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辅助用药的管理制度范文

辅助用药的管理制度范文辅助用药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辅助用药管理,加强对辅助用药的管理,保障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辅助用药是指在治疗某种疾病或症状的过程中,为了增强治疗效果以及减轻不良反应而使用的药物。
第三条辅助用药的目的是提高治疗效果,应用其他药物(包括中药、西药、非处方药等)进行辅助治疗,以期加快治疗速度,减轻疾病或症状对身体的影响。
第四条辅助用药的管理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科学性原则:辅助用药要有合理的科学依据,经过临床试验和研究证明其安全有效。
(二)整合性原则:辅助用药的选择和停止应与主要治疗方案相一致,避免过度用药或无效用药。
(三)个体化原则:辅助用药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选择,考虑患者的身体状况、年龄、性别、病情严重程度等因素。
(四)安全性原则:辅助用药的药物应当符合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批要求,具备合格的质量标准,避免使用假冒伪劣药物。
第二章辅助用药的管理第五条医院要设立辅助用药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并修订辅助用药管理制度、药品目录以及辅助用药的临床指南。
第六条辅助用药管理委员会的成员由医院的医生、药剂师、护士等相关人员组成,其中医生应当占多数,并有主任级别的医生担任主任委员。
第七条辅助用药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辅助用药管理制度及相关的规范和程序。
(二)审核并批准辅助用药的药品目录。
(三)审查并批准辅助用药的临床指南。
(四)开展辅助用药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五)定期评估和监督辅助用药的效果,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第八条医院应制定辅助用药的目录,明确哪些药物属于辅助用药范畴,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剂量等要求,在目录中进行分类。
第九条辅助用药的目录应定期进行修订,医院应当将药品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相关医务人员,并及时进行培训。
第十条辅助用药的临床指南是指针对某种疾病或症状的辅助用药方案,其中包括药物的选择、使用方法、疗程等内容。
第十一条辅助用药的临床指南应当经过批准后方可执行,医务人员必须按照指南的要求进行操作,并将操作过程记录到病历中。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中医院辅助用药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辅助用药管理,促进辅助用药的合理采购及使用,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更好的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医院深入贯彻落实卫健委辅助用药使用管理工作要求,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不断提高医院辅助用药管理工作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目标。
二、组织领导医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辅助用药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辅助用药情况进行管理与监督,名单如下:组长:张晓菊,成员:王建立(医务科长)、孙龙波(护理部主任)、李桂菊(感染办主任)、刘长虹(药剂科主任)、丁永胜(内科主任)。
三、工作目标1、医院辅助用药采购和使用严格遵循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品种。
2、医院明确管理责任制,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辅助用药的遴选工作,院长为辅助用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分管院长对职责范围内的辅助用药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科主任为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的主要责任人。
3、医院严格执行辅助用药遴选和分级管理制度,规范辅助用药购用管理。
对不同管理级别的辅助用药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辅助用药的处方权限(由HIS 系统控制权限)。
4、医院不断加强辅助用药的购用管理,严格控制辅助用药的购用品规数量,促进辅助用药的临床合理应用。
将辅助用药使用金额比例控制在 20%以内。
四、监管措施1、医院定期开展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
分析临床各科室辅助用药使用情况,评估辅助用药使用适宜性;对辅助用药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的前十位辅助用药及其生产厂家、供应商给予黄牌警告,分别采取控制使用、暂停使用、停止使用等有效干预措施。
临床辅助用药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临床辅助用药的管理,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内从事临床辅助用药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临床辅助用药是指辅助治疗疾病、改善症状、调节生理功能、预防并发症等,但不是治疗疾病主要手段的药品。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辅助用药管理制度,加强临床辅助用药的采购、使用、监测和评价,确保临床辅助用药的安全、有效、合理。
第二章采购与供应第五条医疗机构临床辅助用药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药品采购政策执行。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辅助用药采购目录,目录内容应当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生产企业、采购价格、采购数量等。
第七条医疗机构临床辅助用药的采购应当采取集中招标采购、询价采购、谈判采购等多种方式,确保采购价格合理。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辅助用药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严格审查。
第九条医疗机构临床辅助用药的供应应当确保药品质量,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医疗机构。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辅助用药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确保药品库存合理。
