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年终实务】关账前一定要多计提一点年终奖!
浅谈企业年终奖的税收筹划问题

浅谈企业年终奖的税收筹划问题每到年关时,很多企业单位又开始准备在节前给员工派发“红包”(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年终奖对很多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笔收入。
但现行税法还是有盲区的,这就使得按现行税法计算完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税额也同样不能逃过年终奖多发,但交完税后,真正到账数又会变少的情况发生,有的人会少拿几万元的原因都是因多发了一元奖金所致。
标签:年终奖;临界点;个人所得税年终奖临界点,2011年9月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按七级税率计税。
如果年终奖在临界点18000元、54000元、108000元、420000元、660000元、960000元上,就会进入税法的盲区而多交税少得年终奖奖金。
每到年关时,不少企业和单位都筹备在元旦或春节前给员工派发“红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年终奖对很多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笔收入。
但因为当前税法有盲区不可避免,就会让很多人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新税法算完应缴的税额后会有多发一块钱少发成百上千甚至上万的情况发生。
新法实施前有8大盲区,新法实施后变成6个,这6个盲区主要是根据个税扣除标准由2000元调整为3500元、9级税率变为7级税率、速算扣除数也全面调整计算而得出。
在这6大盲区内,只要多发哪怕5毛或1元,都要多缴上千元甚至几万元的个税!若大伙儿拿到手的年终奖刚好位于这6大“盲区”内就一定会多缴税少得收入。
究其原因就是因为税制的分级,而只要税分税率、分等级就有临界点,比临界点低的年终奖额就用低税率计征个税,比临界点高的按再高一档的税率计算个税。
依据个人每月工资收入额的不同,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有两种。
A若每月工资收入大于等于3500元,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此月发的年终奖金额×税率-速扣数。
税率按此人当月所得年终奖按12个月平均分摊的金额查得相应税率。
假设年终奖低于18000元,被12除后每月不会高于1500,那此档税率就是3%,速扣数是0。
年终关账账务处理技巧及注意事项

年终关账账务处理技巧及注意事项作为一个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理所当然,但其前提乃是“合法”。
“合法”前提之下,通过正确选择,使企业利益最大,即本文之目的。
通过恰当的年末账务税务处理,尽可能维护企业利益,减少企业风险。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一、资产盘点“账实相符”乃是会计核算第一前提,这是对于股东的责任,也是对于外部部门、单位(比如税务、银行)的责任。
年末需要盘点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非货币流动资产(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非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一)资产盘盈应当查明原因,分别挂账应付科目以待归还或者结转损益(营业外收入)、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固定资产)等。
注: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二)资产盘亏应当查明原因,分别挂账应收科目以待收回或者结转损益(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固定资产)等。
注:资产盘亏损失可以申报税前扣除,但需要留存相关资料以备查。
注:非正常损失对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增值税。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三)未达账项若银行存款余额不符,则须查明“未达账项”,制作《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平衡之。
(四)暂估入账若新建房屋等固定资产尚未竣工结算,可以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此项处理税法上予以认可,只是要求12个月内完成调整。
(五)房产税问题房屋一经建成使用,无论是否结转固定资产,皆应缴纳房产税;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属于库存商品,不用缴纳。
若商品房已经转入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科目,则产生房产税纳税义务,此节需要谨慎考虑结转时点。
二、债权科目(一)对账对账乃是债权核算必要程序。
若与客户记载金额不符,须查明原因,据实调整。
年底预提年终奖的会计处理

注意!一定要在12月份预提年终奖!年终需要预提年终奖吗?如果今年没有预提年终奖,明年3月份实际发放了,还可以在汇算清缴的时候税前扣除吗?答复:需要在12月份之前预提2023年的年终奖,企业在2023年没有预提当年的年终奖,且实际支付时间在2023年汇算清缴结束前,不可以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应在2024年度扣除。
那,什么情况下次年支付年终奖才可以在202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扣除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二、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也就是,如果你在当年已经预提过年终奖了,但是在次年汇算清缴结束前实际支付给了员工,是可以在汇缴年度扣除的。
从这个政策来看,其实作为我们财务人员,可以预测一下今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看下今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其他两个标准都符合,只有应纳税所得额刚好超过300万多出一点,可以拿多出的部分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年终可以税前扣除使企业所得税降低,也是给员工的一项福利,来年更有干劲。
举例公司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员工人数不超过300人,年应纳税所得额是320万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20*25%=80万,净利润=320-80=240万元。
如果给员工发放年终奖20万,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00*25%*20%=15万,净利润=300-15=285万元。
最后不仅交的企业所得税少了,企业的利润反而还增加了。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年终奖无论是单独计算还是并入综合所得,以下几点需要大家额外注意:注意事项1:只能用一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单独纳税的,只允许使用一次。
