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交旧领新及废品处理制度

合集下载

煤矿物资交旧领新管理规定

煤矿物资交旧领新管理规定

物资交旧领新管理规定
为加强物资使用、回收管理,厉行交旧领新,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各监督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交旧领新明细表上所列物资的名称严格执行。

第二条每月月底各监督单位按照实际回交物资数量结合回收率进行兑现考核,超、欠按物资原价的50%进行考核,次月2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企管部结算。

第三条确需先领新后交旧时,必须向监督单位出具借条,并注明原因及交旧日期(时间最多不超过5天),逾期不交旧料按新料价值的50%罚用料单位,5%罚相应的监督部门。

对于新安装的工程,监督单位按照安装实际工程量计算所需材料并按标准发放考核。

第四条各监督考核单位应将原始考核记录留存,企管部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对考核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按规定进行监督考核的,罚单位负责人50-100元。

第五条单位自发回收的物资交回收库,由回收库出具回收单,并在回收单详细注明所回收物资的原地点。

月底根据回收库统计,自发回收按物资价值的2%予以单位或个人奖励,按物资原价的2%罚材料所属单位,并纳入月度考核中。

第六条自发回收的物资应单独建立台帐,单独存放以便进行检查。

第七条井下所有备用物资应注明“备用”字样,否则被回收升井影响生产由使用单位自负。

大型煤矿交旧领新修旧管理制度

大型煤矿交旧领新修旧管理制度

大型煤矿交旧领新修旧管理制度为了控制物资消耗、减少物资投入、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做好物资回收、复用和修旧利废工作,根据《大型煤矿废旧物资回收修旧利废奖罚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1、供应科设立废旧物资回收仓库,由仓库管理员直接管理;各单位回收的旧料,按照供应科要求交到地点,由专人负责清点后开据回收料单。

并建立废旧物资管理台账,分类进行汇总,做到账目规范、清晰,准确。

2、企管科在月末考核中以回收料单为依据对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对应交旧却未交旧的物资按原值进行罚。

3、调度室对材料回收工作负有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责任,并组织相关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材料应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机电科、企管科、生产科对分管材料回收具有直接管理考核责任,对工作面回撤物资应编制回撤明细表,机电科、供应科按照明细进行回收。

5、物资领用发放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库管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

材料领用发放前必须先交旧,后发料,交领数量对应。

对应交丢失的关键材料、配件等,以单位数量价格考核,按照丢失部分原值等额赔偿;其中50%由队领导承担,其余50%队里承担。

但队主管领导每件承担金额不超过100元,企管科月末根据供应科开具无交旧单据对区队进行核算。

6、生产维修急需当时不能交旧时,必须有矿的管理部门领导签字的欠条,供应科方可发放新物资,并要求在当月结清补交,否则,按领用物资原值扣减该单位当期效益。

7、交旧物资范围为供应科仓库直接管理发放给使用单位的材料配件等,由企管科核定使用单位基本存量周转数量。

回收物资明细见附表。

8、每月月末供应科库管员根据废旧物资回收状态,汇总分类报表。

供应科积极组织相关单位修理或外委进行修理,以便使有复用价值的废旧物资、配件早日投入使用。

9、修复的物资经机电科、生产科、供应科、企管科共同验收后,作入账记账处理。

10、废旧物资回收现场管理由企管科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奖罚制度,共同促进管理升级。

11、库管员建立修复物资台账,按正常程序领发计账,传递料单,月底填报报表。

交旧领新及废品处理制度

交旧领新及废品处理制度

部分交旧领新物资明细序号物资名称回收率(%)序号物资名称回收率(%)1 矿车轴100 20 滑轮1002 矿车斗100 21 倒链1003 蓄电瓶及极板100 22 耙斗装岩机配件1004 各种对轮100 23 乳化液泵配件1005 各种油泵100 24 各种灯管1006 各种水箱100 25 电器喇叭1007 各种油箱100 26 低压开关配件1008 拨链器100 27 各种电器小配件1009 拨链器架100 28 各种轴瓦10010 压链块100 29 千斤顶10011 制动闸瓦100 30 各种灯架10012 钢板簧90 31 安全仪器10013 电钻100 32 各种齿轮10014 起道器100 33 矿车插销10015 搬道器100 34 各种液压件10016 蜂鸣器100 35 园环链10017 各种灯泡100 36 矿车碰头10018 矿车轮100 37 矿灯、自救器10019 电机车配件100 38 焊条、锯条头100部分交旧领新物资明细表序号物资名称回收率(%)序号物资名称回收率(%)39 水泵配件100 60 各种铜制品10040 空压机配件100 61 各种轴承10041 倒卸装岩配件100 62 电磁线10042 掘进机配件100 63 阀门10043 胶管100 64 各种量具10044 各种丝锥100 65 各种刀具10045 各种焊炬100 66 连接环10046 各种割炬100 67 各种钻头10047 各种割嘴100 68 各种扳牙10048 各种工具100 69 链条10049 金属边角废料70 70 镢头10050 各种灯角90 71 钢锯工10051 铁锨100 72 气割焊眼镜10052 电池100 73 安全带10053 平行线100 74 铁屑5054 胶衣100 75 铜屑5055 螺栓10056 螺母10057 各类电话机10058 防爆接线盒100新郑煤电公司管理制度之5号交旧领新管理制度1、除支护材料等直接消耗、无旧料可回收的材料之外,领用更换维护用的各种材料都必须交旧领新。

