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

4
受理或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许可的事项名称、申请许可种类、时间;受理或不予受理依据及决定。
查文书:无行政许可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审批文书,扣2分;未在五日内作出,无送达回证,未告知不受理的理由、依据,分别扣1分。
分类
(分值)
序号
评查内容
评分方法及标准
扣
分
审
查
(40分)
1
行证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听证告知书应包括:被告知人的名称;告知的事项及内容、提出听证申请的法定期限等。
查听证告知文书:无告知书的,或未告知申请听证的法定期限,扣1分;未告知拟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意见和相关依据,无听证告知文书送达回证的,分别扣0.5分。
2
询问。应由2名以上持合法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询问并制作笔录,询问笔录包括姓名、地点、时间、行为、数量等主要事实,询问时间:被询问人签名,笔录涂改处有被核查人按捺指印。
查询问笔录:询问人员无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扣2分;少于2名工作人员询问的,一份笔录同时询问2人以上的,主要事实涂改处未做技术处理,被询问人未逐页签名,未签署“记录属实”,分别扣1分。
2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并在听证7日前通知听证的时间、地点,必要时予以公告。听证通知(公告)应当包括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的事项名称、听证的依据、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听证主持人。
行政许可文书格式示范文本

附件3行政许可文书格式示范文本目录1.行政许可委托书2.行政许可申请书(用于个人申请使用)3.行政许可申请书(用于单位申请使用)4.(司法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5.行政许可受理(不予受理)审批表6.行政许可受理(不予受理)审批表(适用于需要下级司法行政机关协助办理的行政许可业务申请)7.(司法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8.(司法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9.(司法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权利告知书10.(司法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11.陈述(申辩)笔录12.(司法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听证公告13.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用于个人申请使用)14.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用于单位申请使用)15.(司法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16.行政许可听证笔录17.行政许可核查(勘验)笔录18.重大行政许可法制审核意见书19.行政许可延期决定审批表20.(司法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延期决定通知书21.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22.(司法行政机关名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3.(司法行政机关名称)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4.行政许可延续审批表(适用于需要下级司法行政机关协助办理的行政许可延续申请)25.行政许可延续审批表26.(司法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27.(司法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不准予延续决定书28.(司法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变更审批表29.(司法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变更审批表(适用于需要下级司法行政机关协助办理的行政许可变更申请)30.(司法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用于当事人申请变更情形)31.(司法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用于行政许可机关职权变更情形)32.(司法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不准予变更决定书33.行政许可撤回(变更)/撤销/注销审批表34.(司法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撤回(变更)决定书35.(司法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36.(司法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37.(司法行政机关名称)撤销行政许可赔偿决定书38.(司法行政机关名称)撤回(变更)行政许可补偿决定书39.(司法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文书送达(领取)回证1.行政许可委托书豫司Ⅹ委字〔〕第号委托机关: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受委托机关: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地址:根据(法律依据名称及条、款、项具体内容)的规定,经××厅(局)与××(单位)研究,现由××厅(局)委托××(单位)实施:(许可事项和实施范围)。
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联系部门: 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民政部(厅、局)
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民听告字( )第 号
________________:
我机关受理的______提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本机关在作出决定前,你(单位)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请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行政许可听证告知第 号
________________:
我机关受理的 ___________提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本机关在作出决定前,你(单位)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请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本机关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部门: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民政部(厅、局)
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育行政许可特别程序通知书

