽检验转换为正常检验的条件在放宽检验过程中,只要有一批被判定不合格(拒收)时,品管人员应报请品管部经理恢复正常检验方式。
2.4全数检验时机有下列情形时,经品管部经理(含)以上人员核准,应采用全数检验:(1)交验物料(成品)有致命缺陷(CR)时。
(2)有安全上缺陷或隐患之品质问题时。
(3)入库检验及加工过程中不良甚多时。
(4)品质极不稳定的。
(5)其他状况有必要实施全数检验时。
3.附件[附件]HA01-1《样本代码表》[附件]HA01-2《抽样表》进料检验规定 1.总则 1.1制定目的本公司为管制采购物料、委外加工物料品质,使其符合设计规格及允收品质水准,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凡本公司采购物料、委外加工物料或本公司自制之零部件均适用本规定。
1.3权责单位(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检验规定2.1抽样计划依据GB2828(等同MIL-STD-105D)单次抽样计划。
2.2品质特性品质特性分为一般特性与特殊特性 2.2.1一般特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一般特性:(1)检验工作容易者,如外观特性。
(2)品质特性对产品品质有直接而重要之影响者,如电气性能。
(3)品质特性变异大者。
2.2.2特殊特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特殊特性:(1)检验工作复杂、费时,或费用高者。
(2)品质特性可由其他特性之检验参考判断者。
(3)品质特性变异小者。
(4)破坏性之试验。
2.3检验水准(1)一般特性采用GB2828正常单次抽样一般II级水准。
(2)特殊特性采用GB2828正常单次抽样特殊S-2水准。
2.4缺陷等级抽样检验中发现之不符合品质标准之瑕疵,称为缺陷,其等级有下列三种:(1)致命缺陷(CR)能或可能危害制品的使用者、携带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之缺陷,称为致命缺陷,又称严重缺陷,用CR表示。
(2)主要缺陷(MA)不能达成制品的使用目的之缺陷,称为主要缺陷,或重缺陷,用MA表示。
(3)次要缺陷(MI)并不影响制品使用目的之缺陷,称为次要缺陷,或轻微缺陷,用MI表示。
2.5允收水准(AQL)2.5.1AQL定义 AQL即Acceptable Quality Leval,是可以接收的品质不良比率的上限,也称为允许接收品质水准,简称允收水准。
2.5.2允收水准本公司对进料检验时各缺陷等级之进料允收水准为:(1)CR缺陷,AQL=0。
(2)MA缺陷,AQL=1.0%。
(3) MI缺陷,AQL=2.5%。
进料允收水准应严于或等同于客户对成品的允收水准,因此,如客房户对成品的允收水准严于上述标准时,应以客户标准为依据。
2.6检验依据 2.6.1电气零件依据下列一项或多项:(1)零件规格书。
(2)零件确认报告书。
(3)有关检验规范。
(4)国际、国家标准。
(5)比照认可样品。
2.6.2外观、结构及包装材料依据下列一项或多项:(1)技术图纸。
(2)零件确认报告书。
(3)有关检验规范。
(4)国际、国家标准。
(5)比照认可样品。
3 作业规定 3.1作业程序(1)供应商交送物料,经仓管人员点收,核对物料、规格、数量相符后,予以签收,再交进料品管单位(IQC)验收。
(2)品管人员依抽样计划,予以检验判定,并将其检验记录填于《进货检验记录表》。
(3)品管人员判定合格(允收)时,须在物料外包装之适当位置贴着接收标签,并加注检验时间及签名,由仓管人员与供应商办理入库手续。
(4)品管人员判定不合格(拒收)之物料,须填写《不合格通知单》,交品管主管审核裁定。
(5)品管主管核准之不合格(拒收)物料,由品管人员将《不合格通知单》一联通过采购通知供应商处理退货及改善事宜,并在物料外包装上,贴着不合格标签并签名。
(6)品管单位判定不合格之物料,遇下列状况可由供应商或采购向品管部提出予以特殊审核或提出特采申请:(A)供应商或采购人员认定判定有误时。
(B)该项物料生产急需使用时。
(C)该项缺陷对后续加工、生产影响甚微时。
(D)其他特殊状况时。
(7)品管部对供应商或采购之要求进行复核,可以作出如下判定:(A)由品管单位重新抽检。
(B)指定某单位执行全数检验予以筛选。
(C)放宽标准特准使用。
(D)经加工后使用。
(E)维持不合格判定。
(8)上款规定之(C)、(D)判定属特采(让步接收)范畴,视同合格产品办理入库,由品管部贴着标示并作后续跟踪。
(9)供应商对判定不合格之物料,须于限期内,配合本公司之需求予以必要之处理后,再次送请品管部重新验收。
(10)进料品管(IQC)应对每批物料检验之记录予以保存,并作为对供应商评鉴之考核依据。
3.2无法检验之物料本公司无法检验之物料成分以及物料特性,品管部可作如下处理:(1)由供应商提供出厂检验记录或品质保证书,本公司视同合格物料接收。
