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长安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1)

长安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树立优良学风、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进取,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的奖励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和《长安大学关于学生奖励与资助的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长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专科(高职)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的奖学金评选工作。
第三条 学校学生奖学金设优秀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生奖、先进班集体奖和单项奖等奖项,获得者颁发奖学金,授予荣誉称号。
(一)优秀学生奖,授予三好学生及标兵称号,颁发二等、一等及特等奖学金;(二)优秀学生干部奖,授予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称号,颁发二等及一等奖学金;(三)优秀毕业生奖,授予优秀毕业生及标兵称号,颁发三等及二等奖学金;(四)单项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学金。
第四条 学校学生奖学金设特等(2000~4000元/人·学年)、一等(1000~2000元/人·学年)、二等(500~1000元/人·学年)、三等(200~500元/人·学年)、四个等级。
奖学金的评选比例、金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 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应在对学生德、智、体、美综合考核(德育占20%、智育占70%、体育美育等占10%)的基础上进行,学生综合考核办法及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由各学院(部)应依规定制定,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第六条 学校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五)优秀学生奖的评选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纪守法,尊师爱校;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所学课程考试无不及格;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4.诚实守信,本学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5.优秀学生标兵还应在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获得公认与好评;学习成绩优秀或在学术活动、文体等竞赛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
(五)优秀学生干部奖的评选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在同学中有威信,工作成绩突出;2.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成绩优良,本学年所学课程考试无不及格;3.诚实守信,本学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4.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富有开拓创新精神;5.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还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在各方面都能起到表率和榜样作用。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已经成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衡量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准。
优秀毕业生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首先,学术成绩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首要标准。
学术成绩是学生在学业方面的表现,是学生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的体现。
优秀毕业生应该有良好的学习态度,能够主动学习,独立思考,并且在各项学科中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
其次,社会实践能力也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之一。
社会实践是学生实践能力的体现,是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生活的能力。
优秀毕业生应该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能够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并且能够与他人良好地合作。
再次,优秀毕业生应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创新能力是指学生能够独立思考,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
实践能力是指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活动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优秀毕业生应该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和实践意识,能够主动参与各种实践活动,并且能够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创新。
最后,优秀毕业生还应该具备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团队合作能力。
人际关系和团队合作是学生综合素质的体现,也是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之一。
优秀毕业生应该能够与他人良好地沟通和合作,能够有效地与他人协作解决问题,并且能够在团队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总之,评选优秀毕业生应该综合考察学生的学术成绩、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人际关系和团队合作能力。
只有具备全面素质的学生才能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和发展。
学校评选优秀毕业生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学生自觉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在每年的毕业季,学校都会评选出一批优秀毕业生,以表彰他们在学业和个人发展方面的杰出成就。
本文将介绍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具体办法和标准,以及对于评选结果的公示和奖励措施。
一、评选标准1. 学业表现:优秀毕业生的学业成绩应达到一定的要求,如平均绩点在3.5以上。
此外,还应注重对课程的全面掌握和对学科的深入理解。
2. 科研能力:优秀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能力,表现为主动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或获得专利等。
对于本科生而言,可以要求有一定的科研实践经验。
3. 社会实践:优秀毕业生不仅在学术方面有出色的表现,还应在社会实践中拥有突出的成就。
这包括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获得社会荣誉等。
4. 综合素质:优秀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如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此外,还应具备较高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二、评选程序1. 报名:学校根据评选时间发布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报名参加。
报名时,学生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如成绩单、科研成果和社会实践证明等。
2. 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由相关学院的教师和校外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面试:初步筛选出的候选人将参加面试环节。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申请材料的进一步深入了解和对候选人综合素质的评估。
面试由评审委员会成员负责,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4. 公示与奖励: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学校将会给予获选学生相应的荣誉称号,如“优秀毕业生”等,并颁发证书和奖杯作为奖励。
三、公正公平原则在优秀毕业生评选过程中,学校始终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
评选委员会的成员都必须具备专业背景和权威性,确保评选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同时,对于申请材料的保密工作也十分重要,以防止不正当行为和舞弊现象的发生。
