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安全报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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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市政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市政工程)

监督登记号:柳东45020020××-×××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工程名称建设(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机构: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东建设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受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使监督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予支持配合。

一、监督程序1、质量安全监督组收到工程监督登记书后,在工程基槽验收时,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监督组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告知、安全报监现场勘察、基槽验收监督,参加人员包括:建设(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和质量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设计及勘察单位人员.监督组根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和项目管理人员任命书,核对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中相关人员资格,送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2、监督组对受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3、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符合规定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二、监督内容1、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情况;3、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6、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7、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三、监督方式我局对受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采取抽查、抽测方式,并以不定点、不定期、不定检查内容、不提前告知的方式随机抽查。

监督组根据对工程项目的历次监督抽查情况和责任主体各方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调整和确定后续对工程监督的抽查、巡查频次,对受监工程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对以下关键点和环节,施工单位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箱将监督告知书和施工、监理单位各层级审核资料的意见和相关图片等上传给监督组,监督组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派人到现场监督抽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市政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市政工程)

监督登记号:柳东45020020××—×××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工程名称建设(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东建设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受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使监督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予支持配合。

一、监督程序1、质量安全监督组收到工程监督登记书后,在工程基槽验收时,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监督组对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告知、安全报监现场勘察、基槽验收监督,参加人员包括:建设(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和质量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设计及勘察单位人员。

监督组根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和项目管理人员任命书,核对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中相关人员资格,送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2、监督组对受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

3、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符合规定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监督容1、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情况;3、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6、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7、依法对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三、监督式我局对受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采取抽查、抽测式,并以不定点、不定期、不定检查容、不提前告知的式随机抽查。

监督组根据对工程项目的历次监督抽查情况和责任主体各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调整和确定后续对工程监督的抽查、巡查频次,对受监工程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尊敬的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向贵单位发出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如下:
1. 施工单位应加强组织,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包括危险源辨识、防护措施、安全措施等,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

3. 施工单位需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作业符合规范要求,严禁违章施工、违规操作和违法违纪行为。

5.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

6. 施工单位需配备合格的安全监督人员,与监理单位和业主进行沟通配合,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

7. 施工单位应与周边的其他单位和居民进行良好的沟通,确保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最小化。

8. 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和评审,主动接受安全监管。

如发现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任何安全隐患或问题,请立即通知相关部门或施工现场的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感谢贵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希望贵单位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告知。

施工安全监督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及告知书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及告知书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计划及告知书工程名称:监督登记号:建设单位:工程所在镇(街):安全监督员(编制人):监督室主任(审核人):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我站受建设主管部门委托对工程项目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并制订本监督工作计划.二、监督组织该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由项目监督员协管监督员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实施。

监督室主任为。

三、监督工作内容及要求:(一)监督工作内容:1、工程报监后5个工作日内,监督小组到现场进行监督告知及交底;2、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3、抽查施工、监理企业有否按规定建立并落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抽查项目各方主体管理人员到岗情况;4、抽查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5、抽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情况;6、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7、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8、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9、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二)主要监督抽查方式:1、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文件和资料;2、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3、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4、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5、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不良信息。

(三)监督抽查频次:对正常施工项目的抽查频次为每月不小于一次,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不定期的专项监督抽查;对近一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或抽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的工程项目增加抽查次数.(四)监督措施:1、监督组由不少于两名监督执法人员组成,将根据工程项目特征、工程阶段、责任主体诚信等情况对工程进行差异化监督管理;2、监督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和相关资料进行抽查,安全督查工作记录即时录入移动执法系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责任主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3、抽查过程中发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并马上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对抽查中发现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4、被责令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排除安全隐患后,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安全隐患整改报告(附相关图片),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监督机构;监督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后进行查验,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查。

市政工程报监须知

市政工程报监须知

成都市双流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政工程报监须知
工程监督检查申报,应在相关责任主体自检合格后报我站监督抽查
一、首次报验
(一)报监时间:提前2个工作日
(二)报监时提交以下资料到监督管理室
1、施工许可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或工作联系单(原件)
2、工程参建单位责任人员名单(建龙软件2020修订版、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分别填写)(原件)
3、中标通知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验收当天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需带齐证件(工作证或身份证)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则需要公司出具授权书(加盖公章)临时授权其他人员代其履行职责。

