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某煤矿绩效考核办法
XXX煤业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XXX煤业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业绩考核与评价,将公司每一位员工工作业绩与XXX煤业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各级各类人员为实现XXX煤业公司战略目标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公正有效的员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通过绩效考核,分解、量化洪XXX业公司矿井基本建设战略目标和生产目标,形成自上而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指标的运行机制,建立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和工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通过对经理层、各业务管理部门和各项目部施工单位、生产单位的考核,从工作计划的制订、实施、分析评价、改进提高等过程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领导机构为了保证绩效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绩效考核全面管理工作。
考核委员会主任:总经理副主任:书记总会计师成员:调度室人力资源部机电部生产技术部安监部通风部财务部党群部综合办公室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X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绩效考核实施范围绩效考核实施范围:煤业公司全体员工。
四、绩效考核体系(一)绩效考核层次考核共分为三个层次(本办法暂试行第一层次,随后拓展延伸到全体员工)。
第一层次:对公司副总工(总经理助理)以上经理层进行考核。
第二层次:对公司各业务管理部门部长、副部长及管理人员、操作员工进行考核。
第三层次:对各施工项目部、生产单位、辅助生产单位进行考核。
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各被考核人员和被考核单位考核指标的设计及考核结果的计算评价工作,确定被考核人员及被考核单位的考核指标系数,规定考核结果与收入分配挂钩办法。
(二)绩效考核方法将员工工资划分为三部分,即基本工资、各类津贴和奖金。
各类津贴按实际发生额如数支付不参与考核;各种奖金按奖金发放标准和考核办法考核;本考核办法只对基本工资的一部分进行考核。
煤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师宗县盛源煤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促进盛源煤矿的健康有序发展,激发员工爱岗敬业,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扬长避短,持续改进提高工作绩效,将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以及个人绩效相结合,确保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目标保持一致;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业绩进行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原则客观原则: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明确评价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自主原则: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在一定范围内制定相应的考核规程和评价标准,形成部门的考核实施细则,部门内所有岗位均有对应的考核指标;公开原则:各级考核指标(含项目、达到状态、权重和评价标准)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对员工公开;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改进原则: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职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责任者对公司/部门经营目标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对责任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第二章考核体系第三条:考核对象安全员、瓦检员、电工、机修工、防突队长、调度员、调度室主任、副矿级以上领导。
第四条:考核类型按照目前盛源煤矿的生产经营情况,分为建设矿井和生产矿井两类。
员工绩效考核分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3种,具体以实际操作为准第五条:考核内容考核根据工作标准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第三章考核实施第六条:考核权责由公司负责对各矿副矿级以上领导进行考核。
各矿对各参与绩效的安全员、瓦检员、电工、机修工、防突队长、调度员、调度室主任进行考核。
第七条:考核程序1.各矿每月1日中午12时前上报上月的产量和进尺完成情况(建设及安全生产完成情况表)和安全情况进行统计。
公司将对照月初制定的计划完成情况,对副矿级以上领导绩效进行考核;2.各矿在次月5日前完成对其他参与绩效考核人员上月的绩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汇报公司财务;3.财务每月10日前完成所有职工工资的统计工作;4.公司将于次月5日前对各矿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并对照目标责任考核进行验收考评。
煤矿安全绩效考核细则范本

煤矿安全绩效考核细则范本煤矿的安全绩效考核是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评价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
为了标准化煤矿安全绩效考核,制定了以下的细则范本。
第一章绪论第一条概述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制定本煤矿安全绩效考核细则范本(以下简称“绩效考核细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二条考核指标1. 事故率:按煤矿事故的发生频次进行考核,包括煤矿事故频率和煤矿事故严重度。
2. 违章率:考核煤矿违章行为的发生频次,包括安全生产违章频率和安全生产违章严重度。
3. 安全防护设施配备情况:考核煤矿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4. 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煤矿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覆盖率和效果。
5. 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考核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6. 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情况:考核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是否完善且演练是否到位。