四、评选结果的意义和影响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结果对学生个人具有重要意义。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法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法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大体线路,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专业大体功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课平均成绩在全班前25%之内。
3.踊跃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注重全面进展,在校期间本科生至少四次、专接本及专科生至少两次取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5.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态度端正,能服从国家需要,正确处置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毕业生:1.在校期间因违纪而受到全校通报批评者;2.在校期间有一门以上课程成绩绩点在2以下者;3.在择业进程中,不能正确处置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表现不行者;4.本科学生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及表彰方法1.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生评选必需高标准、严要求,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前提下,各专业的评定数应操纵在毕业生人数的10%之内。
2.优秀毕业生奖励方法(1)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并装入个人档案,发优秀毕业生证书。
(2)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可取得学校一次性奖励。
(3)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与三勤学生一样对待。
三、组织领导及评定方法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各学院由党总支(党委)组织领导,学校由学生处(部)归口治理。
2.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对象为我校本、专科毕业生。
3.优秀毕业生的评定由各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依照本班实际情形组织全班同窗民主评议、推荐,确信本班候选人,报学院党总支(党委)审议。
4.各学院党总支(党委)按规定的条件和比例,审定本学院优秀毕业生,组织填写《河北经贸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并附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表送学生处(部)。
5.学生处(部)对各学院报送的优秀毕业生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全面衡量,并报主管校领导审定。
6.学生处(部)负责优秀毕业生的表彰及奖励。
四、时刻安排依照毕业班的实际情形,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于每一年二月下旬开始,至三月底终止,具体安排如下:1.二月下旬,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有关材料的搜集和评议推荐工作,确信各班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包括学业成绩、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个性特质四个方面。
首先,学业成绩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基本标准之一。
学业成绩是衡量学生学习能力和知识掌握程度的重要指标,包括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和科研成果等。
优秀毕业生应在各个科目中取得优秀的成绩,并拥有较高的综合学分绩点。
他们应积极参与学术科研活动,取得科研成果,例如发表论文或参与科研项目。
其次,实践能力也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之一。
实践能力是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解决的能力,包括实习经验、实验室技能、实践创新等。
优秀毕业生应具有较丰富的实习经历,参与过各种实践项目,并能在实际问题中做出较好的解决方案。
他们能熟练运用实验室技能,掌握先进的实验技术。
第三,综合素质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方面。
综合素质包括品德素质、团队合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领导才能等。
优秀毕业生应具备良好的品德素质,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
他们还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在集体中与他人协作、沟通,共同完成任务。
此外,他们应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清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思想。
优秀毕业生还应具备一定的领导才能,在集体中能够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
最后,个性特质也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一个重要指标。
个性特质是指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表现出的个人特色和独特风貌。
优秀毕业生应该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具备良好的自学能力和探索精神。
他们应具备较高的自我激励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自主管理、自我规划和自我发展。
综上所述,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应综合考虑学业成绩、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个性特质。
只有在这四个方面均能表现优秀的学生才能评选为优秀毕业生,这既是对学生的全面素质要求,也是对他们未来发展的一种鼓励和指引。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活动,优秀毕业生评选一直备受关注。
而如何确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标准,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和制定的问题。
下面就来谈谈优秀毕业生评选的标准。
首先,学业成绩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之一。
学业成绩直接反映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态度。
因此,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平均成绩、专业课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来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从而确定优秀毕业生。
其次,学生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也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考量因素。
在大学期间,学生是否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是否发表过学术论文,是否参与过科研项目等,都可以作为评定学生科研能力的参考指标。
科研能力的培养不仅有利于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也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之一。
此外,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也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考量因素。
大学生不仅要有扎实的学科知识,还要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
比如,学生是否参加过社会实践活动、是否获得过社会实践奖项、是否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等,都可以作为评定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的参考指标。
最后,学生的品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也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考量因素。
大学生不仅要有优秀的学业成绩和科研能力,还要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思想品德表现、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志愿服务活动参与情况等指标来评定学生的品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从而确定优秀毕业生。
综上所述,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标准应该是全面的、科学的、公正的。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来综合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从而确定优秀毕业生。