第三章使用与监测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辅助用药的使用应当遵循合理用药原则,根据患者病情、个体差异和药品特点合理选择。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辅助用药处方管理制度,处方医师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严格执行处方审核、点评制度。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辅助用药的用药指导,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和宣传,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辅助用药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收集、报告、评价和处置不良反应。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临床辅助用药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估用药合理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评价与控制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辅助用药评价体系,对临床辅助用药的疗效、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辅助用药管理规定

人民医院辅助用药管理规定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防止临床辅助用药的过度使用,因病施治,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建立统一、规范的辅助用药临床合理使用管理机制,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辅助药物定义及分类:辅助药物是指有助于增加主要治疗药物的作用或通过影响主要治疗药物的吸收、作用机制、代谢以增加其疗效的药物;或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
常用于预防或者治疗肿瘤、肝病以及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的辅助治疗。
辅助药物暂分十类:增强组织代谢类、活血化瘀类、神经营养类、维生素及矿物质类、电解质类、免疫调节剂、肠内肠外营养药物、肝病辅助治疗药、肿瘤辅助治疗药、自由基清除剂。
二、辅助药物使用基本原则:1、辅助用药在给患者提供营养支持及治疗辅助的同时,也存在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
临床医生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结合患者病情和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制订合理的用药方案,在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
2、临床医生在应用辅助药品时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用药用量及疗程等,不允许出现超说明书用药情况。
3、临床医生应用辅助药品时应充分考虑药物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不用高档药。
三、管理体系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负责督导监管,医务科负责落实奖惩措施,药剂科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制定我院辅助药品目录;2、药剂科对辅助药品临床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分析;3、药剂科向临床科室反馈辅助药品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4、药剂科定期公布全院辅助药品使用情况并进行通报;5、医务科负责约谈、限制处方权、停处方权等处罚措施。
四、辅助用药考核办法1、处方点评小组每月抽取病历,根据药品说明书以及诊疗指南对临床科室辅助用药进行点评,重点检查药品适应症、药品剂量、用药疗程、用药合理性、联合用药等方面。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模板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规范辅助用药的使用,提高药物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减少不合理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辅助用药的科室和医务人员。
三、定义辅助用药指在主要治疗药物的基础上,用于改善患者症状、提高治疗效果或减少其他药物副作用的药物。
四、组织管理1. 成立辅助用药管理小组,由药学部门牵头,包括临床医师、药师、护理人员等。
2. 管理小组负责制定辅助用药目录,定期评估和更新。
五、辅助用药的选用原则1. 辅助用药的选择应基于充分的临床证据和指南推荐。
2. 应考虑患者的具体病情、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副作用及药物相互作用。
3. 优先选用性价比高的药物。
六、辅助用药的处方与调剂1. 医师开具辅助用药处方应遵循合理用药原则。
2. 药师负责审核处方的适宜性,对不合理处方有权提出修改建议或拒绝调剂。
七、辅助用药的监测与评价1. 建立辅助用药使用监测机制,定期分析用药情况。
2. 对辅助用药进行效果和安全性评价,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八、教育培训1.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辅助用药知识的培训。
2. 加强对患者及家属的辅助用药教育,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
九、监督与改进1. 医院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和临床反馈,不断完善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十、附则1. 对违反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的个人或科室,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药学部门负责解释。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确保其符合具体医疗机构的需求和法规要求。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医院辅助用药的合理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制度内容1.药品管理(1)辅助用药应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明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使用。
(2)医院应建立辅助用药目录,并根据临床需求进行定期更新。
(3)辅助用药的采购、储存、发放、使用等应符合药品管理相关法规及医院规定。