7. 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考核煤矿安全隐患发现和整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8. 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建设情况:考核煤矿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建设情况。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三条数据统计1. 煤矿应按照国家相关统计标准,及时准确地统计上述考核指标的数据。
2. 煤矿应建立健全相关数据统计和报表制度,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绩效考核评分1. 根据各项指标的考核结果,进行得分评定,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加权求和,得出最终的绩效评分。
2. 绩效评分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表示优秀,B表示良好,C表示差。
第五章考核结果运用第五条考核结果公示煤矿应根据考核结果,公示煤矿的绩效评分,向社会公布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
第六条绩效考核奖励和处罚根据煤矿的绩效评分,对绩效优秀的煤矿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对绩效差的煤矿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审定和修订第七条审定和修订1. 绩效考核细则由煤矿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进行审定,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修订。
2. 修订的绩效考核细则应经过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的意见,方可发布。
XX煤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XX煤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矿井基础管理,提高劳动效率,调动各单位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性和创造性,形成“管理、装备、培训、文化"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标,特制定XX煤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的意义绩效考核主要是以工作业绩与工作效率为考核目标,与单位经济效益、个人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全面挂钩,通过靠实责任、强化考核、提升员工工作效率;贯彻落实“生命无价、安全至上"的理念、推行精细化管理、细化各单位履行职责为目的,彻底解决部分干部、员工得过且过、工作推进不力、创新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业绩平庸、谋人不谋事、纪律涣散、贪图享受等庸、懒、散问题,强力推动各项工作,完善“人人有考核、时时有考核、事事有考核,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都是管理者”的考核机制;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体系,形成“风清、气正、劲足"的工作环境,从而实现矿井“快乐工作,幸福生活,追求卓越,增辉宝矿”的目标。
二、考核流程(一)与单位效益和个人工作业绩挂钩各单位在以上基础上按照当月生产(进尺)任务、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材料费、煤质、水电耗、党建、纪检监察、工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信访、挖潜降耗、交办任务等综合考核后,按考核比例(得分)支付绩效工资.(二)绩效考核的程序1、绩效考核根据《XX煤矿单位及员工绩效考核细则》,由负责考核的部门,每月对被考核的单位(部门)和员工个人进行量化打分,综合考评后,经考核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最后报矿人力资源部考核办公室,由考核组审核公布综合考核结果。
考核单位用电子表格将考核结果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考核会上通报后,方可结算绩效工资.2、各单位考核体系:由党支部书记考核行政负责人,行政负责人考核党支部书记和副职;副职考核班组,班组考核个人.按《XX煤矿员工业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每日打分考核一次,月底汇总考核结果,报考核办公室审核。
煤矿安全绩效考核办法

煤矿安全绩效考核办法为了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激励作用,促进业务部室工作人员作风转变,发挥好服务、指导、监督、管理、考核的职能,提高业务部室工作人员管理安全工作的能动性,形成全员关注安全,积极参与安全管理的氛围,以基层区队为责任主体,强化全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安全管理效果,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
根据霍州煤电集团公司安全基本管理制度规定,结合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1、各区队;2、副总、总经理助理、机关部室正副科长、支部书记、主办、部室管理人员和工人。
二、考核周期实行月考核、月兑现三、考核项目和内容(一)考核项目1、各区队安全绩效与当月工资30%挂钩考核。
2、部室安全绩效实行百分制考核。
(二)考核内容1、区队安全绩效:与安全指标、红黄牌管理等项目进行考核。
2、部室安全绩效:与安全指标、红黄牌管理、业务保安、干部作风管理、其它工作等项目进行联责考核。
3、个人安全绩效:与下井次数、出勤规定、查隐患条数、抓“三违”人次、参加各项安全会议、参加检查活动、联责考核、创新等项目进行考核。
四、安全绩效奖的发放标准1、安全绩效奖励基数根据矿当月安全生产情况确定。
2、部室人员安全绩效奖系数:(1)副总、总经理助理:3.2(2)生产口科长(含主持、专职党支部书记):2.8(3)生产口副科长:2.4(4)生产口主办(兼职党支部书记):2.0(5)生产口下井科员、技术员:1.6(6)生产口下井机关工人:1.2(7)生产口不下井科员、机关工人:1.0(8)非生产口科长(含主持、专职党支部书记):2.6(9)非生产口副科长:2.2(10)非生产口主办(兼职党支部书记):1.8(11)非生产口科员、机关工人:1.03、根据矿安全情况由安全科按照部室及个人月度安全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绩效奖发放的依据。
当月部室安全绩效奖=部室安全绩效奖×部室考核百分比4、业务部室安全绩效考核由安全科考核,安全处长审核,董事长审批后由劳资科下发各部室,由各部室进行内部二次分配,分配结果由科长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安全处长签字后,劳资科监督执行。
XXX煤矿区队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XXX煤矿区队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科学评价各单位和员工的工作业绩,指导和改善各单位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在单位和员工中树立争先创优的意识,使员工的薪酬分配和员工职业生涯的发展更具公平性、合理性、科学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第一负责人副组长:正(副)书记、副队长、技术员成员:班组长二、考核范围1、各单位在册的正式工、劳务工(含榆神实习人员)。
2、对于机构变动、聘任等年度跨部门流动的人员,考核分阶段进行,由现所在单位结合原单位考核结果后进行汇总。
三、评价原则1、以员工工作的安全意识、劳动纪律、态度行为和岗位技能为依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进行考核。
2、各单位的考核数据要严格按时间进度填写,并进行实时张榜公布,不得出现后补的现象,否则对该单位和考核人进行考核扣分。
