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下的取保候审如何办理
刑诉法七十条的解释是什么?

刑诉法七十条的解释是什么?第七十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对于刑事诉讼法我们大家肯定了解的是相对较少的,因为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相比较来说民事诉讼法更贴近我们现在的生活。
生活中的一些违法的行为基本上都是民事诉讼法来解决,但是严重的话就会上升到刑事诉讼法方面。
那么刑诉法七十条的解释是什么呢?第七十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一、解释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由公安机关执行。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
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二、特点与国外的保释制度相比,中国的取保候审制度有其自身的特点。
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图

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图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一种法律程序。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图。
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取保候审申请书、身份证明、担保书、财产证明等。
申请书需要详细说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案件情况、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等内容。
身份证明需要提供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担保书需要由担保人亲笔签名,并提供身份证明和财产证明。
接下来,申请人需要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如公安机关或检察院。
在提交材料时,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如填写相关表格、办理登记手续等。
提交材料后,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调查核实。
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人进行讯问,了解案件情况、取保候审的必要性等。
在讯问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如实回答问题,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最后,相关部门将根据审核结果和讯问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申请人的取保候审申请。
如果同意,将向申请人发放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取保候审的注意事项和义务。
如果不同意,将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诉。
以上就是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图。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大家更加清晰地了解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为自己的权益和合法权益争取更多的保障。
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

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
取保候审是指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即将犯罪嫌疑人送回家中,不收押在看守所,但必须遵守一定的限制和约束。
以下是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
1. 逮捕:公安机关在查明犯罪嫌疑人身份后,可以依法逮捕。
逮捕时,必须出示逮捕证,并告知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义务。
2. 盘问:逮捕后,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盘问,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
3. 取保候审决定:公安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案件的性质,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如果决定取保候审,需要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告知犯罪嫌疑人的限制和约束条件。
4. 签字:犯罪嫌疑人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后,需要在决定书上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的限制和约束条件履行。
5. 家属或担保人出具书面担保:根据具体情况,公安机关可能要求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担保人出具书面担保,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限制和约束: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一定的限制和约束条件,如不得离开指定的居住地、不得接触特定人员等。
7. 监控和报告:公安机关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控和报告要求,以确保其遵守限制和约束条件。
8. 定期报到:犯罪嫌疑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到,以说明自己的行踪和活动情况。
9. 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期满或案件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取保候审办理流程可能会因地区、案件性质等因素而有所差异,上述流程仅供参考。
如果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的办理流程信息。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新)

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决定第三章执行第四章变更、解除第五章责任第六章附则2022年9月5日最新版本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适用取保候审,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第三条对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
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严禁以取保候审变相放纵犯罪。
第四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的,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
第五条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被取保候审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
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第六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前款规定的被监视居住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可以对其变更为取保候审。
第二章决定第七条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不得进入下列“特定的场所”:(一)可能导致其再次实施犯罪的场所;(二)可能导致其实施妨害社会秩序、干扰他人正常活动行为的场所;(三)与其所涉嫌犯罪活动有关联的场所;(四)可能导致其实施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妨害诉讼活动的场所;(五)其他可能妨害取保候审执行的特定场所。
刑诉法6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The thoughts are correct, the good fortune is coming, the thoughts are not correct, the disaster is shining.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刑诉法6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六十九条【提请批捕和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在我国刑诉法当中,针对犯罪嫌疑人在执行取保候审的时候有着相关的规定,生活当中我们起提到取保候审,可能大多数人都听说过,但是对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法条,可能大家都不是太清楚。
关于这一点,将在下文当中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刑诉法6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刑诉法6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本条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督考察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取保候审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流程