二、竣工验收
(一)报监时间:提前2个工作日
(二)报监时提交以下资料到监督管理室
1、市政工程竣工技术资料自检核查表(原件)
2、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文件审查表(表4) (原件)
3、工程竣工验收告知单(建龙软件2020修订版) (原件)
4、竣工工程申请验收报告(原件)
5、监理单位的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6、勘察单位的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7、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8、工程竣工施工单位自评报告(原件)
9、工程竣工标牌彩色照片两张(近、远景)(文件:川建质安发[2011]304号)
10、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注:验收当天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需带齐证件(工作证或身份证)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则需要公司出具授权书(加盖公章)临时授权其他人员代其履行职责。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尊敬的工地负责人:根据相关法规及规章制度,为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保护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向贵处发出本安全监督告知书。

请您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要求:一、安全责任1. 工地负责人应对本工地施工安全负总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2.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设置合理、齐全,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好有效。

3. 对违反安全规定者,及时进行警告、处罚或纠正,并记录相关情况,以备备案。

二、施工现场管理1. 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风、采光、排水、防尘、防雷击等措施符合法规要求,做好相关设施的设备和维护。

2. 建立健全现场巡查制度,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现场的安全整体。

3. 施工场地应合理规划,保持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备和器材易于使用。

4. 安排专人负责危险源的监管和管理,对各类危险源进行分级悬挂、标识,保证涉及安全的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三、安全培训和员工管理1. 工地负责人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及时传达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

2.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并确保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3. 确保施工人员经过体格检查,适合从事相关作业,并建立相关档案。

四、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管理1. 工地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选择、采购施工材料,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2. 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3. 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且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五、施工作业安全1. 安全工作组织人员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工序和作业方案,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2. 对高空、深基坑、爆破、脚手架等施工工艺和作业环节,应事先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全员培训。

3. 如果发现危害施工安全的异常情况或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或报告上级。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报监须知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报监须知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报监须知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请建设单位持有关资料到浦北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凡符合核发施工许可证条件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实行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未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手续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一、质量安全报监程序:1、申报工程的相关信息;(网上登陆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业务管理系统录入填报,上网步骤详见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网站资料下载:)2、建设单位网上下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以下简称登记书)一式五份,并按上述表格要求填写并盖章(所有表格均在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网站下载:);咨询:、0777-3、将《登记书》及有关资料送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4、自收到《登记书》及有关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提交的报监资料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要求即可办理质量安全报监登记手续。

对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理由,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补足资料后重新办理。

注:所提交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审核。

二、须提交的资料:1、施工、监理单位合同(复印件一份,核查原件);2、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后退还,若在广西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网站的“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上能查询到资质证书的可不须带原件过来,采取在办理报监登记手续后,由质安监站核查的方式);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年审记录(原件核查后退还,若在广西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网站的“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上能查询到许可证书的可不须带原件过来,采取在办理报监登记手续后,由质安监站核查的方式)(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4、购买意外伤害险及工伤保险证明(保险单要求盖有钦州市建设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中心的章),依据《关于鼓励推广新型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指导意见》(桂建管[2014]20号)要求(复印件一份,核查原件);5、经企业法人批准的施工项目部与项目监理机构职责分工文件(原件一份,盖公章);6、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各一份),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

市政工程安全报监书空白

市政工程安全报监书空白

市政工程安全报监书空白在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报监书是一份至关重要的文件。

然而,当前我们面临着市政工程安全报监书空白这一令人担忧的现象。

这不仅反映出在工程管理环节上可能存在的疏漏,更可能给工程项目的安全推进带来潜在的风险与隐患。

市政工程涵盖了众多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相关的项目,如道路、桥梁、排水系统、照明设施等。

这些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正常运转和市民的生活质量。

安全报监书作为确保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其空白意味着相关的安全监管机制未能有效启动。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市政工程安全报监书空白的情况呢?首先,可能是由于部分建设单位对安全报监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他们在追求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的过程中,忽视了安全管理的法定程序。

这种短视的行为不仅违法违规,更给工程施工埋下了安全隐患。

其次,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如果监管部门不能及时发现并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安全报监手续,就容易导致这一环节的缺失。

此外,一些施工单位可能缺乏专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人员,不了解安全报监的流程和要求,从而无法及时、准确地完成报监书的填写和申报。

市政工程安全报监书空白带来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没有经过安全报监的工程,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无法得到有效的评估和控制。

