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问题:
1.财政负担重:出口退税制度导致政府的财政负担较重,退税款项需要从国家财政预算中拨出。
2.有利于低端制造业:出口退税制度会加大对低端制造业的扶持,导致企业缺乏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动力。
3.对环保和资源保护的影响:为了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企业可能会选择采用低成本、高污染的生产方式。
4.不利于技术创新:出口退税制度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意愿产生了一定的干扰。
企业可能会更倾向于稳定生产已有的低技术含量产品,而不是投入大量精力、资金研发新产品。
对策:
1.设置风险管理机制:政府可以设置一些风险管理机制,以降低企业的融资风险,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2.合理的财政政策:政府可以加大对高技术企业的支持,以提高企业整体技术含量和降低污染排放。
同时,政府还应当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以鼓励企业更积极地进行技术创新。
3.坚持可持续发展:政府可以通过发布各种环保和资源保护的政策,引导企业采取高效、节能、环保的生产方式,这也有助于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
4.逐步调整政策方向:政府可以逐步调整对出口退税的政策方向,逐渐减少对低端制造业的扶持,加大对高技术产业的扶持,鼓励企业向高技术含量方向发展。
浅议我国出口退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
,
不同地区在出口退税负担方面存在一定
的 公正性 因为 透 明度 不 高而 l y;t。 大Cd d - l T 出口退税政策不统一 现 阶 段 , 我 国 的 出 口退 税 政 策还 缺 乏 定 的统 一性 , 体 表现 为 多种 出 [退 税 办 具 』 法 以及多种退税率并存, 依据相同 税率的 商 品的退税 率 是 小 同的 。由于 H 门企 业的性 j 质 、类 、采 用 贸易方 式 的不 同 ,即使相 同 的 r商品在 出 口退税 的政 策方面 c存 在着 _ l i 土 差 异 ,这 会造 成实 际税 负 的不 公平 , 有悖 这 于 公平 竞 争 的市 场 经济 原 则 。 5 退税环节与征管环节存在脱节现象 ,增 大 了出 口骗税 的 可 能性 当 前 的 出 口退 税 环 节 与 征 管环 节 还 仔 在 税节 的现 象 , 也增 人 了出 口骗税 的 可 能 这 性 。出 口退税 涉及 到海 关、外 贸、税 务 以及 上 商等 多 个职 能部 I ,由于 目前 还 没有 建立 、 1 科学 统 一 的退 税管 理机 制 , 加 卜 方 各部 再 地 门问配合程度不高 , 使得税务部门难 以有效 地 防范 评控 制 骗税 行为 。l) , 阶段 出 口 i l现 t- 退税 的管 理 方 式与 手段 相对 滞 后 , 比如退 税 机 关通 过税 票— 般 只能 了解企 业出 口产品最 后环 节 的纳税 情 况 ,而对 于企 业 在之 前各 个 环 节 中 是 否 已经 足额 纳 税 既 没 有 可 靠 的凭 证 ,也难 以进 行 全面 的 查实 , 而 为一些 外 从 贸 出 口企 业提 供 了 出 口骗 税 的可 乘之 机 , 给 国 家的税 收 带 来损 失 。
一
我 国 当前 的 出 口退税 政 策 立 法 还存 在 方政府问财税关系的不平衡关系是由增值税 生 增 许多需 要完 善 的地 方 , 尽管 制定 了很 多管 理 本身 的特有 的屙 }决 定 的 。 值税 在税 种 上 出 办法 进 行补 充 、修 改 以及调 整 ,但是 针对 对 属 十流 转税 , 口商 品 从原料 到最 后 的制成