取保候审的流程候审拘留即取保候审是指在侦查机关尚未作出刑事立案决定之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以保证其不逃避返回案件有关的工作单位或者不作影响案件侦查的行为。
以下是取保候审的流程。
一、取保候审申请的提交当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刑事拘留后,其家属或者代理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申请中需要详细说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住址、家庭状况、职业等,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申请材料的审核相关部门会对取保候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经济状况等。
审核包括赴案召见、商场调查等手段,以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适合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的审批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提交审批程序,由审批机关根据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
审批程序需要层层上报和审议。
四、取保候审的约定一旦取保候审得到批准,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或代理人需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取保候审保证书》并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保证金的数额根据案情、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法律规定的最低和最高额度来确定。
五、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需按照约定到案指定的地点报到并配合做好案件相关的工作,否则将会受到保证金被没收的处罚。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得跳出所指定的范围。
六、取保候审的监管和保留直接强制措施侦查机关会对取保候审期间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管,包括在随时监控并控制其行动,以防止其潜逃或破坏证据等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新罪或者具备其他取保候审条件不适用的情形,侦查机关有权撤销取保候审决定,并采取强制措施。
七、取保候审的解除如果在侦查期限内,侦查机关作出了刑事立案决定,犯罪嫌疑人会被解除取保候审。
同时,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提交逃匿,销毁证据等行为,也将解除取保候审。
八、取保候审的特殊情况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急需救治,或者妇女在怀孕或哺乳期间等情况下,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取保候审作适当调整和特殊安排。
取保候审规定细则全文(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解读)
取保候审规定细则全文(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解读)新法新规总第六十三期关于对“两高两部”新修订《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解读为进一步规范取保候审制度,2023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对1999年印发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旧规定》)进行了修订。
《新规定》共六章四十条,进一步明确了取保候审一般规定、决定、执行、变更、解除、责任等方面内容,现就修订后的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取保候审的一般规定1.明确了取保候审适用范围为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新规定》进一步明确应当取保候审的对象,其第三条规定:对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
2.强调了取保候审期间办案要求《新规定》第三条,将《旧规定》中“不得终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的表述调整为“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防止出现保而不侦、以保代侦问题,对推动诉讼进程提出了更严格要求。
3.明确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的特殊要求《新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增加了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规定,明确了对于未成年人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
如果采用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
4.新增关于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情况规定《新规定》第六条为新增条款,明确了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如果前述被监视居住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可以对其变更为取保候审。
二、关于取保候审决定1.细化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针对《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有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的规定,《新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分别围绕“特定的场所”“特定的人员”和“特定的活动”进行了内容细化,进一步明确了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新刑诉法七十五条是如何规定的?
Grief is no greater than heart death, and no more exhaustion than heart fatigu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新刑诉法七十五条是如何规定的?第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重新计算。
人民法院不得对同一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刑事诉讼法在实施期间,各司法机关的职员,都必须了解这些法律的规定,这样才能使得敏舒主体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在发现民事主体已经实施了新刑诉法七十五条的行为之后,司法机关可能会启动强制性的程序,来加以处罚。
一、新刑诉法七十五条是如何规定的?第七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二、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有哪些?(一)拘传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拘传首先要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法院的院长批准,并填写拘传证后方可执行。
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要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
一次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二)取保候审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情形: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用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羁押审查起诉期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的;7、第二审法院审理期间,已被逮捕的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经等于或者超过一审法院对其判处的刑罚的;8、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公安部印发《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的通知-公通字[1997]5号
公安部印发《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的通知正文:---------------------------------------------------------------------------------------------------------------------------------------------------- 公安部印发《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的通知(1997年1月15日公通字〔199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为贯彻实施新的刑事诉讼法,正确、有效地运用取保候审措施,保障刑事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一、掌握《规定》的各项内容,严格依法办事。
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民警特别是办理刑事案件的民警,熟悉并掌握《规定》的各项内容,明确公安机关收取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目的。
在执行《规定》时,既要正确运用取保候审措施,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又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以钱赎罪、放纵犯罪嫌疑人的现象发生。
二、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合理使用保证金和保证人两种保证形式,并确定保证金数额。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时,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范围、对象从严掌握,对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的主犯、惯犯、累犯以及其他罪行严重、民愤大的犯罪嫌疑人,不应采用取保候审。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案情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能同时适用保证人担保和保证金担保。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如不愿找保证人或者提出的保证人不符合法定条件,又无力交纳保证金的,应当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以及需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审批的数额标准。
取保候审流程怎么走
取保候审流程怎么走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预审限制措施。
该措施的目的是在确保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监视和控制的同时,也给了嫌疑人一个合法的机会为自己辩护和申诉。
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下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
首先,取保候审的流程正式开始于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询问。
在询问过程中,公安机关将向犯罪嫌疑人阐明侦查的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并向其说明取保候审的权利和法律后果。
如果犯罪嫌疑人希望申请取保候审,他需要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接下来,公安机关将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
他们会对嫌疑人的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保证人的个人资料等进行核实。
同时,公安机关还会对犯罪嫌疑人的家庭和社会关系进行调查,以确定是否有逃跑、销毁证据或威胁他人等行为的嫌疑。
如果经过初步审查,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适合获得取保候审,他们将制定一份有关取保候审的具体措施和约束规定。
取保候审措施包括保证金的数额、出庭签到的时间、不能离开指定区域等。
公安机关将与犯罪嫌疑人和保证人一起签署一份取保候审合同,确保双方都遵守合同规定。
一旦取保候审措施正式执行,犯罪嫌疑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公安机关进行签到。
公安机关将不定期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和监控,确保其不违反约定的限制。
取保候审的期限一般为取保候审时限法规定的三个月,若需要延长期限,一般需要经过法院的批准。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不得接触特定人员或证人,不得参与涉案活动等。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表现出积极的改变,公安机关可以酌情撤销取保候审措施,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取保候审措施进行更严格的限制。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是一种预审限制措施,其具体流程包括申请取保候审、初步审查、签署取保候审合同、执行取保候审措施、按时签到和监视,并在期限内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或撤销取保候审措施。
这一流程旨在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保证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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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保候审的概念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五)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的,如果案件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的,可依法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六)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但又不需要逮捕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这是司法机关办理取保候审的最主要法律依据。
上述第一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某种刑罚,就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初步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所认定的对其可能判处的刑罚,绝不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某一条款的法定最高刑,更不是指该条文规定的某种罪名的法定最高刑。
第二种情形中所谓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指根据司法机关已经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实,尽管可以认定其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且根据其对应的刑法条款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如果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
三、申请取保候审的方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1、人保。
取保候审申请人必须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的,经司法机关批准,由保证人和被担保人(即被取保候审人)出具保证书,保证人保证履行《刑事诉讼法》第68条的规定;被保证人保证遵守《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
2、财产保。
司法机关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责令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出具由司法机关确定的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取保候审的财产保手续即告终结。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由司法机关决定),如果违犯《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四、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
基本上没有限制,本人及其亲属,律师,均可申请。
五、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