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物资交旧领新管理规定
交旧领新办法

东大煤矿生产材料较旧换新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深度挖潜材料管理,提高生产材料使用周期,规范生产材料管理,使生产成本稳中有降,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对部分生产材料实施交旧领新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为扎实有效地生产材料交旧领新管理,成立了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赵允州副组长:王次民、曲正战、张成富、赵崇栋、秦德渠、赵慧杰、刘书印、杨德三成员:宗明元、胡勤德、孔维柯、孙中超、徐化清、秦修运、张建军、孙友华、时荣明、秦宜武、张玉海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科,企管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负责各单位生产材料交旧领新日常管理工作。
二、生产材料交旧领新范围生产材料交旧领新分为大型材料(矿投材料)和小型材料(日耗材料)。
⒈大型材料:均为采掘工作面、辅助生产系统中在籍使用中的材料,具体为H架、纵梁、三托、直托。
⒉小型材料:均为采掘工作面、辅助生产系统中在籍日常损耗的材料,具体为钻头、钻杆、截齿、齿座、注液枪、三通、直通。
三、生产材料交旧换新考核办法⒈大型交旧换新材料考核办法大型交旧换新材料原则上必须在交旧的情况下,出具证明后,方可进行领取同类新材料,如若采掘现场不允许的情况下,领取单位必须办理欠账手续,在交旧后,方可办理正常领取手续,否则,施工单位按等值进行有偿使用。
⒉小型交旧换新材料考核办法小型交旧换新材料由使用单位交付企管科后,企管科按工区和工作面进行建档登记,按新材料价值的20%给予奖励,每月企管科将奖励情况出具证明后,在结算中给予兑现。
四、生产材料交旧领新程序⒈大型材料交旧领新程序使用单位将交旧材料实物和上井回收单,交付企管科审核签字后,使用单位将交旧材料单提交机电科,机电科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修复后的可使用材料和新材料,签字盖章确认后,出具领新材料单和领料单,使用单位将交旧材料交付修造厂或机修厂,修造厂或机修厂按照交旧材料单和领新材料单后,方可发放给使用单位同类修复后可使用材料。
物资交旧领新管理制度

物资交旧领新管理制度1. 目的为降库压耗,杜绝丢失与浪费。
加强修旧利用,及时处理积压,提升企业效益。
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3. 职责3.1 各物资使用单位负责相应物资交旧领新的鉴定、收集、交库。
3.2 设备处结合原使用单位专业人员负责交旧领新物资报废的核实确认。
3.3 公司大库负责交旧领新物资的回收、分类、整理、保管。
3.4 供应处负责交旧领新物资的外修、销售处理。
4. 交旧领新物资的划分4.1 含有铑、铂等贵重金属的物品,实行交旧领新。
4.2 含有铜、铝等有色金属的物品,实行交旧领新。
——对于确实属于因埋地、烧毁、解体单件等数量不一致和客观情况拿不出旧件的,各分厂列《支领清单》,设备处审核签字即可支领;——可修复电机类:由电修班集中管理;——废电缆类:废旧由库房指定地点存放,集中处理;供应处定期处理;4.3 含有不锈钢、合金材料等特殊金属的物品,实行交旧领新。
4.4 工具类、精密量具、仪表(包括消耗件)因损坏无法修复使用,实行交旧领新。
维修及电仪岗位退厂时,应履行个人所支领工具全部退大库手续。
4.5 对公司(附录)规定的其他物品实行交旧领新。
4.6 有价值的包装物,实行交旧领新。
5. 交旧领新物资的回收、保管、处理5.1 报废物品由公司大库统一回收、处理。
5.2 对回收的各类物品,公司大库认为必要时,可提出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进行二次鉴定。
以免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当废品处理,造成浪费。
5.3 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交回旧品,必须由使用单位出据借用手续,厂部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提前领用。
领用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交旧手续,否则公司大库按该物品原值处罚领用单位。
5.4 新增设备、技改新增项目、修旧利废项目等没有旧品可交或无法完全交旧,必须提前报设备处确认批准。
5.5 工程技改项目等余留物资,原库存积压物资,可直接退库。
5.6 交旧领新物资如确认无外卖价值,可在与公司大库履行完交接手续后,直接由公司仓库指定地点废弃,公司大库记录其处理情况(处理日期、去向等)。
煤矿交旧领新及废品处理制度

交旧领新及废品处理制度