四、考核内容及方式1、根据员工从事岗位,分通用型和岗位型指标进行考核,其中通用型指标分为安全意识、劳动纪律、态度行为;岗位型指标为工作技能。
具体员工绩效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见附表。
2、员工考核等级按照日考核评比结合月评价的方法,以通用型指标和岗位指标考核为依据,根据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考核评价。
五、绩效分数计算办法1、日绩效考核分数=(安全意识+劳动纪律+态度行为+工作技能)考核得分+队内奖罚得分2、月绩效考核分数=∑日绩效考核得分+队内奖罚得分3、月平均绩效考核分数=月绩效考核分数/月实际出勤天数六、等级分布1、员工的绩效考核等级分:A(优秀)、B(良好)、C(需要改进)三个等级。
2、等级分布比例:10%为A级、80%为B级、10%为C 级。
七、考核奖罚1、每日每班跟班队干要根据员工日绩效考核得分高低进行日评价,评选至少一名A级和一名C级员工(不低于当班员工人数的10%),如员工当班发生三违、旷工、提前升井、不安全行为、不服从指挥、工程质量不合格等优先一票进入C级员工,队内要对评选的A、C员工进行实时张榜公布,并给予奖罚,A 级员工奖励50元,C级员工处罚50元(劳务工奖罚±25元)。
煤矿职工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职工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加强我矿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经济杠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约束与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全体职工抓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逐步形成自我加压,自我约束的安全管理机制,实现我矿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和持续稳定的发展,结合我矿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矿职工安全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职工安全绩效考核采取12分制办法,既每一名职工的原始安全绩效考核分数底数为12分。
采取扣分制进行考核,最低为0分。
第三条:考核结果按考核分数高低分为7级,既:特差(2分以下,包括2分)、差(4分以下,包括4分)、较差(6分以下,包括6分)、一般(7分以下,包括7分)、较好(8分以下,包括8分)、好(10分以下,包括10分)、优秀(10分以上)。
第四条、考核办法1、对于安全绩效考核成绩在2分以下的职工,证明本人的工作表现,已完全不适应本职岗位,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按试用职工对待的处罚。
2、对于安全绩效考核成绩在4分以下的职工,证明本人的工作还不适应本职工作,试用期职工延长试用期半年,在册职工降效益工资一级,半年内不得调级或升级。
3、对于安全绩效考核成绩在6分以下的职工,证明其本人的工作暂时还不能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试用期职工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在册职工,降效益工资一级,三个月内不得调级或升级。
4、对于安全绩效考核成绩在7分以下的职工,证明其本人的工作表现,基本能适应自己的本职工作,但还有一定的差距,试用期职工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在册职工降效益工资一级,一个月内不得调级或升级。
5、对于安全绩效考核成绩在10分以下的职工,取消本人的年终评模评先资格。
第五条、考核标准:职工安全绩效考核从五个方面进行考核:1、安全会议:无故不参加安全例会一次扣1分2、本职工作:工作不负责或失职一次扣2分3、安全培训:补考一次扣1分4、矿规矿纪:违反一次扣1分5、“三违行为”:出现一次一般三违扣2分,严重三违扣3分第六条、安监科将建立职工安全绩效考核卡,每月对在考核中被扣分的职工进行公布。
煤矿职工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范本(2篇)

煤矿职工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煤矿职工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煤矿职工安全绩效的评定和考核,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二、考核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确保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2. 公平公正原则:考核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3. 总体考核原则:综合考虑职工的安全行为、安全意识和安全工作成果;4. 动态管理原则:定期评估和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适应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
三、考核指标1. 安全行为指标(1)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程序;(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3)妥善使用和保养安全设备;(4)遵守工作班次和任务分工;(5)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和事故;(6)参与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
2. 安全意识指标(1)对安全风险的认识和评估能力;(2)对煤矿安全法规和标准的理解和掌握;(3)对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能力;(4)对个人安全责任的认识和履行情况。
3. 安全工作成果指标(1)安全事故数和伤亡事故数;(2)安全隐患整改率和整改周期;(3)安全培训覆盖率和培训效果。
四、考核方法1. 定量考核方法(1)安全行为指标采取加减分的方式进行考核,依据扣分项和加分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分数;(2)安全意识指标采取评分制,依据对应标准进行评分;(3)安全工作成果指标采取统计分析的方法进行考核,依据实际数据确定分数。
2. 定性考核方法(1)利用安全巡查、检查、考核等活动的记录,对职工的安全行为进行评估,得出定性结论;(2)通过员工安全意识培训的情况以及紧急情况应急处理演练等活动的观察,对职工的安全意识进行评估,得出定性结论;(3)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统计和分析安全事故、伤亡事故以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职工的安全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得出定性结论。
五、考核结果1. 安全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2. 考核结果将用于煤矿职工绩效评定、奖励和惩罚等工作;3. 考核结果应当向煤矿职工公示,并留存相关记录,以备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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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绩效考核办法20 年月日A4打印/ 可编辑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提高煤矿现场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国煤矿开展班组安全建设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是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煤矿企业建立班组安全建设制度、落实班组安全建设规定。
