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员工行政处罚管理规定
企业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处罚,是指企业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员工采取的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惩戒措施。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四条处罚的种类分为以下几种: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员工改正。
2. 记过:对严重违规行为进行书面记录,警告员工并给予一定期限的改正机会。
3. 降职:对严重违规行为,降低员工职务,降低相应待遇。
4. 解聘: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解聘处理。
第五条处罚的适用条件:1. 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纪律和职业道德。
2. 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
4. 员工损害企业利益。
第三章处罚的程序第六条处罚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 调查:发现员工违规行为后,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2. 通报:调查核实后,将违规情况通报给员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说明情况。
3. 审理:根据员工说明情况,由相关部门进行审理。
4. 处理:根据审理结果,决定对员工的处罚措施。
5. 执行:处罚决定生效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第四章处罚的期限和解除第七条处罚期限:1. 警告:最长不超过3个月。
2. 记过:最长不超过6个月。
3. 降职: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 解聘:根据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条处罚解除:1. 员工在处罚期间表现良好,经相关部门审核,可提前解除处罚。
2. 员工在处罚期间,因企业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处罚自动解除。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是企业员工处罚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工作纪律,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企业和谐稳定。
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中的员工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和利益,我们制定了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员工违规行为的界定和相应的处罚措施,有效地约束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纪律性和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员工。
三、违规行为的界定1.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不按照工作时间要求进行工作;3.严重迟到或旷工;4.无故旷工两天以上;5.未经批准私自离职;6.无故不按照安排加班,或者拒绝加班;7.违规使用公司资源;8.违反保密协议;9.盗窃公司财产或者盗窃他人财物;10.恶意损坏公司设备或者他人财物;11.不按要求使用工具和设备,造成严重后果;12.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利;13.打架斗殴;14.聚众闹事,扰乱工作秩序。
四、处罚措施1.书面警告: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首次违规行为将给予书面警告,并将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2.记过:如果员工连续三次或三次以上违规行为,将受到记过处分。
记过期满后,表现良好的员工可转为撤销处分。
3.记大过:如果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员工,将受到记大过处分。
记大过期满后,公司将按照实际情况决定员工是否解聘。
4.取消奖励资格:对表现差、频繁违规的员工,公司将取消其所有奖励资格,包括年终奖、岗位晋升等。
5.终止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声誉伤害的员工,将给予解雇处分。
五、处罚程序1.查证与调查:对涉嫌违规的员工,公司将开展涉嫌违规行为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2.开展听证:对于查证与调查后认为确有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将安排听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与证人到场。
3.处罚决定:听证结束后,根据调查结果和听证内容,公司将决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出具处罚决定书。
4.处罚执行: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公司将安排监督人员进行处罚的执行,并将处罚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集团公司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行政处罚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对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所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以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促进员工的守法意识和规范行为。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劳动者。
二、行政处罚的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行政处罚必须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执行,不得歧视任何员工。
2.事实明确原则:行政处罚必须有确凿的证据和充分的事实依据,不得凭主观臆测或无根据的猜测进行处罚。
3.宽严相济原则:行政处罚应根据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综合考虑员工的表现和悔过态度,在确保惩罚的力度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宽容和改正的机会。
4.教育惩戒结合原则:行政处罚应当在惩罚的同时,以教育为主,通过警示和引导员工改正错误行为,提高行为规范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程序1.警告:对于轻微违规的行为,可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告诫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并提示其后续违规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2.罚款:对于严重或经多次警告未改正的违规行为,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罚款处罚,罚款金额根据员工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来确定。
3.调职降级: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或严重失职的员工,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调职或降职处罚,以警示其改正错误行为。
4.撤职辞退:对于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涉嫌严重违法或职务违规的员工,可以给予撤职或辞退的处罚,终止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
5.其他处罚:对于罪行较轻、情节较轻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一定程度的行政处罚措施,如降薪、停职等。
四、行政处罚的程序1.查证阶段:当发现员工有违纪违法行为时,由相关部门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要求员工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说明。
2.决定阶段:在查证阶段结束后,由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讨论,并根据员工的违规行为和情节作出决定,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力度。
3.通知阶段:对于受到行政处罚的员工,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其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理由和依据,员工有权利进行陈述和申辩。
