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过了有效诉讼期怎么办,钱还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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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问题处理规定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问题处理规定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问题处理规定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问题处理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

”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现已修改至3年)第一,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第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

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第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具体到你的情况,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自己曾向朋友主张过权利,则两年的诉讼时效从你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如果无证据证明,则适用20年诉讼时效期,在借款之日起的20年内可随时直接起诉。

案件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还能起诉吗

案件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还能起诉吗

一、案件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案件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人同样可以提起诉讼维权,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法律快车提醒您,但当事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不能够主动向当事人释明,指导或引导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更不能直接援引诉讼时效制度,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院要依法审理判决。

法院判决后,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不得以超过履行期限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二、案件过了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
案件过了诉讼时效可以起诉的。

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通过诉讼程序获得人民法院对其民事实体权利保护的权利,即胜诉的权利消灭,但仍然享有提起诉讼的起诉权。

因为权利人的权利并不因诉讼时效的届满而消失,因此,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仍然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三、诉讼时效过了能胜诉吗
诉讼时效过了不一定能胜诉。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但如果案件的被告以诉讼时效为由请求法院判决败诉的,法院一般是会接受请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务人再次确认原债务的,时效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务人再次确认原债务的,时效重新起算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务人再次确认原债务的,时效重新起算阅读提示依照理论通说观点,诉讼时效制度是为了“惩罚”躺在权利上睡大觉,不积极主张、行使权利的人。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原债务将变为自然债务失去法律强制力的保护,丧失胜诉权。

但超出诉讼时效并不意味着债务消灭,不论债务人对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事实是否知情,时效届满后债务人主动履行债务或者重新确认债务,并承诺将来继续履行的行为都将导致债务人放弃时效利益保护的效果,从其行为或承诺之日起诉讼时效重新起算,且不允许债务人撤回该行为或承诺。

裁判要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但债务人签章对原债务重新确认,明确表示放弃贷款时效利益的,诉讼时效自该日起重新起算。

但债权人未在重新起算的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债务人也未再次签章确认,而后债权人又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

案情简介1. 中汽公司工行银行湖南省分行签订4份借款合同,分别为:金额450万元,期限从1995年11月16日至1996年7月10日;金额100万元,期限从1996年2月12日至1996年9月9日;金额200万元,期限从1997年2月27日至1997年11月27日;金额为300万元,期限从1997年6月20日至1998年2月20日。

2. 2000年4月29日,工行湖南省分行与华融公司长沙办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转让上述债权。

2000年6月30日,中汽公司对该转让协议签章确认,并于2000年11月向华融公司长沙办出具回执对所欠借款盖章确认。

3. 2003年5月14日,华融公司长沙办向中汽公司催收通知单,中汽公司于2003年5月16日出具回执对所欠借款签章确认。

4. 2004年7月29日,华融公司长沙办将其对中汽公司的债权转让给融瑞公司,并在报纸上发布催收及转让公告。

5. 2007年2月13日,融瑞公司向中汽公司邮寄催收通知书并进行公证。

2008年7月30日,融瑞公司与鸿达公司签订资产处置协议,将对中汽公司的债权转让给鸿达公司。

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法院解除并追回借款

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法院解除并追回借款

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法院解除并追回借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可能出现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这就引发了借贷双方的纠纷。

当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责任时,借款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并追回借款。

本文将就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法院解除合同并追回借款的相关程序和要点进行介绍。

一、民间借贷纠纷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就民间借贷行为而言,其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款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并追回借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合同的当事人之一以欺诈、胁迫方式使对方订立合同,或者利用对方的错误,隐瞒重要事实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终止合同。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请求人民法院终止合同的权利。

二、民间借贷纠纷解除合同的申请程序和要点1.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借款人在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并追回借款时,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

这些材料可以包括合同书、借款凭证、还款记录等。

这些证据材料将有助于借款人在法院中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和事实性。

2. 起诉申请借款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在起诉申请中,借款人应当清晰地陈述自己的诉求,并将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法院。

3. 可能面对的争议和辩护在借款人提起解除合同并追回借款的申请后,可能会面临借款人的抗辩。

借款人可能会以合同无效、欠条不真实等为由进行抗辩。

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提供充分的证据来反驳对方的抗辩。

4. 法院的判决结果法院将根据双方的诉讼请求和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相关的判决结果。

