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保外贷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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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保外贷流程

内保外贷流程

内保外贷流程内保外贷是指国内企业通过自有资金或国内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再通过跨境融资渠道将资金引入国外,以支持其境外子公司或关联方的经营活动。

内保外贷流程是指企业进行内保外贷业务时所需要经过的一系列程序和步骤。

下面将详细介绍内保外贷的流程。

首先,企业需要进行内部决策和准备工作。

这一阶段,企业需要明确内保外贷的目的和需求,评估自身的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内保外贷的规模和期限,并制定内保外贷的实施方案。

同时,企业还需要进行内部审批程序,明确内保外贷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确定内保外贷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以及进行内部风险评估和控制。

其次,企业需要选择合适的国内融资渠道。

国内融资渠道包括银行贷款、债券发行、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并与融资机构进行洽谈和协商,达成融资协议。

接下来,企业需要进行跨境融资准备工作。

这一阶段,企业需要开立境内外汇账户,办理跨境融资登记备案,履行外汇管理手续,制定跨境融资方案,并选择合适的跨境融资工具和产品。

同时,企业还需要进行境外市场调研,了解境外融资环境和政策法规,选择合适的境外融资机构和合作伙伴。

然后,企业需要进行跨境融资操作和管理。

这一阶段,企业需要与境外融资机构签订融资合同,履行相关手续和程序,进行资金划付和结算,履行贷款或债券发行的相关义务,进行资金监管和风险控制,以及进行境外资金使用和管理。

最后,企业需要进行内保外贷的监督和管理。

这一阶段,企业需要建立内保外贷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履行相关报告和披露义务,进行内外部审计和监督,及时调整内保外贷方案和措施,以及保障内保外贷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合规管理。

总之,内保外贷是一项复杂的跨境融资业务,企业在进行内保外贷时需要进行全面的准备和规划,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和工具,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和程序,加强内外部监督和管理,保障内保外贷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合规管理。

希望本文对内保外贷流程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内保外贷外汇管理操作指引

内保外贷外汇管理操作指引

第一部分内保外贷外汇管理操作指引一、境内担保人办理内保外贷业务,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及外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可自行对外签约。

二、内保外贷登记境内担保人签订内保外贷合同,应到外汇局办理内保外贷登记。

(一)境内金融机构通过数据接口程序或其他方式向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内保外贷相关数据。

(二)除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境内机构(以下简称为非金融机构),应在正式签订担保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到外汇局办理内保外贷登记手续。

担保合同或担保项下债务合同主要条款发生变更的(包括债务合同展期),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内保外贷变更登记手续。

1、非金融机构到外汇局办理内保外贷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关于办理内保外贷登记的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担保余额、本次担保交易内容要点、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有共同担保人的,应在申请报告中说明);(2)担保合同和担保项下主债务合同(合同文本内容较多的,提供合同简明条款并加盖印章)。

(3)外汇局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

2、外汇局按照真实、合理、合规等原则对担保人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核,并为其办理登记手续。

担保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外汇局办理担保登记的,如能说明合理原因,且担保人提出登记申请时尚未出现担保履约意向的,外汇局可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补登记;不能说明合理原因的,外汇局可按未及时办理担保登记进行处理。

3、经外汇局批准,部分非金融机构可以参照金融机构通过资本项目系统报送内保外贷数据。

同一内保外贷业务下存在多个境内担保人的,可自行约定其中一个担保人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

三、金融机构作为担保人提供内保外贷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办理内保外贷业务的金融机构,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具有相应担保业务经营资格。

以境内分支机构名义提供的担保,应当获得总行或总部授权。

2、在任意一个工作日末,单家法人机构融资性内保外贷项下付款责任本金余额,不超过其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

内保外贷操作流程

内保外贷操作流程

内保外贷操作流程内保外贷操作流程一、内保外贷定义“内保外贷”,是指境内银行在预先获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为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下称“境外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由境外银行给境外投资企业发放相应贷款。

境外为贸易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0%;境外为非贸易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贷款用途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股本贷款、贸易融资等。