煤矿废旧物资回收与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煤矿废旧物资回收与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煤矿废旧物资回收与修旧利废管理办法煤矿废旧物资回收与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回收与修旧利废工作,充分挖掘废旧物资的剩余价值,提高废旧物资的利用率,减少新品投入,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组长:矿长副组长:经营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成员:机电、运输、坑代、用电设备管理、安监、经营管理部、纪委等部门。

办公室设在精细化管理部门,马庆阳任办公室主任。

二、废旧物资回收管理(一)废旧物资的分类和归口管理1、坑代制品、三铁(铁腿、铁梁、U型钢)制品等由坑代科负责回收、保管、维修、发放的管理工作。

2、各单位更换掉的设备由用电设备科负责保管、安排维修和发放。

3、机电科负责设备、配件、五小电器、电缆等的更换、回收、维修、保管、发放工作。

4、运输区负责旧矿车、叉车、所辖轨道、地滚等回收、保管、维修、发放,并且负责对随矸石车升井的各种物资回收。

5、其他单位负责本单位使用物品的回收、维修、保管、发放工作。

6、各归口单位要加大归口材料物资的回收管理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二)交旧领新管理1、对该回收的废旧物资没有回收,折算材料费计入该单位材料成本费用进行考核。

除一次性消耗物资,如水泥、黄沙、炸药外,其余凡是有残体的物资,均应交旧领新。

(具体见附表)2、供应部门负责以旧换新物资的回收工作。

发料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领用部门应当及时足额上缴废旧物品,特殊情况下可在领用新品后3-7个工作日内上缴物品。

不能足额上交废旧物品的,可折算残值计入该单位材料费进行考核。

3、交旧物资必须是废旧物资,即鉴定后不能使用的物资。

如所交物资,经鉴定仍能使用,按所交物资原值的10%,罚交旧单位或相关个人。

(三)回收管理的其他规定1、对废旧物资实行有奖回收。

具体按照附件2所列标准执行。

工作范围内的正常物资回收、因巷道维修等施工拆除的物资,以及矿领导安排的由施工单位回收废旧物资任务的,由被安排单位回收交到指定单位和地点,不实行回收奖励。

煤矿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煤矿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指导思想
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和建设节约型矿井的要求,为规范废旧物资处理程序,增加企业收入,特制订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成立废旧物资处理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专业副总、部室负责人
第二条领导小组负责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办法的全面落实、实施和监督工作,协调解决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废旧物资处理程序及要求
第三条严格按照集团及矿有关规定办理,将废旧物资分类,可以再次复新使用的挑选出来,其余种类由企管部、机电
部等有关部室共同鉴定,然后由销售部申请集团审批,批准后按照程序比价竟标出售。

第四条为避免恶意报价、压价等不良干扰,将实行不公开、不定时、不集中组织,直接通知客户实地察看所要处理的物资后,将报价直接投入报价箱,由企管部会同有关部室共同开箱收单,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原则以最高价为中标单位。

企管部、销售部联合制定出销售协议并将结果报分管矿长、主管矿长,并报集团备案。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处理矿物资。

煤矿仓库交旧领新管理制度

煤矿仓库交旧领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仓库物资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仓库所有物资的交旧领新管理。

第三条交旧领新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物资管理的规范化和
制度化。

第二章交旧领新流程
第四条物资交旧:
1. 生产单位在物资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将废旧物资交回仓库。

2. 废旧物资交回时,应填写《废旧物资交旧单》,详细记录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3. 仓库管理员对交回的废旧物资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登记入册。

第五条物资领用:
1. 生产单位在领用物资前,应填写《物资领用单》,明确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2. 仓库管理员在收到领用单后,核对物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领用物资时,仓库管理员应指导领用人正确使用,确保安全。

第三章废旧物资处理
第六条废旧物资处理:
1. 废旧物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分类处理。

2. 废旧物资可回收利用的,应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应确保环保、安全。

第四章奖惩措施
第七条对积极修旧利废、提高物资使用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物资浪费、损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
处罚等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由企管科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仓库交旧领新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煤矿材料、配件回收复用、交旧领新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煤矿材料、配件回收复用、交旧领新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煤矿材料、配件回收复用、交旧领新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为了细化成本管理,降成本提效益,按照矿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材料、配件管理,进一步加大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的力度,达到节资降耗,提高效益的目的。

在企业内部形成约束与激励机制,逐步实现内部市场链式管理。

特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一、回收范围及要求1.所有投入到安全生产中的大宗材料(如主副钢丝绳、阻燃带、电瓶、10mm2以上的电缆、各种设备及专用工具等)。