如果判决结果对借款人有利,法院将解除合同并追回借款。

借款人可以依据判决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要求对方立即履行还款义务、采取执行措施等。

三、结论通过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并追回借款,借款人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9.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律师教你5种补救方法,让你有权继续追债

19.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律师教你5种补救方法,让你有权继续追债

各位学员大家好,我是刘其律师,欢迎来到《老赖克星:律师追债攻略》。

古希腊有一句谚语,叫: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力上睡觉的人。

这句话的意思很简单,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间主张权利。

如果你碍于情面长时间不起诉,导致诉讼时效过期,即使你提起诉讼,法律也不会保护你的实体权利,结果就是败诉。

而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每个企业都有法律顾问,不是每个自然人都是法律工作者,即使你模模糊糊知道法律有三年诉讼时效的规定,但这三年从何时起算?诉讼时效如何才能有效“延长”(也就是中断或中止)?诉讼时效过期如何弥补?企业与个人如何建立诉讼时效管理制度?这些都是实际操作问题,你不主动了解,没有人会告诉你,真等到诉讼时,吃亏的是自己。

先看第一个问题,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简单了解下诉讼时效的变化。

2017 年10 月1 日,新民法总则开始实施,把之前两年的诉讼时效,改为了三年,之所以这么改,是因为很多债务人钻了法律的漏洞,有恃无恐,只要死皮赖脸拖上两年,这钱就不用还了。

对于催债来讲,两年的时间太短了,所以为了维护债权人合法利益,诉讼时效这才改成三年。

既然诉讼时效变成了三年,那是不是我们想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就能计算呢?答案肯定没有这么简单,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这个规定看上去很明确,但对于不了解法律的人来讲,说的比较模糊,现实中什么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为了方便理解,我举几个最常见的例子,或者即使你不理解,拿过来直接套用也可以。

一、张要债借给王不还100万元,约定2020年1月1 日偿还,还款日那一天,就是张要债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毕竟那一天王不还没有履约,张要债权利肯定受到损害,所以张要债必须在三年内,也就是2023 年1 月1 日前向法院起诉。

二、张要债借给王不还100 万元,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对于这种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法律规定张要债催款之日,就是权利受到损害之日,如果张要债2020 年1 月1 日开始催款,那么他必须在2023年1月1日前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中法定欠条有效期多长时间_1

民法典中法定欠条有效期多长时间_1

民法典中法定欠条有效期多长时间欠条是欠款的证明之一,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持欠条等的证据到法院起诉,而向法院起诉是有诉讼时效限制,债权人起诉要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民法典中法定欠条有效期是怎样的?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法定欠条有效期多长时间民法典规定,产生债务纠纷时,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如果超过3年诉讼时效的,债务人有不履行债务的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个人债务纠纷如何举证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下列证据:1、原告(债权人)应包括:(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

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

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4)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2、被告主要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

若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我进行的分析,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所以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超过诉讼时间的,债务人有不履行债务的抗辩权。

超过诉讼时效法律后果(3篇)

超过诉讼时效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该期间届满,其权利受到法律保护的时间限制。

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指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未行使权利,而在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否支持其诉讼请求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进行探讨,分析其具体表现、原因以及影响。

二、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1. 法院不予支持诉讼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当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将不予支持其诉讼请求。

2. 债务人可以提出抗辩当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时,债务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提出抗辩。

债务人提出抗辩后,法院将审查债务人的抗辩是否成立,若成立,则不予支持权利人的诉讼请求。

3. 权利丧失法律保护超过诉讼时效后,权利人丧失了法律的保护。

此时,权利人无法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权利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

三、超过诉讼时效的原因1. 权利人自身原因(1)权利人因遗忘、疏忽等原因未及时行使权利。

(2)权利人因疾病、残疾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行使权利。

2. 债务人原因(1)债务人故意拖延履行义务,使权利人无法及时行使权利。

(2)债务人采取欺诈、隐瞒等手段,使权利人误认为诉讼时效尚未届满。

3. 法律原因(1)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规定不明确,导致权利人误判诉讼时效。