二、操作流程注:申请人指境内母公司;借款人指境外子公司或投资参股公司;担保人指境内银行;受益人指境外银行(1)、向商务部申请在境外设立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并向外管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申请人所取得的相关资料:1.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的注册证书、商务登记证;2.商务部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3.外管局关于公司境外投资外汇来源审查意见的批复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

(2)、借款人在受益人处开立帐户提供资料。

境外借款人需要向受益人提供的资料:1.商业登记证;2.注册证书;3.公司章程;4.境内申请人即母公司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其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等) 。

(3)、申请人向担保人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

申请人向担保人提供资料清单如下:1.开立对外保函/备用信用证申请书/申请人承诺书;2.开立对外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3.保证金入帐凭条或不同担保方式下抵押、担保合同;4.经审计的境内企业与境外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5.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的注册证书、商务登记证;6.商务部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7.外管局关于公司境外投资外汇来源审查意见的批复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8.与受益人签定的贷款(融资)合同意向书。

(4)、担保人为申请人向其总行申请内保外贷额度。

担保人向其总行申请占用对外担保余额指标需要提交的资料《关于为XXX(境外投资企业)开立XXX(担保方式)融资性对外担保的请示》(5)、总行批复同意占用对外担保余额指标。

操作指引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物权担保跨境担保其他事项外汇管理

操作指引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物权担保跨境担保其他事项外汇管理

操作指引: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物权担保、跨境担保和其他事项的外汇管理引言外汇管理是指对外汇业务进行监管、管理和控制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在国际贸易和投资活动中,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物权担保、跨境担保以及其他事项的外汇管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操作指引将详细介绍这些方面的概念、政策和流程,方便相关企业和个人合规经营。

一、内保外贷内保外贷是指境内非金融企业在国内外以非居民的贷款资金进行国际融资活动的一种方式。

内保外贷的操作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确定资金用途:企业首先需要明确使用内保外贷的资金用途,确保与实际经营活动相符。

资金用途一般包括进口结算、出口退税等。

2.办理银行业务:企业需要选择一家合法授权的银行进行内保外贷操作。

银行将审核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外汇额度。

3.履约与支付:在内保外贷合同签署后,企业需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并按规定支付借款利息和偿还本金。

4.监测与报告:企业在使用内保外贷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合规经营,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进行外债监测和报告。

二、外保内贷物权担保外保内贷物权担保是指借款人将其在国际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以物权担保形式再贷回国内。

下面是外保内贷物权担保的操作步骤:1.选择金融机构:借款人首先需要选择一家境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操作。

借款人应仔细审查金融机构的资质和声誉。

2.签署借贷合同:借款人与金融机构签署借贷合同,明确贷款金额、利率、担保措施等具体事项。

3.实施物权担保:借款人将获得的贷款以物权担保形式再贷回国内,需按照国内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担保手续。

4.履行合同义务:借款人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并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5.外汇监管:借款人在外保内贷物权担保过程中,需遵守相关外汇管理政策和程序,并按规定进行监测和报告。

三、跨境担保跨境担保是指在境内外提供担保的一种跨国业务。

以下是跨境担保的相关操作:1.确定担保主体:担保主体可以是境内企业、境外企业或个人。

担保主体需具备相关资质和信用。

内保外贷操作流程以及案例

内保外贷操作流程以及案例

内保外贷操作流程以及案例一、内保外贷具体操作步骤:1.联系境内银行以境内公司名义提供相关资料申请融资性保函额度。

2.联系香港的银行以香港公司名义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保函融资额度。

3.向香港的银行申请配套保函融资额度的NDF额度。

4.双方额度均通过审批后,境内公司向境内银行申请单笔保函业务,提供单笔需要的申请资料,并存入全额人民币保证金质押,定期一年。

5.香港银行收到融资性保函后,为香港公司发放美元贷款,同时锁死一年期NDF,确定到期还贷成本。

6.香港公司用收到的美元贷款进行真实付汇。

7.一年到期后,购汇偿还美元贷款,交割NDF,收益兑现。

二、人民币信用证具体操作步骤:1.联系境内银行以境内公司名义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信用证开证额度。