2.人员管理(1)使用辅助用药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和技能,并按照医院规定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2)医院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辅助用药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考核。
(3)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辅助用药的使用原则,确保患者安全和有效使用。
3.用药管理(1)临床使用辅助用药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遵循药品说明书的规定。
(2)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控制用药剂量和使用时间。
(3)护士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执行用药方案,并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观察和记录。
4.财务要求(1)辅助用药的费用应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2)医院应建立辅助用药的预算管理制度,对药品费用进行合理控制和管理。
三、制度实施5.制度的推广:通过院内各种渠道宣传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医务人员对制度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6.培训: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辅助用药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对制度的掌握和应用能力。
7.督导:建立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的督导机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8.考核:将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范畴,激励其积极遵守和执行制度。
四、制度监督9.制度的检查:定期对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10.督查:建立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的督查机制,对制度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实用版3篇】目录(篇1)一、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的定义与重要性二、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的实施现状三、辅助用药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四、解决方案与建议正文(篇1)一、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的定义与重要性辅助用药管理制度,是指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药过程中,辅助治疗疾病、提高疗效、减少不良反应、调节机体免疫功能等方面的药品,实施科学管理、合理使用的制度。
这一制度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二、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的实施现状近年来,我国辅助用药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辅助用药管理的通知》等,规范辅助用药的使用。
同时,医疗机构也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如设立药事委员会、开展药品质量评估等,以提高辅助用药的合理使用水平。
然而,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的实施仍面临诸多挑战。
目前,我国辅助用药市场存在品种繁多、疗效不明确、滥用现象严重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还可能给患者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和安全隐患。
三、辅助用药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1.辅助用药品种繁多,标准不一。
目前,我国辅助用药品种繁多,缺乏统一的药品分类标准和管理规范,给医疗机构和患者选择合适的药品带来困难。
2.辅助用药疗效不明确。
部分辅助用药的临床疗效缺乏权威性、高质量的研究证据,导致其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存在很大的盲目性。
3.辅助用药滥用现象严重。
由于利益驱动、临床习惯等原因,部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临床治疗中存在辅助用药滥用现象,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和安全风险。
4.辅助用药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尽管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地区和医疗机构对辅助用药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解决方案与建议针对辅助用药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完善辅助用药分类和标准。
政府部门应加快制定统一的辅助用药分类标准和管理规范,明确各类辅助用药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为医疗机构和患者提供科学、合理的用药依据。
医院辅助用药动态监控制度

医院辅助用药动态监控制度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辅助用药动态监控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患者在用药过程中能够得到科学、精准的辅助用药建议,并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用药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
一、制度背景与目的辅助用药是指在正规治疗过程中,为了促进疾病康复,辅助治疗反应于通过干预机制来促进辅佐性安全何临床就效果的药物使用。
辅助用药监控制度的建立,旨在加强对辅助用药过程的监控,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治疗成效。
二、制度内容1.辅助用药目标设定与评估:医院制定辅助用药目标,明确治疗效果评估指标,制定相应的评估方法,并定期对治疗效果进行评估。
2.辅助用药指导和监护:医院应设立辅助用药指导和监护小组,包括临床药师、临床药理师、临床医生等专家。
组建专家组提供辅助用药指导和监护服务,并通过制定指南和培训,确保全体医务人员了解辅助用药的目的、适应症及注意事项。