企业集团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1. 背景企业集团为了确保员工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声誉,必须建立完善的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集团内的所有员工,包括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
3. 行政处罚的种类根据违规情况,企业集团可以对员工实施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对轻微违规的员工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
2.记过:对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影响到工作进度或有轻微经济损失的员工进行书面记过。
3.记大过:对涉及重大违规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长期不改正的员工进行书面记大过。
4.撤职:对涉及违反法律法规或企业内部重大规定的员工进行撤职处理。
5.解除劳动合同:对涉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企业内部重大规定的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 行政处罚的程序企业集团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调查核实:企业集团应当对员工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事实。
2.通知听证:企业集团应当对涉及记大过、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较严厉处罚的员工进行听证。
3.作出决定:企业集团应当根据调查结果和听证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和有关部门。
5. 行政处罚的执行企业集团对员工实施行政处罚后,应当按照决定执行,同时记录员工的行政处罚情况,建立员工档案。
6. 对行政处罚的申诉对企业集团对员工实施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员工,可以向企业集团的上级部门申诉。
企业集团应当在收到申诉后及时处理,并告知申诉人处理结果。
7. 结束语企业集团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是企业集团规范员工行为、保障企业利益和声誉的必要制度。
企业集团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标准执行行政处罚,同时注重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让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企业集团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企业集团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以规范员工违规行为的处罚流程和措施,维护企业集团的经营秩序和良好的内部工作环境。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集团旗下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2. 规章制度2.1 工作纪律1.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2.员工应认真执行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不得擅自更改或拖延工作进程。
3.员工须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有损企业集团利益的行为。
2.2 保密责任1.员工应保守企业集团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或竞争对手。
2.员工在离职后仍须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利用已掌握的商业秘密从事非法竞争活动。
2.3 行为准则1.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侮辱、恐吓、歧视他人的言行。
2.员工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如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人娱乐、上网购物等。
3.员工应注意言辞和行为,不得散布虚假、恶意的谣言或诽谤他人。
3. 违规行为及处罚手段3.1 违规行为1.迟到、早退、旷工;2.擅自更改或拖延工作进程;3.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4.泄露商业秘密给外部或竞争对手;5.在离职后从事非法竞争活动;6.侮辱、恐吓、歧视他人的言行;7.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人活动;8.散布虚假、恶意的谣言或诽谤他人。
3.2 处罚措施1.迟到、早退、旷工: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口头警告、扣除工资或其他相应措施。
2.擅自更改或拖延工作进程: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口头警告、扣除绩效奖金或其他相应措施。
3.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或其他相应措施。
4.泄露商业秘密给外部或竞争对手:一经确认,即行开除处罚,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在离职后从事非法竞争活动:一经确认,即行开除处罚,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侮辱、恐吓、歧视他人的言行: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口头警告、调整工作岗位、降薪或其他相应措施。
7.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人活动:视情节轻重,可以采取口头警告、扣除工资或其他相应措施。
集团公司员工处罚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员工处罚管理规定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员工处罚制度为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明确违纪处分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违纪处分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办法.一、违纪处罚的原则1、公司对员工进行违纪处分时,应有充分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2、公司对员工违纪给予处分的轻重应与该员工所犯过错的轻重程度相适应.二、员工的权利、义务:1、员工应清楚地知晓员工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及工作必须达到的标准.2、员工对公司给予的违纪处分有申诉的权利.三、违纪处分的方式:1、违纪处分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2、经济处罚为罚款.3、行政处分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留司察看、辞退、开除.4、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四、违纪处分的规定:1、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经查证属实,视为违纪,给以口头警告处分,同时可以并处200元以下含200元经济处罚.(1)工作时间不佩戴胸卡、司标或未按规定着工装.(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3)工作时间串岗、吃东西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工作时间睡觉、玩电脑游戏、利用公司网络下载电影、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资源或非常规占用公司网络,如使用bt类下载软件、emule、百度下吧、pp点点通等.(5)工作时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或处理私人事情.(6)在工作场所或办公楼打闹嬉笑、大声喧哗.(7)对上司、同事或客户及各类来访者无礼、粗鲁.(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通讯工具影响会议秩序.(9)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换班、调休.(10)未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休假手续.(11)下班后最后离岗的人所辖区域门窗未关,所用电器电源未切断.(12)未在公司用餐地点就餐,影响办公环境或对外形象.(13)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14)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15)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2、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2次口头警告处分的,给以书面警告处分,书面警告应在全公司通报,同时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含500元罚款.