各地工会要组织协调、督促煤矿企业开展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指导煤矿企业建立工会基层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企业、矿井、区队到班组的班组安全建设体系,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的重要环节,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制定班组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保障措施。
煤矿企业工会要加强宣传和指导,积极参与煤矿班组安全建设。
要建立健全区队工会和班组工会小组,强化班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五条煤矿(井)是班组安全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围绕班组安全建设建立各项制度,落实建设资金和各项保障措施,保证职工福利补贴,完善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机制。
区队(车间)是班组安全建设的直接管理层,负责班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煤矿班组安全建设以“作风优良,技能过硬,管理严格,生产安全,团结和谐”为总要求,着力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筑牢煤矿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1.组织建设第七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区队、班组建制,制定班组定员标准,确保班组基本配置。
班组长应当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加强班组作业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煤矿企业班组工会小组要设群众安全监督员,且不得由班组长兼任。
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按规定程序在煤矿井下生产一线班组中聘任煤矿特聘群众安全监督员。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以下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2.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3.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4.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5.学习培训制度;6.安全承诺制度;7.民主管理制度;8.安全绩效考核制度;9.煤矿企业认为需要制定的其他制度。
煤矿企业在制定、修改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信息管理,班组要有质量验收、交接、隐患排查治理等记录,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指导班组建立健全从班组长到每个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必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完善安全、生产、效益结构工资制,区队每月进行考核兑现。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必须依据国家标准要求,改善作业环境,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按标准为职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对接触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按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班组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明确班组长应急处置指挥权和职工紧急避险逃生权。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班组民主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班组民主活动,认真执行班务公开制度,赋予职工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奖罚、班组长民主评议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10.班组长管理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班组长选聘、使用、培养制度和机制,积极从优秀班组长中选拔人才,把班组长纳入科(区)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有班组长经历。
第十七条班组长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一)热爱煤炭事业,关心企业发展,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规程措施;(三)熟悉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掌握矿井相关专业灾害预防知识,具备现场急救技能;(四)服从组织领导,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在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五)一般应当具有高中(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及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
第十八条班组长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管辖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技术措施,实行对本班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安全生产管理;(二)负责分解落实生产任务,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科学合理安排劳动组织、配置生产要素,强化以岗位为核心的现场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三)负责加强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四)负责班组团队、安全文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等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班组长享有以下权利:(一)有权按规定组织落实安全规程措施,检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和职工安全作业情况,制止和处理职工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自身无力解决时有权拒绝开工、停止作业,遇到险情时有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并组织班组人员安全有序撤离;煤矿企业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二)有权根据区队生产作业计划和本班组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劳动组织,调配人员、设备、材料等;(三)有权核算班组安全、质量、