年终关账实务操作与注意事项

年终关账是指企业在财务年度结束时进行的一系列财务实务操作,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以下是一些年终关账的实务操作和注意事项:1. 账务调整:进行账务调整,包括计提各类应计费用(如折旧、摊销、递延税款等)、核算坏账准备、处理库存盘点差异等。
这些调整能够反映当前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 资产负债表确认:确认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准确性,包括核对现金、应收账款、存货和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以及核对应付账款、应付工资、贷款和其他负债等各项负债。
3. 收入和费用确认: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准确性,包括核对销售收入、服务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以及核对采购成本、人工费用、运营费用和其他费用等。
4. 往来对账:与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进行往来对账,确保账目的一致性。
检查未结清的发票、付款单和应收/应付账款等信息,及时处理差异和异常情况。
5. 整理档案和凭证:整理并保留好与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的所有凭证、票据、合同和其他重要文件。
确保这些文档的完整性和可查性,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保存。
6. 税务申报: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及时进行年度税务申报工作,包括所得税、增值税和各项社会保险等。
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因税务问题带来的风险和罚款。
7. 报表编制和审查: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在报表编制完成后,进行内部审计和复核,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8. 外部审计和备查工作:如果需要,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外部审计,并保留好审计报告和备查材料。
这有助于提高财务报表的可信度和透明度。
9. 法律合规性:在年终关账过程中,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确保企业的财务操作和报告合规,并及时了解和采纳新的法律法规变化。
10. 与财务相关方的沟通:年终关账是一个重要的时期,需要与内部和外部的财务相关方保持良好的沟通。
与审计师、税务机关、金融机构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解答问题并提供所需信息。
【会计实操经验】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实务处理大盘点

【会计实操经验】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实务处理大盘点一、了解6个临界点可以发现,当单位发给员工的年终奖为960001元时,会比发放960000元多交近9万余元的个人所得税,专家建议,如果单位发放的年终奖处于上述盲区,单位可以并入工资或通过实物等其他福利形式发给员工,从员工角度而言,甚至可以通过与单位沟通,放弃部分年终奖,以取得实发金额最大化。
实务处理二、当月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要点: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案例:赵某2014年1月工资5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 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 赵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赵某2014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元。
三、当月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要点: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案例:钱某2014年1月工资2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钱某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钱某2014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3500-2000=1500元。
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元)”,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年终奖八大问题析疑(教你如何筹划年终奖金_合理避税)

年终奖八大问题析疑岁末年初,围绕提前离职所产生的年终奖争议也日渐增多。
到底什么是年终奖?年底双薪就是年终奖吗?什么条件下该拿年终奖……这些疑问成为许多单位和员工颇为困惑的问题。
年终双薪就是年终奖吗?由于目前年终双薪是较为普遍的一种年终奖发放形式,许多人便简单地把“年终双薪”和“年终奖”等同起来,从法律角度来讲这是一种误读。
虽然“年终双薪”和“年终奖”都属于广义上的劳动报酬,但两者界限却很明显:“年终双薪”是指年底最后一个月发放两倍于平时数额的工资,从性质上讲属于工资,只是数额上是平时的两倍而已,这相当于把劳动者每月收入的一部分,积累下来放在年末集中发放。
至于“年终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中将其解释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是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属于奖金性质,是企业对员工全年工作的犒劳。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年终双薪”和“年终奖”需按不同的方法来纳税,可见两者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而对劳动者来讲,最主要的意义在于,明确规定的“年终双薪”可以使劳动者在未到年终而提前离职的情况下,有权要求获得相应比例的年终双薪(譬如已工作10个月的,可要求发放5/6),而“年终奖”则要根据企业的具体规定发放。
年终奖只能年终拿吗?目前企业发放年终奖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年底多发一个月工资(此种方式法律上应界定为年终双薪):二是综合考虑企业经营收益、部门绩效、个人绩效,让每个员工“对号入座”得到全年一次性奖金:三是老板给“红包”,给不给、给多少就都由老板说了算。
对于第—种形式,此时的“年终奖”属于实质上的年终固定工资,劳动者即使未到年终提前离职的,也可以主张按工作时间的比例要求单位支付,如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则构成无故拖欠或者克扣工资。
对于第二种形式,企业如规定在职员工“年终”才能拿到“年终奖”,如果员工提前离职,就会丧失这部分潜在利益。
年底关账注意事项大总结!