这可能导致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工人在缺乏必要保护的情况下作业,增加了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工人的生命和健康带来伤害,还会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给建设单位和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另一方面,安全报监书空白也反映了工程管理的混乱和无序,破坏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解决市政工程安全报监书空白这一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要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对安全报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让他们明白,安全是工程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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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安全报监书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章):施工单位(章):监理单位(章):监督注册号:(不填)安全报监须知市政工程安全报监应提交下列资料:1.《市政工程安全报监书》一式两份;2.《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应注明该工程是否有深基坑工程和高大模板工程)一式两份(备注: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等建筑垃圾外运责任保证书);3.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审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4. 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审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5.施工企业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单(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施工企业公章);6.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分别填写意见并签字,加盖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公章);7. 安全报监现场情况勘验表;8.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告知书为加强市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落实市政工程各方主体责任,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重点工作告知如下:一、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业环境,提供地下管线和相邻建(构)筑物等有关资料,会同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应在安全报监前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全额拨付给施工单位,会同施工、监理单位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应定期组织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组织整改安全隐患;施工现场有多个施工单位的,应有效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在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强行施工。

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理;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实施;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责成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对所属项目部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项目部组织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进行检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应落实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做好带班值班记录;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穿戴全市统一的安全员制服。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书原件应存放现场以备查验,并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年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按规定举办职工夜校, 制定教学计划,配齐教学器材和教材,并将教学记录资料存档备查。

五、深基坑工程必须符合《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要求,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实施监测。

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由专家组提交论证报告,提出修改完善指导意见并签字;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对方案进行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经论证审查后的专项施工方案严禁随意变更。

六、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经登记注册的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单位租赁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应当与经行业组织确认的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建筑起重机械必须由具有相应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卸;安装拆卸前,安装拆卸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进行审批,并提前2日通过起重机械信息管理系统向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网上申报,上报书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折卸)告知书》;安装完毕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按规定进行联合验收后,方可使用;使用单位应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七、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图集》的要求进行管理。

新建临建设施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技术规程》和《装配式轻型钢结构活动房屋标准图集》的要求,临建设施与消防器材的设臵应符合防火规定要求;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臵使用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防护设施。

八、施工现场应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臵体系,组建救援队伍,备足应急物资,定期进行演练。

遇有突发情况和灾害天气,安排专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救援队伍、应急措施始终保持备战状态。

九、施工现场应布局合理,主要施工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工地出入口处应按规定设臵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车辆进行冲刷,防止污染城市道路;现场堆放、装卸、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

十、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与获得城市建筑垃圾特许经营权的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到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臵核准手续。

十一、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的施工噪声防治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晚上10:00至早晨6:00时段(中高考期间,晚上8:00至早晨6:00时段)禁止进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因特殊情况需要夜间作业的,应事先向项目所在县(市)区环境保护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进行公示。

十二、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和起重机械、临时用电、模板支撑、脚手架等有关建筑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图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技术规程》、《装配式轻型钢结构活动房屋标准图集》、《安全就是生命》和《建筑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光盘、安全知识读本等。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公章):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公章):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签字、公章):年月日工程概况安全监管人员项目经理签字:填表人:6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填表人:7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注: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挖掘机、压路机、摊铺机等机械作业司机、电工、电气焊接(切割)工等。

防护用具及用品使用计划注:关箱)、五芯电缆、漏电保护器、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限位与制动装臵、井架自动平层联锁装臵、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钢结构活动板房、警示标志、消防器材等。

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基本情况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项目1.毗邻高压线的状况;2.施工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含围挡墙、护坡、挡土墙)的影响;3.靠近山体、水体、油库、地下管线、坑道、堤坝、危险品库、军事设施、测量标志的状况;4.深基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5.施工对周边通信、道路等公用设施的影响;6.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选址是否合理,结构是否安全,围挡墙是否牢固可靠;7.施工现场对周边交通、行人、集贸市场和学校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影响;8.施工中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音、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9.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

高新区市政工程三方主体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工程的安全生产,实现高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二、安全管理目标承诺(一)事故管理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轻伤率控制在3‰;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

(二)安全管理1.各专项方案备案、审核、验收率达100%;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100%。

2.主管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大检查。

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

4.必须配备与建设工程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到专职专用、尽职尽责。

5.脚手架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等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三)安全教育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且需在上岗前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监理企业应严格督促检查施工企业开展岗前教育培训、保证持证上岗。

三、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及要求(一)及时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适时部署和跟踪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按规定组织建设项目安全大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整改安全隐患,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工程实际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三)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指导工作,通报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情况,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好作法、好经验、好典型,鼓励施工单位积极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保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良好局面。

四、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及要求(一)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规程、规范及地方各级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四)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其合同范围内的监测任务承担完全责任;对其人员安全、监测仪器设施安全及监测施工现场的安全负全责。

(五)市政施工企业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

(六)各责任主体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并层层分解、落实;制定各责任主体、各级安全检查制度,制度中明确细化主体责任和三级安全检查频次,并严格贯彻落实。

(七)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为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现场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投入,并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

(八)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依法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九)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积极参加安全管理标准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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