论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李 洪 林
( 吉林 大 学 军需科 技 学 院 1 o 1 ) 3 0 2
【 摘 要】出 口退 税 制 度 是 一 个 国 家对 外 贸 易政 策 的 一 部 分 , 决 定 了一 它 个 国 家 的 产 品在 国 际 市场 上 的 竞 争 力 , 现 了一 国 在 对 外 开 放 过 程 中承 体 担 能 力 , 一 国经 济 的 发 展 起 着 重 要 的推 动 作 用 。 本 人 通 过 总 结 多 项 实 对 ( ) 欠 企 业 出 I退 税 引 发 的 一 系 列 问题 三 拖 3 '
l企 业 资 金 周 转 困难 , 口越 多 , 、 出 资产 负 债 率 越 高 。 由于 国家 出 口退税 的 指 标不 足 , 上征 退 税 系统 信 息 的不 对 称 , 得 退 税 款 加 使
不 能 及 时 足额 到位 。大 小 企 业 都 有 退 税 积 压 情 况 发 生 , 的 企 业 小 达 到 数 十 万 , 的 企 业 上 亿 元 的 退 税 积 压 。 这 些 拖 欠 的退 税 款 减 大 缓 了 企业 资金 的流 动 , 资金 周 转 带 来 了 困难 。 给 2 加 大 了经 营 的财 务成 本 。尽 管 可 以 通 过 上述 的 托 管 贷 款 办 、 法 缓 解 了企 业 的 资 金 周 转 困难 , 方 政 府 还 给 予 了 部 分 的 贷 款 贴 地
通 过 国 内外 出 口退 税 制 度 的 对 比 , 们 能 明 显 看 出 国 外 出 口 我 退 税 制 度 的 优 越 性 及 我 国 出 口退 税 制 度 中存 在 的 问题 , 面 我 们 下 从 四个 方 面 来 阐 述我 国 出 口退 税 制 度 中存 在 的 问题 。 ( ) 国 出 口退 税 政 策 不 稳 定 , 一 我 变动 频 繁 从 我 国 出 口退 税 制 度 的变 迁 中来 看 , 以发 现 我 国 出 口退 税 政 可 策 变 动频 繁 , 单从 金 融 危机 以来 出 口退税 政 策 就 发生 了 7 调整 。 次 虽 说 出 口退 税 政 策 的 变 化 是 在 一 定 原 因 和 经 济 背 景 下 发 生 的 , 是 短 时 间 内 大 量 的 修 改 和 变 动 也 会 产 生 极 大 的 不 良影 响 。 但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在制定和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

的范 围, 将营业税 、 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 育附加费列入退税范围 , 进一
l 政 策 制定 中存在 的问 题 _ 1 步 增 强 我 国 出 口产 品竞 争力 。同时 建 议 对所 有 出 口商 品 ( 国家 限制 或 禁 除 1 . 出口退税政策变化过大 、 .1 1 过频 。19 9 4年 , 国家税务总局制订了《 止 出口的商品以外 ) 出口 都一视同仁 , 口货物 是企 业 自己生产的也好 , 出 是企
经 济论 坛
民营 科技
2 1 年第 4 00 期
我 国出 口退税 政 策在 制定 和执行 中的 问题 及对 策
陈 溪
( 海 大学 管 理 学 院 , 海 2 0 6 ) 上 上 0 0 3
摘 要 : 1退 税 是 我 国运 用 最 多 、 出2 效应 最 为显 著 的 外 贸政 策 。 国 虽然 长 期 实行 出 口退 税 政 策 , 政 策在 制 定 和执 行 中存 在 诸 多 问题 , 我 但 就此 对 其 中存在的 问题进行 了深入 分析, 并提 出 了相 关建议 。
关 键 词 : 口退 税政 策 ; 出 问题 ; 策 对
出 口退税就是将出 口货物在 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 中缴纳的间接税予 21 进 一 步 完善 出 口退税 政 策 .