(2)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等规定不完善,导致权利人无法准确把握诉讼时效。

四、超过诉讼时效的影响1. 对权利人影响(1)权利人无法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权利人可能面临财产损失、精神损害等后果。

2. 对债务人影响(1)债务人可能因权利人无法通过诉讼途径维权,而逃避履行义务。

(2)债务人可能因法律责任的免除,而降低自身的法律风险。

3. 对司法公正影响(1)超过诉讼时效的诉讼案件可能导致司法资源浪费。

借条过期,借款是否还能再要回来 法务在线

借条过期,借款是否还能再要回来 法务在线

借条过期,借款是否还能再要回来法务在线借条过期,借款是否还能再要回来?-法务在线1/4借条过期,借款与否还能够再必须回去?【导语】日常生活中人们都难免可以向别人欠债或别人向你欠债,这时就要写下一张借条,可是如果某天忽然辨认出借条上的日期已经过去很长,那么上边的借款的效力又将如何呢?本期法务在线杜正飞律师将为您传授关于借条的法律科学知识:【问题咨询详情】律师您好,存有一笔款,借条上的日期已经过了慢一年多了,但对方没有履行职责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借款人,现在跑法律程序能够把钱必须回去吗?【律师回复】可以必须回去,还可以必须逾期利息。

但不要少于诉讼时效。

2/4【律师观点】杜正飞律师指出:“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借条”,又称为“借据”,“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

“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予物品时,有时出借人也可以建议对方打张“借条”。

借条就是证明借贷合约关系之债的必然凭据,就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货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示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

一个“筹钱”字,不但反应放贷、贷款双方的借款合约关系,而且也反应出来贷方已履行职责了借款合约中的“放贷”义务。

假如借款人不死守诚信,不履行职责退还借款义务时,出借人可以凭着“借条”控告至法院,命令法院诉至借款人退还借款。

此时,“借条”就成了借贷纠纷案件中最重要证据,只要“借条”能够足以证实双方存在借款事实,法院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对于借款的利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3/4第9条的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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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借条过了有效诉讼期怎么办,钱还能要回吗绝大多数的民事纠纷都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讨债即向欠债人讨回债款。

在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后,债务人有按时还债的义务,古语也有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那要是借条的诉讼时效已过怎么才能把钱要回来呢?接下来由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借条过了有效诉讼期怎么办,钱还能要回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何为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一、讨债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吗?《民法通则》135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如甲向乙借款一万元,约定6个月归还,如甲到期不还,乙必须在2年内向甲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否则,超过2年,即普通诉讼时效届满,乙方要求返还借款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因此,持书面借据并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人如到期不还,债权人必须在2年内向债务人要求归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只要债权人不断主张权利,就不断增加时效,法律立法本意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二、那么问题来了,借条的时效已过,怎么把钱要回来呢?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

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

但是,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履行未完成的部分债务?笔者认为,应将债务人的履行视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事由,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论债务人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复(1997)4号文中指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但是这条解释没有说明债权重新获得保护的理由。

笔者认为,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1997)7号文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的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且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实体胜诉权,程序上还是可以起诉的。

法院受理,但是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院会判原告败诉。

但是对方如果不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这个抗辩理由的话,法院也不会主动审查。

讨债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吗?答案是肯定的。

诉讼时效已过怎么讨债?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详细为您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

在借款事实发生后,债权人不能被动等待债务人还款,在还款期限到期后,债权人要及时追讨,否则,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债权人就要面临债款追不回的风险。

那么我们如何避免诉讼时效过期?小编认为预防才是关键!《民法通则》第140条有这样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有鉴于此,在诉讼时效快到期时,可以采取相关自救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变被动为主动,以实现自己的权利。

一、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

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二、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记住对账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包括对账的过程(邮件来往等)。

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三、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四、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追加担保,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

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五、找第三方证明曾催讨债务找第三方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该证据并非直接证据,故建议和其他证据结合使用。

六、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七、每次清欠,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支付的路费从欠款中扣除,这样也可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到延长。

八、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原诉讼时效中断。

九、让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

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

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电报和电传等。

未经对方允许的偷录证据,亦可作为有效证据。

十、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

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时间即重新计算;如调解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

此外,债务人向仲裁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主张权利的,也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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