(一)所有需要交旧领新的物资,必须先到供应科废品库或其他指定库房、车间交旧,加盖废旧回收专用章后,方可办理领新手续。
(二)确是生产或其它急用物资,不能做到先交旧后领新的,可由领料单位负责人出具证明,经供应科或机电科负责人签字,领料单上加盖回收专用章后领取,但必须注明交旧期限,逾期不交者,没每超一天罚责任单位20元。
(三)为便于物资交旧和对交回废旧物资的管理,按照所交回废旧物资的种类和业务部门的具体情况,将所交废旧物资按附表所列明细分别交供应科接受管理。
(四)一切需交旧领新物资,不能完成交旧指标,差额部分按原值的50%对领料单位处罚。
(五)整体物资交旧时,其内部主要零部件必须齐全,不齐全者不予办理收旧手续。
(六)凡是同类新增物资,必须经主管部门科长(收旧物资的部门)签字后,方可放。
否则对供应科按原价的50%处罚。
(七)收回的旧物资要妥善保管,定期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
对有修复价值的物资,由公司安排有关单位限期修复并按有关规定投入使用。
(八)没有修复价值或不能修复的物资,小件直接提交供应科废品库,大件由原来使用单位负责在供应科指定地点存放。
(九)废旧物资范围:全公司内的所有物资,经使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系统领导签订,确定为不能再复用的或经过拆卸除去能使用的配件后剩余部分。
(十)废旧物资的处理,由供应科、财务科及有关业务部门共同拟定价格,经有关领导同意后,由供应科处理。
煤矿废旧物资回收与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煤矿废旧物资回收与修旧利废管理办法煤矿废旧物资回收与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回收与修旧利废工作,充分挖掘废旧物资的剩余价值,提高废旧物资的利用率,减少新品投入,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组长:矿长副组长:经营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成员:机电、运输、坑代、用电设备管理、安监、经营管理部、纪委等部门。
办公室设在精细化管理部门,马庆阳任办公室主任。
二、废旧物资回收管理(一)废旧物资的分类和归口管理1、坑代制品、三铁(铁腿、铁梁、U型钢)制品等由坑代科负责回收、保管、维修、发放的管理工作。
2、各单位更换掉的设备由用电设备科负责保管、安排维修和发放。
3、机电科负责设备、配件、五小电器、电缆等的更换、回收、维修、保管、发放工作。
4、运输区负责旧矿车、叉车、所辖轨道、地滚等回收、保管、维修、发放,并且负责对随矸石车升井的各种物资回收。
5、其他单位负责本单位使用物品的回收、维修、保管、发放工作。
6、各归口单位要加大归口材料物资的回收管理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二)交旧领新管理1、对该回收的废旧物资没有回收,折算材料费计入该单位材料成本费用进行考核。
除一次性消耗物资,如水泥、黄沙、炸药外,其余凡是有残体的物资,均应交旧领新。
(具体见附表)2、供应部门负责以旧换新物资的回收工作。
发料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领用部门应当及时足额上缴废旧物品,特殊情况下可在领用新品后3-7个工作日内上缴物品。
不能足额上交废旧物品的,可折算残值计入该单位材料费进行考核。
3、交旧物资必须是废旧物资,即鉴定后不能使用的物资。
如所交物资,经鉴定仍能使用,按所交物资原值的10%,罚交旧单位或相关个人。
(三)回收管理的其他规定1、对废旧物资实行有奖回收。
具体按照附件2所列标准执行。
工作范围内的正常物资回收、因巷道维修等施工拆除的物资,以及矿领导安排的由施工单位回收废旧物资任务的,由被安排单位回收交到指定单位和地点,不实行回收奖励。
煤矿修旧利废、自制加工和物资管理规定

修旧利废、自制加工和物资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我矿的物资管理工作,真正做到物尽其用,落实好交旧领新、修旧利废和自制加工等各项工作,切实降低矿建和生产成本,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组织领导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企考部、安监部、生产部、调度部、机电部等主要负责人及各工区负责人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一条各生产辅助工区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工作。
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第二条机电部负责对各工区和所属车间机电类物资井下回收工作的监督考核。
第三条调度部负责对工区“四铁”物资回收工作的监督考核,负责钢管、钢轨、工字钢及所有加工各种钢管的数量进行登记和调配使用,并对通讯监控设施的回收负责监督考核。