教育行政许可特别程序通知书
()教许通字]]第号
你(你单位)提出的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勺行政许可
申请,我们已于 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 日依法受理。
经审查,依法
需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程序完成需要天,即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 日。
所需
时间不计算在许可期限内。
特此通知。
教育行政机关_______
(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签收人_________ 签收时间 _______________
附:教育行政许可特别程序通知书是关于行政许可期限的一种通知文书,通知的内容也都与时间有关,因此,对文书中有关时间的填写要非常慎重。
确定完成一个特别程序所需的时间,首先要看是否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依照规定;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从有利于申请人的原则出发,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来确定所需时间。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江西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江西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10.22•【字号】赣安监管政法字[2009]307号•【施行日期】2009.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江西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赣安监管政法字〔2009〕307号)局有关处室、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为更好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省政府法制办根据我省实际,制定了《江西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现将《标准》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今后,我局各有关处室在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为时,要认真按照《标准》的要求,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的规范制作与管理工作,更好地规范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江西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执法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一部分行政许可案卷基本标准一、主体合法(一)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包括三类:一是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三是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其他行政机关。
(二)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主体资格经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确认并向社会公布;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主体资格,经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查、省人民政府确认并向社会公告。
(三)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在法定职权(授权、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
二、行政许可项目合法(一)行政许可项目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或者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行政许可项目经过本级政府确认并向社会公布。
珠海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珠海市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申请人:(自然人)姓名: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告知书为降低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人(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经营风险,减少申请人不必要的损失,本机关就申办医疗机构行政许可相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根据《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文件精神,审批权限在市卫生健康局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实行“两证合一”。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事项合并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一个事项,各级卫生健康局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仅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拟新办医疗机构筹建完成后,向各级卫生健康局申请执业登记,各级卫生健康局受理后将对申请登记的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二、申请人须保证设置医疗机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符合行政许可条件。
如经查实,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有关情况的,各级卫生健康局有权不予受理或不予行政许可或撤销已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三、申请人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材料时,须把对医疗机构的选址布局、功能定位、服务方式、诊疗科目、人员配备、床位数量、设备设施等事项的论证情况报各级卫生健康局。
各级卫生健康局按规定将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报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四、在申请执业登记前,申请人应当对设置医疗机构的可行性和对周边的影响进行深入研究,合理设计医疗机构的选址布局、功能定位、服务方式、诊疗科目、人员配备、床位数量、设备设施等事项,为减少投资风险,注意事项如下:(一)如选址建在居民区或住宅楼、商住楼内,应主动与社区居民及业主进行沟通,并取得居民或经营户同意。
(二)医疗机构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建设标准,医疗机构内设科室及流程布局符合卫生法律法规相关规范要求。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试行)》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4.11.29•【文号】司发通[2004]167号•【施行日期】2004.1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试行)》的通知(司发通[2004]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了依法规范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我部制定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试行)》,规定了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工作中最常使用的二十四种行政许可文书的格式规范,现将格式文本及使用说明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司法部对具体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文书及其他文书的格式文本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司法行政机关制发的各种行政许可文书,应当加盖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颁发的各种行政许可证件,应当加盖本机关印章。
在使用格式文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以利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试行)目录一、行政许可申请书(示范文本)二、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程序类文书)三、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程序类文书)四、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程序类文书)五、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程序类文书)六、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程序类文书)七、行政许可听证公告(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程序类文书)八、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程序类文书)九、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程序类文书)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实体类文书)十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实体类文书)十二、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实体类文书)十三、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实体类文书)十四、不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实体类文书)十五、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实体类文书)十六、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实体类文书)十七、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实体类文书)十八、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实体类文书)十九、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实体类文书)二十、吊销行政许可证件决定书(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实体类文书)二十一、撤销行政许可赔偿决定书(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实体类文书)二十二、变更(撤回)行政许可补偿决定书(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实体类文书)二十三、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凭证类文书)二十四、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凭证类文书)《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试行)》使用说明一、关于格式文本的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许可参考文书样式

附件浙江省行政许可参考文书样式目录1.行政许可申请表2.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件凭证3.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4.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5.行政许可不受理决定书6.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7.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笔录8.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告知书9.行政许可陈述申辩笔录10.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11.行政许可听证公告(一、二)12.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13.行政许可听证笔录14.行政许可延期决定通知书15.行政许可特别程序期限告知书16.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7.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8.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一、二)19.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20.行政许可准予延续决定书21.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决定书22.行政许可现场检查笔录23.行政许可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4.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25.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26.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27.委托书28.征求意见函29.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评审等)委托书30.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31.行政许可听证报告32.行政许可内部审批表33.送达回证34.结案报告行政许可参考文书样式1行政许可申请表附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注:1.申请事项内容根据各部门实际填写。
2.其他申请信息可添加至此表下。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行政许可参考文书样式2(行政许可机关名称)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件凭证许申收字〔〕第号申请人:申请许可事项:今收到以下材料:(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
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行政许可机关存档。
行政许可参考文书样式3(行政许可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材料补正告知书许补告字〔〕第号(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行政许可申请收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和条款)的规定,经审查,所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内容如下: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之日起日内将以上补正材料交本机关。
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申请人/受委托人签收(签字):联系人(经办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