2.各生产连队投入到安全生产中的各种材料(如圆木、锚杆、金属网、锚索、锁具、铁托板、金属棚、单体支柱、10mm2以上的橡套软线、各种接线盒、声光电铃、轻轨、2″以上管材、油桶及辅助材料等)。

3.在安全生产中各队使用的工器具及配件(如铁锨、洋镐、电焊机、砂轮机、电钻、切割机、架子车、管钳、钻杆、钻头、各种闸阀、仪器仪表、机电配件、汽车配件、轮胎等。

)5.综放工作面两道的支护材料要求按80%回收,风水管路及附件、电缆及附件,单体支柱按100%回收。

6.为了便于管理,落实责任,减少中间运输环节中存在的扯皮现象,提高材料利用率,提倡在井下进行移交。

移交时填写统一制式移交单,必须由双方经办人、跟班队长共同签字、主管部门签字,将签字后的移交单交供销公司进行考核。

7.各单位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移交回收物资,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办理手续者视为没移交。

程序按照回收料矿车先进机修厂,由机修厂拣选可修复的配件和可加工井字托板的废料,剩余废料再移交给供销公司。

在上交前要严格把关,严防有利用价值的物资流入废料库。

凡发现有用物资及可维修的配件流入废料库的,对责任单位进行等值罚款,并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8.全矿材料使用单位必须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严格按交旧领新比例表执行,供销公司保管发料时要求交旧,不能交的要打欠条并督促材料使用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交旧。

二、各部门职责1.综放队负责本单位两巷的所有材料、配件的回收工作,对皮带、电缆、支护材料执行单项回收复用考核办法。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废旧物品管理制度(通用6篇)废旧物品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盘活报废、闲置和积压物资,降低库存,杜绝资产流失,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结合集团公司和界沟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界沟煤矿及矿属所有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是指经XX煤电集团公司批准报废的物资或仍在账、但已无法继续使用的,造成闲置、积压的物资。

具体内容包括:机电设备及设备性材料、一般材料、工具仪器、备品备件以及生产中所发生的边角料、残次废料炉渣等。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指的废旧物资处理是包括销售、调拨、转让、转换等处置行为。

第二章废旧物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界沟煤矿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

组长:公司副总经理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机电矿长、经营矿长成员:公司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考核办。

矿材料科、设备科、考核办、公安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废旧物资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材料科。

办公室主任:矿材料科科长(兼职)。

属材料性物资的处置,由经营矿长、材料科、使用单位参加;属机电设备的,由机电矿长(副总)、设备科、使用单位参加。

涉及专业部门的,专业部门参加。

第六条报废物资的处理一律由公司负责,凡属报废物资必须履行申报、鉴定和批准手续,公司及矿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废旧物资。

第三章废旧物资的回收及保管第六条矿属各单位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废旧物资有回收、保管、修复利用的责任及义务。

第七条矿属各单位所交有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要送至指定地点存放,由矿材料科、矿考核办共同监督验收,验收后出具验收凭证,并计量登帐、分类存放,以便于修复利用。

对集团公司鉴定为报废设备残体的,设备科必须造册登帐。

第八对各单位回收的废旧物资,界沟煤矿能调剂使用的必须调剂使用,实在不能使用须申报批准后再做报废物资处理。

第四章废旧物资的处理第九条废旧物资处理程序1、矿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废旧物资保管工作,内容包括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筛查、台账的建立等,并每月底以申请报告的形式申报(载明名称、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经分管副矿长、矿长签字后,材料性的报废物资交矿材料科汇总;机电设备及设备性材料报废物资交设备科汇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旧领新及废品处理制度
(一)所有需要交旧领新的物资,必须先到供应科废品库或其他指定库房、车间交旧,加盖废旧回收专用章后,方可办理领新手续。

(二)确是生产或其它急用物资,不能做到先交旧后领新的,可由领料单位负责人出具证明,经供应科或机电科负责人签字,领料单上加盖回收专用章后领取,但必须注明交旧期限,逾期不交者,没每超一天罚责任单位20元。

(三)为便于物资交旧和对交回废旧物资的管理,按照所交回废旧物资的种类和业务部门的具体情况,将所交废旧物资按附表所列明细分别交供应科接受管理。

(四)一切需交旧领新物资,不能完成交旧指标,差额部分按原值的50%对领料单位处罚。

(五)整体物资交旧时,其内部主要零部件必须齐全,不齐全者不予办理收旧手续。

(六)凡是同类新增物资,必须经主管部门科长(收旧物资的部门)签字后,方可放。

否则对供应科按原价的50%处罚。

(七)收回的旧物资要妥善保管,定期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

对有修复价值的物资,由公司安排有关单位限期修复并按有关规定投入使用。

(八)没有修复价值或不能修复的物资,小件直接提交供应科废品库,大件由原来使用单位负责在供应科指定地点存放。

(九)废旧物资范围:全公司内的所有物资,经使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系统领导签订,确定为不能再复用的或经过拆卸除去能使用的配件后剩余部分。

(十)废旧物资的处理,由供应科、财务科及有关业务部门共同拟定价格,经有关领导同意后,由供应科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