以退还 。 口退 税 是我 国一 项 主要 的 促进 贸 易 措施 。 确 的把 握 出 口退 税 出 准 针 对 目前 我 国 出 口退 税 政 策 实践 中存 在 的 问 题 ,首 先 要 完善 出 口退 所 引 起 的财 政 收 支 平衡 问题 , 过 对 其进 行 成 本 效 益 分 析 , 以顺 利 实 施 税 政 策 。 通 可 .. 出 出口退税政策。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外贸环境时, 国家所采取的外贸政策时 211 增强 出 口退税 政 策 的 稳 定性 。 口退 税 政 策 的频 繁 变 动不 利 于企 业 常 起 着举 足轻 重 的 作 用 ,外 贸 政 策 的 调 整也 从 一 个 侧 面 反 映 了 国家 对 整 的出口和税 务机关 的管理工作, 维持政策调整幅度在一个合理 的范围 内, 体 外 贸 形 势 的 把 握 , 众 多 的外 贸政 策 中 , 口退 税 无 疑 是运 用 最 多 、 减少调整次数 , 而在 出 能更好地同时满足宏观调控和企业微观发展的要求 。这要 效果最为明显的。我国虽然长期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 但政策在制定和执行 求我国政府从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出发制订稳定的出口退税政策。 .. 2 O规 则 可 以扩 大 出 口退税 税 种 中存在诸多问题 , 本文就此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讨论。 21 扩 大 出 口退税 的税 种 范 围 。根 据 WT 1 我 国 出 口退 税政 策 中存 在 的问 题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额 由 中央与地 方共 同负担 。 口退税 中央与地 方共 同负担 的新 机制在 促进 外 贸 出 发展 、 理顺 财 贸关 系 、 顺 中央 与地方 财税 关 系 、 进经 济协 调 、 理 促 健康 发 展等方
面 发挥 了重 要作用 , 是 新 的出 口退 税 额分 担机 制仍 然存在 问题 。下 图为 出 口 但 退税 分担 机 制下地 方政 府 间 的财税关 系 , 过分析 该 图可 以看 出新分 担 机制存 通
行 结 构性调 整 ; 立 中央和 地方 政府 共 同负担 出 口退税 增量 的新 机制 ; 建 新增 加 的进 口环节 增值 税 和消 费税 收人首 先用 于 出 口退 税 ; 整 出 口产 品结 构,推 进 调 外 贸体 制改 革 ; 欠企 业 的退税 款 由 中央 财政 采取 全额 贴息 解决 。五 大措 施不 仅
…
+
…
…
一
一
+
…
…
一
一
—
—
一
+
iF RUM F E O O C0 N0 M Y & T ADE R
经
贸
论
坛
i
抵 退” 额 的一部 分 ) 税 。由此看 来, B两地 的财税 关 效 率 低 下 A、 我 国现行 的 出 口退 税政 策在 不 同地 区 、 不 同类 对 造 隐性 转 移支 付, 口地 政府 为生 产地 企业 的出 口产品 型企业 采 取不 同的退税 政策 , 成 出 口企 业实 际税 负 出 生 产 、 出 口产 品生 产地 的经 济发 展 “ 为 买单 ” 的情 况 。 不 公 的现 象 。 如在 征 、 税率 不一 致 的情况 下 , 退 生产 企 面对 这 种情 况, 出 口地政 府 很可 能采 取 这样 的对 策 : 业 无 论执 行 “ 、 、 ” 是 “ 免 抵 退 还 先征 后退 ” 法 , 办 其税 负 鼓励 外 贸公 司收 购本 地产 品 出 口, 励生 产性 出 口企 总是 重 于外 贸企业 , 为其 出 口货物 按增 值税 征退 税 鼓 因 业从 本 地购 人原 材料 和半 成 品加工 后 出 口, 或者 要求 率 之差 计 算 并 转入 成 本 的 进项 税 是 以出 口货 物 离 岸 外 贸 出 口企业 对 外地 生产 的产 品实 行代 理 出 口, 出 价 为计税依 据 的,而外 贸企 业收 购 出 口的货物 ,转 入 将 口退 税 任务 转嫁 给生 产地 政府 。 这些 干 预都会 扭 曲 出 成 本 的增 值 税进 项 税 是 以 购进 价 格 为 计 税依 据 计 算 口企业 的市场 行 为, 坏外 贸经 济秩 序 。但这 又 是 出 的, 破 显然该 类 产品 生产 企业 出 口环节 的实 际税 负重 于 口地政府 的理 性 行为 ,这 时,政 府是 免不 了要 干 预企 外 贸企业 。 另外 , 目前, 国的退税 从 产品 出 口到退 税 我 业 行为 , 而且 这种 干 预是无 可厚 非 的 。 给付 环节 多 、手续 繁杂 ,再加 上退 税计 划 的严 重滞 后 ( ) 二 出口退 税制 度 不尽 完善 等原 因,最终 造成 了退税 周期 冗 长,增 加 企业 税收 成 出 口退税 制 度设计 上 , 生产 型 ” “ 增值 税不 利 于我 本 的不 良结 果 。 国 出 口产 品 的 国际竞 争 , 还存 在 出 口货 物退 税 外 延 ( 出口退 税 法律级 次过 低 且透 明度较 差, 税 四) 退 窄、 征退 税率 不一 致 等问题 。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对外经贸实务 !""#$ %
!"#$% "! &’"("%) * +#,-&
经贸论坛