(1)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岗位或外出,擅离职守.(2)非工作原因于工作时间喝酒,带醉意上班,扰乱工作秩序.(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或不服从主管的指派.(4)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致使影响公司权益的.(1)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的.(2)对待客户,服务态度生硬,工作作风恶劣,引起客户不满,影响公司业务和信誉并查证属实的.(3)人为制造矛盾、无中生有、造谣传话、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情节较轻的.(4)未履行请假手续休假、无故缺席会议且造成不良影响的.(5)以不正当方式从外部获取病假证明且经查实与事实不符的.(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风险没有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含2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7)违反公司制度、操作规程,给公司财物或人身造成2000元含2000元以下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8)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的.(9)擅自将本人工资泄漏给他人,在同事中相互打听、散布他人收入,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10)在公司内部泄漏有关的公司机密.公司机密的范围参照集团保密管理制度(11)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3、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3次口头警告处分的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2次书面警告处分的,给以该员工留司察看3个月的处分,留司察看应在全公司通报,同时并处月薪降一职等的处分.(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任务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完成致使影响公司权益的.(2)虚报业绩、瞒报事故,经查证属实的.(3)在办公场所大吵大闹或聚众闹事或对他人侮辱、辱骂,严重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4)造谣惑众、破坏团结、无理取闹、殴打同事、聚众煽动闹事,扰乱工作秩序的.(5)对下属、同事、上级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的.(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风险没有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含10000元经济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7)违反公司制度、操作规程,给公司财物或人身造成2000-10000元含10000元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8)在工作场所、办公地点、公司提供的宿舍聚众赌博的,或工作时间内聚众赌博的.(9)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4、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4次口头警告处分的或年度内第1次书面警告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累计给以3次书面警告处分的或留司察看期间有任何违纪行为的,给以辞退处理,并在全公司通报.其中违反以下第4、6、7、8、9、10、15、18项的可以给以开除处分,并通报全集团.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追索;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未经公司许可,以公司名义从事各类经营活动或工作时间内兼任其他公司工作的.(2)未经公司许可,在工作时间或公司销售场所买卖私人物品的.(3)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情节严重的.(4)对下级、同事、主管实施恐吓、威胁、诽谤、暴力侵害或其他不法行为,严重危害人身安全或个人名誉、隐私的.(5)各级主管负责人纵容员工违纪行为、瞒报虚报违纪事实或伙同员工篡改违纪事实,造成不良影响的.(6)故意或严重过失散布言论或实施行为致使公司在经济、名誉等方面受到重大损害的.(7)擅自伪造、涂改公司记录或文件或故意提供虚假资料致使公司在经济、名誉等方面受到重大损害的.(8)营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据为己有、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9)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10)伪造或编造或盗用公司印鉴资信等,严重损害公司权益的.(11)擅自复制、篡改或删除公司电脑有用资料信息的.(12)借职务之便向商业竞争对手或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公司机密或提供信息、情报、利益的.(13)对能够预防的事故风险没有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10000元以上的经济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14)违反公司制度、操作规程,给公司财物或人身造成10000元以上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15)盗窃公司物品或私人财物的.(16)培训、转正考试作弊及为作弊提供方便的.(17)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关机关处罚的.(18)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5、员工有以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五、员工迟到、早退及旷工的特殊规定:1、迟到、早退、旷工按员工手册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2、员工迟到、早退按下列规定处罚: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未到岗或离岗1小时以内视为迟到或早退.(1)当月无故首次迟到或早退罚款200元.(2)当月无故第2次迟到或早退罚款400元.(3)当月无故迟到或早退3次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的50%.(4)当月无故迟到或早退4次以上含4次予以留司察看两个月同时扣除全部绩效奖金50%的处理,留司察看期间仍迟到或早退的予以辞退处理,同时通报全公司.3、员工旷工按下列规定处罚: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岗1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视为旷工半天;未到岗4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天.(1)当月无故旷工半天罚款400元.(2)当月无故旷工1天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的50%.(3)当月无故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4)当月无故旷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辞退处理并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同时通报全公司.4、从事不定时、特殊工时岗位的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岗位作息要求;遇特殊原因须经上级主管批准,否则依不同情况视为迟到或旷工.5、工作地点不固定或经常往来于不同项目的员工,不能在岗或外出时须经上级主管批准,否则依不同情况视为迟到或旷工.六、违纪处分的其他特殊规定:1、员工违纪的,如认识问题深刻、态度良好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经其上级主管建议,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审批,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从轻处理;如认识问题不清、态度恶劣并阻挠相关部门调查取证的,经其上级主管建议,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审批,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从重处理.2、管理人员年度被给以留司察看同时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的,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重新考核定岗.七、违纪处分的审批流程1、对于违纪员工处理的唯一出口部门为集团人力资源部、各二级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对于员工实施口头警告的除外.2、禁止超出本规定对员工进行处罚、禁止越级处罚.3、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应当将所有处分决定向违纪员工进行宣读,将宣读情况进行记录后并需违纪员工签字确认.