(2)由本公司委托外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或依双方约定分摊。
(3)视同合格物料接收,所导致之任何损失或影响由供应商承担。
3.3其他规定(1) IQC应每日、每周、每月汇总进料检验记录,作成日报、周报、月报。
(2) IQC日报、周报、月报除品管部了解、自存外,应送采购部了解,必要时呈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了解。
(3)本公司自制之零部件参照上述检验规定进行必要之验收作业。
4 附件 [附件]HA02-1《进料检验记录》[附件]HA02-2《不合格通知单》[附件]HA02-3《进料检验日报表》制程管理规定 1.总则 1.1制定目的为加强品质管制,使产品于制造加工过程中的品质能得到有效的掌控,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本公司制造过程之品质管制,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定执行。
1.3权现单位(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管制规定 2.1管制责任 2.2.1生技部生技部对制程品质负有下列管制责任:(1)制定合理的工艺流程、作业标准书。
(2)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文件。
(3)维护、保养设备与工装,确保正常动作。
(4)不定期对作业标准执行与设备使用进行核查。
(5)会同品管部处理品质异常问题。
2.1.2制造部制造部对制程品质负有下列管制责任:(1)作业人员应随时自我查对,检查是否符合作业规定与品质标准,即开展自检工作。
(2)下工程(序)人员有责任对上工程(序)人员之作业品质进行查核、监督,即开展互检工作。
(3)本公司装配车间应设立全检站,由专职人员依规定之检验规范实施全检工件,确保产品的重要品质项目符合标准,并作不良记录。
(4)制造部各级干部应随时查核作业品质状况,对异常进行及时排除或协助相关部门排除。
2.1.3品管部品管部对制程品质有下列管制责任:(1)派员(PQC)依规定之检验频率与时机,对每一个工作站进行逐一查核、指导,纠正作业动作,即实施制程巡检。
(2)记录、分析全检站及巡检所发现之不良品,采取必要之纠正或防范措施。
(3)及时发现显在或潜在之品质异常,并追踪处理结果。
2.1.4. PQC工作程序制程品质管制人员,也称PQC(Process Quality Control ),其工作程序规定如下:(1)PQC人员应于下班前了解次日所负责之制造单位的生产计划状况,以提前准备相关资料。
(2)制造单位生产某一产品前,PQC人员应事先了解、查找以下相关资料:(A)制造命令。
(B)产品用料明细表(BOM)(C)检验用技术图纸。
(D)检验规范、检验标准。
(E)工艺流程、作业标准。
(F)品质历史档案。
(G)其他相关文件。
(3)制造单位开始生产时,PQC人员应协助制造干部布线,主要协助如下工作:(A)工艺流程查核。
(B)使用物料、工艺夹具查核。
(C)使用计量仪器点检。
(D)作业人员品质标准指导。
(E)首件产品检查。
(4)制造单位生产正常后,PQC人员应依规定定时作巡检工作。
巡检时间规定如下:(A)8:00。
(B)10:00。
(C)13:00。
(D)15:00。
(E)18:00(加班时)。
或依一定的批量(定量)进行检验。
(5)PQC巡检发现不良,应及时分析不良原因,并对作业人员之不合理动作予以纠正。
(6)PQC对全检站之不良应及时协同制造单位干部或专(兼)职修护人员进行处理,分析原因,并拟出对策。
(7)重大的品质异常,PQC未能处理时,应开具《制程异常通知书》,经其主管审核后,通知相关单位处理。
(8)重大品质异常未能及时排除,PQC有责任要求制造单位停线(机)处理,制止其继续制造不良。
(9)PQC应及时将巡检状况记录于《制程巡检记录表》,每日上交。
2.3制程不良把握 2.3.1不良区分依不良品产生之来源区分如下:(1)作业不良(A)作业失误。
(B)管理不当。
(C)设备问题。
(D)其他因作业原因所致之不良。
(2)物料原不良(A)采购物料中原有不良混入。
(B)上工程之加工不良混入。
(C)其他显见为上工程或采购物料所致之不良。
(3)设计不良因设计不良导致作业中出现之不良。
2.3.2不良率计算方式(1)制程不良率制程不良率 = (制程不良数 / 生产总数)×100% (2)物料不良率物料不良率 =(物料不良数/ 物料投入总数)×100% 物料原不良率=(物料原不良数 / 物料投入总数)×100% 物料作业不良率 = (物料作业不良数 / 物料投入总数)×100% (3)抽检不良率(巡检过程)抽检不良率 = (抽检不良数 /总抽检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