抵退& 税额的一部分 ’ 。由此看来( )、 * 两地的财税关 系不平衡 ( 实际上存在着由 * 地政府向 ) 地政府的 隐பைடு நூலகம்转移支付 ( 出口地政府为生产地企业的出口产品 “买单& 的情况。 生产、 为出口产品生产地的经济发展 面对这种情况 ( 出口地政府很可能采取这样的对策 + 鼓励外贸公司收购本地产品出口 ( 鼓励生产性出口企 业从本地购入原材料和半成品加工后出口( 或者要求 外贸出口企业对外地生产的产品实行代理出口 ( 将出 口退税任务转嫁给生产地政府。 这些干预都会扭曲出 口企业的市场行为( 破坏外贸经济秩序。但这又是出 口地政府的理性行为 ( 这时( 政府是免不了要干预企 业行为( 而且这种干预是无可厚非的。 , 二 ’ 出口退税制度不尽完善 “生产型” 出口退税制度设计上, 增值税不利于我 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 ( 还存在出口货物退税外延 窄、 征退税率不一致等问题。 “生产型& 增值税( 其出 首先(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 口产品包含的购进固定资产已纳增值税无法得到退 “消费型 & 增值税的国家相比 ( 出口成本偏 还( 与实行 高;其次 ( 我国目前只对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 购货物、 生产企业自产货物和某些特准退税的货物实 行出口退税 ( 对生产企业收购或来料加工项下的出口 货物所负担的国内进项税额不予办理退税( 不是对所 有出口产品所含国内增值税实行统一的退税政策; 第 三 ( 我国出口产品除增值税和消费税外的其他间接税 还得不到退还 ( 与阿根廷等国除退还出口产品增值税 外还退还其他国内间接税的做法不同 ( 抬高了出口产 品的成本;从我国的出口产品结构来看 ( 出口产品大 多是中低档的劳动密集型产品( 国际市场上这类产品 供给充足 ( 进口国对我国产品的需求弹性很大( 价格 敏感度极高 ( 不可能通过提高价格的方式将税负转嫁 出去。因此 ( 出口退税不彻底必然会抑制企业的出口 积极性- 第四( 征退税率不一致( 出口退税在政策规定 “零税率 & 和 “征多少退多少 & 和实际做法上没有实行 的原则。这样就需要调整 ( 而调整又没有调整到退税 率等于征税率的彻底退税程度( 所以仍是在违背“零 税率& 和间接税“中性& 的原则精神( 产生非良性循 环。另外 ( 我国目前的增值税还存在为数较多的减免 税 , 包括进口征税环节 ’ 、 税收优惠等 ( 影响了增值税 税款抵扣链条的完整性。 , 三 ’ 出口退税办法不统一 ( 退税手续繁杂( 退税
企业出口退税常见问题及管控措施

ACCOUNTING LEARNING151企业出口退税常见问题及管控措施李文文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摘要: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对我国企业发展有推动作用,企业出口退税涉及的范围广人员多,因此也存在多种问题,在实务中,企业需加强出口退税管理,有效规避出口退税风险。
文章以外贸企业为例主要分析了企业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税企业的管理缺陷、实务中的常见问题及管控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出口退税;常见问题;管控措施引言出口退税政策对出口企业来说尤为重要,在实务中出口企业需正确应用出口退税政策,分析出口退税中的问题,并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出口退税政策给企业带来的效益,促进企业发展。
一、企业出口退税政策近年来,我国不断进行出口退税率调整,2018年5月,为落实税务系统“放管服”的改革精神,以达到减税降负的目的,我国对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相应的退税率也做调整,这次调整实现了减税降负,促进了经济的增长。
半年后,同年11月我国又出台重磅优惠政策,进一步响应国家减税降负政策,提高出口退税率。
以外贸企业为例,我国外贸企业增值税实行免退税办法,即对外出口销售产品的增值税实行免税,对该产品采购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退税。
出口退税涉及的税种是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货物在购入环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退税率按照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
消费税退税率或单位税额,依现行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执行。
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常见问题分析(一)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管理缺陷1.出口退税内控制度不够完善从产品采购到出口退税完结整个流程中,外贸企业需经历采购、销售、报关、商检、物流、仓储等多个环节,需与供货商、海关、税务、外管局、银行及客户等多方沟通,为保证出口退税工作的顺利进行,外贸企业需要完善的出口退税内控制度做支撑,并加强对出口退税整个过程的管控。
然而部分外贸企业缺乏完善的内控制度,很难做到对出口退税进行统一管理,导致职责分工不明确,工作效率低下,难以及时准确完成出口退税申报,最终导致企业经济利益受损失。
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出口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
而出口退税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工具,也成为支撑我国出口的重要保障。
然而,随着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和国内经济形势的调整,我国出口退税制度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从制度设计、执行效率、适用范围等方面分析了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制度设计存在问题我国出口退税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工具,其制度设计应当科学合理。