第四条安监部负责井下各种安全牌板的回收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通风工区负责全矿风筒、风机等通防物资的使用、回收监督考核工作。
第六条考评办按照《动态检查管理规定》对各单位物资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企管部负责对各单位规定交旧物资情况考核和修旧利废、自制加工奖罚、考核等工作。
第三章物资交旧第八条生产、辅助工区领料时,应按《交旧领新表》进行交旧,仪器、仪表的领用应严格按规定交旧。
第九条回撤交旧(一)综采工区工作面安装完成后,机电部负责和综采工区及使用单位办理设备、配件、电缆等机电类物资交接清单。
回采期间两巷和采面回收物资由调度、机电办理交接清单并考核。
(二)掘进工区自行回撤并使用时应由调度调节,但附材企管部应扣除定额。
(三)考核单位(调度、机电)应按照交接清单参照回收物资规定对回撤单位进行考核。
第十条考核办法(一)每月28日前,所领物资数量以财务部材料组消耗汇总表为准,按照《材料消耗管理规定》考核奖罚,交旧物资以废旧入库汇总表为准并按照交旧规定和回收率表考核。
(二)各工区对设备、小型电器设备及仪器、仪表类物资交旧时必须完整,不得缺件,否则机电部应考核使用单位。
(三)对于难回收管理的物资(树脂药卷箱、水泥药卷箱、水泥袋、炸药箱、雷管箱、废铁等)交矿废旧库,矿按出售额的40%对回收单位进行奖励。
煤矿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指导思想
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和建设节约型矿井的要求,为规范废旧物资处理程序,增加企业收入,特制订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成立废旧物资处理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专业副总、部室负责人
第二条领导小组负责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办法的全面落实、实施和监督工作,协调解决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废旧物资处理程序及要求
第三条严格按照集团及矿有关规定办理,将废旧物资分类,可以再次复新使用的挑选出来,其余种类由企管部、机电
部等有关部室共同鉴定,然后由销售部申请集团审批,批准后按照程序比价竟标出售。
第四条为避免恶意报价、压价等不良干扰,将实行不公开、不定时、不集中组织,直接通知客户实地察看所要处理的物资后,将报价直接投入报价箱,由企管部会同有关部室共同开箱收单,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原则以最高价为中标单位。
企管部、销售部联合制定出销售协议并将结果报分管矿长、主管矿长,并报集团备案。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处理矿物资。
交旧领新管理制度

交旧领新管理制度交旧领新管理制度为加强物资管理,减少浪费,提高物资使用率,降低材料成本,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交旧领新范围凡是全矿井上、井下生产使用后的废旧物资都在交旧范围,包括特定包装物(油桶、电缆盘、钢丝绳盘、玻璃集装箱、煤体加固剂包装桶等)均全部上交物资供应部。
二、交旧领新要求1、供应站发放属于有交旧领新规定的物资时,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按规定执行交旧领新。
2、属于交旧领新范围的材料、配件要严格按规定交旧率上交到供应部指定存放地点,供应部回收人员开据交库单,交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队组保留,第三联供应部回收人员保存。
供应部回收人员要建立分队组回收、保管台账,并逐日汇总交旧累计明细表,一式两份分别报分管计划员、供应站收发组,月底汇总报矿经营部。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废旧物资交旧领新比例,认真组织完成回收任务。
对完不成交旧比例,又无充分理由的单位或队组,供应部有权停止供料,特殊情况单位写申请,经经营副矿长或矿长审批,供应部按矿领导批示发料。
4、各队组对回收的各种废旧物资要及时上交供应部,供应部分管计划员和收发员要及时把握队组交旧情况,对于不按规定执行交旧领新、上交率不达规定标准的供应部收发员有权停止发新料。
5、属于第一次领用的材料或增加新工人所需要的材料、工具,凭单位证明、分管经营领导认可批准后,经供应部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免交旧料。
6、各种工具、仪器、仪表等在交旧时,不得将其主件的残体拆掉。
7、井下采掘开、工程准备等从机运部领用的万元以上大型配件、各种五小电器、专用工具等回收后交机运部,机运部鉴定不能修复后统一上交供应部。
8、各队组成本员要在每月24日前与供应科部分管人员进行交旧、领新核对,供应部负责每月24日前对各队组交旧、领新情况进行统计二、旧品管理与复用1、各单位回收交旧物资,供应站要分类存放,分品种建帐、建卡管理,在入库、保管、发放上比照新品进行管理。