年底关账注意事项大总结!特别推荐!一、这8项费用别忘了计提关账前,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属于本年度的费用需要计提入账。
小编整理了需要计提的8类费用,供大家查缺补漏!01年终奖为激励员工、增强企业凝聚力,很多企业会发放年终奖。
年终奖主要包括优秀员工奖金、项目奖金、销售部特殊奖励等。
2022年度年终奖的发放时间一般是2023年,应当在12月做好计提。
年终奖按什么标准计提呢?1.年终奖与员工实际完成的考核指标挂钩的,按照考核指标确定。
比如:销售人员的业绩奖金。
2.没有考核标准的,可参照领导的意愿、历史发放标准等计提。
注意:计提的年终奖应当在次年汇算清缴前发放,未发放不得税前扣除。
会计处理:02各类减值/坏账/跌价准备财务需要在年末对各项资产做减值分析,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总结如下:注1:可变现净值,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注2:资产可收回金额,根据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注3:未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增。
03已支付未取得发票的费用已支付的但尚未取得发票的费用分为两种情形:情形一:企业当年已经支付费用,预计年后取得发票,应当做好费用计提。
等到次年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在冲掉计提的凭证,根据发票据实入账。
会计处理:情形二:因对方失联、破产、注销等情形无法无得发票。
如果对方尚未提供服务等,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并且在税前扣除时提供以下资料: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4.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04未支付的日常管理费用属于本年度的费用,即便当年未支付,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也需要计提。
常见的有:未付的房租、水电费等。
年终奖金发放前,税务筹划要先行
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系列之一年终奖金发放前,税务筹划要先行孙宏阳律师/江苏卓华律师事务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员工的企盼,也是很好的节税工具。
但是,如果公司在发放年终奖之前,不做好税务筹划,有时,多发的年终奖全部用来交税还不够呢?这样,对公司来说,就达不到年终奖激励员工的目的。
有时,少发1元奖金,就可能有效避税几千元,甚至几万元。
通过以下案例,看看年终奖的税收政策。
案例介绍:有一家公司,发放了2011年的年终奖,发放年终奖时,公司老总确定了金额以后,再交给财务去发放相应的金额。
其中制造部张经理有6万元的年终奖,质检部王经理有5.4万元的年终奖。
等到两位经理拿到年终奖后,却发现制造部张经理的奖金税后数比王经理少150元;同时发现其他员工也有类似情况发生。
计算比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计算如下:(1)制作部张经理应发全年一次性奖金6万元,计算如下:60000÷12=5000(元)由于5000元适用的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元。
应缴个人所得税为:60000×20%-555=11445(元)实际税后收入为:60000-11445=48555(元)(2)质检部王经理应发全年一次性奖金5.4万元,计算如下:54000÷12=4500(元)由于4500元适用的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应缴个人所得税为:54000×10%-105=5295(元)实际税后收入为:54000-5295=48705(元)(3)结果比较:制造部张经理比质检部王经理税后收入少150元(48705-48555=150)。
原因分析: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为什么年终奖多的人而税后收入反而更少呢?这就是再近网络又在提及的,比如说年终奖多一元,多缴几千元税款和年终奖的计税“盲区”问题。
【年终实务】关账前一定要多计提一点年终奖!【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年终实务】关账前一定要多计提一点年终奖!【会计实务经验之谈】每到每年年终的时候,都会有很多文章出来提醒会计年终关账前的注意事项,我看过多篇都提到:关账前一定要把预提费用冲平。
其理由就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很多费用如果没有实际支付不能税前扣除,所以需要把未付的预提的各种费用冲平。
理由看似正确,其实只说对了一半。
首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次,会计准则也同样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
因此,从会计核算应该遵照会计准则要求来看,即便是年终关账,该预计的负债或费用还是一样需要按照平时一样办理。
即便按照税法规定,有些成本费用需要在实际支出后才能税前扣除,但是也要记住“实际支出时间不一定必须是12月31日”!最典型的莫过于年终奖!中国人的习惯,年终奖肯定不会在公历新年前(12月31日)发放,一般都是在农历新年前发放的居多。
同样,还有12月份的工资,实务中大部分企业也要到次年一月份才会发放。
在《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以下简称34号公告)未出台前,全国也是一片混乱。
34号公告明确了: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注意理解34号公告的这条含义,准确把握税前扣除的条件:1、已在汇算清缴所属期中账面计提了该金额;2、必须次年的汇算清缴之前(5月31日)支付了。
如果年终奖和12月份工资未在当年预提,即便在次年实际支出了也不能当年税前扣除。
有人会说,我今年没有支出没有预提,我就不扣除了,我明年支出我就明年扣除啊,反正最后都一样!我明确告诉您——不一样!不要忘记税务局还记得住权责发生制呢!您明年支付今年的成本费用,那叫违反《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您明年还是不得扣除!当然,有人会说,我可以追补扣除。
年终奖金是否应算在下一年计提公积金的基数里【精心整编最新会计实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 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 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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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0-2019.12.12
据实际情况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
2018年年度会计实操优秀获奖文档首发!