2.联系香港的银行以香港公司名义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信用证贴现额度。

3.境内企业提供开证资料以全额人民币质押申请开立人民币贸易信用证。

4.境内银行向香港银行开出一年期信用证。

5.香港公司向香港银行交单。

6.香港银行在系统登记交单议付,并向境内银行寄单。

7.境内银行承兑信用证,承兑期限一年。

8.香港公司申请押汇。

9.香港银行叙做信用证项下押汇,向香港企业放款,同时配套NDF到期日,境内银行付人民币到香港银行,香港银行购汇还贷,NDF交割,兑现收益。

三、NDF及套利操作案例1、融资保函的定义:融资保函又称“融资性保函”或“融资类保函”,是指担保银行应借款人的申请而向贷款人出具的,保证借款人履行借贷资金偿还义务的书面文件。

该保函主要包括:借款保函、透支保函、有价证券发行担保、融资租赁担保、延期付款担保、银行授信额度保函等。

2、NDF(Non-DeliverableForward),意即“无本金交割远期人民币交易”。

是企业与银行约定远期人民币汇率及交易金额,并于未来指定日期,就先前约定汇率与即期市场汇率之差价结算差额,而无须交割本金。

它是境外企业针对有我国的外汇管制,为规避人民币汇率风险所衍生出来的金融工具,一般只能由境外银行承做。

银行内保外贷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内保外贷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xx银行内保外贷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内保外贷业务操作,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x银行相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内保外贷业务,是指担保行根据境内企业(申请人)申请,以境外企业(借款人)为被担保人向境外融资行(受益人)开出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以下统称保函),境外融资行据此向境外企业提供融资的业务。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担保行是指x银行授权开办涉外融资性保函业务的境内各分支机构;境外融资行是指x银行境外机构、与x银行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境外代理行;被担保人是指申请人愿意为其承担全部融资风险的境外子公司或合作企业。

第四条内保外贷业务坚持“内外联动、分工协作、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优先选择x银行境外机构作为融资行。

担保行负责申请人的风险管理,融资行负责借款人的风险管理和融资用途监督。

第二章业务管理第五条保函项下融资用途须符合国家监管政策以及当地监管规定,主要用于满足境外中资企业境外投资或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不得将担保项下资金以借贷、股权投资或证券投资等形式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间接调回境内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一)融资资金用于偿还被担保人自身或其他境外公司原有贷款,而原有贷款曾以股权或债权形式调回境内;(二)融资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购买境外标的公司的股权,而标的公司主要资产在境内;(三)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调回方式。

第六条内保外贷业务保函有效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五年,超过五年的,须报总行审批。

第七条除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有权审批行批准以信用方式用信的客户外,担保行须严格落实保证金要求和采取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一)非低信用风险保函最低保证金比例为20%,总行级核心客户及行业重点客户,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可适当减免保证金。

保证金币种与保函币种不同的,须适当提高保证金缴存比例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规避汇率风险。

(二)除保证金以外的风险敞口部分,须严格落实反担保,同时采取适当降低抵(质)押率、提高保证人资质要求等措施加强反担保标的管理。

企业内保外贷融资业务 2

企业内保外贷融资业务 2

企业内保外贷融资业务操作程序一、企业必须在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信用社除外);外资银行:汇丰银行、查打银行、花旗银行.......等。

二、以上银行对企业在新加坡注册的分公司开出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接受行为我们指定的大型银行新加坡分行。

三、我们协助或代理企业在新加坡成立分公司,并指导分公司在我们指定的大型银行新加坡分行开立基本帐户(接受贷款帐户)。

四、如果是外地企业,在北京注册分公司,我们指导企业在北京我们指定的大型银行支行开设基本帐户(国内接受到款帐户)。

五、贷款企业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六、交易程序:企业在具备国内商业银行授信,并能开出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的前提下,我们帮助办理新加坡分公司注册,在指定的大型银行开立接受贷款的基本帐户。