某某煤矿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物资回收管理, 提高物资回收复用率,规范程序,堵塞漏洞,降低生产成本,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资回收范围及回收率回收范围:矿所有物资除一次性投入使用后报废不能回收的以外,其余材料均必须按规定回收,物资回收率(见附表1)。
二、管理责任1、各区队负责对责任区内物资按回收范围及标准进行回收。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交旧领新和回收复用物资目录,建立回收、修旧、利废台账和管理制度,负责本部门物资回收管理、考核和奖罚工作。
2、各区队负责对本队升井物资的挑拣码放。
3、机修厂根据修复计划进行修复。
4、供应科负责回收物资入库、记账、保管、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5、生产科负责支护用品等分管范围内回收物资的技术鉴定、复用技术指导工作。
6、机电科负责配件、工器具类、大型材料、小型电缆等分管范围内回收物资技术鉴定、复用技术指导工作。
7、财务科负责废旧物资销售账款的结算和监督工作。
8、生产科、机电科、供应科、企管科、综合办等部门共同负责废旧物资的检查和管理监督工作。
9、供应科、机电科(负责设备类)负责在每月月底前向企管科报送废旧物资存量台账和废旧物资的利用管理情况,企管科根据所掌握情况,按规定向永贵公司报送动态报表。
三、物资回收管理1、供应科设专人专库(或地点)专管物资回收和修旧利废工作,做到账目齐全、规范,分类码放整齐。
可重复使用的物资经有关科室验收后,由供应科作入库建账管理,供应科根据业务主管科室设计要求安排区队使用,每月编制一份可复用旧物资报表,报送生产科、机电科及企管科。
2、对于井下各工作面、各施工地点、运输沿线,按规定应回收物资,回收率达不到的,按物资回收率及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遇特殊情况不能回收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该类物资科室牵头组织现场核实认可后,可不予回收。
3、回收物资按标准计价(附件2)。
个人回收的物资统一以单位上交供应科,矿根据供应科每月报表给予回收单位奖励,回收奖励可由单位二次分配,其中40%金额奖励区队干部,60%奖励回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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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物资交旧领新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物资使用过程的管理,减少物资流失和浪费,降低吨煤材料成本,按精细化管理要求和物资供应管理职责,特对我矿物资交旧领新做以下规定:
一、物资交旧领新是指对在物资使用后能回收回来的具有维修后再利用或能做废旧处置的物资以及在使用中容易流失的工器具等物资的管理方法,目的是控制物资能全部真正投入生产建设以及对确实要更换的零部件的一种监督,同时是对集团废旧物资统一管理、统一处置制度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不包括周转复用物资)
二、需交旧领新的物资,必须在当月或下月按回收比例和明细要求如数上交。
对能以旧换新的物资必须现场交换,对当时换不下来的配件等必须有书面承诺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回。
三、交旧领新手续办理一般由对应保管员向各材料员出据当月回收明细,材料员持明细将需回收的废旧物资交给废旧回收管理员,回收管理员再出据收据,区队材料员拿收据去保管员处领取新的物资。
四、所有需交旧的物资必须全部交回供应科。
属于动力科发出去的由动力科负责追回,并交供应科。
五、上交的废旧配件、工器具等能修理的,由动力科和供应科办理交接手续,动力科将维修好的配件、工器具交给供应科,由供应科周转物资管理员建帐管理,发放时按计划发放,并建立帐务。
六、当月不能按规定品种和数量交回的,供应科以书面
反馈考核。
七、所有未交的废旧物资考核按原值的50%进行。
八、交旧领新物资划分:
1、五小工具;
2、手动工具;
3、六分及以上阀门;
4、高压胶管总成;
5、电器配件和机械配件;
6、截齿、齿套、齿座;
7、钻杆;
8、钻头;
9、φ12.5及以上钢丝绳;
10、轴承。
九、一次性投入和回收不出来的物资除外。
十、交旧领新物资收交率:
1、手工工具、电动工具100%;
2、阀门类1寸及以上的各类阀门100%;
3、轴承类100%;
4、电器配件及机械配件100%;
5、钻头90%;
6、钻杆100%;
7、截齿、齿套、齿座90%;
8、高压胶管总成90%;
9、φ12.5及以上钢丝绳80%。
请各单位遵照落实,供应科将在十一月份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