希望学校能够制定出更加科学、公正的评选标准,为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提供更好的指导和保障。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作为学校对毕业生进行评选的标准,必须是全面、公正、科学的,以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以下是优秀毕业生评选的标准:一、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首要标准。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所在专业的特点和难易程度,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对学生的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在评定学业成绩时,不仅要考虑学生的平均成绩,还要考虑学生在专业课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二、科研能力。
优秀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意识、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学校可以通过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科研论文、获得科研奖励等情况来评定学生的科研能力。
三、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之一。
学校可以通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成果、社会实践能力等情况来评定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四、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社会责任感等方面。
学校可以通过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社会实践能力等情况来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
五、奖惩情况。
学校可以通过学生的奖励情况和违纪处分情况来评定学生的品德和纪律情况。
奖励情况包括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违纪处分情况包括违纪违规、违法犯罪等。
六、个人陈述。
学校可以要求学生提交个人陈述,包括对自己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的自我评价和展望。
个人陈述可以作为评定学生的重要参考。
综上所述,学校在评选优秀毕业生时,应该综合考虑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奖惩情况和个人陈述等方面的情况,制定科学、公正的评选标准,以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同时,学校还应该建立健全的评选机制,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优秀毕业生是指在学业成绩、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学业成绩优秀。
学术成绩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最基本条件。
学生在各门课程的成绩应达到一定的标准,如平均绩点要求不低于某个值,或者成绩排名在班级、专业、院系等层次的前百分之几等。
此外,成绩稳定性和全面性也是评选的考虑因素之一。
二、社会实践经历丰富。
评选优秀毕业生还要考察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学生必须参与实践活动,如社团、志愿服务、社会实习等,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并在其中表现出良好的素质和能力。
在实践中,学生要具备团队合作意识、沟通协调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
三、科研创新能力突出。
学生在科研、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也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标准。
学生需要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或竞赛,能够独立思考、主动探索,并取得较好的成果。
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造力体现在科研项目的设计和实施能力、获奖情况、论文发表等方面。
四、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优秀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要求全面发展。
学生的英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智力素质、思想道德品质等都被考虑在内。
此外,学生的领导才能、组织能力、创业精神等也会被纳入评选范围,以体现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潜力。
五、课外活动和社会积极参与。
学生在校园活动和社会服务中的表现也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术讲座、文艺活动、学生会等各类活动,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此外,学生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也会成为评选的参考因素之一。
以上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一些主要条件。
当然,各个学校或单位在评选中可能还有其他要求和考虑因素。
评选依据的具体标准和比例会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而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学业成绩、社会实践、科研创新和综合素质是评选优秀毕业生的主要依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安大学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根据《长安大学学生奖励与资助规定》(2013年修订)、《长安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和《长安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励实施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现将2014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公布如下:
一、本科生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纪守法,尊师爱校;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历年学习成绩全部及格,综合测评成绩居所学专业前30%;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
4.诚实守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具有正确的就业观,诚实守信,遵守有关就业政策,积极就业,能响应国家的号召,到国家最需要、最能发挥专长的地方去工作。
(二)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在同学中有威信,工作成绩突出;
2.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成绩优良,历年学习成绩全部及格,综合测评成绩居所学专业前35%;
3.诚实守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具有正确的就业观,诚实守信,遵守有关就业政策,积极就
业,能响应国家的号召,到国家最需要、最能发挥专长的地方去工作。
二、研究生
(一)优秀毕业生研究生的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立志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学习期间内无因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热爱所学专业;
4、勤奋学习,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年级或专业的前30%;
5、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自觉进行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6、学位课程成绩优良,符合毕业条件,并即将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如获奖者未能如期通过论文答辩并取得学位,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将自动取消,并退回相应奖励及证书);
7、具有正确的就业观,诚实守信,遵守有关就业政策,积极就业。
(二)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立志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学习期间内无因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热爱所学专业;
4、勤奋学习,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年级或专业的前35%;
5、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热心为同学服务,秉公办事,敢于与不良现象作斗争。
6、学位课程成绩良好,符合毕业条件,并即将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如获奖者未能如期通过论文答辩并取得学位,其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将自动取消,并退回相应奖励及证书);
7、具有正确的就业观,诚实守信,遵守有关就业政策,积极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