3.用药流程监控: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药物使用管理制度,通过规范化、电子化的用药流程监控系统,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医生和患者,保证用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应对不良反应:医院应及时响应患者的不良反应,建立完善的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整合医院资源,对不良反应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
5.整合辅助用药信息资源:医院应整合辅助用药的相关信息资源,与药品监管部门及时沟通药品信息,对药品的生产、供应、质量信息进行监控,确保患者用到合格的药品。
6.监控与评估:医院应每年对辅助用药监控制度进行评估,检查是否存在问题和风险,并对制度进行适当的修改和优化,以提高监控制度的有效性和实施效果。
三、制度执行措施1.建立专门的辅助用药监控小组,负责监控患者用药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并对患者进行定期的辅助用药监护服务。
2.建立用药流程监控系统,通过电子化的方式对患者用药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提供培训和教育,加强医务人员对辅助用药的了解和意识,提高其辅助用药指导和监护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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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辅助用药的管理,促进临床医生合理用药,防止临床辅助药的过度使用,因病施治,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我院辅助用药管理规定。
一、管理组织
由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和抗菌药物督导检查组人员承担辅助用药的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1、制定医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
2、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相关知识培训;
3、对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4、向临床科室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5、定期公布全院药品的使用情况并通报医师合理用药评价情况;
6、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及个人的处罚决定。
二、辅助用药的定义
辅助用药:是一类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在疾病治疗中可以适当补充人体必需物质,降低主治药物的不良反应,提高患者免疫力,常用于预防或者治疗肿瘤、肝病、以及心血管等重大疾病疾病的辅助治疗。
三、辅助用药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1、辅助用药在给患者提供营养支持及治疗辅助的同时,会产生一些不良反应,有的药物甚至会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同时药物会对机体功能产生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
因此医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结合患者病情和化验指标制订合理的用药方案,在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病情和药物特点进行必要检验和影像监测,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
2、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
3、医师在用药中应考虑药物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
四、管理办法
(一)我院对辅助用药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药品在疗效、临床适应症是否明确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辅助用药分为Ⅰ、Ⅱ、Ⅲ类。
其中:Ⅰ类药品:疗效确切、适应症比较明确,价格相对低廉的品种。
Ⅱ类药品:安全有效、价格稍高的品种,应控制在临床的广泛使用。
Ⅲ类药品:临床适应症广泛、药品价格昂贵者,应严格控制使用。
(二)我院辅助用药必须由具有处方权资格的医师开具,其中住院医师和主治医师的处方权限为Ⅰ类药品;副主任医师的处方权限为的处方权限为Ⅰ类药品、Ⅱ类药品;主任医师的处方权限为Ⅰ类药品、Ⅱ类药品和Ⅲ类药品。
(三)医师越权开具药品时,必须有上级医师的会诊审批单;临床应用疗程超过7天或三种辅助用药,必须进行科内讨论并经科室主任批准,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四)临床药学科定期开展用药分析,每月对医院药品消耗及用药结构进行统计分析,在分析中发现连续两个月用量增长超过30%、或连续三个月用量增长超过20%、或连续四个月用量增长超过10%的辅助用药,将对该药品自动进行级别上调。
(五)合理用药督导检查小组每月随机对科室辅助用药进行督导,依据药品说明书,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1)无适应症或超出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2)存在用药禁忌症;(3)医师越权限使用;(4)联合应用三种辅助用药或疗程超过7天,无主任审批意见。
(六)我院现有辅助用药,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调整。
三、奖惩措施
(一)、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科室合理用药进行管理在日常用药分析及督导检查。
(二)、对在一年这的督导检查中,未查出不规范用药的科室予以若干元奖金的奖励。
(三)、对存在不合理使用辅助用药的科室及个人,分别进行以下处理:
1、对科室的处理:一年内被查出存在一次不合理用药的科室予以院内公示,并由管理小组组长对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一年内被查出存在两次不合理用药的科室,予以取消科室及主任评先的资格,;一年内被查出存在三次不合理用药的科室,扣发科室奖金若干,科室主任一个月职务津贴。
2、对医师的处理:一年内被查出存在一次不合理用药的医师,予以院内公示、院内公开检讨的处理;一年内被查出存在两次不合理用药的医师,予以扣发奖金的处理,扣发奖金额度为所认定的不合理用药的药品总金额;一年内被查出存在三次不合理用药的医师,予以扣发奖金并停岗学习一月的处理,扣发奖金额度为所认定的不合理用药的药品总金额的双倍。
3、对药品经销商的处理:对出现辅助用药月用量增长超过30%、或连续二个月用量增长超过20%、或连续三个月用量增长超过10%的药品经销企业,要求经销企业负责人,向管理小组上交书面药品用量增长分析,并在院内公示;对一年内累积公示三次的药品予以限量70%采购的处理;对一年内累积公示四次的药品予以暂停使用一个月的处理;对一年内累积公示五次的药品取消该药品在院内的销售。
4、以上处理意见由管理小组填写《科室/医师合理用药处理通知书》报送医务部、人事部、财务部等相关职能科室备案,作为奖金发放、评先、晋升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