若找不到该违纪员工或者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认为必要时,可以按照该员工所留存通讯地址以挂号信的形式寄发相关文书.文书寄发日视为向该员工宣读日.4、薪处罚的员工如果降为试用级薪等,留司察看期满后,经审批同意,薪资等级从审批之下月按照正式员工执行.2、凡集团、各二级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上层级给以辞退、开除处分的或总经理助理含以上层级人员的违纪的,须经人力资源/综合管理部填写处理决定—>主管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人力资源部复核—>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审批—>集团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综合管理部发文.3、受到违纪处分的员工需将罚款直接交给所属部门行政助理,由行政助理将罚款转交到所属公司财务部,并出据收款收据交本人、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三方留存.八、违纪处分的撤销:1、口头警告自批准之日起1个月后,无其他违纪自动撤销.2、书面警告、留司察看自批准之日起1年后,无其他违纪自动撤销.九、违纪处分员工的申诉程序1、为确保违纪行为处理的公正性,违纪员工有权就违纪处分结果向上级主管、主管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诉.2、申诉时间为员工知悉或应当知悉该违纪处理决定的10日内.3、如申诉面谈后仍不满意,由上级主管、主管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联合复议,就员工申诉作出最终裁定,并将裁定结果存入本人内部档案.。
集团公司员工处罚管理规定定稿版

集团公司员工处罚管理规定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员工处罚制度为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明确违纪处分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违纪处分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办法。
一、违纪处罚的原则1、公司对员工进行违纪处分时,应有充分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
2、公司对员工违纪给予处分的轻重应与该员工所犯过错的轻重程度相适应。
二、员工的权利、义务:1、员工应清楚地知晓员工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及工作必须达到的标准。
2、员工对公司给予的违纪处分有申诉的权利。
三、违纪处分的方式:1、违纪处分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2、经济处罚为罚款。
3、行政处分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留司察看、辞退、开除。
4、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四、违纪处分的规定:1、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经查证属实,视为违纪,给以口头警告处分,同时可以并处200元以下(含200元)经济处罚。
(1)工作时间不佩戴胸卡、司标或未按规定着工装。
(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
(3)工作时间串岗、吃东西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工作时间睡觉、玩电脑游戏、利用公司网络下载电影、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资源或非常规占用公司网络,如使用bt类下载软件、emule、百度下吧、pp点点通等。
(5)工作时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或处理私人事情。
(6)在工作场所或办公楼打闹嬉笑、大声喧哗。
(7)对上司、同事或客户及各类来访者无礼、粗鲁。
(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通讯工具影响会议秩序。
(9)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换班、调休。
(10)未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休假手续。
(11)下班后最后离岗的人所辖区域门窗未关,所用电器电源未切断。
(12)未在公司用餐地点就餐,影响办公环境或对外形象。
(13)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
公司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第四条行政处罚分为以下几种:1. 警告: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
2. 记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书面记录,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晋升或评优。
3. 记大过: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书面记录,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晋升或评优,并扣除相应工资。
4. 离职: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第五条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调查核实后,由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行政处罚的执行:1. 警告:由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口头或书面通知被处罚员工。
2. 记过、记大过:由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书面通知被处罚员工,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3. 离职:由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书面通知被处罚员工,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申诉第七条被处罚员工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收到申诉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作出答复。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违反制度的处罚措施第十一条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将受到行政处罚: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2.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3. 携带、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等非法信息,扰乱公司秩序的。
4.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或员工权益的。
5. 携带危险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司,威胁公司安全或他人安全的。
6. 在公司内部或对外进行诽谤、侮辱他人,损害公司形象和声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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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员工行政处罚
管理规定
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
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第一条本规定仅对违反行政管理制度作出。
对公司所有员工适用。
第二条员工违反行政管理制度,由总裁办公室负责处罚。
第三条处罚种类:禁行、书面警告、公司通报、提请解聘。
第四条禁行:员工未按制度规定执行,即可对员工请求事项不予办理。
未按制度执行的员工对工作的延误负责。
第五条书面警告:员工违反制度中的规定,由总裁办公室主任签发书面警告。
书面警告需送达员工本人。
并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若员工拒绝签字,
送达人应在书面警告中注明。
第六条公司通报:
1.自员工首次接到书面警告六个月内,累计被书面警告三次,总裁办公室
将对违纪员予以公司通报。
通报书将公布员工每次违纪的具体行为。
2.违反制度,已造成严重的影响或后果。
总裁办公室将对违纪员工予以公
司通报。
第七条提请解聘:
1.自员工首次被公司通报一年内,累计二次公司通报,总裁办公室将提请
人力资源部对该员工做解聘处理。
2.严重违反制度并造成恶劣影响或情节严重的后果。
给公司造成巨大损
失,总裁办公室将提请人力资源部对该员工做解聘处理。
第八条总裁办公室作出的各种处罚文件需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员工调换部门不影响累计。
第十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权、废止权在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