但是,目前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一些制度设计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1、退税率过低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退税率相对较低,这导致了我国出口企业的利润空间被进一步压缩,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
因此,应该适当提高出口退税率,以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2、退税周期过长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退税周期相对较长,这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财务压力。
尤其是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退税周期过长可能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因此,应该缩短出口退税的周期,以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3、退税范围过窄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退税范围相对较窄,只适用于部分出口产品。
这导致了一些企业无法享受到出口退税的政策优惠,影响了企业的出口业务。
因此,应该扩大出口退税的适用范围,以促进出口业务的发展。
二、执行效率存在问题除了制度设计方面的问题,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执行效率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1、申报流程复杂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申报流程相对较复杂,需要填写大量的申报材料,并且需要多个部门的审批。
这导致了申报过程繁琐,申报周期长,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
因此,应该简化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以提高申报效率。
2、退税款发放不及时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退税款发放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这可能导致企业的资金链断裂,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因此,应该加快退税款的发放速度,以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3、退税款核查不严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退税款核查存在一定的漏洞,可能导致一些企业存在退税款违规行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增强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由税务部门将商品中所含的间接税退还给出口商,从而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的一种政策制度。
其核心:一是商品输出国境外(、澳门作为单独纳税区,视同向外国出口);二是退还商品形成过程中的间接税。
出口退税是国际贸易实践中税收协调的结果,已经成为处理国际贸易中税收问题的一种有效并为多数国家所接受的国际惯例。
各国在税收实践中一般都坚持“征多少,退多少,不征不退”的中性原则。
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中也规定了“征多少,退多少,不征不退和彻底退税”的基本原则。
这样做是为了遵循税收的国家间公平原则和税收的国民待遇原则,也是为了保证本国商品以真正公平的价格参与国际竞争。
一、加入WTO对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要求我国从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到现在,这一制度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而日益完善,目前,中国已经成为WTO成员国,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我国作为缔约国必须遵守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互惠互利贸易原则、扩大市场准入原则、促进公平竞争与贸易原则以及贸易政策法规透明原则。
这要求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必须增强透明度,一切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办事,要求出口退税真正实现“零税率”,使我国出口商品真正以不含税价格进入进口国,避免国际间重复征税,与此同时,出口退税也不可高于国已征的间接税,以免被视为变相补贴而造成贸易争端。
因此,加入WTO后,有必要对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改革,将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修改。
二、我国现行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出口退税政策变化过于频繁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制订颁发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对新税制下的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免税做了规定,但这一政策仅仅实行了一年多,1995年和1996年由于国家经济紧缩、财政负担和出口骗税猖獗,我国两次大幅度降低出口退税率。