生产等指标完成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班组成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四)企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班组长任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采取组织推荐、公开竞聘或民主选举等方式选拔班组长;(二)经选拔的班组长,要按规定履行正式聘任手续,不得随意更换班组长;(三)撤免班组长应当由区队提出撤免理由和建议,严格按相应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班组长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明确班组长岗位津贴,制定班组长绩效考核制度,定期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班组长提拔、奖励、推优评先以及解聘、处罚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现场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定,制定班组安全工作标准、操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
第二十三条班组必须严格落实班前会制度,结合上一班作业现场情况,合理布置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分析可能遇到的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班前安全确认。
第二十四条班组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重点交接清楚现场安全状况、存在隐患及整改情况、生产条件和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第二十五条班组要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和正规操作,实现合理均衡生产,严禁两班交叉作业。
第二十六条班组必须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及生产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现场动态隐患,隐患未消除前不得组织生产。
第二十七条班组必须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各类材料、备品配件、工器具等排放整齐有序,清洁文明生产,做到岗位达标、工程质量达标,实现动态达标。
第二十八条班组应当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工器具和其他安全生产设施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正确正常使用、安全有效。
第五章班组安全培训第二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当重视和发挥班组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强化班组成员安全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职工遵章作业的自觉性;加强班组职工安全知识、操作技能、规程措施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安全培训,提高职工遵章作业的能力。
第三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强化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培训,提高职工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各类隐患的辨识和防范能力。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模拟演练,班组成员应当牢固掌握防灾、避灾路线,增强自救互救和现场处置能力。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现场急救知识和处置技能培训,班组成员应当具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及时果断进行现场急救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确保班组教育培训投入,建立实训基地,建立学习活动室,配备教学所需的设施、多媒体器材、书籍和资料等。
第三十二条煤矿企业每年必须对班组长及班组成员进行专题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第三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把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作为矿井整体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安全文化建设投入,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培育独具特色的班组安全文化。
第三十四条煤矿班组应当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事故可防可控”和“班组安全生产,企业安全发展”等安全生产理念。
第三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以提高职工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为重点,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和法制宣传,发挥群众安全监督组织、家属协管的作用,培养正确的安全生产价值观,增强班组安全生产的内在动力。
第三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诚信考核机制,建立职工安全诚信档案,并将安全诚信与安全生产抵押金、工资分配挂钩。
第三十七条班组长应当加强人文关怀、情感交流和心理疏导,提高班组凝聚力,强化班组团队建设。
第三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班组合理化建议与创新激励机制,鼓励班组开展岗位创新、质量管理(QC)小组等活动,培育团队创新精神。
第七章表彰奖励第三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当积极开展班组建设创先争优活动,每年组织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评选,对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及班组长给予表彰奖励。
煤矿企业在组织职工休(疗)养、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时,优先选派优秀班组长参加。
第四十条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本级总工会,定期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班组长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十一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结合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优秀群监员活动,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班组长进行表彰与奖励。
1.附则第四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会组织依照本规定对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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