目计算.
后语点评:会计学作为一门操作性较强的学科、每一笔会计业务处理和会计 方法的选择都离不开基本理论的指导。为此,要求我们首先要熟悉基本会计准 则,正确理解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并在每一会计业务处理时遵循一般原则的 要求。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 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要深入 钻研,过细咀嚼,独立思考,切忌囫囵吞枣,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粗枝大 叶,浅尝辄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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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金是否应算在下一年计提公积金的基数里【2018年最新会计实 务】
【2018年年最新会计实务经验总结,如对您有帮助请打赏!不胜感激!】 提问: 年终奖金是否应算在下一年计提公积金的基数里?有无文件支持? 专家回复: 年终奖金属于工资总额范围之内,因此应作为下一年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基数. 政策依据:
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
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 见》 建金管[2005]5号 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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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实务】关账前一定要多计提一点年终奖!
每到每年年终的时候,都会有很多文章出来提醒会计年终关账前的注意事项,我看过多篇都提到:关账前一定要把预提费用冲平。
其理由就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很多费用如果没有实际支付不能税前扣除,所以需要把未付的预提的各种费用冲平。
理由看似正确,其实只说对了一半。
首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次,会计准则也同样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
因此,从会计核算应该遵照会计准则要求来看,即便是年终关账,该预计的负债或费用还是一样需要按照平时一样办理。
即便按照税法规定,有些成本费用需要在实际支出后才能税前扣除,但是也要记住“实际支出时间不一定必须是12月31日”!
最典型的莫过于年终奖!中国人的习惯,年终奖肯定不会在公历新年前(12月31日)发放,一般都是在农历新年前发放的居多。
同样,还有12月份的工资,实务中大部分企业也要到次年一月份才会发放。
在《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以下简称34号公告)未出台前,全国也是一片混乱。
34号公告明确了: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
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注意理解34号公告的这条含义,准确把握税前扣除的条件:
1、已在汇算清缴所属期中账面计提了该金额;
2、必须次年的汇算清缴之前(5月31日)支付了。
如果年终奖和12月份工资未在当年预提,即便在次年实际支出了也不能当年税前扣除。
有人会说,我今年没有支出没有预提,我就不扣除了,我明年支出我就明年扣除啊,反正最后都一样!
我明确告诉您——不一样!不要忘记税务局还记得住权责发生制呢!您明年支付今年的成本费用,那叫违反《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您明年还是不得扣除!
当然,有人会说,我可以追补扣除。
——确实是个办法!但是,如果您了解追补的程序后,您不会觉得麻烦吗?
同样,还有很多成本或费用,在当年已经发生了,但是到12月31日就是没有支出。
比如,出差人员未报销的差旅费、已经播出暂时未付的广告费、逾期的利息等。
这些可能在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前都是要支付的,如果您未在当年预提或预计费用(成本),难道也想去走追补程序吗?
因此,年底关账前,还是老实的按照会计准则,该预提或预计的成本费用都预提或预计,至于能否税前扣除那是两回事,如果按照税法规定不能税前扣除,到所得税汇算时再做纳税调整即可。
有人又会说,年终奖要发多少我知道,我怎么预提啊?难道您不能看以前发放水平、今年的预算等?实在不行,就问问老板,大概估计一个数吧!
为了减少追补的麻烦,我的原则宁可多预提一点!大不了所得税汇算时做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