后来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好转和打击出口骗税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鼓励外贸出口,我国又于1997年、1998年和1999年多次提高出口退税率。
诚然出口退税政策的不断变化是有一定原因和经济背景的,但是短时间大量的修改和变动也会产生很大的不利影响,首先不利于企业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长期规划,特别是不利于企业的出口规划,出口退税的频繁变动会使企业感到无所适从。
其次,对税务部门的出口退税工作产生不利影响,给税务部门组织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二)现行的出口货物退税率与法定征税率不一致,没有真正实现出口“零税率”至2001年按国家税务总局测算的计算口径,我国出口商品的平均退税率为15%左右,而平均征税率按增值税计算为17%.除四大类机电产品的服装外,其他大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未达到法定征税率。
这意味这我国大部分出口商品不能以真正的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
在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无疑不利于我国出口商品竞争力的增强,而且这种做法本身不符合WTO规则和国际惯例许可的全额退税原则。
更为重要的是如果企业出口商品不能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参与竞争,就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这样会挫伤企业的出口积极性,从长期来看也不利于我国的外贸出口。
(三)出口退税运用围比较狭窄目前,我国的出口退税仅限于增值税和消费税,并没有涵盖所有的间接税,这也与WTO 规则和国际惯例存在差别的地方。
《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六条规定:“一缔约国领土的产品输入到另一缔约国领土,不得因其免纳相同产品在原产国或输出国用于消费时所需交纳的捐税或因这种捐税已经退税,即对它征收反倾销或反补贴税。
”此处所说的消费时所交纳的捐税是指货物应交纳的间接税。
由于我国是实行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间接税除了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外还有营业税、印花税、特许经营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税等。
为了鼓励出口,可以考虑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税也列入出口退税围。
这样做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出口积极性,也使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更符合WTO规则和国际惯例。
(四)出口退税指标的计划性和出口退税完全由中央财政负担的不合理性我国出口退税指标的计划性很强,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预测的不确定性以及受年度财政的影响,往往使计划指标与实际数量有较大出入,例如1994年和1995年计划指标分别是450亿元和550亿元,而实际应退税款分别为715亿元和846亿元,1997年情况正好相反,计划指标为735亿,而实际只退了432亿元。
出口退税的计划指标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入世后,这种计划指标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会对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落实和整个外贸出口起到阻碍作用。
1994年税制改革前,出口退税应退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分担,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出口退税计划不再和出口创汇任务挂钩,而是纳入工商税收计划统一管理,同时外贸出口退税指标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
但是随着进几年我国外贸出口的大幅度上升,尤其是“免、抵、退”的全面实施,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的比例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完全由中央负担出口退税就不太合理,而且中央也无法继续承受如此沉重的负担。
(五)出口退税管理制度上存在的问题首先,出口退税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存在问题。
出口退税涉及外经外贸、海关、税务、工商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体系,而部门之间的联系不紧密,协作配合不到位,电子信息化手段不衔接,容易产生管理上的灰色地带,给骗税分子以可乘之机。
尽管税务执法部门为了防止出口骗税做了很大的努力,但总的看来,出口退税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并不尽人意。
其次,出口退税管理办法上存在问题。
我国目前针对不同的企业采取不同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从而导致不同企业退税收益上的差别。