企业同时在北京注册分公司,在我们指定的大型商业银行开立基本帐户(国内接受贷款的到款帐户)。

业务由大型银行总行+该行新加坡分行+该行北京分行完成。

我们全程办理并辅导服务。

七、资金安全:企业开出保函,接受单位为自己在新加坡分公司,接受行为大型银行新加坡分行,贷款帐户为企业新加坡分公司基本帐户,法人预留印签;北京接受单位为企业北京分公司,接受帐户为该企业北京分公司基本帐户,接受行为大型银行北京分行。

企业法人全程管控;全部交易过程由大型银行总行+新加坡分行+北京分行完成,资金安全可靠。

八、分公司、帐户维护与托管:贷款企业在第一次贷款成功后,为了方便还款付息;为了长期使用该渠道为企业最低成本融资(每年都可以进行多次融资),要求企业与我公司签定新加坡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帐户托管与维护协议;每年综合服务费用100万人民币;综合费用用途:1、新加坡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完一定数额的营业税。

2、帐户维护费用。

3、人力成本。

4、下次融资中国--新加坡来往机票及人力成本。

企业如何办理“内保外贷”业务【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企业如何办理“内保外贷”业务【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而且,银行与境外合作银行需就保函及备用信用证的具体条款达成一
致。 第三种,境外合作银行对境外公司提供授信。 这种模式中,境外合作银行根据境内银行的资信状况和境内母公司对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境外公司的参股比例来确定对境外公司的授信额度。境外合作银行与境 外公司确定贷款利率报价,同时境外公司需在境外合作银行处开立账 户。 企业应具备三种条件 在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时,境外企业应具备三种条件。 其一,境外企业已在境外依法注册,包括境内机构在境外注册的全资 附属企业和参股企业。 其二,境外企业已向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其三,被担保人为境外贸易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一般 不得低于 10%;被担保人为境外非贸易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 例原则上不得低于 15%。 需要重点强调的是,在“内保外贷”业务中,境外借款主体——境外 企业必须要有中资法人背景。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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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保外贷操作流程
一、内保外贷定义
“内保外贷”,是指境内银行在预先获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为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下称“境外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由境外银行给境外投资企业发放相应贷款。

境外为贸易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0%;境外为非贸易型企业的,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贷款用途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股本贷款、贸易融资等。

二、操作流程
注:申请人指境内母公司;
借款人指境外子公司或投资参股公司;
担保人指境内银行;
受益人指境外银行
(1)、向商务部申请在境外设立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并向外管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申请人所取得的相关资料:
1.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的注册证书、商务登记证;
2.商务部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
3.外管局关于公司境外投资外汇来源审查意见的批复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

(2)、借款人在受益人处开立帐户提供资料。

境外借款人需要向受益人提供的资料:
1.商业登记证;
2.注册证书;
3.公司章程;
4.境内申请人即母公司的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其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等) 。

(3)、申请人向担保人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

申请人向担保人提供资料清单如下:
1.开立对外保函/备用信用证申请书/申请人承诺书;
2.开立对外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
3.保证金入帐凭条或不同担保方式下抵押、担保合同;
4.经审计的境内企业与境外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境外投资企业在境外的注册证书、商务登记证;
6.商务部的境外投资批准证书;
7.外管局关于公司境外投资外汇来源审查意见的批复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8.与受益人签定的贷款(融资)合同意向书。

(4)、担保人为申请人向其总行申请内保外贷额度。

担保人向其总行申请占用对外担保余额指标需要提交的资料
《关于为XXX(境外投资企业)开立XXX(担保方式)融资性对外担保的请示》
(5)、总行批复同意占用对外担保余额指标。

总行批复文件:《关于XX分行为XXX公司开立融资性保函占用融资性对外担保额度的批复》
(6)、担保人在完成单笔保函/备用证内部审批流程后向受益人开立融资性保函/备用证。

(7)、在借款人向受益人申请贷款后,由受益人向其提供贷款或其它融资。

(8)、担保人向外管局办理对外担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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