在加工贸易出口上,对来料加工两头在外的企业采取免税,导致企业放弃使用国原材料,而大量从国外进口原材料,这对我国经济长远发展是不利的,不仅损失了外汇,而且从客观上限制了国原材料市场的发展。
目前,我取两种出口退税管理办法:一种是“先征后退”的管理办法;一种是“免、抵、退”的管理办法。
“先征后退”的管理办法客观上由于征退税在时间上的分离,造成了征退税环节相脱节,从而导致多征少退、少征多退、未征也退的现象,容易诱发出口骗税现象。
“免、抵、退”管理办法是一种比较先进和科学的管理办法,我国自1997年起对自营出口企业实行这种管理办法,实践证明,这种办法对于解决征退分离问题,有效防止出口骗税起到了一定作用,也有利于我国税收政策与国际接轨。
但是,在实际管理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
三、加入WTO后完善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对策(一)增强出口退税制度的稳定性出口退税制度的频繁变动不利于企业的出口规划和税务机关的管理工作,因此,我国目前首先要做的是增强出口退税制度的稳定性,这样做有利于我国企业更好的参与国际竞争。
这要求我国政府和税务机关从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出发制订切实可行、稳定、透明的出口退税制度。
(二)提高出口商品的退税率,实现彻底的“零税率”目前,我国平均退税率已调整到15%,但是仍然低于17%的平均征税率,这样不利于我国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公平地参与国际竞争,也与世贸组织的规则不相一致,更不符合出口退税的国际惯例。
因此,我国必须尽快彻底实行“零税率”,并保持这一政策的稳定性。
根据有关专家推算,出口退税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相当于一般贸易出口成本下降约一个百分点,国生产总值增长零点八九个百分点。
可见,提高出口退税的退税率不但不会对财政造成损失,还会以刺激出口的方式来提高国生产总值,从而进一步增加财政收入。
(三)扩大出口退税的适用围根据WTO规则,首先,建议扩大出口退税税种的围,将营业税,以及随同增值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接列入退税围,以便进一步增强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其次,建议对所有出口商品(除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商品以外)都一视,出口货物是企业自己生产的也好,是企业从流通企业购进的也好,均允许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
(四)逐步取消出口退税计划指标,按实际情况办理退税目前,出口退税计划指标的确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这种生硬的计划指标不仅郴能对出口退税起到预测和指导的作用,还会形成一种硬性约束,对整个外贸出口起到阻碍作用。
加入WTO之后,要求我国政府必须按照市场规则参与国际竞争,在市场越来越灵活的今天,计划只能起指导作用,而不能成为一种硬性指标。
(五)出口退税由中央地方财政合理分担在出口退税的财政负担上应该根据实际经济形势的需要改为中央地方共同负担,至于分担比例不必一律按照增值税的分成比例确定,可以根据各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地方财政的富裕程度和出口退税的规模来确定。
(六)完善出口退税的管理首先,完善出口退税立法体系,建立规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简化出口退税资料和稽查手续,加强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
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责任分担体制。
争取早日实现出口退税跨地区、跨部门的计算机联网,进一步推广和完善“金税工程”和“电子口岸”,在税务系统部、税务机关与海关、外管、工商、银行之间建立出口退税凭证与数据资源的共享体系,同时切实落实好各部门的责任分工。
其次,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尽快建立统一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不同不应该成为对企业优惠或歧视的手段。
按照WTO的要求和国际惯例,除了国家禁止进出口和限制进出口的企业和货物外,所有企业可以对所有货物拥有进出口经营权,在这种情况下建立一种科学、合理、统一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是很有必要的,目前,对不同的企业采取不同管理办法的做法事实上使不同企业获得的利益不同,有背于WTO的公平竞争原则与国民待遇原则。
笔者认为,“免、抵、退”的管理办法不仅具有科学性,而且与国际惯例比较接轨,有利于减少出口退税资金流量,有利于促进征退一体化,还有利于防出口骗税,所以这种管理办法应该在我国进一步推广,不分是生产企业还是贸易公司,都实行统一的“免、抵、退”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
参考文献:[1]贺志东著。
现行出口退(免)税操作指南。
机械工业2002[2]丽娜。
入世后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税务与经济,2002(3)[3]立忠,军。
中国“免、抵、退”税政策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涉外税务2002(1)<P align=right> 孔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